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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4-10-2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爱吃窝边草的兔子

  兔子不吃窝边草

  嘟嘟一溜烟跑进来,满眼都是激动的小火花:“小眠姐,新来的主管太帅了,盖过全公司的男同事,像混血儿,跟20年前的费翔大叔有一拼。”

  小眠姐……当开始被年轻同事这样称呼的时候,不是不悲催的,但面上还要做出姐的样子同她嘻哈:“是吗?又是主管又是超帅,你可得加把劲了……不过,留神别做了小三啊。”

  “听说还不到30岁,现在有事业的男人,谁在30岁之前结婚呢?就是在等我们这茬小鲜葱呢。”嘟嘟洋洋得意,因皮肤水嫩年龄又最小,她在公司有小鲜葱之称。

  “那就好。”我看她一眼,“还不赶紧去战斗,在这里耗什么时间?”

  “得令!”小鲜葱又一溜烟跑出去。背后,一同事打趣:“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事好不了。”

  谁管呢!只是,刚才嘟嘟说的那人,混血儿的相貌,倒在那一刻令我略有所触。

  曾经……曾经我也和一个这样相貌的男子,相美好。不过,也只是曾经了。

  然后过了3日,才见到嘟嘟口中的帅哥。我去经理那里送文件,在走廊,看到一个高大男子也朝那个方向前行。

  那身影,似曾相识。恰在此时,他不知怎么就回过头来。

  说魂飞魄散略有夸张,但他转身之际,带给我的震撼绝对够强。原来此男即彼男,这新来的主管,不是陶大可又是谁?这城市哪有那么多混血相貌的男子啊,陶大可的妈妈是新疆人,如此而已。

  他倒是丝毫震惊也无,好看的脸上带着我曾经熟悉的略显不羁的笑容,浓密的长睫毛扑闪扑闪,很礼貌地对我说:“林小姐,你好。”

  我终于回过神来:“陶大可,你成心的是不是?”

  我和他恋爱时,刚来这家公司,他曾经是写字楼下的常客,准时准点地等过我一段日子。所以,他的出现一定不是巧合。

  陶大可很俗气地耸耸肩:“随你怎么想,反正这家公司给我的待遇比以前的公司好一倍,我当然会来。再说,这是我的自由不是?”

  这花花公子,分开一年,越发厚脸皮,算来也是28岁的人了,一点不见敦厚。我把手一挥:“随便你,但是井水不犯河水,请你尊重彼此的现在。”

  “完全同意。”他做拍手状,然后问我,“那你见了新主管,是否要打声招呼?否则难说日后会不会有小鞋穿的。”

  “你这个……”我还是忍住了,此时此地不宜发怒,我若恼了,没准正中他的圈套。强忍下这份怒火,对他说一声:“陶主管,辛苦了。”迅速和他擦身而过。心里愤愤骂:WBD。

  就此一拍两散

  好在之后,陶大可再也没有招惹过我,人前不流露丝毫曾和我是旧识的蛛丝马迹,很礼貌地叫我林小姐,完全公事公办的口吻和表情。

  当然,陶大可工作能力很强,是我学兄,当时也是系里数一数二的高才生。曾经,我和他便是回学校庆祝校庆时认识,颇感一见钟情,又叹相见恨晚,从此花前月下、郎情妾意。就在谈婚论嫁之际,却忽然发现他劈腿。

  那晚他加班,我像个俗气的小媳妇一样,煲了一锅汤,小心翼翼捧了一路送过去,推开门却发现他正同一个女同事抱在一起。

  他那女同事我见过,开玩笑的时候,也叫过我嫂子,谁知道……

  没有把那罐热汤兜头砸这对狗男女身上已是我的仁慈,甚至看到我他们都没有立刻分开,陶大可还从容地拍拍那女同事的肩:“别哭了,没事了。”

  我彻底被打倒,掉头就走,赶在陶大可回去前,在我们同居了大半年的“家”里清理出了我所有物品。

  陶大可最后对我说的话是:“你这个心胸狭窄的女人。”

  我回他:“你这个无耻无德的男人。”

  就此一拍两散。现今真是冤家路窄。罢了罢了,一时半会儿跳槽也不现实,何况如陶大可所说,这家公司各项待遇尚好,就当他是陌生人吧。

  既不用领带也不用腰带

  只是,除了工作的必要碰面,想完全不听陶大可的消息几乎不可能,嘟嘟这根多嘴的小鲜葱,每天一百遍把陶大可挂在嘴上。现在的年轻女孩果然勇猛,喜欢上谁立刻就会挂起战旗,全公司都知道了她在追陶大可。

  且嘟嘟很爱找我拿主意,有时问,主动请陶大可吃饭好不好呢?有时又问,陶大可是喜欢小萝莉呢还是喜欢罗拉拉呢?那次干脆问,他生日快到了,是送他一条领带呢还是腰带呢?据说都有拴住男人的意思……

  我不置可否,不想生硬赶跑她,以免她生出嫌疑,但也实在回答不了她,因为,她哪里知道,陶大可这厮,既不用领带也不用腰带,就是一个没规矩的男人。

  可是这话说出来,会引发一场血案也说不定。所以,我只能说:“我已经很久没谈恋爱,也不晓得现在流行送男人什么。”

  嘟嘟很同情地看着我:“小眠姐,其实你不该总是一个人,你还这么好看,也不老……”话音未落,陶大可推门进来,顺着嘟嘟话说:“是啊林小姐,嘟嘟说得有道理的。”

  我偷偷咬牙,恨不能一巴掌把这虚伪的表情抽散。

  嘟嘟倒是格外惊喜:“啊,大可,我正问小眠姐送什么礼物给你呢。”

  已经叫大可了,竟然!

  “哦。”陶大可神情平静,“那你算问对人了,你小眠姐是过来人,应该知道。”

  我夺门而去。陶大可啊陶大可,平日装得真像,可一旦有机会,立刻原形毕露。

  恨得我牙疼。

  牙真就疼了。前段长了颗智齿,医生建议拔去,可是因为怕疼一直拖着,现在又开始剧烈疼起来。

  医生说,还是拔了吧。

  我小时候拔过牙,对打麻药和拔牙的过程深为恐惧,想了半天,还是否定。拿了点药回去,祈祷这些天别再见到陶大可。

  可是嘟嘟偏偏看不出死活,中午凑到我跟前:“小眠姐,晚上陶主管举办生日宴会,让我邀请你参加。”

  “我没空。”我头也不抬地拒绝她。

  “他说你们是校友呢,无论如何要请你去的。”小女子口气有点娇娇的,“如果你不去,他会说我没本事的。”

  真是一家人的口气了,可这面子我给不了她:“我牙疼得厉害,替我跟陶主管道歉啊。”

  小鲜葱有点为难:“那么,我问问他吧。小眠姐,周末我们去看电影了,看了一整天,把当天放映的都看了一遍,太刺激了。”

  我心里冷笑,这是陶大可追女孩的惯用伎俩,也不换点新的。并且他最爱吃窝边草,不光是草,葱都不放过。但面上还是不动声色,只笑笑。

  “没准,晚上他会对大家公布呢。”嘟嘟有点花痴地眯起眼睛。

  “那就提前恭喜了。”我冲她笑,觉得笑得有点儿假。

  世上最好的怀抱

  那一晚,不知道那边怎么热闹,我吃了止疼药、消炎药、维生素等,却没起什么作用,那颗该死的智齿,抑制不住地疼,牵扯得头也疼起来。

  后半夜才迷糊了一会儿,早上被闹铃吵醒,半边脸都肿了,头依然疼得厉害,找出体温表试了一下,竟然发烧了。

  这悲催的人生啊,我终于决定把智齿拔了。

  打电话请了一天假,到医院才得知要先退烧、消炎才能拔牙。得折腾个三五天。于是再打电话继续请假,然后去输液。

  打上针,昏昏沉沉地闭上眼睛,想睡。

  一只手轻轻按在我的手背上:“手那么凉,都不知道用个暖水袋。”

  睁开眼,陶大可正坐在旁边空位上。

  忽然就有流泪的冲动,我在这一刹那穿越了,回到了曾经和陶大可相爱的时光。

  可也只是一刹那,现实凸显,我抽回手来,冷冷问他:“你来干吗?你的小鲜葱呢?”

  他大笑:“什么小鲜葱,别那么刻薄,人家还是小姑娘。”

  “不是你所好?”又想起他和那个女同事的拥抱,我别过脸去。

  “可不可以不斗气了?我当时不解释,是因为我恼你如此不知我、不信我,那晚她和男友分手,闹得很厉害,发泄一下而已。你知道我同她是好朋友……”

  其实……冷静下来后,那晚的事也不是没想过原因,可是1年无音信,还不够绝情?

  谁知他先倒打一耙:“你真够狠心,1年都不联系我,后来又听说你找了新男朋友。”

  “谁说的?”我大喊,惹得其他病人都看我。

  “别管谁说的,听说以后,我才决定干脆过来一探虚实,终于找到机会。我想即使是真的,我也得把你抢回来。”他看着我,目光很坚定。

  “那,小鲜葱呢?你还带她看电影、吃饭,还……”我委屈起来。

  “我用她试探你而已。”他坐近一些,伸手拥住我,“我不吃葱,还是爱吃草。别闹了咱们,都浪费1年了,不然,儿子都会叫妈了。”

  我忍不住扑哧一笑,啊,他的怀抱真好,是世上最好的怀抱。微微闭上眼缩在他怀里,正感受这失而复得的幸福,却听一声怒吼:“你们!”

  我吓了一跳,赶紧抬头看,拎着果篮的嘟嘟像头愤怒的小豹子一样瞪着我们,满眼愤怒的小火苗。

  “无耻!”不等我们开口,她扔了果篮转身跑掉。

  我和陶大可对视半天后异口同声:“说你呢!”

第2篇:灰小子和公主相爱了

  在安良的字典里,有一个词汇,叫“灰小子”,灰小子是相对灰姑娘而言,没背景,没家世,没钱没势,但却有聪明的脑袋和漂亮的脸蛋的那一类孩子。他以为,自己就是万千灰小子中的一员,在一个普通的私企,挣一份微薄的工资,奔一个不太光明的前途,时常不太骨气地幻想,像灰姑娘穿上水晶鞋遇到王子那样,他这个灰小子也能在某天得遇一位公主,然后执子之手,被子提携,飞黄腾达。

  是在下班回家途中,房屋中介门口,看到她。她背对着他,背着一个大包,正认真地看中介门口的出租广告。吸引到安良的,除了那个好看而轻灵的背影,还有她背的那个LV包包,这种玫瑰红的包,他见董事长夫人背过。以安良的缜密眼光来看,绝对是真品,能买得起这种包的女子,定然非富即贵。

  他按捺着使劲跳动的小心房,躬身走到女子身边,问道:“你要租房吗?”

  她转过身来,映入安良眼帘的,是一张比想象中更皎洁的容颜和恬淡的笑脸,她应声答道:“是啊!”

  与安良合租房子的同事刚刚因为工作调动而搬走。与一位貌似富贵的”公主”在一个屋檐下发展恋情,再合适不过。

  她随他去看房子,在路上,几句闲谈已经得知,她叫苏樱,因为和家人吵了架,又从原来的公司辞职,所以想搬出来住。

  苏樱看了房子很满意,当晚就决定拎包住进来。为了日后的长久发展,安良将房租少了三分之一,并且承诺如果暂时没有可以先欠着。

  收拾行李的时候,他看到,她将包里的化妆品一瓶一罐摆上卫生间的洗手台,兰蔻,雅诗兰黛,倩碧,一字排开。

  苏樱身上并没带多少钱,安良虽说房租可以先欠着,但自己总觉得心里不舒服。于是,将自己那个昂贵的包包拍了照片放上淘宝,很快卖了出去。买主来交易的时候,安良正好也在。那个包虽然以二手低价处理,也卖了五千,被那个买主捡了宝似的背走了。

  安良问:“不可惜吗?这么好的包!”

  苏樱倒是满不在乎:“有什么可惜的,我才不稀罕。”这口气,不是勒紧腰带过日子的灰姑娘们能说出口的。

  高贵的公主应该得到宠爱。晚上,安良用自己还算精湛的厨艺,在厨房里鼓捣了几个菜,欢迎苏樱的到来。红烧茄子.清蒸鱼,苏樱吃得很开心。吃完饭,苏樱主动要洗碗,被安良忙不迭拦住了:“女孩的手,是第二张脸,一定要爱护。”

  苏樱就在一边,舒心地笑了。

  吃完饭在客厅小坐,电视里正在播放都市新闻,一个两个月大的婴儿,被遗弃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苏樱看着看着,眼圈就潮湿一片。安良也咬牙切齿地咒骂:“这样的人,怎么配当父母,小孩真可怜。”

  忽然,苏樱说:“我们收养她吧!”

  “我们?”安良顿时愣住。这个”我们”,瞬间将他和苏樱紧密地连接在一起,心里就升腾起一种甜蜜的感觉。

  有钱人都爱做慈善,看来苏樱也不例外,况且安良确实很喜欢小孩,于是就答应了。第二天两人跑去福利院一番打听,他们还不够收养条件,只可以助养。这样也很好,安良微薄的薪水承受得起,并且能和他的“公主”一起做一个孩子的“父母”,不失为一件开心的事。

  苏樱很快找了工作,有了收入,但是,却愈发节俭起来。她很少在外面吃饭,与安良一起去菜市场买菜,挑挑拣拣讨价还价的样子,与邻居大妈无二。

  他也从来没见过有他想象中的富豪爸爸打电话给苏樱。安良有些沮丧,他怀疑自己这次的眼光,又出了问题。

  有一次,苏樱接了一个电话,在电话中大声咆哮起来:“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不能接受就分手!”最后,挂了电话掩面而泣。安良不知道如何安慰她,就拿了纸巾盒进去,倒了热茶,静静地坐在一边。

  苏樱没有过多解释,只是说打电话的是已经分手的男友。安良心里还是有窃喜,分手好,分手了他就有机会。

  隔几日,安良在苏樱随手放在客厅的一个购物袋里,发现一张发票,那是一张面值四千的购买服装的发票。安良心想:到底是奢华惯了。心里那个偃旗息鼓的梦又势不可挡地苏醒过来。第二天,却并没有见她穿什么新衣服出来,依旧是素面朝天,荆钗布裙的寡淡样子。

  他们助养的宝宝,已经一天似一天欢实,冲着他们咯咯笑的时候,安良会有刹那的恍惚,以为他们真是一对小夫妻,一同生养了可爱的宝宝。

  两颗心越来越靠近,但是,安良曾经心里那个灰小子被公主爱上而飞黄腾达的梦,却越来越远。

  安良在某天下班后看到的一幕,让他的灰小子的梦彻底破碎。

  两个月前买走苏樱LV包包的那个女孩,忽然找上门来,对着苏樱破口大骂,骂她是骗子,卖给自己的LV原来是高仿冒牌货,根本不值那么多钱。苏樱在女孩的指责下,百口莫辩,只说这是别人送她的,她也并不知情。女孩不依不饶,一定要苏樱赔偿她的五千块钱,可是,苏樱没有钱,女孩威胁要报警,最后,安良拿了五千块钱还给对方了事。

  屋子静下来,两人对坐,面面相觑。苏樱流着泪,第一次对安良讲起自己的身世。她出生不久就被父母遗弃,在福利院长大,所以对那些孤儿的遭遇感同身受,自从工作后每月有很大一部分钱用来资助孤儿和失学儿童,可是男友不能理解她,两人因此时常起争端,最后,彼此觉得倦怠,提出分手。这只假冒LV的真相,更让她挫败,她并不追求奢侈品,她却不能忍受男友以次充好,来骗她。

  苏樱一边诉说,一边擦眼泪,纸巾湿了,再伸手去拿,与安良的手碰在一起,他的手有力地握住了她的,不容置疑。

  他吻上那张被泪水糊满泛着水光的脸颊时,忘记了分辨她是公主还是灰姑娘。

  苏樱的前男友来找她的时候,安良刚刚下班从菜市场买菜回来。这天是他和苏樱认识三个月纪念日,他买了红酒、牛肉、鲜花,准备庆祝一下。看到那个男人在小区门口的梧桐树下,拉着苏樱的手,时而哀求,时而咆哮着说些什么,苏樱也时而激动,时而平静地回应着。

  安良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危机,正要穿过马路去理论,几辆公交车连续穿过,挡住了视线。等他再走到马路对面,哪里还有苏樱的身影,她是被那个男人掳走了,还是和他和好了?安良心里沮丧极了。

  他在街上狂奔起来,大声地叫着苏樱的名字,在站牌下,在路口四处张望寻找。她怎么可以离开?他还没告诉她.他有多喜欢她,他还想告诉她,自己遇到了真正的公主,而自己的梦想一直就是,找一位公主。

  这时,有人轻轻拍了他的肩膀:“嗨,回家吧!”是苏樱。她刚才只是和前男友做了最后的告别,将他送到了拐弯的路口。

  她狡黠地笑笑,安良焦灼的样子,泄露了所有的心事。他在熙攘的街头,紧紧拢住她的肩膀,仿佛一松手,就丢失了无价的珍宝。他不会告诉她,他曾将那张四千块钱的发票拿去商场查询,才知道是苏樱买了几十套童装,送去了福利院:而她那些雅诗兰黛或倩碧的瓶瓶罐罐,其实都是网上的试用品,他曾无意瞥见她在电脑上认真地填写试用评价反馈。她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灰姑娘,却将公主的高贵发挥到了极致。

  “想什么呢?”苏樱问道。

  “我在想,以后要给你买大瓶全套的雅诗兰黛。”

  “切,做试客是我的人生乐趣。”

  “我在想,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变成宝宝真正的父母。”

  苏樱在他怀中,忽然红了脸。

  其实,他真正想的是,灰小子真的可以和公主相爱!

第3篇:失而复得的爱情

  都说她傻。当时,他与她已经有了四个女儿,她却放走他。

  他是上海的大学生,下放在她所在的江心小岛,她是岛上唯一的高中生,村里小学的代课老师兼扫盲班的老师,他来了之后,经常帮她,成了她的“老师”,爱情就这么发生了。

  结婚后,他成为村里第一个钓鱼的人。其实,沿河的人家都在河堤边架着鱼网,想吃鱼,一撒网就有,可是他总爱在河边,支着一根钓鱼竿。

  她看着他笑,由着他钓,饭熟了也只低低地轻唤他,生怕惊跑了他的鱼儿。

  他被调回上海之前,彻夜流泪,她却没事似的倒头就睡,只是不再打呼噜。

  他回到上海后,情况不如预想的那样好。

  他提出过接她们过去,她拒绝了,要他先照顾好自己。几经波折,他累了,与她离了婚,把孩子留给她,自己组建了新家。

  二十多年一晃而过,女儿们一个个从她身边飞走。她依然独自一人,沿河住着。她不会钓鱼,却喜欢在河边坐着,呆呆地盯着水,看水里的鱼虾快活地游着,慢慢地,她也快活起来。

  都说她傻。他离开,再婚,她却始终不肯再嫁。最困难的时候,她卖过血,像男人一样去建筑工地拾过砖,直到转为公办教师,她的日子才稍稍轻松一点儿,可生活已偷走她的青春,一点儿不剩。

  谁也没料到,她老了,他却回来了。

  送他回来的是他后来的儿子。小伙子有些歉意地告诉她,他退休不久就老年痴呆。他不认识儿子,不记得自己是谁,不清楚回家的路。可是,他记得她,对着后来妻子的遗像,叫着她的名字。

  他对着她傻笑,很显然,他不认识面前满头银发的老太太。她叫他的名字,他眼中闪过一丝亮光,竟然也喊出她的名字。

  她帮他剃去蓬乱的胡子,带他在村里散步,告诉他哪些是过去的朋友,哪些人曾经帮助过她和女儿,叫他谢谢他们,他顺从地笑着。她陪他坐在河边,看水边的芦苇摇曳,看水中的鱼儿嬉闹,他会显得特别安静。

  她牵着他的手在老屋中进进出出,老屋还是那么低矮,他竟然不用提醒,就像几十年前那样,把头低下来。

  她干涸了几十年的心一下子浸润了,她想把这个男人搂在怀里,紧紧地,再也不分开。

  看着他对她依赖的神情,看着一直强悍无比的她温柔如水的样子,女儿们知道,这个曾经给她们带来生命和伤害的父亲,是母亲失而复得的爱情。

  女儿们明白了,母亲坚守着老屋,那是在坚守自己的爱情啊。

第4篇:用了一辈子的时间来等你爱我

  那年他19岁。他对她一见钟情。

  他跟她是大学同届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在大一新生报到那天,几千名新生排队等候办理注册,他穿着蓝色格子衬衫和牛仔裤,恰巧排在她后面,更恰巧的是她也穿着蓝格子衬衫和牛仔裤。

  由于人多拥挤,她后退的时候不小心踩了他的脚,她急忙回过头来笑着向他道歉。她,乌黑的长发,在脑后扎成马尾巴,大大的眼睛,好像会说话似的,一笑起来,嘴边还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从那天起他就相信这是上天给他的缘分,从那天起他就对她一见钟情了。

  他23岁。他和她大学毕业了。

  四年在一起的大学生活。他努力地呵护他和她之间的友谊,他从来不敢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慕,他只能用他沉默的陪伴,细心的关怀,温柔的体贴来表达他对她的爱,能成为她的好朋友他已经很知足了。

  她在学校谈了几场恋爱,他就成为了她的忠实听众。陪着她一起兴奋,又陪着她一起伤心。她每一次恋爱的结束,他都会暗暗地庆幸,每一次安慰她后,他回到宿舍都会偷偷地笑出声。

  大学毕业后,她出国去了加拿大留学,他考上了本样的研究生。这三年,他每个星期定会给她写一封信,寄到加拿大去鼓励她,他想知道她在异国他乡,没有他陪着好不好。

  她也有时回信给他。告诉他,她很好,要他放心。他知道她真的长大了,成熟了,不再是那个需要他陪着,需要他关心,需要他照顾,需要他安慰的小女生了。他不知道,他应该放心还是不放心。

  他26岁。她留学回来,要和她在留学时认识的同学结婚了。

  她终于回来了,回来就结婚了,只可惜新郎不是他。他的心一直在疼,好久,好久……

  在她的婚礼上,他笑着上台致词祝福她幸福快乐。

  一个月后,他悄悄地瘦了10斤。

  从此她失去了他的消息。

  她36岁。她的婚姻并不像他祝福的那样幸福快乐。

  她10年的婚姻没有像她想的那样,她只能用维持这两个字来形容。要不是因为有女儿,她连维持都不想要了。她以前习惯了他的细心、照顾、体贴及陪伴,可自己的丈夫却不能这样对她,还不如一个好朋友那样了解她,那样关心她,那样疼惜她,那样宠着她,那样爱护她……因为她的个性好强加上事业心强,她根本没有多少心思去经营她的婚姻。

  她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她的事业上,在工作上更有活力,在职场上更有魅力。经过几年的努力,她终于在传媒界闯出一片天空,占有一席之地。

  功成名就后她开始觉得生活空虚寂寞,开始怀念他对她的好,心底不断浮现出一幕幕她跟他共同的、曾经拥有的记忆。她真想去找他,可是,她没有找他的勇气。

  因为,她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还像以前一样。

  因为,她不知道他的婚姻是不是也像她的一样。

  因为,她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把婚姻维持下去。

  她真的没有勇气去改变这一切,缘分就这样和她擦肩而过,是她不懂得珍惜,再怎么不情不愿不甘不舍,又怎能回到开始?又怎样重新开始?

  她38岁。她还在维持着她的婚姻,他却永远离开了她。

  她的大学老同学约她到咖啡店,交给了她一封他写给她的信。老同学告诉她,他前几天在加拿大病逝了,临终的时候托付一定要把这封信交给她。

  她怔住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他怎能这样不给她一点的预告、一点的准备,悄悄地沉入永远的静寂。她不知她是怎样走出咖啡店的,她也不知她是怎样走到他们常去的湖边的。她手里攥着他的那封信,像攥着他仍然还在跳着的心,他为她还仍然跳动的心,紧紧的,紧紧的……

  雪儿:

  我走了,这次是真的走了,永远地走了。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天堂里笑着看你呢,还是好喜欢看你笑的样子。

  不要让心停留在那凄楚哀怆的瞬间,笑着面对人生,你要帮我笑完今生好吗?你的笑在我的世界里是最美的。

  一直以来我都想告诉你我是那样的爱你。从大一新生注册时你踩了我的脚的时候,从你回过头笑着和我道歉的时候,从我们注册那天穿着同样衣服的时候……我相信这是上天给我们的缘分,我对你一见钟情了。

  每一次想告诉你的时候,我都不知怎样说起,准备好了一车的甜言蜜语,一见到你就全跑没了。你是那么纯洁,那么善良,那么聪明,那么慧洁,那么讨人喜欢,好怕你的拒绝,那样和你做好朋友的资格都没有了。我只能沉默地在你身边做你的好朋友,陪着你,关心你,照顾你,体贴你……

  我等了你四年,大学毕业典礼那天我想告诉你我是那样的爱像,可是你却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在电话里兴奋地告诉我,你要去加拿大留学,手续都办好了,还拿了奖学金,毕业后就走。我刚刚萌生的勇气又不知上哪里去了,只是表达了如何为你高兴,和一大堆的叮咛嘱咐,一大堆的不放心。

  我又等了你三年,牵挂你的日子好难捱,我想等你回来的时候告诉你我是那样的爱你。你终于回来了,可我收到了你的喜帖,你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事情怎么会变成了这样,我所有坚强的自信在那一刹那全部崩溃,我的心好疼,疼得都能听到我的心“哐”的一声,碎了……

  我怕你不开心,鼓起最后的勇气去参加你的婚礼。我本想看一眼你就走了,你却笑着拉着我,磨着要我祝福你。看着你穿着白色的婚纱一脸幸福甜蜜,笑的还是那样的美,我连拒绝你的力量都没有。看着身边的你,突然觉得我和你的距离是那样的远,遥远到你不再是那个在大一新生注册时和我穿同样的衣服,回过头笑着和我道歉的女孩。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我不记得我是怎样狼狈地逃离你的婚礼,只记得我碎了的心一直在流血……

  忘记你带给我的昨天有多难,我做不到。我只有选择离开你,可迈开离开你的脚步又有多难。你是我心中无法言说的痛,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等待。

  我辞掉了工作,一个人躲到加拿大念书去了。

  你留给我的回忆一直跟随在我的左右,心滑入回忆的轨道,无法挥去,更不想挥去。走在喧闹的异乡街头,我仍然还会不知不觉地在寻找你的影子。静静的深夜,思念的空气窜流在我的梦里梦外。我知道时间并没有减掉什么,反而增加了许多的想念,你的笑依然那样地清晰。

  想你,是我执着的温柔。

  爱你,是我无奈的遗憾。

  等你,是我一生的守候。

  从见到你的第一天,我就在等你,沉寂地等你。我等了你19年,现在我不能再等你了,但我一定要告诉你,要你知道,雪儿,我用了一辈子的时间来等你,等你爱我……

  天渐渐地暗了,黑了。

  她还在紧紧地攥着他的那封信,攥着他仍然为她跳动的心……

  她昂着头,望着天空,满脸的泪,她对天堂里的他笑了……

  她闭上眼睛,又有两滴红色的、晶莹的泪从眼角滚了下来……

第5篇:爱情一开始便已经注定了一生

  1919年12月,罗家伦作为北平学生的代表,前往上海展开学生团体串联,不料想,在美丽的黄浦江畔,罗家伦竟然就此邂逅了张维桢,引出了一生的爱情传奇。

  那是当时的“全国学生联合会”的一次集会,罗家伦虽然貌不惊人,但是,他是当时名声远扬的学生领袖,他亲笔起草的《北京学界全体宣言》更是在当时大学生中间争相传阅,这篇简洁而慷慨的宣言激起了全国学生的爱国热情。

  罗家伦一出现,就让现场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他激情澎湃的演讲更是让现场成了沸腾的海洋。当时,上海女子学校的女学生张维桢站在台下的一隅,她满脸红晕,用一双深情的眼睛专注地从头到尾一直默默注视着罗家伦,他的每句话、每个手势和每种表情都让清秀文雅的她着迷。罗家伦写的“中国的土地可以征服而不可以断送!中国的人民可以杀戮而不可以低头”这两句话早已铭刻在了张维桢的心中,只是两个人一个在北平一个在上海,南北两地,她与他难以相见。

  此刻,激情、睿智的罗家伦就站在张维桢的面前,他的演说一字一句地敲击着她的心扉,贴近,火热,直入她的心田。在这一瞬间,爱情产生了,少女的张维桢被爱情赋予了强大的力量,她在人山人海中居然挤到了会场的最前面,大声地对罗家伦说:“我名叫张维桢,今后请你多多指教!”说完,她把自己的联系地址写在一张字条上递给他。

  面对张维桢的热情大方和青春美丽,罗家伦的心在那一刻暖融融地被惊动了,原本口才出众的他在那一刻竟然腼腆得像个不知所措的小男孩,只是慌乱地说着:“好,好!”

  都说一见钟情的爱情经不起风雨,难以经受时间的考验,但是,张维桢和罗家伦却用真实的爱情经历证明,即使是一见钟情的爱情,也有在一开始便注定会相爱一生的。

  爱情大多是有信物的,相爱的人常常用信物来见证彼此的爱情,信物仿佛是爱情之中的蜜,有了信物,爱情会更加甜美。张维桢和罗家伦一见钟情而相爱,他俩的爱情信物有点特别。罗家伦给张维桢的爱情信物是两张风景明信片和两张小型风景照片。这信物虽然并不名贵,但是,却包含着罗家伦渴望和张维桢比翼双飞的心意。张维桢读懂了其中的含意,她回赠给罗家伦的爱情信物是她的一张玉照,玉照上的张维桢笑意如花,青春美丽。一个女孩子把自己的玉照送给一个男人,自然是意味着心中的爱慕。

  罗家伦收到张维桢的玉照后在日记里写道:“就是你的照片,使我看了生无限的愉快。”从此,张维桢和罗家伦开始鸿雁传书,漫长的爱情之旅启程了。张维桢和罗家伦在信中谈人生,谈理想,谈各自的生活,有时也会小心翼翼地相互试探彼此对对方的爱,轻轻地伸着柔软的爱的触角。彼此的心事虽然千回百转,却在信纸上渴望着绽放花蕾。爱情里最难得的是深合我意。张维桢和罗家伦从一见钟情开始的美丽爱情就这样娓娓动人地进行着。

  1920年8月,罗家伦从上海到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去留学,他本想与张维桢在上海见面,畅叙一下与她别后的相思之情。不凑巧的是,此时的张维桢已从上海女子学校转学到湖州的一所女校读书,而罗家伦到了上海后又患病了,一直发高烧,无法去看张维桢,虽然上海和湖州相距不过是几百里的路程,他俩却没能见面。张维桢后来收到了罗家伦临登船时写给她的信:“来沪未能一见,心中很难过。玉影已收到,谢谢。不及多书,将离国,此心何堪,余容途中续书。”就这样,张维桢未能和罗家伦相见,就依依不舍地和他分别了。

  在分别的几年间,张维桢收到了罗家伦寄来的好几本书,还收到了罗家伦写给她的许多信,在这些信件中,张维桢看到罗家伦在字里行间出现的微妙变化是对她的称呼,罗家伦从“维桢吾友”自然变成了“维桢”“维桢吾爱”,到最后成了“我生生世世最爱的维维”。

  张维桢明白,她这个女子从此成了罗家伦心目中最珍爱的人。张维桢读着罗家伦那一封封漂洋过海的信,心中暖意弥漫。张维桢和罗家伦在信中除了谈论民族兴亡和学习之道,也像世间所有热恋的男女一样,时不时显露出敏感、任性乃至小孩子气的样子。

  有一次,张维桢收到罗家伦寄给她的一副珍珠项链,上面的珠子是他为她精心挑选的,他在信里对张维桢说:“我选的一种颜色,自以为还清新,配夏天的白衣服或粉红衣服,都很好看。望你不嫌弃,作为我想起你的纪念。”张维桢被罗家伦这份遥远而珍贵的礼物所带来的一片心意深深地感动了。

  1926年4月,张维桢接到罗家伦的信,说他决定回国了,想想就要回到心爱而相思的女子身边,他的心情很是激动。可是,就在这时,张维桢却申请到了美国密歇根大学的奖学金,计划在秋天进入研究院。

  张维桢知道,罗家伦在国外的这几年来,忍受着分别的痛苦,一直盼望着她到国外留学,与他日日相见,如今张维桢要到国外去了,可是,罗家伦偏偏又要回国了。不过,相爱的人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张维桢非常体谅自己心爱的人,她不想让他心中失望。为了让罗家伦早日回到上海当面向他表白心事,张维桢给罗家伦汇去了钱,让他早日回上海见面。罗家伦接到张维桢的汇款时,他的心放下了,他明白了,张维桢是在告诉他,她愿意为他们的爱情而等候。

  1926年6月18日,在张维桢的殷切盼望中,罗家伦在马赛登上了回归的船,经过一个星期的行程,他终于回到了上海,回到了张维桢的身边。但是,两个人真正相聚的日子却仅仅只有一个多月。在一个多月的甜蜜日子里,两个相爱的人互定了终身。

  1927年11月13日,他和她在上海结婚了,当时,他们都已年近三十了。这是一见钟情结出的爱情之果,从1919年12月他俩一见钟情开始到结婚,经过了整整八年的时间。八年的相思,终于换来了朝暮比翼飞,同心度人生,深情依依,真挚动人。

  世间有一种爱情,一开始便已经注定了一生,不论是一见钟情,还是相识已久,只要真心相爱,就是一生的牵手。

第6篇:抛弃白马爱上竹马

  六点不到,我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给吵醒了。五个未接电话,好小子!我赶紧抓起话筒。

  电话那头,弟弟欲言又止,沉默半天,他说:“姐,你要撑住,知道你们感情好……”

  我故作大气地说:“天塌不下来,啥事你说!”

  弟弟似乎在用力地压抑自己的感情:“老邪物走了,永远地走了……”

  “老邪物……老邪物……”我反复念叨着这几个字,突然像被雷劈了一般怔住了,我对着话筒声嘶力竭地喊道,“不可能!他怎么了?”

  “他被一辆大货车给撞了……”后面弟弟说了什么,我没听到,泪水哗哗地全往我脸上冲,冲得我连眼睛都睁不开。我哭了个昏天暗地,到最后竟然连眼泪都流不出来。

  我得回去见老邪物最后一面,他才26岁,一个阳光开朗的大男孩,上天怎么舍得带走他?

  我颤抖着双手在收拾行李的时候,车鑫打来电话说,下午去挑选钻戒。我不知道怎么和他解释,只是说,这几天要去老家看看,钻戒的事以后再说吧。

  车鑫立马气焰嚣张地说:“你什么意思,我推掉生意陪你挑钻戒,你倒很忙了,这婚还结不结?”

  “那就不结了。”没等车鑫做出反应,我就把电话给挂了。

  车鑫是我老板的儿子,我耗费大把心机和精力才把他钓上手,千方百计想嫁入豪门的我在这一刻突然就放弃了。和车鑫交往以来,他一直都这么高高在上,气势凌人,而我一直在扮演一个卑微的角色。

  好几次老邪物来广州找我玩,看到车鑫对我呼来喝去的样子,都忍不住要冲过去揍人,看我哀求的眼神,他气得脸色发青。

  最后一次,他神情幽怨地对我说:“哥们,爱情里总有一个犯贱的人,但那个人绝对不能是你!听兄弟的一句话,马上抽脚走人!”

  我准备出门的时候,车鑫赶到了。他愤愤地说:“你挂我电话?你什么意思?”

  我仰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说:“就是甩你的意思!记住,我先甩你!”

  说完我拖着大箱子大踏步地往前走。

  车鑫在后面暴跳如雷。可惜老邪物看不到了,他曾教我99种方案,如何在车鑫开口之前先甩掉他,让这种纨绔子弟丧失优越感,同时挽回女生的面子。

  老邪物是我的高中同学,在我后面坐了三年,所以我们关系比较好,他经常兄弟长兄弟短地称呼我。他人并不邪,只是处在一个叛逆调皮的年龄,这个绰号还是我送的。

  那天,他趁我上课回答问题的空当用脚把我的凳子给钩走了,害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惹得全班同学一阵哄笑。

  我很生气,就给他取了个“老邪物”的绰号。这还不解恨,中午吃饭的空隙,我把我家刚买的一条看家狗带到教室,当着他的面叫唤它“老邪物”,并很得意地告诉他,我们家的狗也叫“老邪物”,这把老邪物气得够呛。

  很多年后,我们家的狗和他共用着一个名字。可是,为什么人的寿命比不过一条狗呢?坐在火车上我无声地哭了。

  老邪物考上了北京体育大学,和我一南一北相隔遥远,只能靠电话短信联系。

  有天老邪物在电话里支支吾吾地问:“哥们,你都不小了,想找条什么样的汉子啊?兄弟学校大把的帅哥要不介绍几个?”

  我不屑道:“当然是帅气多金的啊!一定得有钱!”老邪物鄙视道:“果然是拜金女,哼!”

  那又怎么样,本姑娘就是喜欢帅气多金男!电话里我狠狠嘲讽了老邪物一顿,最后还没脸没皮地强迫他,要他在最短的时间内给我写一本钓取多金男的战略决策。老邪物很难过地问为什么是他写啊?因为你是男的啊,更能了解男人的心理,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研习了老邪物的著作,大学四年里,我疯狂地倒追学校里的富二代,却屡屡受伤,落得个伤痕累累身心疲惫。老邪物得知后,一边谴责我自作自受,一边极力苦劝我要吸取教训,一定不要被男人的外在所迷惑。可年纪尚幼的我爱慕虚荣,并没有把老邪物的话放在心上。车鑫,就是老邪物在我的威逼下,两人合力钓上岸的。而当老邪物获知车鑫并不疼我,还经常对我使用暴力后,他觉得自己就是车鑫的帮凶,我过得不好,他的良心永远不会安宁。

  从火车上下来,我的眼睛肿得几乎睁不开,全身虚脱到没有一丝力气。

  我和老邪物在同一个县城,于是打了一辆计程车直接赶往他家。还没到路口,就听到一阵哀乐声传来,正是老邪物家的方向。我的双腿打战,短短的几百米走了差不多半小时。老邪物家的大院子里摆满了花圈,雪白的墙壁上扎起黑色绸布,大大的一个“奠”字帖在院门正上方,一口漆黑的棺材就停在院中心。

  见到那口棺材的第一眼,我的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喜欢过老邪物,只是喜欢把生活中的伤痛说给老邪物听,而那些伤痛,除了老邪物是我不愿意和任何人分享的。这算得上是情人间的亲密无间吗?我挪着双腿蹒跚到棺材旁,想着里面躺着再也不能起来的老邪物真想一头撞死在上面。

  顾不上其他人惊愕的眼神,我趴在棺材盖上已经哭得声音嘶哑了。突然背后被人拍了一下:“榆木脑袋你干吗呢!”扭头一看,天!竟然是老邪物!他穿着孝服满脸憔悴地立在我身后。

  “你没死!”我一把鼻涕一把泪扑到他肩上。

  老邪物红着脸把我拖到一片树荫下面:“我奶奶过世了,你哭啥啊?你以为你想哭就哭啊?你是啥身份啊?”

  “我……”我嚅嗫着说不出话来。

  “这样吧,出师得有名,我在我奶奶的墓碑上加上你的名字,刻上长孙媳妇的头衔,你觉得如何?”老邪物故作面无表情地说。

  “你倒想得美!”

  我正恼羞成怒,我弟又给我来电话了,他很生气地说:“姐你看怎么办?那浑蛋张二毛撞死了我们家的狗,说好要赔的,现在拉货回来竟然不认账了!”

第7篇:伞下的浓浓暖意

  有一对年轻夫妻。男的是开出租车的,每天早出晚归;女的则在家打理家务,照顾孩子。这样的家,本来应该是温馨和睦的。可是,日子一长,互相的埋怨也就多了起来。

  这不,矛盾又闹起来了。

  男的拖着疲累的身子,下班回家吃饭。可一进门,屋里冷冷清清的,女的还在床上逗着小孩玩,这可让他顿时火冒三丈,本来今天外面就下着大雨,为多拉几个乘客,他一刻都没停歇过。肚子里早就空的叽里呱啦乱叫,他也没舍得花上几毛钱买个烧饼充饥。这倒好,回到家里居然连一口热汤都没得吃。

  他瞪着她,冷冷地问:饭呢?

  她回了他一眼,还没烧呢?回头继续逗着小孩。

  不知道要吃饭的吗?

  吃什么吃,就赚这点钱,还想着吃吃吃...嫁把你,真是倒霉透了。她一脸的怒火,声音也提高了几度。

  他听着,压抑着的火气终于还是爆发了,他冲上去就掴了她一耳光。

  顿时,吓得孩子哇哇大哭,毕竟孩子还小,只有四岁。他想着自己在外拼死拼活的,还不都是为了这个家吗?不管赚的钱多钱少,男人的责任,他心里是最清楚的,他又没有乱花一分钱。他越想越来气。

  你敢打我。女的捂着脸,气得跳起来。要不是孩子在哇啦哇啦哭着含糊地叫着:妈妈...妈妈。她真想冲上去,和他拼了命。

  这日子是没法过了,我走。她心里一直憋屈着,到最后还是哭了出来。随同婴儿的哭声,一同淹没在激烈的雨声里。

  要滚快滚,别在这哭的像个丧妇似的。此时,他的怒火占据着心里的每个角落。

  她扭头。“砰”地一声冲出家门。孩子的哭声更大了。

  哭什么哭。他冲着自己的小孩,几乎怒吼着。吓得孩子不停地抽噎,哭又不敢哭出来。

  外面的雨从下起到现在还一直没停过,而且越下越大,像小石块击打在窗户上,噼里啪啦地乱响成一片。

  他此时心里也乱成了一锅粥。他瘫坐在沙发上,点上一根烟,狠狠地吸上一口,然后又用力地摁在了烟灰缸里。

  他抱起床上的孩子,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他突然发现孩子的身体一直哆嗦颤抖着,他想是不是孩子被吓坏了,他手足无措,因为他从没这细微地观察过孩子。以前孩子有什么不舒服,都是她首先感知的,并且准确无比。这次.......

  他突然想起了她。他平时下班回家,都是热饭热菜端到桌上的,今天是不是发生了特别的事,才会这样。

  他望着自己可爱的孩子,心里油然升起一股父亲般的慈爱。他轻轻地抚摸着孩子的脸,直到停止哭闹。他本来是想唱首童谣逗逗孩子的,但想了很久也没有一首会唱的。平时她在孩子面前唱,他总觉得好笑。

  她是外地城市的。为了他,她逃离了家庭的阻拦,毅然决绝地跟了他。在这城市,举目无亲。

  他们恋爱时,多么美好。女的漂亮,男的帅气,邻里乡亲,谁见了不都会夸上几句。一起逛公园,一起看电影,一起吃糖葫芦。为什么到结婚了,就会变味了呢?

  他回忆着一幕幕,曾经牵手走过的岁月,她有多么地好。他闭上眼睛,长舒了一口气,他决定还是去找她。

  他拿了一把伞,冲出家门。瓢泼的大雨肆无忌惮地倾泻着,路上几乎不见了什么人,毕竟已到深夜了。

  他会去哪呢?他不停地搜索着她会出现的地方:公园、电影院、书店。可电影院和书店到现在已关门了。

  他朝他们恋爱时经常约会的中山公园走去,他喊着只属于他们的昵称,那是他们两个人的秘密。他突然发觉,原来她的名字是多么顺口,多么的温馨可爱,似乎烙在了心里。

  果真,她坐在那,任凭着雨水浇打,一动不动。那是一条他们有空就经常去坐的大理石凳子,他们一起在这暧昧,在这谈天说地,一起逗笑。

  他轻轻走过去,把伞举在她的头顶。她仰头,起身,彼此熟悉的脸和气息,在这小小的伞下凝滞。

  他轻轻用手拭去她脸上的雨滴,把她揽在怀里,他想把自己的体温传给她。

  老婆,回家吧!他在她的耳边轻声地说。把她搂的紧紧的,生怕她跑掉一样。她顿时觉得自己像一只小鸟一样,依偎在一个宽大温暖的怀抱里恣意撒欢。这是迷失了好久的温暖,她不禁在他怀里感动的轻声哭泣。

  你知道今天晚上我为什么没做饭吗?因为我们的宝宝生病感冒了,一个下午我就在医院折腾,又是挂号又是打点滴的,回来孩子还一个劲地哭,只有不停地逗他才不闹。

  那你为什么不打个电话告诉我呢?

  我不是怕耽误你的生意嘛!知道下雨天,可能生意会好点。

  他轻轻地把手贴住她的嘴唇,没有让他继续说下去,他明白了这一切。

  他牵起她的手,径直朝家的方向走去。

  此时伞下,暖意浓浓。

第8篇:隔了光阴的爱情

  二十岁那年,她遇到了他。

  那时,他是一个喜欢搞点摄影的男子,寒酸而落魄,在一个小工厂上班。而她,是一个大型歌舞团的演员,跳独舞,倾国倾城。

  追求她的男子很多,她接到的情书也很多,但无疑,他是写得最好的一个。

  每天,他骑着一辆破旧自行车来找她,高高的个子,一条腿支着自行车,另一条腿来回晃着,拿着一架破照相机对着她。

  她就那样心动了,不去坐一些有钱男子的汽车,轻轻地跳上他的自行车,然后去看那条开满了樱花的街。在那条街上,她尽情地笑着,他为她拍下了她青春的倩影,那么美,那么让人心动,他说,和我好吧,一辈子,我们不分离。

  好,她说,我会和你好一辈子。

  不久,他考上电影学院,去学摄影,可是他没有钱。

  那时,她已经小有薄名,所挣的钱全用来资助他了,但仍然不够,因为摄影是个特别烧钱的事情,何况,他想当中国最好的摄影家。为了他高昂的学费,她准备去投拍电视剧,于是她四处去张罗钱,那些老总,看中了她的美貌,吃她的豆腐,可是,为了钱,她含着笑含着泪忍下去。

  十万块钱,她投拍了一个电视剧,可是,收视不好,赔掉了。

  为了还这十万块钱,她拼命地跳舞,一米六八的个子,到最后不到九十斤。她盼望他能快点学成,两个人结婚生子,哪怕住最小的房子,如果开始是他疯狂地追求她想得到她,那么现在,是她这样想和他在一起,无论多老多难看,只要能在一起就好。

  可是,在他毕业那年,他对她说了分手。

  他有了名气,有更多更美丽更有才情的女人可以和他配,她不过是一个演员,况且渐渐跳不动了。

  她哭了又哭,求了又求,他仍然没有回头。

  那时,她已经跳不动了。

  可是,她还有债,她不愿意欠别人的东西,于是,在一个有钱男人求婚之后,她嫁给了他。

  那时,他功成名就,好多关于他的新闻,正面的,负面的,她听到这个名字,仍然心疼。

  没有了他,她就有了烟。

  烟是她寂寞的伴侣,也是很私密的出口,她抽着烟,在黄昏的街头,被一个摄影记者看到,然后无意间拍下了她。

  那时的她,已经形销骨立。

  完全不复当年的青葱年少,她离了婚,自己开了一个小书店,当年的长发变成了短发,有病后吃了很多激素,人慢慢地胖了起来,后来,胖到从前的人认不出她。

  那个摄影记者把照片发表了出来,同在摄影圈的他也看到了。

  他很心酸,这个黄昏的女子,抽着烟,长发在风中飘着,眼神寂寞而空洞,他发现自己所有的女子顶不上这个女子的风情。

  于是他决定回来找她。

  他不知道她已经变胖了变丑了,她也不知道他又回来找她了。

  在曾经的路口他们相遇了。

  一个是知名的摄影家,一个是发胖了的中年妇女,手里提着一个菜篮子,里面是各式各样的菜。

  他们静静地站着,隔了光阴的爱情,泛着黄,变了质,发出了阵阵迂腐的味道,旧情人相见,应该是雨天,两个人都还年轻才好,这样的相见,无异于扼杀了所有的记忆。

  他们仓皇而逃,各自散去,她跑得极快,竟然不知道自己流了眼泪,他也跑得极快,好像要躲避什么。

  现在,她不是树上摘下缺乏水分褪了色的花,倒是古绸缎上的折枝花朵,到处是断壁残垣,心里无处不渗绿。

  她曾经恨过他,但现在已经不了。

  既然爱他,就不必恨,那一切付出,不是为他,是为青春里的爱情和光阴,这样一想,已经释然,其实,能够相爱一场,已经很好。

  他也不再幻想把旧日的爱情重拾,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以为还在过去,其实,很多时候,爱情是一辆车,不停地往前走着走着,一直走,一直换着风景。

  隔着光阴的爱情,只能放在彼此的相册和橱窗里,适合一个人的时候,展览、怀旧。

  仅此而已。

第9篇:总有一条途径是通向他的

  她爱上他,只是一秒钟;而他爱上她,却是10年后的事了。

  那时候她的父母都在军队,有着不容忽视的职位,她生下来就被人宠为公主。他是从别处借调来的文艺兵,由于出身不良而被人排挤。他只能安静地待在自己的房子里,一心画画。

  那次她无意中从他窗前经过,只是淡淡一瞥,便立即被他吸引了去。

  她看见他空荡荡的屋子里挂满了画作,微笑的人、呜咽的人、悲伤的人、快活的人,那些真切的脸部特写,一张张挂在墙上,在冬日清冷的阳光里,有一种异样动人的美与温柔。他微闭起眼,无声无息地跳起了舞。

  那是她见过的最浪漫的舞蹈,没有音乐、没有观众、没有掌声,但却听得见一颗心在奔放的舞姿里畅快地呼吸。

  她就是从那一刻起爱上他的,只有在一起上台表演的时候,她才有机会与他肩并着肩跳欢乐的舞。甚至,偶然有一次,她还拉住了他的手。他的掌心如此暖和,她多想永远地停留下去。可这只是一个奢侈的幻想,她还没有来得及复习,梦就碎了。

  是她的父亲发现了她神色的恍惚,并很快地查明她竟爱上了文工团里出身最低劣的他。

  父亲很慎重地告诫她,不要自找麻烦,否则会将他们一家人全部牵扯进去。她不是不明白,但很快他被下放到一个偏僻的山区,而她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无论如何也要随着一起去。

  当然他是自己走的,但她瞒过所有人,假扮成火车上的工作人员,在他即将上车的那一刻,将一个装了自己照片的信封,在拥挤的人群里悄无声息地塞到他的手中。

  他有一霎那的怀疑,但还来不及看清她的下一个表情,一群人就将他挤进了车厢。

  但她却牢牢地记住了他去的那个山村,一年后,她果然寻到了一个机会,是部队征女文艺兵去新疆。

  征兵的人问她为何要去这样远的地方时,她脱口而出:因为新疆离我认识的一个人最近。

  她始终深信,总有一条途径是通向他的,只要她能永不停歇地沿着他的方向执著地走下去。

  这一走,便用了十年的时光。那场灾难停止,他终于得以平反回到故乡。而她在辗转得悉他分配邻省后,一秒都没有迟疑,拖了行李箱便飞奔去车站。

  她终于将他拦阻在了去相亲的路上,他对她只有一张照片的记忆,但她对他,却是深爱了十年。

  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她微笑着松了口气,说:照片上的人走了十年,终于遇上了你。他在十年后的一秒钟内,就这样被她轻易地俘获。

  他们尔后在一起相守了许多个十年,生命改变了很多的颜色,但却再也难以转变他们走路的方式——手牵着手,肩并着肩;站定的时候,头便微微地靠在一起,如一朵丰满温顺的花儿。

  只有他们自己才清楚,这样一个外人看来美妙的霎时,在时间的磨盘里曾经被怎么艰苦地打磨,才绽开出如今素朴优雅的姿势。

第10篇:我怕青蛙变不成王子

  有的青蛙变不成王子

  秦岚怎么也不会想到,那场她精心策划改编的童话情景剧,竟被许慕小小的一个口误生生搅了局。

  尽管秦岚在私下里足足准备了两个月,可那天面对台下黑压压的观众,她还是掩饰不住内心的局促和紧张,她的角色是那个美丽而骄傲的公主,而只要她轻轻弯下腰象征性地去吻一下那个身披绿装的演员的左手,那只“青蛙”便会华丽丽地变成一个王子,可就是在那个时刻,心不在焉的许慕在后台异常“奇葩”地把那句画外音给念反了。

  那句台词本应该是“青蛙得到了公主的吻触,终于变成了王子”,而音箱里传出来的却是“公主得到了王子的吻触,终于变成了青蛙”。

  全场先是一阵反常的平静,等观众回过神来后,哄笑声便“哗”地在小剧场里炸开,秦岚和那只“青蛙”一时不知所措,被傻傻地晾在了台上。

  秦岚是这个情景剧的主要负责人,从这个剧目被批下来那天起,她就开始忙着改剧本、招演员,她一直暗自庆幸,如果这个节目演出成功,她不但会为学校在艺术节上争得荣誉,而且还会实现那个她一直深藏在心里的小小愿望——和“校草”林家豪同台。而当节目组三番五次地费尽周折终于得到了林家豪来做客串演出的应允后,许慕竟让秦岚所有的期盼在刹那间化为了泡影。

  事后许慕一次次地来找秦岚道歉,秦岚都没有原谅他,后来再去排练厅的时候许慕干脆披上了那件“青蛙皮”说:“大不了改天再演一遍,演员不用愁,青蛙我来扮。”

  “好啊。”秦岚答应了他。

  许慕在地上趴了良久也不见秦岚有动静,他摘下帽子怯怯地问:“我什么时候能变成王子啊?”

  “有些青蛙变不成王子,”秦岚冷冷地说,“只能变成癞蛤蟆!”

  轻风是我的低语

  秦岚喜欢林家豪,没有理由。是的,有些情愫,根本就说不出理由,她喜欢他说话时的冷酷表情,喜欢他走路时的不羁姿态,即使他站在合欢树影里一句话都不说的样子也是那么好看。是的,在那次演出后,秦岚总能在合欢树下约到他。

  长这么大,秦岚从来没有对任何人那么细心过,她一放学就跑到食堂去为林家豪争抢那几份限量的红烧肉,自己拼命节省下来的零用钱会毫不吝啬地为他换来他喜欢的CD,所有为他做的事情,她都那么地心甘情愿,甚至在她发表在校刊的诗里都会毫不避讳地写道:“你耳畔滑过的轻风,丝丝都是我的低语……”

  许慕那天跑到秦岚的面前问:“校刊里的那首诗是写给林家豪的吧?”

  秦岚狠狠白了他一眼:“跟你有一毛钱关系吗?”

  是的,在秦岚眼里,许慕根本就是个不入流的男生,他怎么能跟林家豪相提并论呢,就连身边多了个女孩子,许慕都要得意忘形地在人前炫耀一番,多浅薄。

  那个女生叫小天,那次秦岚在树下等林家豪,发现许慕哄女孩子的手法是那样拙劣。许慕和那女孩面对面地坐在花坛上,他每“呱”地叫一声,女孩就会开心地笑上一阵子。

  秦岚问那个女生,你就只看上了他会学青蛙叫吗。女生说是呀是呀,好开心。

  秦岚心想,现在的女孩子,怎么这么没有品位?

  许慕不知道什么时候配了一款砖头大的破手机,他好像生怕没人知道手里有那么个现世难找的“古董”,好多次从秦岚的身边经过,他都会扯着嗓子对着话筒嚷上一阵子。

  那天他又神秘兮兮地走在秦岚身后:“小天啊,我们的校草有女朋友啦,他们在合欢树下约会呢,‘林家豪耳畔滑过的轻风,丝丝都是她的低语’……”

  秦岚本想抢过他的破砖头摔成两半,可当她望向那棵合欢树的时候,发现林家豪果然在为一个女孩子抹眼睛。

  是的,那个女孩,不是她。

  秦岚呆呆地站在那里,霎时无语。

  身旁不时有落叶飘落下来,而秦岚的心,也满满地碎了一地。

  “对不起”先生

  高二的时候,许慕被调到了秦岚的前桌,这让秦岚很是不爽。每天下了晚自习,许慕一点儿都不顾及依然坐在教室里专心复习的秦岚,扯着他的破锣嗓子不停地绕着秦岚打手机,而开场白也总是那句没有新意的“对不起”。秦岚一点儿都不认为许慕有多绅士,反而觉得这个男生天生一副奴才坯子。

  “对不起,小天啊,睡前不要忘记喝奶……”

  “对不起,小天啊,今晚不能再熬夜啦……”

  “对不起,小天啊,今天忘了和你说‘对不起’……”

  秦岚那天觉得忍无可忍,捧起一摞书“哗”地砸在许慕的头上:“对不起,能不能不在别人用功的时候犯贱?”

  其实,秦岚之所以发那么大的火,多半是出于妒忌,同样是女生,为什么自己会狼狈到被人耻笑,别人却能得到那么多关心,更何况,许慕婆婆妈妈的唠叨,有时候也着实会让同样身为女生的她受到一些小小的感动,比如许慕会准时地告诉小天哪天要备好毛衣,天气会降温十来度,甚至在她肚子疼的时候,他都会告诉她食堂的哪个窗口做了山楂汤……

  有天趁许慕去厕所,秦岚偷偷地拿过了许慕的手机,她悄悄地在许慕的手机上编写了一条短信:“这位更年期提前到来的女士,我想婉转地告知您一声,您标志性的苦瓜脸让我对您和您的科目十足反感……”

  是的,秦岚把那条短信发给了班主任,许慕的手机被没收了。那天秦岚朝许慕摆了个胜利的手势:“对不起啦,‘对不起’先生!”

  我怕青蛙变不成王子

  高考前两个月,秦岚把手机替许慕要了回来,那天她代表班上所有的“苦难同胞”对许慕表达了一番隆重的谢意,这一年,班主任一直都温婉大方,且笑容可掬。而秦岚也没有忘记警告许慕,最后的这段时间自己要是再受到骚扰,她可能会再次发短信“表扬”一番校长。

  秦岚最后听到许慕的“热线连接”是在返校填报志愿的那一天。那天许慕好像有些失落:“对不起啊,小天,我可能要去杭州啦,你要记住按时睡觉按时喝奶……”秦岚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拍了拍他的肩膀:“还不去为你的小天‘呱呱’叫上半天……”

  九月的杭州,天色正好。许慕怎么也没有想到,再次遇见秦岚会是在游人如织的西湖。两个人东扯西扯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一直坐到日落。临走,许慕还是忍不住回头问了问秦岚,你为什么会考来这里呀?秦岚没有回头,还是去问你的小天吧。

  许慕怔了怔便拿起了电话,他拨通了那个号码后,一时手足无措。

  是的,当初许慕打给小天的电话,一直都是他一个人的“独角戏”。那个存了小天名字的号码,不过是一套话费查询的语音系统,他用那样的方式,一直默默地关怀着秦岚的一点一滴。

  而他不知道,他的秘密被发现后,那个小天名下的号码已经被秦岚做了再一次的修改,改成了她自己的手机号。

  “说话啊,青蛙先生……”秦岚一直往前走。

  “哦……对不起……”

  “没关系,没关系,没关系……”秦岚不知道要说多少次“没关系”,才能原谅两年来那上千次的“对不起”。

  “如果我不来杭州,我怕那只青蛙变不成王子……”

  许慕挂断电话后开始在人流里努力寻找秦岚的身影。是的,他要在天黑之前找到她,因为他知道,青蛙想要变成王子,还需要公主轻轻的一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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