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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4-10-2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从没分开过的心
一十八岁,她如田野里一朵白菊花,浅淡而美丽。
那年冬天,八抬大轿,吹吹打打,把她抬到了他家,她做了他的新娘。烛光摇曳,月光透窗,在烛光下,他揭开她的盖头。她的脸,在那一刻赛过了红红的盖头,如五月的荷花瓣儿一般艳丽。
那一年,他刚满二十岁。
结发为君妇,执手长相思。她总以为,这是古诗词中的句子,不会出现在她和他的生活中,他们一生一世,花正好,月正圆,花柳正春风。
做了新娘以后,她把长发绾起,盘成一个髻,清清淡淡,下了厨房,不能说和他举案齐眉,但至少是相敬如宾。
可是,一切美好的梦,都在婚后不久的一个夜晚,碎了,如波光荡漾下的湖水,揉碎了所有的梦幻和所有的美好。那夜,他出去了一下,上厕所,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她没想到,抓壮丁,竟然连一个教书先生也不放过。第二天,她赶到邻村,看见了他,可一切都是徒劳。那支部队的军官一脸肃然,一脸冰冷,任她跪下,也不放人。原因很简单,如果都放了,他就成了光杆司令。
就这样,她眼睁睁地看着他走了,走向炮火连天的地方。
他走时,没有说别的,一下子跪在地上,说:“家里老人托付你了,如果战争结束,我还没有死,就一定会回来。”那一刻,她无声抽泣,梨花一枝春带雨。
二
仗没完没了地打,一场接着一场,他一直没有回来。他是军人,军人左右不了自己的命运。
这期间,婆婆病了,躺倒在床上,一时糊涂,一时清醒。糊涂了,就一声声喊“更生”,仿佛一喊,儿子就回来了,就站在床边。清醒了,就不说什么,大睁着眼,望着虚空,老泪横流。
到最后时刻,回光返照,婆婆清醒了,拉着她的手,连声叹息:“蛛儿,苦了你了。”
她抹泪,为自己,也为婆婆,更为这个社会。
婆婆延挨着,最后终于延挨不下去了,临闭眼的时候,泪水不断,望着她和孙儿,说:“把你和孩子留在这个兵荒马乱的世界,我死不瞑目啊。更生可能已经不在了。我死了,你就嫁人吧。”
然后,老人带着无尽的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眼睛也不闭。
那一刻,她扑倒在婆婆身上,哭得昏天黑地,哭得铁石人听了也流泪。哭罢,送婆婆上山,然后,粗衣荆钗,独立门户,苦苦度日。没事时,她总会走到村口,向远处望去,一望,就是半天。
三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音信变得逐渐稀少,最后没有了。有人说他已战死沙场,也有人说他已有了爱人。她不信,不时地站在村口,望着远方,等着他回来。
她相信,她在,他就一定会回来。
其间,也有人对她示好。她的一个远房的表哥,也是同村的人,诚实厚道,他给她挑水,也给她帮忙种地。一次,是批斗会,作为“反革命分子”的家属,她被带到会场,接受批斗。
一群人围着她,让她交代反革命行为,她没什么可交代的,他们就打她。他站起来,说:“她一个妇道人家,知道什么是反革命?这不是乌鸦啄柿子,拣软的来吗?”
结果,没有救下她,他反而也被拉到了台上,陪斗,挨打。
事后,她找到他,没有别的报答,只是做了一碗荷包蛋。他没接荷包蛋,而是紧握着她的手。她低敛着眉眼,轻轻抽出手,说:“表哥,我们还是做兄妹吧。一切,都晚了。”然后,她转身忍住眼里的泪,快步离开。
是啊,一切都晚了,在那个十八岁的冬天,当他掀开她的盖头时,她的心就永远地属于了他一个人。
四
孩子,慢慢长大。她,在煎熬中褪尽红颜。孩子上小学、中学、大学。一晃,又大学毕业,进了城。
她,仍然住在农村老家。
儿子接她,让她去城里住,她笑道:“一辈子在村里住惯了,城里虽好,可我住不惯。”儿子强求,和儿媳妇一次一次去接,说让她去照顾小孙孙。
她无奈,去了,临走时,把钥匙放在了灶房的门槛下,儿子不解,问她咋不带在身上,她笑笑,没说话。
多少年前,每次她离开时,都会把钥匙放在那儿,而他一找一个准。她怕她进城了,有一天,他回来了,会寻不见钥匙,进不了门。
在城里,她知道,儿子是骗她,让她来城里住。照顾孙子,有保姆呢。
她住了十多天,无论如何也要回去。她怕在她离开后,有一天,他会突然回来,没有她,他会无所适从的。
儿子无奈,任她回去。从此,每天,她总会站在村口,遥望着,遥望着远方的白云和天尽头的远山。当年,他就是从那儿离开的。
这样的日子,一过又是二十年。
终于有了他的消息,他随军去了那个孤岛。她听了,替他难受,不知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他是如何熬过来的。同时,一颗飘摇了几十年的心,也终于找到了落脚的地方。每天,她仍然去村口望,风雨无阻,一如几十年中的每一天一样。
在她八十岁那年,她等回了他,一个骨灰盒。
她站在村口,看着捧着骨灰盒的儿子一步步走近,她用手抿了抿头发,庄重而微带羞涩,不自觉地说:“钥匙放在门槛下,知道吗?”说完,醒悟过来,知道他已经不可能再找钥匙了,老泪纵横。
她在前面一步一步走,拿出钥匙,打开门,接过儿子手里的骨灰盒,走进卧室内,把他轻轻地放在桌子上,轻轻地抚摸着。
这样呆呆地,一直到晚上,又到天亮。第二天,不见她出来,儿子打开房门,她趴在骨灰盒上,一动不动。喊她不应,拉她也不动。
她停止了呼吸,脸上,却有一抹安详的笑。
换寿衣时,她的手紧紧地握着,掰开,里面有一张泛黄的字条,上面写道:你在,我不敢离开。
大家不知道,那是新婚不久,他写给她的。长长的,她保存了六十多年。六十多年的岁月,他们分开了,可分开的是身体,没分开的是心,是感情。
第2篇:我会幸福给你看
他跟她说分手时,她正帮他缝补他西服上掉下的扣子,她以为是玩笑,直到他说爱上别人。她是爱恨强烈的女子,一个耳光消除不了她对他咬牙切齿的恨意。三年的时光,也能说不爱就不爱,想起,她便觉得寒心,瞬间冷了心肠。她毁掉他在她记忆中的一切,照片,日记,包括他送她的钻戒。
没有他的日子,她常泡吧,应邀不同男人的约会,她学会喝酒,学会抽烟,常看浓雾氤氲,就象她已逝去的爱情。深夜一个人时,就会想起那些甜蜜过往,还有他给过的那些消魂缠绵。
这时,就会眼泪泛滥。她想,还是释怀不了吧,对他依旧有着丝丝缕缕的牵绊,轻易就能刺痛她的每一根神经。她知道自己并不快乐。
直到一年后街角的偶遇,她仍旧对他心存余悸,只是看他对自己的眼神,她便知晓,她在他心中已再无分量。那时她面容憔悴,拖着形影单只的身影行走在街上,他却是春风得意,依旧阳光,身旁还有漂亮女子相伴。原来,没有她,他可以那么幸福。
就想起他曾跟她说过的话,他说如果某天她离开他,他也一定要幸福,一定要幸福给她看。那时她在他怀里撒娇,允诺他一辈子,甘愿做他的小女人。以为他会是一辈子对她呵护有加、营营役役的男子。
她觉得心有不甘,对着他转身离去的背影说,我会幸福给你看。第一次,她忍住不哭。
她开始化很精致的妆容,描着一根细细的眼线,画凄艳的蓝色眼影,全部在脸上晕染开来。她跟朋友逛街、吃饭、唱歌,奋力工作,生活的重心全部转移。
她换了模样,换了心肠,努力幸福。
几年后,她遇上另外一个男子,体贴、细心,对她常柔情笑意,疼爱有加,捧她在手心。她在他怀里幸福。
那时,她已是白领阶层,成熟妩媚。却在那时,她答应嫁他为妻。
她因为他的一句话,托付了她的一生。
他说,如果某天她要离开,也请她一定要幸福,幸福给他看。
她落下泪来,这么多年来终于明白,原来只有爱她的人才会在意她的幸福,不爱她的人只会在意他自己的幸福。
我会幸福给你看。她在心底默念。
第3篇:曾与你一起走过的青春
为了逃避那些追逐她的高年级男生,她决定在本班里为自己找一个挡箭牌。目光逡巡了一周之后,她选中了前排一名温文尔雅、安静白皙的男孩儿。她观察到他从不主动与女生说话,于是情急之下她只好采取主动出击了。
可她一时又想不出妥当的方法。正巧那个下午辅导员来统计学生信息,等信息册传到她的手上时,她只用了几秒钟的时间就死死地记住了男孩儿家的电话。
等月假回家的时候,她故意拐去服装街上徘徊很久,直到估量着他已经到家,这才用街角上公用电话拨通了那个号码。她忐忑不安的心跟随着话筒中提示音一起一伏,等待的时间仿佛过了整整一个世纪。
然后她突然听到话筒另一端传来男孩儿“喂”的一声,她像是被惊醒了一般,慌乱之中挂掉了电话,转身跑出了电话亭,像个小偷似地羞红着脸躲藏进了人流之中。
可她并不死心,既然不敢当面告诉他,她又决定把自己想说的话写在卡片上送给他。只是她又怎么好意思亲自去送呢?万一被他直接拒绝那多么没有面子。
亏她冰雪聪明,她竟然为班上每名同学都买了一张卡片,包括女生在内。为此她偷偷清空了自己的储钱罐。当然所有卡片上都是千篇一律、抄到手僵的问候语,只有给他的那一张,她才费尽心思、绞尽脑汁地写满了肉麻的情话。
果然她刚刚展开攻势,他就缴械投降了。出乎意料的是,她同时还收获了全班同学对她的好感,再遇到高年级的男生来班上滋事骚扰,全班同学都会站出来保护她。她成了整个校园里令人瞩目的骄傲公主。
平日里她喜欢穿一件黑色的长袖衫,搭一条张扬的红色的碎花裙子。她总是走在他的前面,时而回头看着他,向他微笑。那时候,他们不用说一句话,身边的风就变得轻盈起来,风中还裹卷着幽暗绵长的花香。
真正让她对他另眼相看付出真情,是在遭遇那场惊心动魄的车祸之后。
她主持了那年全校的新年联欢晚会,结束的时候夜已经深了。他始终等着她,陪着她坐最末班的小公共汽车回家。在一个不起眼的丁字路口,一辆货车呼啸而来。货车司机喝醉了酒,连车灯都忘了开。
她赶紧掉头去看,发现大货车就像一座山那样向着他们倾轧过来。在两车相撞的一瞬间,她脑海里闪过无数个念头,离别,残废,死亡……
他用尽全力将呆怔的她一把扯到了自己身后,随后她真切地听到了天崩地裂的一声震响,顷刻四面车窗上的玻璃像是天女散花一般在天地间飞溅。她紧闭双眼,只感觉脸上热乎乎的,还能听到有什么东西顺着她的下巴滴滴答答地往下淌。
他不顾自己的腿伤,拼命地呼救,央求路上的行人先背她到医院去。医生说,幸好来得及时,不然她姣美的脸上会留下伤疤,他望着她得意地笑了。
他的左腿里被植入了钢板,走路也落了些小毛病,他不愿让她知道,在一起时就故意走得慢慢的。可疼总是瞒不了自己,一遇到阴天下雨的天气,就会泛起隐隐的酸痛,像极了一颗多年过敏的牙齿。
他开始以为自己配不上她,有意疏远她。可她却依旧大大咧咧地喊他去踏春,去爬山,去吃冰激凌。他有时候会寻找各种借口拒绝她,也有实在推脱不过的时候,他就勉强跟着她出去一次。
她走在他的右边,喜欢把手放进他右边的口袋。隔着口袋,他其实能感受到她的体温。他也喜欢她的手这样放着,仅仅是这样放着,他就能感觉到整个世界很是温暖。
毕业找工作的时候,他答应她一起去北京。可等到聘书领回来,她如愿以偿,而他却只能去到上海。
她不知道,他根本没有面试自己最喜欢的那家公司,他以为只有与她生活在不同的城市,才有可能让她忘掉自己,去开始新的恋情。
那个夏末,在分别的月台上,他与她一窗之隔,他微笑着说:“你一个人在北京不容易,如果遇到更合适的,千万不要顾忌我。”
她假装听不清他的话,其实她听得清清楚楚,比车祸时那一声震响还令她悲痛欲绝。两年来,她对他的伤残故意视而不见,对他的疏远也表现得漫不经心,她以为时间会抹平这一切。
她叫他去踏春去爬山去吃冰激凌,她把手插进他的口袋,都是为了让他明白,她和他还在一起,永远在一起。可是今天分别时的这句话,让她终于明白,他早已决定放手了。列车驶离了他们朝夕相处的城市,她的泪才滑落下来。
就这样,她和他的关系真的渐渐断了。最早的时候,偶尔哪个节日还会收到他一张贺卡,到后来连一张卡片也没有了。在繁华的都市里,她也交往了男朋友,毕业,求职,供房,生育,离婚,跳槽,没日没夜地加班,能想起他的时间更是越来越少了。
记不得什么时候,在朋友的电话里,忽然就谈到了他,她才知道,他后来跟一个美国女孩儿结了婚,如今住到大洋彼岸去了。事过之后,她再回忆那个电话,仿佛和自己夜里的梦一样,恍恍惚惚,不确信是不是真的。
某个失眠的夜里,她从床上翻身起来,无聊之中打开了电视机。里面正在演一部电影,名字叫《初恋这件小事》。水水拿到阿亮学长的电话号码后,在家打通了电话,直听到阿亮在电话里“喂”了一声。水水跳了起来,激动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然后在房间里大跳大喊。
看到这里,黑暗中她突然就泪如泉涌。
多少年过去了,他应该早已不记得当年有个女孩儿打过这么一个电话。可是于她,他轻轻的那一声“喂”,即便是远隔重洋,和深不可测的时光,也总能唤醒街角电话亭中少女纯真的情怀,和人世间最单纯的喜爱。
第4篇:曾在楼下等你的少年
新认识的小朋友才读高三,和班里男孩子早恋,寒假手拉手走在商场里,结果迎面撞上了一起逛街的父母。两人震怒,将她禁闭在家,通信工具全部没收。女孩可怜巴巴地写检讨,被要求深刻反省上次模拟考试成绩下滑的原因。
开学第一天,男生傻乎乎地站在她面前说,我几乎每天都骑车去找你。
女生很惊诧,刚想否认,男生又有点委屈地说,我不敢上去找你啊,站在你家楼下,看几眼你房间里的灯光就够了。
女生憋了一眼睛的泪,回头发邮件给我,说你信不信啊姐姐,他这么感动我。
作为被找来督促她学习的“长辈”,我实在是没法回答这个问题,但我大概是信了。
有一个老朋友高中时也做过这样的傻事。不敢去找暗恋的女生表白,暑假里知道她每天有固定的散步时间,于是一有空就“路过”她家楼下,以期一场又一场意外的邂逅。
事情当然不那么顺利,他不是无功而返,就是看见她和父母一起只好远远地逃开。为数不多的几次,他顺利地遇见她,打个招呼,又不敢多说几句话,只好尴尬地告别,在相反的方向上走一会儿又飞快地奔回来,看着她的背影走一段寂寞惆怅的路。
很多年后他们还是没能在一起,可是醉酒微醺时,他说起少年旧事,长长的叹息里带着岁月向晚的渐沉暗色,仍然怀念那个夏季傍晚一点点西沉的夕阳,还有她终于出现在视线里时心底一刹那的慌乱和惊喜。
大学里的同学,男友是高她一级的学长。同学很磨唧,但每次他在楼下等到她,她问你来了多久了,他都说我刚来啊。女生比较粗心,也从不觉得自己动作太慢。后来不知同学在哪本言情书或是偶像剧里看到了类似的桥段,才知道他每次都等她很久。
一次下雪,她心疼地问忘了带伞的他,你到了怎么也不打电话催我一下。他说,反正你总要下来的,以你的智商,催你你肯定又丢三落四了。
男生毕业离校那天,她红着眼睛在宿舍收拾东西,一件衣服两本书在手里折腾了不知几趟。我都为楼下的他着急,可她抬起头泪流满面地跟我说,他以后再也不会在楼下等我了。
我们大学校园又空旷又安静,宿舍楼下的树木浓密沉静,最适合做离歌的背景。所以我至今都记得她粉白裙子和他深色衬衫的背影,在那段树影斑驳的路上愈走愈远,直至更心有戚戚的人生。
也许是因为快要毕业了,校园里的一切好像都散发着让人迷醉的气息。很多琐碎的细节像温柔的光源一样又亮了起来。
那些真诚宁静的时光好像正临末日的倒计时。有人愿意说“用我炙热的感情感动你好吗”,也有人愿意回答“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住同一层楼的女孩,一起坐电梯下楼时,经常打电话打不通,所以一出电梯门,就一边跟我说再见,一边飞快地跑出去,生怕他多等一秒。
学弟每次送学妹回来,一直看着她走进宿舍楼、刷卡然后消失在楼梯口,可女生从未回头看过。我问他为什么不表白,他说怕表白了连朋友都没法做了。
忘了是谁说过,我对你的眷恋,都是很小的事情。是啊,在数不尽的时间里,在日日重复毫无新意的每一天里,我对你的眷恋,以及怀念,都是很小的事情。在偶像剧之外的平凡人生中,所谓爱也许不过是会心一笑的刹那、心有灵犀的一瞬、温热的早餐牛奶或者一个担心焦虑的电话。
愿每一段短暂的漫长的沉默的坦诚的心意都能为人所知,被珍视记取,被小心安放。他了然于心,你念念不忘。
第5篇:我遇见你犹如向日葵遇到了太阳
楔子电脑屏幕上的提示框闪了一下,“磁盘格式化进度100%”。
陆熙关了机,熟练地打开笔记本后盖,换上了备份硬盘:“我帮你解除了电脑自主攻击路由器的病毒,再发展下去,恐怕会把你所有的文件全变成乱码。”他偏过头对夏筱葵说道,“看起来像是人为的。”
夏筱葵扎着高高的马尾,表情僵硬了一秒,很快便露出了招牌式微笑:“辛苦啦!还好有你在!”她笑起来嘴角有两个甜甜的梨涡,陆熙没有直面她的目光,匆忙别过了头,耳根微微发红。
晚上回到寝室,夏筱葵还是上不了网,网管检查后发现她的线路在服务器上被人拔掉了。
灾祸接踵而至,恶作剧的恐怖玩偶,被盗的社交网账号,来源未知的电脑病毒……如同越织越紧的网,每一天都勒得她难以呼吸。
夏筱葵疲惫地蹲下身,用力揉了揉太阳穴,想起白天陆熙说过的话。
“小葵,你真的打算就一直这样吗?”
三生有幸,遇见你
认识陆熙是大一开学一个月后的事。
那天,夏筱葵第一次去上体育馆开设的瑜伽课,她屏息凝气,单脚支地,试图把自己扭曲成一条美丽的麻花。可惜她的身体硬得像根金箍棒,一不当心没控制好平衡,倒向了身侧的同学。视野突然一团漆黑,他们双双摔在了地上。夏筱葵再次睁开眼,看到了一张漂亮得令人窒息的脸,长而密的睫毛下,琥珀色的眼眸清澈得望即透。
她不禁直勾勾地盯着对方看,片刻后才发现了现状的尴尬。
“对不起,我没意识到你是个男生!”
她的声音太大,引来了不少人侧目。夏筱葵狼狈地爬起身,偷偷瞥见对方脸已经红到了脖子根,不知是羞还是恼。
教室有些挤,之后做动作时夏筱葵总会不当心打到男生的手。每次他都像触电一样反应很大,最后一回他为了躲避她伸来的手,猛地往右一偏,自己居然也摔了,安静的教室里顿时传来阵阵不厚道的笑声。
下课后夏筱葵连连向他道歉,男生低头垂下眼帘,一只手紧张地摸着脖子:“没关系。”
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背脊直挺,身材颀长,宛如从日本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直到他走远,夏筱葵还在回味他的名字,陆熙,熙既是太阳,听起来就很温暖。
第二天,夏筱葵去食堂早饭窗口买蛋饼,摸索半天没找到饭卡。她正愁该怎么办,一只白净的手从背后伸了过来,接着刷卡机发出了“嘟”的一声响。夏筱葵回过头,看见了陆熙清秀的脸。
夏筱葵眨眨眼:“你的电话号码是多少,我还你钱。”
“不用了。”
“那怎么行?你别怕,我真不是搭讪……”见他要走,夏筱葵上前拉住了他的手腕,陆熙一个激灵,用力抽回手,却被再次抓住,拉扯中他又满脸通红。
夏筱葵停住动作,露出了被米饭噎住了般的表情:“陆熙你……有脸红症呀?”
见对方窘迫地用手掌遮住半张脸,女生试图补救:“不不不,我不是嘲笑你!反而觉得挺可爱的……”
陆熙没再理她,转身逃难似的离开了。没想到当天晚上,他在公共澡堂门口又遇到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女生。
“是我呀!我就是早上的那个蛋饼!”见他对自己毫无反应,夏筱葵边说边用手比画了个圆,“遇到你太好了,能借我下浴卡吗?”
她闪着星星眼,拉住陆熙的胳膊来回晃,男生竟无法说出个“不”字。
看着夏筱葵达到目的后一蹦一跳地走入澡堂,陆熙不禁弯起嘴角,她还真是个自来熟。
身侧传来陌生人关切的询问:“同学,你没事吧?脸怎么那么红啊?”
少年,渐行渐远
隔天下午,陆熙没有课,他骑车经过南区排球场,看到夏筱葵正独自对着墙壁垫球。附近的女生们悉数三两结伴,令她纤瘦的身影显得格外孤单。
有几个女生在树荫下偷懒,陆熙无意间听到了她们的对话。
“你看夏筱葵只能一个人,有点可怜啊。”
“没办法啊。”她的声音渐渐变小,“你可别忘了……”
下课的哨声响起,陆熙推着自行车慢慢地向前走,很快背后便传来了“嗒嗒嗒”的脚步声。“陆熙!”感觉有人想拍他的肩膀,他先一步俯下了身。
“好巧呀!”夏筱葵收回挥空了的手,眼睛笑得弯弯的。
“嗯。”陆熙低声应道。
刚才,他站在铁丝网后面安静地看了她整整半个小时。尽管被孤立,她的脸上却始终挂着笑容,陆熙仿佛听见了一滴水珠滑过心弦,坠入心中清潭的声音。
“之前浴卡和饭卡都被冻结了,幸好现在解冻了。”夏筱葵吐吐舌头。还清了欠他的钱后,她递上了一个菠萝面包:“这个给你,谢谢你帮我那么多次。”
她挥手向他说再见,回头赶往下节课的教室。陆熙呆在原地,看着夏筱葵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小路的尽头,心中若有所思。
你在身侧,如影随形
“哎哟,好痛——”
夏筱葵手脚并用地将两个大箱子抬回了体育馆的器具室,直起身时听见腰间传来了“咔嚓”声,差点疼出了眼泪。她是学校体育总会组织部的干事,却一直被安排干杂活。没办法,毕竟自己是受“特殊关照”的人,而这一切起源于学校论坛上的一个帖子。
这天下午,陆熙在图书馆看见夏筱葵抱着一堆书和资料,她一个踉跄,东西散了一地。路过的人基本熟视无睹,只有一个漂亮的女生停下了脚步,犹豫了片刻才上前帮她。
“小倩!”看清来人的面目后,夏筱葵激动地拉住了她的手腕,刚刚捡起来的文件又散落到了地上。她满脸通红,紧张得有些结巴:“那,那个……什么时候有空吃个饭吧,你,你很久没和我说话了……”
女生冷淡地站起身:“以后再说吧。”
“小倩!你听我说……”
“我还有事!”女生用力挣脱,转身离去。
夏筱葵试图去追,可无奈腰间传来钻心的疼,她向后倒坐在地上,将脸埋入手臂中。
周围聚起的观众纷纷窃窃私语:“哎哟,怎么看都是罗倩比较好呃。…我挺罗倩。”
感觉有人站到自己跟前,夏筱葵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那张好看得让人过目不忘的脸。
闲坐在花坛边的椅子上,夏筱葵对陆熙说起了自己和罗倩的往事。她们是一个弄堂长大的闺密,从小学到高中,都上了同一所学校。
“可是她看起来……”陆熙顿了一下,本想说出“她好像不喜欢你吧”,话到嘴边变成了“你没事吧?”
“怎么会有事,我从小就比其他女生皮糙肉厚,跌倒擦伤后没多久又能活蹦乱跳了,哈哈……”
“难过就说出来,会好受一些。”陆熙语调温和地打断她。
夏筱葵愣住了,她看着男生线条柔和的侧脸,视野渐渐模糊。“过分”“演技真好”之类的冷言冷语总是在耳边挥之不去,她假装自己全听不见。直到有一天,干净而美好的男生出现在了自己面前,他静静地陪在她身边,宛如一个可以依靠的港湾。
夏筱葵只觉得自己鼻子发酸:“谢谢。”
分别的时候,夏筱葵有些紧张地问道:“你看过那个关于我的帖子吗?”
“我平时不上论坛。”见女生吸着鼻子点点头,他又接着说:“不管怎样,我觉得你是个……”
陆熙移开目光,用手指抓了抓头发,耳根发红:“你是个挺好的女生。”
流年俯瞰,步步为陷
那天之后,他们每周都会在瑜伽课上见面,两人渐渐变得熟稔。陆熙有脸红症,和女生不小心碰触后便会面红耳赤。夏筱葵恍然大悟。
校体总杯运动大赛即将拉开帷幕,夏筱葵被任命负责篮球比赛的赛程安排和场地器械租借联系。由于她的电脑莫名其妙中了病毒,会主动攻击路由器,引来室友不满,她只好去体总办公室借电脑通宵干活。
没想到碰到了通宵做宣传海报的陆熙。
忙碌到半夜,夏筱葵忍不住对陆熙说出了罗倩疏远自己的原因。
原来沈毅杰、夏筱葵还有罗倩上的是同一所高中,罗倩很早以前就对沈毅杰心存好感,高考后得知他们考上了同一所学校,高兴得几天都睡不着觉。
罗倩喜欢沈毅杰,喜欢到了令夏筱葵感到发指的程度。终于有一天,罗倩思念成灾,忍不住想要表达自己的心意。然而,很多时候生活就像是狗血的八点档,众星捧月的系花大张旗鼓地向人告白,被告白的男生却伸手指向了在一旁为她应援的闺密:“对不起,我喜欢的人是她。”
无辜中枪的夏筱葵在众人探照灯般的目光下张大了嘴,这,这是哪一出?
听完了她的话后,陆熙问道:“那你喜欢沈毅杰吗?”
夏筱葵像一只被踩着尾巴的猫般跳了起来:“怎么可能?我喜欢高大魁梧的男生!”她鄙夷地摆摆手,“对他那种竹竿,我可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陆熙怔怔地低头看着地板,过了一会儿才说:“既然是误会,那解释清楚就可以了吧。”男生舔了下干涩的嘴唇,语调有些紧张,“罗倩……罗倩她不是那种难以沟通的人。”
夏筱葵刚想摇头,突然发现了哪里不对:“嗯?你们认识?”
长了翅膀的流言蜚语
夏筱葵并没有告诉陆熙,自己之所以无法解释清楚与罗倩之间的误会,是因为——沈毅杰喜欢夏筱葵,已经成为了电院里人尽皆知的事,不是拿她当挡箭牌,也不像是在开玩笑。拒绝罗倩的第二天,这位计算机天才便对夏筱葵开展了狂轰乱炸般的追求攻势,他神通广大,收买了不少她的同学当助攻,“吊桥效应”,“孤立原理”,各种方式悉数尝试,乐此不疲。
由于夏筱葵和罗倩相比实在是平凡得毫无闪光点,女生们个个义愤填膺。
“夏筱葵你这可有点不厚道啊,明明知道罗倩喜欢沈毅杰。”
“一个巴掌拍不响,你没去主动招惹他,他自己莫名其妙看上你了?”
对于这些指责,夏筱葵百口莫辩,她屏蔽了沈毅杰的电话、短信,远远见了他便绕道匿走,整天说着“我喜欢猛男不喜欢他”。
能做的她都做了,可是……
和陆熙一起熬了整夜,夏筱葵顶着一双熊猫眼交出了完成的赛程和场地规划表。部长的脸上却是惊讶大过喜悦,他说昨天中午就收到了夏筱葵的邮件,信里称她没时间做,所以他早已将这项任务安排给别人了。
“那我这份……还采用吗?”
“不用了,抱歉啊。”
夏筱葵腿一软,差点晕倒在地。等到陆熙赶到的时候,她正耷拉着张石灰脸坐在花坛边数地上的蚂蚁。她眉毛摆出了八字形:“我的邮箱也被盗号了……”
陆熙皱眉:“这种事一再发生,太过分了,得去查清楚。”
病毒,盗号,冻结校园卡……这人显然是个电脑高手。
“我知道是谁……”
陆熙刚想问那个人是谁,身后突然传来了慵懒的声音:“你果然明白我的心意啊!”夏筱葵噌地跳了起来,脸色铁青。
“沈毅杰!你知不知道我每次看到你就想把你的头按进马桶里?居然远程侵入我的电脑,把桌面改成你的照片!”夏筱葵怒发冲冠,颤抖地指着来人,“你恶心不恶心啊?”
陆熙回过头,看见面容俊朗的男生双手插在口袋里,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夏筱葵越是生气,他脸上的笑意便变得越浓。
“都怪你当时说了那样的话,罗倩再也没理我了!”
沈毅杰耸了耸肩,面色纯良:“可是我一点儿都不喜欢她,我喜欢的人是你啊。”
夏筱葵气得跺脚:“沈毅杰,你这个人,做事能不能考虑一下别人的心情啊?!”
“你不要那么激动嘛。”男生不以为意地扬起眉毛,语调拖得长长的,“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啊。”
夏筱葵还没来得及反驳,目光便扫到了不远处那个仓皇离去的身影:“小倩!”
完蛋了!刚才的话肯定都被听到了!她大喊了一声,朝罗倩追去,沈毅杰试图去追,被陆熙横起手臂拦了下来。
沈毅杰不耐烦:“走开!别挡路!”
“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种感情,比你所谓的‘自私的恋爱’要重要得多。”陆熙冷冷地看着他,表情不似以往那般温和,“如果什么话都是想说就说,你还要脑子干什么?”
有你,何处不温暖
自从那天令沈毅杰吃瘪后,这败类的骚扰变得更加猖狂。夏筱葵没想到陆熙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每次只要对着键盘敲击 阵,便能破解沈毅杰的那些病毒,俨然成了她的一把保护伞。可是罗倩这边……
夏筱葵停住笑,耷拉下脑袋:“‘一点都不喜欢’什么的,那家伙说得也太伤人了吧……现在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罗倩了……”
“你是怕她不理你,所以不敢开口吧?”陆熙接着说,“瑜伽课的时候,你嫌自己的动作做得太丑,一直都不敢看镜子。但你越是这样,越无法进步,姿势始终都那么滑稽。同样,有些事情如果不去面对,那就永远都无法改变。”
他偏过头看向夏筱葵的眼睛:“好好地找她谈一谈,告诉她你没有做对不起她的事情,我相信你们之间的友谊不会那么脆弱的。”
夏筱葵鼻子一酸:“呜呜!陆熙!你真是善解人意的好姐姐!”
她说罢开玩笑般伸手扯他的袖管,对方却突然反手握住了她的手腕,举到眼前。
“你是不是一直没意识到……”他微扬起头,手上的力气逐渐加大,“我也是个男生啊。”
那天之后,尽管陆熙还是原来的样子,但夏筱葵看向他的眼神却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陆熙的声音虽然很温和,但也是男生低沉的嗓音;他的个子很高,她抬起头才能看清他的脸;他的袖口总是向上挽起,白皙的手臂有着紧实的肌肉线条;他喝饮料的时候,喉结微微上下移动……这些都是她以前从未注意过的。
夏筱葵捂住嘴,听见自己的心扑通猛跳了一下,脸跟着开始发烫。
——你是不是一直没意识到,我也是个男生啊。
就在夏筱葵心中默默滋生出幼小的春苗时,老天爷狠狠地下了场大雨。
有一天,夏筱葵撞见陆熙看着手机发呆,尽管他收得极快,她还是看清了屏幕上那个留着棕色波浪卷发的女生。
心里有些堵堵的,她忍不住阴阳怪气地开口:“哟,你怎么存着罗倩的照片,暗恋她呀?”
之前就知道了,陆熙和罗倩两家是世交,从小就认识,但是……陆熙闻言涨红了脸,支支吾吾说不出一句话。
夏筱葵装出一副笑得很开心的样子:“咱们都那么熟了,说出来嘛,我帮你呀。”
才不想帮你呢!快否定啊!
陆熙的脸红得更厉害了,他瞪了她一眼,声音都提高了八度:“关、关你什么事啊!”
夏筱葵从没见过他那么凶的样子,她的笑容僵在脸上,有些下不来台。什么呀,就算说中了也不用恼羞成怒吧?失落感如海潮一般阵阵敲打着心灵的沙滩。
生活真是部狗血八点档,能将之前毫无关联的几个人圈在一起排列组合。罗倩喜欢沈毅杰,沈毅杰喜欢夏筱葵,现在再加上一条,陆熙喜欢罗倩。
我最亲爱的
得知了陆熙的秘密后,夏筱葵面对他的心情变得更加复杂,有时候心会扑通扑通的跳,有时候又会收得紧紧的。
在国际生校园定向越野活动中,夏筱葵作为志愿者,边骑自行车边拍DV,不小心撞上了树,摔了个人仰马翻。陆熙匆忙向她跑去,背起她就往医务室跑,没想到同是志愿者的罗倩急匆匆地追了上来。
夏筱葵在病床上沉沉睡去,陆熙看到罗倩满脸难掩的紧张,开口淡淡地说道:“你们的事情我都知道了,筱葵她一直想跟你和好。”
罗倩浑身一震,沉默许久才回道,她也相信夏筱葵不是夺人所爱的人,只是当时失恋的打击太大,加上这件事被广泛传播,悲伤与屈辱交织在一起,她没有调整好心态,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夏筱葵。
“我真是太差劲了!”留着棕色长卷发的罗倩低下头,双手握拳,眼里泛起了光,“比起一厢情愿喜欢上的男生,筱葵她才更!重要啊!”
装睡到现在的夏筱葵从床上蹦了起来,眼泪婆娑地抱住了罗倩的腰:“小倩你终于肯理我了……你也最重要了!”
见罗倩一脸嫌弃地将夏筱葵的脑袋拼命往外推,陆熙忍不住轻笑出声。
有些事情如果不去面对,那就永远都无法改变。男生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
我不愿让你独困空城
“什么,你要和沈毅杰决斗?”
夏筱葵的嗓门太大,整个餐厅的人都齐刷刷地把目光扫了过来,她的耳边响起了狗血剧女主角那句荡气回肠的台词:“快住手——不要为了我而互相伤害——”
“没那么严重,只是比赛篮球而已。”陆熙低着头,没有直面她的目光,语调有些微微的急促,“如果我赢了的话,他就彻底放弃你,这件事就算彻底了结了。”
听完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夏筱葵不禁有点小失落,原来并不是什么夺爱的决斗,陆熙只是把自己当成她的朋友代表而已。不过她还是非常感动:“没想到你不仅电脑好,瑜伽好,而且还是个篮球高手啊。”
“没。”陆熙用手托着下巴,屈起的手指捂住了嘴,“我不会打篮球。”
夏筱葵面目抽搐,回给了他一个“你在逗我?”的表情。
从那天起,夏筱葵闲暇时便陪着陆熙在东区的篮球场练习。比赛定在下周六,而陆熙却连基本的运球都不会,他体育课到底是怎么混的,和女孩子一起跳橡皮筋吗?又一次见他跑着跑着篮球就砸到了脚往远处滚去,夏筱葵不禁无奈地叹了口气,他怎么就答应了这么一个毫无胜券的挑战呢?
太阳从东边移到了西边,篮球场上那个漂亮的男生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看着他努力的模样,夏筱葵觉得自己的胸口有什么东西在剧烈地涌动,满满的,再也装不下了。
陆熙的基本功练得差不多后,夏筱葵便开始和他1V1对战,罗倩忍不住戏弄她:“哎呦,他是不是总打手犯规呀?”
“你胡说什么呢?”夏筱葵红了脸,“陆熙对我可没有歹念。”
很快便到了和沈毅杰约好的日子,前一天晚上夏筱葵出奇得紧张,陆熙毕竟不像篮球天才般能在十几天内脱胎换骨,这要是输了……
当沈毅杰领着他们来到比赛场地时,夏筱葵差点脱下鞋往他脸上抽:“这是哪门子的篮球比赛?”
沈毅杰依然用欠扁的语调说道:“篮球游戏上的比赛,怎么不是篮球比赛了?”
他居然指的是对战篮球游戏,他们毫无准备啊!
夏筱葵刚想发作,一旁的陆熙平静地回道:“行,就比这个吧。”
半个小时后,看着沈毅杰那张石灰般的脸,夏筱葵差点笑歪了嘴:“哈哈哈!这下服了吧?有多远滚多远吧!”
看那大比分的差距,陆熙根本就是在吊打他啊!
沈毅杰盯着她:“夏筱葵,给了人希望后又令人失望,耍我你很开心吗?”
“啥?”
“记得是高二的时候吧,我在走道转角处听到你和别人的对话,你说男生都长得像蔬菜一样没什么区别,只有我与众不同。从那天开始我就注意你了,你总是偷偷往我这边看,向别人打听我的情况……”沈毅杰本想佯装深情,可不知又回忆起了什么,接下来的话里憋着一股笑意,“你那狼吞虎咽的吃相,高分贝的嗓音,机器人般的做操动作……实在是让人不注意都不行啊!”
“你误会了,我那么说完全是因为你是小倩喜欢的对象!就算你长得歪瓜裂枣,我也会对别人说你玉树临风的!”夏筱葵将头摇得像个拨浪鼓,“因为小倩那么中意你,我很好奇,所以才……”
沈毅杰黑了脸,四周散发出了阴气,过了一会儿才狠狠地说:“你以为就这么算了吗?我还要追加一个比试。”
“你耍赖!”
“是啊,不来迎战的话我们没完!”
陆熙站到夏筱葵身前:“我答应你,最后一次,希望你说话算话。”
沈毅杰眯起眼看向陆熙,突然露出了一个不怀好意的歪笑。
沈毅杰想比的是游乐场的冒险项目,谁有胆子把各式各样的过山车悉数坐三遍,就算谁赢。这家游乐场的项目刺激程度很高,夏筱葵连一轮都差点坚持不下来,挑战进行到一半时沈毅杰突然不见了人影。没过多久夏筱葵便收到了他的短信。
“我先回家了,你们慢慢玩。”还加了一张笑脸。
这算什么啊?身边的陆熙突然俯下身,双手扶住膝盖,大口大口地呼吸着。见他脸色苍白得毫无血色,夏筱葵慌了神,上前轻拍他的背脊。
陆熙别过头,颤抖着捂住嘴:“你别盯着我啊……我、我要吐了……”
夏筱葵问:“你之前坐过过山车吗?”
陆熙的脸更红了:“没有……”
夏筱葵突然很想轻轻地拥住他。
那天晚上游乐场放了烟花,烟花升上天空,无数的碎光在广袤的苍穹中洒落,照亮了陆熙的大半边脸。夏筱葵轻声道:“你真是个勇敢的人呐。”
陆熙却摇了摇头:“对于有些事情,我却一直都没有勇气。”
夏筱葵的心“咯噔”一下,隐约猜出了他指的是什么,她深吸了口气:“那就一鼓作气将心意传达给对方。有些事情如果不去面对,那就永远都无法改变,不是吗?”
陆熙偏过头看向她:“嗯。”
等到和夏筱葵分开后,陆熙打开手机相册,里面有一张留存已久的照片,照片上靠墙站的女生有着漂亮的棕色波浪卷发。
爱有你才完美
陆熙果然展开了行动。
周末夏筱葵和罗倩一起出去逛街,中途罗倩便接到了陆熙的电话,接下来的~路上他们短信不断,夏筱葵的心情猛地低落了下来。
过了好几天后,她才忍不住问:“陆熙对你说了吗?”
“啊?”罗倩愣了下,“哦,说了呀,我拒绝了。”
“为什么?”
“他说想送你礼物,让我陪他去挑,我最近没时间啦。”
夏筱葵呆滞地眨着眼:“……他没有向你告白吗?”
罗倩停下了QQ聊天:“筱葵,你在开什么玩笑?”
她说罢便给夏筱葵看了只有她知道的、关于陆熙的秘密。
罗倩打开了人人网主页,在她留言板的最后几页找到了几年前的对话。
你天天踩我的页面,不会是来偷看小葵的吧。——罗倩
我没好意思提交好友申请,只有你这里会上传她的照片……——陆熙
留言的时间显示着她读高一的那一年。
记忆碎片攀爬进脑海,罗倩确实曾经特意介绍~个男生给她认识,可那时候的夏筱葵觉得男生都像蔬菜般长得差不多,自然没放在心上。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害羞腼腆的少年有着和陆熙一样的眉眼。
夏筱葵不知道的是,陆熙的手机里存有一张照片。那是一张两个女生的合影,靠墙站的卷发女生左边是另一个姑娘。她扎着高高的马尾,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梨涡,他对她一见倾心。
面对她的疑问时,害羞的他没敢承认照片是为了她而存的,匆忙间撒了谎。
原来是这样啊,夏筱葵双手捂住嘴,忍不住笑出了声。暖风吹过,带着一片树叶在空中转了个圈,阳光和熙,岁月静好,空气里的每颗尘埃仿佛都在雀跃地唱歌。
虽然偶尔会有飙风过境,暴雨偷袭,洁白的纸面上浮现出数不尽的皱褶,但是只要一路向前看,生活中总是充满惊喜,就像向日葵遇到了太阳,夏筱葵遇见了陆熙。
第6篇:我想坐在你的右边
单身的他刚拿到驾照,驾驶水平自然不高,买了一辆二手车来开。公司里的单身女孩儿,常常三五成群地跟着他起哄,要搭他的车,只是她们都不放心他的驾驶水平,人再多,也全都挤在后排座上,只有她是个例外。
她第一次被她们拉来坐他的车,就主动选择了副驾驶的位置。他笑着对她说:“你到后面坐吧,我是新手上路,后面安全。”
她也笑,歪歪脑袋说:“是吗?可是我晕车,坐车最怕坐后面。算了,我还是委屈一下,坐在你右边吧。”然后,她给自己系好安全带。
他不好再说什么,发动了车子。那是他买车以来,副驾驶座上第一次坐人。他竟然有些不太习惯,开得越发小心,惹得后座的女孩儿们不断取笑。只有她不笑,帮他认真地看着路,偶尔声音柔和地提醒他那边有障碍,往那边靠一点……
或者因为她的提醒,即使一个人开车,他也非常守规矩,从不抢道不超速,从新手到老手,竟然从来没有出过任何碰撞、摩擦等大部分新手都会出的小事故,也从没有接过罚单。
时机成熟,他换了新车,外观很酷的吉普,配上他的帅气,最初常坐他车的几个女孩子,开始旗帜鲜明地追求他。
也有例外,还是她。
她依然像是临时乘客,上车,坐在他的右边,和他保持着半米的距离,从不说别的,只有温柔的提醒。下车,便只是寻常的同事,从没有任何亲昵的言语和举动。
他游离在几个女孩子中间,不知道为什么拿不定主意,她们都很可爱,可是似乎总是少一点儿什么,就一点点,是什么,他也说不清楚。
“五一”假期,大家吵着坐他的车去自助游,定好了时间,一大早出发。
她也参加了,习惯地选择了他右边的位置,另外三个女孩儿坐在了后面。
路途很热闹,后面的女孩子们依然唧唧喳喳,她也依然沉静,已经很少再提醒他什么,所以话更加少了。
午后,女孩子们终于说累了,一个个东倒西歪地睡去了。他说:“你也睡会儿吧。”她摇头说:“我不困,平常也没有睡午觉的习惯。”然后,她又说:“我倒觉得你该找个地方停下车休息半个小时,打个盹儿也成。”
他也摇头说:“不用,放心吧,我精神好着呢。”
两个人就不再说话,车子在低低的音乐声中前行。
意外还是险些发生。那是他第一次开长途,他以为自己年轻,精力旺盛,不会疲乏,却不料真的打了瞌睡,握着方向盘,神情渐渐恍惚起来。
并不宽敞的乡村公路,只能容下并排的两辆车,就在他打瞌睡的瞬间,对面一辆货车也正越来越近。
她在这个时候喊了他一声,声音不大,像平常那些温柔的提醒,他却一下清醒过来,看着逼近的大货车,本能地调整了方向,货车擦着车身而过,他出了一身冷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没事的,”她说,“别紧张,到前面合适的地方休息一下吧。”
后座上的女孩儿们还在睡着,丝毫不知刚刚发生的危险。
后面的路途,他再没有出现类似的状况,倒是她笑他:“不用那么紧张,我帮你看着呢。”
这句话,让他的心就那么温柔地一动,好像,她真的是他另外的眼睛,有她在旁边,他是心安的。
那次回来之后,他向她示爱。其实,在常常坐他车的女孩子中,她并不是最出色的,她不够漂亮,个子还有点矮。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一下子就喜欢了。
他们做了恋人。他才知道,她也喜欢他。
那天,他跟她去见家人,无意中说起她晕车的事,她的母亲疑惑地否定:“不会吧?她晕车?她坐宇宙飞船都不会晕,从小就爱坐车,倒着坐都行……”
这下,是他疑惑了,转头看她。她只笑不语。剩了两个人的时候,他追问她:“为什么撒谎?”
她歪歪脑袋说:“因为,我想坐在你的右边啊。”
“你真是够胆大,那时候,谁敢坐那个位子啊?我开车水平那么差。”
“就是因为你的水平差,才要坐在你的旁边。这样不管发生什么,我们都会一起承担。”
他想说什么,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来,只是伸出手紧紧地把她拥在了怀里。
第7篇:我终于足够优秀,优秀到可以无视他
高二那年,学霸的称呼还没流行,男神的说法也没泛滥,我却不可救药地迷恋上这两类尤物的混合体。“学习要好,长得要帅!”某天,宿舍几个姑娘开卧谈会的时候,我脱口而出这个如今看来颇为幼稚的择偶观。
“我们班的刘升就是这样的人物啊!”上铺的姑娘一语中的。
从此,刘升这个名字开始引发我的关注。这个成绩稳居前二、为人孤傲冷僻的男孩就像当年流行偶像剧里的花泽类一样,让人捉摸不透。
起初只是在课堂上关注他的表现,那些任我绞尽脑汁也弄不明白的物理题目他总能应对自如,加上那俊朗的外形和少言寡语的性格,我的心就这样被一下子击中。
恰逢座位调整,我俩竟很巧合地被安排在前后桌,然而,距离的拉近带给我的却是忧伤。在高中,成绩的高低直接把人分出了三六九等,一星期下来我都没有勇气跟他说上一句话。
因为刘升就坐在身后,以往上课神游天外的我精神高度集中,下课之后,也是积极主动地向老师问题目。我就像是女版“柯景腾”,为了追上心仪的男孩,埋头苦学。一个学期下来,期末考试竟然紧随男神之后,第一次考进班级前三。
逐渐提升的成绩使我慢慢跻身“学术圈”,我和刘升的距离渐渐拉近。与此同时,他也开始注意到我,终于有一天他主动跟我搭讪。没想到,他除了学习成绩好,还对音乐也很了解。
随后的日子里,我们在课间讨论学习,回家后便用QQ邮件互发自己喜欢的歌曲,就这样一路陪伴着走过了黑色高三。
我原以为这份默契会在高考后开花结果,刘升毫无悬念考入了理想学府,我却意外落榜了。临行前,刘升握着我的手,让我加油。
复读的日子异常苦涩,但是一直有一个信念支撑着我:一定要考上一本,这样才有资格与他并肩站在一起。
半年后,刘升发了一封邮件给我,说曾经对我动过心,但是现在已经开始了一段新的感情,对方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
看见邮件的那一刻,我的世界坍塌了,想象着他牵着其他女孩的手漫步在大学的林荫下,泪水像泉水一样汩汩流出。
刘升何其优秀,我作为一个落榜生,自然是没有资格去获得他的爱情,这一切怪不得别人,只怪自己!
自此,我像勾践一样卧薪尝胆,夜以继日地发奋读书。夹杂着嫉妒的自卑,是强大的动力,半年以后,我如愿考上华东师范大学,四年之后,我以专业第一的成绩保送到复旦读研。
曾经我们为了一个人肝肠寸断,含着眼泪奔跑,只为追逐上他的脚步。然而,跑着跑着他就跑去了另外一根赛道,你在初初的手足无措之后蓦然发现其实为自己跑步也很好。
冬日的午后,阳光暖暖,我时常躺在复旦光华楼前的草坪上晒太阳。
刘升的模样我已记不清,但是他对我的刺激却是此生难忘,我终于足够优秀,优秀到可以无视他。
第8篇:APP里每一条别有用心的推送
她和他不是一类人,只是恰巧被安排在一间容易充满暧昧气氛的小间办公室里。心像塞满了棉花
出差一回来,唐琳就听说了沈放要辞职的消息。
她捧着一束新鲜的桔梗,愣了一会儿,在门外调匀呼吸才进去。沈放依旧像之前一样端坐在办公桌前,见她进来对她笑笑。
那笑,是最普通的同事之间的笑,可唐琳却能从这普通里觉察出一丝属于她的特别。她给花瓶换了水,把桔梗插进去,又回到自己的位置。
唐琳从进公司开始就跟沈放同一个办公室,其实就是杂物间改造成的,狭小得只摆得下一张桌子,他们各占一边,中间是一个陶瓷花瓶。
刚来时,花瓶是空的,唐琳抬起头就对着沈放的脸。然后,她开始买花,每周一束,隔着花枝间隙,她看他的时候反而理直气壮了。
沈放是公司的财务,她是辅助他工作的出纳。唐琳经常想,他们现在的沉默寡言,大概是因为初次见面的尴尬吧。
那时,她头一天来上班,正跟他请教一些问题,放在一边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他们俩都下意识地看过去。
Hellokitty的锁屏上某女性APP的推送:大姨妈倒计时1天。然后,唐琳抓起手机的那一瞬间,脸红的像窗外的晚霞。唐琳装作不经意,但沈放却放在了心上。
第二天,在她来上班之前,他准备了一大杯温开水,唐琳的谢谢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毕竟女性的生理周期,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来说多少有点私密。
后来,一到这天沈放就会备好温开水,唐琳什么也不说,照单全收。他们虽然同在一间办公室,但是沈放是那种不爱说话的人,唐琳也不能像个话唠,所以在她几次挑起话题他却只是嗯嗯哦哦之后,她也就不再说话了。
一开始还有些尴尬,从第三个月时自如起来,每次眼神掠过不同花瓣抵达他脸上时,她甚至会有莫名的悸动。她以为他们之间已经变得不同了,可现在,他竟然就要辞职了,甚至提前没有告诉她一声。唐琳的心像是塞满了一团棉花后,又被泼了一盆水,沉重又失落。
他们不是一类人
沈放辞职申请已经批准,在职时间只剩下十六天。唐琳赌气不提这事,暗自跟沈放较劲,不跟他一起出去吃饭,不一起下班乘电梯,到了那天他的温开水也不喝了。沈放有一个27岁男生的温情,但也有一个财务的木讷,他不懂唐琳这些反常。几天后桔梗枯萎了,唐琳破天荒没有买花。
沈放吃完午饭回来,带了一束粉色扶郎花。唐琳也不起身帮忙换水,只手指狠狠敲键盘,余光不时扫他一眼。沈放并不是帅气的那一类,但是看着舒服,像高岗上的一棵树,风吹一下就动动叶子,没有风的时候像睡着了。
有一回沈放不在,她遇上问题不得不去找他,可是他竟然在医院刚做完手术。唐琳买了一篮水果去看他。护士说是阑尾炎手术,他是一个人来的,住院两天了也没人来看过他。
据唐琳从同事那里打听,沈放从小就在这座城市长大,父母姐妹都健在。如果没有人来看他,一定是他谁也没讲。唐琳打心里冒出一丝心疼,然后在医院陪他直到出院。
这期间,沈放也只说了两句谢谢,回到公司也没对她多说几句话。
从那时起,唐琳就知道她跟他不是一类人,只是恰巧被安排在一间容易充满暧昧气氛的小间办公室里。
不敢露出爱意的马脚
唐琳已经不指望沈放会提前告诉她了,只等下个月她来上班的时候,发现只剩她一个人,她再也不必买花来缓解眼神碰触时的尴尬,再也不必跟其他同事抱怨他是个闷葫芦。可想到这些,唐琳觉得有些鼻酸。
她突然有些后悔,上个月人事Miss黄告诉她外面大厅腾出了一个座位问她要不要搬去时,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Miss黄打趣她是不是习惯了沈放,她脸倏地红成煮熟的虾球。其实唐琳早就察觉了自己对沈放的爱慕之心,只是她又明白他们不是一类人,所以她不敢露出爱意的马脚。
快下班时,沈放的键盘声突然停下来,他探出头透过扶郎花说:“小唐,30号晚上你有安排吗?没有。那我们一起吃个便饭吧。”
“好。”对话戛然而止,沈放的键盘声又温柔地响起,她却心烦意乱起来,账单上那些数字都像学会了魔术,在她眼前晃来晃去看不清楚,好不容易才熬到下班。
沈放先走了,唐琳才深深地呼了口气,她嗅了嗅,空气里还有他衣服洗涤剂的香味。唐琳在公司待到最后一个离开,然后把那束扶郎花拿去了窗台。
只剩三天了,但有两天是周末,也就是说她跟沈放的时间只有最后一天了。她不想再躲在那束花后看他了,她想正大光明地看他一天。
喝下去的酒都变成眼泪
30号如期而至,唐琳破天荒来得比沈放早。那束扶郎花已经枯萎,唐琳怀揣着小心思放了一束紫色勿忘我,沈放也注意到花瓶被移到了窗台,但是并没说什么。
中午的时候,沈放已经做完了交接的资料,唐琳听Miss黄说新的财务大概会在1号上班,会坐在沈放的位置。
“小唐,你忙完了吗?”沈放突然问她。唐琳点点头,又听见他说:“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在公司上班,跟你共事的六个月,很开心。”唐琳心中一动,他竟然记得他们一起工作了六个月。接下来,沈放破天荒说了很多话,像告别一样,弄得唐琳心里怪难受的。
傍晚他们一起下班,去提前订好的餐厅吃饭。是一家很高档的餐厅,巨幅落地窗,浅紫色的窗帘被挂钩勾起来,唐琳点了菜,要了一瓶红酒。她想起四个月前,有一次宿醉后来上班,他诧异她竟然会喝酒,然后给她冲泡了一杯浓茶醒酒。
晚饭结束时,唐琳如愿以偿地喝醉了,两个人面对面开始显得局促起来,她大概是想趁醉酒的时候跟他表个白,就算知道会被拒绝也没关系,可是真的在他面前,酒精也没能拯救她。在沉默的沈放面前,唐琳最终失去了所有的勇气。
沈放送她回公寓,两人在楼下站了一会儿,她的酒已经醒了,沈放温柔地说了再见。唐琳看着他的背影,喝下去的酒都变成了眼泪,流得悄无声息。
再没有一杯三十度的温开水
办公室里来了一个新的财务,一个四十多岁的已婚男人,能够跟漂亮年轻的女下属单独坐在一起,他脸上总挂着春风得意的笑。唐琳把放在窗台上的花瓶拿回桌上,把老男人的目光挡得严严实实。
老男人的头顶俨然是荒凉的地中海,但是看唐琳的眼神,总是色眯眯的。唐琳不爱跟他说话,面对他的提问,能用点头就绝对不开口。她隐约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沈放。
她忽然想,之前沈放的沉默寡言是不是因为不喜欢她呢?这样想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块伤心的海绵,往看不见的地方滴答着带咸味儿的水。
花瓶里的勿忘我变成了干花,但依然好看,唐琳决定不再买花了。老男人这样问过她,他说:“小唐啊,这花都萎掉了,我拿去窗台摆着吧。”唐琳不说话,第二天等老男人来的时候,花又放回了桌上。那以后,老男人也不再说了。
唐琳生理期到了,也再没有一大杯三十度的温开水等她,有时候宿醉后来上班,老男人的两只眼睛看着她松开的领口都会放光。唐琳狠狠瞪他一眼,小腹的疼不算什么,但心里的想念却蔓延到每个神经末梢。沈放走后,她才想起来,共事六个月她竟然没有他的任何联系方式。
秋天时,Miss黄看唐琳被老男人欺负得像一朵萎掉的蔷薇花,腾出一个办公桌让她搬过去。新的办公桌靠窗,勿忘我放在窗台上,她透着勿忘我仿佛能看见沈放。
每一条推送都别有用心
唐琳在星湖路的街上遇见沈放时,是十月了。他们在路旁的小咖啡馆坐下,算是重逢的仪式。唐琳注意到他金丝框的眼镜换成了木质框的,头发被风吹乱,看起来不那么呆板,但还是惜字如金。
唐琳没有了小办公室的拘谨,反而自如起来,吐槽了一下新来的老男人,还说她搬去了外面敞亮的大厅。唐琳问他怎么样,他只说两个字,挺好。傍晚时,两人起身相互说了句再见。唐琳看着他离开,街灯亮起来,她才想起又忘了要他的电话。
春节期间,有一款女性APP突然火起来,Miss黄在办公室里跟每个姑娘推荐,走到唐琳面前,她才想起来Miss黄说的那款APP,她很早前就在用了。
三月的某一天,Miss黄突然跑来唐琳的位置前,一脸震惊地告诉她。开发这个女性APP的人,竟然是沈放跟一个朋友做的,而且这就是沈放辞职的原因。
唐琳这才想起来,自从上次那个APP推送尴尬事件后,她就取消了推送。唐琳匆忙点开那个粉色的APP,一百多条未推送的消息瞬间爆出来,只是这些消息跟其他人的都不同,这是沈放为她特意编程的推送,每一条都别有用心。
沈放把那些不敢当面说的话,全都写在推送里了。唐琳一条不落地看完后,感动到泪如雨下。她看着那盆勿忘我,决定做勇敢的那一个。
第9篇:我可以,牵你的手吗
生日的前一天,他把电影票放进信封里交到我手上。我拿过信封,看见电影票上写的竟然是《怪物史瑞克》,还是下午场,正是我最困顿不堪的时候,当时真想劈头盖脸地对着他问一句:“当真?”
九月的北京把我这南方人晒得唇干舌燥。顶着热辣辣的太阳我终于走到了电影院,一下就认出在门口等着的他。
那时他总驼着背,也不懂是哪里带来的坏习惯,为此我是恨得直咬牙,心里总想能一掌拍去,背就永远直挺挺的,一了百了。当时我们还只是朋友,最多也只能提醒一下他一句,省得他嫌我唆多事。
现在是不一样了,他知道我何其痛恨他驼着背的样子,平时也注意了许多,腰板直了,人当然也精神了不少。
电影是轻松的动画片,一个多小时下来,满满的都是我无法无天的大笑,比较起我来,他极少的时候会像我一样肆无忌惮地笑出声来,他已经习惯控制自己的情绪,无论是好是坏,是多是少。控制,是他理解情感的方式。
看完电影之后,我们到了中关村的拉面馆吃晚饭。
“我有些话想对你说。”他忽然挑起这话题。
表面的我自然不过,诡异地笑着点了点头,这终于是要开口了。
实际上我以最快的速度预想出,他若是真的说出口,我该如何回答最好……在一起的理由是什么……不在一起的理由又是什么……为什么不在一起……我也不清楚……在一起好吗……好的话那在一起的理由是什么……
天啊!真希望连他结结巴巴的时间都偷走,好掩盖一下我的思绪凌乱。
“我知道很多人说我,是喜欢你的。”
“啊,嗯。”
“我是喜欢你。”
他终于说了。
“不过,那是朋友的喜欢。我希望我们可以是好朋友。”
我真的是佩服自己的,竟然能像碎纸机一样把这几句话前的千头万绪剪得粉碎,现在的我是孑然一身了。
“噢,那就做朋友吧!”说罢,我继续吃面喝汤。
心里只有一句:“当真?”
吃完面后,我们得往三里屯赶,因为几个朋友准备在一个酒吧里为我庆祝生日。
从面馆走向地铁站,横着的是一条布满广告的隧道。隧道像一个很深很大的吸盘,抽干了我所有的心思。
不是特别难堪,不是混乱,不是平静,都不是。
如果去地铁站的路能被压缩得很短很短,开往三里屯的地铁能开很快很快,如果我能一眨眼就把所有的人拥抱一遍,一口气把所有的酒喝光,一下子像被重重地往脸上打了一拳似的昏迷不醒,时间能像进入黑洞一样失去感知,就好了。
“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他突然问道。
我回过头去,正眼对着他的脸,“当然,可以。”
“我可以,牵你的手吗?”他结巴得厉害,后来又连忙解释了一句,“到了三里屯地铁口,我就放手。”
看着他吞吞吐吐连忙解释的样子,我没多想,就把手重重地拍在他手上,还不忘取笑他说:“这,你的手抖得,是不是,厉害了点?”
隧道里的灯很亮,照得人晕头转向,当时我真担心他会一下昏倒。他轻声地又重复了一句:“到了站我就会放手了。”
他紧紧地扣着我的手,掌心一直在冒汗。北京的地铁里人头攒动,行人和我们擦肩而过,夹杂着笑声吵闹声也有刺耳的沉默和忙碌。
此刻,仿佛所有的千头万绪都在嘈杂的人声中变得分明清晰,我只剩下一个念头:不管我们是否真的能做朋友,更不管这条路我们能走多久,就这样吧,就这样什么都别想吧,一步一步地,拉着手走下去吧。
出了地铁站,夜已深,北京城亮起了整片的霓虹灯,把顶上的黑夜照出了一圈圈的光晕。
本该在地铁口就放手的时候,他对我说:“可以到了酒吧之后再放手吗?”
天啊,这个傻瓜。
后来我们说起这个晚上,脸上都忍不住泛起了笑。笑当时明明不想松手,所以希望小路能长长的没有尽头;笑明明心里字字句句清楚得很,却口是心非,却欲言又止。可是这个晚上虽然已经过去了快两年的时间,却不带一丝模糊的影子。
我常想起一句话,说爱情就是想触碰却收回的手。从来没有人对我说什么是爱情,我至今也不能说出个所以然。但是我懂得爱情最初的模样,留着的悸动温柔也深刻。我们拉着手走在喧闹的街道上,路边的灯光昏黄摇晃,他的脸在灯光下轮廓分明。
我们找了好久都截不到出租车,好不容易拦到了一辆三轮车,后面带着一个铁皮包厢,门都不能关紧。于是他一手牵着我,一手拉开车门,扶着我上车;还是牵着我,自己抓住了门边的把手上车;最后一边牵着我,一边抓紧门上松垮垮的锁。
我坐在他的身边,看着路上的楼房还有行人一个个往后退,坐在前面的脚夫一下一下地踩着脚踏板,听着轮子咯吱咯吱地响,头上的铁皮发出不结实的声音。
我还能听见,他很靠近但不自然的呼吸,他仿佛在努力抑制自己的情绪,一路沉默不语,只有一直握着的手,自始至终没有松开过。
三轮车停在了约定好的酒吧旁,到了酒吧门口,他松开了手。我们没有马上进到酒吧里,而是在一间已经关门的店前坐了下来。街上的人已经变得很少,夜里看不清楚他们的脸,只见路人零星地在眼前走过,再消失在眼前。
“你怎么不说话呢?”我问。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回答我道。
“哦,我知道了。”其实我知道个屁,一点也不明白。
“我今天才知道,原来人的感情是不受控制的,你要是控制它,心里就会挺难过的。”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没敢抬头看看他。
沉默了一阵,我对他说:“走吧,他们等了好久了。”
我起身就往酒吧里赶。
后来听他说,那天他跟在我后面,忍不住掉眼泪。
或许,明白是爱却不知如何面对的爱,都是一场梦而已。
第10篇:这个男孩的世界里都是我
在我需要的时候他都会出现在那里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的名字。“我,姓王,在家排行老二,大家都叫我王二。”第一次见面他这么告诉我。
王二是我的邻居,在一家网站做程序设计师。干干净净的男孩子,有着阳光般灿烂透明的笑容,画得一手漫画,而且喜欢我——只不过我一直在装傻。
那时我正爱着麦凡。麦凡是电视台的编导,身边美女如云,他的若即若离让我欲罢不能。有时深夜,麦凡打电话过来说要请我喝咖啡,我就会义无反顾地从床上跳起来,刷牙洗脸涂脂抹粉,然后去敲对面王二的门,请他陪我走过那条又长又黑的巷子,然后他会记下出租车的号码目送我去赴另一个男人的约会。不管多晚回来,我总能看到王二门口的那盏灯依然静静地亮着……
对于麦凡我永远只能等待:等他的电话,等他来找我,等他说他爱我……张惠妹的歌里唱道:“我知道你给我的爱只能那么少,我只有不停地要,要到你想逃……”我怕麦凡离开我,所以不敢向他要求太多——我自己也奇怪为什么一向任性的我对麦凡却能够如此容忍。我惟一不能忍受的是和麦凡在一起的时候,如果有人打电话来,他便会急急地把指头竖在嘴唇上对我说:“别出声,我要接电话了。”这让我感觉非常不好。
我去问王二:“是不是男人有了女朋友都不好意思让别人知道?”“怎么会?如果是我,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告呢,只可惜我没有这样的福气。”说这话的时候王二定定地看着我。我的心情一下子跌入谷底。
我最终还是没能忍住。那天在咖啡馆,麦凡接电话时又将指头竖在嘴唇上让我别出声,我恶作剧地故意提高嗓门说:“麦凡,呆会儿我们去哪儿玩呀?”没想到麦凡会发那么大的火,满脸通红地指着我的鼻子说:“你简直是变态!”然后扬长而去。
那些日子我真快成了变态,仗着王二喜欢我,便对他提出诸般无理要求,比如让他在深夜打匿名电话给麦凡听听有没有女人的声音;拉着他陪我看上一夜的恐怖片,不管他第二天还要不要上班;不肯坐公共汽车硬要他骑车带着我从城西到城东的保利剧院看话剧……
我一次次地折腾他,一次次地在他这里试验自己作为女人的魅力。偶尔良心发现的时候我会说:“我是个很自私的人,你千万别再对我这么好了。”
王二永远只是淡淡的一句:“我就是希望你开开心心的。”
其实我也知道如果嫁给王二定会幸福一生,可爱情是如此的不可理喻,就像一个魔咒,它让人对自己爱的人只会容忍和妥协,对爱自己的人总是冷酷与伤害。
春节放长假,我已买好回家的车票,麦凡突然找到我,让我为他负责的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直播找一批大学生观众。他说:“大过节的上哪儿去找人呀,你有办法没有?”我知道我应该一口回绝,可说出口的却是“我试试看吧”。
我去请王二帮忙,撒娇说:“王二求求你求求你了……”我知道我一撒娇他就没脾气,就像我对麦凡没有任何拒绝的力量一样。果然王二什么也没说就退掉了回家的票,和我一起蹬着自行车在北京的寒风里奔波于各大高校之间,搜寻那些没有回家过年的学生,竟然找到了一百多位,这个结果让麦凡喜出望外。
除夕之夜,麦凡开车来接我去吃西餐,我们在鲜花烛光的氛围中重归于好。我跟着麦凡去了他住的地方……
第二天麦凡送我回家,下车时抓住我的手说:“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吧!”那一瞬间我瞥见王二正站在巷口看着我们,脸色煞白。
昙花一现的冰冷婚姻
我一天比一天地不能面对王二,不知道该怎样告诉他我要搬走的事。老天爷帮忙,春节后王二去海口出差,我对房东说我要结婚了,很顺利地退了房。
终于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了,但未婚同居和结婚成家到底是两样的,特别是当你将灵魂连同身体毫无保留地交付给一个人的时候,你是那样渴望能有一个保证,而麦凡只会对我说:“拥有现在就已足够,未来谁能说得清楚?”
我几乎夜夜做同一个梦:和麦凡结婚的那天早上,我一觉醒来发现已过了婚礼时间,急忙穿上婚纱赶到教堂,却看见麦凡正和另一个穿着婚纱的女人交换戒指,我拼命地喊——我来了,可我就像被涂上了隐形液一样,没人听见也没人看见……
梦境成真的地方是在梅地亚中心,那一天我去采访一位节目主持人,不经意地一回头,看见麦凡正拉着一个女孩的手满脸笑容地走进来。女孩子我认识,是那次演讲比赛的金奖得主。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那一刹想到王二,会那样迫不及待地想见到他。
我一遍遍疯狂地拨他的手机,却怎么也拨不通,心绪立即六神无主起来,就像一个人有一笔存款存在银行里,也许一辈子也用不上,但是知道有这笔钱在那里,心里是安稳的,有一天突然发现这笔钱没有了……王二,你在哪里,王二,别让我找不到你。
好不容易熬到星期天,我冒着大雨去以前住的地方找王二。正好房东买菜回来,看见我,眼睛一亮,说正要找你呢,你走了不久王二也回老家了,留下一张软盘托我交给你,说是送你的结婚礼物。
软盘里是一首用Flash做的MTV,橙色的背景里是一张张黑白漫画:我笑的样子、我哭泣的样子、我生气的样子、我吃冰淇淋的样子,我撒娇的样子,最后一张是我穿着婚纱的样子。
简简单单的旋律里,王二纯净而忧伤的声音反反复复地唱着,只有四句歌词:如果你是一只受伤的鸟/我就是你养伤的森林/如果你是一个幸福的新娘/我就是远远注视着你的目光……
我的泪水,拼命忍也忍不住的泪水,终于第一次为这个我不知道名字的男孩,这个默默地陪我走了这么久的男孩。我相信,我一定会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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