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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的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4-10-2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半辈子的加盐咖啡
他和她的相识是在一个晚会上,那时的她年轻美丽,身边有很多追求者,而他却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此,当晚晚会结束,他邀她一块去喝咖啡的时候,她很惊讶,然而,出于礼貌,她还是答应了。
坐在咖啡馆里,两个人之间气氛很是尴尬,没有什么话题,她只想尽快结束。但是,当小姐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麻烦你拿点盐过来,我喝咖啡习惯放点盐。”
当时,他愣了,小姐也愣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以至于他的脸都红了。
小姐把盐拿过来了,他放了点进去,慢慢地喝着。她是个好奇心很重的女子,于是很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要加盐呢?”
他沉默了一会,很慢地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小时候,我家住在海边,我老是在海里泡着,海水打过来,海水涌进嘴里,又苦又咸。现在,很久没回家了,咖啡里加盐,就算是想家的一种表现吧。”
她突然被打动了,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男人在她面前说想家,想家的男人必定是顾家的男人,而顾家的男人必定是爱家的男人。她突然有一种倾诉的欲望,听他说起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故乡,气氛渐渐地融洽起来,两个人聊了很久,并且她没有拒绝他送她回家。
再以后,两个人频繁地约会,她发现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大度、细心、体贴,符合她所欣赏的所有的优秀男人应该具有的特征。
她暗自庆幸,幸亏当时的礼貌,才没有和他擦肩而过。她带他去遍了城里的每家咖啡馆,每次都是她说:“请拿些盐过来好吗?我的朋友喜欢咖啡里加盐。”
再后来,就像童话里所写的一样,“王子和公主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确实过得很幸福,而且一过就是四十多年,直到他前不久得病去世。
故事似乎要结束了,如果没有那封信的话。
那封信是他临终前写的,是写给她的:“原谅我一直都欺骗了你,还记得第一次请你喝咖啡吗?当时气氛差极了,我很难受,也很紧张,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对小姐说拿些盐来,其实我不加盐的,当时既然说出来了,只好将错就错了。没想到引起你的好奇心,这一下,让我喝了半辈子的加盐的咖啡。有好多次,我都想告诉你,可我怕你会生气,更怕你会因此离开我。现在我终于不怕了,死人总是很容易被原谅的,对不对?今生得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如果有来生,我还希望能娶到你,只是,我可不想再喝加盐的咖啡了,咖啡里加盐,你不知道,那味道,有多难喝!”
信的内容让她吃惊,也让她有种被欺骗的感觉。然而,他不知道,她多想告诉他:她是多么高兴,有人为了她,能够做出这样的一生一世的欺骗。
第2篇:下辈子我要做你的新娘
老矿工死了,留下了一对孩子,一男一女,男孩八岁,女孩儿五岁,都不是他亲生的,是他收养的孩子,男孩儿在前,女孩儿在后。老矿工死于塌方事故,但他在的煤矿是黑矿,这样的事情只能算他倒霉,那个年代塌方死个把几个人,跟感冒发烧一般寻常,他的离去让两个孩子失去了唯一的依靠。
男孩儿为兄,叫李自强,女孩儿叫李美惠,都跟老矿工的姓,男孩名字是希望他自强不息,女孩儿是希望她美丽贤惠,老矿工找教书先生起的名字。
失去依靠的兄妹俩坐在冷屋里,很凄凉,都不知道怎么办,他们还没生活能力,也许明天就要挨饿。
夜晚在冷炕上,稍微懂事的男孩儿睡不着,盖着冰凉的厚被,紧紧搂着害怕黑暗的妹妹,给予她仅有的温暖。
第二天煤窑上出现了小男孩儿倔强的身影,背着大兜娄,拣煤矿,到十里外的镇上卖,一兜娄可以卖一块钱,这是李自强的决定,他要负担起两人的生活。
小女孩儿很快知道了,倔强的跟在哥哥后面,两人小半天从能拣半兜娄,再多的话,会背不动。
从此附近的人可以经常看到两兄妹在煤矿到小镇的路上来往,哥哥牵着妹妹的手,背着一个人高的兜娄,汗水撒满了这崎岖的十里山路。
这么一过就是六年,这六年里,李自强更黑更瘦了,但健壮了,白日里背着兜娄拣梅,夜里在灯下看书自学,教妹妹读书识字。老矿工打小就告诉他,只有读书,才有出路,对于把老矿工当亲生父亲的李自强当然是深信不疑。
这一年,李自强申请了参加中考,成绩不错,考入了县一中,但他没钱读,只有继续拣煤的生涯,继续自学。
三年后,李自强申请了参加高考,这次很惨,他没灰心,继续自学,同时把妹妹送入了初中,生活更加艰苦了,给他的学习时间也更少了。
在第三次的高考揭榜后,他彻底的灰心了,他的年龄已经不适合读书,不过他把眼光停留在了满屋子的奖状上面,每一张都是妹妹李美惠获得的奖状,他决定了,要让妹妹成材。
妹妹的中考成绩出来了,县一中,第一名。
他做了顿只有年夜饭才出现的荤菜,奖励妹妹,告诉她专心读书,他准备去城市打工,一定要让妹妹读大学。
李美惠吃着哥哥做的饭菜,泪水一直流,哥哥的求知欲比任何人都殷切,默默想着哥哥这么多年为了她受的苦,就着泪水吃完饭,李美惠也做了一个决定。
暑假,李美惠悄悄在县城找了份工作,这年她十七岁。
当她拿着辛苦赚来的钱,让李自强去学校复读的时刻,李自强第一次动手打了她,一个耳光,打得自己也泪水长流,抱着妹妹,一个男子汉痛哭得不成声,在妹妹的苦苦哀求,表示自己停几年读书一样可以上高中,一定要让哥哥读大学,最终李自强走进了渴望了二十年的校园。
李自强的发奋,成绩很惊人,疯狂的吮吸着知识,在一年后,获取省城著名学府的大学通知书。
李自强在省城读书,妹妹在省城打工。
李美惠仅仅只有初中学历,找工作到处碰壁,倒很多不良行业想拉出落得水灵灵的她入行,当然被她拒绝,哥哥教导她的做人道理,她是记得的。最终她选择了早上送报,上午送花,下午在酒店端盘子,晚上洗盘子的复杂职业,为了尽可能的凑上哥哥的学费,她不惜一切的努力工作着。
李自强进入学府后,为了在三年之内完成学业,让妹妹将来能继续读书,他疯狂的吮吸着知识,不管任何场合都抱着书本。
李美惠很欣慰,再苦再累,看着哥哥勤奋读书,拿到的好成绩,她觉得值得。
李美惠出现在李自强面前总是很快乐,很开心,白日的辛苦劳累总掩藏起来,疯狂读书为了提前毕业的李自强没注意到妹妹的身体越来越瘦,笑容也越来越勉强。
李美惠为了哥哥在省城读书的高昂学费,什么苦的累的工作都做,总是很快乐,同事们都很喜爱这个开朗活泼的女孩儿,人人夸赞她,各种奖励总少不了她。
李美惠越来越漂亮,但也越来越瘦,终于在一次传菜的时刻,昏倒在了地上。
被同事们送到医院后,检查的结果在她醒来后,被她撕掉了,更加的快乐的工作着,因为哥哥快毕业了。
终于李自强毕业了,获得了在省城工作的机会,已经戴上眼镜的李自强把这个好消息与妹妹一起分享,两人都激动的在出租屋里又叫又跳,是夜李自强第一次喝了酒。
酒也许能乱性,两人住的出租屋很小,中间就拉着一条帘子,懵懂的两人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起床,李自强深深的自责,看着床单上的鲜红梅花,李自强直打自己耳光,虽然两人都知道并不是亲兄妹,但李自强的心目之中,李美惠比自己的亲妹妹都要亲。
李美惠挣扎着爬了起来,抱住了李自强,连称不怪他,并表示自己昨天是生理期,不会有危险,这个时代是不是处女并不重要。李自强的深深愧疚,没留意到李美惠苍白的容颜上几乎没有一丝血色,此刻的身体也实在太脆弱了,仅仅把这一切归到是昨夜自己的侵犯上。
李自强上班了,环境好了,住进了单位的房子,也给李美惠找了学校,让继续读书。
但李自强骤然觉得妹妹有些不一样了,每次回家进门的拖鞋,饭菜,洗澡水都准备好,宛若小妻子一般的伺候着他。虽然以前也会这样,但李自强察觉了什么,李美惠眼睛里的柔情让他不寒而栗,在几次故意的闯入他的房间后,他终于再也承受不住,他找了女朋友,开始了恋爱,而且故意的带着自己并不喜欢的领导的女儿进入家里,希望李美惠能警醒。
李自强这一切是为了所谓的伦理道德和舆论压力,他们的户口本上是亲兄妹,外人眼里也是亲兄妹。
但这一切仿佛对李美惠没一点作用,只差李自强没亲自的说出来,但那样会尴尬到两人不能在一起生活下去,他知道自己离不开妹妹,妹妹也离不开他,两人一直都是相依为命,所以不忍心点破。
李自强最终的决定是草草结婚,领导也暗示过多次,李自强最终为了妹妹,选择了结婚,领导的女儿,虽然自己并不爱她。
当李自强把打算告诉李美惠的时刻,李美惠笑逐颜开,笑得很美很美,虽然眼神深处有些忧伤,但笑容很真挚,李美惠道,哥哥,我早就期盼着你的这一天到来。
李美惠哭了,哭的很伤心,很伤心,哥哥很爱她,她知道,但那种爱,不是她需要的那种,她需要哥哥的真爱,情人一般的爱,她没有时间了,所以她才费尽心机的要得到哥哥的爱,但却让哥哥彻底的离她而去了。
但她也不能反对哥哥结婚,新娘她见过,看哥哥那种眼神,和自己一样,是一个真爱哥哥的女人,把哥哥交给她,自己去了,可以放心。
这夜,她哭泣了一整晚,第二天她向学校请假了,哥哥需要伴娘一个漂亮的伴娘,哥哥再过几天就要结婚了。
李自强的婚礼上,人人都惊艳的看着伴娘李美惠,仿佛她才是新娘,但为什么哥哥结婚,这个一直在笑的女孩儿眼神深处是让人心碎的忧伤,人人看得懂,但没人说,这是婚礼,喜庆的婚礼。
李自强的婚礼是西式的,在省城新落成的大教堂。
单位里的杰出青年,而且新娘是上级领导的女儿婚礼格外的热闹,来贺的人群车流把整个教堂外都快堵塞了。
李美惠一直在笑,即便从早上开始,全身都如同针刺一般的疼痛,原来医生说的是真的,自己真的不能激动,但她的笑容更加甜美动人,几乎成了婚礼的焦点。
看着哥哥和新娘步入教堂,再到哥哥和新娘交换了结婚戒指,李美惠身心的疼痛更加剧烈了,尤其是在哥哥和新娘交换了戒指的刹那,她的笑容冰冻了,一头栽了下去,但眼睛深处露出了欣慰。
整个教堂都混乱了,在人群的惊叫中,李自强发疯一般的抱着妹妹冲向了医院。
急诊室外,李自强焦急的度着步伐,把新娘一方冷落在了一边。
最终当数个小时后,急诊室的门打开了,李自强听到了不敢相信的话语。
我们尽力了。
李自强蒙了,发疯一般的抓住了医生的衣领,狂吼着。
四周的人拉开后,那年轻医生反而冲他吼了起来,为什么到了癌症的晚期才送她来。
李自强蒙了,癌症晚期?为什么?为什么?
可惜没人告诉他为什么,谁也不相信一个笑容那么开朗,笑得让人心醉的女孩儿已经是濒死的病人。
李美惠去了,去得那么急,在她的花季消逝了。
李自强徘徊在妹妹的房间里,这房间里挂满了图画,妹妹的绘画天赋很高,房间里的很多画上都留下了他们以前开心的影子,看得李自强心酸泪流。
他一副一副的取下,这些是妹妹的最爱,他要烧给她。
但他在收起妹妹的最近的一副给自己的写生时,看到了背面的题字。
哥哥:当你看到这些字迹的时刻,我一定是不在你身边了,哥哥,你要坚强,不要为我难过,你难过,妹妹在下面也会伤心的,哥哥一定不要让妹妹在下面伤心。
哥哥,我一直不把自己的病告诉你,是怕你会为我难受,那样我会更痛苦。当我知道我的病的时候,我也曾经不甘心,消沉过,但想到哥哥,我把这一切都埋藏了起来,哥哥不喜欢妹妹不开心的样子,哥哥看到妹妹不开心,会心疼。
哥哥,那天晚上的事,妹妹不怪你,从来不怪,那天晚上妹妹只怪自己,一切都是妹妹,妹妹知道很快要离开哥哥,为了妹妹的自私,我灌醉了哥哥,引诱了哥哥。哥哥,对不起,看着哥哥的自责,妹妹很痛苦,但妹妹也需要爱,不是兄妹的爱,是哥哥对爱人的爱。
哥哥有些话,我一直藏在心里,不敢对你说,妹妹爱你,妹妹不要只做哥哥的妹妹,妹妹想当哥哥的爱人,从小到大,妹妹的心中只有哥哥的影子。哥哥开心,妹妹也会开心,哥哥伤心,妹妹会难过。
哥哥,妹妹不该爱上你,让你难过,看着哥哥难过的样子,妹妹天天流泪自责,但依然那么自私的想在离开人世之前想得到你的爱,哥哥,请原谅妹妹的自私。
想当哥哥新娘的妹妹绝笔。
李自强看得潸然泪下,猛然扑倒在李美惠的灵堂肖像前,恸哭出声。
妹妹,有句话,哥哥,想对你说,哥哥也爱你,是对爱人的爱。
第3篇:风雨后的玫瑰
男孩第一次遇见女孩是在大学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那头女孩扎着马尾辫,身着一件粉色的T恤衫,手里捧着一盆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她清秀的容貌与恬静的笑容深深地刻在了男孩的心底。
在大学的图书馆里,男孩又一次看到了女孩的身影。她正在翻阅一本有关植花的书籍,读得仔细而专注。男孩被莫名的吸引,忍不住移动脚步向她靠近。那恬静的笑又一次浮现在男孩面前,他鼓起勇气,轻轻地拍了拍女孩的肩:“你好……”
两个人聊得十分投缘,男孩的父亲曾经是一位园艺师,从小就教他许多有关栽种花草的学问。女孩是一位爱极了鲜花的人,一直亲自动手,边学边呵护那些可爱的植物。
男孩教女孩种花,带她到各地观赏百花齐放的情景,为她介绍各种各样的花卉,请她吃饭,请她看电影,然后牵起了女孩的手。这仿佛是一场上天注定的姻缘,两个人的爱情盛开的如此自然。
女孩对男孩说,她最喜欢的花是红玫瑰,那种极鲜艳极鲜艳的红玫瑰,它的红是那么的执着那么的坚定,就像人们追求美好事物的心一样,始终燃烧着滚烫的热情。
男孩不同意女孩的观点,委婉的告诉她,自己并不喜欢红玫瑰,因为它太娇弱了,太容易受伤和枯萎了。
女孩没有反驳什么,握住男孩的手,微笑着扯开话题。
情人节的夜晚,男孩去花店买了一只红玫瑰。一出门才发现外面风云色变,刮起大风下起暴雨来了。男孩看了看表,一咬牙裹着红玫瑰冲入雨中。雨滴迅速攻占着他衣服的每一处,但他越跑越快,越跑越快……
来到女孩的家中,那支玫瑰花的花瓣已经全部被风卷走了,只留下一根光秃秃的花枝。女孩笑得前仰后合,捂着肚子骂他“呆子”。男孩准备把它扔掉,却被女孩制止了。她夺过男孩手里的花枝,小心翼翼地把它插到一个花瓶里。男孩不解,女孩狡黠地笑笑,像只偷吃了糖果的小狐狸,说:“女孩子家的事情,你不懂。”
男孩和女孩是学校里众多情侣的模范,他们的家人也同意他们在一起。
突然有一天,男孩准备到国外留学,女孩没有作任何挽留,只是告诉他,自己在国内等他回来,要他在那边用心读书。
离别前夕,男孩送了女孩一盆未开花的红玫瑰,并且答应她,三年后的这天,他会拿着一支红玫瑰在他们相遇的那个图书馆边的长椅上将他们的爱情延续。女孩点了点头,捧着那盆红玫瑰目送男孩的飞机消失在云端。
三年后,男孩回到母校,依照当日的诺言,手持一朵红玫瑰,坐在图书馆前的长椅上,静静地等待那个恬静的微笑。
第一天,女孩没有来。
第二天,女孩还是没有来。
第三天,男孩心灰意冷。失魂落魄地带着一朵已经枯萎的红玫瑰离开。他来到一家酒吧,喝了一晚上的酒,回到家里倒头便呼呼大睡起来。
男孩将对于女孩的记忆埋在心底,只是在回头张望的时候才偶尔被触动。他不愿意过多地去回忆当年的故事,因为每一次他都会忍不住地思念女孩,忍不住地泪流满面,忍不住地捂着伤口沉睡。
男孩离开了这座城市,在一家外企工作。期间他遇到了总经理的女儿,并且与她结了婚。
一日,男孩在咖啡店里遇见了昔日的校友,与他谈论,再次聊到了女孩。
校友对于女孩的经历唏嘘不已。他告诉男孩,女孩在他离开不久便遇到了意外,被大火毁去了容貌。更不幸的是,几年前的某天傍晚,她回家时,一辆失控的大卡车草草结束了她的生命。
他不敢相信这个事实,迅速赶到女孩的母亲家中,看到那间空荡荡的女孩曾经的卧室,意识到校友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女孩的母亲告诉他,其实女孩从来没有忘记过当年的约定,在男孩等待她的那三天,女孩每天都会拿着红玫瑰偷偷地在角落里注视着男孩。只不过她了解男孩,不希望成为男孩的负担,耽误他一辈子,所以她没有出来见男孩一面。对于她来说,能给予男孩最好的爱便是放手。男孩灰心的那天,女孩同样忍受着痛苦,恍恍惚惚的她在过马路的时候发生了意外,被卡车撞飞了十几米,可手里依旧紧紧地的握着那支红玫瑰。
弥留之际,女孩脱母亲带给男孩一句话:玫瑰的爱情,不会凋零。
男孩哭了,一个人在一家花店门口站了好久。天空下起雨来,那还如同一座石像般屹立着,直到浑身湿透。
突然,他好像明白了什么,一脚踏进花店,买了一只红玫瑰,裹着它,顶着风雨向家里奔去。
他把只剩下一片花瓣的红玫瑰给了妻子,为她讲了一个故事,告诉她说:风雨后的玫瑰,凋落了花瓣与娇美,却不会失去爱情的光泽!
第4篇:默默成全的幸福
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把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
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
她常常看着他想,象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
她常常照着镜子想,如果有一天她成了那种女孩,他会不会喜欢上她。但想归想,她还是每个月都跑去发店把稍微长长一点的头发剪短到耳际边,还是一遇到好笑的事情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拉开序幕的。
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
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说∶"学业为重嘛。"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旧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忍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
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
她二十二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间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
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过一边,语重心长,"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始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
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二十五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xin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间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
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青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二十六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三十六岁,过着平静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旧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折,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
他打开存折,巨额的数字让他不可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了"借钱"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
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
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四十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间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
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贴,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旧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
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十五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五十五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
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桥段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
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智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刻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似是回光返照。"这是给我的吗?"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
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
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时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三十九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七十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四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地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
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
他皱了皱眉,问孙子,"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
"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他念着,念着,泪流满面。
第5篇:患难中的世纪绝恋
人去瑶池竟渺然,空斋长夜思绵绵。一生难得相依侣,百岁原无永聚筵这是数学家苏步青在步入百岁之际,为他仙逝的妻子苏(松本)米子写的诗。米子是一位伟大的日本女性,也是最先取得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士之一。苏步青与她风风雨雨60载,成就了一段感人至深的世纪绝恋。
在仙台喜结连理
1924年春天,苏步青作为唯一一个中国留学生报考了著名的仙台东北帝国大学数学系,并以第一名的成绩被录取。帝国大学是日本知名的大学,苏步青年年拿第一名,自己还有一些研究课题在进行,自然成了学校的名人。
这时,他对学校的另一位名人松本米子产生了一种特别的关注。米子是帝国大学松本教授的女儿,她不仅相貌才华出众,而且精通插花、书法与茶道,还爱好音乐,尤其是弹得一手好古筝。在一次晚会结束后,苏步青与米子认识了。米子对苏步青其实一直是很仰慕的,他的睿智与赤诚尤其让她感动。后来两个人经常花前月下携手而行。
1927年,东北帝国大学数学系聘请正在攻读研究生的苏步青担任代数课讲师,这使他成为该校历史上第一个兼任过讲师的外国留学生。两个人的恋情成了学校里公开的秘密,不少人为他们祝福;而那些平素追求米子的人则怀有一种嫉妒心理,对米子说:苏步青是个中国乡巴佬,家里很穷,再说学习好的人不一定将来就会有出息。你跟了他是不会有好日子过的。但米子不为所动。
苏步青受不了一些男生的敌意,他也不想让米子再被别人纠缠,经过商量,他们决定尽快结婚。
追随夫君到中国
细心的米子早就发现他整天唉声叹气,茶饭不思。一天吃过晚饭,从不吸烟的苏步青在抽闷烟,米子便问他有什么心事。苏步青把心里话和盘托出,他不想因一己之私,留在东瀛。
令他想不到的是,米子听到了他的打算,并没有阻止,反而鼓励说:青,我支持你的决定。首先我是爱你的,而你是爱中国的,所以我也爱中国。我支持你回到我们都爱的地方去,不论你到哪我都会跟着你的。
短短数语,使苏步青格外感动:米子是一个识大体的女人!
有了妻子的支持,苏步青一人先回杭州。浙江大学的条件远比他想象的差,不但聘书上写明的月薪比燕京大学聘任他为教授的待遇相去甚远,而且由于学校经费紧张,他虽然名为副教授,却连续四个月没有拿到一分钱。幸亏还有在上海兵工厂当工程师的哥哥及时帮助,否则苏步青就要靠当东西维持生计了。为了养家,苏步青打算再回到日本去。
风声传到了浙大校长邵裴子耳中。这位惜才如命的教育家当夜就敲开了苏步青的房门:不能回去!你是我们的宝贝邵校长情急之中,这话脱口而出。苏步青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真的,千真万确,你是我们的宝贝!邵校长激动地说。就是这句话,神奇般地把苏步青回日本的打算冲得烟消云散:好啦,我不走了。
几天后,邵校长亲自为苏步青筹到1200块大洋,解了他的燃眉之急。到放暑假时,有了点积蓄的苏步青便到日本接来了家眷。
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苏步青和米子在中国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就受到了波动。这年八一三事变后,日本飞机在上海和江浙一带狂轰滥炸,浙大的环境非常危险。校方连夜开会商议,决定搬迁。
中午,苏步青正在系里收拾东西,突然一个邮差送来一份特急电报。苏步青打开一看,上写短短几个字:帝国大学决定再次聘请苏步青回校任数学教授,待遇从优。
苏步青愤愤然道:你们侵略了我们的国家还想叫我去? 他气得脸色发白,决定不予任何回复。
几天后,日本驻杭州领事馆一个官员找到苏步青家里。苏步青刚好不在,那个官员以为米子是日本女子比较好拉拢,就说:作为日本人,不知夫人是否愿意来领事馆内品尝自己家乡的饭菜?我们竭诚以待。
米子当即拒绝说:我自嫁给苏君,已过惯了中国人的生活,吃惯了中国人的饭菜。来人只得离去。
过了几天,又有人前来游说苏步青:你夫人是日本人,你是日本女婿,日本人不会对你不利的。苏步青当即反问道:你的意思,就是要我当汉奸?这话像一把利刃,让对方无言以对。
当夫妇俩做好随校搬迁的一切准备后,忽又收到一封来自仙台的特急电报:松本教授病危!苏步青把电报递给米子,他与岳父的关系是很好的,但因牵涉到国家的问题他不能回去探望他老人家;他想让米子独自回仙台看望父亲。
米子听了他的话,低下头略略思考了一会儿,说出了让苏步青震惊的话:我不回去。无论如何,我跟着你!永远跟着你!
患难中的世纪绝恋
艰难的迁徙开始了。苏步青挑着担子,一头装着书籍和教案,一头放着年幼的孩子。米子一手提着简单的衣物,一手牵着年纪稍长的孩子。因为路况不好,为了躲避日机轰炸,加上交通工具匮乏,大部分的时候他们就是这样徒步前进。
然而更加难堪的是沿途苛刻的盘查。由于米子是日本人,是敌国的人,每次经过哨卡,值班的军政人员总要反复对米子和苏步青一家进行审查。苏步青百般解释也无济于事,后来是校长竺可桢爱才,讨得战区长官的一纸特别通行证,方才免去此苦。
浙大师生经过2600多公里的长途跋涉,到达贵州遵义附近的湄潭,建立了临时校舍。当时的生活十分困苦,苏步青出世不久的儿子因营养不良夭折了。手捧着儿子的尸体,米子伤心不已,但日本妇女坚毅的品质让她没有发出一句抱怨。
当时苏步青身为数学系主任,但连一件完好的衣服也没有,经常穿着一身满是补丁的衣服上讲台。当他在黑板上画几何图形时,学生们对他指指点点:看,苏先生衣服上的三角形、梯形、正方形,样样俱全,还有螺旋曲线!这事让米子知道了,她觉得自己没有尽到一个妻子应尽的职责,于是就把外婆送给自己作结婚纪念的玉坠子当了,给苏步青添了一件新衣服。苏步青惊讶不已:你怎么能为了我的衣服,当掉那么贵重的东西?快赎回来!
米子却甜甜地笑了:我不想让我的丈夫受到任何委屈。
学校刚安顿好没多久,就赶上考试、作答辩报告。一天夜里,一个叫熊全治的学生匆匆来到苏步青家,他是怕第二天研讨班的报告过不了关特来请教的。
苏步青听了不满地说:你这么临时抱佛脚,还能有个好?
熊全治脸涨得通红,米子听到声音,赶紧披了件衣服出来解围。
经过苏步青指点,熊全治回到宿舍忙了一个通宵,第二天论文总算过了关。熊全治后来到美国成了名教授,40多年后他回国探望苏老,深情地说:当年多亏先生一顿痛骂。他也异常感激那时米子的善良解围:否则我还真不知道怎么迈出那个门呢!
第6篇:那些年,书架后躲着一只猫
1看着周围的情侣数量骤然增长,秦李俊心里很不是滋味,一种叫作羡慕嫉妒恨的情绪如潮水骤然决堤,淹没了心田,那潮水如陈年老醋,味道够呛。
秦李俊也有暗恋的女生,不过不是咱艺术班的,是遥远的文科班的,距离咱教室有半个学校之远。由于路途遥远,他与那个女生很不容易见面,他的暗恋是非常隐蔽的,谁都没发现,包括班主任秦胖子。
那女孩有个习惯,常去图书馆看书,这也是秦李俊平时见到她的唯一机会。秦李俊喜欢上这个女孩的与众不同,她是书本托起来的女孩,爱读书,爱待在图书馆。
他想跟她表白,但好多次都难以开口。他实在是一个木讷的人,不爱与人交流,大庭广众之下说两句话便会脸红,更别说表白这种尴尬的事了。
他好几次在书架间徘徊,却不敢绕过书架勇敢地走上前去,直到目送她的背影离开,他一个人依旧站在原地发愣。
于是我们几个好友给他支招——送情书,这招对他来说绝对适用。他欣然接受建议,翻阅各种图书,摘抄优美词句,然后自由发挥,将其组合成矫情的文字陈于纸上。接着每天他便送一捆情书过去,并附带一幅他的绘画作品。
就这样连续送了一个月的情书,他们的爱情还是没有进展,至少我们作为外人没看出来。他倒是有一个收获,早读前他在桌上发现一张纸,上面的落款人是秦胖子。这是一张“传票”。
在大家的目光中,秦李俊推开了秦胖子办公室的门。
2
办公室里开着冷气,秦胖子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桌子上摆放着成堆的白色试卷。秦胖子猛然抬起头来,怒目横眉,气场强大,秦李俊不由自主向后退了两步,两腿止不住地哆嗦。
秦胖子一拍桌子,厉声喝道:“好呀!你小子胆子不小呀,顶风作案呀!我三番五次强调不许谈恋爱,你当耳旁风啊!”
秦胖子怒不可遏,抽出一捆试卷往桌上一拍,又数落道:“没看出来呀,平时看你安安静静从不吭声,我没想到,学习不用功,净在这上面费心思,写这些酸溜溜的情书,有什么用呢?”他做捶胸状,显得痛心不已。
秦李俊脸色煞白,表情木然。
秦胖子喝了一口水,举起一张情书念了起来:“‘睁开我的眼睛,我的眼里只有你;爱上你的眼睛,我的眼里只有你;戴上眼镜,我的四只眼里全是你。’这都是什么东西呀?”
酸意再次流经全身,秦胖子抚摸着胸口,感觉很不舒服。他看着面前自始至终一言不发且脸色发青的秦李俊,也不想再做什么思想工作了,他直截了当地说道:“以后不许再与该女生接触!要与她交往也可以,除非你的口才比我好。”
这要求过分吗?是很过分,要知道,秦胖子可是精通诡辩术的,口才方面没有人能与之媲美,含糊之词,双关之语,两面堵,四面围,正说也行,反说也通,随机应变,总之,就是能让人哑口无言。
秦李俊反驳道:“不行!这不现实。”声音极小,就像一根针掉在地上。可秦胖子听见了。
秦胖子呵呵一乐,秦李俊觉得尊严有损,向秦胖子提出了每个星期挑战一次的要求。
3
终于有一天,我们几个好友强压不住好奇,不惜在他伤口上抹盐,问他是怎么送情书的。
他极不好意思地回答道:“我不好意思直接送给她,便将那些情书直接放在图书馆的柜台上,注明让她自己取。”
爱好侦探小说的我对这个细节很好奇,觉得这便是案件的突破口,于是我便亲自抵达案发现场进行调查。我有些收获。
回来时我问他:“你当时让谁告知她去取的?”
他不假思索:“是那个好心的图书管理员,她对我很友好。”
我在他耳边轻轻地说:“我听到你追的那女孩亲切地称呼她为妈妈……”
他意识到自己缄默少言与肚子里缺货是脱不了干系的,他打算从这儿开始下手。他看的书越来越多,懂得的东西也越来越多,经常在教室里卖弄学识,引得一群同学拥来围观,满座哗然。氛围原本还有些拘谨,但后来秦李俊说着说着忘乎所以,也顾不上害羞了。
每个星期五都是秦李俊与秦胖子约好的挑战日,只可惜这样的日子总没有尽头,无数的星期五被重复。可以看出,秦胖子说话时没有一句是有理的,可就是听着有理,其歪曲真理的能力可见一斑。秦李俊绞尽脑汁引经据典,可是总歪不过秦胖子。
就这样,不知道又过了几个星期五,短暂的高中就结束了。
那一段爱情却始终没有开始。
毕业时,秦胖子透露,那天送情书过来的不是女孩的妈妈,而是女孩本人。
秦李俊傻在原地。
4
秦李俊考上了A大,并且在A大混得很不错,在A大人眼中,他性格开朗,活泼外向,常常妙语连珠、语出惊人,所以大家都愿意亲近他,他在A大很受追捧。
几所大学联合办了一场辩论赛,需要各自派人马出战,毫无疑问,秦李俊便是“A大伟大辩手”的不二人选,A大同学尊敬简洁地称他为“大辩”。
辩论赛中,秦李俊凭借其强悍的逻辑思维能力和非凡的反应能力,抓住对方纰漏,并反为己用,很好地控制了局势,最终带领本队夺冠。
当场内的人已散尽,秦李俊还舍不得离开这里,他想在这儿多待一会儿,哪怕只有一分钟,他好想将余音绕梁的掌声全部装在匣子里带走,因为那掌声里藏着一个叫作“青春”的东西。掌声若不再绕梁,它也能幻化成风,陪伴每个少年行走,有时候它会撩起少年的情思。
当他朝出口走去,却发现出口处站着一个女孩,白色的裙摆随风飘扬,风撩起了女孩的刘海,一张熟悉的脸庞渐渐明晰。
那些年,书架后躲着一只猫,女孩可以佯装看不见,但不能不暗恋。她抱起那只内向的猫,将他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让这只猫在回来的路上慢慢长大。
第7篇:我或哭或笑,参与了他的整个年少时光
-1-很多年前,我看过一个电影,叫做《浪漫樱花》,郭富城和张柏芝主演的。里面的剧情我已经忘得一干二净,可我唯一能记住的,是当他在人群里看到她的背影时,永远灰白的世界里,出现了颜色。那么鲜活。
当时我只觉得画面很美,却不能理解那种心动的感觉。直到我见到阿西。
第一次见到阿西,是在初三那年的开学典礼上,我15岁。每天面对繁重的功课和压力,过得苦不堪言。有一段时间我每天晚上瞪着眼睛到天亮,白天看着黑板上陌生的公式打瞌睡。
我很焦虑。如果说当时我的生活是灰白色的,那么阿西的出现,就是我唯一能看到的颜色。
他代表新生讲话。
老实说,我觉得身边的男生都很邋遢,又臭,又讨厌。可阿西站在讲台上,穿着整齐的校服,里面是一件白衬衫,扣子系到了最上面一颗。不觉得呆板,只剩下了干干净净的英俊。
阿西下台的时候走过我们班,我最矮,站在最前面。他走过的时候,我闻到了类似雨水的味道。
我总是很想见到他,于是我去找堂哥借了相机,偷拍了一张阿西的照片,去距离学校很远的照相馆冲洗出来,我很怕有人知道这个秘密。
我把阿西的照片夹在笔记本里,每天晚上看书累了就打开书看看他的照片。近乎是痴迷地喜欢上了他。
每天做操下楼的时间,变成了我最期待的一段时光。
一下课就跑出来,站在楼梯扶手的地方佯装等人,阿西从教室里走出来,身边总是跟着一两个同学,边走边说。他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我每天收集一个阿西的笑容,生活开始有了颜色。他治愈了我的焦虑和失眠,让我得了另一种病,叫做相思。
然而我的喜欢终究没有瞒过所有人,同桌小布找我借笔记的时候,看到了阿西的照片。他一脸坏笑地问我,是不是暗恋阿西。我夺过笔记本,恼羞成怒地跑开了。
小布找到我的时候,我正躲在楼梯间掉眼泪,这种又羞又自卑的恼怒感击溃了我。我自惭形秽,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喜欢那么优秀的人。可这个巨大的秘密,被别人看到了。就像是光着身子站在成绩榜下,那种无所遁形的难过和窘迫。
小布坐在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度度,别难过啦,你喜欢他我帮你好啦。他一边说一边吸了吸鼻涕。
我依旧觉得小布是个很邋遢很臭的男生,但是我不讨厌他了。他的小眼睛里,有一种温暖的鼓励。
-2-
小布是个行动派。几天前才说了帮我,几天后他就在一次球赛里“不小心”打破了阿西的头。阿西晕倒了,他立马背起来阿西去医务室。但是不打不相识,阿西好了以后,和小布成了很好的朋友。看起来脏兮兮的小布,站在干净漂亮的阿西身边,显得阿西更英俊了。
可托小布的福,我知道了阿西越来越多的事情。
阿西喜欢吃布丁,小布的原话是说男孩子爱吃这种女生的零食,很娘。可我觉得很可爱。
阿西喜欢足球,小布说他踢的很烂,我为他辩解说阿西的时间都用来学习了。
阿西家里很有钱,据说不用参加考试也能上我们这里最好的高中。更何况阿西的成绩很好,总是在年级前三。
说到这里的时候,小布很羡慕,我很难过。
我的成绩,大约是考不上那所高中的。我不是小说里的女主人公,也不是被上帝选中的幸运儿,我默默喜欢着一个优秀的男孩子,却注定没办法继续守望他。
考前三个月,我像疯了一样地复习,看书。可直接结果就是我在最后一科考试里,晕倒在考场。醒了以后我就哭了,嚎啕大哭。
我爸妈心疼地在一边掉眼泪。他们以为我因为成绩不好上不了好的学校而哭泣。只有我知道自己因为什么在痛苦。这一科没有成绩,我连吊车尾和阿西上同一所高中的希望,都没有了。
后来我收到成绩单,超常发挥了。前几科的成绩都非常好,连我们班主任都惋惜地跟我说,如果又最后一科的成绩,多半是可以上那所高中的。
我拿着成绩单回家,一路闭着眼睛抹眼泪。
这种惊心动魄的绝望,此后的日子里再也没有过。
就在前一天晚上,我爸红着眼站在阳台上抽了一包烟,然后告诉我如果想去那个高中,他去借钱,也要让我上。
我没办法自私到让我爸那么辛苦才能让我去,更何况我动机不纯,没办法心安理得。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感激小布。
虽然小布也没有考上,但是他家给他花了钱,把他送进了自费班。
开学前夕,小布给我电话,告诉我这个好消息。我千恩万谢,几乎是以感恩戴德的心情挂了电话。
-3-
阿西的消息,通过只言片语,以信件的方式呈现在我面前。
因为电话不方便,我要求小布每周给我写一封信,告诉我阿西的各种情况。比如阿西跟他一起进了校足球队,都是他在照顾阿西。比如阿西又考了第一名,要代表学校去参加奥数比赛。比如有很漂亮的女孩对阿西表白,阿西恋爱了……
阿西并不知道我的关注,过着自己精彩的生活。我或哭或笑,参与了他的整个年少时光。
阿西拿到奥数比赛名次的那天,我去蛋糕店买了一个最便宜的小蛋糕,躲在家里点了一根蜡烛,为他庆祝,阿西恋爱那天,我把雨伞丢进垃圾桶,谎称丢了伞,一边哭一边走回家,淋了一身雨。红着眼,藏着眼泪。
那是我一生中最为深情的年代,哪怕是时隔多年的现在,再次想起依旧有种酸涩难当的感觉。
一周以后,我在小布的信里看到了阿西女友的照片。
大约是因为学校要求发不过耳,她留着清爽的短发,眼睛很大,皮肤很白。瘦瘦的女生,有很明净的笑容。据说成绩很好,人缘很棒。与阿西天造地设。
我萧条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回复小布的任何一封回信,一个月后,小布约我出去吃拉面。我蓬头垢面地去了。却没想到见到了阿西和他的小女友。
时隔两年,小布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不再时不时吸鼻涕,利落的板寸,衣服很干净,穿一件黑色的棉服,耐克板鞋,看起来也是个很漂亮的少年。可阿西不同,他站在那里,我看一眼,就觉得心跳到发疼。
小布看我的眼神,称得上是痛心疾首。
我全程低着头,吸溜吸溜吃眼前的面。小女友好奇地看了我几眼,终究没有说什么。吃完,阿西牵着女友走了。小布翘起二郎腿看着我,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楼梯口里,吊儿郎当但是真诚温暖的他。
阿西说,度度啊,我没想到你会自暴自弃成这样。你说你现在这个样子,别说让阿西喜欢你,就算是问问你自己,你喜欢吗?
我怎么可能喜欢,我满脸青春痘,厚重的刘海,纠结的长发。我快一周没洗头了。穿着雌雄难辨的厚重衣服,走在这个城市里,是最面目模糊的那一个。
小布终究没敢说什么重话,只是给了我最后的一个希望,他说,阿西的女友高中毕业就会出国读书,阿西要在国内读大学,如果我能考上那个大学,也许我还有站在他身边的可能。
我觉得自己像是在饮鸩止渴,思念着阿西让自己振作起来。可是如果我放弃这种痴迷,也许会即可死去。
我又开始打起精神读书。用尽所有的时间去背单词,背历史事件,算地理时间。黄天不负有心人,拿到录取通知单的那一天,我又哭又笑,情绪崩溃,不能自己。
-4-
18岁的阿西变得更加优秀了。
他参加了学生会,做了新生晚会主持人。我看着他大放异彩,被众多女生喜欢。我特别想大声地告诉所有人,在他还没有这样优秀的时候,我就喜欢他,喜欢了他很多年。我知道他过去四年里所有的事情。可我依旧隐忍地站在一边,注视着他。
到了大学,阿西的朋友圈变得高端起来,一个圈子的人,不是学生会干部就是富二代少爷。女孩子们个顶个儿优秀漂亮,好几个都是学校礼仪队的。
不是没有人喜欢阿西,只是阿西有个在国外念书的女友,他的情根深种,让人望而却步。
能够接近阿西,是一个意外。
在我原来的计划里,我会守望阿西到毕业。他成为人中龙凤,娶了归国的女友。我去相亲嫁人,过着最平凡的日子。等我子孙绕膝,我会告诉我顽皮的孩子们,在他们祖母年轻的岁月里,那样痴狂地爱过一个人。
那天室友回来,着急地换衣服化妆,然后抓起我就问,要不要跟她一起去唱歌。我本来拒绝,可耐不住她软磨硬泡。大约是怕回来晚了,她想找个伴会安全些。
我换了件衣服和她一起去学校附近的ktv,一进门我就呆住了。我能在人群中一眼看到阿西,这是我多年练就的本领。
阿西坐在人群里,抽一支烟,穿一件牛仔蓝的衬衫,黑色长裤。靠在沙发里,神情慵懒。他没有认出与他短暂见过一面的我,我很庆幸。躲在角落里,我偷偷看着他,然后喝着杯中酒。
我绝望地想,这大约是我这一生里,能够这样近地看着他的唯一机会了。
大家要玩真心话大冒险,我不幸中招,酒精的作用让我选了大冒险。他们坏笑,让我去亲阿西。阿西的女人缘超好,可洁身自好。男生们早就看不惯了,这就借机让我去破坏他的形象,像是派了一个妖精,去破坏圣僧的修行。
如果是平时,我自知修行有限。可这天,我酒精上头,还未等阿西拒绝,冲上去抱着他的头就亲了一口。
后来我知道,那不只是我的初吻,也是他的。
第二天,英勇无敌的我,在宿醉里懊恼地捶床。室友一边笑一边赞叹我厉害,连阿西都亲了,往日还真没看出来我这么勇猛。
我下楼去上课,却看见阿西黑着脸等在树下。他说,我女友看到了我们亲吻的照片,请替我解释一下。
我羞愧万分,红着脸道歉,说自己喝多了。毕竟是冒犯了他,我举起电话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
可没过一周,我还是听到阿西分手的消息。
-5-
小布来我们学校玩,约了阿西和我一起吃饭。我佯装惊讶,阿西看都没看我一眼。
小布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开玩笑说,让我补偿阿西一个女友。我心跳如鼓,阿西依旧没有理我。晚上我送小布走,他站在学校大门口跟我说,度度,其实我是来跟你告白的,但是我知道你还没有放下阿西,我祝福你。但是我没办法再做你的朋友了,因为我喜欢你。不能看着你喜欢别人了。
我失去了小布这个朋友,在喜欢阿西的路上,走得一腔孤勇。
小布的离开刺激了我。我开始在阿西上下课的路上堵截他。在他不耐烦地让我走的时候,我说“我要补偿你一个女友”。阿西看我的眼神,像在看神经病。
我追了阿西半个学期,几乎全校都知道有我这样一个不屈不挠的神经病,条件平平,却妄想吃校草。可大约是我终于打动了老天,阿西在校外和人打架,需要人去保释。
凌晨时分,我打车去救他。
阿西终于被我打动,愿意和我试试。这一试,就是三年。我和阿西,成了这个学校里最不般配的恋人。可因为我与世无争,只是在他身边就好。总是默默地跟在他身边,对他的任何决定都不做质疑,渐渐的,也被他的朋友接受。
大学毕业的时候,阿西带我回家。我们订了婚。
我沉默隐忍地深爱他,守着我深藏多年的秘密。除了小布,谁也不知道在他还不认识我的时候,我已经在想念他,守望他。
我们工作稳定起来,我25岁了,我们决定结婚。可小女友,就在这个时候,回国了。
阿西是个好男人,他对我说,会和我结婚。不会有变化。我了解他,比他想象地更多。我知道他在赌气,不然也不会突然笑容越来越少,开始喝闷酒。
知道小女友找上门。
我还依稀记得当年她的美丽模样,如今她变得更漂亮了,耀眼的那种。看到我,她竟然有印象,我们相对无言,半晌,她说——你竟然喜欢了他那么多年。
她不仅漂亮,还聪明。
她说,我本来以为我要面对的是一个小偷,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偷走了我的爱人。可你竟然比我来得早。我不知道要怎样跟你说,才能让你明白,时光再漫长也没有用。爱情不是靠比谁的时间长。阿西一直都爱我,你比我更清楚。
我溃不成军,因为我知道她说得都是事实。阿西爱她,一直。从年少到如今,深沉又浓烈。像我沉默的爱着他一样,他对她的思念,也与日剧增,从未停歇。
-6-
我找到了消失一个月的阿西。他也并不是无动于衷的,至少看着我的眼神,又愧疚又难过。
他那么好,可再好也没有用,他不爱我,这是最大的硬伤。
我说,阿西,祝你幸福。抱抱我好么。
阿西抬手抱住我,对我说,度度,对不起。
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小名,却对我说对不起。我喜欢了阿西整整十年的时间,十五岁到二十五岁,人一生中最纯白的时光,我统统用来喜欢他。我从一个他邻班的陌生女孩,变成了刚刚与他解除婚约的陌路人。
似乎一切都回到了原点。
可只有我知道,这一路我经历了什么。漫长的时光或许没办法赢得他的爱情,可却能让我心安理得地过完余生。
第8篇:我在等的人并不是你
“凌晨三点半是全天中最特殊的时间,因为我告诉自己,我将会在这个时间遇到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女孩。学姐,也许非常冒昧,但是,你能当我女朋友吗?”1.第一个凌晨三点半
莫茜茜人生的第一个夜班进行到一半,便产生了辞职的想法。
每天工作八小时,一周五天,极少加班,收入稳定。莫茜茜刚得到这份工作时的那股满足感逐渐被夜色吞噬殆尽,她趴在座位上,只感觉到凉意从脚底升起,冷风开始肆虐每一处皮肤。
莫茜茜的大三过于悠闲,她坚信凡事“船到桥头自然直”,对外宣布自己是“因为没有看到招聘方发来的短信”才导致直接错过了用人单位招聘实习生的面试。
而狡兔尚且有三窟,像莫茜茜这样做什么事情都只有一个计划的人,能一路走到大学还不摔跟头,也算是奇迹。所以当大三的暑假过去,她——莫茜茜同志,“光荣”地成了全班唯一一个还没有找到实习地点的人。
“求助!十万火急,什么单位都可以,求一个能完成实习的地方!”
她编辑这条朋友圈的第二天收到了匿名消息发来的招聘启事,并且成功得到了她现在的工作——自助加油站管理员。
她虽然不清楚这看大门一样的工作,到底和她大学学过的管理专业有什么关系,总之,这份工作是通过了学校的认证,能让她完成“在相关工作岗位实习三个月”的任务。
而此时此刻,原本绝处逢生、九死一生的莫茜茜,却又产生了更糟糕的想法——辞职。
“莫茜茜,你可要想清楚,如果你辞职,去哪里找到符合条件的工作?完不成实习,就没办法毕业,毕不了业,看你怎么办。你还想像之前一样,又被那个家伙看不起?”
好友的回复从对话框里跳出来,狠狠地砸在了莫茜茜的脸上。
句子里的“那个家伙”,是莫茜茜的禁忌词。他的名字充斥在她青春里所有关于恋情的美梦里,却没有任何一个梦境成真。
莫茜茜放弃上一个实习机会的真实原因,不过是为了让竞争同一个岗位的另一个人能够成功。最后得到那个岗位的人叫时少言,他从来没有正眼看过莫茜茜一次,可他的名字早已经是左右莫茜茜想法的魔咒。
“莫茜茜,我对你并不是那样的感情。”她最后一次见时少言,是在他有了新女友的一周之后。
他对她的态度忽冷忽热,若即若离。
可尽管如此,他依然是她无法独自面对深夜的茧。
此刻是凌晨三点。
莫茜茜曾哭着喊着就差抱住好友的大腿,求她晚一些睡觉,多陪陪独自看着自助加油站的守夜人,却在和好友聊了三个小时隔壁寝室和对门寝室的八卦之后,几乎放弃爱情。
“你别再给我打电话了,也不要再和我讲那些扯淡的爱情故事和小道消息,你这么勇敢、这么热忱,怎么就不自己好好努力?”好友发来的文字的震慑力隔着手机屏幕都足以给莫茜茜带来冲击,“你知道把我吵醒是什么后果。夜班肯定是要上的,辞职肯定是不行的。木已成舟,你要学会面对。”
众叛亲离……莫茜茜双手握住手机,看着好友列表里的头像变成灰色,心里莫名浮现出这个四字成语。她感觉自己像是被丢到了一座孤岛,开始慢慢与外界隔离。
微博她刷不出新的消息,朋友圈她已经看过三遍,各路新闻八卦她快能倒背如流,加油站唯一一个古董收音机居然还受到了信号干扰,不断发出刺耳的杂音。莫茜茜对着墙上的挂表,看着时间跳到三点半,她竟然开始陷入了一种名为“孤独”的恐惧里。
无论是谁都好,请和我说说话吧!
“叮咚——”
短信提示音响起,手机屏幕闪烁,莫茜茜习惯性地按下解锁键,却不小心触到快速回复的按钮。
“好啊!”这是莫茜茜的快速回复,在她还没有来得及看信息内容的情况下,有些莫名其妙地发给了那个没有备注名的号码。
而那条奇怪的信息的内容刚好是——
“不好意思,我在找你的手机号码,能告诉我一下吗?”
啊?
2. 十七岁时的爱慕
“哦,你在找我的手机号码啊,那你是怎么给我发信息的?”一般这样莫名其妙的信息莫茜茜是不会回复的,万一是诈骗短信呢。不过此时此刻的她就像是抓住了唯一的一根稻草。面对熟人再难说出真话的莫茜茜,竟然开始对陌生人产生了无尽的好感。
莫茜茜感觉又好气又好笑,半夜三更,还有这种无聊的家伙在恶作剧。不过不管是谁,知道有人也和她一样彻夜未眠,她总算是好受了一点。
“不过你还没有睡着呀,好巧,我这附近也只剩下我这里还亮着灯了。”
那个陌生号码的消息立刻又弹了出来:“凌晨三点半是全天中最特殊的时间,因为我告诉自己,我将会在这个时间遇到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女孩。”
“你是谁?”莫茜茜的手指冻得有些不够灵活,脑子却像是被涂上了润滑油: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暗恋?也有人暗恋自己吗?是谁呢?隔壁班的班草?如果是他怎么办啊?自己以后会不会遭人妒忌啊?下次见面什么时候呢?见面了以后会不会结婚啊?结婚了两个人在哪里定居呢……
“对不起。”显示屏亮起。那个陌生的号码似乎满怀歉意,“刚才那句话,我原本是要发给我的女朋友的。”
“哦。”
这个青春少女在凌晨三点半刚刚翻涌起的有关于爱情的热忱,在顷刻之间化作飞灰。
其实莫茜茜也并不是个毫无情趣的人,她的恋爱故事同她的求职经历一样漫长。
她高中暗恋对方两年,偷看对方志愿填到同一所城市,大学表白被拒,剩下的时光里就抱着手机蹲在操场的草丛听校园乐队唱了三年毫无激情的摇滚。
“你十七岁时喜欢上的那个人,才会是这一生中最喜欢的人。在什么时候相遇,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莫茜茜的大学生涯里也曾经有一次被表白,可她拒绝乐队主唱的表白时蓄意强装文艺,还在说完这句并没有道理的话以后掉了一地眼泪。
莫茜茜至今没有看清楚过主唱的脸,也没用记住对方的名字,据说主唱比她低一届,要算起来,还是她的学弟。总之,她坚信,不能在一起的人还是不要互相铭记,这样起码还能做个普通朋友。于是主唱继续回到台上,摇滚乐继续,听众却在“rock will never die”的欢呼声中伤春悲秋。
“你真有意思。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莫茜茜和陌生号码的话题包含天文地理,她还没等到对方回复,就发出了朋友圈里曾经热传过的一个满是漏洞的问题,“你会选择喜欢你的人度过一生,还是会选择你喜欢的人度过一生?”
曾经好友们就选“自己喜欢的”还是“喜欢自己的”这个问题刷屏大战三百回合。
“而事实上,这从一开始就是个悖论。”那个陌生号码回答得气定神闲,“除非换一种更加高明的方式,不然,不喜欢你的人,不会愿意和你度过一生。”
是啊!人们时常是深谙其理,却不能自拔。
莫茜茜捏着手机,心里的情绪居然格外复杂。
十七岁时的爱慕,像是飞蛾扑火。她总是对那段时间和那些朦胧的岁月过于执着,以致没有正视现在和未来的勇气。
3.最亲密的却是陌生人
城市的日出,鲜有喷薄的气势。
不过幸运的是,夜晚终于过去了。
莫茜茜瞪着眼睛看着环卫工人清扫完马路,太阳慢慢从地平线升起,手机的电量提示即将关机,她才清楚地意识到新的一天终于降临了。
这是件好事。
这起码证明着,她马上就可以下班回家开始睡觉了。
“怎么样,工作还适应吗?”时针即将指向十二点,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眼前这个说话的家伙叫陈白术,是莫茜茜的校友,据说是专业里百年难得一遇的人才,大三被破格允许由研究生招生录取,所以原本是学弟的他,现在竟然还比莫茜茜高一级。神知道他为什么还要来这种地方实习,反正莫茜茜没有兴趣知道。
“嗯,托你的福。”
“哪有,能得到这份工作,也是你自己的实力嘛。”
若不是眼睛下面的黑眼圈太重,莫茜茜此刻真的想给来人翻两个大白眼。但她不能,因为租房协议的关系,对自己的房东如此不敬大抵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莫茜茜目前寄居在距离工作岗位不远处的一栋平房里。那原本是互相分隔的单身公寓,无奈三楼最边角的地方只有她一名住户。她刚找到这份工作时就听说附近有位校友在招租,匆匆联系上后直到签订合同才发现房东就是那位声名远扬的学弟。
哦,不光是学弟,而且是位既是房东,也是上司的学弟。
“今天回去以后记得整理走廊的盒子。”莫茜茜正要转身进更衣室换下工作服,才听到这位各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她“老大”的学弟正在向他交代工作之外的事情,“大功率电器不要同时使用,出门前记得关好水电。”
陈白术一伸手,一串钥匙不偏不倚刚好掉进莫茜茜怀里:“还有,记得反锁门的时候,把插进锁眼的钥匙也拿下来,带在身上。”
莫茜茜真是欲哭无泪。
如果不是后果太严重,她此刻就想辞职,想搬家,想逃离地球引力。
“哦,我会记住的。”她强装出一副笑脸,“如果没什么事情,我就先下班回去了。我不记得出门前有没有检查水电,今天最好还是早点回去。”
陈白术一言不发。
莫茜茜权当他已经默许。
其实,陈白术风评倒是不错,在校期间莫茜茜也见过他几次,虽说都是在实验室或者其他更具有学术氛围的地方,但并没有给她留下一股死脑筋学霸的印象。
只不过,也许是关系拉得太近,如今的莫茜茜居然连一句日常的问候都不能好好地说出来,更别说其他的话。
“太阳出来了,不过我现在要去睡觉了。”
莫茜茜继续给聊了一夜的陌生号码发短信,对方似乎也是和她一样的夜班党。虽然她开始和他聊起天多半是出于对于夜幕的恐惧,但多结识一个朋友,也并不是什么坏事情。
真是有趣,人们对于陌生人,总是乐观而直率。
那个号码没有回复新的消息。
这是一种奇妙的缘分,两个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居然就这样聊了起来。
莫茜茜甚至从来没有幻想过自己的这个聊天对象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不是也和自己一样,是个贫穷且孱弱的实习生?或者是个刻苦努力,深夜依然在学习,不向命运屈服的人?
未知总是美好的。
人类一切关于美的幻想,在巨作真正完成之前的一秒味道最为浓郁,往后,未知变成真实,一切却反而淡了下来。
4.有些时候总要学会自己面对
莫茜茜在痛苦地熬过了一次夜班以后接到了那个电话。
“莫茜茜,我失恋了。”电话里的人沉默了一会儿,“我知道我之前那样对你很不公平,下周日,一起出来吃个饭吧。”
很巧,那天夜里她依旧在上夜班,尖锐的电话铃声驱散了睡意。五年的暗恋之后,她大梦初醒,才发现自己一直以来只不过是被对方当成了备胎。
电台的知心姐姐说:“人类的心灵最容易在深夜出现缝隙,所以各位听众都要早点休息哦。”
收音机里的电波声又一次大过人声。莫茜茜感觉自己的心灵产生的那何止缝隙,简直快要孕育成科罗拉多大峡谷。这其中一半是因为痛苦的夜班,而另一半则是源于时少言的邀约。
白天来视察工作的学弟又给她带来了一堆工作,今天她是在整理文件中迎来了那个凌晨三点半。
“今天也要努力了。”那个陌生号码发来信息。
他们每次联系都是在深夜,看来他也是像她一样,必须在凌晨工作的家伙。莫茜茜对这个陌生号码的好感度与深夜带来的恐惧成正比。
陌生人总是有些优势的,我们不会因为素不相识而抱怨对方不常联系,也总是能够轻易给予理解和体谅。
“好久不联系了,今天不是发错信息吗?”
“没,我每周只有周五的晚上得熬夜。”看来对方的排班也是周五夜班,真的是好巧。
莫茜茜在心里默想:这样也好,以后自己上夜班,就不用再担心会没人陪自己说话了。
“缘分还真奇妙,你刚好就把信息发到了我的号码上。”
“嗯。”
“你在每周五的夜里也不能好好休息吗?”
“嗯。”
“你有喜欢的人了吗?”
“嗯。”
“哦。”
莫茜茜的八卦之魂即使隔着屏幕也掩盖不了。她了解到,对方和她年纪相仿,或许还比她略小一两岁。
半夜不睡觉,还真是容易让人变得成熟。
莫茜茜总是在半夜里释放自己的话痨天性。她和这个未知号码聊的东西很多,从琐碎的水电费,到对面阿猫阿狗的恋爱路程。而对方始终是位称职的听众,总能在莫茜茜最需要的时候提出合理的建议。
“算法的公式又忘记了。”独自整理数据的莫茜茜欲哭无泪,她偶尔也会和这位陌生的朋友抱怨工作和学习上的问题,而他却像是现实世界的哆啦A梦。
彩信在两分钟后发来,莫茜茜点开图片,是教科书上漂亮的公式。
她的这个陌生的朋友一切都好,唯一的缺陷就是,他不会从屏幕那边跳出来,也仅仅会在每周六的凌晨三点开始回复她的短信。
“这些数据还是有问题,希望你能够再核查整理一遍。”来检查工作的学弟说话时面无表情。陈白术个子很高,身材修长,五官看起来就让人感觉很舒服,若不是他对待每一个女下属都无比严肃,也许会有人用“貌若潘安”这个词来形容他。
“哦。”刚刚再一次战胜夜晚的莫茜茜死死盯着自己这位来检查工作的学弟,也不知道是不是彻夜未眠总能给人带来额外的勇气,总之临近下班的她,竟然语不惊人死不休,在工作时间问了自己上司一个唐突的问题,“喂,陈白术,你有没有女朋友啊?”
“嗯?”学弟从一大堆纸质文件中抽出身来看她,并在下一秒就说出了一句令她后悔了足足两个小时的话,“把这些数据整理好再下班吧。”
嗷……不过莫茜茜哪里是那种会被一点困难就吓倒的人?比起好好地睡觉,对她来说,现在有件更重要的事情——如何赴时少言的邀约?
“陈白术,好学弟,好上司,好房东,我们也算相识一场,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什么?”
“你装一次我男朋友。”
“我拒绝。”
陈白术的确是她赴约携带的最佳人选,他年轻有为,无论是学历还是身高,都完全碾压那个把她当备胎的男人。可是,这么优秀的陈白术,哪里会随便答应被自己“利用”?
虽然结局显而易见,也总算是让莫茜茜下定决心去坦然面对事实。
5.我在等的人并不是你
“现在并不是凌晨三点半,你也许并不会读到我的短信,不过如果可以,真的希望是你能够陪我赴约。”她想了很久,也还没有按下发送键,之后又补上了一句,“这样,也许我就不会那么害怕了。一直以来真的非常谢谢你,陌生人。”
顶着两个黑眼圈的莫茜茜翻箱倒柜地找自己不见多年的那条漂亮长裙,她很不甘心。
莫茜茜也并不是个完全没有作为的人,尽管爱情这条路上无比坎坷,她却在大学期间拿下了两个省级项目,不然,一般的情况,哪能有她这样找不到实习工作还气定神闲发朋友圈求助的。
只是,她印有自己名字的论文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被网站收录了。时少言最后一次向她抛出橄榄枝的时候,她倾其所有地帮助他完成了学士论文,随后他迅速被保研,带着新女友出现在了学校的人工湖边。
莫茜茜还是会赴约的。
时少言算是算准了她,他似乎清楚自己是她的软肋,也因此肆无忌惮。
莫茜茜提前了半个小时,呆坐在约定的位置,想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你果然还是来了。”熟悉的声音,惯用的开场白,莫茜茜不用抬头,也知道现在站在她面前的人是谁。
“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已经原谅我。”
这是时少言常用的伎俩,莫茜茜虽然心知肚明,却还是有些无法招架。她感觉自己颜面扫地,明明不来也可以,直接拉黑联系人也可以,为什么明明已经看破,还要强迫自己赴约?
“不好意思,那边的饮料没有热的了,我走得稍微远了一点。”
莫茜茜正一筹莫展,却感觉怀里被塞进一瓶热牛奶。她原本准备友好委婉地告诉时少言,自己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莫茜茜了,却直到现在,还没有想到一个顺其自然且看起来真实可靠的实施方案。她的剧本里并没有一名男性角色,事实上,她也没有招募到合适的男演员。
“你是……”
“不好意思,我是茜茜的男朋友。”
天啊……莫茜茜侧着脑袋看了一眼身边的人,却猝不及防被搂进怀里:“茜茜说有个朋友今天一定要见一见,原本不要我陪她来,不过我想了想,还是自己跟来了。”陈白术答得温婉自然,却显得不容置疑。
莫茜茜感觉剧情在往她根本不能控制的方向发展,虽然这样的路线的确预示着最好的结局,陈白术突如其来的帮助却让她有点反应不过来。
“喀——”她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忘了介绍,这是我男朋友……都叫你不要来啦,你偏不听……”
“我放心不下你嘛。”
莫茜茜顺势侧过脸,以免对面的人发现自己笑得有多僵硬。
她没想到,陈白术也不是完全不近人情,明明拒绝了来装自己男朋友,却还是跑了过来。
莫茜茜从时少言的眼神里读出了许多复杂的感情。他大概不会想到,那个魂牵梦萦自己五年的女孩,也似乎没有之前那么好骗了。
会面时间很短暂,莫茜茜在心里给陈白术颁发了一座奥斯卡小金人。
时少言嘴里念了几声“抱歉”,找了个借口离开了餐厅。莫茜茜看着他的背影,竟然一不小心笑出声来,没想到他也有今天啊!
她心里充斥的感情,一部分叫“爽快”,而另一部分,则五味杂陈。
6.你好,陌生人
“喀,谢谢你……今天来帮忙。”莫茜茜第一次和陈白术一起走小路回公寓。他们寻常时间是很难相遇的,排班表总是会把两人错开。
“只是我不明白……那天你明明已经拒绝了我,竟然还是会出现。我利用了你,真不好意思。”
“我的确是拒绝了。”
一米八的陈白术走在不足一米六的莫茜茜身边,丝毫没有学弟的样子。他的话还是很少。她说完“谢谢”,竟然不知道接下来该聊些什么话题。莫茜茜感觉有些尴尬。
好在回公寓的路程并不长,事实上,陈白术的房间就在莫茜茜隔壁的隔壁。
她回到自己的房间,甩掉外套便扑倒在床上,也总算能够不像出门在外一样总是挂着一副笑脸。
她手机上的呼吸灯提示有一条未读信息。
奇怪的是,现在并不是凌晨,也不是周六,那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居然破天荒地回复了她的短信。
“如果你真心希望我能够陪你赴约,我会去的。”
什么?莫茜茜的心脏紧张得都要跳出来了。她的脑海里迅速浮起了一张脸,是他吗,不,怎么可能是他?可是,如果不是他,又会是谁呢?
莫茜茜颤抖着按下拨号的按钮。尽管已经和这个陌生号码发过上千条短信,这却是她第一次拨通这个电话。
“喂……”声音从电话里响起,尽管经过电流的转换和加工,却依旧可以轻易被识别出来,对方分明是陈白术。
莫茜茜举着电话,跪坐在床上,竟然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些什么。
“是……是你啊?”
“嗯?一直就是我啊!”
一直……就是你……莫茜茜的记忆迅速回放,她也曾经和这个“陌生号码”讨论过自己那个谜一样的上司和学弟。她依稀记得,那时对方反问她,既然这么想了解对方,为什么不当面和他谈谈?那些对话如今套上陈白术那张波澜不惊的脸,竟然让莫茜茜羞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骗我……”她语调里带着哭腔,事实上,这个“惊喜”给她带来的冲击明显大过时少言约她出去见面。莫茜茜感觉自己的人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她简直不知道今后应该怎么去面对自己的这位学弟,这位上司,这位房东。
“我没有。”对方答得很平静。
“你不是每周六都要上白班吗?为什么周五还要陪上夜班的我聊短信?”
“因为……陪的人是你啊!”
7.最后一个凌晨三点半
莫茜茜就是那样的傻瓜。
她举着手机裹着睡衣出了门,不知所措地站在阳台上,真巧,她那位“陌生”的邻居,也在做和她相同的事情。
“你……”
“你认识那个时少言五年了吧,很可惜,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已经二十岁了。”莫茜茜僵硬地举着电话,转身面向陈白术的方向,他们隔着一段微妙的距离,明明不用电话也可以正常交流,却谁都没有先挂断,“你曾经说,爱情最重要的,是在什么时候相遇。而十七岁时遇见的那个人,才会是人一生中最喜欢的人。”
“学姐,我认识你,也已经快三年了。”陈白术说得很平静。“尽管一直没有机会让你记住我的名字,也没有找到可能会有的交集,第一次表白还被你拒绝。但是,有一句话,我始终想要告诉你,所谓的爱情,重要的不是在什么时候相遇,而是终究会与谁相遇。”
陈白术的话说得很慢,莫茜茜感觉大脑一片空白,零散的记忆涌现,她开始使劲回忆面前的这张脸。他似乎出现在摇滚乐队的舞台上,也经常在清晨或者午后的实验室里和她“巧遇”。
他也许用尽了办法来引起当事人的注意,却无奈那个少女只沉浸在十七岁的梦境。
“我会努力证明,有些东西是错的。而未知的东西,只要从现在开始,依旧足够改变。”
又一个周六的凌晨三点半,这也许是莫茜茜的最后一个凌晨三点半,她即将被调到新的工作岗位。
“凌晨三点半是全天中最特殊的时间,因为我告诉自己,我将会在这个时间遇到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女孩。学姐,也许非常冒昧,但是,你能当我女朋友吗?”
那个依旧没有备注姓名的号码再次发来问候。莫茜茜习惯性地看向公寓的方向,走廊上的灯没有全部被打开,亮着的地方恰巧地排成了心的形状。
也许是有意而为,也有可能是无心之举。
不过在她看来,陈白术不可能是那么浪漫的人。
莫茜茜忍不住一笑,指间碰巧按到快速回复的按键,就像第一次聊天,恰好碰到发送按键一样,她回复了两个字——
“好啊!”
第9篇:一个虽错过了几十年却近乎圆满的爱情故事
1955年,王丹坐火车去兰州领结婚证。她请的是婚假,临来,兴冲冲地在单位开了结婚证明。男朋友复姓司马,是同系统的同事,学习时认识,和他一见钟情。说好了,领完证,她就从徐州调到兰州。王丹原是铁路医院的护士,为了爱情,换个岗位也心甘情愿。
没想到,事情卡在司马的领导那儿。领导迟迟不开证明,两人就没法领结婚证。
眼看一天天过去,司马去问,领导递给他外调的档案,他脑子“轰”的一下,未婚妻的叔父,在东北做过军阀,是张作霖的把兄弟。
证明不能开。领导态度坚决,理由是:“这是严重的政治问题,而你,一个重点培养对象,还要不要前途了?”
司马不断求情,领导不为所动,他打算缓一缓,再去做工作,可王丹的归期已近。眼见留她不住,司马只有使劲往她的包里装喜糖,“回去散”。
家里人都以为他们领了结婚证,他们也以为只是时间问题。可下一个假期,下下个假期,王丹去了又去,都没等到那一纸证明。
再下个假期,她没买车票,没去兰州,在黑夜里蒙着被子闷声哭,被母亲发现,了解完缘由,母亲也哭了,“丹啊,算了吧。”
做了断的信寄往兰州,司马没回信,隔几天,人出现在徐州王丹家门口。司马向她母亲表决心:他会调动工作,新单位开证明的是他哥们,“只要再等等,我们就能领证……”但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这个等待似乎遥遥无期。王丹母亲把司马劝了回去。
此后,王丹和司马彻底断了联系。好在王丹年轻、漂亮,换个地方还能重头再来。她去了西安,经人介绍,遇到后来的丈夫。
几十年间,司马和王丹只见过一次面。那是系统的劳模表彰大会,他在,她也在。都是中年人了,坐在同一排,一如多年前,一起学习时。他想和她说说话,但中间隔着几个人;她上台领奖,齐耳短发,神采奕奕,他在下面看着她,想起从前她跑到兰州只为和他领结婚证,她弯着腰从大包里掏喜字、掏被面,辫子甩啊甩……而那时一开门摔趔趄的孩子们,如今也到了婚娶的年纪。
还有一次,他们擦肩而过。那时,司马也已调到西安,做了被服厂的厂长。来领被服的各单位名单中,他发现医院的代表是“王丹”,便特地打扮了一下,剪头发,刮胡子,换衬衫,等了一天,也不见她的身影。王丹后来说,听说主管此事的人是他,她特地找人换了班,“已然如此,何必再见?”
1995年,司马和王丹终于领了结婚证,成为小圈子里轰动一时的新闻。原来,司马辗转得知王丹的老伴去世,便寻到她家。开门时,两人都有些错愕,头发都白了,只有轮廓还在,依稀旧情在。
落座,相对,司马告诉王丹,自己的妻子因肺癌撒手人寰,膝下有一儿一女,也已相继成家。这几年,一个人的苦,他清楚。
“我还能陪你10年。”司马本意是去安慰王丹,谁知见面就变成求婚,而此刻,她沉默,沉默是因为没有理由拒绝,她只有踌躇和难以言说的羞惭:“我老了……”
他们用了些时间说服子女,然后就去了民政局,近40年没说过一句话,心意却出奇一致:“怕夜长梦多,当年就差这张证。”
生命最后的10年,他和她在一起。
后来,司马患了绝症,在医院快不行时,他让王丹的女儿把她接回老家,那段日子,他们书信往来,又回到当初异地恋时。王丹的外孙正好在司马的城市,于是充当信使,收到信,便跑去医院,微笑着说:“司马姥爷,你的情书来了。”
最后,王丹的外孙代表她,参加了司马的葬礼,并带来了花圈,花圈上贴着她亲笔写的挽联,落款是“老妻”。
2015年,在家宴上,我听堂妹讲了这个故事。
堂妹夫即是王丹的外孙,清明节将至,他们要送姥姥去给两个姥爷上坟。
此时,王丹只剩稀疏白发,满额沟壑,耳朵已经有些聋,听不清周围人传说的关于她和他的命运、造化、缘分的事。一个没有辜负任何人、虽错过了几十年却近乎圆满的爱情故事。
第10篇:与网友“吸毒犯”的惊险约会
上大学后,林婷缺少了父母的约束,她慢慢放纵了自己,开始沉迷在网上和形形色色的人胡侃乱聊。在网上,林婷一改自己乖乖女的形象,经常刻意装得放荡不羁。
决定在网上玩那个刺激游戏的念头,是在认识阿达时冒出来的。阿达是云南人,刚和他认识时,林婷问他:“你是干什么的?”
林婷本来想如果他说了是迪吧或餐厅打工的什么人的话,她就会说她是一个酒吧的服务小姐;如果他说他是黑社会的混混的话,林婷就会说某某老大你认识吗?你知道我和他是什么关系吗……总之,他说什么林婷就会用相应的身份来对应他,做到绝对的万无一失。
但阿达的回答完全出乎林婷的意料,他说:“我是吃夜的。”
林婷一下手足无措,晕死她了!吃夜是干什么的啊?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太菜,林婷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问:“啥?吃夜,吃啥夜?”
“吃夜你不懂吗?猜吧!”
“抢劫?盗窃?还是杀人放火啊?”
那头传过一句很不屑的话来:“你真是个菜鸟!吃夜,说白了,就是吸毒,懂吗?”
林婷吓了一跳,半天才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说:“有啥了不起的?吃就吃呗!”谁知道他说的是真还是假!
“那你呢?干吗的?”阿达反过来问林婷。
于是林婷绞尽脑汁地开始编造故事。林婷说她爸妈离婚了,在她不到十岁的时候,她和外婆住在一起。她爸不知道到哪去了,她妈忙着和那些男人鬼混,从来不管她,她外婆老想管她都力不从心。十五岁林婷就一个人出来闯天下了……这个故事的情节好像很俗烂,林婷记不起从哪里看到过的故事,就把它套用过来了。
阿达语气就有些同情了:“那你太可怜了。我比你好得多,以前我在学校是三好学生,我爸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业务经理,我妈在机关工作,那时我们一家过得可幸福了。后来所有的一切都让我毁了……”
慢慢地,林婷和阿达越聊越热切,竟聊了一个通宵才下线。林婷完全沉浸在阿达的故事和她为自己编造的故事里不能自拔。
后来林婷开始天天泡在网上和阿达海阔天空地神聊,不知不觉间,林婷竟有种一天不上网和他神聊就浑身不自在的感觉。
暑假快来时,阿达约林婷去云南见面。林婷犹豫着不敢答应。他说:“你是不是怕了?”
林婷一咬牙:“谁怕了?”然后一口答应下来。心想反正暑假也没什么地方可玩,不如去见识一下这个网友,看他到底是不是真如他所说的是个“吃夜”的。循规蹈矩惯了,林婷想玩一回刺激游戏。何况林婷对他还真的不无好感呢。当然,林婷也没忘为自己准备着上百种处理临时意外的方法。
为了符合林婷为自己打造的小太妹形象,她还先去弄了个大红色的假发来戴上,临出发时又刻意浓妆艳抹了一番。
到了昆明,林婷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走出车站,四处搜寻着想象中的阿达。目光却在一个看上去跟林婷差不多大的女孩身上停住了。她手上拿着一张“接刁蛮公主”的纸张。
“刁蛮公主”是林婷的网名啊!一种被捉弄的感觉传遍林婷的全身,“阿达”竟是个女孩子,看她的样子也根本不像什么吸毒者。
林婷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原以为自己编造身份捉弄人够可恶了,没想到这个女孩比林婷还可恶呀。正想着,“阿达”似乎认出了林婷,走过来问道:“你是刁蛮公主吗?”
“你就是阿达?”林婷几乎是愤怒地反问。
“不,我是他妹妹。”
“哦!”林婷一下释然了。“那阿达呢?他自己为什么不来?”
“他敢来吗?他在昆明犯下案底,如果不是为你,他才不会轻易回昆明的。”说着她带着林婷七拐八拐,换了不少次车,到了一个暗淡的三流小旅馆才停住:“你上去吧,他在三楼的308房间。我走了,有事你也可以联系我。”说着她把手机号留给了林婷。
上了308房间,林婷还没敲门,门已经开了,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出现在林婷眼前,像极了影星陆毅在《永不瞑目》里扮演的肖童那个角色,眉宇间有种比肖童还俊气的神采,只是人较瘦。正是林婷最喜欢的那种类型的男孩,那一瞬间,林婷有种莫名的心动感。
阿达把林婷让到里面去,他们相视一笑,还没说上几句话,他的手机突然响了。接通电话后他脸色突然大变,说了两句什么话后迅速收好手机:“对不起,出事了,我现在必须走了。”
“你……”林婷想说什么却又不知道说什么,我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他竟这样就把我甩下了。
“那你跟我一起走!”说着他不由分说拉起林婷向外冲,林婷几乎是被他拖着一路狂奔。天啊!真要命。
一整天下来,林婷跟着他东藏西躲。看林婷气喘吁吁的样子,他揶揄林婷:“你也太菜了吧!”
“谁菜啊?本小姐只是好多年没有如此刺激过了。”
“那行,我明天想离开昆明,你敢不敢跟我一起走?”
林婷想真正的小太妹肯定是不会拒绝的,便咬着牙硬着头皮说:“走就走,谁怕啊?本小姐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什么江湖没闯过?”他只是笑。
林婷他们决定先去大理。第二天到昆明车站,阿达让林婷在一边等着,他去买票。林婷答应了。
林婷觉得好像有人碰了她一下似的,便下意识地摸钱包,完了,她的钱包不在了。刚才擦身而过的那人正神色可疑地离开,林婷忍不住冲他大叫:“站住,我的钱包!”
那小偷毫不畏惧地站住了,从包里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军刀装作无意识地玩弄着,却用一种肆无忌惮的眼神看着林婷,林婷一下畏缩了。
突然间阿达不知道从哪里冲了出来,将那小偷揪住一拳头打在了他脸上,把他打了个趔趄。小偷马上跳起来骂了句脏话,然后挥舞着军刀向阿达冲去。阿达丝毫不畏惧,赤手空拳就和他打了起来。看得一旁的林婷心惊肉跳……
不一会车站的巡警赶到了,那个人和阿达都让警察扭住了。林婷忍不住大叫:“阿达!”
他看了林婷一眼,说:“刁蛮公主,你回家去吧。我看样子是不能再出来了。”
林婷知道他的意思,他犯有那么多的案底,让警察一抓进去,就彻底地完了。林婷忍不住哭了起来:“阿达,阿达……”
林婷找了个地方住下,决定不走了。不知怎么的,刚才阿达和那个歹徒搏斗的情景一直印在她脑里。阿达看起来是那样的英勇而大义凛然,林婷怎么也无法将那一幕从她脑里抹掉,就算他会被枪毙,林婷也一定要在昆明陪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第二天,林婷拨通了阿达妹妹的手机,她说:“我哥有这一天是迟早的。他只有死路一条了。你回你的家吧!”林婷坚决地摇着头拒绝了,她不想走,真的不想。如果说见面的时候林婷对他的感觉还只是一种喜欢,可是,看着他和那个歹徒搏斗的时候,林婷已经一生都忘不了他了。哪怕他是个吸毒犯!
她又问:“我哥这种人也值得你惦记吗?”
“值得!”林婷坚定地说。
“那好吧,你告诉我,你在哪里?等我,我马上来和你一起去看他。”
林婷说了地点后就在宾馆里焦虑地等着她。当敲门声响起时,她迫不及待地去开了门。
出现在林婷面前的是阿达本人。他手上还绕着绷带,脸上贴着邦迪。林婷大吃一惊。他笑着对林婷说:“刁蛮公主,告诉我你真正的名字吧。我知道你不是一个小太妹,你装得半点都不像。”
林婷脸涨红了。外面传出一个女孩的声音:“哥,你就别玩人家了。你装得也够像了吧。”说着她也走了进来。正是在火车站接林婷的阿达妹妹。阿达说这是他表妹。
原来,阿达根本不是什么吸毒犯。在网上遇到林婷,没聊多久就感觉到林婷的幼稚了,他被林婷的伪装逗乐了,也决定逗她玩玩。后来的一切都是他设定的,本来是想测测林婷有多大胆。只是在火车站的那一幕,确确实实是出乎意料!但他作为云南体育学院的学生,向来身手就不错,所以一看到那家伙明目张胆地偷林婷的钱包,他马上就出手了。
“嘿,林婷妹妹,胆子不小呀,这个暑假就让我带你玩遍整个云南如何?我义务为你当向导兼保镖。如果你缺少男朋友的话,我也十分诚恳地请你考虑一下我,如何?”
“谁想找你这个吸毒犯!”林婷给了他一拳的同时,又忍不住涨红了脸。此刻,林婷心里早已经乐开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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