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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4-10-2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给我带来光明和晴朗的人

  在一个崭新的学期扑现在我眼前时,我又欢天喜地将“这学期我要崛起”的口号搬上台面来。可接到世英的电话后,我决定义无反顾地逃课三天。不为别的,只为了他横穿了大半个中国从成都来南京坑害我。

  陪他在总统府闲荡的时候,同寝室的妹子发来信息:“老师点名了。”

  去也来不及。手机屏幕被我晃到世英跟前,“你看,我在最该斗志昂扬的时候选择了跟着你荒废青春。真该挖个坑把自己埋了。”

  “现在问题来了。”他根本不看手机上的短信,一脚踏入了子超楼。

  “来你个头。学挖掘机都没有现在的课重要好吗!”我也只是嘴上叫嚣,逞了一时快意,打心眼里却是对他没有半分埋怨的。

  “你说得好像你在学校就会去认真上课似的,你说得有点逼真啊。”他倒丝毫没有歉意。

  我们一路聊到高中时代,他跟我讲哪个小男生和哪个小女生还有一段风花雪月的秘史,哪个男老师对哪个女老师眉来眼去,这些种种,当年的我竟浑然不知。

  “天呐!还有这档子事儿,我一定是太单纯了没看出来。”

  “你不是单纯,你是蠢好吗。”

  我对方向很不敏感,作为东道主的我,带着他走了许多离奇曲折的弯路,每每走到无路可走时,总要世英拿出手机地图,我们才得以继续走下去。

  我有点不好意思,跟他说:“我不大认识路,感觉自己好傻!”

  他一本正经地纠正我:“你不是傻,你是傻叉好吗。”

  他结结实实地折腾了我三天,直到我周三终于冒着大太阳把他送进南京站,隔着玻璃窗子目送他过了安检门时,最后和他一直挥手到彻底看不见他时,我才终于松了口气。

  打算转身回去上课。可我一转身就收到他发来的信息:“这几天麻烦你了,寒假见。”

  我也趁机还他一刀:“这个麻烦只是说说而已。你如果真觉得会麻烦我,你就不会来找我。寒假见。”

  隔了一会他回复:“你太懂我。”

  记忆中,我们每次交流,不互掐就不爽快,我不够女神,他也从不暖男,但我们都从未在心底真正嫌弃彼此。

  回学校后,寝室的妹子问我:“就一个朋友怎么会这么重要?刚开学的课真的查得很严。”

  我没多想他怎样重要,大概是他从前待我很好吧。

  高考没考好的那晚,他陪我在学校聊到很晚。说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

  琐碎之事。从蘑菇头瞎扯到茉莉花,从香港岛阔论到三岛由纪夫。我根本没听进去,只是他努力找话题吸引我的样子让我记得很清晰。

  他说:“人生很短,短到你再过三五年就会觉得当初的事情不值一提。”

  和博士分手的那晚,我在大操场上吹着风,觉着比任何一个冬天都要冷。他从成都打来电话,那时我们已经有一年多未见面,他仍然不改瞎扯淡的老本事。他在电话里把他的各任前女友都侃了一番,两个多小时的长途电话一直是他说我听。最后他问我开心了点没,我说开心个毛线。

  他说:“哥哥我一直在爱情里受委屈,可你要比我幸运,起码你和博士曾真心实意在一起过。”

  且不管他的安慰对我起了多大的疗效,失恋和失利这种事情从来都需要自我疗伤和自我麻木。可他每次绞尽脑汁地找话题,持久耐心地陪伴我,费尽心思地逗笑我,都让我对他心怀十万分的感激。

  这学期换了校区换了宿舍。我和逗儿姑娘分到一个宿舍。

  逗儿姑娘身高170,无限热衷于蹬自行车。她穿着10 厘米的绿色高跟鞋在南京的瓢泼大雨里跑时,比穿着阿迪耐克的姑娘还撒欢。

  畸形的审美,病态的妆容都让我对她爱到无可救药。我们行为节奏的高度一致让我们结为了同盟战友。

  前天早上我俩7点40起床,7点50出门,7点59分就坐在了教室里。这期间我们脱下睡衣穿上短袖,刷了牙拍了面霜,还吃了鸡蛋包子喝了豆浆。感觉我和她在一起,人生都明晃晃的。当7点59分坐在教室里时,

  我不禁庆幸我们是两个女人,不用刮胡子。

  大约8点20左右,一个小飞虫不偏不倚地飞进了我左侧耳朵里。我能清清楚楚感受到虫子在我的耳朵里面扑腾,它拍打翅膀的每一次震动都迎合着我内心巨大的震颤。

  逗儿姑娘坐在我旁边,我慢慢告诉她发生了什么。她被惊了一跳。镇定地说:“等我百度一下该怎么办。”

  什么照手电、倒耳朵,各种稀奇古怪的方法都被我们尝试了一遍,我只感觉每次的方法过后,虫子非但没有出来的意思,反而还要拼命扑棱几下,向我挑衅:“我活得很好,你有本事来咬我啊。”

  逗儿姑娘带着我向老师请了假,直奔医务室。在空荡荡的医务室,手无寸铁的医生听完我匪夷所思的叙述后,迅速给我开了中大医院的转诊单,

  我胆战心惊地问询:“严重吗?”

  医生不假思索地恐吓我一番:“严重不严重我不知道,要看虫子有没有往里面去。去医院看吧,医生有工具,有镊子。”

  我被医生吓得不轻,他开转诊单时手里攥紧的笔,在我眼里简直是枪决前的子弹。

  逗儿姑娘陪我风风火火回宿舍拿了钱,我们又风风火火赶去医院,挂号时小护士说我没带社保卡。不给挂号。

  没带社保卡!以前感冒发烧来的时候也没人要过这个卡啊!以前半夜犯胃病时也没人要过这个卡啊!

  我告诉挂号的护士,我着急啊,我有钱啊。主要是虫子还在耳朵里扑腾啊,不敢耽搁啊。

  护士不顾我哀求的眼神,大声叫喊着下一位下一位。

  逗儿姑娘也很为难,这个时候该下节课了,下节课是比较要紧的,逃课不逃课对我已经没有意义,如果此生这个虫子长眠于我身体的某处,就算我把这门课学到一万分,也换不回我内心的苦楚。但我也不想自己的事情耽误别人。

  我说:“你回去上课吧,我回去拿了卡再来。”

  她说:“怎么能这样。课不上了没事儿,你别着急。”

  这个时候天降小雨,十月末的南京说冷不冷,但我还是泛起一阵阵凉意。这凉意除了来自雨滴滴到手上的触感外,还来自耳朵里那只虫子给我带来的恐慌。

  我对逗儿一阵子打心底里的感激,即便虫子还在耳朵里叫嚣着。

  等我们再次返回医院,排队挂号排队就诊,她都陪在我身边。这时候耳朵里已经没有虫子的声音了。

  我坐在就诊室门外。给我妈拨了个电话,心里想着: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聋了,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也不知道虫子会不会进大脑我会不会傻掉,从此再也不认识妈妈。越想越心酸。

  我妈在电话里问我:“十一怎么不回来啊?”

  我说:“现在想回去了,可是买不到票了。”

  我妈大概是听出了我语气里的凄苦之意,还以为是我十一不能回家难过呢,怎会知道我是抱着此生最后一次听她声音的心态跟她说话的。

  她在电话里跟我讲:“没关系啊,你如果想我了,我过了十一就去看你……”

  当电子屏上终于显示出我的名字后,我定了定神,在候诊区的座椅上直起身来。逗儿姑娘就紧紧跟在我身后,她和我一起进去,接受最后的审判。

  医生说:“我什么都没看到啊。”说着,他又把戴在额头上的反光镜歪了歪,聚集了更多的来自自然的光线。

  我问:“会不会是飞进去了,或者是死在里面了。”语气异常淡定。

  医生一边操笔在病历单上狂草着,一边用标准的南京口音回复我:“不会不会赖,虫子飞不进去的,里面有屏障的。也不可能死在里面,肯定早飞出来啦。”

  那一瞬间我差点哭出声音,被自己坑哭的感觉真好。就像灌下农药的自己又后悔了,不过没事,药是假的。

  后来有同学告诉我和逗儿姑娘说,那节课老师点名了。我倒无所谓了,只是一脸抱歉地看着她,她一脸轻松地说:“没事儿啦。你没事就好啊。”

  逗儿姑娘是那种即便所有的课都踏着点进教室,也绝不会缺席的人。这是她的人生底线。

  再叙男神周老板。

  曾经的我,是过于自尊以至于到自负的人,又是过于敏感以至于到自卑的人。

  在我体重打破150斤,挂了三科爬不起来的2012 年的残酷深冬里,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个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从辅导员办公室出来,耳边还回响着这个年轻女教师的谆谆教诲:“我希望你能对你的学习成绩负责起来。”

  那一刻,真觉得自己像一口浓痰,被一个叼着地上拾来烟头的醉酒汉,随心所欲地吐在了大街上。

  是有那么一段日子不堪回首。我畏惧独自在食堂吃饭,我只懂得埋头苦吃,装作谁也不认识,我甚至都不敢和打饭的阿姨有“这个菜是什么”的交流;我也不敢拿着自己的作业本去讲台上亲自给老师交作业,连老师的眼神我都不敢瞧;我害怕在我独自行走的路上遇到向我打招呼的同学,害怕他忽然的一问,“你怎么一个人呀?”

  是呀,我怎么一个人呀!那段时期,我活在抑郁的边缘。随时沉默、随时爆发。

  我用逃避来解决生活中的所有难题。休学的念头在我爸越洋电话的苦苦祈求中暂时偃旗息鼓。

  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微信上认识周老板,不过同是山西人,我向他吐露了几分生活的苦恼。聊起来也有几分醋劲的微醺,像极了家的味道。他说他每天一个人自习,索性带我一起。

  那时的他总坐在我的后一排,我们就这样一前一后安稳地从那年的立春坐到了芒种。那年他在备战考研,我在准备重修。我靠着窗,依然无心思看书,我知道,问题出在我心里。

  他会偶尔用笔尖戳戳我的背,要陪我聊聊天。他陪我去吃饭,陪我去动物园给我买一杯西瓜汁,陪我听听讲座一起谈论小提琴,陪我在重修考试前熬夜到凌晨。

  后来的两年里我改变了许多。跟周老板联系也不如从前那样密切了。最近一次联系是上周,他问我,我的新男友对我怎样,我说很好。又问我最近在看什么书,我说《长恨歌》。我实在不敢忘记他,也实在不能靠近他,我实在太珍重他。

  前几天一个人人好友在我的包子脸照片下评论:“我们是同龄人,可你远比我们要热爱生活。”

  真是一下子热泪盈眶。这句话是两年里我所有的努力付出得到的最好回报。

  我回复他:“谢谢每一个看我写字的人,你们给我的实在太多。”

  你只有曾经在泥潭里费尽心思拔不出脚过,你才能真正明白晒着阳光热爱生活是一件多奢侈的事情。

  要记住每一个对你好的人,他们都是你最晴朗的客人。

  那些在黑暗中默默抱紧我的人,在泥泞坎坷的路途中肯拉我一把的人,在及膝的河流中挽起裤腿背我过河的人,在失眠辗转的夜里曾想念过我的人,在暴雨风浪中一把拥我入怀的人,让我枕着他的臂弯安心入眠的人,在点菜时为我避开胡萝卜的人,在大雨中撑伞时将伞斜向我这一边的人,陪我彻夜聊天晒月光的人,长途跋涉远足来探望我的人,总是问我过得好不好的人……你们都成为了我不可或缺的温暖,都带着我远离阴霾。都让我成为一个相信生活并且热爱生活的人。

  想来,遇见生命中刚硬而深沉的黑暗,或许是一种殊遇。它使我成为俯首探望过深渊的人。而你,却正是给我带来光明和晴朗的人。

  摘自《你是我最晴朗的客人》

  作者:田媛,微信上最会讲爱情故事的人,韩寒【ONE·一个】超人气作者,身负重任的非典型工科女,梦想做个手艺人的国民学妹

第2篇:一朵迟到了半个世纪的花

  在日本横滨的一条路上,左兵和加代一前一后地结伴回家,左兵在前,加代在后。他高高瘦瘦的个子晃晃荡荡地走,有一种桀骜不驯的气质。她虽然穿着学校的制服,依然是微微地弓着背,像那个时代典型的日本少女,踩着小碎步。

  要过那道桥的时候,他会站定,扶她一把,两人并肩走上十几步,然后下了桥。再过那道桥的时候,他会站定,扶她一把,两人并肩走上十几步,然后下了桥,再次一前一后地走。互相不说话,然而走得安然。

  市场附近的那条街。街角,一株很大的八重樱。树丫重重叠叠的,平日不惹眼,一开起花来,满树的绯红竟热闹出万种风情。走到树下,他站一站,等她赶上来,二人客客气气地说:“再见。”然后他向右拐,进入一条青石板巷,回家。

  她则继续往前走,二十几步远近就是她家的米店。女佣人迎上来接过她手中的书包,热情地向拉门里喊一声:“二小姐回家啦!”。

  左兵家里迎接他的只有母亲。

  左兵的父亲郑孝仁是在中国和日本两地经商的广东人。他在横滨开一间食杂店,专卖中国南货,生意很好,于是就在横滨娶了外室,买下了十六岁的大岛由纪子。二人虽然谈不上感情,但由纪子日本式的温柔顺从较广东老家的两房妻妾要让人舒心得多,所以生活一直很平和。郑孝仁每年在日本住四个月,自从由纪子生下小左兵就住五个月。他在,由纪子穿戴整齐殷勤服侍;他不在,由纪子卸下钗环勤俭度日。

  左兵四岁时,广东家中连着催请郑孝仁回去。这一回去就不知怎么再不回来了。日本的生意由管家代做,由纪子每月去账房领一小笔钱,仅够糊口。半年一载才收到信,信上没有称呼,只再三叮嘱好好照料左兵。

  到了左兵该上学的年纪,就收到账户转来的一个红包,包里有一叠钱,红纸上写:左兵的学费。

  日月如流,转眼左兵十七岁了,在教会中学里是一贯优秀的学生。因为是个中国人,还因为没有父亲,他没少受同学的欺侮,但是他不怕。他虽然瘦然而经打,也会发疯似地还击,渐渐地也就有了名气。

  那一次,小林加代在校门口迎住他,说:“放学我们一起走好吗?我一个人走僻静的路,有些怕,拜托了。”其实加代一向是由家中女佣接送的。左兵当时一口就答应下来,觉得有个弱小的日本女孩居然请求自己的保护,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

  那时候,加代是情窦初开的少女,而左兵仍是未谙世事的少年。

  每天清晨,左兵走到巷口,远远地就会看见加代在樱树下等着,见了他,微微一笑弯一弯腰,就跟在他的后面走。日久成了习惯。

  左兵喜欢下雨天,下雨天加代穿木屐,噼噼啪啪地在身后响着,有板有眼有韵律。雨大了,加代还会半踮着脚,在侧后方举着伞,给他遮一下。左兵喜欢加代那种半羞半喜的样子,觉得女孩子真好玩。

  那一年的圣诞节,学校组织晚祷,允许大家穿校服以外的正式服装。左兵一出巷子,眼前竟是一亮:樱树下的加代穿了一件白底织淡淡樱花的和服,红底织银的襁褓,还撑着一把红色油纸伞。

  左兵第一次意识到加代有多美,不知怎的就心慌意乱起来,有一种马上想逃的冲动。少年的心啊,真是理不清楚。

  1936年底,市面上的流言已经很多,大批华人开始返国。在涌向码头的人潮中,左兵紧随着父亲的管家,觉得自己是一滴水。母亲哀恸地哭着,郑孝仁没有让她一起走,她抓着左兵的衣服,泣不成声。

  将近中午船快开的时候,加代突然呜呜咽咽地出现在舱门前。她是临时知道消息的,费了一个上午的周折才找到这里。加代筋疲力尽,她扑跪在左兵面前,只会说一句话:“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啊……”

  一时间,左兵的心中一片茫然,好像雨中加代的木屐一下下踏在了脑子里,每一下都无限悲凄地重复着:“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啊……”

  一直到多年以后,左兵才意识到加代说出这句话要有何等的勇气,无望中的坚持,不奢望结果的表白,在最后的时刻不顾一切,清清楚楚地说:“我喜欢你啊。”

  日本在左兵的记忆中,便是两个女人,头发凌乱、哀痛欲绝地站在细雨中的码头上,她们互相扶持,呼喊,可是一切都是无声的,背景上,一树重重叠叠的樱花中,静静地如雨下……

  然后便是四十九个年头。左兵在中国流亡、读书、工作、娶妻、生子、丧父,历经解放、大跃进、当右派、被平反、添孙、丧妻。和同时代的人们经历着差不多的悲欢,磕磕绊绊,却也没什么值得过多抱怨。

  中日建交后,通过红十字会,他知道了母亲的下落:自1938年开始当看护,1946年死于疾病,简简单单,也没什么出于意料之外的事情。倒是时常,他的记忆中会出现一种声音,但是想不起来是什么声音。他老了。

  1985年他因一些产权问题回了一次日本。中学时代的老同学去饭店看他,走时留给他一张名片——名片是加代的。于是他终于记起了萦回在脑际的原来是加代的声音,加代扑跪在船舱中央,泪流满面,无限凄绝,无限热烈:“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啊!”

  他拨了加代家的号码,凭着一种冲动,这种冲动已经多年不见了。岁月冲走了许多东西,但是最纯洁的留了下来,那因为缺憾造就的纯净。

  没有惊叫、眼泪、叹息、懊悔和掩饰,平平淡淡地,他约她出来喝苶,说:“我回来了,苶社见好吗?”好像他不过昨天才离开,而一切均可以从现在开始。

  她说:“好的,但不必喝茶了吧,我实在不愿毁去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你在樱树下等我,我会从你身旁走过,请别认出我……”他答应了。

  他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中平静地相约:“再见,来生再相认,来生吧。”

  正是樱花庄严凋落的季节,横滨一株古老的八重樱下,站着一位老人。他穿着租来的黑色结婚礼服,手中一大抱如血的玫瑰,四十九朵,距那个铭心刻骨的时刻,已有四十九年。老人站在如雨飘落的樱花中,向每一个路过的老妇人分发他的红玫瑰,同时微笑着说“谢谢”。

  四十九朵,总有一朵是属于她的,不管她现在消瘦还是富态,不管她现在儿孙成行还是独自寂寞,不管她泪眼婆娑还是笑意盈盈,此生此世,总会有一朵花属于她的吧。

  老人遵守约定,他不去辨认,只是专心致志地分发着他的花。有的老妇人坦然地接受了,客气地道谢;有的老妇人满怀疑虑,可还是接下了,匆匆走过。

  老人信心十足地向每一位老妇人递过红玫瑰。他知道她会从他身边走过;她会认出他,她会取走一朵迟到了半个世纪的花,而来生,他们会凭此相认,一定。

第3篇:有些爱止于梦中

  曾经有这样一个少年,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少年没有脱颖而出的外貌,成绩更是一塌糊涂。而那个女生却是班级中鼎好的,他知道她的身边不乏许多近乎完美的男生。而他却只自落于沉默,他自觉自己的普通,只有成绩才可以让他出众,于是少年很认真的学习。将那份守望浅埋心底。他也会偶尔打听女生喜欢的事物,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

  他也会时常去女孩宿舍楼下散步,只为倏然一瞥间,可以凝望到女孩的一颦一笑。时光匆匆,他终究是追赶不上女孩的脚步,而他却迷恋上小说,未曾经历高考便去了另一所高中复读。对于她,除了知道她是罕有的才女外,余下的那可怜可笑的信息交织杂陈,有用的也只有她考上了东南大。而他,还只在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学校里做一名复读生。少年知道,一切美梦,都成了往事,于他来说,昨日越来越多,明天越来越少。希望渐渐混沌,来路凄凉。

  高三开学前夕,他恍然明了,原来,梦还未驶向空谈,他也可以考去南京。于是,汗水成了日子唯一的写照,每逢累到乏味,累到昏昏欲睡,少年总会想起两年前那日思夜想的画面。

  他记得那是十一前,距离放假五六天的样子,后天便是运动会,少年参加了400米接力跑。晚自习第二节课,少年应约来到操场,与同伴一道训练,操场灯光昏暗,那摇曳的灯火在他的眼中更像是一尾飘零在海洋上的渔灯,在风中瑟瑟,发出一种近乎哀鸣的吱呀声。

  接力在冲刺中度过了最后的20米,少年并未看到前方的身影,重重的撞了上去。紧接着,是一半呻吟一半抽泣的女生低吟声,他急了,那是的他有着近乎苛刻的责任感,夹杂着少许懦弱,少年俯下身询问女孩伤势,随后一把背起女孩到了医务室,他就是这样与她相遇的,她陪在受伤女孩的身边。

  他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手为她敷冰,一手紧紧捏着衣角,他不敢抬头看那个正在笑着打量他的女孩,她有着近乎完美的五官,一头乌黑的碎发,齐肩的短发衬托着那九天玄女似的脸蛋,他承认她的眼睛莹莹像黑夜中的启明星,又像是千万年亘古不化的宝石。又或是盈盈秋水,婉约动人。

  那晚,天气并不热,而他却汗如雨下,像是忍耐了盛夏的酷暑,他第一次知道陪同女孩的名字。她笑他的古板呆气,他迷恋她的冰雪气质。久久。

  在回到宿舍的时候,同伴笑着问他与少女相伴的感觉如何,他只尴尬的一笑,沉默片刻才笑道,我又不喜欢她。同伴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挑逗道:“就是你喜欢又有什么用,你根本配不上她。”男孩嘿嘿笑了笑,不再说话,一夜无语。夜晚也出离宁静。

  事后,在校园中她偶然见到他,会眯起细长的眸子,右手摇曳,说声:“Hi”。而他却有着出奇的自卑,他不语。只是沉默着低着头,从他身边一闪而过。他这才明白什么叫做翩若惊鸿。那不是在形容优雅。只是在讥讽他的无助。他的可怜,他的自卑。

  日子一天天过去。临近高考。少年翻出一年前的日记,看着记录中她的点点滴滴。少年总爱在晚饭后独自漫步校园,他在痴迷中渴望寻觅到她曾经来过的痕迹,她的背影正日渐淡出他的回忆。却愈发楔进他内心的深处。

  高考如约结束,少年失利,但总归说得过去,他本可以去外省相对好的学校,可他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本省的警校,对外的理由不外乎是警校是铁打的饭碗。然后笑笑说他喜欢平淡,不想从商,也没有教书育人的才能。也只有他自己知道,选择的原因。南京,是那个自己朝思暮想的城市呀。

  暑假长的令人绝望,少年翻看着她的日志,日记始于五年前,止于她高考毕业,她换了账号,就如她曾经说过,想要一个新的开始。

  他还记得当年自己傻里傻气的冒充外校的学生,加她好友,一起畅所欲言,在不经意间逗她笑,还自作主张给她起外号叫做耿魔头,而她却又调皮的引用诛仙中青云的绝世武功神剑御雷真诀来劈少年。仿佛摇头晃脑的笑道:“我摇头如同火星撞地球。”尔后也会语重心长的劝慰他说:“晚上不能吃水果,小心得结石。”

  他会笑着说没关系的,然后很乖巧的将吃了一半的苹果扔进垃圾桶。他们相约一起去内蒙,一起去西藏。一起去岁月的海洋。当然,这些都付之空谈。少年并不懂得如何恋爱,他只一味的像只可笑的橡皮糖一样黏着女孩,彼此间的沟通越来越少,终了,她像是断了线的风筝,消失在他的视线中,而他始终不敢亲口承认他一直喜欢她。

  后来,他千方百计托人搜寻她的踪迹,而她却像是寻踪匿迹般,没了踪影,终于,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观望到了她,她挽着一个面容清秀的少年,在阳光下,他一眼认出了她的笑意,一朵蔷薇绽放在女孩的面容上,他与她擦肩而过。

  他很想上前打声招呼,可一切话语到了嘴边竟变成无声的蠕动,第一次,他体会到了心如刀割的滋味,百味杂陈,时光将彼此的故事糅杂成一首诗,然后狠狠的碾碎。他很想与她相认,又怕气氛过于尴尬,女孩也因此受伤。只是他似乎忘记了,自始至终,他才是那个受伤最深的人。

  他渐渐明了,漫长的人生道路。相逢不过是刹那,而相逢后彼此间的背影却成了永恒。他愿意就这样一路走下去。他仿佛知晓,人生不是诗,因为它过于平淡,人生不是梦,因为它过于真实,人生更不是棋,只因它绝不重来。人生就像时光中的一张白纸,写满了,泛黄了, 再怎么舍不得。也终究要放下。

  即临的9月,少年将拿着录取通知书,拖着箱子向后挥了挥衣袖,强忍着眼泪,告别送行的父母。踏上求学的旅途。慢慢求学路,不知道他会与谁相遇,人生中的一万次相遇中又会有谁成为他生命中的奇迹,这一切,就无从告知了。他只记得那个十月,他与她的相遇,成了尘封的记忆。

  世间情爱,多出自缘分,不问缘由,不知来去。游云行水,日出清流。早已勾勒出人生的脉络,舟行千里,方知江河的浩渺,沉沉浮浮。但总归有一两件美丽的邂逅始于偶然,止于梦乡。

  有位诗人说的好,流年不言惆怅,也难得欣喜,生命的真正含义不是你经历了几多喜悦悲伤。读懂它的人明晓人生最珍贵的就是平淡。是无常。是舍得。

  可惜他舍不得。

  少年想,日后彼此相见,或许他会大方的同她相语。因为他知道,人世或许存在硝烟,存在悲悯,存在愁苦,存在卑贱,存在哀怨,只要他还有爱,一切都还是这样美丽。

  至少,他一直喜欢着她。

第4篇:有时候幸福已经很近了

  念中学的时候,她坐在第一排,他坐在最后一排。他们的目光不曾相遇。

  在班上,她是个乖女孩,成绩也不错;而他是调皮的,不羁的性格让老师很是头疼。他挨骂时,她会在前面偷偷地微笑,却不曾回头。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出现在她的梦里。她的眼中有了他,他却继续着自由恣意的日子。

  静静地,她坐在第一排,幻想着她无法到达的那个他的世界。

  命运有时是奇妙的,原本不相交的两条平行线突然有了交点。班上调座位,他俩成了同桌。高大的他坐在她娇小的身躯旁,这种突如其来的幸福让她快乐得不知所然。

  她从未这样近地看过他,这让她感觉每天都生活在梦里。他的笑,他轻轻地眨眼,他微微地皱眉,都那样细致地被她捕捉到了眼里。上课时,他同她偷偷地在课桌下玩猜手指的游戏。

  当她纤小的手指被他的大手一把抓住时,她看清了他手上有一颗痣。她突然明白了张爱玲笔下的那颗朱砂痣,是怎样印到心里去的。

  幸福往往很短暂,还长着翅膀。在她蝴蝶般快乐得微微颤抖时,又一次的调座位让他们各归其位。

  他提着书包离开她走向最后一排,她坐在那里,没有回头。直到她的脸深深地埋进书里,眼泪才慢慢地流了出来。

  毕业后,她来到北国一个陌生的城市读大学。缤纷的校园中,时光流逝,她平静依旧,没有故事。莫名的孤独,让她常常流连网络,同亲朋故友聊天。

  在那里,她遇到了南方一个叫果的男孩。他们仿佛是多年的朋友,一开始就聊得很是投缘。但她执意不愿触及感情,这让果常常欲言又止。

  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世上最远的不是天与地,不是生与死。而是你就在我的前面,却不知道我爱你……

  看着闪烁的文字,她突然哭了,为果的苦,她的苦。她想到了那场无人知晓的灿烂与凋零,让她害怕的距离,又这样横在她的生命中。

  拭干心底的泪,她突然有了决定……

  见面那天,她先到了,坐在咖啡厅一角慢慢地等他。窗外,冬天来了,又会有一场雪。她感到了幸福,仿佛这一刻她已等待了许多年。

  他的身影出现了,他微微地皱眉,眨了眨眼,又露出了不羁的笑容。她,错愕得恍惚起来,眼里的笑渐渐凝成了冰:最后一排的他,是怎样穿越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来到她身边的?

  有时候,幸福已经很近了,没有勇气时,我们看不见它。

第5篇:“免费”的离婚大奖

  美国佛罗里达州卡拉市的迪蒙和维妮,是一对贫穷而恩爱的夫妻。

  迪蒙是个收入微薄的机械维修师,因购买股票失利一直没还清银行贷款;维妮是幼儿园的老师。6年来,他们的钱除去基本开销,全用来还债。

  一个周末,一个家长很晚才来接孩子,出于歉意,他主动提出送维妮回家。下车时,维妮碰见了迪蒙,可迪蒙连招呼也没打就走了。

  迪蒙很晚回到家,维妮忍不住问他去哪儿了,他冷冷地说:“你可以和情人幽会,难道我就不能?”

  维妮决定和迪蒙谈谈。

  迪蒙没有犹豫就承认他爱上了另外一个女人。他看着泪流满面的维妮说:“如果你还爱我,就放了我吧。我们离婚……”

  一天晚上,维妮来到客厅,轻轻蹲在熟睡的迪蒙身边,迪蒙的呼吸有些沉重,额头烫得像要烧起来,维妮想解开他的衣服,帮他散热。谁知,刚醒过来的迪蒙将她推开了。

  第二天早上,维妮迷迷糊糊地推开卫生间的门,她惊恐地看着正冲澡的迪蒙——他赤裸的身上,布满了紫红色的斑点。原来,迪蒙得了系统性红斑狼疮。

  维妮明白了。没有医疗保险的迪蒙,因身患顽症,想用离婚来挽救她的生活。

  晚上,迪蒙又要出去喝酒,维妮拦住他:“要离婚,我们必须缴纳1390美元的诉讼费。等我们攒够钱再离婚好吗?但我有个条件,别再出去喝酒了,好好在家休养。”

  迪蒙心里波涛汹涌:这个世界上,有为了钱财打破头的夫妻,有为了情人而离婚的家庭,有为了利益分道扬镳的恋人,可谁会像他们一样,竟然会用贫穷来维系婚姻?

  迪蒙忍不住抱紧维妮,痛哭失声:“我答应你,但你也要答应我,一旦筹到这笔钱,我们就离婚。”

  迪蒙千方百计地筹集那笔费用,而维妮却千方百计地把多出来的每一分钱以各种名义花掉。

  每当维妮以各种名目向迪蒙伸手要钱时,迪蒙的心都在哭泣。他们彼此知道对方的目的,却又不忍心去拆穿。

  一天傍晚,迪蒙看着忙碌的维妮犹豫了好久。终于,他还是叫住了维妮,递给她一份通知书。那是K摇滚电视台的竞赛通知书,这家电视台推出了一档情人节竞赛节目,参赛者被要求在电视台的模拟法庭上对峙,讲清离婚的理由,优胜者可获得“免费”离婚大奖。

  在迪蒙的“要挟”下,维妮流着泪去电视台报了名。

  电视台的直播现场,气氛特别怪异,只有维妮和迪蒙紧紧靠在一起,握着对方的双手。维妮含泪微笑着回忆和迪蒙6年来幸福的婚姻生活,辛酸地讲述着她是_如何悄悄跟在喝醉的迪蒙身后,哽咽着说起他们关于攒够钱就离婚的承诺……

  镜头切换到迪蒙,他对离婚的申诉只有一句:“我不能兑现结婚时的盟约,我爱她却不能继续照顾她,所以,请允许我们离婚吧,请让维妮生活得更好些吧。”

  维妮和迪蒙获得了免费离婚大奖,他们坐在法官面前。

  主持人问维妮:“你有什么想说的?”

  她半天才平静下来,转头看着迪蒙:“你要答应,下辈子我们还要做夫妻……”

  法官沉默着,现场不知谁大叫一声:“不能离!”很快,这声音响成了一片……

  法官敲响了槌子,四周安静下来:“本席宣判,维妮与迪蒙离婚一案,不许成立!”全场顿时欢声雷动。维妮和迪蒙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电视播出后,善良的人们纷纷捐钱给迪蒙治病。在维妮的精心照料下,迪蒙的病大有起色。走在大街上,总有不认识的人走上前来,对他们说:“希望你们幸福。”

  维妮总是微笑着回答:“幸福永远在我的手里,因为我爱的人就在身边。

第6篇:当初我想和你好好的在一起

  2008年夏天,我来到北京。

  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人,人潮把我推出检票口,我第一次看到了北京,它那么大,那么明亮。

  出站的人海里,应该留下过你的影子,我从来没想到遇上你,但后来我们推算时间,北奥那年夏天,也是你第一次来北京。

  火车站广场周围的人们铺着报纸,睡在水泥地上,小旅馆拉客的人不断说着:住宿五十,国营旅店。东三环的房子很贵,但还没到五万一平。我租了一套两居室,三千块。现在大概要一万块了吧。

  和所有庸俗小说的开始一样,你我相遇也有一个庸俗不堪的开始,我不明白为什么深夜的人们爱去簋街吃饭,那天我们同时拦下一辆出租车,你喝的烂醉如泥,我也没跟你争,就让你上了车,并帮你关上车门。

  司机摇下车窗,对我喊:她都喝成这样了你不送她一趟?

  我回头对我的小伙伴们苦笑一声:你看我在簋街捡了个女朋友。

  出租车飞速驶离簋街,它穿过三里屯,穿过东四环,街灯明灭不定,你胸前的蓝色小海豚别针也跟着明灭不定。

  来到你家小区,好在你还有个室友,她把你接上楼去,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买醉,其实我也不知道那些年我为什么爱喝酒。

  从此以后再没联系,秋天都过完了,我也忘了我曾送一个陌生女孩回家这件事,当然也没再想起你。

  我在一家设计公司穷于应付每天的设计提案,那天我们三个人走进一家大型企业会议室,我打开电脑,接上投影,我看了看大屏幕又看了看我对面坐着的甲方们疲惫不堪地说:我就不讲了,你们自己看大屏幕吧。

  他们面面相觑,显然不知道这个设计师是在搞行为艺术还是不想做这个案子了。

  有个女孩腾地站起来,大声说:你作为设计师不讲设计理念我们怎么看得懂?

  我一下就认出了你,胸前别着一只小海豚,闪闪发光。

  另一个设计师打了圆场,提案后来是过了还是继续修改我已经忘记了,我只记得那天的你头发很长皮肤很白,小海豚特别引人注目。

  接下来的交往顺理成章,等到我么两个人搬到一起的时候,北京刚好下了第一场雪。

  我送你一只金色小海豚,西单买的,1028块。

  下第三场雪的时候,我们已经学会彼此指责,你也学会了假装无意查看我的手机,以及QQ聊天记录。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习惯,那时我们都不知道。

  至今我仍然痛恨有些女同事在聊天的时候总爱用"亲"或者"亲爱的"当开头。有些事情无法解释,但偏偏你什么都要个解释。

  你跟我们公司前台成了好朋友,实际上你只是想知道我几点到公司,几点离开。

  你把我所有的朋友电话都存了一遍那时候我们不知道,爱情是世界上最没安全感的东西,可偏偏我们所有人都在这上面寻找安全感。

  17楼你说跳就跳,东三环车流如海你说撞就撞,玻璃杯你动不动就砸碎了割手腕这些事情你都做过,你每一次自杀事件都让我们所有的朋友崩溃。

  这些小事一件件加起来像积木一样,终于一天全部倒塌,压死了爱情。

  第四场雪还没落下,我们已经分道扬镳。

  后来我们再没见过,我搬走的那天,你坐在卫生间里哭着给我发短信,你说洗衣机是我们一起买的,你每次看到它眼泪止不住的流你说你每天都带着我送你的金色小海豚,觉得北京很安全,我没回头,你也再没找过我,北京那么大,那么明亮,我们再没遇到过。我从设计公司辞职,我跑回青岛,再也没给人提过设计方案。

  我开始厌恶这个行业,我换了手机,换了城市,甚至我换了一轮朋友,但我也不知道,这都是在躲着和你有关的一切。

  四年以后,我偶然点开我的博客,清理了一下小纸条,忽然发现你当年留给我的小纸条,上面说:对不起,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我没办法不查你的手机,没办法不任性胡闹,我错了,我会改的如果看到这条留言给我打电话吧。

  四年后我才看见。

  顺着你的博客我点开你的微博,2009年空白,2010年空白,2011年你遭遇了浪漫求婚,上千朵玫瑰。2012年你们在五星酒店举办婚礼,声势浩大。

  我像疯了一样去看你每一张照片,你所有的衣服上都没有那只金色小海豚。

  你的老公算是个大V,衣着讲究,蓝黑色西装,带暗纹的皮鞋,黑色衬衣一看便是出自你的选材与搭配。

  我也见过你老公,我们一起喝酒,听他吹牛逼,听他说如何一边花天酒地一边哄好老婆,他说回家前他会删除所有的应用程序:微博、微信、甚至那些我从来没有用过的陌陌。他在说你们无比恩爱的时候眼里闪过一丝狡黠,如果能骗你一辈子那也是幸福吧,我这样盯着他的手机想。

  你不知道,五年以后,我把你的一些故事写成剧本,拍成电影,名字叫"我想和你好好的",当我看完这部电影,我才明白,当初我们为什么没能好好在一起。

  我知道你会看到这部电影,我几乎能想象出来,在电影院灯光亮起的时候,你会跟你老公或者闺蜜说:跟当年的我好像啊。

  但你不会知道,那就是你我当年。

  你也不会知道,2008年那个秋天,你在簋街喝的烂醉如泥的深夜,那个送你回家的人,是我。

第7篇:汪星人找真爱

  1

  从前有只很可爱的汪星人,因为单身太久,所以被大家笑话,被叫成单身狗。

  这只单身狗受不了身边的同伴秀恩爱,拿着骨头就离家出走了,心想:我一定也能找到真爱。

  于是他开始游历各国。

  之所以带着骨头,一是因为他爱吃,二是因为这只呆萌的汪星人曾经听一个矫情逼卢思浩说过:喜欢一个人就是愿意把自己最爱的东西分享给她。

  2

  汪星人很快遇到了一只兔子。

  兔子很可爱,汪星人感觉自己很高大,想要保护兔子。

  他把自己带来的骨头都给了兔子,兔子眨巴眨巴眼睛,问:“你给我这么多骨头干什么?”

  汪星人说:“因为我最喜欢这些骨头了。”

  兔子尝了尝骨头,说:“这些骨头一点都不好吃,但是既然你送了这么多骨头给我,那我也给你一些胡萝卜吧。”

  汪星人尝了口胡萝卜,心想:这胡萝卜是什么,啊啊啊啊……还是我的骨头好吃,我……我……我……可以向兔子拿回我的骨头吗?

  想想都送给人家了,汪星人脸皮薄不好意思拿回来,就带着胡萝卜继续上路。

  3

  汪星人很快遇到了长颈鹿。

  长颈鹿炫酷又威风凛凛,很快汪星人就崇拜上了长颈鹿。

  可是他没了骨头,不知道该怎么和长颈鹿说话,就默默地陪在长颈鹿身边。

  不管晴天还是雨天,汪星人都陪着长颈鹿,即使感冒发烧也没有离开。

  后来有一天天气很好,汪星人想着是时候对长颈鹿说些什么了,然后他抬起头看向长颈鹿,却被太阳晃了眼。

  他在原地打滚,好不容易缓过来偷瞄长颈鹿,才发现长颈鹿从来没注意到他。

  他心想算了,长颈鹿又高又冷,每天都要仰着头才能看到长颈鹿,一定会得颈椎病,于是他带着一口没动的胡萝卜又继续旅程。

  4

  也不是没有人喜欢上汪星人。

  比如一只小狐狸。

  小狐狸偷偷跟汪星人走了好远,趁着汪星人休息,把自己偷来的一车葡萄都送给了汪星人。

  汪星人心想,小狐狸这么诚恳,还是收下些吧。

  小狐狸看汪星人收下了葡萄开心极了,因为太开心,她没有注意到汪星人已经走远了。

  汪星人尝了口葡萄,心想:这葡萄是什么,啊啊啊啊……还是我的骨头好吃,我为什么把所有的骨头都送给了兔子呢?不行,我要打个滚哭一会儿。

  小狐狸心想:哈哈哈哈,汪星人收了我的葡萄,他收下了我的礼物,一定还是喜欢我的,啦啦啦啦啦,我一定要找到他。

  5

  汪星人遇到了喵星人。

  汪星人心想,终于遇到比我矮的矮货了,我可以欺负一下别人了。

  然后汪星人落荒而逃,这只喵星人最后和一个叫小马甲的人在一起了。

  汪星人遇到了扑火的飞蛾。

  他对飞蛾说:“飞蛾,那是火,你扑过去会死的。”

  飞蛾说:“我知道啊。”

  汪星人摇摇头,没再劝,心想,自己也曾经这样陪过一个人。

  汪星人遇到了另外一只灰色的兔子。

  兔子看到他带着一车胡萝卜,黏上了汪星人。

  汪星人看兔子陪他走了一路,就把胡萝卜都送给了兔子。

  汪星人心想:这些胡萝卜是我拿骨头换来的,反正我也不喜欢,不如把它给喜欢它的人吧。哈哈哈,轻松了。

  兔子心想:这个人对我真好。

  其实汪星人只是给了她自己不需要的东西而已。

  6

  这个汪星人穿山渡河,翻山越岭,爱过也被爱过,被伤害过也不经意地伤害过别人。

  然后这个汪星人垂头丧气地准备回家,遇到了另外一个汪星人。

  另外这个汪星人有一车骨头,他觉得这一车骨头很眼熟,就问她:“你这一车骨头是哪儿来的?”

  她说:“我看到有只小兔子守着一堆骨头正发愁,我就把骨头买下来了。”

  汪星人问:“这么好吃的骨头,为什么她会发愁?”

  她说:“你珍视的东西不代表别人也喜欢,别人珍视的东西你或许也不屑一顾。而你喜欢的东西也是我喜欢的,我想分享给你的也是你想要的。”

  小狐狸没有找到汪星人,找不到了;小灰兔没有等到汪星人,等不到了。

  长颈鹿没有在意汪星人,因为她找的不是他;小白兔没有喜欢汪星人,因为她不喜欢骨头。

  没什么公平不公平。

  你也曾飞蛾扑火,也曾披荆斩棘,也曾被不屑一顾,也曾不屑一顾过别人。你也爱过,也被爱过;你安慰过,也被安慰过,这世界并没有特别亏待你。

  跌跌撞撞后才能明白,你等的人,等你的人,都是懂你的那一个。

第8篇:那年若能再坚持一下的爱情

  那年,女孩高一,男孩高三。

  女孩长得很漂亮,男孩也是这个学校的校草。

  男孩喜欢打篮球,但他已经高三了,真的没有那个时间再允许他去,他甚至逃课去打篮球,而女孩的体育课正好在下午的第一节,她几乎每次的体育课都能看到他,男孩也会向她看来,微微一笑。

  女孩好像渐渐喜欢上那个男孩,每次上体育课,她总是去得早早的,看着篮球场上帅气的男孩,她甚至有些心疼,只是因为男孩流了许多汗。

  时间久了,男孩也记住了她,他会指着她给他的朋友看,女孩害羞了。

  女孩有了男孩的QQ号,她加了他。

  每次都是女孩主动找男孩聊,男孩总是对她冷冷的。他们就这样相处了一段时间。

  女孩的过分热情和男孩的过分冷淡,使女孩再也受不了了。

  女孩热情了整整一个多月啊!她开始不找他说话,女孩觉得累了,她盼望着他的热情。

  慢慢的,一个学期过去了,女孩看到过他背着他的情侣,两个人很甜蜜。

  这个学期过完,他就该毕业了,女孩本以为她会忘了他,但他看到他们互相亲吻时,女孩还是会忍不住难过,就像有针在扎她的心。

  很快,这个学期也过完了,男孩毕业了,女孩再也见不到他了。

  有一天,男孩给她留了言:当初你要是再坚持一下,说不定我就会追你,但可能就是没有缘分吧,祝你安好。

  女孩看了,后悔不已,她找男孩说:现在,还晚不晚?

  男孩回答她:晚了,太久太久。

  女孩蹲在地上痛哭,他们终究还是没有缘分。

  女孩给男孩留了一封信,信里只有两个字:再见。

  女孩去了另一个城市,没有他的城市。她在那里,日子过得很好。

  他们就像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线。

  也许在许多年后,他们会在一个城市再次相见,但那份感情呢?已经随风消逝了吧。

第9篇:每天早上六时响起的电话铃声

  一

  不知从何时起,每天一到早上六点钟,家中的座机电话铃声都会准时响起,而在当时,我和妻子刚刚从睡梦中醒来,百无聊赖地不想结束一晚的美梦。

  母亲照例起得早,不论春夏秋冬。自从父亲去世后,她的生物钟发生了变化,睡得晚,起得早。

  我们千方百计地想从医药等环节上关爱母亲,但她每每扔掉了我们买来的一切现代化保健商品。

  母亲跑到电话跟前,并不接,看到了来电显示后,便急匆匆地下楼。

  母亲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喜事,谁不愿意自己的母亲笑容满面呢?

  但我却担心起来,主要是对那个电话的担心。

  “妈不会黄昏恋了吧?”妻子怀疑着。

  我瞪了她一眼,表示不可理喻,电视电影中有无数这样那样的画面与剧情,但一旦真的发生在自己家中,无论如何是无法接受的,我们可不想让自己背负一个对不起先父的骂名。

  因此,在平常的言行举止中,其他任何事情,我对母亲都是顺从,唯独说起哪家哪位老人梅开二度时,我便一言不发,绷紧了脸,尴尬的气氛往往惹得母亲一直沉默着。

  二

  我决定侦察早上六点的电话铃声,它在每天早上准时响起,似乎是催人奋进的号与鼓。

  铃声只响三次,便骤然挂断,母亲听到铃声后,便迎着朝阳下楼。远处,晨练的音乐准时响起,一帮老头老太太们,在晨钟中锻炼身体,舒展筋骨。

  观察了一段时间后,妻子道:“是邻家的老人,叫妈一起锻炼身体的。”

  我盲从,直到有一天,我们发现了一个秘密,叫醒母亲的竟然是邻楼的一位老爷子,精神焕发、鹤发童颜的。那是一个雨天,老爷子站在楼道下面迎接母亲出去,被正好下楼的我撞了个正着。

  我没有破坏现场的气氛,我不是个不明事理的孩子,我更不能在现场大吵大叫的,这样对瘦弱的母亲不尊重。

  因此,我选择了沉默到底,而母亲则依然故我。

  我们之间似乎形成了一种约定:你不言,我不怪,我更不会追究到底。

  三

  是妹妹率先打破了沉默,当她得知母亲要恋爱的消息后,风风火火地从郊区赶了过来。电话中啰唆着,进了家门,更是不可一世地数落母亲,母亲云里雾里时,她便吵着要去找那位老爷子。

  傍晚时分,我回家时,母亲讪讪的,一脸落寞,我责怪妹妹言语过重。

  妹妹果然去找了人家,据说是堵在楼道里,妹妹的脾气随父亲,说话时气贯长虹的,现场的环境一度冷若冰霜。

  从第二天早上起,电话铃声再也没有响起过。母亲起晚了,望着早已经结束的晨练一脸怅惘,我与妻子承诺早上六时准时叫醒母亲。母亲开始时坚持,直至后来,母亲的身体每况愈下。

  我觉得自己的表现差到了极点。母亲有再爱的权利,我与妹妹,涉于颜面,涉于尊严,便草草扼杀了母亲的幸福,我于心不忍。

  因此,我背着家人找到了那个老爷子,无他,我不能破坏或者促使,我只是恳请老人家,在每天早上六点时,打一个电话给病中的母亲。

  得知母亲有病的消息后,老爷子一脸悸动,他不发言,只是认真得像个孩子似的点了点头。

  四

  电话铃声依然准时响起,母亲恢复了康健,飞快地下楼,太阳照常升起。这样的情况坚持了三年时间,我与妻子觉得这样维持现状的状态最好了,不前进,也不后退,有利于母亲的身体健康,也不会破坏家中的祥和。

  母亲始终没有将他们的故事讲出来,她只是在听到电话铃声后,便若有所思地下楼。似乎这个电话铃声,只是叫醒她的一个信号罢了。

  一天,我居然接到了老爷子家人的电话,老爷子病危。

  我无可无不可地上了他们家的楼,病床前,家人无数。

  老爷子在交代遗言,最重要的一条,竟然是叮嘱自己的儿子,每天早晨六时,一定坚持准时给我的母亲打电话,并且在他逝世后,向母亲隐瞒这则消息。

  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他的儿子带着对老人的不理解,认真地点头。我感谢老爷子与他们家人的良苦用心。

  电话铃声果然如期响起,震得我耳膜发颤,似乎整个神经瞬间被凝固起来。

  母亲下楼,半个小时后回来,一脸木然。

  老爷子爽了约,她在猜疑,想去看他,却未能成行。

  但那以后,母亲的脸上始终有笑容:电话铃声便是希望,便是互相康泰的信号,这是互相牵挂的证明,更是爱的印证。

  五

  母亲于三年后病逝,在这三年中,她没有踏进老爷子家一步,她坚信每天早上六时响起的电话铃声,便是互相安慰的号角。

  听人说,母亲曾经无数次地站在三岔路口上徘徊过,但她始终未能成行。而我们,一直认为准时响起的电话铃声足可以安慰母亲受伤的心灵,因此,我们选择了逃避、遁世与原地踏步。

  而老爷子的儿子,每天早上,总会拨通我家的电话,这成了一种约定。

  如果时光倒退,我们宁愿自己迅速地长大成人,理解天下父亲母亲的良苦用心,成全他们的爱。

第10篇:情书是爱的刺青

  从朋友那儿听说了初恋女友的近况,心血来潮去看了一下她的微博,发现清明节时有更新:

  翻出高中时的情书,看完以后哭了。不管结局如何,我想高中时候的他是真的喜欢我吧。终于下定决心烧了,祭奠最美好的初恋和死去的爱情。从此,一心做好别人的妻子。

  照片拍的是一堆被烧毁的信纸。

  我盯着电脑愣了好久,青涩的回忆像泉水一样涌出。

  我写过三回情书,她是第一个收到我情书的人,我给她写的情书也是最炽烈、最单纯的。她是我的同班同学,但我们一直没什么交集。她的成绩经常排名全校第一,清高骄傲,而我浑浑噩噩,得过且过,郁郁寡欢。

  我不知道是怎么喜欢上她的,也许只是因为一次偶然的闲聊,也许只是因为她递给我的那颗好吃的话梅糖。我曾看过一句话:“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我最原始的感觉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后来我疯狂地写起了情书,一个月一封,偷偷塞到我们班级的信箱里。我遍寻古今中外各路名家所写的情诗,聂鲁达的啊,拜伦的啊,王小波的啊。每次写信、寄信的时候,我都觉得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特别美好。就这样,持续了整个高三。

  每周六晚上,我会在台灯下小心翼翼、一字一句、认认真真地将情书写在精心挑选的信纸上,然后偷偷地想着她收到信后的神情。

  于最初的我而言,爱情更像一种神圣的仪式。我以为这是一个秘密。高考后出成绩那天,我接到一个电话,“喂”了半天没声音正要挂。

  对方说:“我一直知道是你。”

  我一惊:“是你?”

  “你要去哪所学校?”

  我说:“本地的×大。”

  那边沉默了一会儿,说:“谢谢你的信。其实你很不错的,我也没有你想得那么好,而且我已经报了外地的×大。”

  我笑笑,说:“挺好,你本来就很优秀。”

  “所以……”那边显得欲言又止。

  “我知道,我没有多想什么。”我说。

  “还是,谢谢。”她说完就挂了。

  当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自己就已经失恋了。没有告白、牵手、拥抱……统统没有,而我却觉得爱了好久,好像我从一出生起就爱着这个没有太多交集的人。

  在写给她的那么多的情书里,我印象最深刻的始终是聂鲁达的那句:“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绝望而骄傲。

  在日本第一年的平安夜,我打开邮箱发现了一封信:

  小岩井:

  你好!我其实不太认识你,你也肯定不认识我,只不过那天学校组织户外活动,你站在鸽子群中,穿着我喜欢的白衬衫,随风摆动,鸽子飞舞,逆光的背影,只为这一刻的心动。我想说:“写这封信的时候,我是喜欢你的。”祝你平安夜快乐!

  我站在邮箱前读了一遍又一遍,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曾经收到我情书的姑娘所说的那句“谢谢”,并非只是敷衍。我也想好好对这个人说一声“谢谢”,可惜直到最后我都不知道她是谁。

  生命中,我们会遇到那么多令自己心动的人,能抓住的少之又少,有时候觉得是爱吧,有时候又觉得只是单纯地欣赏。

  情书的存在比起倾慕本身,更加像一种自恋,自恋那个多情又忧郁的深夜,清澈而激动的青春悸动。有人说:“爱最终只能被认为是一种无法得到回应的东西,是一种倾慕——看到爱情得到回报的希望越渺茫,欲望就越强烈。”

  阿兰·德波顿在《爱情笔记》里说:“情书是爱的刺青,刺在回忆深处的心动瞬间。”

  如果我真的爱过你,我就不会忘记,当然,我还是得不动声色地走下去,说:“这天气真好,风又轻柔。”还能在斜阳里疲倦地微笑着说:“人生真平凡,没有什么波折和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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