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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爱情故事(9篇)


时间:2025-01-2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带有淡淡忧伤的青春

  夕阳的余晖透过洁净的窗户打下一束束光芒,这时的阳光是温柔的,让人从心里觉得静谧,不忍再去留恋外界的喧嚣繁华,只想静静的倾听阳光所带来的心情物语。总是喜欢倚窗而坐的我看着书上定格的柔美光圈,心里不禁想起曾经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的那个少年,虽说我用自己璀璨的青春去想念他,可带来的总是一场关于成长的忧伤。

  这个少年,他的出现让我的人生充满了温暖,他的笑让我永生难忘。现在的我再也找不到这阳光了,但我的青春却没有因为失去他而再次黯淡下去,反而渐渐葱茏起来了。

  我忘记了这个少年是何时出现在我的眼里的,也忘了他是何时让我记住他的。那时的我仿佛与世隔绝,每天沉浸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学习成绩也马马虎虎过得去。我在班里是那样的平凡,平凡的如尘土一样不引人注目,而我也慢慢习惯了这种慵懒、安逸,恰是他的出现让我惊觉原来自己一直是在浪费青春。

  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是在我的光碟里,那次上地理课,开始觉得好奇就跟着老师听课,后来的结果却是在老师口若悬河的讲话下败了下来。我承认自己的想象力很差,在老师给了精确的经纬度之后,我就开始在脑海拼命的想着那个蓝色的地球仪,可任它在我的脑中转多少圈,我也不能找出准确的位置来给这个可怜的经纬度安家。一种挫败感涌上心头,我再也没有心情听老师讲课了,百无聊赖中掀开了一本买了好久而始终未落一笔的英语参考书,拿出附在书后的录音光碟当镜子照。每一我无聊的时候总拿这张光碟消遣时间,我喜欢用它把全班照个遍,然后看光碟里呈现出好多同学因听不懂老师所讲内容而表现出的迷茫表情,这样会让我很惬意,因为这样至少我知道他们和我一样不懂老师在讲什么,而我比这些“不懂装懂”的人还要悠闲快乐些。当我的光碟里出现他的画面时,我停顿了下,是他灿若星辰的眼睛吸引了我,虽说只是一个侧面,可偏偏又长的棱角分明充满了阳光的活力。我想努力看清他的正脸,可因为角度的问题,不管我怎样晃动手中的光碟就是看不见。

  午后的阳光静静的穿过窗户,带来了祥和的气息,仍然不断的移动着光盘的位置,仅为了看清他的正脸,却让阳光有了可乘之机打在光碟上在教室的天花板上折射出一块亮斑,这亮斑在我的手里不停的跳跃着,费了很大的力气还是没能如我所愿。反而给了一个我意想不到的结果,我制造出的光斑严重的影响了老师的教学。因此被老师“请”了出去,站在教室外面的我反而没有感到丝毫羞愧,对着窗户正大光明地看我光碟里出现的那个少年,尽管看得还是侧面,可我的心里却无端多了一份甜蜜。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他施了魔法,再也不是个沉默的姑娘了。过去的那个我开始脱胎换骨,我开始制造每一次和同学说话的机会,可每次谈话的内容总是拐弯抹角的打探着他的消息,每知道一点我都欣喜万分。我在心里独享这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以人之忧为己忧,以人之喜为己喜,还会偷偷地在光碟里看他的侧脸,在心里默默地为他祈祷。

  总是幻想着有一天能和他一起在春暖花开的时节去看大海,这个愿望便成了我不断前进的动力,他的优秀让我产生了畏惧,可这个愿望却让我战胜了自己。我重新拾起丢下已久的课本没日没夜地学习,放学了还追着老师问问题……所有一切能让我变得和他一样优秀的机会我都不放过,同学们都说我“疯”了,可只有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当我感到力不从心时,我就会想想心中那个美好的愿望,再用光碟偷偷地看一看他,光碟中他流露出的青春活力,把我的青春也一并染绿了。

  我用了两年的时间蜕变的和他一样优秀,可我还是不敢和他说话,只是会对着光碟中的影像漠然的流露心语。

  高三悄无声息的来临了,我没有感到一丝紧张,还是静静的守护着自己秘密,我以为我会用自己的青春来陪伴着这个秘密成长,也曾幻想过高考之后和他填同一个志愿。可所有的美好都被他不带一声告别的离去打碎了,直到我的光碟里再也出现不了他俊朗的棱角,我才相信他转学了。

  从此在我的青春里再也寻不到他了。

  他离开之后,我的光碟就被尘封在书中了。

  一年的时光就这样慢悠悠的晃过去了,我没有因为他的离去而消沉下去,只是默默地接受青春的洗礼。当阳光在我的书上时,我只是会习惯性地抬起头看天空,偶尔会想起他。

  高考完之后,整理自己的书桌时,在书本中最不起眼的地方拿起了一本泛黄的日记本,我知道这是他的,还记得这是学习委员发作业时不小心将他的本子掉在了洒了水的地上,他将本子弃置在垃圾桶里,我在没人的时候卑微的将它拾起,收拾干净放在最隐秘的书本之间。从此它便成了我的日记本,再无人的时候我总会将心中秘密向它诉说,内容多是与他和自己的青春有关。在他走后我就再也没有动过它,只是将它藏在书本中想努力的忘却。

  当我重新拿起这本曾经既属于他又属于我的日记本时,突然发觉这本子重了很多。轻轻用手一抖,随之落下一张和我曾经用来偷看他的光盘和一面精美的镜子,我以为那张光碟是我放错地方了,于是就打开了英语参考书却看到我的光盘依然躺在那里,不待岁月的任何雕琢。心中的迷惑顿感而生,当我在往前翻着日记本时,他熟悉而又刚劲的笔迹映入我的眼帘,我用品味青春的的格调来品读着他留给我的文字。

  看完之后,泪打湿了我的双眼,所有的一切都昭然在心,唯一不解的就是他什么时候做的这些。

  青春的回忆是淡淡的忧伤,不知这忧伤是他在我流金的岁月里中途退出造成的,还是青春本应如此。

第2篇:始终一路相随的网络温暖

  她的博客是在心情最灰暗的时候开通的。刚刚跟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道了再见,转身又丢了工作,难以言表的悲伤几欲令她窒息。

  在那个举目无亲的城市,她第一次感到漂萍般无助。于是,所有辗转的心事都在暗夜里化成文字,与黯然垂落的泪水一起在博客里无声地纠结……

  他是读懂她的第一位读者,他给她留言:你的文字很美,文如其人,想你一定是个蕙质兰心的女子。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想开些,往前走自会海阔天空。

  虽是寥寥数语,在她却是难以言喻的温暖。她是要强的女子,心里的伤,从不轻易示人,极少有人知道她现在的处境,包括至亲密友。不想这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一眼便洞穿了她的心事,并不吝送上安慰。

  那种暖到骨子里的关怀,在心底一点点氤氲开来,让她第一次觉得这个冬季不是那般荒寒,她含泪回复他的留言。

  从此,他成了她的忠实读者,每周必准时登录她的博客,留言里有安慰,有鼓励,有惺惺相惜。她慢慢习惯了和他只言片语的交流,从来没有人像他这般懂她。写博客,等他来,成了她在寂寥冬季里的唯一寄托。

  一次,他说,你的文字丝毫不比杂志里的差,甚至更加出色,何不试着投稿呢?他的话在她心里泛起涟漪。她一直很喜欢读书,上大学时,还曾是校报的编辑。虽然有时也写些文字,但只是自我欣赏而已。

  但他的话,重新点燃了她心里的火花。于是,她花两天时间写了一篇稿子,投给了最喜欢看的女性杂志。没过多久,稿子竟然刊发了。

  她欣喜地写了篇博文。他看到后,没说什么,留下一串竖起拇指的表情。她写作的热情一下子高涨起来,关在小屋里没黑没白地写。随着接二连三的发稿,失恋和失业的痛苦暂时被放到了一边,她觉得自己似乎还有另一条路可走。

  她把发表的稿子放到博客里,他看了开玩笑地说:一不小心认识了个作家。她送上一个羞赧的表情:还不是被你挖掘出来的。他说:你不如开个网店吧,也好多些收入,写稿、开店两不误。

  她是个网络菜鸟,连网上购物都不曾有过,更不用说开网店了。他说:没事,我来教你。随后,彼此加了QQ好友。她惊异得差点跳起来:我们竟然在同一个城市!他笑:这有什么好稀奇的。其实,他早就知晓。

  他手把手地教她开淘宝小店,如何装饰店面、如何找供货商,事无巨细。很快,她拥有了一家设计精美的时尚服饰淘宝小店。春天到来的时候,淘宝小店像她的文字一样,有了很大起色。

  她开始依赖那个蒙面大侠的QQ头像,每个夜晚等待它的闪亮、跳动。一天不见,夜不成眠。她要了他的照片,恰如想象中那样敦厚温和的男子。她传过去自己的照片,他笑:人如文字般美丽。她顿时觉得自己的脸在烧,心跳兀自加快。

  春色渐浓,她心底的阴霾也渐渐驱散。聊天时,她要他的电话,并发出了见面的请求,想谢谢他给予的帮助。他说不必了,举手之劳何必言谢。几番邀约,几番辞谢,她心里想见他的渴望噬心般地生长。

  隐约记得他说过的工作单位,她买了精品皮带、钱夹赶过去,候在楼下。下班时分,照片上的男子终于出现,正要钻进旁边的帕萨特。

  她走向他,忐忑地说:你好。她看见他眼中热烈的火苗,却转瞬即逝。他冷静地说:有事吗?她说出自己的网名。他淡淡地说:你认错人了,随后绝尘而去。

  她受伤不已,在QQ上再三质问。他留言:相见不如怀念,就让我们隔着网络彼此温暖吧。此后,他的头像就黑了,博客里也不再留下痕迹,音讯全无。她想不透他到底是怎样的男子,为何如此决绝?

  一日,她刚登录QQ,他的头像就闪起来,她欣喜不已。他的留言很短:晚报招聘记者,去试试吧,你能行。

  她发现,他的空间动态里显示有新贴的照片,照片中他怀里的女儿粉嫩如花,身边的爱妻巧笑嫣然。其实早该想到,优秀如他,早该是别的女子的爱恋。

  又是漫天飞雪,又是寒冷的冬季,而她的心早已不再惶惑,她已是晚报的记者,并且在工作中崭露头角。再次路过那家单位,想起那个烈日下的忐忑等待,她的心被柔软的温情浸满,也终于明白他的决绝。有些事情不走到现实中来,就是最好的结局。像那个已消失在她好友中的QQ头像,虽是消失,却不会被遗忘,因为有隔着网络的温暖始终一路相随。

第3篇:她来了但爱情走了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很平静,本来应该开心的他脸上却没有一丝笑容。

  来到学校,他便趴在桌上,似乎是没有睡醒,脸上也还带着一丝睡意。

  “GD,有人找你。”GD是他名字的两个首字母,大家都这么叫他。说话的人是小城,在班里经常帮同学办事。“谁找我?”

  GD一只手揉着眼睛,然后困惑的向小城看去。“是佳,她说她在篮球场等你。”“哦”。说着GD便离开了教室。

  宽广的篮球场上,佳正和她的好姐妹芬在扫地。她们有说有笑的,打打闹闹。芬朝佳看了一眼,笑着说:“佳佳,生日快乐啊。”

  佳撇了一眼芬:“你别再说了,别人误会难道你也要跟着误会我吗?”

  “找我干嘛?”GD来到了篮球场上。芬看见GD,大声的对他说:“GD,生日快乐。”他说了声谢谢,然后走到佳面前。

  佳本来是想跟他说声生日快乐的,可是有些不好意思,于是说:“没,没有什么事,是芬要找你。”他也没想太多,说了声哦。要离开的时候他对佳说了声生日快乐。

  其实今天并不是佳的生日,因为前几天的玩笑话让所有人都认为今天是她的生日,害的她也不好意思解释,便只能假装是了。

  放学的时候,GD对佳说:“留下来一起吃午饭吧。我买了蛋糕,一起过生日吧。”可是佳没有留下,因为她知道,今天并不是自己的生日,也不好意思留下。于是,找了借口回家了。

  而他,和几个班里的好兄弟一起在庆祝生日。他们拿起酒杯,各自说着祝福的话。而他脸上却依然还是那么平静,只是嘴角轻轻向上扬起了一点,但也看的出来,那是勉强的微笑。兄弟们当然也看出来了,纷纷问他怎么了,可是他却摇摇头,说没事。

  中午,佳来到学校,观察了一下GD,发现不对劲。其实上午的时候,她就已经发觉他的情绪和平时不一样,平时开朗好动爱和人说话的他今天居然变得平静了。佳在想:过生日不是应该高兴才对吗?为什么他不开心?难道是知道了今天不是我的生日?想到这里,佳有些害怕了。

  就在佳想着该怎么办的时候,GD扔过来一个纸条。佳很疑惑的看着他。GD示意让她打开纸条,她便点了点头,好奇的打开了纸条。

  她仔细的看了看纸条上的字,上面写着:我送你一个生日礼物要不要?她回信说:好啊。是什么礼物?GD:等下你就知道了,我怕现在说出来你就不要了。佳:不会的,你快说,不要吊我口。GD;我把我送给你要不要?

  “我把我送给你要不要”,当她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愣住了,脑子突然一片空白,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她看了一眼他,正好他也正在看她。她一对上他的眼神,就立刻移开了视线,在纸上写到:什么意思啊?你喝醉了,开玩笑的吧。然后扔给了他。他看了她的回复后,又看了看她。两人都很尴尬。

  之后的几天里,他每天都会送棒棒糖给她;她被人欺负了,他会去安慰她;她伤心的时候他就板着一张脸,她开心的时候他就觉得很快乐。这让她感到有些烦躁,但又感到愧疚。她当初就不应该开玩笑说和他同一天生日,而造成现在这种局面。但是,转念想:他难道是喜欢自己很久了?难怪今天他的情绪和平常不一样,原来是准备表白呢。

  可是,佳现在还不想考虑这些感情问题,她想要好好读书,而且现在又快到高考了。况且,她是一直把他当成很好的朋友,完全没有喜欢的感觉。

  佳不希望失去这样一个好朋友,于是,佳决定找GD说清楚。

  佳找到GD,刚想开口讲话,可是,GD抢先说到:“你别说话。无论如何,我都会等你的。你现在不用感到有压力,每天不要老是板着一张脸,还像以前一样每天开开心心的不行吗?还有,不要一见到我就跑好吗,我会吃了你吗?我有喜欢你、等你的权利。”

  佳听了这些话,觉得很尴尬。没错,自从他说喜欢她之后,她整个人就变了,老是想躲避他,不想和他说话。

  但是,佳做出的选择是不会变的,她已经决定了,所以,她还是对他说出了自己的警告。她让他以后不要再送她棒棒糖了,她现在只想学习,不想别的,也不喜欢他,以后也不要再说喜欢她的话了。

  之后的几个星期,他和她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他也没有再送给她糖了。

  就这样快到高考了,大家都很紧张的在复习。

  这个下午,佳正在看资料,GD走到了她的课桌边,俯视着问她:“我最后再问你一次,你喜欢我吗?”但她却没有抬头,只是看着资料摇了摇头。他点了点头,说了一声我知道了,然后走向自己的座位。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他那么喜欢她,他可以等她,可是她竟然连一个机会都不愿给他。

  那天下午,刚好下着大雨。放学的时候,他就那样失落的朝雨中走去,手里拿着伞却不打开,宁愿被大雨淋湿。班里的好多同学看见了,都忙着过去帮他撑伞并寻问着原因。但他没有回答。

  而她,只是从他身边走过。看了一眼,顿时愣住了。看到他被雨淋湿的样子,她有些难过,可还是没有上前安慰,默默的离开了。他也难过的看着她离开了。

  第二天,他发高烧,没有来学校。而她,刚踏进班门,就感觉所有的人都在盯着自己,有愤怒的、有疑惑的、有羡慕的,各种眼神让她倍感压力,快速地走到座位上。

  有同学来劝她说:“你就答应他吧,你看他对你多好,你伤心时候他也跟着难过,你开心的时候他就会觉得快乐。你这样伤害他,以后你会后悔的。”

  可是佳没有听进去,因为她觉得自己是永远都不会后悔的,也不可能会后悔。她拿起手机发了条信息给他:你怎么样了?严不严重?他说:你过来看我我就会好了。

  最后,佳还是发了这样一句话:我们还是做朋友吧。做很好的朋友。可是他却发来一句不想和你做朋友。然后便再也没有回信了。

  高考那天,她对他说:“既然不想做朋友,那就一辈子都不要说话了,反正,高考结束了大家都各奔东西。就这样决定吧。”他没有说话,只是觉得好笑。

  毕业以后两年的时间里,他们真的没有再联系了。也许他们早已忘记了那段故事,早已有了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那个人。

  再一次班级聚会上,他和她再次相遇。她觉得有些尴尬,但他却没有,反而显得很自然,很大方,还主动跟她打招呼。

  她吞吞吐吐的问他:“最近过得怎么样?你现在有女朋友了吗?”

  “怎么了?还怕我缠着你吗?”他好奇的反问道。这句话让她的尴尬度又上升了。

  这个时候,走来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介绍一下,她是我的女朋友,叫陈晓琪。这位是我的同学,你可以叫她佳佳。”

  “哈喽,佳佳,你好。你叫我小琪就可以了。很高兴认识你。”陈晓琪笑着向佳打招呼。

  “嗯。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小琪。”听到他说的话,佳的心情顿时失落了下来。

  他不是说过无论如何都会等她的吗?为什么现在却这样。

  其实,她已经喜欢上他了。毕业后,她就后悔了。回想起他对自己的每一份好,她都觉得很幸福,她被他打动了。可是,毕业后却没有了他的联系方式,一直没有机会向他表明心迹。

  聚会结束时,他跟她说:“对不起,以前是我影响了你。现在你能原谅我吗?我们可以忘记过去,重新做好朋友吗?我保证,不会再和以前一样了。”

  听到他说这些话,她几度哽咽,勉强微笑着说;“当然可以。”他笑了,说了声谢谢,然后带着他的女朋友离开了。

  她看着他们的背影,流泪了。她知道,她再怎么后悔也没用了,她从此错过了他,她再也无法挽回了。

第4篇:用心打造的爱情钥匙

  胡钰是个丢三落四的人,从小就是这样。有时上学没有带笔,有时在家里拿了碗却没有拿筷子。

  最好笑的是,每次她摘下眼镜后洗澡洗脸,然后就找不见眼镜了。为这些小事,她没有少挨父母的骂。

  这天下班,走到家门口,她才发觉钥匙不见了。崭新的防盗门,牢不可破,加上家住七楼,上不沾天,下不着地,窗户也是被防盗网封锁着的,真叫人一筹莫展。她是孤身一人住在这里,父母远在家乡,自己还没有成家。

  这时邻居也下班回来了,见到在门前徘徊的胡钰,便对她说:“不是常说有事找警察吗?你打110试试看。”

  胡钰拨通了110,讲了自己的困难。对方耐着性子听完,然后轻言细语地回答:“胡女士呵,真对不起,今天事儿太多,所有的人都出警了。你看能不能这样,你先去街头找一个开锁的师傅试试。”

  天已经黑下来了,到哪里找开锁的师傅呢?她的泪在眼眶里打转。

  邻居宽慰说:“小胡,你别急,你先到我屋坐下,然后找你男朋友想想办法,说不定会解决问题的。”

  胡钰连连摇头:“他也没有钥匙。”

  胡钰口中的“他”,是俞华。他们恋爱两年了,她一直对俞华的感情把握不准,因此,她以前给他一把房门钥匙,很快又收回。用她的话来说,她得严守自己的锁,不能轻易地让人开启。

  邻居说:“或许,男孩子总是比女孩子办法多些。”

  胡钰说:“他住得太远,要坐差不多一个钟头的公交车才能赶到。”

  最后,她还是给俞华打了电话——与其说是找他来想办法,不如说是一种心理安慰。

  想不到,俞华接听完了胡钰的电话,一点也不着急。

  胡钰想,他真是个慢性子呵,我都急死了,他还像温吞水一样疲沓。

  俞华不紧不慢地说:“钰,你摸摸背包底部的夹层,看看有什么东西。”

  胡钰疑惑地把手探进夹层,竟摸到了一把钥匙!“好奇怪啊,钥匙怎么会在这儿?”胡钰惊喜地叫了起来。

  俞华还是缓慢地说:“我知道你忘性大,所以还你钥匙时,怕你哪天丢了钥匙进不了屋,就给你藏了一把备用的。我也知道,你背包是不离身的,只要背包在,就不怕开不了家门。”

  胡钰进了家门,她坐在沙发上,捧着钥匙,端详了好半天,心里升起阵阵暖意。她拨通了俞华的电话,轻轻地说:“我想好了,我们国庆节长假时结婚吧!”

  电话那头,是俞华甜蜜的欢呼声。

  爱情的钥匙,是用心打造的。一个微小的细节,或许就是一把真情的钥匙。

第5篇:18本相册里的故事

  初次相见时,他是一位血气方刚的年轻军人,她是活泼俏皮的时髦女子。他回家探亲,父母着急他的终身大事,便“押”着他去相亲。远远地,看见一个年轻女子站在窗前对镜梳妆,波浪卷,红嘴唇,那一刻,他的心里生出细细的喜悦。

  有父母和媒婆在场,他和她从始至终也没有说上几句话,临走时,她娇羞地送给他几张照片,含情脉脉地对视一眼,他便知道,她心里也是欢喜的。

  他们顺理成章地结婚,约好一生相守。只是,婚后的日子却是聚少离多,他长年呆在部队。她一个人操持家务、抚育孩子,一个南,一个北,像两个毫无关联的人。改变却是显而易见的,以前在战场上他从不惧怕死亡,流弹从身边打过也毫不在意。可是现在,他忽然害怕了,如果自己死了,妻子和孩子怎么办?他们指靠谁啊?而她,也迅速从一个时髦女子变成地道的家庭妇女,学会了省吃俭用,连两元钱一包的中药都舍不得买,还像男人婆一样,跑到建筑工地上去挑水泥,赚取家用。

  他们唯一的联系就是写信。她写的都是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偶尔,还有一些小抱怨、小气恼。无论她写什么,他都笑呵呵地看,然后,把它们好好地收藏起来。哪里有破损,也会拿胶水小心翼翼地粘好。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20年,他先在部队当兵,然后到工厂“劳动改造”,她始终坚守着他们小小的家,等待他归来。

  终于还是团聚了,只是,隔着20年的时光,连孩子都要恋爱结婚了,他已不再年轻英俊,她亦不再容颜俏丽,而且生活习惯大相径庭,矛盾总是在所难免。她抱怨他太笨,饭做不好,衣服洗不干净。有时候还会打冷战,好几天不理他,说狠话气他。他从不生气,总是笑呵呵地哄她,

  时光就这样静静地流淌,一日日,一年年,把他们变成白发苍苍的老人。她的脾气越来越古怪,像个喜怒无常的小孩。有时候心情不好,老是莫名其妙地掉眼泪,他看了以为是抑郁症,火急火燎地去拿药,吃了没几天,她马上喜笑颜开,啥事儿都没有了。有时候毫无来由地大吵大闹,搅得一家人不得安宁,个个躲得远远的,而他总是陪在她身边,看着她别被桌角玻璃什么的碰伤。

  儿孙们知道她是病了,把她送到医院,她却常常拔掉身上的管子,还老说昏话。她说想吃糕点,他就会跑很远的路,穿过好几个街道,为她买来老字号的糕点。可是递到她面前,她又完全忘了这回事。有时候她忽然嘟噜着说,自己那件黑底红花的衣裳到哪儿去了?其实,她根本就没这么件衣服。他听了,却赶紧买布,找裁缝,紧赶慢赶地给她做出来,送到床边……

  儿孙们都劝他,她已经糊涂了,脑子不好使了,干嘛还把她的话当真呢?又花钱又费事,还徒增伤悲。他却不听劝,下回,只要她开口要什么,他还是想方设法给她弄来。即使她已经糊涂了,可是她提的任何要求,他都不忍心拒绝,因为他不糊涂。他知道,他能为她做的已经不多了。

  她果然闭上眼睛,永远地离开了,她是笑着走的,紧紧拉着他的手。那一天,离他们60年钻石婚纪念日,只差短短的5个月。

  她走了,他觉得自己的心也被掏空了,终于知道,什么叫生离死别。那就是,无论你多么想念一个人,都永远再也见不到了。

  思念将他牢牢吞噬,60年来相处的点点滴滴,在脑海里不停浮现。她对镜梳妆的模样;她趴在桌前写信的模样;她发脾气的模样;她生气的模样……他找来纸笔,想把她的模样画出来。这样,它们就永远不会从记忆里跑掉;这样,就仿佛看到真实的她,仿佛她还在他面前巧笑嫣然。

  谁知,这一画就再也无法停下来,原来他和她,竟有那么多的故事可讲啊。从相见,到结婚,到婚后的每一个日日夜夜,居然都有讲不完的故事。

  他没有学过美术,他的画简单明了,可是寥寥数笔,却把她画得丝毫不差,和真实的人儿一模一样,一样的眉眼,一样的笑容,一样的神情。

  画他们相处的点滴,他觉得还不够,在没有遇见他之前,她是什么模样?她会干些什么?他的笔,蘸着满腔的爱和思念,居然描绘出了她童年和少女时代的影像。

  儿孙们怕他一大把年纪,天天俯着身子画画,对健康不好,想要带他出去旅游。他却只到一个地方,那是他和她当初结婚的旅行社。他独自一人,站在当年两个人一起站过的地方,留下一张“旧地重游”的照片。他甚至不上网,不碰电脑,他怕被别的事情牵绊,就没有时间画画了。

  如今,他已年过九旬,他的画册也已有了18本之多,他为它们取名《我俩的故事》。每天,他都在画画中倾诉对她的思念,在画画中与她进行灵魂交谈。他枕着这些画入眠,同时伴着他的,还有她的一缕白发,以及她的骨灰。

  他有一个普通的名字,饶平如。她的名字很美,叫美棠。他说:等他死了,就和她的骨灰装在一个盒子里,多余的撒向大海,这将是他最完美的结局。

第6篇:“耳背”夫与“耳聋”妻的秘密

  有一对和我家相处了很多年的邻居,夫妇俩平平凡凡活了一辈子。

  这一辈子,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都很普通。但有一个故事却有点不平凡,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称呼很特别。

  男人叫自己女人的时候,永远是这样一句:“喂,耳聋的。”女人唤自己男人的时候,永远是这样一句:“喂,耳背的。”

  其实,一直到现在,他们的耳朵也并不聋,也并不背。

  从他们很年轻的时候,他们就这么彼此称呼了。谁也不知道这对夫妇特别昵称的来由,没有人去问,也没必要去问,这里面肯定有秘密,也许是关于夫妻之间的,爱的秘密吧。

  有一次,我去他们家,那时候我还小。女人病了,男人给女人喂药。

  男人把两片白药片碾碎了,放在小勺子里。然后,男人从杯子里小心地用勺子舀出些热水,放在嘴边轻轻吹了吹,才把勺子缓缓伸到女人唇边,说:“喂,耳聋的,小心别烫着。”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男人对女人说“喂,耳聋的”,这称呼听起来怪怪的。

  男人在县城的税务局上班,女人在小学教书。

  据说,他们年轻的时候,很新潮,没有奉媒妁之言,是“谈”成的。还听说,那时候,男人经常骑着一辆自行车乱跑,哪里都去。但无论男人去哪里,女人都跟着男人到那里。人们说,这两人闹疯了。

  闹疯了的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结了婚,成了家,成了我们的邻居。

  我经常听到他们的口头禅。男的说:“喂,耳聋的,你别动,这点活,我来。”女的说:“喂,耳背的,快过来,这东西好香,你吃一口。”

  有一天,正是下班时候,下瓢泼大雨,电闪雷鸣。女人知道,男人没有带雨具,她赶紧骑车给男人送雨披。结果,税务局门口并没有男人。

  门卫说,男人刚走了不久。女人赶紧转身回去,在所有匆匆奔跑在雨中的背影里寻找自己的丈夫。然而,她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结果,女人一分神,撞在路边的护栏上,摔倒在泥水中。

  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女人才知道,男人去学校接她了。他们走在不同的路上,所以谁也没看到谁。

  女人说,我离家近,干吗要你接。男人笑一下,没说话。女人使劲捶他,故意要他说。

  男人拗不过,说:“今天的雷声太响,我怕你怕。”

  女人娇嗔地来一句:“你这个耳背的。”

  其实,女人摔得并不重,但她故意赖在病床上不起来。从医院回到家,女人还要男人伺候,男人也不恼,小心地侍奉在左右,一直等女人闹够了。

  左邻右舍知道了之后,说,这两口子。然后,大家满口地啧啧称赞。

  夫妇俩有一儿一女,都考上了大学。孩子们大了之后,也不叫他们“爸爸妈妈”,也一口一个“耳聋的耳背的”,老两口满口应承着,笑容满面,像绽开的菊花。

  从春到夏,从秋到冬,夫妇俩好像没有闹过一次矛盾。居委会调解别人家的感情纠葛举的例子总是这夫妇俩,他们成了所有夫妻的榜样。

  现在,夫妇俩有些老了。老了的女人腿脚有些不方便,男人就买了一个电动三轮车,女人想去哪里,男人就载着她到哪里。

  男人理发的时候,还是让女人理。只是理发的时候,女人多了一份小心,因为男人头上时不时长一些火疙瘩,她怕自己疏忽,电推子碰到了他的那些疙瘩,弄疼了他。

  这夫妇俩,男的我该叫五叔,女的我该叫五婶。多少年了,好多人都很想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互相称呼的缘由。这其中,一定藏着诱人的秘密。

  有几次,我回到老家,想问问五婶,但我终究没有去。

  如果我真去了,五嫂肯定会微微一笑,淡淡地说,其实也没什么,我该叫耳聋的,他该叫耳背的。然后,五嫂一脸的幸福。

第7篇:那场最美丽的暗恋

  薄薄的一张纸,写了撕,撕了写,最后不了了之,还是胆小,还是不敢说。

  一

  16岁,我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重点高中。那时,我是个瘦瘦高高的女孩,穿衣服极不讲究。

  新生报到的第一天,我抱着新发的书往教室走,在拐弯的地方,突然撞到一个人。

  正是秋天,他穿一件蓝色球衣,抱着一个篮球,高高帅帅地站在我面前。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们同时说了声对不起,然后就笑了。再然后,我的脸莫名其妙地红了。

  记得拐角处有一株高大的合欢树,分外妖娆,我匆忙把掉在地上的书捡了起来,然后一路跑向教室。

  在教室里,我看到那个男孩的同时,他也看到了我。我注意到,他把额前的散发往上撩了撩,那个动作非常迷人,再之后,他坐在了我的后排。

  我的心跳得更快了。之前和男生吵架、动手的时候,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个女孩,是从他开始,我觉得自己是个女孩了。当时,激动得手不知往哪里放了,心跳得那么快,手心有微潮的汗,重要的是,脸红了,同桌问,你怎么了?

  我热。我说。

  那时候男女生根本不说话,我们班只有一个女生和男生说话,她是我们的班长。但我的心思可没在她身上,从第一天撞到他开始,我就知道,我可能坏了。

  所谓坏了,就是忽然之间觉得自己那么难看,裤子也肥得不像话了,腿脚也放得不是地方了,头发这样短,眼睛是不是太小……所有的一切全错了。而他进教室的刹那,我更是面红耳赤。如果没有记错,他进教室,13步到他的位子。而且,他喜欢用海飞丝,有淡淡的薄荷香。

  他哪天理了头发,哪天换了衣服,我一清二楚。从此,那个大大咧咧的人开始多愁善感,开始看李清照的词,她说,剪不断理还乱,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怎么这么对啊!

  学校里组织文学社,我第一个报了名。非常踊跃地投稿,比朦胧诗还朦胧,其实写的全是他,无论是写秋还是写夏——全是他。

  我常常跑到三楼去,那里可以望到后面的操场,他在那里打篮球或排球。不过,我更喜欢看他踢足球,跑起来时非常动人,头发一飘一飘的。那件藏蓝色的球衣非常好看,好看得要命。我总是咬着自己的嘴唇,偷偷想他在家的样子,也这么好看吗?

  那时我们都是走读生,因为家在城里,所以学校不让住宿。晚上下了自习之后,一起骑车回家,我总是习惯跟在他的后面。

  春天的时候,他会把那件蓝色的球衣围在腰间,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往前骑。有了他,我觉得整个路程显得那样短。和我走的还有另一个女生,她总是说我说话有点前言不搭后语,其实,我的心思不在和她说话上。

  不仅写诗,我还开始写日记了。

  在日记中,他的名字叫JQ,是他名字汉语拼音的缩写。这是世界上只有我才知道的秘密,这种隐秘的快乐叫我喜悦,叫我不安,也叫我慌张。

  我开始偷偷学着打扮,比如偷穿母亲的高跟鞋,比如擦上淡淡的口红,其实全是为了取悦他。

  二

  文理科要分班了。我绝望地想,看来,我们要分开了。

  那几天分外地惆怅和忧伤,高大的合欢树开了一树的花,我把它们夹在日记本中,日记本中有他的名字,分外地芬芳着。我想着想着,突然就掩面哭了起来。

  让我想不到的是,我和他居然分在了一个班,同时去的还有五个人,当老师念完分班结果后,我摸着自己的心脏,怕它跳出来。下课后,我去操场上跑了十圈,那样的喜悦,比中了大奖还要高兴。

  我们仍然在一个班,仍然不说话,可我的心里还是那样惦记着,颤动着。日记越写越厚了,心思越来越长了,但是,我没有把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

  他在我的日记中,仍然是JQ。

  三

  两年之后,我们要毕业了,他去了一所技校,我去了石家庄读大学。再见面的时候,有些男女开始说话了,但我们还是没有说,始终隔着很远的距离,甚至毕业留言我都没有找他写。因为没有那个胆量,也许是太喜欢了吧,所以,觉得太遥远了。

  大学第一年开始写信寄明信片,我给他写过一封信,无非是大学里的吃喝拉撒,实在与爱情没有任何联系。薄薄的一张纸,写了撕,撕了写,最后不了了之,还是胆小,还是不敢说。

  明信片倒是寄了一张,选择了一张帆船图案的。蓝色的大海上漂浮着一只帆船,非常美。只写了他的地址和四个字:新年快乐。写他的名字时,我的手在发颤,心也在发抖,那是我第一次完整地写他的名字。

  寄出去了。寄出去能说明什么呢?他收到的这种明信片大概太多了吧,寄出去的是一张“大海”,很快也石沉大海了。

  然后我开始了真正的初恋。不过有时我心里会涌起淡淡的惆怅,说不清为什么,那薄青瓷一样的暗恋,已经在岁月中变冷,如同冬天来了,衣裳薄了,我要把过去藏在心里才好。

  有同学提起他的名字时,心还是会咚咚地跳,好像失了魂。后来听说他结婚的消息,脸上寡淡了一天,好像是彻底绝望了,没理由地想发脾气,记得那是个冬天,很冷。

  后来我也结婚了,过着凡俗的日子和生活,慢慢就忘记了那些风花雪月的事。那几个日记本,一直锁在抽屉里,自己安慰自己说,谁年轻时没做过梦呢?

  自始至终,他只是我的一个梦而已。

  四

  过了些日子,老班长张罗同学聚会,天南海北的同学全回来了,他和我都去了。说实话,如果他不去,我可能就真的不去了。

  我们之间还是没怎么说话。

  直到都喝多了。有男生提议玩个游戏吧,真心话大冒险,说当年谁暗恋谁一定要说出来,大家认为对就喝酒,不对就自罚,我心里忽然紧张得不行,浑身发抖。

  有人说出来,大家就哄堂大笑,因为好像全是为了取笑编的。所有男生全说迷恋我们班长,怎么可能啊。于是班长就一直喝,说对说错她都喝,谁不愿意被暗恋啊。

  轮到他了,他看了看我,然后说,我暗恋过她。

  所有人都静了一下,我当时就傻了。之后,有男生说,他说得对,我早觉得这小子不对劲儿,肯定动过人家心思。看,脸还红了,来,我们喝吧。

  乱哄哄的,不知怎么就把话题岔了过去。而我却微笑着看着他,问,真的吗?他笑了笑。

  我忽然就笑了,心里千树万树梨花开。我总以为自己是多么的不知羞,这样的暗恋人家,原来,那么多人都曾经暗恋啊。

  其实真的应该感谢暗恋,是从暗恋开始,有了一颗蠢蠢欲动的心,有了做女孩真好的念头,而且常常会照镜子,会自言自语。现在想起来,是那样的美,又那样的纯。

  外面开始下雪了,我们走到窗前,我伸出手去,感觉一阵阵的凉爽和清新,他侧过脸问我,你也曾经暗恋过吗?

  扭过头去,我轻轻笑着说,那年,我也曾经暗恋过。

  他没有问是谁。

  我也没有答。

  我们一块伸出手去,去接那纯洁的、透明的雪绒花。那场最美丽的暗恋,就是这一片片飞舞的雪绒花吧,那么轻灵,那么美丽,却又那么忧伤。

  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这,你懂的。而你更深刻铭记的是,没有对错的暗恋。这场一个人的独角戏,生旦净末丑演个遍儿,观众、鲜花和掌声都可有可无,即使没有结果,也有收获——这一路跌宕起伏、峰回路转之后,至少厘清了一段关于成长的情感脉络。

  所以,谢谢那个TA,也谢谢那时的你,一起丰富了一个无法重演却又几番追忆的多彩青春。

第8篇:在伤口飘舞的“蝴蝶”

  在外人看来,璐是个多愁善感、冷若冰霜的女孩。一头乌黑的长发,清秀的脸庞笑起来还有酒窝,虽然她不爱笑,可看起来还是那样的美。

  她爱佩戴丝巾,红、橙、黄、蓝,都是她喜爱的颜色,长款、短款、厚的、薄的她都有。不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季,丝巾都陪伴着她。

  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爱系丝巾。璐说她喜欢被风一吹丝巾飘起来的感觉。

  自从与男友枫恋爱后,璐变得爱笑了。身边的人都发现了她的变化,她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场感情中。

  知道枫爱吃饺子,璐就早早地起来去菜场买回饺子皮、猪肉、芹菜,然后开始剁肉、做馅、包饺子、煮饺子,最后,将下好的饺子放进保温饭盒里,拎着出门。

  寒冬的清晨,马路上几乎看不见人影,即使脸被风刮得通红发痛,手脚冰冷,她依然固执地站在枫上班的必经之路上,只为可以让他第一时间吃上自己亲手为他做的早餐。

  知道枫患重感冒发烧,璐就连夜打车去他家。由于晚上出租车不好打,急得她直落泪,终于,她打到了车并接枫去了医院。车上,司机不无感慨地说,现在很难遇到这么真挚的情意了,尤其是爱情。不经意的一瞥,见眼泪从枫的眼角滑落……

  由于深爱着对方,他们开始谈婚论嫁了。可婚期越近,璐的心情越是不安。她决定找枫谈一谈,哪怕是赌注,她也必须赌一次。

  当她徐徐地把从不离身的丝巾解下时,看见了枫一张无比惊恐的脸,虽然他强行让自己平静,可他的慌乱还是没有能逃过璐的眼睛。

  那是一个布满紫色疤痕、让谁看了都害怕的颈,一场大火虽然让她死里逃生,可留给她的是无法改变的伤痕和淡淡忧伤的眼神。

  “以后不要戴丝巾了,我喜欢真实的你。”过了好久,枫把她拥入怀中。以后的日子,璐再也没有戴过丝巾,枫依然牵着她的手陪她逛街,可每每都会听见别人在看见她时不经意的叫声和诧异的眼神,璐很受伤。

  众目之下掀开伤疤给别人看是需要怎样的勇气啊,泪水一次次打湿他们回家的路。心头的伤终于让璐无法承受,她选择了离开。

  她重新系上了五颜六色的丝巾,系上丝巾的璐很美,被风一吹像夏天美丽的蝴蝶。

  城就是被像蝴蝶般五颜六色的美所吸引的。当璐再一次解下丝带,她没有想到的是,城脸上是意想不到的平静:“我早有心理准备,从第一次看见你时直到今天,你都一直没离开过丝巾,我就知道了,只是我要告诉你的是,宝贝没事!任何伤口都可以开出最美丽的花,我喜欢看你系丝巾的样子,真的很美……”

  璐看出了城眼中的两个字:怜爱。

  从此,璐的丝巾越来越多,各种颜色和质地的塞满了整个衣柜,那些都是城给她买的,无论逛街或出差,只要看见漂亮的丝巾,城都会如获至宝地买下。

  就像一首歌唱的那样,别在伤口上撒盐,每个人都会有伤口,不管是心里的还是身体的都需要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尊重。

  每个人心灵深处都会有一个禁区是任何人都不能碰的,不掀别人的伤疤,不揭别人的痛处,给别人留点自尊和空间,会发现自己也会得到对方的尊重。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经历许多感情,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陪我们白头到老,有些人让我们成长,有些人让我们怀念,可只有一个人可以陪我们走完一生,而那个人就是我们身边永远保护我们心灵禁区的人。

第9篇:我也是那样的爱过你

  ( 一)

  这些天总是病着,自己知道不打紧,但病怏怏的样子连自己都会厌烦。

  总是会在梦里惊醒,醒来又忘梦见了什么,可分明泪水还挂在脸上。一连几天都在梦里见到你,我最亲爱的祖母。叫我奇怪的是,祖母的身后还站着他。一个当年疯狂爱着我却又背离我的男子。

  那一年我二十二岁,想来是如花的年纪。我很长的时间是跟祖父祖母生活在一起,享受着世上最好的爱,过着最纯粹的生活。

  那一年的夏天,不知怎么会遇上他。也不知他怎会对我一见钟情,穷追不舍整整一个盛夏。现在想来,那个夏天的我应该是很幸福的。

  他很帅,有些拽拽的出现在我的世界。笑时,如阳光清澈,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让人有些许的着迷。

  也许是我的不屑与清冷刺激了他,以后他像幽灵般尾随。每次加班很晚时,他都会在街前灯火下,单腿斜骑着单车,等我。

  每到这时,周围女同事都会跑下楼跟他打招呼,说我很快会下来。然后,气喘连连跑回办公室里来,兴奋不已。说,文子,好帅哦!像齐秦!

  我那时却是不认识他的,也不知他的名字。他也不曾死缠烂打,只是经常跟在我身后,陪我上班,下班,一付死不罢休的模样。

  我的冷漠终于在有一天让他爆发,他说,他爱上了我。我不语,想拒绝,却又不舍开口。我说,去见我祖母,她同意,就行。

  他果真去见了我祖母,不知怎样的缘分,祖母竟是欢喜的。那一天的黄昏,好像比平常美,那一天的家里,笑声比平常亮。

  他叫成,是一个消防军人,不是我以为的无业游民。他是爱我的,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常说。我总是后知后觉,亦不会表达自己的情绪。

  成休假的日子,我终是忙碌的。忙的没时间去购买自己喜欢的东西。成总会约上他师姐当参谋,给我买粉底,买口红,买好看的花裙子。

  我享受着这样的爱情,享受着他的宠溺。总会以为这就是爱情,总会以为这就是天长地久。我喜欢平淡的爱,如细水长流,以为他会陪我把风景一一看透。

  要回部队时,我去送行。成以为我会生离死别样哭泣,没想到,我很平静。有时我会也恨自己,为什么不像电视剧里那样一路哭喊追着火车去跑很久。我那时很瘦,人高,腿也长,跑个三五公里路应该是不成问题。

  真是该怪自己,也该恨自己。接到成第一封家书时,反复看到落泪。他说那天分离,他一路哭红了眼睛。他说,他不舍分离,如少了魂魄。他说,他是风筝我是线,飞多高总是我说了算。我还是恨自己,当时为什么那么理智,只是回信告诉他,我等你。

  总是不擅长表达,也不擅长做告别。总是个实心的女子,为什么那时不会说,你是风儿我是沙,为什么那时不会说,我会一路跟你到天涯。

  终于有一天,等来了分手的消息。他说我不爱他,这段感情里,他付出了太多,有些累了。

  我茫然了很久,也痛苦了很久,三天没吃东西,偷偷哭泣。写回信给他,寄到一个叫乌鲁木齐的城市。信里没说什么,只两个字,同意。

  就这样选择性失忆的忘记了他,就当从没遇见。取一大叠的书信和照片,放在盆里,慢慢看着烧成了灰。从此,天各一方。

  (二)

  今天中元节,给祖母送些纸钱。总是会惦念她老人家,怕她在另一个地方,过得不好。整整八年,祖母常常出现在我梦里。她不舍得我,我亦不舍她。

  相依为命,胜似母女之情。不管怎样,这份深情也是无以为报。靠在祖母坟前,好像听到祖母的念叨,她说,能原谅的就原谅,能忘的就忘了罢。

  一直倔强,隐忍且不肯原谅。这就是我,一个傻傻的孩子。成在结婚前一天曾见过我。他说要跟他师姐结婚了,那个和他一起为我买东买西的女子。我竟笑了,但不知是笑什么,大约是笑我自己。

  那个女子跑到乌鲁木齐那么远的地方去陪他,是男人总会动心。他说,那时他很寂寞,他说,他希望去探望他的人是我。

  我还是不会落泪,自己在他面前生生的把嘴唇咬出了血,只是为了忍泪。我说,挺好,祝福你。说完大步跑掉。他在后面喊,文子,我恨你,你从未爱过我!

  我,落泪,如断线的珠子,扑扑掉在地上。我想说,我爱你,只是你不知道也未曾感到。

  再后来的一天,从他母亲口里得到他牺牲的消息。两年了,从不想听关于他一个字,在我心里,他已死去。

  他果真是死了?这样突如其来的噩耗差点让我昏倒。他母亲说,他心里是爱我的。娶她,是在负一个男人的责任。

  我不知该说什么,只是恨他,跟我背离。还是恨他,为什么不好好活在这个世上。

  十几年后的今天,我来到他的墓前。守墓人问我是谁,我说,是朋友,一个很好的朋友。守墓人说,除了他母亲,没有女人来看他。

  我捧一束百合放在他墓前。我望着他的照片说句,成,我来了。今天我化了精致的装,穿了彩衣,是你喜欢的样子。你说我太喜欢黑色,整天躲在黑暗里。

  我来了,好久不见。蹲在墓前,好像他就在我身边。放声哭泣,第一次守着他哭了。我说,我好恨你,我恨你。是你让我心痛了那么久,就因为我不会说,我爱你。

  我抱抱你的墓碑,如抱你。告诉你,别为我担心,我过得很好。他也很爱我,如当初你爱我一般。

  临分别时,拜托守墓人,好好打理成的墓地,他是爱干净的。给守墓人放下一条烟和几百块钱后,他爽快的答应了我。让我放心,他会尽心打理,给重新描描墓碑的字,给好好粘贴他的照片。成,我能做的,只有这些。

  打开手机,放一首齐秦的《大约在冬季》与你,"轻轻的,我将离开你,请把眼角的泪拭去,不知在此时,不知在何时,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这是他那时最喜欢的歌,常常让我唱给他听。今天我又唱起,不知他能否听到。我来了,不再是那个青涩无味的女子,曾经那样的骄傲,骄傲的忘记了对他说,我爱你。

  听说,你曾经那样的爱过我。我说,一直忘了告诉你,我也是那样的爱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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