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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5-01-2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走不回去的青春

  一

  我第一次见刘尘大概是五六年前了,他是我一个同学的老师的孩子,转道北京出发去加拿大读书。同学打了招呼过来,让他在我家住一晚,第二天再送他去机场。

  我开车去火车站接他,他是个很精神的90后男生,个子高,性格也非常好,周到地帮我开车门。

  回到家以后我问他想在家里吃饭还是去外面吃,他很有兴致地说:“我会做土豆泥。”于是我们一起做了一顿晚餐。喝可乐的时候他先帮我打开,还特别把起手压下去。

  我们是同一个高中毕业的,他大概比我晚了几届,所以我并不认识他。连他父亲我也不认识,因为当年我是文科班的,他说他父亲教化学。因为往事没有太多共同话题,所以我们聊得最多的是他即将开始的加拿大生活。看得出,他对此非常向往。

  我笑着问他:“你有牵挂吗?”他笑,“你指女朋友?”我点头。他说:“没有,我根本没女朋友。”我表示不相信。

  他又是笑,“曾经有个机会的。我高二的时候很喜欢我们班的班花,写信追她,她回我说,让她想一想吧。大概过了两个月她约我到操场说,她想好了。”他停了一下,“你知道吗,那晚月亮特别美,我出去的时候同桌还起哄,如果我跟她在一起,整个年级的男生都会妒忌死。但是我跟她说,不好意思,我不想了。”

  “为什么?”

  “有些感觉会过去的。况且我不认为她真的喜欢我。等两个月才告诉我是什么意思?”

  真是个骄傲的男生。我问他为什么要去加拿大读本科,他说:“我爸让我去,还非让我读建筑专业。”“那你自己呢?”“我觉得也很好,就当一次长期国外旅游。”

  第二天我们在首都机场告别,我看他进闸机口,他突然回头,意气风发:“你一定要来多伦多找我玩哦。”

  二

  真的在多伦多见刘尘,已经过去了六年,是我去多伦多出差。一个秋天的下午,我们在皇后大街的咖啡店见面,他进来的时候,我根本没认出来。这几年我们一直断断续续有联系,听上去他过得还不错,多伦多大学硕士毕业,找了一家设计公司上班,只是目前还没有女朋友。

  他的相貌变了很多,不再是那个高挑瘦弱的男孩,而是一个略比同龄人看上去更老成的男人。更奇怪的是,才24岁的他,脸上有意想不到的倦意,最直接的表现是他的背有一点弯了。

  他看到我,脸上绽放出笑容,恰到好处地说:“姐姐,这么多年,你还是那么美。”然后在桌子上放一本爱丽丝·门罗的英文版《逃离》,“我知道你喜欢。”他还是那么周到。

  傍晚,我们沿着马路走了走,一直走到了安大略湖。我忍不住跟他说:“我觉得你身上发生过很多故事。”他看着湖水,还是几年前笑着的样子,跟我说:“你知道吗,陈蒹,她死了。”陈蒹就是第一次见面他跟我说过的班花。

  我无尽错愕,“啊?”他曾经告诉我,他们在一起过,后来又分开了。

  “对,就是上个月,死在多伦多的大街上。”他对着一湖水,“这些年,我总是在想,如果当初我不来多伦多,在国内读书会怎样。”然后转头看我,摩挲了一下门罗的书,“我也想逃离。”

  他说最艰难的日子,是刚来多伦多时。最初的兴奋退去,尼亚加拉大瀑布的新鲜感丢掉,才发现在国内的时候以为留学是天堂是多么无知。所有的事情都得自己扛着。

  时间变得难以打发,他拾起高中前的爱好,几乎看遍了能找到的漫画书。

  而这样孤单的日子,有人关心变得弥足珍贵。在国内读大学的陈蒹在网络上联系他,他觉得无比亲切。隔着时差,后来两个人每天都要聊上一小会儿。

  有天晚上,他忍不住问她:“你当初为什么要花两个月来答应我?”电脑那端半天都没有回音,他想她可能不喜欢这个问题,他甚至害怕她说“我就是要考验一下你的耐心”,结果最终她发过来的是:“我用两个月才想好,我能不能接受我们未来无尽的不确定和命运的无常。”他愣在电脑前久久说不出话。也就是从这一刻开始,他决定隔着千万里和她在一起。

  三

  到了大二,日子没有那么难过了,但是时间变得更少,因为他要打工了。留学生可打工的种类并不多,他在唐人街的超市工作过,也送过piazzhut的外卖。他在一家中餐馆刷盘子的时间最长,大概有半年多的时间。那段时间,他基本上每晚11点才能回到家。

  每天疲累一天,和陈蒹聊一聊,他觉得很满足。他们交换心情和秘密,亲密无间。他告诉她他喜欢过小学的语文老师,她说自己一直念念不忘自己幼儿园的同桌,后来同桌转学,他们再没有见过。

  直到遇见Seny,一切起了变化。Seny是班里来自香港的女生,留短发,以前没说过话。大三某天,Seny突然走上前跟刘尘说话:“听说你喜欢漫画?”他漫不经心应了一声。Seny说:“好巧,我也是,你喜欢北条司大叔的漫画吗?”他说:“嗯,我有好多。”她说:“那你可不可以借我?”

  他很不情愿地借给她一本,还把这件事情跟陈蒹抱怨了一下。一周后,Seny来还漫画,顺便要请他吃饭。他觉得可笑,“请客的钱就够买好几套漫画书了,别浪费钱了。”

  Seny也笑,“所以,我的目的在于你。”他没想到这个女生这么直接,他简直无话可说,转身就走了。回到家翻了下还回来的漫画书,发现了一张纸条,“callme……”后面是一串电话号码。

  他当然没有打电话过去。但是很快Seny的短信就来了,“你到家了没有?”从此以后,Seny时常给他发短信,他基本不回。一直到期末考试成绩出来的一天晚上,他有一门课的成绩简直让人沮丧,因为时差,他无法跟在睡梦中的陈蒹倾诉,这时收到Seny的一条短信,他鬼使神差一样,拨了一个电话过去。

  他们约在了学校附近的酒吧见面。他在吧台前找到Seny,发现她穿了一条露肩的短裙,特意化了粉粉的妆,带着小女孩天真的妩媚。他们坐在吧台上喝酒,他记得自己喝多了,她转过头来吻他,甜甜的……

  他从来没接触过这样的女孩子,突然被迷住了。而孤单了那么久,突然有人跟他一起吃饭一起上学,他内心好像被一团柔和温暖的东西包围住了。终于,他们最后搬到一起住了。

  这一切,该如何向陈蒹开口?他跟她说课业忙,不能每天陪她聊天了。感受到她在电话那一端的失落,但是她并没有抱怨什么。他想了很多方法跟陈蒹开口,好像每一条都不太靠谱。唯一的办法,只能慢慢让一切淡掉。

  到大四的圣诞节,他和Seny在一起就要半年了,突然收到了陈蒹的一封邮件。邮件非常短:刘尘,我们分手吧,我联络上了幼儿园的同桌,我要去找他,请不要怪我。

  他无法形容自己内心的复杂感受。女生就是比男生直接和坦然。奇怪的是他并不感到巨大的解脱,而是无尽的失落。他觉得讽刺,当初她想了两个月做的决定,现在也把他放弃了。

  四

  大四要毕业前特别忙,他要赶在学期结束之前准备好所有的东西申请硕士考试,递交各种资料,最后面试笔试,接着跑市政厅换ID,寻找新宿舍,签合同,搬家……

  让他没想到的是,Seny决定回到香港。她读的商科,可以在香港找一份很稳妥的工作。更重要的是因为自小和外婆一起长大,她说要回去陪外婆。

  他想到了回国或者去香港的可能性,打电话给家里,父亲明确不同意,“香港那么小的地方,压力那么大。我花钱让你读建筑,就是要你好好在加拿大待着。”

  分开的时刻终于到了,送Seny走,在机场,两个人都哭得像泪人一样。回到家以后,他才发现,平时朝夕相处,她一走,他的生活似乎被挖去了一大块。但他又觉得荒诞,尽管两个人都哭,但是她不会为了他留下来,他也不会跟她一起回去。

  接下来他过了一个奢侈的夏天,一个人坐着灰狗大巴旅行,拍了很多照片。夏天结束直到他回到住处看照片,才发现并没有人可以分享这些照片,自己是何等孤单。

  意外的是,他收到了陈蒹的微信,她兴奋地告诉他,她也要来多伦多读master了。他简直诧异,她不是和青梅竹马的男生在一起吗?为什么要来多伦多?

  秋季开学,她果然来了。他们约在市政厅广场见面,四年不见,她成熟得像一颗葡萄,带着让人无法直视的光芒。他略有动心,甚至以为她也有意。结果发现她突然看向一个方向笑了起来,接着有个男生跑过来,她给他介绍说:“这就是我男朋友兼幼儿园同桌何桐。”

  原来她来多伦多,就是为了追随青梅竹马的男友。世界真小。

  五

  两年的master比想象的要快,他忙得像个陀螺,打工和写论文,几乎没有喘息的时间。临到毕业求职,让他更发现了肤色的重要,这里并不是宜留之地——他很难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最终通过陈蒹男友的介绍,他才进入了现在工作的这家设计公司。

  陈蒹和男友的感情让人羡慕,他们情同亲人,一起毕业,租了很美的郊区大房子,让人想起宜室宜家这样安心美好的词。一枚精致的蒂芙尼订婚戒指也让陈蒹更多了人妻的温柔味道。

  刘尘有时候想到她,带着一种类似兄长的那种满意感,好像这些年一直看着她长大——年少的时候她被很多男生追,现在又有这么好的男人呵护她。而岁月没有减去她一丝一毫的美,相反她越发笃定娴静。

  回头来,他却觉得自己可能再也不会爱了。

  一个平常的日子,他正在办公室喝咖啡,外面是个秋高气爽的好天气。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一开始他没听明白怎么回事,对方重复了一遍,他才明白是医院打来的,陈蒹,她,死,了。原来,就在大概二十分钟前,她走在大街上,没有任何原因,突然倒地。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有任何呼吸了。医生给出的死因是,心肌梗塞猝死。

  他扔下电话下楼,一边开车一边哭,有一瞬间他猛拍方向盘,然后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茫然停在半空中……他怎么也无法相信她就这样没了。他念念有词,这一切都是假的,假的。直到终于见到了她,她躺在那里,穿的是一条浅色的小洋装,脸色像凝脂,美得像一幅画。

  他抱住她,努力压低声音,嘤嘤地哭,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平息自己内心的恐惧。他自以为在这个城市已经经历了太多,却从没料到,还要经历这样的绝境。

  他觉得怕,整个人一直在抖。

  办完陈蒹的葬礼,他和她男友何桐在酒吧喝得酩酊大醉。他安慰何桐:“哥们,你要挺住。”一向好脾气的何桐骂起来:“你他妈知道什么,你的电话在她的手机里存的是第一个,所以医院会第一时间给你打电话。而在和你说分手的半年前我们就已经联络上了,她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央求我去你学校偷偷看看你为什么疏远她,是我告诉她你有了Seny她才说跟你分手的。甚至她来多伦多也是为了跟你在同一个城市。”

  刘尘酒醒了大半,他像被人砍了一刀,怪兽一样尖叫起来,然后冲出去钻进车里。车猛然向前,发出巨大的轰鸣。他觉得自己像是哭了,又好像一直在笑。

  高中的时候,陈蒹是体育委员,带领着班级队伍做广播体操。她本来就美,校服又特地找裁缝改过,比别的女生腰身都更合适,一整个年级的男生都对她流口水。他在梦里对她向往了很久,却不敢行动。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听到高年级的一个男生志在必得要追她,终于鼓足勇气给她写了信。

  没想到她会回复。她写了一张便条给他:“让我想一想。”他觉得有戏,欣喜若狂。而漫长的等待耗费着他的勇气和耐心。当月光下,她跟他说她已经想好了的时候,他无法否认内心的狂喜,但是很快,强大的逆反心理,就让他做了截然不同的反应,他拒绝了她。年少轻狂啊。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要怎么做选择?他要和她在一起,他不要来多伦多,他们最好上同一所大学,像国内的同龄人一样逃课、恋爱、逛淘宝甚至深夜流连大排档。可惜,时光早已一去不复返,把一切可能都抛弃了。

  听完他的故事,最后我问他:“那你为什么不回去?”

  他苦笑了一下,“都走那么远了,该丢的丢完了,回去有什么用?”

第2篇:爱的传呼机

  一天,男孩送给他的女朋友一台中文传呼机,温柔地对她说:“我以后再也不怕找不到你了。”

  女孩调皮地说:“如果我离开这座城市,你就呼不到我了。”

  男孩得意地摇摇头:“我可是办了漫游的,无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会呼到你。”

  女孩问他传呼号是什么,男孩说:“这是爱情专线,号码不公开。”从此,女孩每天都把它带在身边,一刻也不离开。

  在一个阳光明媚、让人有一份好得不得了的心情的周末,女孩只留了一张字条给父母,坐上汽车奔向邻近县城玩,但是没有人知道女孩正在走向一场灾难......

  女孩在县城玩了一天,拖着沉沉的脚步找到了一间带淋浴间的小旅馆。一走进房间,女孩迫不及待地走进浴室,想洗去一身的疲惫。

  当女孩正准备洗澡的时候,脚下一阵晃动,她急忙扶住一根铁管,心想是错觉?但跟随第二次晃动的,还有急促和沉闷的断裂声,女孩开始颤栗,她知道可怕的地震来了。随着第三、第四次更加猛烈的震动,无边的黑暗和无边的恐惧把女孩紧紧地包裹起来。

  女孩像一只受伤的野兽,拼命放声号叫,拼命拍打、撕咬浴室的门板。

  然而一切都是徒劳,女孩无力地蜷缩在阴凉冷漠的地上。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腰间一阵颤动,是呼机。

  女孩匆匆摘下它,在黑暗中摸索着按下键,看到了绿色的光芒:“张先生请你七点钟到老地方见面。”读着这句话,女孩的泪水又一次涌出来,滑过嘴角,咸涩涩的。

  想着电话那边的他,女孩再一次尝试走出困境,但仍然只有徒劳与绝望。

  女孩跌坐在地上,把自己蜷缩成一团,眼睛盯着呼机的屏幕。

  不知过了多久,女孩睡着了,又不知过了多久,呼机再一次在女孩的手中颤动了:“张先生问你在哪里,请速回电话。”

  女孩再一次流下眼泪:我想告诉你我在哪里,但是我办不到啊。

  女孩渐渐平静了下来,面对无法挽回的死亡,女孩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呼机第三次震动:“去了你家,看到你留下的字条,请火速回家。”

  女孩的心开始躁动。

  呼机第四次震动:“我听到广播,知道你那里发生了什么,相信你此时正拿着呼机读我的话,我们很快会见面的。”似乎有一缕曙光在女孩的眼前闪过。

  女孩期待呼机第五次震动,此时呼机成了她唯一的寄托。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呼机像一个疲惫的孩子一样睡着了。

  第五次震动终于来了:“我去找你,车不通,想尽各种办法,还是无功而返。我相信你不会有事的,你是一个聪明又好运的女孩,我期待你的归来!” 。

  第六次、第七次... ... ...女孩在男孩一次又一次的传呼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恐惧与绝望的时刻,不知不觉已经两夜了,死亡的阴影越来越紧地裹住女孩的全身,她仿佛看到自己体内的鲜血和肌肉正被一条黑色的巨蛇一口一口贪婪地吞噬。

  女孩觉得自己快不行了,连哭泣的力量都没有了,她的思想开始混乱,感觉自己在往下沉 ... ...

  就在沉到底的时候,呼机第三十八次,也许第四十八次、第五十八次震动起来,那震动像磁铁一样,牢牢地吸住了女孩体内残余的所有能量。“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举行哪些仪式?从现在开始我们分别设想一下,日后评出最佳方案。”

  结婚,婚礼,实在太诱人了,女孩陷入了遐想之中:海底婚礼?像鱼一样自由自在穿梭在海洋世界...跳伞婚礼?与白云并肩飞在空中......

  女孩再一次振作起来,是啊,那么美好的人生在等着我呢 !!!

  第六十次,第六十一次......男孩一次又一次向女孩传呼,一次又一次给女孩注入生命的活力,一次又一次把女孩从死亡的道口拉回。

  漫长的四个昼夜之后,女孩获救了。当她看到男孩惨白的脸、布满血丝的眼睛,一下子明白了世间最为珍贵的就是——爱。

  女孩在担架上轻轻拉住男孩的手,柔柔地说:“我是你今生的新娘。”

第3篇:我只是他落寞时候的一点光

  整个豆沙巷的人都知道,木家的小青喜欢谢安。

  1

  谢安身形修长,喜欢穿条纹T-恤和白球鞋,在初夏的阳光里,像王子一样明媚。而且他是学校的优等生,成绩拔尖,写得一手好书法。而我呢,短发,穿肥大的衣裤,爬树,翻墙,野得不行。

  我真的很想嫁给谢安,从小就想。我用自己的方式去吸引谢安,变得很可笑。

  我会去摘大把的野花放在谢安家的院子门口,会在墙壁上画两颗心,写上我和谢安的名字,然后在等他经过的时候,又假装是偶然遇见。我用了我这个年纪所能想到的所有浪漫招数来讨好谢安。

  但是谢安是不会注意到我的。他的大把时间都是用来看书,练字和给典典的。

  整个胡同的人都知道,谢安和典典是一对。他的眼里只有典典,他有那么多的话对典典讲。

  我觉得典典也很普通。头发太长,皮肤太白,而且身形太瘦。她总是穿系着蝴蝶结的连衣裙,圆头小皮鞋,安静的弹钢琴,抿着嘴巴微笑。我不喜欢典典,觉得她像一个瓷娃娃。可是谢安喜欢。这让我对典典心生敌意。

  我把典典劫在路上,扯她的长辫子以及她辫子上的粉色蝴蝶结。我拿水枪喷她,喷得她一脸的水一脸的惶恐。

  我还故意推倒她,往她漂亮的连衣裙上洒了许多番茄汁。我就那样明目张胆的欺负典典,像个土匪一样。但是我一点都不快乐。

  谢安终于找我说话了。他说木小青,你是个流氓。我愣了一下。然后向谢安扔了一颗石头,砸中了他的腿。

  谢安皱了一下眉头,鄙夷的看着我,像看一只臭虫。然后他扶着典典走了。他们从我身边绕过去的时候,我的眼泪哗啦啦的落了下来。

  我在想,我是不是把谢安砸疼了?我想,我怎么能够朝他扔石头呢?

  谢安喜欢在傍晚的时候练字。那时候我会安静下来,我会趴在我家房子的窗户前,把脖子仰得很高。我在想,谢安今天都写了些什么呢。我会把架子上的古诗词翻得哗哗响。谢安喜欢宋词,他练字写的都是宋词。

  我的心事藏不住,奶奶看着我,说,小青,收衣服去。

  外婆捎来一筐橙子,刚采摘的新鲜的橙子,芬芳如蜜。我偷偷留了几个。我知道谢安喜爱吃橙。又圆又大的橙子,散发出芬芳的气味,把我的口袋撑得鼓鼓囊囊的。

  站在谢安房门口,我突然止了步。我觉得自己的样子真蠢。我看到典典在切一只橙子。她优美细长的手指捏着雪白的刀子,手起刀落,橙子被分成匀称的四瓣。她把一瓣橙子喂到谢安嘴里,谢安甜蜜的笑了。

  我像被蜜蜂蜇了一下,掏出一个橙子砸了过去。橙子打翻了墨汁,弄脏了谢安刚写好的书法。我咬着嘴唇不说话,脸上的表情很硬。谢安脸上的表情也很硬,他也没说话,愤恨的望着我。

  我大喊,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眼睛挖出来!我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说狠话做狠事。可是我的身体不听控制,像炸药,一下一下炸开来,炸得自己伤痕累累,面目全非。

  天黑的时候,我偷偷从垃圾桶里捡回了谢安扔掉的那幅书法。抚平展开,是周邦彦的《少年游》,只写了一半。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锦幄初温,兽烟不断,相对坐调笙。有一波一波的柔情从心底蔓延开来。谢安的字写得多好看啊。刚直挺拔,清俊有力,像他的人。我托着腮想,什么时候谢安能为我写一幅字呢。

  2

  高考过后,我意料之中的落了榜。谢安和典典考上了上海的大学,很名牌的那种。两家的父母合起来请客,在我们城里最好的酒店。

  我没有去。我跟奶奶说我不舒服。我的确是不舒服,我心里痛得厉害。可是我终究忍不住,我在酒店的落地窗外站了很久,我看见谢安和典典站在一起,他们都是那么整齐的人,郎才女貌,天造地设。我又看到玻璃上我的样子,短发,松松垮垮的衣衫,泪流满面。

  谢安和典典离开的前一天,我在小区的门口等他。他回来的时候我喊他的名字,他停下来,不耐烦地问,干嘛?我说,谢安有道数学题我不会,你教我。

  谢安的眼里涌上诧异。他说,你还要继续考呀?他语气里的惊讶刺疼了我,我再一次向他扔了石头。这一次石头砸到了他的脸。他捂着鼻子站起来,有殷红的血流了下来。我看了他一眼,跑了。

  其实我只是想让谢安给我写一幅字而已。我从来没有过谢安的任何东西,几个字总可以吧。等他离开后,我天天看那些字,就像看见谢安一样。可是又被我弄砸了。我想,我这么粗暴,这么愚蠢,谢安一定讨厌我,非常讨厌。

  谢安离开的那天,我交给他一封信,信里只有三个字,对不起。我躲在车站的角落,看着谢安和典典在车厢里挥手,眼泪怎么也止不住。

  我想对谢安说,其实我从来不想做一个让你讨厌的人,我只是希望我能和典典一样,和你说话聊天,看你对我笑。可是那么多的失望,在我心里繁盛,一遍一遍的繁盛。

  3

  谢安和典典终究去了上海,巷子里安静了不少。奶奶说,小青你变文静了。奶奶说,丫头你别想了。

  我的鼻子酸楚得厉害。我对自己说,木小青你必须要忘了谢安。他是天鹅,你不过是地上的蛤蟆。我去找了一份花店的工作,还报了英语培训班,晚上上课。我每天很早起床背单词,句式,捧着课本咬那些发音。然后我把手撑在脑勺上想,谢安在大学里也这样背单词和句子吗?

  寒假时谢安和典典从学校回来。谢安比以前黑了点,可是更加的迷人。我只是远远的看他,我不像以前那么幼稚了,不再想方设法的想要和谢安说话。

  我上班,看书,背单词,还学插花。晚上我睡不着,起来拍一只篮球。球落到地板上是咚咚的声响,像敲击胸腔的回响。我的胸腔里很空,空得像没有心一样。

  开学后不久,谢安又回来了。他出事了,他把一个追求典典的男生打成了脑震荡。邻里都传,谢安被学校开除了,原来他并不是一个好学生。这让谢安出门的时候抬不起头。

  听说的时候,我整个人疯掉了。我跑到谢安家楼下,使劲喊他的名字。谢安从窗口探出头来说,干嘛?

  我把手圈在嘴边,我大声说,大学有什么了不起,不上大学又怎样,我养你!我知道,窗户后面很多人都听到了,我知道好多人都笑我是一只癞蛤蟆,但我不在乎。

  过了一会儿,谢安出来了。他穿一件白衬衣,头发很长,挡住了眼睛。我跑过去,抓住他的手臂。碰到他的时候,我觉得时光恍惚得厉害,我看到了我的少女时代,看到了更远的时光。那个时候我一直想要走到谢安身边,可是那么那么的难。

  谢安对我说,木小青,我还要继续上学的,我只不过休学一段时间。他又说,谢谢你。我慢慢的松开了我的手。我想我怎么都没有问清楚呢,他没有被学校开除,这真好。

  上楼前,谢安对我说,木小青,我有时候挺闷的,你有空能陪陪我吗?

  我的身体就变成了一枚花瓣,轻盈的飘了起来,好像再飘,再飘,就能飘上天去。

  我在家里翻箱倒柜的找衣服。我对着镜子左照右照,我一声一声的喊,奶奶你看我头发长了吗,奶奶我的耳环呢?奶奶我要买条裙子去……

  奶奶担忧的看着我,我蹭到她怀里,我说奶奶谢安让我有空陪他,他叫我陪他。

  我每天都去陪伴谢安。我早早的下班,不忘给谢安带一支最新鲜的百合。我俗气的想,百合就是百年好合,我希望我和谢安百年好合。

  谢安有时候会吹口琴给我听,有时候写字给我看。他的手指葱白一样的修长,他的脸雕塑一样的俊秀。他练字的时候,我在一边安静的站着,认认真真地看他的侧脸,他专注于他的书法,所以我可以肆无忌惮。

  那是我最好的时光。我们讨论很多话题,电影,音乐,漫画书,篮球明星。还有讲笑话。我讲笑话的功夫一流,谢安就拽住我的手说,木小青,我笑得肚子好疼。

  我们也去湖边钓鱼,去电影院看电影,一起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聊天,或者逛花鸟市场逗画眉。谢安买了一缸热带鱼送给我。圆圆的透明玻璃缸,里面游着三条红色的小鱼。

  我欢喜得不得了,把最活泼的的那只取名叫小安。谢安说木小青其实你是个挺不错的女孩,以前干嘛那么喜欢欺负人呢?

  我说,因为你好欺负呗。谢安扬起手作势要打我,但是他的手碰到了我的脸,我的身体僵硬得厉害。他的手在我脸上轻轻的摩挲,他说,我到底哪里好,你会喜欢我?

  原来,原来他一直都知道我的心思。他只是不曾喜欢我,才假装不知道。

  现在的谢安更加的好。他会到我家来,吃奶奶做的小混沌,会和奶奶聊我以前的横事,然后大笑起来。他也会写一幅字给我,柳永的《蝶恋花》。他还会和我一起去爬山。他摘一朵戴露珠的雏菊别到我头发上,他说真好看。我自私的想,如果他真的被学校开除,那该多好。

  4

  我和谢安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点小意外。谢安踩到一颗石头,滑倒了,我去拉他,也摔倒了。谢安没事,只是我的右耳被划伤了,流了一些血。

  谢安拿衬衣帮我擦,他紧张的喊,小青,小青你疼不疼?

  我的眼泪汹涌而下。他喊我小青,他居然没有连名带姓的喊我,这太难得了!

  半年时间一晃而过。谢安回去继续他的学业了。我跟奶奶说我想去念大学,有那种自考的,我在花店工作攒的钱可以交学费。

  我没有再见过谢安,他的生活想必精彩绝伦。我只是他落寞时候的一点光,现在他不再落寞,那点光也该暗淡了。

  奶奶打电话说谢安一直在找我。她说小青,谢安喜欢你,我看得出来。

  我说,我不喜欢他了,一点也不喜欢了。

  放下电话,我蹲在地上哭得直不起腰来。我想谢安应该有更好的选择,我想他应该选择像典典那样的女孩,而不是我这样的。还有,我的右耳已经聋了。我摔倒的时候,一根尖利灌木刺穿了我的耳膜,很深,我的右耳已经听不到任何声音了。

  可是我一点也不难过。

  三个月后,我终于坐到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了。我开始留长发,穿裙子。傍晚的时候我喜欢坐在窗前看我养的热带鱼,夕阳照在透明的玻璃缸里,小安欢快的游到我跟前,我的心恍惚得厉害,我又看到我的少女时代,以及那些更远的时光。

第4篇:幸福洒落在90级台阶上

  忙完家务,哄女儿睡着后,梅洁也上了床,顺手抓来一本杂志心不在焉地翻看。看着看着,梅洁不觉哑然失笑。

  书中有篇调侃婚姻的文章,列举了许多幽默的“冷段子”。

  梅洁盯住了最后一段:“婚姻头一年,丈夫说话,妻子听着;第二年,妻子说话,丈夫听着;第三年,两人都说话,邻居们听着。”这一点都不符合实际,她心下正想着,旋动锁孔的声音传进了耳中。

  单听动静,就知道是老公魏杰回来了。每次加夜班回家,魏杰都尽量放轻脚步,连洗漱都将水龙头开到最小,以免惊扰了女儿。

  接着,他蹑手蹑脚走进卧室,倒头睡去。两人无话可说,这种情形梅洁早已司空见惯。

  今晚,也不例外。不过,梅洁决定破个例:“魏杰,我想和你商量件事。”

  “你说。”魏杰的回答非常简短。

  梅洁迟疑了几秒钟,说:“咱们离婚吧。”

  离婚的念头,已在梅洁的脑海里折腾了不少日子。就在今天下午,当她和女友小玫提起时,小玫气得直嚷嚷:“你疯啦!”

  五年前,是小玫介绍他们两个认识的。半年后,两人结了婚。第二年,女儿佳佳降临人世。而让人做梦都没想到,佳佳3岁了,虽然听得懂大人说的每一个字,可从来不开口说话。夫妻俩试过各种方法,可佳佳就是不肯开口。

  看着女儿如晨星般明亮的眼睛,梅洁始终不放弃努力,她奔走在各大医院之间,和魏杰之间的交流却变得越来越少。

  见梅洁说得很认真,魏杰沉默片刻,同意了:“分吧,不过明天请让我背你下楼。”

  梅洁一听,忙关了台灯。在光线消失的那一刻,泪水无声地流满了她的脸。

  魏杰说的是结婚那天开的一个玩笑。那天,披红挂绿的婚车开到楼下,魏杰牵起梅洁的手要上楼。

  小玫笑嘻嘻地拦住了他:“我们的新娘子可是千金之身。想娶她为妻,必须背上楼!”

  “对,背新娘子上楼!”在众人的起哄声中,魏杰二话没说蹲下身,背起了盖着大红盖头的梅洁。新房在5楼,整整90级台阶。梅洁趴在魏杰背上,幸福地笑着。

  “魏杰,是你把我背上楼的,就算将来分手,你也得把我背下楼。”当时,梅洁附在魏杰耳边悄声说。

  魏杰气喘吁吁,回道:“这辈子,你就断了这念想吧!”

  尽管信誓旦旦,可这一天还是来了。第二天清晨,吃过早饭,魏杰蹲在了门口。看得出,他已不如五年前那般结实,忙工作、忙家、忙孩子,几乎累垮了他。

  梅洁犹豫了,站着没动。魏杰没回头,说:“来吧。我背你下楼,去民政局。”

  梅洁揉揉因一夜未眠而发红发涩的双眼,趴上了魏杰的后背。魏杰慢慢站直身子,踏上了下楼的第一级台阶:“梅洁,结婚那天,你站在这儿,我说:进了家门,就是心心相印的一家人。”

  说着,魏杰下了一个台阶:“在这儿,我说:在你开心的时候,我要和你一起开心;在这一级台阶,我在心里说:不管将来是幸福还是困苦,我都要和你在一起。”

  当下到3楼,站上第36级台阶时,魏杰已累得满头大汗,却依然没有放下梅洁的意思。听着他连一个字都不差地复述6年前的场景,梅洁紧咬着嘴唇,强忍着不让泪流出眼眶。

  “在这儿,我说,今后遇到美女,要想到她们比我们家梅洁差远了,绝不看第二眼。”

  “在这一级上,我说,谁要敢欺负我老婆,我跟他拼命。”

  梅洁的努力失败了,眼泪一串串落进魏杰的脖子,混合着不停渗出的汗水滴落……

  终于,魏杰站在了上楼的第一级台阶上:“这是上楼的第一步。当时我说,谢谢上天赐给我一个善良贤惠的好妻子,我会好好爱她、疼她一辈子。”

  “别说了。”梅洁禁不住泪流满面:“我不离婚了,不离!”

  “梅洁,其实,昨晚我就知道你的心思。”魏杰没有放下梅洁,说:“请放心,我是这个家的顶梁柱,永远不会趴下。”

  原来,他早就明白我的心事!梅洁紧紧搂住了魏杰的脖子。在她心里,魏杰是这个世上最优秀的男人。可自从发现女儿异于常人后,魏杰业绩一路下滑。他才30岁,正是做事业的黄金年龄。于是,梅洁想到了离婚。

  “老公,我们一起上楼吧!”梅洁含着泪说。魏杰听到了,转过身,拉住了梅洁的手开始上楼:“梅洁,相信我,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信,我信。老公,你看——”

  不知何时,女儿佳佳走出房门,趴在门口瞅着两人一个劲儿地笑,含糊不清地喊:“妈妈……”

第5篇:恋人雕像

  杜俊辉是一名冰雕艺术家,每年都参加冰雕大赛,并屡屡获奖。

  这年冬天,又一次如愿捧回奖杯后,杜俊辉对女友周晓倩说:“明天我带你去青松崖,寻找为你雕像的冰块。”

  青松崖海拔不高,但山势陡峭,杜俊辉之所以选择那里的冰,是因为几年前,他和朋友去那里玩,邂逅了周晓倩,两人一见钟情。在周晓倩把自己交给他的那天夜里,杜俊辉就许下诺言,一定要在青松崖选一块上好的冰,为恋人雕像。

  第二天,两人收拾停当,开车赶往青松崖。

  青松崖离市区100多公里,汽车在山脚停下来。杜俊辉走出汽车,抬头看看烟雾缭绕的崖顶。因为积雪很厚,他们费了很大劲,才来到有烟雾的地方。其实这些不是烟雾,而是热气。

  在一条石缝里,有节奏地冒着热气,旁边岩石上的积雪因为热气开始融化,滴下的水又很快结成冰,形成一座十几米高的“冰山”,更有飘落的树叶凝固在冰上,不用雕琢,就是一件天然艺术品。

  “真是太美了!”周晓倩高兴地拍着巴掌。

  杜俊辉放下大背包,取出工具,站在不远处,看看大冰块,又看看周晓倩,点点头,自言自语地说:“很完美。”然后拿起工具,开始凿冰。周晓倩则说去捡点干树枝,过会儿点火给杜俊辉取暖。

  大约一个小时后,杜俊辉觉得有点累,回头招呼周晓倩拿水,才发现周晓倩根本就没在自己身边。他连忙摸出手机,才发现这里根本没有信号。他双手呈喇叭状,高声喊着周晓倩的名字,可哪里有周晓倩的回应。

  杜俊辉急了,顺着周晓倩的脚印去寻找,半个小时后,他看到一堆干柴,急忙跑过去,这才发现自己已站到一个悬崖边上,他连忙退后一步,这才没有滑下去。

  杜俊辉一屁股坐到地上,禁不住泪流满面,看来周晓倩凶多吉少。他想下到山涧去寻找,可因为雪大,根本看不清该从哪里下去,最后只好坐在一块凸起的岩石上,希望周晓倩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一直到天擦黑,杜俊辉才确定周晓倩真的出事了。他简单收拾工具后下了山,并在附近的派出所报了警。但民警说,现在天黑路滑,要寻找也只能等明天了。

  这一晚,杜俊辉彻夜未眠。第二天,他早饭都没吃,就带着几名民警和三四个有经验的山民来到出事地点。

  一个山民站在崖边看了看说:“别费劲了,从这里掉下去,即使没有雪,也很难找到。”大家发了一番感慨,陆续回去了,只剩下杜俊辉站在那里发呆。

  杜俊辉想了想,拿着工具又来到那块巨冰前,拼命地凿起来。就因为这块冰,周晓倩才出了意外,现在,他想把这块冰雕刻成恋人模样的想法更强烈了。

  几天之后,就在周晓倩失足落崖的地方,一个栩栩如生的“周晓倩”站在那里,回眸一笑,令杜俊辉肝肠寸断。

  回到家,杜俊辉把所有工具都放进地下室,把自己关在家里,天天借酒消愁,半月都没出门半步。

  这天早上,杜俊辉迷迷糊糊地刚坐起来,就听到门铃响。打开门,他立即愣住了,门口竟然站着周晓倩!

  “晓倩?你……我……”杜俊辉忽然变得语无伦次,他扬手打了自己一巴掌,很疼,不是梦。他喜极而泣,伸手要去拉周晓倩,却被她灵巧地闪开了。

  周晓倩说:“我们屋里说话吧。”

  杜俊辉连忙侧身把周晓倩让进屋,周晓倩看着客厅地上散落的酒瓶子,心疼地说:“你怎么能这样糟蹋自己?”

  杜俊辉傻笑着,蹲在地板上收拾,嘴里还不停地说着话,无非就是问周晓倩这些天在哪里过的。

  周晓倩说,那天她去捡干柴,不小心一脚踩空,跌落悬崖。等她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躺在一个热乎乎的土炕上,一个胡子拉碴的猎人正在烧水做饭。

  “这么说,你在那个猎人家里住了半月?你们……”杜俊辉捡到手里的酒瓶又掉到地板上。

  周晓倩点点头,低着头说:“他是我的救命恩人,所以,我们就……因为他说,没有他的帮助,我根本走不出那座山,也许一辈子都不会见到你。可我还想见到你,就答应了他。”

  杜俊辉跌坐到地上,久久不语。

  “这么说,你刚才不让我牵手,也和这个有关?可是,我不在乎,我依然爱你!”杜俊辉说着,就要拥抱周晓倩。

  周晓倩躲到沙发边上,说:“你如果爱我,就不要碰我,让我和你好好待一段时间。”

  “待一段时间?你是说还要回山里?”

  周晓倩点点头,眼里有泪光闪动。

  杜俊辉急了:“走,你带我去找那个猎人,他要不答应把你还给我,我就和他拼了!”

  “不,俊辉,你斗不过他。有一天,我亲眼看到他徒手制服了一匹狼。”周晓倩动情地说,“我知道你爱我,但我现在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周晓倩了,我只想和你生活一段时间,然后永远不回来了……”

  从此以后,周晓倩就小心翼翼地生活在这个屋子里,她每天把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但就是不做饭。杜俊辉觉得无所谓,他每天早早起来,做好饭,然后叫周晓倩起来吃。周晓倩吃得很少,只是专注地看着杜俊辉,好像怕他忽然会消失似的。

  杜俊辉也曾提出让周晓倩去看心理医生,周晓倩摇摇头说:“我很正常,你不要逼我,让我和你多待一段时间……”看着周晓倩痛苦的表情,杜俊辉忽然觉得自己好无能。

  很快春天到了。这天,周晓倩把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留下一张纸条就走了。正好杜俊辉那天出门忘了拿手机,回家看到纸条,连忙开车去追。

  在青松崖下,杜俊辉看到一个背影正缓缓上山,急忙停车向山上爬去。等到离那个影子很近的时候,只觉得眼前一晃,人影不见了。

  他奔过去,在周晓倩消失的地方,看到了自己雕刻的“周晓倩”,正在阳光下慢慢融化,头部已经模糊不清。随即,他呆住了,在雕像的手指上,有一枚钻戒,那是他前几天送给周晓倩的。

  蓦地杜俊辉醒悟了,周晓倩回来后为什么不让自己拥抱,甚至拉手都不行,原来那不是真的周晓倩,周晓倩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而她的魂魄就附在这个冰雕上。为了不让自己融化,她不仅编造了和猎人的故事,还从来不靠近有火的地方,也不让杜俊辉开暖气……

  杜俊辉禁不住热泪盈眶,冲上去,紧紧抱住那具冰雕,动情地说:“晓倩,你不要着急,我会让你回来的!”

  几天后,晚报头条报道了一条爆炸性消息:一名年轻的冰雕艺术家,耗资百万,给山顶的一具冰雕装上了玻璃冰屋,一条电缆从山下上去,只为了让这座冰雕常年保持零下30摄氏度的低温。

  而此时的杜俊辉把自己的住所也弄成了“冰箱”。现在虽然外面已是春天,而他屋里的温度却保持在零下。

  就在这天早上,周晓倩笑盈盈地出现在杜俊辉门口,杜俊辉知道,这次和心爱的人再也不会分开了。

第6篇:那一场四人转的单恋

  1

  大一,我穿纯白小棉裙、走路迈莲花步,会对自己喜欢的男生含蓄的笑。好友小米冷不防踢我一脚,你笑什么,神经病啊?

  我把目光恋恋不舍的从一男生身上移开,我没有神经,我只是陷入了情网。

  你爱的是武生吗?小米真是我的影子,一针见血的猜中了我的心思。这又有什么呢,我们是穿一条裤子还嫌胖的朋友。

  小米告诉我,她暗恋的男孩是佳明,佳明有一双细细的眼,笑起来弯成月牙儿,很可爱的样子。

  小米说,佳明多帅呀、佳明多聪明呀,佳明多懂事呀。我真没看出佳明的好,我认为武生才是班里最亮的星,才是最酷的一个。

  我在小米面前唠叨武生的好,小米总是嘲讽似的撇撇嘴。轮到她一脸幸福的夸奖佳明时,我也学她撇了撇嘴。她先是抗议,然后是哈哈大笑,后来,她就与我商量怎样追自己喜欢的男生了。

  不是说女追男,隔层纸吗?我们把那张纸捅破,不就得了?这就是聪明的小米给的答案,我差点拿一块砖头拍向了她,这是什么鬼点子,这是任何人用脚指头都可以想出来的破招啊,没什么稀罕的。

  你不稀罕,我稀罕,我就用这招会会他。小米说干就干,开始绞尽脑汁的为佳明写信。

  我成了小米倒霉的传信使者,却装成一副乐此不疲的样子。我把代表小米火热的一颗心的情书,偷偷递给了佳明。佳明接过信,手抖得差点把信扔了。

  我纳闷,一封信而已,何至于激动得这么厉害?真是太阳掉进了深井里,一出奇事接着一出的。

  人家小米行动了,我也不能落后,我也比葫芦画瓢的为武生写了信,希望能捅破那层纸。

  小米就成了我的传信使者,她乐颠颠的去了,我们这是互相利用,当然要露出愉悦的表情。半斤对八两,谁也不能笑话谁。

  送过信,我们抱了臂等着一场好戏出台。这场戏,就交给武生与佳明,不知舞台上的他们,会如何表演?

  2

  没过几天,我就收到了佳明的信。他在信里的开头说,他暗恋的对象是我。得,这是哪出跟哪出啊,怎么会这样?我揉皱了信,不敢告诉小米,怕她伤心。

  那么,武生会喜欢谁呢?想到这里,我的心咯噔了一下,天,他不会喜欢的是小米吧?

  我偷偷观察小米的反应,发现她心思重重的。过了很久,她问我,佳明没有回信吗?我赶忙打岔,武生呢,武生来信了吗?

  小米慢腾腾的拿出了一封揉皱的信,一副豁出去的样子。我也拿出了那封信,好不容易抹平,把它交给了小米。

  我们都忐忑不安的读信,无奈的发出叹息。生活真是太搞笑了,武生喜欢的是小米,佳明喜欢的是我。这和我们的暗恋背道而驰,超出了我们的想象,我们该怎么办呢?

  这是一道复杂的几何题,我都被搞晕了。暗恋不是物品,可以拿来交换。不能交换,这意味着我与小米出师未捷身先死,我的心,分明的痛起来。

  学校放假三天,小米约我去动物园游玩。远远的,我看到了武生和佳明,他们本来就是一对铁哥们,但我没想到他们也会来此游玩。这也太巧了,小米眼睛亮晶晶的,是我约的他们啊。

  你想干什么?我做气愤状。我不想让自己的单恋见光死。小米幽幽的回答,我无奈的叹气,这能行吗?

  小米穿了增高鞋,这使她走起路来像跳舞,她的样子很滑稽,我却不敢笑,怕她恼。一个趔趄,她竟摔倒了,蹲在地上流泪。

  武生几乎和我同时把她扶起,他离我这样近,我闻到了他衣服上的香皂味,心里的情感就一波一波的荡漾起来。

  武生看小米的眼神,充满了心疼,我像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悄悄转过了头。于是,我就看到了佳明。佳明调侃道,多泪的娃娃,你哭了吗?

  我是觉得小米摔疼了,才会哭。小米破涕为笑,我都不哭了,你哭的啥?武生搀扶她,小心翼翼的走。我后悔自己没穿高跟鞋,不能让武生搀扶。

  小米果断的说,让佳明搀扶我吧,风舞有点重,你去搀扶她,武生。武生磨磨蹭蹭的过来,佳明也极不情愿的走到小米身边。这好像是对的,遂了我们的心愿,但我看出了他们的忧伤。对于他们,这就是错的。我开始明白,简单的生活为什么复杂化?是因为我们的情感,让它变得复杂。

  一路沉默,这是一场无人喝彩的蹩脚戏,我想很快逃离。小米也觉得尴尬,那场游玩失去了乐趣,我们各怀心思,不欢而散。

  3

  小米去问武生,你喜欢我什么?喜欢你开朗的性格、长发飘飘,清脆的笑声。那么,用脚指头我就可以知道,佳明喜欢我的是什么。他一定喜欢我内敛的品行、迈着的莲花步,笑不露齿的模样。我与小米是不相同的人,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的友谊。

  怎么办呢?我们不能改变别人,那只能改变自己了。我与小米串通一气,我要学习她的行为习惯,而她,决定要拥有如我一样的性格。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谁都知道这句话,我们偏不信,我们要创造新的人生名言。

  小米学习我迈着的莲花步,笑的时候很快闭了嘴,穿纯白的衣裙。她的一头长发剪了很短,露出清纯的模样。我问她,感觉如何?感觉再不好,也要走下去,我还希望抱着梦人归呢。小米无奈的耸耸肩。

  我只好也咬牙改变自己。蓄很长的头发,笑得露出粉红色牙龈,与同学大声说笑,活泼的不能自已。有时我会揽镜自问,这是我吗?怎么连面部表情都这样的陌生?

  我们的改变被武生和佳明一点点的看在眼里,他们两个几乎同时说,你们是不是撞了邪,怎么变得怪模怪样的?

  武生和佳明不知道我们的改变是因为什么,这使我很泄气。我与小米那样的努力,是为了自己的单恋能尽其所愿的成双成对,而这两个迟钝的家伙,还在问为什么?

  小米真想踹他们一脚,但为了保持自己的战果,只好忍了又忍。

  我大大咧咧的邀武生去打球,他做出一副牺牲的样子陪我去了。我夸张的甩动长发,发出自认为很好听的笑声,我的乒乓球打得很臭,我看到武生皱了皱眉头。他没有我预想的热情,这使我很沮丧。

  小米在耐心的织一件毛衣,那是织给佳明的。也真难为了她,那么一个活泼好动的人,为了那件毛衣,躲在寝室里,半天不露面。

  她编织的毛衣很好看,藏蓝色,线脚匀称结实。织好后,小米手上起了大大的泡,她迈着莲花步为佳明送毛衣了,她走路时,白裙一飘一飘的,摇曳多姿,我都看得出了神。

  在寝室里,我转了一圈又一圈,焦急的等小米回来。寝室里的其他姑娘们,都忙着约会去了。只有我愣在那里,快站成了一棵树。

  小米终于回来,咣当一声关上门,原形毕露。佳明有何表现,他被感动了吗?小米大声嚷嚷,感动个球呀,他要掏出钱给我,白白牺牲了我的脑细胞,我简直被他气得想抽他一耳光。

  我委顿下去,豪爽的小米竟哭了,我们这是干什么呢?自找罪受。

  4

  戏还要不要演下去?小米和我咬了半天耳朵,决定把这场戏延续下去,中途撤离,真能见到胜利的曙光?可一直坚持下去,就能风雨过后见彩虹吗?我们心里都没有底。

  武生和佳明找我们的次数越来越少。看来,女追男,并不是捅破一张纸就行了。没有感觉是不能勉强的,就像我对佳明,小米对武生。

  我与小米慌了,觉得手里的风筝越飞越高,我们有点控制不住。为了单恋能够美梦成真,我们再次向着目标火线进攻。

  一场与外校的篮球赛,武生是队里的主将。他一个漂亮的投篮,我把巴掌都拍红了,我大声的喊,武生,好样的,好样的。响亮的声音让旁边的人捂住了耳朵。我却不管不顾的,艳丽的衣裙夸张的飞扬。

  中途,他们歇息。我拿了雪碧乐颠颠的向武生跑去。其他队员喝的是矿泉水,这个发现使我很高兴。我相信,武生一定会被我感动的。

  哪知,武生并不领情,他冷冷的说,我喜欢喝矿泉水,雪碧你拿去喝了吧。我像一个被当众逮着的小偷,尴尬的掩面逃跑,喉咙里有隐忍的哭泣。

  小米看我垂头丧气的模样,她说,为了爱情,让我去碰壁吧。希望碰的不是一面壁,而是漂亮的玫瑰花。

  小米去约了佳明,并带上她费了好大心思买的一双耐克鞋,她听人说,佳明特别喜欢耐克鞋。小米就买了决定送给他。

  我希望小米能打动佳明,这样,会让我看到丁点的希望。有希望才有可能,不是吗?

  小米乐颠颠的回来,一副大功告成的样子。我心里酸酸的,看来这个家伙有戏,但为什么我就没戏呢?唉!

  小米唾沫横飞的给我讲耐克鞋的故事,她说,佳明二话不说的收下了鞋子,并露出很感激的眼神。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除非人家不是外人,看来佳明没把她当外人。怪不得小米花了一大笔钱,还要乐滋滋的,这就是情感的力量吧。

  当我与小米手挽手去食堂打饭时,武生拦住了小米。他深情款款的对小米说,谢谢你给我买的鞋子,为了报答你,我请你们吃饭。切,那双鞋子,他穿了还真合适。这就是小米没碰壁的下场,我眼睁睁的看着她,摇摇晃晃的,好像要倒下去。

  武生要去搀扶她,小米打掉他的手,大步离开食堂,她忘了走她的莲花步。

  小米说了粗话,妈的,我这是干什么?见鬼去吧,该死的单恋。我们的戏真的要结束了,我们真的很伤感。这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自己是谁,小米也不知道她是谁。

  5

  小米恢复了她的本性,她又活蹦乱跳的,走路迈特大的步子。她高兴的说,我解放了。我开始细声细气的说话,笑不露齿,穿纯白棉裙。原来做回自己,真的这样美。看来,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我仍旧爱武生,无可救药的爱。小米仍旧爱佳明,真心真意的爱。佳明开始拼命的追我,武生也开始拼命的追小米。难不成,他们也是商量好的?

  我无法接受,不爱就是不爱,勉强不得。小米的想法与我保持一致。我们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朋友。小米很伤感,爱情是这样累,也这样无奈。

  我的伤感不亚于她,我们只能放手,让单恋的马车渐行渐远。

  武生后来有了自己的女朋友,她是小米的翻版。她留直直的长发,笑容甜美。她看武生的时候,眼里有浓厚的深情。

  随着时间的淘洗,我没了忧伤。爱情就是爱情,是独一无二的,不能复制,也无可更改。唯一的选择,就是放弃。

  佳明去了国外,他说,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如莲的姑娘,如果可能,他愿意等我。

  就这样的,武生与佳明淡出了我们的视线,他们终于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我与小米好多年还是孤孤单单一人,我们都是执著的人,不愿意因为世俗,而让爱情向生活妥协。

  6

  后来,我与小米终于找到了自己理想中的那一半。在每一个阴凉的秋后,我们都会回忆起大学里那场轰轰烈烈的单恋。

  原来,这场单恋一直在我们心中的某个角落躺着,不曾离开。每当想起,我的心里就五味杂陈,万般情绪涌上心头,不知所终。

  那一场四人转的单恋啊,你真能让我忘记?你记载了我所有的青春年华,记载了我丰富的情感,记载了我无法忘记的过去。于是,在时间的长河里,这种感情变得愈加清澈,像透明的白玉,定格在那永远难忘的青春岁月里。

第7篇:只要遇上了,就是最好的时光

  1

  有一天林知逸神神秘秘地跟我说:“大柠,我团了四张电影票,可以请你去看两次电影。”

  我心花怒放,这小子还是有点浪漫细胞的嘛。

  只是,之后我俩工作一直忙碌,在团购票快到期前,我们才终于找到时间去了电影院。

  他在前面排队领票,我埋头看iPad 上的《来自星星的你》。

  然后,等了半天,只见他抱了两桶爆米花出来,我纳闷,“干吗买两桶爆米花?”平常只要一桶就够了啊。

  他说:“没想到团购网那么坑爹,写得不清不楚,居然团的是电影院的爆米花,不是电影票。”

  我瀑布汗。

  他小心翼翼地说:“现在这个场次没有票了,下一场得等一个小时,咱们是等还是现在走?”

  我当时被《来自星星的你》剧情迷住了,云淡风轻地说:“不等了,现在走吧。”

  他略感疑惑,“以往我做这种乌龙事,你不是都大发雷霆吗?怎么今天脾气这么好?”

  我说:“忙着看都教授呢!没空发脾气。”

  轮到他汗。

  因为团购票即将到期,也犯不着为领爆米花再来一次。

  于是,那天我们抱了四桶爆米花回去。

  回到家后,林知逸犹豫着问我:“大柠,真的没有惩罚吗?”

  “谁说没有惩罚的?”

  “跪键盘还是吃干抹净,你二选一。”

  小样,还给我出选择题。我说:“都不选,罚你陪我看都教授!连看四集!”

  他:“……”

  于是,那天晚上,我们洗完澡靠在床头,抱着爆米花看都教授。

  第二天,林知逸的QQ 签名改成了“求陪老婆看情敌四小时的心理阴影面积”。

  2

  闺密余乔通过微信给我发来一张图,图上有两个漫画版女生,一个女生脸蛋好看,身材有些胖;另一个女生身材曼妙,脸蛋不好看。

  余乔说:“你给你家林知逸看看,问问他选什么?”

  于是,我就把手机屏幕凑到林知逸面前,问他:“要是让你选,你选哪个?”

  他扫了一眼,坚决地说:“不选!宁愿一个人孤独终老。”

  我坚持:“你就选一个嘛!身材好的还是脸蛋好的,你选哪个?”

  他也坚持:“别拿这种问题来问我。我是有标准的,选你就对了。”

  我顿时心花怒放,噗哈哈,是不是说我身材和脸蛋兼具?

  余乔知道林知逸的答案后,怒赞:“你老公情商真高。”

  咦,重点难道不是我才貌双全?

  3

  每次和林知逸一起出门,他都会主动帮我拎包,表现得很绅士。

  这次出门,他习惯性地伸手要帮我拿包。我摆摆手,说:“不用,这么好看的包,我自己背。”

  他如释重负地说:“原来买贵一点的包,还有这等好处啊!”

  “……”当初让他付款时,他明明一脸心疼。

  4

  和林知逸一起吃饭时,我突发感慨:“当你觉得这件事如同呼吸一样重要,不管是写作、唱歌、绘画、旅行还是其他,或许它就是你的梦想所在。”

  我说完觉得自己说得还蛮有道理的,然后问林知逸:“你现在有没有觉得什么对你来说就跟呼吸一样重要呢?”

  他一本正经地回答:“你。”

  艾玛,谈梦想怎么谈到心跳加速?还能不能一起聊天啦?

  5

  林知逸一直说我有一颗少女心,因为我都大学毕业几年了,还是爱看言情小说。

  每当我看到好的言情小说,会忍不住爱意泛滥,甚至会主动对他投怀送抱,大大提升某亲密生活的频率和品质。

  有一天,他问我:“最近没看到好的言情小说吗?”

  我疑惑,“你怎么关心起这个问题了?”

  他说:“你对我热不热情是检验言情小说好不好看的唯一标准。你最近对我有些冷淡,我想是没看到好书吧?”

  “……”

  6

  两个再相爱的人相处久了,都难免会遇到吵架的时候。

  某天我和林知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了。

  事后,林知逸来安抚我,我不搭理他。

  他:“明天我带你去吃烤鱼,你最爱吃的那家。”

  我:“滚!”

  他:“你不要生气了,以后家务我承包了行吗?”

  我:“滚!”

  他:“今年休年假,我带你去马尔代夫旅行。”

  我:“滚!”

  他:“七夕了,我们滚床单好吗?”

  我:“滚!”

  林知逸哈哈大笑,“好啊,那我们现在就滚好吗?”

  我:“……”

  怎么有种掉坑里的感觉?

  7

  我看到热门微博第一名是个裸男的照片,作为一名正常的女性,我兴致勃勃地点开大图看。

  于是,我看到了足以让人喷鼻血的何润东的背部裸照。原来这是为了庆祝他主演的电视剧收视率破4,他兑现给观众的福利。

  我把这张照片发给余乔,她感慨:“真有奉献精神哪!”

  然后,我又发给了林知逸,他很淡定地回复:“早上我就看到了,屁股还没我的好看呢!”

  “……”这个,这个,我还真没研究过。

  8

  林知逸下班回来,一边在玄关处换鞋一边说:“我今天早上上班路上看到有人穿的T 恤跟我的一模一样,没想到我眼光这么好的人,还能撞衫。”

  我瞥他一眼,嗤之以鼻,“就你那审美,不撞你撞谁?不过,采访一下,看到有人跟你撞衫,你当时有啥感觉?”

  他得意扬扬,“撞衫不要紧,关键是他没我帅!”

  我:“……”这人不仅是没有审美,还没有自知之明。

  9

  最近忍不住开始怀旧,我忽然想起和林知逸刚谈恋爱时的事情。

  那时候我们还在大学校园,两人关系有些暧昧,以师兄师妹相称,还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某天他邀请我和他一起吃晚饭,吃完饭他提议一起在校园散步,散步时悄悄往我手心塞了一枚口香糖。

  我还客气地说了声:“谢谢。”

  要是知道他当时已经心怀不轨,我可能会送他一个字——“滚!”

  因为,就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在校园田径场跑道边的一棵大树旁,林知逸吻了我。

  过分的是,趁我没有防备夺走了我的初吻不说,吻完,他还说了句大煞风景的话:“好像没有想象中感觉好嘛!”

  “……”你偷吻,人家本能地抗拒,你感觉好才怪吧!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有备而来,请我吃饭,吃完饭准备口香糖,都是为了kiss。

  回想起这件往事,我对林知逸说:“你以前还挺主动的嘛!”

  他说:“再不主动就来不及了。”

  我想了想,“也对哦,你那时候大四。简直是黄昏恋啊。”

  他说:“不算黄昏恋,二十二岁,最好的时光刚刚开始。”

  是啊,不管多久遇到那个人,只要遇上了,就是最好的时光。

第8篇:70岁的风尘岁月

  一天,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如果我只有一碗粥,我会把一半给我的母亲,另一半给你。”

  小女孩喜欢上了小男孩。那一年他l2岁,她l0岁。

  过了10年,他们村子被洪水淹没了,他不停地救人,有老人,有孩子,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惟独没有亲自去救她。

  当她被别人救出后,有人问他:“你既然喜欢她,为什么不救她?”

  他轻轻地说:“正是因为我爱她,我才先去救别人。她死了,我也不会独活。”

  于是他们在那一年结了婚。那一年他22岁,她20岁。

  后来,全国闹饥荒,他们同样穷得揭不开锅,最后只剩下一点点面了,做了一碗汤面。他舍不得吃,让她吃;她舍不得吃,让他吃!

  三天后,那碗汤面发霉了。当时,他42岁,她40岁!

  因为祖父曾是地主,他受到了批斗。在那段年月里,“组织上”让她“划清界线、分清是非”,她说:“我不知道谁是人民内部的敌人,但是我知道,他是好人,他爱我,我也爱他,这就够了。”这一年,她50岁!

  许多年过去了,他和她为了锻炼身体一起学习气功。这时他们调到了城里,每天早上乘公共汽车去市中心的公园,当一个青年人给他们让座时,他们都不愿坐下而让对方站着。

  于是两人靠在一起手里抓着扶手,脸上都带着满足的微笑,车上的人竟不由自主地全都站了起来。那一年,他72岁,她70岁。

  她说:“10年后如果我们都巳死了,我一定变成他,他一定变成我,然后他再来喝我送他的半碗粥!”

  70岁的风尘岁月,这就是爱情。

第9篇:早恋的后果

  我13岁那年,第一次萌生爱情。他是个军人,年龄比我大一倍,26岁。

  他长得高大英俊,简直像电影明星。尤其是当他开着吉普车到妈妈的店里买东西,那跳下车的姿势,帅极了。

  从前我很讨厌替妈妈看店,但自从对他产生了感情,我几乎每天放学后都守在店里。他一星期来一次,每次都待上十来分钟。这短暂的时刻,是我的天堂。

  我不停地问东问西,给他倒茶倒水,格外殷勤。他不会停留太久,也没理由停得太久。他走的时候,我依依不舍,直到吉普车消失在视野里,才怏怏不乐地回去。

  有时候店里清闲,我就写日记,写对他的思念,难以启齿的爱情,关于他的点点滴滴。我相信这些日记终有一天会拿给他看,让他明白我对他的感情。

  在等待的煎熬和相见的快乐中,我度过了半年时光。

  有一天,他又来到店里,为我带来了一辆自行车。这是他的许诺,小镇上,没有地方能买到22型的自行车!而我早就渴望得到这样一辆车子。那天,是我的生日。

  看着他把自行车装好,我高兴地摸摸这儿,摸摸那儿。他对我说:“小家伙,它是你的了。”然后,他笑笑,拍拍我的头:“告诉你一件事,以后我再不会到店里买东西了。”

  “为什么?”我一下子呆住了。

  “我要复员了,要回老家了。”

  泪水一下子涌出了我的眼眶,我突然不顾一切地对他说:“我要跟你走。”

  他愣住了:“你跟我走?为什么?”

  我抹了一把眼泪,凶巴巴地说:“我要嫁给你。你等我长大,我一定要嫁给你。”

  他笑了,越笑越厉害,几乎是前仰后合。突然,他停住笑,很严肃地说:“来,骑上自行车,如果你能骑到那棵白杨树那儿,再骑回来,我就带你走。”

  我看他一眼,毫不犹豫地骑上了车子,在这之前,我从未骑过自行车。他用力一推,自行车跑了起来。我学着大人们蹬自行车的样子一路飞奔。我一定要骑到那棵白杨树那儿,我一定要嫁给他。可是,车子东倒西歪,前面还有一个下坡,很陡,我不会刹车。

  那天,我摔得鼻青脸肿。

  他跑到我身边,扶我起来,说:“知道吗?早恋就像第一次骑自行车,这就是后果。”

  那个男人走了,后来,我再没见过他。但我永远记住了早恋的后果。

第10篇:漫长岁月里最喜欢的情话

  一、

  一次跟着驴友们,徒步穿越太行山脉线,太阳还没睡醒,我们便出发,走在山间,空气清爽凛冽,风中裹挟着浅浅的泥土味,久违的喜悦感随之释放。

  不过到下午时,腿部便像罐了铅一样,瞅着满山蔓延的碎石子小路,举步维艰。

  坚持走了大半段的路,总算是看到一户农家,黄泥的墙,青灰色的瓦檐,矗立在一棵梧桐树下,梧桐树长着浅紫色的花朵,牛在耕地,炊烟袅袅升起,喜鹊开心地飞在田野里。

  推开褪漆的木门,便看到几个人围在一个石头堆砌的柴火灶台边儿,一位穿着蓝色棉布长裙的姑娘,拿着半米长的木头往明晃晃的火焰里放,她戴着一串透亮的浅绿色葡萄石,时不时的拿手拢一下垂落在耳边的发。

  一会儿功夫,姑娘白皙的脸庞便粘上一朵朵黑色的炭灰。而她丝毫未察觉,还在入神的添着柴火。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柠蒙,一位清秀,朴素,不拘小节的姑娘。

  她扭头看到我,展颜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她帮我盛了一碗白菜豆腐手工面,我边吃面边和她攀谈起来。

  她在附近的城市里读大学,是一名大三的学生,假期来山里姑姑家休假,帮着姑姑搭把手,顺便做做游客的生意,贴补家用。

  晚上返城时,柠蒙要回城取物品,便跟着我一并回去了。

  刚好柠蒙的学校在我家附近,于是,之后几次去太行山我都约着她一起。我喜欢她身上丰盈,朴素的气息。

  她爱爬山,体力很好,在我每次走不动时,她总是拖着我。

  她认识山里的每一味草药,每一棵果子,每一株野花。我喜欢与她同行儿,常常可以采到一把格桑花儿,或一簇簇红色小果子。回到家中插在陶罐里,粗瓷碗里,玻璃瓶子中,美不胜收。

  二、

  有一次我们夜宿山居,洁白的月光洒落,石头墙围起来的院子的里,我俩并排坐在方条凳子上,喝着一壶新茶,碧螺春的清香散散的飘着。

  我们聊着梦想,情怀和心中藏匿的爱情。

  柠蒙第一次提起了于树。

  于树高她两届,她入学不久,便喜欢上这个阳光俊朗的大男生了,他身上充斥着玩世不恭的气息。少年老成,似乎把一切都不放在眼里。

  柠蒙小心翼翼的靠近他。

  图书馆里,她坐在他身后四十五度的位置,阳光里他的影子映在她身上。

  操场上,他热火朝天的踢足球,她坐在草坪上拿着一本书,眼神儿里分明捕捉的都是他的身影。

  学校食堂,挤过层层人群坐在他邻桌,用余光探究他喜欢的菜式。

  他参加的社团,她都有报名。只是每一次活动,他都恰好缺席。

  他是美术系的学生,常常和同学们出去写生。太行山便是他常去的地方。

  柠蒙也悄悄的去太行山,姑姑家的常年借宿着拍照,写生,旅行的客人。

  那天她在院子里缝着一只黑色粗麻的包,下午的阳光明烈厚重,风轻摇。木门吱地一声开了。

  那张无比熟悉的脸出现在柠蒙面前,她心里的小鹿窜跳着,不小心把针戳在了指头上。

  于树盯着柠蒙,问,有没有房间?

  柠檬愣了一下,有......有......有,她紧张的话儿都说不利索了。

  于树朝着门外喊,进来吧,有得住。

  一位姑娘款款的迈步进来,她雪白的皮肤,高耸的胸脯,有着海藻一般的长发,明丽敏锐的眼神儿,像一只波斯猫,高贵性感。

  柠蒙木然得做着记录,收钱,找钱,拿钥匙。

  于树搂着猫姑娘的腰肢,往房间里走。柠檬望着他们的身影,听到心支离破碎的声音,她黯然神伤,躲进自己的小屋,不肯出来。

  第二天清晨,没吃早餐,于树便带着猫姑娘离开了。

  三、

  假期返校,柠蒙大二,于树大四。

  他和猫姑娘出双入对,校园里擦肩而过时,于树嬉笑着向柠蒙打招呼。

  对比猫姑娘,玫瑰一样的女孩,绚烂,摇曳,夺目。柠蒙明白自己有多自不量力。

  柠蒙努力克制着像青藤一样蔓延攀爬的情愫。

  上课,读书,打工,漫步操场。不再触及即将汹涌绝提的感情。

  假期里,她依旧去了太行山,看书,种花,做饭,喂牛,养鸡鸭,帮姑姑做些家务。

  依然是个下午,柠蒙捧着一束新摘的蔷薇花,往盛水的黑色瓦罐里插。于树推门而入。

  这次只有于树一个人,一个背包,一只画板,行李极简。但是柠蒙看得出,他满身的落寞。

  姑姑去镇子上走亲戚,只留了柠蒙一个人在家。

  晚餐,柠蒙做了炒豆角,西红柿鸡蛋,咸菜,腌的红萝卜丝,白米粥,生蒜汁,搭配红薯叶烙饼。

  于树一口气吃了三张饼,两碗白米粥。饭后,柠蒙起身收拾碗筷,于树拉着她的胳膊,说,能陪我聊会儿么?眼神里的孤寂刺得她生疼。

  她拿出一坛姑姑酿的梅子酒,两只粗瓷碗,俩人就这薄酒,门外溪水潺潺,蔷薇的清香飘满了院子,棚子里的牛儿,鸡鸭都睡着了。

  于树在讲,讲他将面临的生活,讲他的猫姑娘,讲他的无奈和不舍。

  猫姑娘如昙花一现,匆匆的来,匆匆的去。挥一挥手,不带走半片云彩。

  他难过,他忧伤,他不甘。她陪他喝酒,听他倾诉,压抑着满满的情感,只字未提。

  第二天,他踏着清晨的露水匆匆离去。

  四、

  再次返校,柠蒙大三,于树已经毕业。于树,发信息说他去了北京。在一家公司做环境设计。

  也许是由于北京钢筋水泥,车水马龙,缺少了温暖的人情味。于树倒是时常给柠蒙发邮件。

  讲述一些他工作或生活的事情。

  春天,柠蒙用浅绿色印有暗花纹的棉布装上晒干的小白菊做了一个抱枕,寄给了于树。

  夏天,几个玻璃罐里装上咸菜,腌萝卜,一颗颗腌制的糖蒜。寄给他。

  过了这么几年,她清晰的记得这个北方汉子喜欢吃面条时就大蒜。

  秋天,寄去新摘的山楂和冬枣。每一次都带着一封简单的信笺,只言片语,掩盖着层层翻涌的思念.......

  我问,你就没打算告诉他么?

  柠蒙漠然的笑了笑,我想啊,但我总感觉我俩不属于一个世界的人,我不是他喜欢的那种女孩儿。我想先储备自己,努力生长,等以后成熟漂亮的走到他面前。

  可是柠蒙是一株蔷薇啊,蔷薇有蔷薇的简洁和清新,她干净,朴素直指人心。她变不了玫瑰的,也不需要变成玫瑰。

  只是柠蒙还不明白。

  那天晚上,她在微博上发了一首词。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拚却醉颜红。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从别后,忆相逢......晏几道的词一不小心透出了柠蒙的深情和思念。

  五、

  我俩下山后,我换了一份离家较远的工作,平时住在公司宿舍里。

  再次听柠蒙讲起于树,已是一年之后了。

  她本来准备毕业后就去北京,但由于母亲身体不适,暂时留在自己的城市找了一份工作。

  初春的周末,她整理完手头的工作,背起背包和相机去了太行山姑姑家。

  山里的空气柔软温润,像豆腐。澄澈的阳光伶伶俐俐的洒了下来,春天已经迫不及待的跃于枝头,院子里一株不知名的花树开了花,白中透着淡淡的粉,稳妥干净的气息,令人心生欢喜。

  那天,于树打来电话,问柠蒙在哪里。

  太行山,柠蒙说。

  你等我。没等柠蒙再讲话,于树便掐断了电话。

  大约三个小时后,于树风尘仆仆的迈进了那扇木门。

  他说,每天在不见硝烟的战场上拼命,越走越远,越走越孤单。可心里总有一块地方放不下,总想着再回来看看。

  柠蒙给他盛了一杯茶,山里的老白茶,古朴的清香,一如初春的阳光一样,温暖,明媚,直指人心。

  他俩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喝着茶,聊着彼此的生活和变化。末了,于树唱了一首鹿先森乐队的歌

  我在二环路的里边想着你,你在远方的山上春风十里。今天的风吹向你下了雨,我说所有的酒都不如你。

  我在鼓楼的夜色中,为你唱花香自来,在别处沉默相遇和期待,飞机飞过车水马龙的城市,千里之外不离开。

  把所有的春天都揉进了一个清晨,把所有停不下的言语变成秘密。关上了门,莫名的情愫啊请问,谁来将它带走呢.

  只好把岁月化成歌留在山河......

  他的声音沧桑中透着温情,柠蒙听得入了迷。

  于树说,你看,春林初生,春水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

  柠蒙粲然一笑,春天的风恰恰好,溪水的声音恰恰好,花儿开的恰恰好,灶台上的白菜炖豆腐也熟了。

  认识第五年,喜欢了五年,柠蒙终于迎来了这一天。

  春风十里,不如有你。将是她之后漫长岁月里最喜欢的情话。

  六、

  汹涌的思念怎能藏得过有心人。

  其实,于树早已认识了柠蒙。

  大学图书馆里,她穿棉布白裙,球鞋,挂着银项圈。眼神明亮,清澈。只是每次他转身时,她就迅速的低下头来。

  操场上,她坐在白杨树下,举着书,小心翼翼的往球场张望,他故意把球踢往她那边,然后借着捡球,看她一眼,发现她倒拿着书,认真的在读.....

  食堂里,她挤开人群,笨拙的差点把饭洒落满地,他望着她吃吃的笑。

  第一次在太行山相遇,他微微一愣,她忧伤的眼神他不忍直视。

  第二次,她陪他喝酒,几杯薄酒下去,她自己却先醉了。

  不敢说的话都说了,她道出了内心的喜欢,第一次见她哭的梨花带雨,他疼惜不已。

  但他选择了匆匆逃离。

  他深深的害怕自己负了她的深情。

  她总是不浮,不躁,清清爽爽的站在那里,不张扬,却满是恬静的气息。像一株植物一样,干净,明亮,勃勃生机。

  正如她每次寄得东西,朴素,简洁,却满载情义。

  他小心翼翼的珍藏着每一封只言片语的信笺。

  第一封:你好吗?我很好。

  她把他当做了藤井树。

  第二封:你吃面条时,可以配点儿糖蒜。

  这个小习惯她还记得,简单的一句话,让身在异乡的他热泪盈眶。

  第三封:开水泡山楂,活血促消化。

  第四封:今天有写生的学生来借宿,想到了你。

  第五封:北京的冬天清冷,出门记得带手套

  第六封:春天时,你会回来吗?

  .......

  于树用了两年的时间终于听清了自己内心的声音,原来他始终喜欢的都是那株干净,朴素的蔷薇花儿。

  他唱,我在二环路的里边想着你,你在远方的山上春风十里。今天的风吹向你下了雨,我说所有的酒都不如你.....忍不住泪如雨下。

  还好,一切都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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