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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5-01-2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甜筒帅哥,我大约是暗恋你许久了
抄也要抄得有点技术含量7月过后,高三人去楼空,高二浩浩荡荡地搬进了高三专用教室。
男生经常聚在操场上踢足球。程子骞是佼佼者,他长得高瘦,就连校服也能穿出绰约的味道,臂膀上喜欢缠着红色的袖标,若是进球了就挥着手臂乱跑。
哦,还有,他很喜欢吃甜筒,这在男生中是很少见的。至少,在我认识的男生中。
同学之间开始流行写故事,是两个女生发起的游戏。虚构了一个人物,编写他每天发生的有趣的事情,题目叫《阿戴日记》,后来大家轮着编写。我没有编故事的天份,鬼使神差地在日记本里填满了程子骞的名字。写完了,就放回去。
《阿戴日记》传到了理科四十班,我那天担惊受怕,不停地在走廊上穿梭来回。你趴在桌子上看那本日记,表情诡异。
高三第一次联考,10个班级打乱次序考试。程子骞,刚刚好,你就坐在我旁边。考数学的时候,你吃完一个甜筒才下笔,即便这样你还是只用完一半时间就完成了。你似乎觉得没意思,把卷子扯到我这边,小心翼翼地问,你要抄吗?我受宠若惊,把你的选择题答案完完整整搬到自己卷子上。我这个人善良,也不贪心。我只抄了选择题。
成绩出来那天,全班大跌眼镜,文科班只有我及格,唯独对了所有的选择题。考试作弊,这是毋庸置疑的。
我站在教室门口罚站,你吊儿郎当地拎着饭盒从我面前走过,你幸灾乐祸地笑:“你真傻,抄也要抄得有技术含量啊。”于是我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大约是暗恋你许久了
你们班把志愿表贴在后墙上,午休时间,我跑进你们教室,那满满一墙壁的志愿表好像噩梦一样。
有人问我:“宋词,你想考哪里的学校?”我一转身看见你,嗫嚅到:“我那点成绩大概只够上本地的大学吧。你填的不是清华就是北大吧。”你笑了笑:“写着玩的。”
整整三年,我都不太跟你有交集,你经常到我们班晃悠,与前几名的学霸都很熟络,偶尔坐到我课桌面前会问我,要不要帮忙教几道数学。我忙不迭地递题目,你画上几笔就把草稿纸扔了。
若说这三年里有哪一次是稍微浪漫一些的事情,大概是你和我在走廊上折纸飞机了。我们的教室在四楼,四周是山岚,看上去心旷神怡。高考前最后一个礼拜,你靠着护栏折纸飞机,笑着喊:“宋词,来折飞机玩,看谁的技术好。”
我说好,你又豪迈地说了一句:“你要是赢了,我请你吃10个广式甜筒。”
大家纷纷出来响应,白色的纸飞机从楼端掠过,外面是斜阳西沉,远一点是山岚黛墨。
以至于这些年,我还是能轻易回忆起那样的场面。
高考,我勉强填了北方的学校。你高考失利,填了昆明。
我在家里黑白颠倒地上网,某天你的头像一闪一闪:“宋词,都凌晨三点了,你还在瞎逛什么呢?”
我敲了一句:“那你呢,怎么还在?”
你说:“我在想人。”然后你的头像迅速黑了下去。
我对着电脑屏幕汹涌地哭起来,忍了三年的眼泪厚积薄发了。
年少时光短暂,短暂得如同你我。程子骞,我大约是暗恋你许久了,不过就此剧终吧。
小气鬼 才吃广式甜筒
大二,我去超市兼职,在卖场当溜冰员。有个男生推着购物车忽然冒出来,砰一声后我软绵绵地瘫倒在地。
肇事的男生扛起我就往医院跑。护士替我贴了药,男生却不见了,大概是逃逸了。过了一会儿,有只手举着一只广式甜筒给我,指节修长,骨络分明。我却哭了,他慌忙道:“你别哭呀,我不是故意撞你的。”
我哽咽地摇头:“再怎么抠门也应该买支可爱多给我。这种一块五的甜筒十年多了,一直都没变过。
周二没有课,我窝在寝室。室友提着暖壶上来,一脸惊恐:“宋词,楼下有人找,那男生帅的惨无人道啊!”我想了一圈,回道:“找错人了,我认识的男生用10个指头都数的过来。”我穿着睡衣坦然下楼。
那个撞了我的男生,唐徐煜,目瞪口呆地望着我。睡衣是红格子的,拖鞋是两只兔子的。唐徐煜掩着嘴笑了起来,我皱了皱眉,果然是撞大运了。
我蹲在超市的冰柜前找冰激凌,唐徐煜捡起一支可爱多递给我。我摇了摇头,从角落里捡起一支广式甜筒。唐徐煜诧异:“之前不是喊着要吃可爱多吗?”
“这个吃了十多年了,哪里是想改就能改的掉的呢!”
大四,师姐给我推荐了实习单位,据说是非常有名的企业。
前台拿简历的人排队到门口,好不容易轮到我进去,却冷不丁发现角落里的那个考官。尽管西装笔挺,可是眉目轮廓,甚至是捏笔的细微动作,我全部都认得。
他抬头望了我一眼,递给我一张白纸,让我画出公文的格式。我怔怔地说了句:“程子骞,你这不是存心为难我吗。”转身便跑了出去。
周末,我正在睡觉,室友从外面回来,说:“宋词,有帅哥找。”我把头埋进枕头里:“跟他说,我死了。”
门口有人笑:“宋词,你一点都没变。”
我头也不回的就吼道:“唐徐煜,越来越长本事了啊,居然摆平宿管阿姨了。”门口迟迟没声音,我抬头望过去,程子骞饶有兴趣地倚在门口。我愣了,下一秒钟拉高被子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并且很没出息地开始发抖。
我换了衣服出来,茫然地问:“程子骞,为什么你老是神出鬼没的?”
程子骞挑了挑眉:“我们老师正好是你的面试官,那天生病了,我正好来北京,就让我来顶数。”我半天没有回过神来。他见我不说话,便沉默起来。
唐徐煜骑着自行车慢悠悠地晃过来,揽住我的肩:“不好意思啊,马哲老头的课不好逃。”程子骞皱着眉头,看了看我,没说话。
你眼光 还不错,我太沮丧
程子骞拉着我往熊猫馆跑。4月的北京,乍暖还寒。熊猫躺在木架上晒太阳,头支在木桩上一动不动。程子骞孜孜不倦地等待着,大约半小时后,熊猫懒洋洋地站起来,程子骞目光炯炯,激动万分。
我笑起来:“程子骞,你怎么还像个小孩子一样。”他回头望了我一眼:“念高中的时候觉得你真傻,你这样的人心事都藏在心里。别人若是不主动,你就像只懒熊猫一样,一直缩着。可是我又觉得特别安心,你不会去招惹别人,于是我相信,即使是再长久一些,到最后我还是能遇上你的。”我愣愣地盯着程子骞。
“高二的时候,那本《阿戴日记》传到我们班,写满了我的名字。我偷了你们班的试卷对比字迹,确定是你的时候,我都高兴的都快疯掉了。”
“不过才多久,你都交男朋友了,虽然我很沮丧,但你眼光还不错。”程子骞自顾自的,说着不着边际的话,后面的,我已经一个字都听不见了,只有眼泪在眼眶里转悠。
一直到他送我回来,最后程子骞憔悴地说:“我明天下午就回去了。”
8月3日,我在寝室的天台上晒太阳,短信好像漫天潮水一样。云南地震了,你有事吗?那一瞬间,世界突然成了一片忙音。
我这个人从来都是后知后觉,同学三年,大学四年,我想要联系程子骞的时候才发现无能为力。除了知道他在昆明上学外便一无所知。
辗转问到了他的号码,通宵达旦地挂在网上。抓到人就问他,程子骞呢?程子骞在哪儿?有人在群里安慰:“宋词,我们知道你紧张程子骞,但是别太担心,毕竟昆明离昭通还很远。”我轻轻一颤,少年时候的偷偷爱慕,其实全世界都知晓。
凌晨,电话终于拨通,隔着话筒听到淅淅沥沥的雨声。程子骞哑着音轻轻“喂”了一声。手指被掐得泛白,一颗心不停地往外跳。“程子骞,你没事真好。”
程子骞沉默了一下,两个人拿着手机都不说话,我听着那一端的嘈杂声,雨声,还有程子骞的呼吸声。
我这个人从小就爱哭,哪怕是无缘无故也能哭的昏天黑地。反倒是这个时候,却掉不出一滴泪。
“宋词,我真怕死啊,死了的话,去哪里找你。宋词,我是那么喜欢你。”
我听见自己一字一句地说:“程子骞,只要你好好待着,我便一直等着你,安安分分。”
电话那端,突然间却安静下来,在我以为是不是信号不好的时候传来一句:“宋词,记得说话要算数。”
然后,先是一阵阵的轻笑,接着,笑声越来越大。
我回头,看到阳光从阳台静静地漫过来。
真好。
第2篇:请别找茬,本小姐也不是吃素的
我们那个年代的高考,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惨烈。每个走进考场的考生都像极了冒死刺秦的荆轲,满脸悲壮,只差没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就在全力备战的高三上学期期末,我收到了一封字体非常漂亮的情书。那是我第一次收到情书。青春萌动,心头撞鹿,甚至都没细看信中的内容,就慌乱地揉成一团塞进了书包,也许是口袋。反正,此后,我再也没找到那封情书的影子。
胡思乱想了一夜,我做出了一个英明决定——老师动不动就耳提面命:高考,那叫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不拼命就会摔到桥下去。我可不想做那个垫马蹄子的倒霉蛋。
第二天一早,我故作若无其事地走进了教室。谁料,刚刚坐下,便发现桌洞里多了一本当时风靡校园、曾迷倒了无数少男少女的琼瑶小说。
小说里,还夹着一张纸条:“秦可可,我喜欢看你长发飘飘的样子。”
纸上,没有具名。平时,我很少和男生来往,根本猜不出会是谁写的。强按着心跳捱到放学,我留了下来。我敢断定,那个给我写情书的家伙也会留下。
到那时,我会多少赏他点面子,送还小说,然后警告他:高考将至,请别再打扰我。不管他是校长家的公子哥还是别人。
等到最后,同学们先后离开,教室里只剩下了我和一个叫陈向东的男生。
陈向东,成绩一般,个头不高,帅气也离他有十万八千里。说不清为什么,我的心底竟隐隐升起一丝失望。
确信教室外再没旁人后,我拿起那本小说走去,“啪”地摔在了他的桌上。
显然,这个举动惊到了陈向东。他先是一愣,紧接着涨红了脸,支支吾吾:“秦可可,你,你——”
“陈向东,请你离我远点。”简短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然而,情书事件并未到此结束。两天后的早晨,我的书桌里又冒出一张纸条,内容也由喜欢我的长发变成了喜欢我!
接连收到这种东西,最初的慌乱也被气愤替代。我狠狠瞪了陈向东一眼,决定中午去找班主任,彻底揭发他的赖皮缠行径。可让我怎么也没想到,同桌胖嘟嘟偷偷碰了我一下,满眼的好奇与神秘:“可可,我问你件事,行吗?”
“什么事?”
胖嘟嘟似乎难为情说出口,在纸上写了几个字推给我:“你谈恋爱了吧?什么感觉?”
瞎说。我最大的愿望是能考上名牌大学,哪会分心?!许是太生气的缘故,我的声音响起来:“谁说的?”
话音未落,老师和同学们的目光纷纷落到我身上。好不容易等到下课,我拽起胖嘟嘟跑向操场。跑到背静处,胖嘟嘟说,今早在来学校的路上,她碰见几个男生嘀嘀咕咕,说的好像是你。对了,还提到一个男生。
谁?是不是陈向东?不等我询问,胖嘟嘟已说出另外一个名字:校长家的公子哥儿,佟乐。
佟乐?难道,给我写情书的是他,我冤枉了陈向东?尚未琢磨出个所以然,一桩叫人羞于启齿的麻烦事又从天而降。
这天傍晚,刚下晚自习,一个陌生的中年女人冷不丁拦住了我:“你是秦可可吧?”
她的口气很不友好,眼神也怪怪的,冷冷的。我听得很清楚,她还咕哝出一句很难听的话:是个小美人胚子,可惜,心计深了点。
“你是谁?找我干什么?”我同样没给她好脸色,冷冰冰地问。中年女人嘴角一撇,说:“我是佟乐的母亲。我找你,是提醒你别缠着他。此外,请你记住,考大学要凭真本事,他父亲虽是校长,可也帮不上什么忙。”
听到这儿,我总算明白了中年女人为何说我有心计。真是笑话,从小到大,父母不止一次跟我说,天助人助,不如自助,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靠自己。再说,我和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即便你是校长夫人,也没资格教训我。
越想越气,我索性瞪视着中年女人,回道:“请你走开。我和你儿子连话都没说过——”
“小小年纪,倒挺会装正经!”中年女人大为恼火,当场掏出一张纸,“这是我从佟乐的书包里搜到的。你自己看看,是不是写给你的?”
的确写着我的名字,信文密密麻麻,足有大半页。不过,我一个字都没看,赌气撕得粉碎,转身跑走。跑着跑着,委屈的泪水汹涌而出,无声地流满了脸。我没做错,干吗要哭,要忍气吞声?
我一跺脚,暗暗发狠:如果佟大公子哥儿再给我写情书,我就当众读一遍,对,站上讲台,大声朗读,让他无地自容,钻到桌子底下去!
第二天,我是昂首挺胸跨进教室的。从佟乐身边走过时,我还挑衅般冷哼了一声。坐上座位,我先查看了下桌洞,见没有纸条,心说:算你识相。最好回家告诉你老妈,请别找茬,本小姐也不是吃素的!
一连几天,风平浪静,相安无事。本以为风波就此过去,可胖嘟嘟又向我告密——住校的女生在宿舍开卧谈会,说我早恋,还给我起了个绰号:情书女王。
我忽地想起那封无意中丢失的情书。莫非,是她们捡了去?这帮未来的“小长舌妇”,指不定会传得比琼瑶小说还精彩!
“嘟嘟,她们说没说是谁写的?”
“还没对上号。她们说,那字写得特别特别好看。可可,到底是谁?我发誓,绝对保密。”胖嘟嘟追问。
我仔细回忆,校长夫人拿给我看的信,跟我收到的多封情书是两种字体,应该不是同一人写的。这就蹊跷了,写情书的人,究竟是谁?
不管是谁,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各种版本的流言蜚语扑面而来。男生们冲我挤眉弄眼,一个劲地怪笑;女生们也叽叽喳喳,添油加醋,俨然我就是只媚惑人心的小狐狸精。我又气又羞,几近发疯,想反击,却找不到发泄的对象。不,找到了,是陈向东!
就在早恋的大帽子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的时候,陈向东终于现出了原形。提及这事,还得感谢胖嘟嘟。胖嘟嘟胖得像加菲猫,时常抱怨教室里的过道太窄,动不动就撞得课桌东倒西歪。正是一次不经意间的碰撞,一本日记掉在了地上。
“可可,是首诗,写你的,你的长发是那么的轻柔,你的背影是那么的好看。可可,哇,全是写你的——”
“闭嘴,给我!”陈向东霍地站起,面红耳赤,眼神凶得像刀子。
果然是你。陈向东,有你好看的。我奔上前,一把抢过日记本,“刺啦”,从中撕成两半,随即去到地上一通踩踏:“凶什么凶?你的样子真滑稽,真可笑!别说我没早恋,就算早恋也绝不会看上你。再敢给我写信传纸条,我就贴到校宣传栏里去!”
我的冷嘲热讽,我的撕日记之举,是对流言最好的反驳。很快,关于我早恋的传闻烟消云散。一周后,陈向东辍学了,没有人去送别,走得冷冷清清,孤孤单单。后来,我如愿挤过独木桥,考上了心仪的大学。
大学毕业后,又被分配到一家事业单位,日子过得平静而安稳。不久前,胖嘟嘟打来电话,请我参加高中同学聚会,我欣然前往。
一别多年,再次相聚,一个外号叫猴子的同学喝多了,硬着舌根邀功:“秦可可,你必须得感谢我。如果不是我,你也得不到‘情书女王’的雅号。”
我一听,顿觉心头一“咯噔”:“什么?那些情书是你写的?”
答案,不容置疑。这时,佟乐也举杯走来:“可可,对不起。我母亲曾冲撞过你,我代她向你道歉。不过,当年我真的很喜欢你,写了那么多情书,可没敢送给你。如果是现在,我小学就敢追你。”
同学们笑成一片,唯有我没笑:“嘟嘟,陈向东呢?陈向东怎么没来?谁知道他的电话?”
陈向东辍学后回了农村老家,早已结婚生子,眼下正值农忙,实在脱不开身。胖嘟嘟边说边拨下了一串号码。刚一接通,我便大声问:“陈向东,当时我骂你,冤枉你,你为什么不解释?”
陈向东笑了,幽幽地说起了桩桩旧事。佟乐的母亲训斥我时,他就躲在一旁,差点冲上去打她黑拳;我被早恋的谣言折腾得焦头烂额时,他正打算退学,回乡帮有病的父亲务农,于是借胖嘟嘟的莽撞,故意炮制了“日记事件”帮我脱困。
听着听着,我禁不住心底一热:“谢谢。可你为什么要那样做?”
电话那端,陈向东沉默良久,说:“因为,那时,我喜欢你……”
第3篇:黄瓜成就的一桩美满姻缘
有个年轻人,家境贫寒,但头脑灵活,为人朴实、善良,高中毕业后在村里的小学教书,有一年的深秋,到外地去参加函授学习,见有塑料薄膜覆盖的菜棚,觉得很新奇。那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反季节蔬菜在我们那儿还闻所未闻。他一向是生活申的有心人,那几日。他总在心里琢磨这事,并慢慢形成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回家后,他将自家后院的地翻了起来,用粪水灌了一遍。家中有现成的木料,就搭起架子,又托人从粮所要了几块旧塑料布,修补一番,建成了一个简易的菜棚。院子里又正好有一口水井,只要人勤快点,说木定还鼻能种出点名堂来。对此,他充满了信心。
瓜苗栽下后,他便让富有种瓜经验的父亲来管理,他只是隔三差五来看一看。本来就带有实验的性质,并没有过高的期望,但让他惊喜不已的是,冬天的第一场小雪后,他收获了第一批黄瓜,可能由于天冷的原因,黄瓜长得有些小,也不够好看,但毕竟是大冬天里的新鲜货,翠生生的,在一片萧瑟的背景上,异常醒目。
那天是星期天,他用一个竹筐带着黄瓜来到集市上,马上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当时,猪肉的价格是7角一斤,他狠狠心,要价5角。不到半个小时,就卖出了一小半。而买瓜的人却越聚越多,到最后竟有了抢购的味道。黄瓜的价格也随之上涨,6角,7角,还是不断有人来买。
前后不到一个半小时,一筐黄瓜仅剩下了7根,虽是挑剩下的,但依旧是嫩生生的,绿得可人。他的两个上衣口袋鼓鼓的,全是钱。他就有些发蒙,脑袋晕乎乎的,似在梦中。长这么大,他还是头一次挣到这么多钱。他抬头看了看天,亮晃晃的太阳挂在半空,晃得他有些恍惚。
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小伙子,这瓜咋卖?”他一瞅。是位五十多岁的老人,正盯着他筐里的那几根黄瓜,眼中闪烁着迫切的光芒。
还没等化回话,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小青年风风火火地抢到跟前,“遣瓜我全要了,开个价吧!”
他正有些犹豫,老人上前拉住了他的手,有些悲切地说:“小伙子,给我吧,我老娘得了癌症,天天念叨着吃黄瓜呢。”老人看他的目光里含着几分祈求。
而那位小青年有些蛮横,放下自行车径直就奔着那几根黄瓜冲来。这时,他伸手护住筐,以不容置疑的口气说:“对不起。这瓜我已卖给这位老人了。”
小青年瞪了他一眼,直起身,骂骂咧咧地推起自行车,悻悻而去。
初战告捷。他看着老人离去的背影,用手按了按鼓鼓的口袋,憨憨地笑了。
后来,那位老人几乎每个星期天都要来买他的黄瓜,每次都是来去匆匆。他总是把最好的瓜预先给留出来,价钱也要得很低。不知为什么,对那位老人,他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尽管两人之间很少说什么。
当捕下最后一茬黄瓜的时候,天空飘起了雪花,纷纷扬扬地,像漫天飞舞的花辫,冰清玉洁。他到集上把瓜卖了,回到家,从裴小麦的缸里拿出一个布袋,将里面的钱倒在炕上,数一数,竟有四百多块。那一刻,他的心有些怦怦直跳,对他来说,这不啻是一笔巨额财宫,擦擦眼,他竟有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第二年刚开春,他和父亲又在大棚里种上了黄瓜。同,时,用去年冬天卖瓜所得的钱,将家中破旧的土坯房翻盖成了崭新的大瓦房。那真是一个美好的春天,骀荡的和风中,桃虹柳绿,燕子钭飞,沉寂了一冬的大地一片生机勃勃,美丽如画。
一个星期天,他正在给黄瓜浇水,前街六婶子来到家中,她是来给他作媒的,女方是邻镇柳沟小学的一位民办教师。两人一见面,他就有些自惭形秽,姑娘貌美如花,举止优雅,也是高中毕业,怎能看上他这样家境的人?但姑娘却落落大方,仿佛与他早就相识似的,两人言谈甚欢。事情很快就确定下来。
直到他第一次上女方家,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未来的老丈人。就是那位买黄瓜的老人。那一刻,他真是感慨万端。从前做梦都没有想到,因家境不好而一直少有姑娘青睐的他,因为种黄瓜。不但改善了家庭的经济状况,而且还成就了一桩美满姻缘。
缘分,真是妙不可言啊!
那位年轻人,是我小学时的启蒙思师。后来,他和师娘双双考入了师范学校的民办教师班。如今都在村里的小学任教。二十多年了,两人琴瑟和谐,相濡以沫,生活平静而幸福。
他们早就不种黄瓜了,但我相信,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肯定还生长着那个冬天里的那些鲜嫩的黄瓜;在早晨的露水中,顶着小黄花,闪烁着绿色的火焰,那是美好的人性之光,浸润着爱情的滋味。
第4篇:玻璃瓶里的爱情眼泪
刚搬进这个房子的那天,她整理完全部的东西,最后拿出一个非常精致的玻璃瓶,对他说道:“亲爱的,3个月内,你让我每哭一次,我就往里面加一滴水,代表我的眼泪。要是它满了,我就收拾我的东西离开这房子。”男人不以为然,有点纳闷:“你们女人也太神经质了吧!就这么不信任我么,那还有什么可谈?我让你搬过来和我一起生活,是为了照顾你,不是欺负你的!”
女人说:“好男人不会让心爱的女人受一点点伤,我会记录下我为什么流泪,不会是莫名其妙的。”
“那好吧,抱~!”
两个月后,女人把那瓶子给男人看,说:“已经满一半了,在两个月内,我们是否有必要查看一下是什么问题呢?”说完递了一本精致的小笔记本给男人。
男人没有马上打开来看,他的表情里有一丝惊讶,还有点哭笑不得的意味,似乎没有想到女人的眼泪可以这么多,盛得这么快,又觉得女人是小题大作了,但是很可爱。
他打开本子开始看,惊讶女人怎么写了那么多。男人一边看着,女人一边说话:“第一次吵架,是在第3天,而且还是一大早,你刚醒来有点懵懂,挤的牙膏不知道怎么的飞到镜子上了,那是我刚擦干净的,我说你连挤牙膏都不会啊,你就来脾气了,然后吵起来……”
男人沉默着。女人继续说:“有天晚上我让你帮洗下那几件衣服,因为水太凉,你只顾着玩游戏迟迟不肯动,后来吵起来,我很失望你忘记了我的生理期不能碰冷水,委屈……”
“还有一次,我很累了,你还不肯去洗澡睡觉,明明知道我特敏感,有点神经衰弱,哪怕一点点敲键盘的声音都能让我难以入睡,我一情急就说了你这个人自私的话,我们吵起来,你说了一大堆辩论自己不自私自私的人是我之后甩门出去上网通宵,我打你电话你没拿我又不敢自己一个人去找你……”
女人这时候有点激动了,眼球开始泛红,说:“还有一次……”
男人打断了她的话,“亲爱的,别说了……”
沉默。
长久的沉默。
还是女人打破了沉默:“是不是我们真的不合适?如果是这样,结婚了还是会离婚吧?我们的个性都那么强,谁都不肯退让。”
气氛有点尴尬。
本子里记录的事情都是那么细小的事情,每次吵架的原因都是那么的简单,男人看着这本子,似乎在体会着女人的心情,大男子是不会去计较这些小事,原本觉得每次和好之后都没事,女人就爱拿这些来说事,但是当他认真去看的时候,他也开始难过了,女人很细心,把事件、心情都写了,还自己总结了一下原因。原来最微小的事情累积起来是很让人痛苦的,他看得出,女人从失望慢慢变成绝望。
他想,大概是因为每次吵架,两人都是喜欢在吵架中找出对方不爱自己的证据。他突然意识到,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而且每次吵架,双方都是在心情不稳定的时候,就是还有别的烦心事的时候,把不好的情绪带进了两个人的生活里。
“亲爱的别难过……”男人终于说话了:“我请个假,我们去旅游吧
他们去了第一次一起旅游的地方,太多美好的回忆被唤起,原来彼此是那么深深地爱着对方,这时的女人特别温柔,这时的男人特别体贴。
“亲爱的,你还认为我们结婚的话,会离婚么?”男人问。
“我想不是我们不合适,像现在,我们是那么快乐,一切都那么美好,可是一回到我们的现实生活里,为什么就变了呢?”
“亲爱的,难道我们现在不在现实里吗?”
“……”女人楞了
“因为那时候我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负面的事物上并且放大了那些负面的心情。并且喜欢找对方不爱自己的证据,然后彼此个性都很倔不肯服输太要面子。”
女人觉得确实是如此,原来,双方只是需要一点点忍让,一点点包容。男人带她回顾这初次旅游的地点,是真的用心了,想起那时候他们在一起还不久,为了让对方觉得自己好,都表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
“还有半个月,如果那瓶子还是半瓶,那么,亲爱的,嫁给我吧!”
女人钻进男人怀里笑开了颜
后来他们结婚了。很少再吵架。如果粗心的男人不小心碰掉了杯子,女人不会再开口就骂,因为在女人开口之前,男人已经在道歉,说对不起,都是我不小心的,赔两个给老婆!老婆尽管去选你喜欢的!女人就笑了,然后说,不用买啦,反正还有杯子,再说也不都是你的错,怪我自己没把杯子放好,让你碰到啦!
原来真的没有合适不合适,只有珍惜不珍惜,能一起走一起进步是幸福的!
第5篇:幸好我们没有错过
她感觉喜欢上他的时候,是大一下学期,他已经大三。
第一次见面是她和几位同学代表系里参加文学知识竞赛,她站在他身旁,等他打印资料。
他转过头微笑着说了一句:“坐下等吧。”她立刻回了句:“谢了,还是站着吧,这样你才有效率嘛。”他哈哈笑了起来:“你还蛮幽默的嘛。”
她准备着比赛,偶尔跟他请教问题。她每次见到他都有种莫名的紧张和不安,但是都掩饰得很好。
她知道,自己很普通,站在人群中,一秒钟就被湮没掉。虽然她的文章很美,口才也不错,可是她看到在现实又世俗的爱里,这些略显无力。他是学生会主席,高高大大,虽不是很帅,总给人一种舒服安心的感觉。
她想,人的一生,很多时候不是怕碰不到自己喜欢的人,只是怕喜欢的人没有耐心去喜欢自己。
她喜欢奶茶刘若英,不错过奶茶的每一首歌、每一部影视剧、每一本书。她在日记中写:“没有人会了解我为什么如此狂热地爱着奶茶。我喜欢她是因为我喜欢自己,这是一种无奈的自恋情结。它能让我拒绝伤害保护自己,即使会因此而失去爱……”
没想到预赛她发挥得不好,她当场扔了笔跑了出去。意外的是,他跟了出来,低声说:“别伤心了,尽力就好,有了经验,下回再努力也不迟。”
她背着身,冷冷地说:“谢谢!我不需要别人的安慰。”听到他离去的脚步声,她咬住嘴唇,不再流泪。
她还是经常遇见他,愉快地打个招呼,即使每天只见一面,她的心也会安静一整天。她知道自己的心太浮躁了,可是一见到他就立刻安静了下来。像是一个流浪的孩子找到家,又像是在冬天里品一杯温热的奶茶。她迷恋那种感觉,无法自拔。
直到有一天,她看见他和一个漂亮的女生手牵着手,甜蜜地从她身边经过。
后来,她更忙了。她知道他要考研,会离开这座城市。也许是时间冲淡了感觉,有时一周都见不到他,她心里也不会不安了,甚至有一次她和他说着话,没有忐忑,没有心跳。她有些高兴又有些酸涩。
有一阵,女生中流行起用扑克牌预测爱情运势,她第一次玩这样的游戏,握着扑克牌,想着他的笑容,虔诚而不安地洗牌。从牌面看,她和他相隔很远,很难走到一起。虽是玩笑话,那一夜她却无眠。
听到他和女友分手的消息,她问:“为什么?”他沉默很久后说:“我们都爱错了人,只好回到孤单。”
她无语,耳边突然响起奶茶的歌:“我等你,半年为期,逾期就狠狠把你忘记……”
离他考研的日子越来越近,她问他准备得如何。他没心没肺地说:“情况很糟糕,看来这次是真的要离开了。”她笑他变幽默了。
他看着她,郑重地说:“我走的时候你一定要来送行,到时,我会送你一件礼物。”她半天才说:“好朋友嘛,这是当然的。”
那天,他打来电话报喜,他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她高兴地祝福他。但是,她没有如约去参加他的饯行聚会,她想如果注定会忘记,不如不见面。一个人在路上走着,她回忆着和他的相见和对话。
不知不觉,她走到他聚会的小饭馆外,犹豫半天,她回转身,走到拐角已经没有力气了,坐在路灯下任自己哭个痛快,耳机里奶茶唱着《我等你》。
“嗨,在这儿呢,为什么不去聚餐?不给面子哦。”他承认,说这些话时,心里很痛,真的很痛。他手里拿着打算送她的礼物,刻录了奶茶《我等你》的CD,只因为她说过这是她最爱的一首歌。她抬起头,泪汪汪地看着他,耳机里传出《我等你》的歌声,他轻轻地拉她起来,抱在怀里。
互相心有所属,兜兜转转,她和他,终于走在了一起。
第6篇:我的爱情树开花了
01如果,一个人拿着手机钻进茶水间,一钻就是半个小时,还没带杯子的话……那么,他很有可能是恋爱了。
顾西看了眼桌子上被荧光笔重点标记出的日期“2月14情人节”,略带心痛地想。
而当她抬起头与刚好从茶水间出来的谢一四目相对时,这家伙竟然红光满面,眼角眉梢的喜意藏都藏不住,潺潺向外流淌。
顾西更加确定,他不是“可能”,而是“一定”恋爱了。
“我!不!要!”顾西心中蹦跶的小人发出一声哀嚎。
人家好歹还有个三振出局,轮到她却是恋爱尚未开始,就已经结束。想到这里,顾西不由垂头丧气,手指在桌子上不住的画圈圈,好难过啊。
02
顾西喜欢谢一,从他正式入职的那天起,掐指一算也有两年了。不过喜欢他这件事儿,却只有顾西自己知晓,她不喜欢称这为“暗恋”,好像特别没有底气似的。顾西管它叫一见钟情,事实就是这样的。
她比谢一早一天入职,不过公司的员工迎新会是同一天开的。与他们一同入职的小伙伴共10个,除了顾西和谢一留在研发部以外,其他人大多去了销售或运营。迎新会的形式大同小异,不过是新人向大家介绍自己。职场小白们为了抓住这次亮相的机会,把自我介绍想得花样百出,最夸张的,还有人拿了个快板,边打竹板边介绍自己,逗得众人捧腹大笑。
唯独轮到谢一这儿,逗比局面转换成了高冷画风,让人误以为空调开了冷风。那天他坐的很偏僻,怕大家听不见,便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顾西原本在谢一的对角发呆,听到一声椅子摩擦过地面的尖锐声响,接着会议室的角落窜出了一棵“树”。
而棵树的性格是沉默的,他只是简单地说了下自己的学校、专业和姓名,好像微风拂过,它轻轻地抖落下枝干一样,还没等人反应过来就坐下了。
但顾西分明看到好几个姑娘收回目光的同时,羞红了一张脸。还有人忍不住偷笑,急忙用喝茶水掩饰。她知道这一切,是因为她也是其中的一员,与别人不同的是,从那天起,只要谢一在,顾西的目光就像是粘在了他身上,用的还是强力胶,挪都挪不开。
想看他枝叶茁壮,想看他沐浴阳光,更想在他的枝干上筑巢安家,在每个清晨用歌声将他唤醒。想扑棱起一双翅膀,绕着他无时无刻的盘旋,更想得到他的回应。
想到了那么多,唯独遗漏掉一点。树的本质还是块木头。无论顾西如何暗示,他都不开窍的。
03
说来也巧,谢一与顾西竟是同校,只是就读专业不同,非要凑近乎也能叫声师兄妹,不过谢一本就生了张“生人勿进”的脸,偏偏个头高又气势逼人,胆儿小的都绕着他走,顾湘胆儿不小,但近情情怯,在他面前难免畏手畏脚,也就乖乖地打消了这个念头。
谢一大学时学的是天体物理,偏偏顾西对物理的认知,勉强应付个会考还成,再深究就一问三不知了。自己理科不好,就卯足心思想找个理工男,缺啥补啥么,顾湘觉得自己对谢一最初的好感,就是从他说学“物理”专业开始的。
但如果你想靠近一个人,总要做出一些努力。比如说,为你们两个人创造一些共同话题。
那天迎新会一结束,顾西就到网上买了一堆物理科普,什么霍金的“时间简史”,什么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儿童科普本……
可惜顾西是典型的文科脑子,文科脑+理科知识=浆糊。
一堆密密麻麻的字儿在脑袋里连个弯都不转,横冲直撞地进来,又里倒歪斜地出去,人家好歹是雁过留痕,偏偏那些名词,无论看多少遍,只要睡一觉,绝对消失得无影无踪。
小雀斑《万有引力》上映时,顾西从网上抢先下了枪版来看,看到最后,只记得霍金抛弃他老婆和护工出轨了。她发微信给谢一,问他能不能给我解释些名词呀?
谢一过了好久才回,而且十分高冷就俩字“可以”。
就这么会儿功夫,好不容易记下的那些名词早忘了,顾西揪着头发十分狂躁,总不能和他抓着大科学家的私生活聊八卦吧,只好白白错失了这次机会。
04
谢一的专业知识算是理工男中的翘楚,在不解风情上也名列前茅,有时候顾西觉得他就是根修炼成精的棒槌,当初修炼光顾着炼就好皮囊,却在情商上瘸了腿儿。
有回他俩被安排在一个项目组,到外地出差一个月。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乐得顾西出发前一宿都没睡着觉,人家箱子空隙都放点吃的,顾湘塞进去一堆衣服,外加化妆品。恨不得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在谢一面前开屏。
要知道,虽然他俩办公桌顶头,但谢一每天顶多抬两次头,一次是中午要出去吃饭,一次是下班。其他时候,抬头盯电脑,低头做验算,就是目不斜视,更不往对面看。
可怜了顾西整天把自己打扮得跟仙女儿似得,都快美上天了,谢一都没瞧上一眼,真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不过这样也好,起码顾西偷看他时,不会被发现。
出差,意味着他俩之间将会发生更多单独接触的机会,沟通也会增多。
谢一声音特别好听,顾西总感觉他胸腔里藏了一把大提琴,每次谢一说话时,顾西都像个痴汉一样,恨不得拿支录音笔塞他嘴里,叫他只说给自己听,然后每天睡前循环播放,那就是吴亦凡入梦,顾西都不稀罕了。
谁叫他是谢一呢。
出差第一天,顾西绞尽脑汁想聊点工作之外的,比如说讲个笑话什么的,适度的幽默感会吸引人靠近。可平时格外话唠的顾西,一见到他就好像得了失语症,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脸也不受控制,他一看顾西,顾西脸就红。
人家都是声控、光控,自打遇见了谢一,顾西发现自己又开发出了个“眼神控”,咳咳,真是潜力无穷。
俩人就彼此沉默着,在别人的笑话里乐乐,都想不出该如何同对方自然搭讪。
一直到晚餐时间,顾西去洗手间,项目组的其他同事说先行一步去餐厅,顾西这边答应着,却想起自己根本不知道餐厅在哪里。急匆匆地跑出来,发现人都走没了。她打算下楼,却见着谢一站在楼梯的拐角,看到她出来,不知是错觉还是眼花,顾西见他笑了一下,不过那笑容稍纵即逝,没来得及让她细细回味。
顾西见他手也湿漉漉的,大概同自己一样。便问他:“你知道餐厅在哪里吗?”
他点点头,好像怕顾西没看到又补上一句:“知道,我带你去”。
顾西个子不算矮,站在他身边却一下子找到了小鸟依人的感觉。她俩并行走了十多分钟,除了“左拐”、“还没到?”、“快到了”以外,尴尬得找不到其他话。
她想起朋友说的话,“顾西,这都什么时代了,怎么还会有姑娘和男生说话会脸红?你平时爽朗有什么用,真怕你这样子找不到男朋友”。
那时顾西感觉自己快炸掉了,好像耳朵直冲冲地往外冒白烟,幸亏是黑天看不到,不然路上行车见了她,都要来个急刹车。
那天的谢一也格外沉默,但顾西觉得他心情应该不错,好几次想要哼小曲儿,但没哼出几个音儿就紧忙闭嘴了。
哦……大概是那时候他就有女朋友了,一定是想到女朋友才格外开心。
吃过饭,办公的地方锁着门,其余几个同事趁着空闲去买水果,他俩被派留守,等公司来人开门。楼层的今天是一个超大的露台,因为在顶楼,夜风也格外强劲。顾西鼓足勇气问谢一要不要去露台站会儿,难得的他毫无迟疑的同意了。
顾西站在露台边朝下看,城市的霓虹灯火格外闪烁,车如流水马如龙。谢一站在她身侧,顾西的头发被风吹乱,带着洗发水的芳香。那是她的一点小心机,临出发前特意买了传说中的直男香味洗发水,以谢一和她的身高差,正好适合摸摸头。顾西心中的小鹿都快撞死了,好想被他摸摸头啊,摸摸头……
而谢一也若有所察,他身子向顾西靠近,越来越近,顾湘脑子嗡地一声,是该闭眼还是无辜地看着他呢,脑子不堪重负当即撂了挑子。她眼睁睁地看着他将手摸到自己头顶……
完蛋了,脸又要炸开了。
谢一忽然对着顾西粲然一笑,好像黑夜里开着的车大灯,晃得顾西头晕目眩,羞怯的不得了,接着就见谢一伸手递到她眼前,用那充满磁性的声音说:“顾西,你饭粒儿吃头上了……”
如果不是24层跳下去会死人,她当时绝对羞愤跳楼了。
05
顾西杵着下巴回忆这些时,谢一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她身后。他轻轻地点了下她肩膀,他手指上好像带着电流,直通心脏,吓得顾西猛一哆嗦,妈蛋,少女怀春经得住这般意淫对象站眼前的惊吓吗?!
而他浑然不觉她内心的吐槽,只是说:“顾西,我今晚儿有约,你能帮我锁门关灯吗?”
顾西想:妈蛋,欺负单身狗情人节没有约会是吧,欺负我喜欢你,不会拒绝是吧。
她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心想都这样了,干脆破罐子破摔,平眉一挑……
“行啊,没问题。哈哈哈约了女朋友吧,记得明天请我吃饭哦”天啊,我都说了什么,顾西在心底抽了自己一千零一个巴掌。
谢一见她答应,也没说行还是不行,转身就走了。
喂!好歹也是一起出过差,熬过夜,面对面坐了两年对桌的同事喂,你这么冷漠好吗!顾西内心吐槽值满格。
而她只能眼睁睁的目送他再一次走进茶水间,视野翻过小格挡,“不带杯子还上瘾了这人”。
06
“我刚才和她说话了,可我好紧张啊”谢一偷猫在茶水间,捂着手机听筒,做贼似的不时向外张望。
“嗯,她答应最后走了,你花买了是吧”得到确定的答复,谢一反倒更紧张了“不过,我偷看她朋友圈,哦……也不算偷看……别纠结这个了,她会不会觉得玫瑰太俗气了,要不你再帮我买点别的吧,呃……人民币叠花?这个好,现在来得及吗?”
谢一偷偷的探出半个脑袋,见顾西在那里盯着前方发呆,嘴角情不自禁的勾起。
他喜欢顾西三年了,确切的说从大四那年的欢送会开始,那年谢一大四,顾西大三,她作为小学妹负责接待大四毕业生代表发言。当时的代表是谢一上铺,他陪着去的,不过一直站在旁边。那时顾西比现在还爱害羞,动不动就脸红。谢一发现她虽然大大咧咧的,但是不太习惯和男生说话,有时接待完了,还会自言自语地重演一遍刚才的对话。
谢一给顾西的评价就俩字“蠢萌”。
他和上铺打听了顾西的名字,但毕业季来得太过匆忙,他那时已经签了一家公司的offer,虽然挺喜欢小学妹,但一方是板上钉钉的前程,一方是他格外腼腆的性格,就这样错过了。
顾西来到这家公司,还是上铺哥们打电话给谢一时无意中透露的,谢一难得果敢,当天就递了辞呈,转投这家。照他的履历来讲其实是屈才了,但他像个傻小子似的,得知被录取,乐得一宿没睡着觉。
可谢一太害羞了,他觉得顾西那么活泼的小姑娘,是不会喜欢自己这种榆木疙瘩性格的,虽然坐在她对面,却连头都不敢抬,生怕她发现自己在偷偷看他,只有去茶水间的时候,才会偷瞄几眼。
他发现顾西总是盯着他的位置放空,谢一想:她是想换位置吗?我那里难道朝阳?
反正一般人不会有的思路,在谢一这儿应有尽有。
有回他俩出差,吃过晚餐,顾西问他要不要去天台,谢一仗着自己个子高,面目表情剧烈变化不会被看到,他那天一直憋着笑,嘴巴用力的抿成一条直线。那晚的风十分醉人,带着阵阵洗发水的香气,他忽然想摸摸她的头,但觉得这样太轻薄了,如果顾西跳起来抽他可怎么办啊。
想着想着,想起来兜里有张擦过饭粒的纸,方才太紧张忘记扔了。难得在她面前脑子不当机一次,偷偷拈了个饭粒,然后摸了摸她柔软的头发……
顾西反应很大,吓得他有些后悔,但事到如此只好硬着头皮继续“那个……顾西,你饭粒儿吃头上了”。
黑暗中他没看清顾西的表情,因为她把脸捂住了,但谢一想,她兴许是脸红了。
07
公司的人走的差不多了,顾西外表伪装坚强,内心崩溃流泪。一想到谢一正在和别的女人约会,她就心如刀割。顾西想:我在这里干嘛啊?我不是该冲到谢一面前,和那个女人决一死战吗?
啪嗒一声,总闸被关掉,原本灯火通明的公司一下子归于黑暗。
顾西失落,她要是有决一死战的勇气,还至于喜欢人家两天,还拖到现在?但凡她再勇敢一点,早就过上,饭在锅里,棒槌在床上的幸福生活了
她正要锁门,发现门外的地面上拖出一条长长的阴影,哎?好像还有玫瑰的味道……
抬起头,只见谢一举着一大捧玫瑰,十分紧张的站在门边。从他懵逼的表情来看,这大概不是他预想的暴露情形。
但犹豫了半天,谢一还是一咬牙说出那句话“顾西,我……我可以约你吗?”
那一瞬间,顾西好像看到自己栖息在那棵枝叶招展的大树上,还在那里开出一朵花。
第7篇: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1我人生中收到第一张小纸条,是在初二。
当时跟隔壁班女生合住一个宿舍,那天下了晚自习,对床的梅梅鬼鬼祟祟把我拉到一边,突然塞给了我一张纸条,眼神极其暧昧复杂,笑得很诡异。我打开后,懵逼了,白纸上躺着好看的八个大字:其实你真的很漂亮。
我发誓,在我以后的人生里,再也没听到过这样一句真诚坦率的表白。我也发誓,当时我就心动了。
我知道是谁写的,隔壁班的高帅男。有多高?大概一米八。有多帅?反正女生都在议论他。一般剧情发展是漂亮的女主怦然心动红着脸哎哟一声你讨厌,然后扑通一下倒在男主怀里,牵手并肩共享校园生活的风花与雪月。
但是,我可不是那种专注小情小爱的女主。我,一个以匡扶学业为己任、一切向中考看齐的三好青年,对于这种赤果果的不良勾引,表现得立场相当坚定。
我告诉自己,那只是一场无聊的恶作剧。为了跟这些校内破坏势力划清界限,我嗤之以鼻,当场将纸条撕得粉碎,甩出一句:神经病!
我们的故事,就从那一刻开始了。
180从此看我的眼神多了几分恨意,我能感受到。虽然之前我们没有过任何语言交流,但每次眼神交汇还算相安无事。我们几个班一起上晚自习,即使不说话,偶尔碰个面还能做个心有灵犀的点头之交。大概恶作剧不成,颜面尽失才对我反目成仇。我心想。
纸条门事件后,只要在校园遇到180,我都会第一时间避开那恶狠狠的眼神并迅速跑开。梅梅就在后面追着我喊“你丫跑那么快干嘛!”180总是停下盯着我,我能感受到背后一道杀伤力爆表的视线正疯狂扫射过来,立即加快了步伐,心脏扑通扑通仿佛要跳出来。
可剧情发展渐渐失控,我的脑海里总是不自觉出现那个混蛋的音容笑貌。每次进晚自习教室第一眼扫到他的位子,想知道他在不在。白天经过他们班,也会装作不在乎地斜看几眼。他在食堂吃饭、他在操场打球、他在开水房提水,我总能第一时间找到他。
我讨厌这种感觉,可我又控制不住。我猜,那张纸条一定被施了魔咒。人家的玩笑,我竟然当真了。
我想我是疯了,我最引以为傲的成绩也开始起起落落。而初三下学期,当我得知180突然跟楼下班级一个白富美勾搭上时,我几乎是崩溃的,哭了一晚上。可我知道,我没理由怪他,我算什么?
我站在开水房打水,想他想得发起呆来,开水漫出溅到我的手上腿上脚上,烫得我哇哇大叫一声眼泪冒出来。突然一只手迅速伸过来关掉水龙头,把我往边上一拉,我抬头,180赫然站在我的面前,眼里带着焦虑与不安。我第一次跟他离得这么近,整个人都慌了。我看得出来,他也很紧张。
“你没事吧?”他问。
“我没事。”我答。
“站着干嘛,怎么不打水啊!”180的女友眼带笑意走进来说了句,场面尴尬,让我感觉受到了莫名的侮辱,我迅速拎着水壶落荒而逃。180好像在后面说了什么,老子没听清,也不想听。撩完我又去哄女友,什么人啊!
后来,我经常看到这对鸳鸯出双入对,闪瞎整个校园,也刺痛背后的我。没有人知道,我每天活在他们的阴影下,还一度失眠抑郁。偶尔我会碰到180,也是奇了怪了,他的眼神由以前的愤怒变成淡淡的伤感,对,有一点点哀伤。
不会是被女友虐待的吧?我当时绞尽脑汁想着怎样做回排行榜上的高分担当,稳固年级霸主地位,也就逼着自己不再去想。
老天还算开眼,情场失意却让我考场得意。我顺利考上心仪的高中,比重点线高出了几十分。冤家路窄,开学报到的第二天,我就在新高中看到了180和他女友。经过那场阵痛,我对他们已经没了太多感觉。
我看得出,180想上前跟我说话,但我眼睛一撇,当做没看见,傲娇地走开了。后来我听人说,他女友是花钱买进高中的,他们经常旷课出去玩。
没多久,他的女友就跟他分了手,又没多久,他的女友又重新牵了别人的手。等我再次知道180的消息,是在几个月后的年级大会上。通报批评通宵上网打架斗殴待开除学生的名单上,180的大名被明晃晃地摆在第一个。
那天晚自习,我肚子疼去厕所,出来看到一个黑影倚在厕所外面抽烟,红点在黑夜里闪动,等我走近,发现是180。寂静暗黑的校园,他只留给我一个背影,惆怅空虚落寂的背影。我停下来看了会儿,鬼使神差突然想问他当年纸条的事,但我知道这必定又是场自取其辱。最终,还是转身走回教室。我明白,一切已经不重要了。
这场恶作剧终于落了幕。因为后来,我再也没在学校见过他。
“你说你当初要是从了他,你们肯定女才男貌比翼双双飞。他也不至于走上歪道,沦落到今天这地步。”梅梅后来跟我感叹。
“人各有命吧。”我回了句。
“唉,他当时天天跟我打听你的事情。”
“哦,是吗,都过去了。”
“你没事吧?”
“我没事。”
2
大二时,学校有个理工男喜欢我。那会儿我常在报纸上发表些豆腐渣破稿,也会在网上写些酸溜溜的文字。例如,“你一出现,整个世界全是你,你一离开,你成了全世界。”
那时,文科生活空虚又散漫,终日矫情做作无病呻吟,没去过几个地儿却成天把世界挂在嘴边,没爱过几个人却天天写着小情小爱。可不知怎的却有人喜欢,渐渐关注我社交账号的人也多起来。理工男大辰就是在此时约了我。
“我看了你所有的文字。”大辰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把我噎住。本来我是不想见的,但他已经断断续续给我发了一个月私信,我有意无意地回他几个“嗯、哦、啊”。作为一个有原则有个性的校园小红人,吊人胃口暧昧不清这事确实不是大丈夫所为。情海无涯,回头是岸。长痛不如短痛,给人家一个痛快好了。走。
我们约在学校荷花池边,那时是炎热的夏季,还好我选在晚上。一是怕热,二是怕熟人看见。
这里没有古装剧里才子佳人花前月下吟诗作对的浪漫,整场会面都是在“啪,蚊子!啪,又他妈一只蚊子!”中展开。
大辰成绩好,年年拿奖学金。大辰性格谦和,说话温文尔雅。大辰长得也不耐,算是人堆里比较出挑的。一看就是根正苗红好少年,只可惜不是我喜欢的款。我喜欢什么样的,我也不清楚。反正跟大辰感觉不对。
大辰一个劲地夸我肯定我,我嗯嗯嗯嗯只知道点头,我心里也是这样想的,眼光还不错。完了我说太晚了,回去吧。大辰顿了一下,说好。
他送我回寝室的路上,突然停下来抓住我的手,看着我的眼睛,说:要不我们交往吧!我了个去,上帝作证,我当时吓得差点坐在地上。我承认,那一刻他确实很帅。
“不好意思,可能让你误会了。我觉得我们感觉还没到,这个很难培养。对不起。”我憋着一晚上的话,终于在这一刻说出来了,也松了一口气。
大辰愣住,这回换他傻眼了,后来我默默往回走,大辰一直跟在我后面,也不说话,直到我回到宿舍,他才回去。此后,大辰再没联系我。只是经常会看到他进我空间访问、给我微博点赞,有时记录显示是凌晨两三点。
大三时,校宣传部领导派我去采访报道本校学生的比赛,他们刚在国家级大赛上荣获一等奖凯旋而归。“这是个非常重要的任务,人家为学校增了光,你给人写好了。好好写,好好宣传宣传!”这句话,我的理解是“写不好你就别混了!”
我刚进门,就看到大辰跟几个同学坐在里面。很久不见,我们对视,我有点尴尬狼狈,他一直冲我笑。匆匆介绍完自己,除了大辰,其他几个人都在跟我问好,其中一个叫小风的男生突然推了推大辰,有点起哄的意思。
可算结束采访,我收起录音笔和记录本,准备逃走。小风却提议说,“我们一起吃饭吧,你也辛苦了,等会儿餐桌上再给你补充下比赛的事情。”想着领导刚才的嘱咐,大辰也在盯着我,我说好吧好吧。
酒足饭饱,几个男男女女越聊越开,小风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俗气!但想我活了20年,坦坦荡荡,没恋爱也没花边,更没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也乐意加入。几轮下来,尺度越来越大,笑得把饭店的屋顶盖都要掀了。
终于轮到了大辰,小风更加起劲:“老规矩,真心话!”小风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眼大辰,说:“大辰,你……”
“喜欢。”整个场面突然安静下来。大辰盯着我,静静地说:“我一直喜欢你。”屋顶盖差点又被掀了,场面继续失控各种起哄,我脸通红吓得赶紧喝口啤酒压压惊。小风见气氛不对,就说继续继续。
卧去,不巧下一个就是我。炸了!小风坏坏地笑着:“两个选择:一、抱现场一个男生;二、回答一个问题。”看着油腻腻醉醺醺的各位男生,我一点欲望都没有,选了该死的真心话。
“那你现在喜欢我吗?”大辰抢先一步提问,突然又安静了下来。大辰啊大辰,你何必呢。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他盯着我,仿佛要把我吸进去。想起那年花前月下,我瞬间心软了,不忍心再次伤害他,好一会儿才说,我喝酒。感情真不真,酒里一口闷。
饭局就在我的咕噜声中草草收了尾。酒水穿肠过,千言万语心中留。大辰跟上次一样,把我送到宿舍楼下。“我以后不会打扰你了。”他扔下这句话,头也不回地走了。他是生气还是难过,我不知道。
等我再次看到大辰,是大四拍毕业照那天。我们两个班级都在体育场旁边摆造型,散了后,大家三五成群各自留念。我在人群中看到大辰,他穿着学士服,好像比以前更加成熟,也有点说不出来的沧桑。他当时刚被一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录取。
小风举着单反,喊我过去,要给我们拍照。大辰杵在一边很不自然,我主动上前跟他站一起。“靠近点啊你俩!”小风还是那个坏样子。我用手臂一把挽住大辰胳膊,冲着镜头笑了笑,很舒坦。第二天小风把照片送我,还给我一份厚厚的文件夹。是大辰要求转交的,小风让我回去看,并骂了一句:“大辰这傻逼!”
我满是疑惑回到宿舍,打开后,大脑一片空白,懵了。大辰把我大学四年发表的各种豆腐渣报纸全部收集在这儿,就连网上的文字也打印了下来。我看到文件夹首页写着:“你一出现,整个世界全是你,你一离开,你成了全世界。”
我眼泪瞬间涌出,宿舍没人,没忍住哭得稀里哗啦。我给大辰发信息,写了删删了写,最后只留六个字:“祝你一路顺风。”他回:“你也是。”
我拿着这沓作品到上海找了首份工作,大辰去了深圳。偶尔他会更新朋友圈,大概两三个月一条,前段时间看他晒了一张牵手照。我想点赞,又收回了手。
我翻出毕业那天和他的合影,阳光下,大辰分明也在主动靠近我,我们笑得都很好看。
3
我在学生时代始终没有谈过恋爱。
遇见过喜欢的人,也被人喜欢过,但没有一次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什么才叫对的时间对的人?我想大概就是我喜欢你,你也刚好喜欢我,而我俩也敢光明正大地走在一起。
爱情是件奇妙的事,不是说喜欢了就能在一起的。我在对的时间遇到错的大辰,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180。我们都没有在一起。但还是要谢谢你们的喜欢,让我的学生时代,也做了回有人追的女同学。也但愿以后,你们的真心,都不再被无情地辜负。
第8篇:选择爱情就选择了幸福
早晨6点半,杜小菲迷迷糊糊地从家里出来坐上902路公交车去上班。挤完公交车还要坐地铁,想到这些,杜小菲看了看手里拎的袋子——袋子里是一身漂亮的洋装,晚上相亲时穿的。
杜小菲对相亲很反感的,可这次不同,据介绍人说,这个小伙子正是照着杜小菲理想的样子找的:体健貌端,有房有车有公司。如果相亲成功,杜小菲就再也不用天天起个大早去挤公交车了。想到这儿,杜小菲情不自禁地笑了一下。
她这一笑,旁边一个男孩好奇地瞅了她一眼,杜小菲也歪头看了他一眼:清清爽爽,正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只可惜也得坐公交车上班,自己是不会找这样的公车男做男朋友的。
突然,前行的汽车一个急刹,所有的人都向前拥去,杜小菲也重重地撞在公车男身上,可公车男却像钉子钉在地上一样,一动不动。杜小菲下意识地往前看了一眼,原来他前面是个大肚子的孕妇。
车停了后,公车男用力地抖了抖双手,看来刚才刹车的一刹那他一定是使出了浑身的力气才站稳脚的。杜小菲不禁又偷瞄了几眼这个公车男。
两站后,杜小菲身边出现了一个空座,穿着细高跟鞋的杜小菲特想坐下来歇一会,可她还是隔着那个公车男喊孕妇过来坐下。又过了两站,公车男身边也腾出个空位,可公车男也没坐,他往边上挪了挪,示意让杜小菲坐。
杜小菲冲公车男傻笑了一下,舒服地坐了下来。如果晚上相亲的对象是他多好啊……杜小菲叹了一口气,给自己找理由:我这么现实也是没办法呀,一个人在外漂着,谁不希望找个多金男呢!
晚上,杜小菲打扮得光彩照人去见了多金男,多金男高矮适中,胖瘦正好,又体面大方,虽没让杜小菲一见钟情,却也值得一交。多金男对杜小菲更是满意,在开车送杜小菲回家的路上,他说:“明天早上我送你上班吧!”
杜小菲心里窃喜了一下,可是也不知道是为了吊多金男的胃口,还是另有原因,杜小菲竟说:“谢谢,我觉得坐公交车上班挺好的!”
第二天一早,杜小菲还是那个时间来到车站等车,无聊时东张西望,竟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公车男。公车男也看到了杜小菲,友好地冲她一笑。下车时,杜小菲对公车男说:“我到站了!”公车男又一笑,说了声“再见”。公车男的笑让杜小菲在晚上和多金男约会时还在挂念。
此后天天清晨,杜小菲都会在车站遇上公车男,然后在公车男的目光中走下车;晚上,杜小菲和多金男约会,看的都是她喜欢的电影,吃的都是她爱吃的美食,杜小菲心想,多金男一定是用了很多心思的。所以一个月后,当多金男再提出早上送她上班时,她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第一天坐多金男的车上班,比往常晚出来半个多小时,虽说舒服自在了许多,但杜小菲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因为从今天起就再也不会看见公车男了。在经过车站时杜小菲特意看了一眼黑压压的人群,她竟然一眼看到了人群中的公车男。天,他竟然一直在等车,难道……
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第二天,杜小菲在经过车站时特意让多金男放慢了车速,她又在人群中看见了公车男,他不时地向四处寻望,而此时一辆902路车刚刚开走——他真的不是在等车,而是在等自己。
杜小菲心头有一阵说不出的悸动,还有些难过。她摇下车窗,探出头,远远地望着公车男。公车男好像感受到了杜小菲的目光,也牢牢地盯住了她,直到两人互相望不到为止。
连着几天,杜小菲都看见了公车男在车站傻等,那几天的晚上,和多金男的约会她总是心不在焉。直到有一天,多金男在送她上班时,她下了很大的决心说:“我们公司组织员工培训,全封闭的,一个星期,还不能用手机。”多金男说:“那我会很想你!”杜小菲微微一笑,什么也没说。
这一个星期,杜小菲6点就走出家门坐902路车上班,是为了避开公车男;晚上下班,她都要加班到很晚才回家,是为了避开多金男,使谎言不被识破。公司根本没有什么培训,杜小菲只想一个人静静地想一想,她到底喜欢谁,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爱情。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杜小菲给多金男打电话:“以前总是你请我,今天晚上我想请你吃顿饭好吗?”杜小菲想好了,她要和多金男分手,原因是在没见面的7天中,她竟然从未想过多金男,由此可见,她并不爱多金男。她爱谁呢?会是那个傻傻的公车男吗?
杜小菲好好地回忆了一下她和公车男相识的过程,第一次在车上遇见公车男,明明是公车男先她上的车,又先她下的车,可从第二次开始,怎么就变成了两人在同一车站等车,而公车男又晚于她下车了呢?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个傻男孩为了能见到她,改变了上车和下车的地点。
多金男欣然赴约,当他听杜小菲说分手时,惊讶得说不出话,然而他并没有挽回,甚至没问为什么。杜小菲松了口气,她怕多金男问为什么,说不爱他吗?这个原因在这个经济时代听起来似乎有些可笑呢!
放弃了鸡肋爱情,杜小菲格外轻松,她早早地睡了觉,因为明天早上还要早起坐公交车上班呢。可是第二天,杜小菲并没有在车站遇上公车男,怕迟到,杜小菲只好先坐上了车。
第三天,杜小菲事先请了假,她早早就来到车站,一直等到上班高峰过去,也没见到公车男。他是搬家了,还是换单位了,还是……杜小菲不断在心里猜测。在等待和猜测中,半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公车男如人间蒸发一样,再也没有出现在杜小菲的面前。杜小菲懊恼极了,属于她的爱情已经来了,却又擦肩而过了。
很快,平安夜到了,杜小菲和几个同样漂着的同事在酒吧聚会,一个同事指着远处说:“你们看那女子身上的行头,加起来得两三万吧!”另一个附和:“差不多,旁边那男的穿的也都是大牌子,好羡慕噢!”
杜小菲顺着看过去,心跟着就“嗵嗵”地狂跳起来,那个男孩不就是公车男吗?虽然他的穿着和上班时完全不一样,可杜小菲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杜小菲有一闪的念头要追上去喊住他,问问他这些日子去哪儿了。可她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公车男和那个耀眼的女子一看就是情侣,而自己和公车男又是什么呢?根本就没有开始,所以谈不上结束。杜小菲苦笑了一下,一口喝掉了一整杯啤酒。
酒醒后的杜小菲完全恢复了以前的生活规律,还有人不断给她介绍男朋友,可都没有能让她心动的,有朋友说她傻,她也觉得自己挺傻的。直到那个下着雪的早晨,她又在车站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杜小菲看到公车男站在那儿目送一辆902路远去时又惊又喜,站在一旁不知道怎么和公车男打招呼。公车男跺了跺脚上的雪花,傻笑着走过来:“原本以为你不会再坐公交车了呢。谁知昨天在车上看到你也上了车,可是人太多了没办法让你看到我,所以今天我特意又走了两站,到这个车站来等你!”
杜小菲也笑了,定定地看着公车男,半天才挤出一句话:“你女朋友呢?”公车男也定定地看着杜小菲:“分手了。你男朋友呢?”杜小菲心跳加速:“早就分手了。我在这个车站等了你好长时间呢!”
公车男四下看了看:“那边有个麦当劳,你敢不敢翘一天的班,我有话和你说。”杜小菲点点头,心里告诉自己,幸福来的时候一定要抓住。
喝着暖暖的咖啡,杜小菲讲了自己和多金男的故事,公车男也讲了他的故事:
在车上第一次见到杜小菲时,公车男就喜欢上她了。公车男虽是负责销售的,却不善表达情感,又怕日后不能再遇到杜小菲,所以他每天只有多走两站到杜小菲上车的车站才能保证和杜小菲上同一辆车;为了和杜小菲多待一会,他还要多坐几站。
后来有一天,公车男突然见不到杜小菲了,他以为杜小菲病了,可连着好几天也没等到。怕杜小菲改变上班的时间,公车男又提前到了车站,然后一直等到很晚,直到那天看到杜小菲坐在多金男的私家车里……
平安夜公车男身边的那个女子是公车男的大客户,一直喜欢公车男,她甚至许诺公车男,只要做她的男朋友,她的业务就全交给公车男做。
公车男原来只是把她当作普通朋友,自从知道杜小菲有男朋友后,公车男才改变了想法:他可以试着和那女子交往啊,也许他会爱上她呢,这样自己就可以少奋斗十年了。可是后来,和杜小菲的故事一样,朋友终究不能变成女朋友,公车男还是和那个女子分手了。
杜小菲笑了,举起咖啡杯:“看来这个世界不只有女人要面对金钱的诱惑,男人同样也逃脱不了啊。来,为我们两个‘傻瓜’干杯!”公车男也笑了。杜小菲选择了爱情,公车男也选择了爱情,于是,两个人就选择了幸福。
第9篇:爱情,在啤酒里开花儿
1.誓言与谎言我与辛泽是从大二开始恋爱的。毕业后,我们一起到深圳一家外资企业打工。
辛泽曾经送给我一副翡翠手镯,他说那是他们家祖传的。我很珍惜,一直把这手镯戴在手腕上。为了这手镯,我们曾经海誓山盟,海枯石烂永不变心。
铮铮誓言抵御不了娜娜经理的一个媚眼。辛泽丢下我,跟那个日本女人一起走了。
3个月后,我收到了辛泽从日本发来的电子邮件。辛泽说:我真的很爱你。可是,相爱的人往往不能走到一起。娜娜经理已经给我下了最后通牒,要么离开日本,要么跟她结婚。我亲爱的欣欣,原谅我……
我知道,这是我们的爱情悼词。我取下手腕上的手镯,泪如雨下。原来,在爱情的词典里,誓言与谎言是可以通用的。
我躺在床上,哭了三天三夜。第四天的早晨,我擦干了眼泪,背着画夹,告别了那家企业,告别了那段充满誓言与谎言的爱情。
2.引“狼”入室
王开石是按照广告上的地址找到这间阁楼来的。他个子不高,平头,圆脸。一进门,一双小眼睛便在我的脸上胸上滴溜溜地乱转。
我问道:“先生,你找谁?”
王开石说:“你是欣欣同学吧?我找你呀!”
我愣了愣,马上回过神来。我笑道:“你是来跟我合租这间阁楼的吧?”
王开石很阳光地笑了笑,说:“是!”
我接着一连串地问道:“多大年龄?身高多少?体重多少?有没有女朋友?”
王开石回答:“25岁,168厘米,57公斤,没有女朋友。”王开石回答完我的话,看着我,疑惑地说,“你是选男朋友还是找合租伙伴?”
我笑了笑,说:“当然是找合租伙伴。”
王开石说:“找合租伙伴好像没有这么严格吧?”
我想也是。又不是找男朋友,人家长得好不好品行坏不坏年龄大不大与我真的是没有多大关系。
王开石搬进了这间阁楼。我与这个“坏男人”同租的日子就开始了!
3.翡翠手镯
那天,我从外面回来,王开石把我拦住了。
王开石说:“欣欣,我要送你件礼物。”
我心里正烦。心里一烦,说话就冷。我冷冷地问道:“你要送我啥礼物?”
王开石见我这样子,并没有生气,反而嬉皮笑脸的。在大学里,这种男人我见多了。他们从来不管你的感受,只知道没心没肺地笑。
王开石笑着从口袋里拿出一副玉镯,说:“这是我送给你的见面礼,希望你能收下。”
我心里一愣:怎么又是手镯?是不是男孩子都喜欢用手镯来赢得女子的芳心?辛泽就是这样。他先用一副手镯感化你,俘虏你,最后,抛弃你。
我笑了笑,问:“这手镯是不是你家祖传的?是不是你妈说要送给他未来的儿媳?你是不是想用这手镯来向我求爱?”
王开石却说:“不是!这手镯是我卖的商品,不是真正的翡翠,是玻璃的。嘻嘻,我卖的全是山寨珠宝。”
我说:“对不起,无功不受禄。”
王开石一听,脸上的笑容便消失了。他用一只手搅着自己的衣角,急急地说:“不是白给你的,我想让你帮我画一张广告画。”
我知道这个男人心里在想什么,我决定不能给这种“坏男人”任何机会。我说:“你别以为与我同租一间阁楼就可以打我的坏主意。告诉你,我已经名花有主了。”
王开石的小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然后笑了,说:“你就是名花没主儿,也绝不会插到我这堆牛粪上呀!咱们物物交换,谁也不欠谁的。怎么样?”
我说:“那也不行!我不能帮你画广告画去骗人呀!”
王开石用手抓了抓脑袋,说:“我的手镯在小摊上卖200元一副。再傻的人也知道,哪有这么便宜的翡翠呀!我做的就是山寨珠宝生意!”
我看到王开石那个样子,就“扑哧”一声笑了。这个王开石,终于说了实话。既然这是山寨翡翠值不了几个钱,我就答应与王开石做这笔交易。
其实,我答应王开石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王开石看重我的画,这令我很开心。离开那家企业后,我处处碰壁,还没有人欣赏过我的画呢!
4.啤酒花儿
我擅长的是油画。王开石这么看得起我,我决定给他画一幅高水准的油画。
这幅画名字叫《小贩》,画的是王开石做生意。画面上,王开石正在跟顾客谈生意。顾客很多,大都是年轻的美眉。也只有这些打工的年轻美眉,才会买王开石的山寨珠宝。站在最前面的女孩子,抬着手,正把一只玉镯往自己的手腕上戴。玉镯、玉臂、少女,无意中流露出这些山寨珠宝的魅力。
王开石对这幅画很满意,他决定请我吃饭。他说,这幅画要是在市场上卖,至少能卖1000元。
王开石这么一吹捧,我就同意了。王开石是很吝啬的,他请我坐地摊,吃湖北锅盔,喝啤酒。
我们坐在马路边,手里端着一只玻璃杯。玻璃杯里盛满了淡黄色的冰镇啤酒。一朵朵的啤酒花儿从杯底升起,慢悠悠地往上冒,最后,消失在杯口。我抿一小口,新鲜,清凉,而又温馨。
几杯啤酒下肚,我们就开始海侃。王开石说:“我家祖祖辈辈都是开玉的高手。我老老老爷还为慈禧太后开过玉呢。可是,到了我这辈儿,栽了。父亲还没有把开玉的手艺传给我,两眼一闭,走了。我一着急,就单枪匹马来闯深圳了。”
我吃着锅盔,用小嘴轻轻地抿着杯子里的啤酒花。我觉得眼前这个“坏男人”有点像这杯子里的啤酒花,坏坏的,有点可爱!
5.自己当老板
我决定去做那份月嫂的工作。深圳的工作是很难找的,尤其是想找一份适合自己专业的工作。一个多月过去了,工作没找到,而银行卡上的钱却一天比一天少。
这晚,我和王开石一起吃饭。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王开石。
王开石坚决反对。他说:“你一个画家给人家当月嫂,这不太屈才了吗!”
我说:“那又怎么样?我总不能饿死吧?实话告诉你,我的口袋里只剩下99块钱了,再找不到工作,我就要出去讨饭了,做月嫂总比讨饭强吧。”
王开石说:“给人家打工,不如自己当老板。”
王开石的话把我吓了一跳。王开石自从有了我给他画的那张广告画,生意出奇地好。他可能是尝到了当老板的甜头,便怂恿我也做老板。
我无奈地说:“我没有本钱呀!”
王开石笑道:“这些天,不少人问我那张广告画是谁画的,他们想找你画像。你拿个画夹,在我的小摊旁边摆个摊,专门给人画像。我想,生意一定红火!”
这小子就是狡猾,一转眼就把我忽悠了。我给人画画,可以留住顾客。有了顾客,他就有机会把自己的山寨珠宝卖出去。他这是让我给他拉顾客呀!
王开石见我犹豫,进一步劝我说:“你的画是艺术品,我的玉也是艺术品。你的画是人造的艺术品,我的玉则是天然的艺术品。你的画跟我的玉放在一起,我们是真正的天造之合!”
王开石说完这话,仿佛感到自己的话说过了头,脸红了。我知道,王开石说的是画跟玉,而不是我跟他。
我答应了王开石。虽然到大街上练摊不是理想的工作,但是,这毕竟是我的专业,比去给人家当月嫂强多了。我不想成为大款,我只想做我的专业,只想简简单单地活着。
王开石的这个主意救了我。我们搭伙后,他的营业额见涨,我的生意也出奇地好。画人物肖像本钱小,利润大。如果遇到需要画人体的女人,收入就更可观了。当然,画人体的女人一般都是一些有钱的女人,她们似乎并不在乎钱,只在乎画。画一张与自己的身高肥瘦一样的人体画,那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儿。
6.真假翡翠
星期天,我跟王开石去深圳人流最旺的广场出摊。因为是周末,人特别多,我们来到广场的一个草坪上,摆好摊,生意就来了。
这是一个打扮得很妖气的女人。她的皮肤很白,眼睛很大,手上戴一副玉镯。王开石看来了生意,就上前与那女人套近乎。那女人从王开石的地摊上拿起一副手镯,看了看,放下。
王开石是个明眼人,他一看就看出这是一个有品位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是不会买他的山寨珠宝的。
王开石说:“老板,看不上我的玉,你就画张画吧,这可是国内一流的油画大师,齐白石大师的弟子。你看,她画的油画多漂亮!”
我已经告诉王开石N次,不要乱吹捧我。我并不是齐白石的什么弟子。齐白石是画工笔的,我是画油画,不一样。可是王开石不听。
他问:“齐白石是不是中国的大画家?”我说是。
他又问:“你上美院有没有学过齐白石的画?”
我想了想,说:“学过。”他说:“这就对了。”
我说:“可是,我的画与大师的画不是一回事儿。”王开石不听,他还是一个劲儿地这样忽悠。
不过,王开石的忽悠很有成效,我的生意多半是他忽悠成的,所以,我就不再理会他的混乱逻辑了。
那女人要求画人体画,我把她带回了阁楼。画人体画需要画室,王开石不在,阁楼上没有人,葡萄架下就是最好的画室。准备妥当,我们便开始了工作。
过了好一会,画累了,我倒了两杯啤酒,我们边喝边聊。女人是一家珠宝店的老板,卖真正的珠宝,不像王开石,只卖山寨货。
女人说:“你有什么珠宝可以拿出来,我免费为你鉴别。”
我随意把辛泽送给我的那副手镯拿出来。那女人看了看,笑了。她伸出了一个手指头,说:“10元。”我说:“不可能。”
她说:“这是塑料的,连玻璃也不是。”我愣了。辛泽送我这副手镯的时候,说是祖传的,翡翠的……
我又进了屋,把王开石送我的手镯也拿了出来。女人的眼睛直了。女人说:“这手镯,市场上可以卖到10万元。”
我愣了愣,说:“你别逗了,一件山寨货而已。”她说:“真的,姑娘,我不骗你,这是上等的翡翠。”
我慌了,这个王开石,怎么也在骗我?原来,这两个男人……
女人听了这两副手镯的来历,摇着手中的啤酒杯子,对我说:“其实,这两副手镯的真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两个男人的心。爱情就像这啤酒花儿,只有心与心碰撞才能开花!”
7.爱情,在啤酒里开花儿
王开石终于承认他送给我的那副手镯是真正的珠宝,我把那手镯还给了他。我不是傻子,一个送翡翠手镯的男人,一定没安好心。
王开石急了,说:“对不起,我不该骗你。这是我老老老爷留下来的,我母亲说让我送给我最心爱的人。我第一次见到你就爱上你了,我知道我配不上你,可是,你真的是我最最心爱的女人……”
这个王开石真是一个傻子,哪有把珠宝当山寨货送人的?倘若不是那个珠宝行的女人,我会把这手镯随随便便送人的。
我把那副手镯退给了王开石。我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办完这件事,我的心里空荡荡的,想哭。我一个人跑到酒吧里喝酒。我喝了很多啤酒,啤酒花儿在我的肚子里开了花。我的身体发飘,一点力气也没有……
王开石是在马路上找到我的,他把我抱上了阁楼。我到了自己的小屋,翻江倒海地吐,我把胃里的啤酒花全吐了出来,我吐了哭,哭了吐,折腾了一夜。
第二天,我醒了。醒了的我看到王开石趴在我的床沿上,呼噜呼噜地睡得正香。我心里一惊,这个男人怎么会在我的房间里呢?我忙看了看自己的身子,一切都是好好的,便放了心。
我起床,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我决定要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个骗子。
王开石说:“你真的要走?”
我理了理自己的乱发,说:“嗯!”
王开石说:“其实,咱们一直相处得很好,你能不能再考虑考虑呀!”
我看着王开石,心里酸酸的。这阁楼,这人,我真的是很喜欢。可是,他不该骗我,我已经被辛泽骗怕了。
我说:“除非……”
王开石忙说:“除非什么?你说呀!你就是要我身上的肉,我王开石也不眨一下眼。”
我知道,如果我真的要,这个“坏男人”一定会给的。可是,我不想要他的肉。我说:“除非你请我喝一杯啤酒!”
王开石拿来了啤酒。我端着啤酒杯,看着杯中一串又一串的啤酒花,仿佛看到了我们甜蜜的爱情……
第10篇:只是想突然告诉你
1谈恋爱的时候我们分过一次手。
他经常要出差,一走就是一两个月,没有太多时间陪我,我总是一个人。
生病发烧到42度,担心自己会死掉,强撑着爬起来一个人打车去医院。
下班回家发现厨房水管爆裂,整个家被淹,吊顶塌了一半,一个人跑装修市场找工人来返修。
有一晚加班太累在公交上睡着,一觉睡到终点站,凌晨一点在马路上独自走了一小多时才打到车,回到家,打开门,黑漆漆的,放下钥匙仿佛都能听到回声,心里空荡荡的,欣喜忧愁无从分享,欢笑落泪不能拥抱,有时候想想这个男朋友跟没有一样,我是为了他才来这里的呀,为什么每次我需要他的时候他都不在?
有一次我崩溃了,好像是我们交往周年纪念,本来约好了一起过,可他临时接到通知要走,他收拾行李的时候,我突然哭了。
我知道他事业心重,也知道他身不由己,道理我都懂,可我就觉得委屈,就想痛痛快快哭一场。
他抱着我任由我哭,等我抽抽搭搭终于止住眼泪,他突然说,如果你真的这么痛苦,那我们分手吧。
他语气特别镇定。
很奇怪,那一瞬间我也很冷静,擦干眼泪说好。
他迅速帮我续交了一年的房租,搬走了自己的东西。
我们就这样分手了。
过了两个月,郝五一听说他跟我分手,气得冲去找他,本想揍他一顿的,见了面差点没认出来,憔悴得跟行尸走肉没差。
郝五一回来跟我说,和好吧,他是舍不得让你受委屈,他是真的爱你爱惨了。
我哥给他出主意,说我妹心软,你随便找个借口给她发条短信,一来二去就和好了。
他终于给我发了条短信:“本来想提醒你天冷要加添衣,可是……妈的,等了一周都是大晴天。”
我看着短信又哭又笑。
后来他告诉我,分手那晚他搬东西走,在路边抽烟,呛得一脸眼泪鼻涕,这辈子头一回觉得自己没用。以往我们的相处中他一直是强势的那一方,在那一刻,我突然发现在爱情里人人平等,原来他也会不自信,会害怕,会软弱,会小心翼翼,会不知道该如何爱一个人。
我想爱情可能不是谁带领谁,而是双方共同成长才能达到安心与自在,如果说,喜欢是渴望将好的一起分享,那么,爱是愿意把坏的共同承担。
我知道这条路很长,好在一辈子很长,我想陪他慢慢走。
2
有一回他们公司聚餐,他被灌醉了。我半夜接到他同事电话,让我去接他,说这家伙喝大发了,说什么都不走,抱着酒瓶要媳妇儿。
我哭笑不得,换了衣服匆匆赶去。
回来的路上我开车,他就坐在副驾驶,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他喝醉了之后就特别可爱,跟个小朋友似的,问什么就答什么。
我逗他:“你是谁?”
“XX!”他特大声地答自己的名字
“那我是谁?”
“苏菲·玛索!”
咦?F同学你的思维还在地球上吗?
“苏菲·玛索怎么可能来接你,再给你一次机会,我是谁?”
“奥黛丽·赫本!”他傻笑着回答。
我只好顺着他,“那苏菲玛索和奥黛丽赫本谁更漂亮?”
他一个劲摇头,“都不漂亮!”
“那谁漂亮?”
“我老婆!”
“你老婆是谁?”
“乔一!”
绕了半天原来没醉啊。
回到家我让他去洗澡,他耍赖不去,抱着我喊:“老婆。”
抱了很久,他突然很感性地说:“我得对你再好点。”
我问为什么呀,他说:“你一个小女生,背井离乡来这里吃苦,都是为了我。”
我特高兴,说我是小女生呢,现在出门遇到小朋友人都叫我阿姨。
他无语:“一般人不都应该感动后半句吗?”想了想又说,“对,我老婆就是不一般。”
我大笑。
其实我从来没觉得自己背井离乡。说起来是还挺辛苦的,刚来北京的时候我跟人合租,共用浴室和厨房。那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有独立卫生间,要是能有浴缸泡个澡,那简直是奢华的享受,整个人生都完整了。
那时候我和F君住在北京城的两端,我每天下了班乐颠颠地挤地铁去找他,他通常要加班加到很晚,我们就在楼下吃饭。他们公司楼下有个阿姨卖的麻辣烫特别好吃,他不准我吃,说不卫生,他总有些很固执的坚持,感冒不吃药,不吃路边摊,最后被我烦得不行又只好妥协。
我们事业刚起步,都没什么钱。F君初入职场时被坑得很惨,信错了人,在行业里几乎被拉进blacklist,还欠了一些债,实在走投无路了,只能找他爸,他爸二话不说就把钱打到他账上。F君说,那时候看到他爸转账成功的短信,觉得特别羞耻。
他的人生一直都顺风顺水,没受过什么打击,那一回有点一蹶不振了,经常一个人发呆,一愣就是几个小时,每晚失眠,在床上睡不着就爬起来疯狂工作,一直到天亮去上班,几乎都不睡觉。
后来他跟我说,要不是我突然出现来北京,他都不知道这种状态会持续到什么时候。
我至今很庆幸,陪他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我来之前并不知道他是这个状况,如果知道,我一定会早一点来他身边。
印象很深的是有一次我们逛宜家, 他看中一盏台灯,799,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实在有些奢侈,于是恋恋不舍的走了。
那个月我发了工资第一件事就是去把台灯买了送给他。我跟他说,“我相信现在一切危机都是你我人生必经的——没钱,压力大,不得志……每个人都会有这一段。你不用焦虑,慢慢来,大不了我养你。”
后来我们搬了几次家,这个台灯一直带着。
前阵子我问他,“我有没有说过什么让你印象很深的话?”
他说:“应该是你说你养我。”
“你是不是很感动?”
他说:“没有,气得一晚上没睡着。”
“为什么?”
“要养也必须是我养你,以后不准再说这种话了。”
我有时候真是摸不准他的脾气啊。
3
这周末起得挺早,去家附近的超市买东西,走时乌云密布,看来要下雨,又抱着侥幸心理,想着快去快回应该不会被淋,我不爱带伞的习惯到现在没改。
迅速买了东西准备回家,刚走出来就撞上瓢泼大雨,等了好一阵子依然没停,只好给他打电话。我走的时候他还在睡。
“醒了没?”
“怎么?”听声音是没醒。
“我没带伞,来家乐福接我,外面下雨了。”
他嘀咕一句不长记性就挂了。
我站在超市门口等他,看着雨势渐渐变小,心里有些后悔把他吵醒,该让他多睡会儿。
突然想起高三那年,也是一个雨天,我没带伞,站在学校门口躲雨。那段时间我和他关系似乎很尴尬,总有人起哄他是我的“绯闻男友”,我性格内向,每次被人起哄都窘迫得要命,不知道该怎么办,
只好尽量避开他。他应该也感觉到我在躲他,没在主动跟我说话。
那天我站在屋檐下,看见他和一帮理科班的男生从学校走出来,迅速低头假装没看见。
他们一群人浩浩荡荡从我身边走过,他走在离我最近的边上,没有跟我打招呼。
等他们走远了,我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有些惆怅,说不上那是种什么感觉,好像希望发生些什么,又好像希望什么都别发生。
我就看着他的背影越走越远,突然又停下,回头,迅速跑回我面前,在一帮男生的起哄声中,他不由分说地把伞塞到我手里,转身冲进雨幕。
还是什么都没说。
在我的记忆中,少年时代的他总是沉默,我们相处的画面就像一幕幕安静的默剧。他什么都不说,但我能感受到他的存在,就像一不需要担心会忽然断电的落地灯,稳稳当当的照亮一切。
我在超市门口等了没多久他就来了,冲我按了声喇叭,一边倒车一边讲电话。
我一高兴,冒着雨朝他跑去。他在车上给我比了一个“回去”的手势,我又乖乖退回屋檐。
他下车,撑伞向我走来。
走到我跟前他匆匆挂了电话,我以为他要教训我又不带伞,谁知他却说:“怎么不叫醒我和你一起。”
“难得周末,想让你多睡会儿。”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盯着他看,他纳闷,“干嘛?我脸都没洗。”
“奇怪了,以前觉得你西装革履才好看,现在头不梳脸不洗穿件睡衣都很帅。”
他那个乐呀,“你老公怎么打扮都帅。”
我突然说:“我爱你。”
他愣了一下,“干吗?”
“没什么,就是突然想告诉你。”
车堵在路上久久没动,北京永远在堵车,这里空气不好,城市太大,人潮拥挤,我有一万个不喜欢这里的理由,可我爱的人在这里,我就在这里安了家。爱让我们褪去身上的青涩的棱角,穿越汹涌的人潮,用最温柔最炙热的爱拥抱彼此,我知道这个世界什么都善变,可是说真的,眼前这个人,他让我相信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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