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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伤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5-01-23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我想等另一个人了怎么办
上大学的时候看上了隔壁专业的一个女孩。这个决定花了我一个晚上的时间。当我点开她的头像看看又关掉,点开她的自拍看看又关掉,点开她之前的微博看看又关掉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摊上事了。
我可能看上她了。那并不是一个特别适合拍拖的时候。
校长可能自愧于自己的长度,所以对于所有长的东西都特别敏感。在他正义凛然的要求下,开学军训的时候,所有男生的头发不得长于卤蛋,所有女生的头发必须剪成蘑菇头。
我们头顶着卤蛋混在女生的蘑菇里,就像一场盛大的关东煮Cosplay,平民版的海天盛筵。
在这个过程里我深深地体会到战争真是一种残酷的东西。我们还没开始军训的时候,就已经被改变了发型。
当我们开始军训的时候,我们会被改变肤色,我真怕我们军训之后,我们连自己本来的性别都保存不下来。
但不管怎样,无论其他的蘑菇如何晒黑,又或者是怎样从蘑菇变成木耳然后再变黑。那都只是我眼中路过的花花草草,她才是这片丛林里我最想拔走的那个蘑菇头。
跟她认识是在迎新晚会上。我要上台唱首小歌,她是学生会派过来安排我和消遣我的负责人。
她个子不高,刚好够我肩头。眼睛不大,但笑起来里面有东西在转。这些平庸的素材凑起来却是一张看着很让人舒心,很让我动心的脸。
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很白。军训一点都没能给她造成肤色上的困扰。
像我这么肤浅的人,对于那些长得很白的女生,真的一点抵抗力都没有。
像我这么肤浅的人,即便是蘑菇,我也只愿意要白色的金针菇。
“到时候听到主持人喊你的名字,你就从这里走上去,2号麦你拿着,退出的时候就从另一边下去,很简单,能记住吧?”
“好,那你会来看吗?”
“才不来看你,我要去看街舞。就你那些鬼东西有什么好看的。你上去吓吓人就赶紧下来吧,把人吓哭就不好了。”
于是那天晚会结束,我收到了她的短信。
“唱得真棒,就是下次能不能把原唱给关了,听着不舒服。”
我看着短信乐了半天,想了想回她:“对吧,我也觉得我的街舞不错呢。”
迎新以后一直是忙。大一对社团都好奇。大家都拿谁进的社团比较厉害这些屁事来比较,即便进的是同一个社团,还得比较谁的部门比较大,在哪个部门才有发展成主席的机会。
她进了两个特别大的社团,用深夜的朋友圈来证明自己的充实。我对社团无感,当了个级委和班委,每天带着一群人搞一些敷衍上级的活动。
尽管忙,但之后跟她一直是很好的朋友。过节的时候互相交换个礼物,生病的时候送上些能吃的东西。能跟我一起吐槽且不玻璃心的女孩不多了,可能她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们一直在微信里打得火热。
有一段时间她学做蛋糕,每天跑去附近的自制甜品店去学,回来的时候放一小块在宿管那儿,让我下楼拿。她的技术真的不敢恭维,那些抹茶粉不均匀地铺在奶油上,吃着能苦掉半边脸。
可我又不能辜负她一番心意,只能每天苦着脸说:“啊,你今天又进步了一点点。”
有一段时间我喜欢喝罗斯福系列的啤酒,要买好几瓶才能包邮。而且包装很好看,觉得能拿出去见人,于是顺了几瓶给她。
她很惊讶:“你竟然敢送酒给女生,是单身多久了才会这么不懂规矩啊?”
过了几天她又跟我说:“这玩意真难喝,还不如喝哈啤呢,天啊,竟然比我的抹茶蛋糕还难吃,你真是装过头了。”
有时候也会一起去跑步。对于跑步这件事我一直很尴尬,我从小身子弱,1.78米的个头,体重还不够60公斤。我可不能让她发现,我很可能跑不过她这个事实。
所以机智的我怎么会让这种事发生呢。我都会事先买上两杯奶茶,笑容可掬地站在楼下等着。她下来了,就不分青红皂白先递一杯过去,然后宣布今晚我们就散散步吧,你总不想拿着奶茶跑吧。
散步的时候,大家各自做个最近的汇报,互相吐槽,不知不觉一圈就完了。送她回宿舍门口,互相约定以后你再这样吐槽我就再不要见到你了,假装不欢而散地尽兴而去。
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很多东西都不需要说得太清楚了,因为我们心里都清楚。
她跟我说过自己的心意,我那时候一时脑子发热,觉得自己身上的担子太多,没时间陪她。等大二把职务都推掉,再来跟她好好相处。于是一直拖着。
她情绪很稳定,只是笑着跟我说,那你得赔我一份礼物。
我如释重负,笑着说,一定给你。
按照所有后知后觉的故事的逻辑,很多时候,错过就是一种过错。
大一学期末的时候,好几个星期没跟我联系的她,突然跟我说: “我想等另一个人了怎么办?”
我以为这是一场新型的心灵拷问。类似于究竟救她还是我妈,保大还是保小。可我怎么会上当呢,于是我说:“我一直都说的是不用等我。”
她说:“没关系,晚安。”
又过了几天,一朋友兴冲冲地跟我说,她跟一个男生拍拖了。
我不自然地答了声,是吗?
于是我又点开她的头像,点开她的自拍,点开她的微博,点开她的朋友圈,看了半天,全部都关掉。
我有点想吃那块难吃的抹茶蛋糕了。
第2篇:暴雨狂风中陪着你慢慢地走
他的左手扶着她的肩,右手紧紧拽着她的一只胳膊。她的双手总是握成半拳的姿势,两只僵硬的胳膊扭曲着悬在空中。她的双脚也变了形,走一步,身体便会剧烈地摇一摇,远远望去,好似一个巨大的不倒翁。
他搀扶着她,一步一步地挪动。她每迈出一步,他仿佛都要使出全身的力气。或许是长期低头弯腰的缘故,他瘦长的身体显得有些佝偻。
经常有人远远地对着他们的背影叹息:原先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呀,一场大病把人折磨成了这样——不到三十呢,可惜呀!
也有人嘀咕:那男的肯定撑不久,总有一天会撒手,毕竟,他还那么年轻……
然而,从春到秋,自夏至冬,无论风霜雪雨,每天清晨,他们都会出现在这条沿江大道上。
日子久了,人们渐渐习惯看到他们,就好像看到路边任何一根电线杆。偶尔有熟人同他打招呼,他便会扬起脸,爽朗地笑着大声说:“好多了,好多了,今天又多走了两步呢!”
那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扶着她走在沿江大道上,看不出任何征兆,台风突然夹着暴雨席卷而来,呼啦啦的风声哗哗的雨声和咣当的物体坠地声响成一片。“轰”的一声巨响,他们身后的河坝决了一道口子,浑黄的河水咆哮着冲到马路上。
风雨中,他挥着双手拦车,可是没有一辆车肯停下来。他扯开嗓子呼救,但路上只有偶尔狂奔而过的人,没有人听见他的声音。
路上的水一点一点往上涨,很快便没过了他们的小腿、大腿、腰和胸口。他们像两片叶子,在水中漂浮。
他不再徒劳地叫喊,而是拽着她的手,慢慢地在水里挪动。一个小时以后,他们被武警发现了。
他一手抱着一棵香樟树的枝丫,一手紧紧地拽着她。被救起时他已经昏迷,人们无法把她的手从他的手心里抽出。直到他苏醒过来,看到她傻笑的脸,他的手指一抖,两只紧扣的手才松开。
如果晚5分钟发现他们,洪水漫过他们的头顶,他们必死无疑。有人说他蠢,只要一松手,他就可以脱离危险。闻讯赶来的朋友甚至忿忿不平地数落他:你已经服侍她整整七年了,再搭上性命,值得吗?
采访抗洪现场的记者恰好看到了这一幕,便悄悄把镜头对准了他。面对朋友的嗔怒,他嗫嚅道:那时,哪还有心思去想值不值得?我只晓得,要像平常那样拽牢她的手,陪着她慢慢地走。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她只是“嘿嘿”地笑着,嘴角流出的涎水如同一串珠子溅落在他的手腕上。他顾不上理会朋友,急忙用毛巾给她擦拭嘴角。
她吃力地抬起右手,用握不拢的手指扯起毛巾,笨拙地拭着他手腕上的口水,又傻笑着把毛巾往他脸上蹭。
他立即半蹲下来,把头伸到她手边,任由她用沾着口水的毛巾胡乱地擦着自己的脸。
在后来播出的电视画面上,人们看到他始终微笑着注视她,眼里蓄满怜恤和体贴。他一脸平静,看不到一丝劫后余生的惊惧。
他和她依然在每个清晨出现。他们艰难挪动的每一步都让我坚信,世间真有这样一种爱:可以分担你一生的愁,不用海誓山盟,却能在暴雨狂风中,陪着你慢慢地走……
第3篇:一霎间便开出点点艳红的梅花
她在一家韩国独资服装公司工作,有一手极好的绣工。
她生在乡下,从小身体孱弱,病病歪歪,这使她的脸看上去总是有种让人怜爱和痛楚的苍白。
公司的宿舍在二楼,晚上,年轻人都会聚在走廊里闲聊。每次她都坐在那里听一会儿,跟着笑两声,却很少插话。
他是公司的设计员,清清瘦瘦,总是穿戴整齐。那天他抽着烟,高谈阔论,说到高兴处,一低头竟把领带烧了个洞。他摇摇头,扯下领带想扔,她却站起来,低着声音说,给我吧。
第二天她把领带还他,洞已不见了,那里盛开着一朵红梅,是她连夜绣上的,用了最好的丝线。
他竟痴了,忘了道谢,其实他来不及感谢,她已躲出了很远,脸红红的。
两个人很快难舍难分,他陪她看午夜电影,吃街头小吃,讲老掉牙的笑话,为她买廉价的衣裙。她幸福得几乎晕倒,多好啊,她说,你对我多好啊!
她是一个极易满足的女孩,她希望生活就这样按部就班地延续下去。可她还是辞了职,因为他要她辞职,他开了间小公司。
他说我会设计,你会手绣,再雇上几名员工,这公司还不大赚?他给她描述美好的前景,表情和语气都有些不客观的夸张,但她信,他说什么她都信。
公司很快陷入危机,他赔光了所有的钱,又借了10万元,却又一次赔了进去。最后,债主给了他半年的偿还时间。
他慌了,尽管在她面前装得毫不在乎,可她还是看出来了。她说,别怕,总会有办法的。
办法真的来了,一个外商看中了他们摆在公司里的样品,预订了20扇绣梅的屏风。年底交货,以每扇5000元的价格刚好可以偿还欠下的债务。
他知道只有她能绣出外商要求的那种标准,他也知道半年的时间靠她一个人根本不可能绣出20扇那样的屏风。可是想到债主送他上法庭的威胁,他咬咬牙,签下了合同。
他把这个消息跟她说了,她使劲儿地点着头。肯定能,她说,以前在乡下比这还累呢,累点怕什么。等这20扇屏风绣好了还了债,我们还回公司上班,好不好?那时梅花也该开了吧,我们一起去看梅花,好不好?
他不说话,将她抱紧。
她开始没黑没白地干,她手上的这根针现在是他们惟一的希望。
经常,深夜,那针会扎了她的手指,让她轻轻叫一声。他抓了她的手,发现指尖已磨出了粉红的嫩皮。
他盯着她的脸,发现上面竟无一丝血色。可是他帮不了她,他只能给她洗衣服,烧菜,为她洗脚,捧着她的手流泪。她说哭什么呢?傻,现在多好啊,你对我多好啊!
终于,最后一扇屏风也接近完工。一幅大写意的红梅,枝干已经绣好,仅剩下红的梅花。她说你再去买些红绸红吧,过个三五天,那债就能还上了。
他兴冲冲地跑出去,又美滋滋和店老板闲聊了一会儿,他想,她终于可以好好休息几天……
回去时已经很晚了,他在门口喊她,去听不到应声。走进门,他看见她坐在那里,手里还拿着针,脸却苍白如纸。
她冲他笑一下,只笑了下,然后,便吐出一口血。那些梅花只在一霎间,便开出点点艳红……
医生说,她是累死的……
他听着张了嘴,顿一会儿突然嘶嚎起来,他把头朝墙壁上猛撞,狠狠地抽着自己的耳光。
满城的梅花,几乎在同一天,齐齐地开了……
第4篇:迈出第一步的简单爱情
他是飞行学院的一名学生,每日在操场参加训练,单调而乏味,就像夏日午睡时,听着窗外间歇而枯燥的蝉鸣。下午的阳光折射在法国梧桐发黄的叶片上,投下层层叠叠虚白的光。有一个女孩儿站在梧桐斑驳的影子下,糖果色的围巾,海藻般的鬈发,只是轻轻一抿唇就散发出甜美梦幻的青春魔力。
他知道她没有看他,可是他的目光却情不自禁地追随着她,如果人生的每次初见都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情动,他的相思此刻早已辗转入骨。夜晚,他第一次失眠,脑海里反复飘荡的都是那条糖果色的围巾。
他没想到,第二天训练时又看见了她。她依然站在那里,依然围着糖果色的围巾,安静得好似梧桐树的影子。
他不知道她在等待着谁,也不知道谁在等待着她。跑步时经过她的身边,他看见她的眼角长了一颗美丽的痣。
晴天的时候她围一条薄薄的围巾,下雨的时候她便撑一把红色的雨伞,她始终站在那里,始终在翘首等待。
渐渐地,她成为训练场外一道美丽的风景,每一个人都认识她,却没有一个人能叫出她的名字。大家都在猜测,她从哪里来,她在等待着谁?
他每天都会看见她,却一直隔着半个操场的距离,他每天睡前都会思念她,却隔着一个时空的暧昧。
一转眼,他要出国培训了,最后一次训练,他依然站在队伍的中间,她依然站在那棵梧桐树下,转过头的刹那,他对她说再见。她恐怕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天,那一眼,她的一颦一笑已经沉沦了他的半生繁华,她的眉间轻愁已经占据了他的半壁江山。而他,不知道她的名字,而她,亦不认识他。
许多年后,他已经是一名出色的飞行员,他喜欢糖果色的衬衫,他喜欢法国梧桐。
那日下机后,他拖着箱子走在机场平滑的大理石通道上,迎面一抹糖果色突然撞进他的眼底。
他意外地看到了那个女孩,青纯已退,妩媚入髓,她与他面对面走过,他终于鼓起勇气叫住她,她用陌生而惊讶的眼神看着他。
他自知冒昧,却已不似当年那般懦弱:“你好,我以前是飞行学院的学生,我还记得你,那个一直站在梧桐树下看我们训练的女孩。”
她温婉一笑,霞生双颊。
“当年,你是在等你的男朋友吗?”
她仍然笑着,声音如他预料般轻柔动听:“那时候我还没有男朋友。”
在他惊愕的眼光中,她轻声说:“我只是在等,等第一个向我迈出脚步的人。”她耸耸肩膀补充,“我真的很喜欢你们飞行员,遗憾的是,我现在的老公是一名记者。”
他目送着女孩的身影越来越远,糖果的颜色逐渐淡出他的视线。
原来爱情如此简单,难的只是迈出的第一步。
第5篇:你是那一树一树的花开
那一年的隆冬,苏夏跟随爸爸从北方的小镇来到这所繁华美丽的南方城市。对于苏夏而言,这个陌生的城市带给自己最惊奇的发现莫过于这里没有白雪皑皑的冬天。当扎着一对麻花辫穿着藏蓝色外套的苏夏低着头,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羞赧地自我介绍时,全班几乎都笑开了花,苏夏终于意识到自己的穿着打扮与这所学校里其他所有的孩子有着格格不入的地方,也就是那一刻起,一种叫做自卑的东西深深扎进了苏夏的心。
“我叫严小北,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同桌。”时至今日,苏夏仍然记得那个眼睛里能看到一泓湖水、笑起来眉间带褶的男孩第一次介绍自己的样子。
可是苏夏并没有迎接这个南方男孩热情伸来的手,而是把散落的刘海别到耳后,然后翻开那本《林徽因诗选》认真读起来。可是苏夏读《林徽因诗选》的消息忽然在全班传开了,在苏夏所在的班级,是很少有人喜欢文学的,能静下心来读诗歌的人就更少,于是出生在北方的苏夏更是成了异类。
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有的敌意,原本在苏夏心目中阳光灿烂的男孩瞬间就成了帮助同学孤立自己的刽子手,整整一个下午的自习课,苏夏趴在桌子上看着窗外镀满阳光的树,没有一点精神。
“那是桃树,春天会开很多桃花,夏初会结好多的桃子,不过很可惜,因为太酸太涩,不可以吃。”严小北微笑着说,然后兴冲冲翻开了那本《林徽因诗选》。“苏夏,爱读林徽因诗歌的你,确实很特别。”
晚上躺在床上,苏夏还在回味严小北的那句话,可是苏夏不明白,所谓的特别到底是什么?
有些人接触久了就会索然无味,可是有些人越是相处久了就越能看到闪光点,而严小北就属于后者。严小北平时懒懒散散的却学习优异,苏夏没有想到的是无论乒乓球、篮球、足球还是跑步,赛场上的严小北也是那么闪光。
可是和这样优异的男孩同桌,苏夏就越发自卑,每个学校都有像苏夏这样的女生,不漂亮、付出很大的努力但是学习一般、性格内敛、走路时会看着地若有所思……校园里普通得看半天也不会有多少印象的女孩,居然会有一个帅气而优秀的男生说她很特别,于是从严小北说过那句话的那一刻起,苏夏的心就全乱了。
学校那个时候正在创建文学社,要求每个班推选一个社长人选,按照常理这个人选非语文课代表莫属,可是身为学习委员的严小北却力荐爱好文学的苏夏,这多多少少引起了语文课代表艾佟的不满。如果说平凡的苏夏是地上随处可见却不引人注意的尘沙,那么艾佟便是天上仰头就可以看到的璀璨夺目的星星,所有女孩子梦想拥有的条件艾佟都有,可是有一点让苏夏特别骄傲,那就是严小北眼中特别的女生不是艾佟而是自己。
竞选文学社社长成功的那一天,严小北请苏夏在学校旁边的冷饮店吃绿茶冰淇淋蛋糕,两个人边吃着冰淇淋蛋糕边从店里出来,碰上了气势汹汹的艾佟。
艾佟一个扬手打翻了苏夏手里的冰淇淋,染绿了苏夏那件米白色的外套。艾佟指着严小北质问:“严小北,枉我们同学那么多年,最后的投票你为什么不选我?”
苏夏捂着脸想哭,刚才自己是以一票的微弱优势胜出的,作为学生代表的严小北在投票的最后阶段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可是严小北投给了无论什么方面都明显占劣势的自己,苏夏觉得自己赢得不光彩,甚至有些窝囊。
看着严小北和艾佟吵得不可开交,苏夏决定跑开,不过五分钟就可以走到家的路,苏夏却感到从未有过的漫长。苏夏以为像很多电视里的情节那样,严小北会呼喊着自己的名字追上来,可是直到家门口,严小北并没有追上来。
在这五分钟的等待中,苏夏尝到了人生最初的失望。苏夏想到的是,如果有哪部电视以严小北为主人公,那么女主角肯定是艾佟那样的女孩。
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严小北突然迷上了周迅主演的电视剧《人间四月天》,老实说,苏夏真的很崇拜严小北这样的男生,平时上课也并不是很认真,作业倒是认真在做,可是也偶尔拖欠,可是看起电视来却格外仔细,连大家都注意不到的情节他都注意到了,可是到了月底摸底考试,大家都做不出来的题也是他轻松就解决了,红榜上第一栏永远骄傲地写着——严小北。在苏夏现在就读的学校,严小北俨然是一个神话,是学校里仅次于F4的风云人物。
“苏夏,林徽因喜欢的是谁呢?我怎么越看越糊涂。看情节似乎是喜欢徐志摩的,可是为什么最后嫁给了梁思成?”严小北翻看着那本由电视剧改编的小说《人间四月天》,疑惑不解地问。
苏夏既羡慕又无可奈何,世界上就是有像严小北这样智商很高但情商很低的家伙,在严小北眼里,若不是喜欢那便是讨厌了,所以他对林徽因拒绝徐志摩的原因始终弄不明白。
“严小北,你是在用心看电视而不是只用眼睛吗?”苏夏问。
放学的时候,在校门口,苏夏老远就看到严小北挎着个书包焦急地等着她,可是苏夏并没有打算理他。严小北急了,说:“苏夏,好苏夏,你就告诉我答案吧!”
就因为苏夏没有告诉严小北答案,严小北足足有三天精神萎靡。到了第四天,严小北终于鼓足勇气问苏夏:“那你告诉我,林徽因的那首诗是送给谁的?”
“哪首?”苏夏歪着头问。
“啊,就是你经常看会背的那一首,什么‘你是那一树一树的花开……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的那一首。”严小北试图回忆起是哪一首,可是似乎想不起来。
“哦,那是写给林徽因爱的人的。”苏夏若无其事地说,这个答案几乎让严小北吐血,兜了一圈子,严小北还是不知道林徽因爱的是谁。
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的时候,文学社副社长隔壁班的肖杨找到苏夏要谈新一期社刊《解语花》的事情,整个事情就是在苏夏的课桌上谈的,严小北却显示出极不配合的态度,不是敲桌子就是搬板凳。
肖杨那么一个高个子的男生站着佝偻着腰和苏夏谈了半天,任由苏夏使了多少眼色,严小北就是不识趣,装作没看见,怎么也不肯让出座位来。
“严小北,你是不是故意的?”放学后,忍无可忍的苏夏问道。
“别横眉冷对好不好,你问我是不是故意的,只有神仙知道。”严小北吹了一声响哨,然后背着书包要走。
说时迟、那时快,苏夏的37号运动鞋就在严小北即将离开校门却还没来得及逃离的那一刻准确无误地吻上了他的背,可怜了那白色的李宁牌运动服,就那样落下了一个清晰的脚印。
正是华灯初上时分,校园里只有三三两两的学生,就在校门口昏黄的路灯下,严小北蹲下身子俯身为苏夏系鞋带。然后他边系边抬头微笑着说:“苏夏,要记住第一个给你系鞋带的男孩是我哦!”
看着俯身为自己系鞋带的严小北,苏夏感到眼睛湿润了片刻,分不清是感动还是什么,只感到胸口的心脏跳得厉害,似乎随时都有可能飞出来,苏夏在想这种感觉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见到意中人时的“小鹿乱撞”。
“呵呵,是不是感动得非我不嫁了?莫激动,莫激动!稳住!”严小北不合时宜地说出这番让人喷饭的话,原本还沉浸在感动之中的苏夏立马翻了脸:“严小北,你找打?”
可是苏夏没有想到的是,严小北果然就在接下来的星期五放学后被人打了。当时大概是傍晚六点多钟的样子,严小北和苏夏正骑着单车激烈地争论着关于刘若英饰演的张佑仪的悲惨一生,严小北一边感慨着旧社会女人的悲惨命运一边停住脚下的脚蹬,路边的这个下坡严小北曾经上千次从这里滑下去,可是那一天偏偏就出了事。
严小北的车子直直撞上了路边几个正在向低年级学生擂肥的社会青年,结果可想而知。几个低年级的学生趁着社会青年修理严小北的时候跑开了,只有苏夏一边苦苦哀求一边拨打报警电话。
当苏夏把满头鲜血的严小北从地上扶起来时,严小北近乎昏迷。当时苏夏一边大声呼喊行人帮忙,一边将手按在严小北额头的伤口上,可是无论多么用力去捂,鲜血还是从苏夏的指缝儿溢出来,那是苏夏十七岁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恐惧。
苏夏后来试图回忆起当时的恐惧,可是那是一种难以用语言去描述的感觉,仿佛一个你至亲至爱的人,前一刻还在和你有说有笑,可是后一刻即将和你分离的那种恐惧。
苏夏抱着严小北,看着路上渐渐围过来的行人,即使被那么多人围住,苏夏还是感到一丝痛入人心的寂寞,仿佛怀中的严小北会以这样突然的方式永远地离开。
那件曾经沾有严小北鲜血的白衬衣自出事以后,苏夏就再也没有穿过,不知怎的,看见那件衣服就想起严小北曾经描述过的学校的那棵桃树,他说,桃树开花时满树斑斑点点,红艳异常。
这件事后来就传入了校长和班主任的耳朵,然后全校都传开了。可是整件事情却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成了严小北英雄救美,救出了被小流氓欺负的苏夏然后被小流氓痛打。事情的当事人严小北当时还在医院住院,而苏夏极力澄清事实却总是无功而返,事情是越闹越大,最终传入了苏夏的爸爸的耳朵。
那天晚上回到家,苏夏看到父亲独自坐在窗前喝酒,自打从北方来到这所南方城市以来,苏夏还是第一次看到父亲喝酒。苏夏知道父亲喝酒意味着一个重大的决定已经做出,因为从北方搬家来到南方的头一天晚上,父亲也是喝了一晚上的酒。
“校长刚刚打了电话来,你在学校的事情我也听说了,我打算过两个星期搬家。”父亲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后做出这样的决定,苏夏不忍心反对父亲的提议。
当初从北方来到陌生的南方,是因为父亲,而如今不愿离开这里,却是因为严小北。
第二天的傍晚,苏夏带着精心熬好的排骨汤来到医院看望严小北,却发现病床前的桌子上已经整齐地摆了三个保温筒。
严小北笑着说:“一个是爸妈带来的,一个是老师的……”然后严小北停了停,不好意思地告诉苏夏:“那个粉色的保温筒是艾佟刚刚送来的甲鱼汤,她说这个对康复特别好,我也没好意思让她拿回去。”
苏夏下意识地把自己带的保温筒藏在身后,可还是被眼疾手快的严小北发现了,他说:“苏夏,你不是想借探病的机会独吞美食吧,带什么好东西了,给我瞧瞧。”
苏夏本想告诉严小北自己要离开的消息,可是看着严小北喝着自己熬的汤的美滋滋的样子,苏夏却不忍心提起了。
“其实出事那天我是故意的,那帮混混擂肥的事情我知道,我本想撞上其中一个然后逃之夭夭的,可惜……我做不了小说里惩强除暴的大侠……苏夏,你说我是不是很没用?”严小北叹了一口气,有些力不从心的样子。
苏夏则坚决地摇头,告诉严小北:“严小北,你是我心目中的……”顿了顿,又迟疑了下,苏夏接着说:“好同学。”
其实本意并不是这样,苏夏想说却没能说的是“英雄”二字,可是觉得说出来太露骨,于是改成了“好同学”,听到苏夏这么说,严小北似乎也显得有些失望。
办好离校手续的那一天,严小北还在住院,苏夏匆匆来到医院的时候,严小北正靠在床边百无聊赖地看着《哆啦A梦》,苏夏的出现无疑是严小北枯燥的病房生活的一丝阳光。
“苏夏,你有没有什么有意思的书啊?漫画书都很没有意思,你瞧瞧我都堕落到看十岁以下儿童爱看的卡通了。”严小北哭丧着脸抱怨道。
“那么,我送你本书作为礼物吧,严小北,你想要哪本书?”苏夏诚恳地问。
严小北又恢复了一贯的痞子本色,试探道:“苏夏你不是开玩笑吧,你可是有名的铁公鸡,居然送我书?”
苏夏笑着,眼里含着泪花说:“严小北,你说吧,什么书我都送给你。”
严小北于是很严肃地说:“哦,我想要你那本最喜欢的书——《林徽因诗选》,听说是已经绝版的书,苏夏你会不会舍不得送?”
“好,我现在就送给你。”从书包中拿出那本《林徽因诗选》,苏夏递给严小北,也许是太过干脆,严小北显得很吃惊,沉默片刻后,严小北忽然问:“苏夏,你今天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苏夏微笑着摇摇头,她提起了严小北经常问的那个问题:“你曾经问过我林徽因真正喜欢谁,是吧?”
严小北立刻表情严肃起来,他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他说:“可是苏夏,我现在不想听这个答案。”
“答案在书里面,如果你一页一页看下去,你会看到那个人的名字。严小北,你会看下去吗?”苏夏望着眼前也许再也不会见面的严小北,已是泪流满面。
“苏夏,你知道你现在说话的样子吗?像要和我诀别似的,多可笑,别这么严肃好不好,我很快就出院了,那个时候你再告诉我好吗?你还不知道我吗,读起诗歌来会要我的命的,我怎么会有一页一页看诗歌的耐心啊。”严小北呵呵笑起来,可是笑到最后却是比哭还要难看。
走出严小北在的病房后,苏夏又最后一次去了学校,虽然在这里只学习了短短三个月,可是对于苏夏而言,这三个月却是阳光灿烂而美好的,很多年后,苏夏心想,她还是会记得这所南方的中学和一个叫严小北的男孩。
苏夏最后看的是学校教学楼下的那棵过了严冬还没有来得及开花的桃树,严小北曾经答应和自己一起看桃花,可是现在看来怕是要永久地失约了。
苏夏心想,如果将来再遇到那个眼睛里能看到一泓湖水,笑起来眉间带褶,解起数学题来得心应手却一看到诗歌就头疼,特别特别大男子主义却会在校园为女孩子蹲下来系鞋带的男生,她会告诉他自己写在林徽因《你是人间的四月天》那一页的话:
“严小北,你是那一树的花开。”可是,严小北,一看诗歌就头疼的你,看到了吗?
第6篇:花落无声的那年盛夏
一在我纯真的盛夏光年里,苏晓猫无疑刻下了深深的印记。
那时的我们做着一个个简单的梦。我们会拉着一大帮同学,榕树下齐声喊着“老狼老狼几点钟”;我们会撑着伞漫步在院子里,采摘散发清香的茉莉花;会在固定的时刻,抱着收音机,听“小喇叭”里悠扬的旋律……
那是个“三八线”盛行的年代,每一张课桌上总是用2B铅笔,歪歪斜斜地划定自己的边界,男孩与女孩自然也有了些距离。于是在下课时,看到男生与女生两个庞大却迥然不同的集合,就不足为奇了。
而我和苏晓猫想必称得上是“模范同学”了,因为我们对此丝毫不在意,依然如儿时般形影不离。
二
青春的歌者总是在静谧中浅吟低唱,青色的果子已经在枝头不胜凉风,万般羞涩。
苏晓猫暗恋某男生的消息,是在一个暖意浓浓的冬日午后不胫而走的。
对众多女生来说,“八卦”恰恰是她们引以为豪的专长,于是这条消息就被她们以极高的热情,沸沸扬扬地谈论了一个下午。
我那被众人尊称为“帅哥李”的同桌,曾一度鼓舞我,随他们去打听打听,我忙委婉地谢绝了。我从他的眼里,看到了自己的悲伤与落寞。就如席慕容笔下,那棵慎重开满花的树,我的心如花瓣,一片片凋零。
三
高二的文理分科,我选择了理科,而一向惧怕化学的苏晓猫竟也选择了理科。或许我早已明了,只是不愿承认罢了——因为苏晓猫暗恋的男生,也是选择理科吧。
开学初重新调整了座位,在我前面的,是刚转入班上的女生晴朗。晴朗算不上漂亮,却文静内敛,颇具有矜持的淑女风范。“帅哥李”在自作多情地对晴朗献了无数次殷勤后,终于一把扑倒在我的肩头,“你前面那人,对帅哥居然不为所动……”
倒是苏晓猫不时向我打听晴朗,我总是寥寥数语回答她,毕竟我对晴朗还是一无所知。
“你不是坐她后面么,怎么这点事都不知道啊……”
“哎……你关心那么多干吗呀……莫非是你的他看上了晴朗?”半开玩笑的语气,曾经的伤口却还在隐隐作痛。
四
“晴朗,那笔记本借我下,昨天的笔记好像有点缺漏。”睡眼惺忪,语气里带着睡意。“帅哥李”将自己的大脸凑了过来,“记得很工整嘛,我写的字,那才是龙飞凤舞,哈哈。”他不住地调侃,很自然地向前几页翻去。
“这是……”连续的语气突然中断,音符尴尬地停留在空气里。顺着他声音的踪迹,我微微侧过头去。
“前面不是笔记了,拿来还我!”面前的本子被生硬地抽了回去,又若无其事地迅速合上。
“你那里写的是什么呀……我没看见啊……”匆忙解释,连自己都觉得语气里充满的是掩饰。
扉页上写满了“小木”与鲜红的爱心,早已驱散了睡意。
对于这样敏感的话题,这个年纪的我们总保持一颗热忱的心。在第二天的黑板上,便出现了一颗火红的太阳与一棵伟岸的大树,旁边歪歪斜斜地写着:林小木LOVE晴朗。
其实很多时候,也许彼此并不是真正喜欢,而是在众人的怂恿与漫天的流言中,半推半就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
五
我和晴朗的感情,历经风雨,依然埋没于高二的题海中,就像是沙上建塔,即使蔚为壮观,却也无法避免海浪的冲刷。
分手是我先提出的。
“晴朗,我想我们还是……”没有勇气,不忍心再说下去。
我低下头,我不敢看着她盈满泪水的双眼。
空气中的啜泣声,散落在雨后潮湿的泥土里。
“够了,”晴朗轻轻地说,“你牵挂的依然是苏晓猫吧。”
如此精准的判断,或许自己早已表露无疑。低沉的语调,每一个字都深深地刺进了内心。
六
高三,教室处处写着激励人心的“每日一句”,黑板报也被鲜红的倒计时取代,我们在各种考试中品味着人间的酸甜苦辣。
高考就像是那冲破阴霾的阳光,照亮了世间的每个角落。
又一次面临填报志愿抉择。我选择了上海,而苏晓猫选择了北京。
在吃过了无数顿散伙饭,在KTV里反复吟唱了那几首不老的歌谣后,我们就这样毕业了。
苏晓猫早早地启程去了北京,我去机场送她。
七月的阳光,繁盛而稠密,洒在机场透明的落地窗上。
她对我粲然一笑,“你可得记得我哦,常联系啊!”
我点头。我们没有回首过去,亦不再提及曾经的青春年少,只是默默地凝视,然后转身,泪眼朦胧,各奔东西。
七
再次打开苏晓猫QQ空间的时候,正如同一段被岁月尘封的记忆轰然打开,无数的尘埃漫天飞舞。
微风吹拂,阳光照亮了城市的角落;多情的柳丝四处摇摆;天真的孩子痴迷地注视着玩具店橱窗里的四驱车。所有的一切,都平凡而温暖地发生着。
苏晓猫却将一幕喜剧,演出了悲剧的效果。
年少的岁月里,我们给予彼此温暖,我们有过亘古不变的约定,我们还曾单纯地彼此伤害,到现在却匆匆散场。
我知道,你努力给我一份完美无缺的青春,作为回赠的却是一段写满痛楚的记忆。
若人生,只如初见,你还是天真的孩童,在榕树下唱着清脆的旋律,我还是单纯的少年,倚靠池塘边,捧着书本。
这个盛夏,花落无声。
在这篇文字的末尾,苏晓猫摘抄了一首诗,我知道,那是席慕蓉的《禅意》:
当你沉默地离去
说过的或没有说过的话都已忘记
我将我的哭泣也夹在书页里
好像我们年少时的那几朵茉莉
也许
会在多年后的一个黄昏里
从偶尔翻开的扉页中落下
没有芳香再无声息
第7篇:一个陌生女人的天国来信
很多年后,她依然记得那个秋天,天空澄澈瓦蓝,没有一丝云彩,空气如洗过一般清冽。她坐在院子里矮墙边的秋千上,歪着脑袋,好奇地打量着矮墙那边那个手把喷壶浇花的男子。“嗨,你好,小姑娘。”他抬起头冲她随意打了个招呼。她的心,却在那一刻没来由地跳得凶猛。此时,她才15岁,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青涩小姑娘,住在他隔壁的小院里。
那一年,他23岁,已经是当地一家知名报纸的编辑。
她和他,原本没有什么交集,也不应该有什么交集。可那个秋天,那个站在阳光下冲她和暖一笑的年轻男人,竟在瞬间填满一个15岁少女的心房。
她开始关注他,私下里打听,知他来自与自己完全不同的上流社会,是能诗能文的作家,对她而言那是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她却忍不住去关注——暮色朦胧中,她站在矮墙的这边,听他那边阵阵欢歌笑语。
那时,她会低了头,羞涩又甜蜜地轻轻一笑。很多时候,她的心是苦的。她眼睁睁地看着他挽着一个个女人的手,嬉笑着进了院子,又闪身进了房间。她以有限的想象力来想象房间里接下来上演的故事,心头就像着了火。
她渴望自己能摇身一变,变成他身边华丽又高贵的女人。她从箱底翻找出妈妈年轻时穿过的礼服,对着镜子把金色长发高高绾起。脸色太苍白,她涂了口红的嘴巴在脸上显得很突兀。她计算着他黄昏回家的时间,在他家门口与他“巧遇”。
“嗨,你好。”那一次,主动打招呼的是她。她迫不及待地要引起他的注意。
“你好。”他被她突兀的出现吓了一跳。他的目光,在她的身上只停留了短短的半秒,就飞快地移开。他没有认出她,那个坐在秋千上看他浇花的小姑娘。
他没再多看她一眼。直到她搬离与他比邻而居的小院——妈妈改嫁,她随妈妈搬到了另一个城市。
7年时间,可以改变很多。此后的7年里,他结交了更多文艺界的大腕儿,也与形形色色的女子在风月场上周旋。一场又一场疑似爱情在他的生命中发生了,又消失了。
他需要从不同的女人那里获得灵感,获得写作的激情。他在那7年的时间里开始在文坛崭露头角,他成了越来越多上流社会的男人女人想要结交的著名作家、艺术家。
这一切,她全知道。她在他看不见的城市里,收集了他几乎所有的著作。连报纸间一条关于他的评论,她也不曾放过。
她选择在秋天回来,如同7年前见着他的那个秋天一样。不过,这一次,站在他面前的不再是那个慌乱笨拙的小姑娘,她已经是一位美丽、性感的女人了。她从他面前款款走过,又不经意似的回眸冲他一笑。
真巧,那一刻,他也把自己迷人的微笑送给了她。时隔7年,他仍然可以轻而易举地用自己的眼神捕获她。她愿意被捕获,7年里她所做的所有努力,不就为了这一刻吗?
一次绽放,7年等待。在她看来,也是值得的。他与她一番柔情蜜意后,将厚厚的一沓钞票放在了她面前,她的面色一下子变得苍白:你,真的没有认出我吗?她想站起来把那些钞票扔到他的脸上,最终还是忍了。
那一次的缠绵,热烈又短暂。几天之后,她再度兴致勃勃地前去找他的时候,却被房主人告知,他父亲病重,他回老家去了。
此后,他写作,参与反战活动,又由著名作家变成著名的和平主义者。在那几年里,他遇上另一位与他志同道合的女作家,开始谈婚论嫁。他的年龄在增长,声望与社会地位也在与日俱增,他不想再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而影响他平静又富足的生活。她从他的生命画布上,被彻底抹去。
或许,那里本来就没有给她预留过相应的位置。
然而,人生又常常被许多的不期充满。时隔9年,他流亡归来,再度回到自己的故土,买了房子,准备定居。
与那个小工厂主的夫人,是在一次酒会上认识的。气氛氤氲的包厢里,他感觉到那位夫人不时向他投来火热的目光,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约了她。也许,他只想在自己步入婚姻前让自己最后放纵一次。那是他与她的最后一次疯狂,天亮后,各自回到各自的轨道。他说:“夫人,我们之间,什么也不曾发生。”
她点头答应,眼泪不停地滚落。
她从15岁的青涩女孩,到20多岁的风尘女子,再到一个为寻求刺激而背叛家庭与丈夫的下贱贵妇。她在他的眼里,只是3个零散的片断,3个影影绰绰的背影。他不知道,一个叫琼斯的普通女子,为了能出现在他的生命里,耗去了近20年的岁月。
他依然没有认出她来。
那些信,她生前托人去给他送过的,她在信上向他诉说了自己的爱,还有对未来的美丽期许。她怀了他的孩子,她希望他能给自己和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他却一封也不看,一封也不回。那时,她于他,只有厌烦。他觉得自己惹上了一个不该惹的麻烦。
那本日记,是她自杀后她恼羞成怒的小工厂主丈夫送给他的。小工厂主发现了妻子的秘密,也发现了秘密的男主角。她从15岁开始狂热地爱上他,到33岁带着腹中的胎儿含恨自杀。这个发现让小工厂主发疯,他要找那个花心大白痴决斗。
这样的结局超出他所有的文学想象。他原本想逃的,可读完她的日记,他又决定不再逃了,有什么比去坦然受死更适合来弥补他对一个女人欠下的情债呢?
他果真去决斗了,却没有死,然后写出了一部流传于世的佳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要让你知道我整个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却始终一无所知。”
“是我自己挤到你的跟前,扑到你的怀里,一头栽进我的命运之中。我永远永远也不会责怪你的,我只会永远感谢你。”
当世人为斯蒂芬·茨威格小说中这些动人心弦、细腻而又复杂的心理描写而折服的时候,没有人知道,那些句子,其实是从一个幸福至死又绝望至死的女人心里流淌出来的。那些句子,是泪,是血,是一个女人的青春之花从绽放到枯萎的全程记录。
一部传世佳作,是茨威格送给那个在天国的女人最诚挚最深痛的忏悔。尽管,这份忏悔来得有些迟了。但又有什么关系?她不会怪他。
第8篇:爱情婚姻里的数字
他是陪朋友去看心理医生的。朋友得了抑郁症,整夜整夜睡不着觉。是工作压力太大了吧?这个年龄的男人,倒头便睡才是怪事。其实他也睡眠不好,这与工作压力没有关系。有关系的是他与妻子的感情,他不知道应该继续还是终止。办公室新来一位青春靓丽的女孩,他知道,只要他愿意,这个女孩随时可以投怀送抱。
一位是娇艳欲滴的阿香,一位是容颜尽失的阿香婆,思想不坚定的男人,便有了自以为是的压力。
所以,在朋友看完心理医生以后,男人顺便向医生道出了他的苦闷。他说他不知道该不该继续爱自己的妻子,他很矛盾,很痛苦。
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呢?医生不解地问他。
请不要误会,我绝对不是陈世美。男人说,其实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着我的妻子,并且,我对她永怀一颗感恩之心……只是因为一位第三者的介入,或者是一位准第三者吧,因为她的介入,使我有了动摇,不知道我还能不能与自己的妻子白头偕老。你知道,有时候,男人对于感情方面的事情,会像孩子一般无知……
你们结婚多长时间了?医生问他。
十五年。男人说。
那么,现在我们来算一笔账吧。医生说,每天她要给你做三顿饭,是不是?那么一年下来,她就给你做了1095顿饭。15年,就是16425顿。当然你们可能有时候不在家里吃饭,所以我们可以把这个数字打个七折,即11498顿。请问,一个人,肯为你毫无怨言地做上11498顿饭,那么这个人,你不应该继续爱吗?
可是那些饭不单单是为我做的啊。男人说,还有她,还有儿子……
那好,咱们不说做饭。医生问他,你睡觉前有喝牛奶的习惯吗?
有。男人说,并且都是她为我端过来的。
每天她为你端一杯牛奶,一年就是365杯,15年就是5475杯。保守数字吧,5000杯。这5000杯牛奶,该都是为了你吧?
那倒是。男人说,不过有5000杯了吗?这么多?似乎连自己都不敢相信。
你抽烟吗?
抽。男人说,烟龄整整20年。
她不反对吗?医生问。
当然反对。男人说,每天她都为这点事跟我唠叨,并且绝对不止一遍……
我想你也知道,她不让你抽烟,其实是为了你好。如果她每天为这事跟你唠叨一遍,15年就是5000遍;唠叨两遍,就是10000遍;三遍,就是15000遍……请问这世上又有谁可以为了你的身体,能够把同一句话。不厌其烦地说上15000遍?
男人点点头。他说,我似乎有些明白了。
每天回家,她会给你递拖鞋吗?医生接着问他。
是的。她会。
每天你离开家时,她会站在门口送你吗?
是的。她会。
吃饭时,她会为你夹菜吗?
是的。她当然会。每顿饭她都要为我夹菜,一顿饭,七八次的样子。
你出远门,她会给你打电话吗?
是的。她肯定会。
那么,医生笑着问他,还用我继续为你计算你们的婚姻数字与爱情数字吗?
男人站起来,握了握医生的手,我想不用了。我想现在我弄明白了。他说,这世上最爱我的人,的确是我的妻子。虽然她从来不曾说一声“我爱你”,可是她每天都在为我做着充满爱意的事情,并且一做就是漫长的15年!有这样的好女人陪伴着我,我怎么可能还会爱上别人呢?
男人说的是真的。当天他就跟办公室里那位年轻女子彻底摊牌,并且在回家的途中,给老婆买了一大捧娇艳欲滴的玫瑰。
其实越是看似复杂的事情,反而越是简单。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恩爱夫妻是什么?白头偕老又是什么?不过是一个个累加在无数个平凡日子上的数字罢了。
第9篇:世界上最幸福的配角
初次见她,他便悄悄喜欢上了她。她高挑、开朗,不经意间冲他轻轻一笑,他的心便像风中的帆,幸福鼓鼓胀胀地快要溢出。她是那样优秀,像一个高雅的公主,走到哪里都能吸引所有惊艳的目光,而他,默默无闻,如家乡无数矿井中一个普通的煤块。
但是,这并不影响他炙烈的爱恋。
从此,她的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发生在她身边的一切细碎的琐事,包括她自己都轻易遗忘的,他都一点一点地拾起来,夹在记忆的日记里,像风干的蝴蝶,越来越美丽!
她恋爱了,男友是一个英俊又阳光的小伙子,他们出双入对,如同一对璧人,站在一起,是那样地般配。
她第一次品尝爱情的甜美,整个人变得神采奕奕,如一只五彩斑斓的风筝,只要有风轻轻一送,马上就可以飞上天空。
他只能躲在背后,她不曾注意的地方,悄悄地注视着她。虽然心里装载了满满的失落,但是,看到她如此开心,像一朵开得正艳的花儿,他竟然由衷地替她开心。只要她能够一直这样开心幸福地生活下去,即使饱受失恋的折磨,他也是心甘情愿的吧?
只是,看似无懈可击的爱情往往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崩裂。也许是因为她太优秀了,优秀得像一棵树,遮住了所有的阳光雨露,让她身边的小草没有喘息的机会。在她的优秀面前,男友始终感到有巨大的压迫感,终于在某天无法忍受,义无反顾地退缩了。
爱情以最甜美的姿态开头,结束时,势必用最撕心裂肺的方式。
第一次品尝失恋的伤痛,她像一朵失去水分的花,一夜之间苍老憔悴,看了让他莫名地心痛。
他多希望这个时候可以陪在她身边,借自己的肩膀让她依靠。然而他知道,她是如此高傲而又坚强的女子,她的伤,只能她自己慢慢地疗。
有时候,体贴地躲在一边,恰恰是对一个人最用心的呵护。
好在,她一直坚强,坚强地走出情感的阴影,如花的笑容重新绽放在她自信的脸上。
他长长地舒一口气,由衷地替她感到高兴。
他想,也许,他可以试着走进她的生活。
只是,经过这一场情感磨难,她却再也不相信感情,高调地撑起独身主义的大旗,将一切真诚或不真诚的恋情挡在门外。
而他,却是没有理由不结婚生子的。年龄一天天大起来,父母急了,亲友急了,介绍对象的人一拨接着一拨。
只是,他心中早已驻进了一个她,再也没有任何空余的地方可以装下别的女人。对待感情,他信奉宁缺勿滥。
而这,也是她一直信奉的教条。
十几年的时光,居然就在这样的暗恋中一点点的消耗,转眼,他和她都已年近不惑。十几年的等待,他从来没有觉得苦,无论是嘈杂的人海中还是夜深人静的时刻,只要一想起她,想起她爽朗的笑,他的心便瞬间被幸福填满。
他看着她一点点成长,看着笼罩在她身上的光环越来越多,而他,始终是那样地平凡,那样地默默无闻。
他的爱像润物的春雨,虽然看似稀松平常,但因了天长日期久地坚持,总有一天能浇灌出爱情的花朵。
她终于感受到了他默默无闻的关爱,他们的爱情之花终于慢慢地绽放。虽然绽开的时间有点晚,已经错过了最美好的青春年华,但是,有什么关系呢?爱情,不论什么时候摘取,都是美丽的。
她依然是那样优秀,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而他,宁愿站在她高挑的身影投下的阴影里,温婉地看着她,幸福地笑着。
她的优秀,注定了所有和她在一起的人,都必定会成为配角。但是,他不介意,只要心里爱着她,就算做配角,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配角。
婚礼上,2.06米的她比1.9米的他高出了很多,他们并不是外形最和谐的夫妻,但是,他牵着她的手,高昂着头从宾客面前走过,无视各种各样的目光。
他激动地说:今天并不是我梦想成真的结束,而是一份幸福生活的开始!
他坚信,他一定能够给所爱的人幸福,一定能当好她生活中的配角!
他的名字叫徐庆华,他的新娘是女篮名将郑海霞。
第10篇:游戏爱情的小花招
(1)最近,彩蝶电脑公司里的气氛有点紧张。公司的主打产品——野外生存游戏软件的销售不甚理想,被生产同类软件的竞争对手宏威科技公司打压得厉害,老板整天绷紧着脸儿在各个部门里踱进踱出。
这天上午,老板领着一个女孩走进工作间,向在场的员工介绍说:“这位是新来的员工林一菁,信息安全专业的高材生,从今天开始加入我们游戏开发部的大家庭。希望开发部的力量得到加强后,尽快开发出新产品,打败宏威公司!”
一菁披着染成红色的头发,青春靓丽。她恭恭敬敬地向大家鞠上一躬:“新来乍到,还请多多指教!”
一个染着黄褐色头发,正在听音乐的小伙子把耳机摘了,站起身来递过一个盒子:“欢迎小妹妹!这是我们给新员工准备的小小礼物,请笑纳!”他摆出了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
“谢谢!”一菁不敢怠慢,一边露出优雅的微笑,一边伸手接过盒子,然后慢条斯理地解开盒子的系绳。忽然,“噗”的一声,盒盖被猛地掀开了,从里面蹦出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把她吓得连往后退,手上的盒子也差点摔到地上。好容易才站稳,定神一看,原来是个连着弹簧的长发娃娃玩具!
一菁的长发已经散乱,挂在鼻梁上的眼镜也歪斜了大半,身上还沾满了从盒子里飘散出来的彩纸碎,原先努力保持的淑女形象已荡然无存。她有点气急地瞪着小伙子说:“你、你……”
没想到,办公室里竟响起了噼里啪啦的掌声,站在一旁的老板也禁不住笑了,连忙打圆场:“大家别闹了,要好好关照新员工啊!林小姐,你别见怪,他们整天埋头编写程序,逮住机会就想开开玩笑、搞搞游戏的,以后你就会习惯了。”
(2)
没想到第一天上班就被同事捉弄,一菁不得不提起十二分精神。还好,同事们对新人的关照还算周到。那天开玩笑的小伙子就是游戏开发部的负责人郭浩,毕业于名牌大学的计算机软件专业,很敬业,一点架子都没有,对她的指导极为耐心。一菁对他的恨意一点点消失了。
一次,看到一菁编程的进度慢了,郭浩轻描淡写地把二次开发平台的思路和程序教给她。一菁暗暗吃了一惊,虽然她在IT行业的资历尚浅,但也知道这是IT人员视若生命的核心秘密,一般要靠自己艰辛摸索才能得来,郭浩却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她!望着郭浩那黄褐浓密的头发,林一菁忽然有种脸红心跳的感觉。
老板决定开发一套全新的野外生存游戏软件,参加即将举行的国际游戏软件博览会,力争拿到奖项,一举超越竞争对手宏威公司。他要求游戏开发部每个员工在中午前都要拿出一套软件设计方案。
老板的工作效率一向很高,员工在中午前把方案交上去,他下午就宣布结果:采用林一菁的“五维生存”方案!
一菁很兴奋,平日里极少称赞别人的郭浩也竖起大拇指说:“一菁真厉害!刚到这里就能提交有市场价值的设计方案,前途无量啊!请客吧,今天就去喜临门大酒店,那里的海鲜自助餐可有名呢!”
“行,下班后在那儿等,不见不散!”一菁爽快地答应了。
下班的时候,郭浩被老板留下来讨论游戏方案的有关细节,一菁就打车先去喜临门大酒店。没想到天很快下起了倾盆暴雨,到了七点钟,还没见郭浩的影子,一菁只得打他的手机:“你怎么现在还不来?我在喜临门大酒店门口等你呢!雨好大啊!”
“天哪!我只是跟你开开玩笑,你怎么当真了?”电话那头的郭浩显然吓了一跳,可能也看到了外面雨大风急,又说,“你别走开,我这就开车来接你。”
过了半个多小时,郭浩开着公司运货的面包车来到了酒店门口。一菁忍不住痛骂道:“谁叫你开这样的玩笑?害我等了这么长时间!”
郭浩不住地道歉,但脸上还是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你怎么可能会相信?你可以构思出挺不错的设计方案,智商明明不低呀!”
一菁忽然嘻嘻地笑了:“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
“哦,原来是打算让我给你庆祝生日啊?好,现在由我为你演唱一首《生日快乐》!”郭浩又回复了平日里的活跃,毫无顾忌地唱了起来。虽然走调,林一菁却意外地感到受用。她突然发现郭浩的衬衣被雨水打湿了,原来郭浩已经下班回到了宿舍,为了接她又冒雨回公司取面包车。一菁被感动了,把头凑上去在郭浩脸上吻了一下,说了一句“谢谢”。
郭浩怔了一下,出乎意料地说:“一菁,你当我的女朋友,好吗?”
一菁一阵愕然,正想该如何不失矜持地表达,嘴里却不争气地脱口而出:“好呀!”
郭浩猛地调转车头,说:“我真该死!你还没吃晚饭吧?我们现在就去享受烛光晚餐!”
(3)
就这样,一菁成了郭浩的女朋友,他们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打游戏,仿佛一下子掉进了幸福的漩涡。郭浩说,他喜欢长头发的女孩子,从刚见面的那一刻起就爱上了林一菁,所以选了那个长发娃娃的玩具送给她。
但是,一菁心里却隐隐有了一种不踏实的感觉,他们从相识到确定关系都与玩笑有关,习惯了电脑游戏设计思维的郭浩会不会也把爱情当作一场游戏?天知道!
“一菁,快来看啊,这是我们的新家,我们有新房子啦!”
一菁心里一阵激动,赶紧凑到郭浩的电脑前,看是哪里的售房信息。可是,心很快地凉了半截,这不是网络社区的虚拟新房吗?她叹了口气,说:“郭浩,你得现实点,我们要认认真真地考虑结婚问题啦!”
“什么?结婚?”郭浩的眉头马上紧锁起来,“你也知道省城的房子有多贵,我俩都是外地人,还得想办法解决户口问题。”
“那……那我们的爱情什么时候才能开花结果啊?”
郭浩显得冷静而残酷:“你知道吗?婚姻是需要现实基础的,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那还不如让我们的爱情终结。”
天哪,这就是我结交的电脑游戏界的男朋友吗?一菁的心被深深刺痛了。
为了准备国际游戏软件博览会,老板要求开发部抓紧参赛软件的开发进度,同时通报了一个情况:宏威公司准备参展的软件项目的设计思路,跟我们的“五维生存”方案极为相似。想起最近彩蝶公司的软件产品总是在竞争中步步落后于宏威公司,老板提醒员工要自觉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这不仅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也涉及到严厉的法律后果。说完,老板把目光沉重地投向郭浩。
显然,老板怀疑开发部有员工把商业机密泄露给宏威公司,即使与郭浩没有直接关系,作为开发部负责人他也难辞其咎。
一菁抬头看看郭浩,只见他沉闷地低着头,一副极为忧郁的样子,叫人心疼。
第二天上班,一菁打开电脑,屏幕上赫然显现了一朵鲜艳的红玫瑰,玫瑰的中央是一个不停闪烁的时间显示。屏幕下方有几行小字:“一菁,请原谅我不辞而别。没有现实的土壤,爱情也不可能开花结果。当十天的时间过去,就让我们的爱情随玫瑰一同凋谢吧!”那朵冷艳的玫瑰,红得像滴在她心头的血,竟是郭浩设定的爱情倒计时!
一菁一阵眩昏,泪水盈满了她的眼眶。这种毫无预兆的分手宣言,太不负责任了!她打郭浩的手机,关了机;到宿舍找他,门从外面锁上了;公司里的人都不知道郭浩上哪去了。老板问一菁是否有必要报警,他怀疑郭浩出卖了公司的商业机密,而且在软件项目关键的攻关阶段神秘失踪。
“我相信郭浩的为人,也许他是遇到急事才匆忙离开的。”见老板不吭声,一菁又说,“我觉得可能是黑客入侵公司的内部网络盗取商业机密。作为信息安全专业的学生,我觉得公司的防范措施并不严密。请给我十天的时间,要是到时候还找不到证据,再报警吧?”老板沉吟了一下,答应了。
(4)
一菁之所以要维护郭浩,是因为她觉得他们的爱情毕竟还有十天的生命。为了不让自己为感情的事分神,她把郭浩喜爱的长发剪成了齐耳短发,没日没夜地守在电脑前,不断寻找、过滤黑客的访问和攻击痕迹,遇到技术上的疑难问题,就打电话请教以前的同学和老师。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菁终于找到可疑的目标黑客和访问证据。她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不知道自己是为找到证据而高兴,还是为证明了郭浩的清白而振奋。
一菁把有关黑客的证据保存起来,就去找老板,在办公室门口就听到了老板的兴奋的声音:“……好,成功了,谢谢你……”
听了关于发现黑客的汇报后,老板决定报警,追究有关肇事者的法律责任,然后他也告诉一菁一个特大的好消息。郭浩把“五维生存”软件的技术难题全部解决了。原来,郭浩得知公司有可能失密后,就决定找一个安全、不受干扰的地方专心进行“五维生存”软件的最后攻关,终于在十天的时间里取得了重要突破。
一菁突然记起,今天是爱情倒计时设定的第十天,也是她和郭浩的爱情终结的日子。于是,她回到电脑前,定睛看着那朵红玫瑰一开一合。
“一菁,你的长发呢?”郭浩突然站到她面前,目瞪口呆地问。
本来要质问郭浩许多事情,但经历了这十天的疲惫,她只淡淡地说出一句:“失去了爱情,这一头长发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说完,目光又落在那朵红玫瑰上。
屏幕上的爱情倒计时终于走到了尽头。红玫瑰果然凋谢。一切都要消失的时候,屏幕上又出现了郭浩的照片和两行字:“一菁,嫁给我,好吗?人家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为了能跟你走到一起,我愿意走进坟墓!”接着,一枚硕大的钻戒在屏幕里飞来飞去,闪烁着动人的光泽!
一菁真真切切地看到了一枚钻戒,不过不是在电脑屏幕里,而是在郭浩手上,她知道自己迎来了一生中最最幸福的时刻。
接下来的事情进展得特别顺利,“五维生存”软件最终获得国际游戏软件博览会的银奖;入侵的黑客被证明是宏威公司的员工,被送上了法庭的被告席;为了奖励有功人员,老板以公司的名义送给郭浩和一菁一套公寓房。
一对有情人终于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爱情是否真的会走进坟墓,一菁不再关心,毕竟这只是一个游戏,是郭浩设计的爱情小花招而已,能和心爱的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对她来说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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