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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碎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5-01-23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其实我一直想看你跳芭蕾

  她是他母亲同事的女儿。那年,她来他家时,只有八岁,他也八岁。他被母亲屈辱地拽过来和她比身高。一比,她高出他整整半个头。她腿长,经常在门前和他的姐姐们跳皮筋。

  休息时,她骄傲地扬着下巴,踮着脚尖。她母亲说她在少年宫学芭蕾,跳《天鹅湖》,舞蹈老师看中了她一双修长的腿。

  他矮矮的、圆圆的,被太阳晒得很黑。她便跟着他的姐姐们一道,喊他“冬瓜”。那时的他也有自尊,觉得自己被羞辱了,于是,心里就想:黄毛丫头,一脸雀斑,丑得很;腿长得蚂蚱腿似的,好看吗?想到这一点,他幸灾乐祸地笑了—在恶作剧的游戏里,他经常折断蚂蚱的腿。

  十年后,他去北方读一所大学。其时,他已高大英俊,内心充满骄傲。一次,母亲从城里同事家回来,告诉他,女大十八变,那小女孩已出落得美丽动人了,现在已经是小学教师,教音乐和舞蹈。他心中一动,还是淡淡一笑:是吗?

  母亲交给他一封信和一盒磁带,是她让他母亲转交给他的。信里,她说,她很后悔当年喊他“冬瓜”。信封里夹了几张照片,是她在市里舞蹈大赛获奖的照片,照片中的她,修长挺拔,像一棵高高的白杨树。

  他想起往事,淡淡一笑。信,最终被留在抽屉里,磁带被带到学校。那是童安格的专辑,通过磁带,他学会了那首《午夜的收音机》,没事就哼上几句“……在你遗忘的时候,我依然还记得……”

  又是二十年过去,他已分配到家乡的这座城市工作多年。一次偶然的聚会,主人介绍他与她认识。彼此的眼眸中泛起似曾相识的记忆。他惊异于她的变化。一袭黑纱,一张洁白的脸,异常的忧郁和美丽。不变的,是她优雅的脖子和扬起的下巴。

  聚会结束时,主人才跟他说起她的变故。这时,她已经到了人流如梭的大街。

  他飞奔着冲了出去,寻找她。她停住了,平静地朝着他微笑。她比他,矮了许多。

  俯下身躯,他做了一个惊人的动作——单膝跪地,侧过脸贴着她的长腿。他感受到的是金属支架的冰凉。泪,流了下来。时光仿佛在那低头的一瞬轮回,他依稀想起,从八岁那年以后,梦里常常出现一个影子,高高扬起下巴,踮起脚尖……

  时光如梦,他看着她。他只说了一句话:其实,我一直想看你跳芭蕾。

  三十年后的相见,她那双跳《天鹅湖》的长腿,在一次带学生春游回来的路上,被一辆狂奔的汽车夺走,换回了两个孩子的生命。

第2篇:那副美丽的红手套

  那年,十七岁的他,去一个遥远的小城读高中,那是他的外婆家,因为外公的去世,父母决定让他留在外婆身边。

  于是认识了她。看她第一眼,就有惊艳的感觉,而她低下头一笑,水莲花一般不胜娇羞。

  他和所有男生不同,穿高领的白色毛衣,旧旧的牛仔裤,头发长长的,眼神是忧郁的,班里举办晚会的时候,他和她主持节目,如两个玉人一样,看得男生女生都嫉妒起来。

  所以,他把一张纸条写给了她:可以喜欢你吗?她约了他出去,在星光下说:“把手打开。”他打开手,放在手上的,是一双鲜红的手套。

  她说:“北方冷,你们南方人太单薄,看你的手冻得像红萝卜。”说着,自己娇羞地低下了头。无关风月的话,却让少年的他怦然心动,那艳红的手套,似两簇火苗在心里发起烫来,他想,今生今世,他是忘记不了她的。

  后来高考之后他回了上海,她没有考上学,去了一个林场上班,后来,终于再也没有消息。

  十几年后,他出国读书,娶妻生子,有了自己应该有的幸福,开着不错的车,有带游泳池的房子,在美国有自己的公司,不停地换房子,不停地搬家,但他唯一没有丢掉的东西,是那副美丽的红手套。

  虽然不知放在了哪里,可他知道,那副红手套还在身边,那是那个美丽的少女一针一针给他织的啊,她给他的时候说:“我第一次织东西,扎破了手,还织得不好,你多担待吧。”

  的确是不好。很粗糙的针脚,可是,他喜欢,因为,那是他的初恋啊。

  偶尔有一个机会他回国考察项目,他萌生出一个冲动,他要找到她,要看看她,问问她还记不记得那副红手套?

  千回百转之后,他终于知道了她现在在哪里了,她离了两次婚,带着一个孩子,自己现在正卖服装,和他谈项目的城市离得很远。

  他还是决定去看一看。

  在飞机上,他心跳到快要崩溃,三十岁的人了,忽然还似少年一样冲动着。

  他没有提前打电话给她,想给她一个惊喜,看看她还能不能认出他来。

  到了她那个服装摊前,他呆住了,那个从前的美少女已经快认不出来了。他看着她,看着十几年的时光在她身上打下的烙印,忽然很想流眼泪,谁最无情?不是他,也不是她,而是永远无边无际永远没完没了的时光啊。

  他叫了她的名字。她回过头来,看了他几分钟之后就冲了过来——“是你呀,美国的大博士回来了!”他没提那副红手套的事。

  在一群同学喝醉了以后,有人提起当年的事,说他们如何般配如何金童玉女,她就哈哈笑着说:“说什么呢,人家哪能看得上我啊?”

  回来后,他找到了那副红手套,当初的鲜红如今褪了色,变成了暗紫,有的地方还开了线,他试图把手伸进去,结果发现真是枉然,最后一用力,“啪”就崩断了线,他不明白,当初那么美丽鲜艳的红手套怎么成了这么瘦这么小这么黯淡的东西了呢?

  他知道,有很多东西是不能复制的,有很多东西,是走了之后,再也回不来了。

第3篇:习惯迟到的爱情

  决定跟他在一起已经整整一个月了,最不习惯的就是他的迟到。虽然往往不过是三两分钟,但恪守时间的我对此还是难以适应。可是这一次我发现,这种执拗的性格,差点让自己错失一生的爱情。

  大雪下了整整一夜。七点三十分起床,忽然感觉这个世界冰冷了许多。我想去城里的商场给自己买条围巾,于是拨通了他的手机。

  “喂—”那头传来略带些许沙哑的声音,让我一下子联想到他的睡眼惺忪。也难怪,好不容易熬到一个周末不用上班,外面又冷得让人打颤,赖赖被窝可以理解。

  “能陪我去买条围巾吗?”

  “天气这么冷,乡里路又滑。过两天我送你一条好了。”他显然没有完全清醒而在寻找赖床的借口。

  “你送的东西没有合过我意的。上次给我买的那双鞋,颜色黑暗,而且没有高跟,让同屋的那几个好不笑话。这回我要自己去挑选款式和颜色。”

  “好吧,八点整你家门口见!”他拗不过我,这是在我意料之中的。

  “千万别迟到!”我最后叮嘱一句。

  七点五十八分,一打开家门,我立刻把脖子缩进衣领。气温骤降,路面结冰,这使得整条街道安静了许多,只有阵阵北风带着萧瑟和严寒肆意游窜。

  五十九分,我提前来到约定的地点。时间一秒一秒过去,八点整了,他果然又迟到了。一分,两分……依然不见他的踪影。我扭头进门,怒火中烧。

  八点零五分,手机铃声响起,是他上次帮我下载的《一路上有你》。我断然挂机,电话旋即又响起。第五次,一不小心误按了键,阴错阳差地接了电话:“喂!对不起,我已经在你家门口了。刚才因为……”他又要抢着找借口。我一听更生气了,当即挂断电话。他再也没有打来。

  天气预报说这些天都将是低温天气,不趁周末买条围巾是不明智的。但是乡里乡村的没有出租车,私人公交车也因为路远人稀早已停驶,而商场远在七八里地之外的县城,因此自行车是最为方便的交通工具。可是一想到屋外那钻心的寒风,我的心就变成一只缺少鞭打的陀螺,虽然着急,却越发不肯卖力转动了。

  踌躇到了九点,权衡再三,一咬牙,推起自行车,准备独自出发。一开家门,我惊奇地发现,他正坐在我家门口,不停地给双手呵气。见我出来,站起身,抬起头,傻笑道:“呵呵呵,我知道你会出来的。走,我现在就陪你去买。”

  已经叮嘱千万不要迟到,因此他这次的过错决不能轻易原谅。我一跨上车,就头也不回地骑了起来。从声音上可以听出来,他跟在我的身后。

  北风吹得更紧了,脸上仿佛已经留下很多道寒风掠过的痕迹,这更坚定了我一定要买条围巾的决心。我用左手一裹外套,脚下加力快蹬几步;而由于道路很滑,我又几次减慢速度,小心骑车。每次拐弯的时候,我都趁机回头看看,他就在后面跟着,不远也不近。

  十点半抵达城里商场,我停好车。他这才迅速跟了过来。我没有想到他能耐着性子跟随一路,看来在我的执拗面前,他是以诚意和宽容相对。想到这里,心里的气随着冬天的风消了许多。

  他把车停在我身旁,出口长气:“哎——终于到了。你说,过两天天好路好,我自己来给你买,你也省得跑这么长的冤枉路了。啥颜色、啥款式不都保暖吗?”

  “你还说?!”我扭过头来,对他不满地质问。就在刚刚转过头去的刹那,我突然发现,他的双手已经通红,每个手指都已变成家里刚刚收获的胡萝卜。

  原来一个半小时的车程,他紧握冰冷的车把,而手上并没有任何保暖设施。再看自己,手上戴着的,正是前天他刚刚送我的黑色毛线手套。就在前天我还在一直抱怨手套颜色土、档次低,而他当时只是不停地用一句话回答:“一定记着保暖,一定记着保暖。”声音再次回旋于脑际,我泪光闪闪。

  他把两辆自行车锁在一起。“好不容易陪你出来一趟,我自然也要打扮一下。早晨洗了个头,结果来晚了。”说完,又传出傻呵呵的笑声。我抬头一看,他的头发依旧湿漉漉的,在这严冬时节蒸发着白气。我一下子扑到他的怀里,抽泣起来。

  不知是谁打响我的手机,耳边响起那熟悉的铃声,那是他帮我下载的《一路上有你》:是天意吧,好多话说不出去,就是怕你负担不起,一颗心在风雨里,飘来飘去,都是为你……

  从那以后,我开始明白,他的迟到并没有错误,因为他有资格为了掩盖跟其他男人一样的邋遢而去打扮自己,而这种打扮,是为了我,为了我们的爱。如此一来,爱情的幸福便不再是遥不可及,而正是在他每次的迟到中。

  他追随我一路,我将爱恋他一生。

第4篇:多爱了你13万分钟

  每天,城市还没有醒来,男人就悄悄起床去厨房准备早餐。

  米是头天晚上淘好的,他再加一些山楂、大枣和白砂糖,然后就可以下锅了。

  趁着煮粥的空当儿,男人飞快地去洗手间洗脸、刷牙。再一次来到厨房时,锅里的粥已经沸腾,男人又换成小火慢慢熬,直至满屋都溢满了粥的清香。

  接着,他开始熟练地煎蛋。一面煎熟了,手腕轻轻一抖,焦黄的煎蛋便翻一个漂亮的跟头,又稳稳地落在平底锅里。

  两只蛋煎好,男人开始切咸菜、葱花,放到小碟里后,又浇上一点儿辣椒油——妻子喜欢吃辣。他做这一切前,小心地关上了厨房的门,动作也很轻。

  做完这些,男人走进卧室,对仍然熟睡的妻子说:“起床吧,饭做好了。”这时,距离男人的起床时间,恰好过去15分钟。

  之后,男人又返回厨房,盛粥,然后把准备好的煎蛋、咸菜端上饭桌。

  5分钟后,男人和妻子一边静静地吃饭,一边看电视里的早间新闻。他们把电视机的音量调到很低,因为不想打扰友好的邻居。这时,城市刚刚从沉睡中醒来。

  吃完饭,妻子要去上班,男人会在阳台上目送她离去,然后收拾好碗筷,回卧室睡个回笼觉。可能因为再没有了心事,这时他总会很快就沉沉睡去,还会发出均匀的鼾声。

  50分钟后,男人被闹钟叫醒,再次爬起来。此时天已经大亮,他匆匆出门,走到公交站点,等待一辆固定的公共汽车。他本来可以坐下一辆车,这样就可以多睡十几分钟,但他喜欢这一辆,因为车上有他的妻子——她是这辆公共汽车的司机。

  每当看到妻子的车从远处驶来,男人就会满怀幸福地微笑。在他看来,每天为妻子做饭,每天在阳台上目送妻子上班,每天坐妻子的车去工厂,每天都能和妻子在公共汽车的后视镜里相视而笑……都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多少年了,不管妻子上不上班,男人必定比她早起15分钟。最神奇的是,第一次起床,他不必定闹钟,而且无论头天晚上多晚休息,第二天总能在固定的时间醒来,然后重复着他无论春夏秋冬都要进行的“工作”:围上围裙、煎蛋、熬粥、切咸菜、浇辣椒油,然后唤妻子起床、洗漱,陪她吃饭、看早间新闻……再然后,工作日时妻子就去上班,男人则会在50多分钟后和妻子在公交车上“约会”;休息日时,妻子就开始做家务,男人坐在沙发上翻书,间或看看忙碌的妻子,偶尔将书放下为妻子打打下手。

  这样的日子,一眨眼就过了25年。岁月如梭,男人和妻子的容颜一天天老去,没有褪色的,是他们在妻子汽车上的相视一笑——通过这个笑,他们能读懂彼此的一切,爱、关切、怜惜以及相依相伴的矢志不渝。

  终于熬到退休的日子,妻子头上有了白发,男人脸上也堆满了皱纹。

  那天晚上,妻子做了几个小菜,吃饭时她对男人说:“每天15分钟,25年,便是13万分钟。”

  男人头也没抬地问:“有这么多吗?”

  妻子说:“我刚刚算过,不会错。”

  男人笑笑,依然不说话。在他看来,这是作为丈夫理所应当做的事。

  妻子接着说:“25年,你少睡了13万分钟。”男人还是笑而不语。

  妻子说:“从明天早晨开始,你终于可以睡懒觉了,以后我每天比你早起15分钟,天天给你做早饭。”

  第二天,男人又准确无误地在固定时间醒来,然后习惯性地系着围裙走进厨房。

  看到淡蓝色的火焰蹿起,他才突然想起,从今天开始,妻子退休了,他不用再这么早起来做饭了。

  他自嘲地笑笑,把火熄灭,转过身准备回卧室,却看到妻子不知什么时候悄悄站在他身后,已是泪如雨下……

第5篇:就让我们一直抱完这一生

  在七年的婚姻生活中,他们有过温馨、甜蜜和幸福,但也经历过一些暗礁,而每一次他们都幸运地绕了过来,婚姻之船没有破裂沉没。

  这一次不同,是个第三者,她见过那个女孩,是丈夫新配的助手,年轻漂亮,活力四射,尤其是那张嘴巴特会说话,不要说自己的丈夫,就是她自己也喜欢几分。

  她明白,一个人一旦有了外遇,在情感上出了轨,婚姻多半怕是被判了“死刑”。婚姻有“七年之痒”之说,难道自己的婚姻也走不出这个怪圈儿?

  她一连想了好几个晚上,她爱丈夫,她不想就这样跟丈夫分手,结束这个原本很幸福美满的婚姻。然而,她心中比谁都明白,自己除了等待丈夫向她开口之外,别的什么也做不了。

  她想好了,只要丈夫向她提出离婚,她会同意,她不会像一些妻子那样,紧拖住丈夫不放,尽管她知道,自己如果拖着不放,不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丈夫也拿她没办法。但这样做的结果,只能逼着丈夫和那个女孩永远地搞“地下活动”。那些“地下活动”,她真的受不了,时间一长自己非疯掉不可。

  这个时刻真的来了。那天晚上,差不多九点钟,电话铃响了,丈夫伸手拿起电话。不用说,她也知道,是那个女孩的电话。丈夫和那个女孩的事,她早就知道了,丈夫也知道妻子知道,他也不想背着或瞒着妻子。

  丈夫没有捂话筒,她听见了电话里的声音,她熟悉那个声音,是那个女孩甜甜的声音,甚至她隐约地听见那个女孩,在催促他快点向她说清楚他们的真爱。

  真是要命,他们都有了真爱。其实,这样的话,她听过好几回了,她知道丈夫对离婚的事飘摇不定,犹豫不决。毕竟,自己是个还算不错的女人,和丈夫在一起生活了整整七年,这七年里,丈夫在自己的身上想找出缺点都难,根本就找不出什么离婚理由。

  她看着丈夫故意问道:“谁的电话?”

  丈夫头也不抬地说:“她的,你知道。”

  丈夫说完,放下电话,向妻子走过来。他望着妻子的双眼,咬了咬嘴唇,说:“我有件事想对你说。”

  她知道丈夫要说什么,无非是向她摊牌,提出跟她分手。她盯着丈夫看了看,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她向前走了两步,深情地望着丈夫:“抱我一会儿再说,好吗?”

  丈夫愣了一下,犹豫片刻,然后张开双臂轻轻地抱住了她。

  她缓缓地伸出手,把头轻轻地贴在丈夫的胸脯上,双手沿着丈夫的腰间绕过去将丈夫抱住。

  泪水,在她的脸颊上瀑布般流下。她知道,这是她和丈夫今生今世的最后一抱,她真想就这样一直抱下去。她不恨丈夫,一点也不恨,也不恨那个女孩,她只恨自己,恨自己没有魅力把丈夫留下。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窗外莫名地下起了雨,雨越下越大,雨点打在窗外的梧桐树上,发出沙沙沙的声音。

  她抬头望着窗外,丈夫也抬头望着窗外,那奇妙的雨声,一下子把他们拉回到那个童话般的初恋时分。

  他们曾在同一所大学上学,一个中文系,一个新闻系,他们是在那次元旦活动中认识的,他们配合着演一个哑剧。

  打那之后,他们常常联系,大多数是通过手机发发短信什么的,没什么特别内容,或是一个问候,或者一个祝福,仅此而已。

  后来,一场雨把他们结合到一起。

  那是个大礼拜,窗外下着雨,他在图书馆翻阅资料,在为一篇论文作准备。因为窗外的雨声,他的手机在口袋里振动了好几下他才感觉到。

  他掏出来,打开一看,是她从城郊发过来的“求救”信息。她在短信中说,天都黑了,她的鞋跟断了,天下着大雨,又没有公交车,让他过去接她,并约好了在郊外那一排法国梧桐树下等他。

  他关上手机后,急匆匆地跑出图书馆,然后骑着自行车飞一样冲向城郊。借着路灯,顶着风雨,他赶到了她说的那个地点。远远地,他看到她站在一棵梧桐树下,双手抱在胸前,像一只落汤鸡。

  见着他的车和人,她提着那只断了跟的鞋向他迎过来。他下了车,把车架好,看着她笑。他的脸上流着雨水,头发贴在脑门上,就像从河水里刚爬上来一样。

  她望着他,真的好感动,一头扑进他的怀里,呜呜地哭起来。后来他伸出手,把她揽进怀里,他们在那场雨中第一次接吻。

  “我们就这样抱到天亮。”他抬起头说。

  “嗯。不行。”她轻推着他。

  “那,一生一世。”他又低下头吻她的唇。

  “不许耍赖。”她抽出嘴,眼睛死死地望着他。

  从那个雨夜回来后,他们形影不离,吃饭、读书、看电影,从没有分开过。

  毕业后的第二年,他们俩结婚了。

  那已经是九年前的事了,现在回忆起来,真的让人有些感动。她满含着眼泪,把手从丈夫的身后抽出,轻轻地推了丈夫一下,轻吐道:“说吧。”

  丈夫从一场雨中醒过来,当初的誓言仍在耳边回响,他抬头望着天花板,然后又低下,平视着面前的妻子,他的眼神就像一只迷途的羔羊,突然找到返回的路。

  “说吧。你想说什么?”她催促着丈夫。

  丈夫深情地望着她,一脸的愧疚,他伸手把她拉过来,紧紧地抱住她:“原谅我,我什么也不说了,就让我们这样抱下去,一直抱到天亮。”

  她嘤嘤地抽泣着,并用双手捶打着丈夫的胸脯,温柔地说:“不行,天亮太短。”

  “那,一生一世。”丈夫低下头。

  他们和好如初。

第6篇:这一辈子他对不起爱情

  那时他们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当被人嘲笑是“乡巴佬”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久了,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逛公园。因为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都泡在图书馆里。人虽然穷,但爱情世界里的光芒却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自然而然地爱了。

  因为日子过得清苦,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他们少了电影院里的亲密拥抱,少了情人间的神秘礼物。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一副红手套,10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7块,只好尴尬地笑笑。

  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工,情况好一些,因为做家教,他积攒了一点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当时他就说:“我有钱了会买给你。”

  那是条银项链,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脖子上更令她美艳动人。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是戴这条项链后却显得别样美丽。

  不久后的一天,正好是她的生日。她说:“我也有一样礼物送给你。”她送给他的,是她的“第一次”。

  那天,在一问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缠绵得那么动情。他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让我们相爱一辈子吧,不论何时何地,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开。”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身体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他好的。

  两个月后,她开始恶心呕吐——她怀孕了。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了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手续,然后怀着孩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他。她没有告诉家里人,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仅能果腹。她在等他毕业,然后一起过日子,可是他没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钱他会接她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他曾经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憔悴异常。碎乱的头发,眼角有没来得及擦拭的眼屎,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小孩子乱哭着……和衣冠楚楚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了?他说“混的不好,你再等等”。其实,那时他已经是一个部门的经理主管,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元了。

  临走时她还拿一千元钱给他,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拿着。”他的眼泪要决堤,知道自己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元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够的。

  她对他一如既往地信任与依赖,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

  不久,他给她寄去两万元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先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她不久就把钱寄回去,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到你,我结婚了,说好要相爱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她一趟,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自己更适合她。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爱他,因为她的离开,他决定重新开始他的爱情,更何况这女孩子家里有权有势,对他极有帮助。

  不久,他和女孩子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很多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坏男人,所以他选择回国,准备在她的家乡投资一个公司来赎罪。

  而她那时已是家乡一所中学的老师,快40岁了,头发已经开始花白,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刹那他们愣了很久,岁月给她的是满脸的沧桑,给他的却是成熟的魅力。

  他看到了他们的孩子,一个17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已经保送到北大。他想说谢谢,却觉得语言那么干瘪: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没这个资格。

  在简陋的办公室里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做什么工作的?”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静静地说:“我一直没有结婚。”

  眼泪猝不及防落下来,心里洪水决了堤。她一直在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到。她眼睛中是泪,人有些发抖:“你说过要相爱一辈子,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他蒙住脸,然后缓缓跪下。

  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当时他不能再和她在一起,可是他知道,她是他心里的一颖珍珠,价值倾城。在他回美国的飞机上,他打开一个包,是她送的。包里面是两副红手套,已经旧了,掉了色,脱了棉线。

  他拭图把手伸进去,刚一伸,线就断了。真是老了,年头太多了,有什么可以永远?只有她,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仍然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完成的。可是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更对不起爱情。

第7篇:最后才相遇的他们

  那天零点刚过,志恒在工作岗位上迎来了35岁的生日。

  作为一名飞机技师,他早已习惯这样没有规律的生活,再加上自己不善言谈,至今还是孤身一人。

  下班时,迎面撞上单位领导带着电视台的摄制组来录节目,领导拍着志恒的肩膀说:“正好你刚忙完,就采访你吧。”说完领导转身就走了。

  记者问志恒:“每天要检查多少工作。”志恒答:“挺多的。”“挺多是多少?”“120多项吧。”“是不是特别辛苦。”“还好。”

  节目的编导卓静对志恒的表现不是很满意,问他:“能不能拍一些你工作时的样子。”

  志恒说:“我工作结束了,要拍明天来吧。”

  熬了一个大晚上,拍摄并不顺利,卓静愤愤地带着栏目小组走出机场,车开到一半抛了锚,折腾了半个小时还是没有任何进展。

  如今做节目不容易,收视率低会被撤下来。卓静显然不想让手下的组员没饭吃,尽管自己已经是一个32岁的老姑娘,为了不让大家失望,她没日没夜地干。

  这时,视线内忽然闯进来一个人,志恒拿起工具不由分说开始修理,没一会,发动机就开始工作了。卓静慌慌张张地去感谢志恒,一不小心碰掉了支着前车盖的棍子,硬生生把志恒还没来得及抽出来的手夹在了里面。

  志恒捂着夹得通红的手,余光看了一眼卓静,忽然笑了一下,转身上车就走了。卓静看着远去的车辆,开始心心念念这个惜字如金的人。

  第二天再次来到机场时,采访对象变成了另一个小伙子。采访结束后,卓静拨通了志恒的电话,问是不是因为手受伤而没来上班,她想表达感谢。两个人约在一个小饭馆内,整个吃饭的过程让卓静感觉格外舒服,志恒的言谈举止全是岁月沉淀的味道。

  之后,两个人的联系逐渐频繁起来。有一天,卓静下班看见志恒的车停在单位门口,他摇下车窗,吞吞吐吐地说:“我刚好路过。”从此,他每天都扮演着刚好路过的角色。

  有一次,卓静到丽江出差,工作没几天就病倒了。志恒请假飞了过去。两个人住在客栈的一个套间里,卓静睡卧室,志恒睡沙发,他们像过日子一般疗养起来,闲暇时到湖边散散步,吹吹风。

  有一天,散步回来下起了雨,他们被困在一个小酒馆的屋檐下,便走进屋内小酌一下。两个人醉意微醺,她一直在说话,他安静听她说。

  卓静忽然有些生气,为什么他一直陪在她身边却又什么都不表示,明明大家都心知肚明,却还是不挑开这一层关系。卓静有些悲观,或许他只是无聊?

  她盼着听到最想听的那一句话,他却咬紧牙关一直不说。雨水淅淅沥沥,两个人安静地对视着。

  志恒突然缓慢开口说:“我发现我喜欢你。”顿了一会又挤出一句,“喜欢很长时间了。”

  卓静忽然觉得嗓子眼一堵,她以前听过很多次同样的话,只是不知道这次为什么让人如此心动。

  就这样,他们的恋爱关系迅速确定下来,因为年纪都不小了,没过多久就把婚事提上日程。两个人把度蜜月的计划提前,一起去了内蒙古看草原。

  旅行的第三天,他们开车进了一片林子,迷了路,怎么都出不来,直到听见了远处汽车的轰鸣,才随着声音的方向摸索着开出林子,可是没走多远,车子就陷进了深坑。开始时车一直往下沉,直到卡在一个地方不动。

  志恒打开车门,看着已经陷进去一半的轮胎吓了一跳,他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沼泽区,更要命的是这个地方手机根本没有信号,两个人呼喊了几声,空旷的原野听不到任何回应。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卓静有些害怕,不安地看着志恒。这时志恒忽然直了直身子,抱紧卓静说:“我们走,一会你就踩着我的脚印走,一步不离地跟着我。”

  夕阳的余晖洒在志恒肩上,幽寂的野外一瞬间亮了起来,卓静忽然一点也不觉得怕了,她紧紧地牵着志恒的手,两个人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蹚出了泥沼。

  后来卓静说,她永远也忘不了那天,志恒的背影仿佛闪着光芒,带着她走出绝望的黑暗。

  婚礼的那一天,志恒抬起头,面前的卓静披着婚纱,他说:“我一直不善言辞,我记得我们昨晚在微信里说的那些话,你说你庆幸嫁给了我,庆幸是这个年纪,这些话我会一直记着,老婆,我爱你,谢谢你。”卓静突然潸然泪下。

  感谢那些年的遗憾与错过,感谢那些年的孤独与难过,经过种种磨难的他们,耗尽最后一分力气冒险的他们,最好的他们,故事最后才相遇。

第8篇:我会爱你到永远

  他和她同系,但是并不相识。然而,一次班级联谊晚会,他两不仅相互认识了,且彼此一见钟情,私下里彼此私定终身。

  然而,对于他们的爱情,她的父母并不赞同,且强烈的反对着,因为他出生在农村。她父母告诉她,爱情一定要讲究门当户对,那样以后的生活才会幸福。如果你跟了他,那么将来必定会吃苦。

  在家庭的压力下,她经常把满腔的怒火向他劈头盖脸地摔过去。而他,对此并没有任何的抱怨,而是默默地承受着。用他的话说,因为她承受的压力比我大,所以我得帮她分担一点。

  毕业后,他打算到国外继续深造。而她,则决定留在城市。临走前他对她说:“你知道,我不善言辞,所以没有对你说过什么暧昧的话,你经常问我,爱你有多深?以前我都是一笑而过,现在,我告诉你,我把你一直放在心底。如果你愿意嫁给我,我会对你的一生负责。至于你的父母我会想方设法说服他们,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在他不懈地努力下,她的父母最终也同意,等他学成归来,可以和他们的女儿结婚。临行前,他把一枚订婚戒指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他走后,他俩的距离远隔千山万水,不能相见。苦苦相思,只有通过电子邮件和频繁的越洋电话来传送。

  他告诉她:“我不在你身边,你自己一定要注意爱护自己。”。

  她答到:“我会的,你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人生地不熟的,自己凡事都要小心点。”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她在上班的路上,出了车祸,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到在地……

  在昏迷一天一夜以后,她终于清醒了过来。看重陌生的房间,以及和自己身体紧紧连在一起的各种仪器,她知道,这是病房。

  她猜想得没有错,在她受伤昏迷后,被紧急送往了医院。由于她伤势严重,该院的医护人员对她展开了全力救治,将她从死亡线上抢了回来。

  一脸憔悴的母亲看到她醒来后,顿时泪流满面。看着既悲伤又惊喜的母亲,她很想张嘴说:“妈妈,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

  可不管她怎样用力张开嘴,都发不出任何声音。医生检查确诊后认为,汽车巨大的撞击不仅毁掉了她的容貌,也损坏了她的神经,导致她失声。

  父母的安慰不绝于耳,但她却无法回应,终日沉默,她的心碎了。

  在医院的日子里,她经常无声地抽泣,独自一人默默地伤心。

  出院以后,她回到家里静养。家里一切如故,唯独不能回应那曾经让她魂牵梦萦的电话铃声。她不想让大洋彼岸的他知道她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更不愿意自己以后成为他的累赘,于是她给他写了一封绝交信,说自己已经死心,对他不抱任何希望了,再也等不下去。随信一起寄给他的还有那枚订婚戒指。在这之后,无论他怎样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她都不再回应,终日以泪洗面……

  父母决定举家搬迁,希望她忘掉这一切,希望新的环境能带给她一些欢乐。

  在新环境里,她学会了手语,开始了新生活。她每天都告诫自己要彻底忘掉他,一切都结束了。

  一天,一个来看她的朋友说他回来了。万分惊恐的她请求朋友千万不要让他知道这一切。从这以后,他音讯全无,似乎从人间蒸发了。

  一年后,她的朋友又来看她,这次她带来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份邀请她参加他婚礼的请柬。姑娘看到这份结婚请柬伤心欲绝,痛不欲生。

  可是打开请柬,她发现新娘一栏竟然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她正在诧异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用手语告诉她:“我花了一年时间学习手语,就想告诉你我没有忘记当初对你的承诺。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声音。我会爱你到永远!”

  说着,他把那枚戒指又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她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第9篇:爱的炒饭

  一个是患有先天残疾只有小学文化的小伙子,一个是漂亮的女大学生,他们的生活原本不会出现任何交集,却因为小伙子的—部网络小说让两人走到了一起。

  正当他们沉浸在爱情的幸福里时,命运又和他们开了一次玩笑。

  李伟涛,1990年出生于周口市沈丘县新安集镇小李庄村。出生那天,他就被查出腰上长有花生粒大小的肿瘤块,医生建议尽快手术。

  但手术半年后,他出现左脚无力、走路微跛的状况,经省城医院专家会诊,被诊断为“小儿麻痹症”。医生提出需要做足部矫正手术。李伟涛的父母倾家荡产为他做了第二次手术,没想到给他留下了走路瘸拐的后遗症。

  2005年,15岁的李伟涛腰腿疼痛不能走路,当年4月,家人带着东拼西凑的两万块钱,为李伟涛做了第三次手术。从此,李伟涛只能靠双拐行走。

  两年后,李伟涛的病症再次加重。最终,从17岁开始,他便与轮椅为伴。

  因为残疾,李伟涛小学毕业后就辍学了。李伟涛接触电脑后,他萌生了写网络小说的想法。在一个知名的文学网站,李伟涛的小说被安徽毫州的许红雪看到了。当时,许红雪还是山东省淄博市水利技师学院的一名在校大学生。

  两个情窦初开的年轻人互加了QQ,开始了网恋。2011年国庆节,许红雪赶了一夜火车与李伟涛见了面。经过交谈后,许红雪感觉李伟涛感情细腻、才思敏捷,是个负责任的男孩,她毅然决然地选择做了李伟涛的女朋友。

  他们经过重重阻力,终于走到了一起。2015年4月,李伟涛非常开心,因为他马上就要结婚了。他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一个残疾人会娶到一个大学生。

  正当他为婚姻做准备时,自己的腰腿疼痛再一次加剧。开始的时候,李伟涛并没有在乎,他觉得是老毛病了,疼一会就会好了。许红雪知道后非得推着他去做检查不可。经过检查,李伟涛被诊断为“腰骶椎管内外脂肪瘤”,光手术费就要10多万。

  知道这个结果后,李伟涛经常发脾气,他想让女朋友离开自己。但是,善良的许红雪并没有离开他,不厌其烦的帮他洗裤子,劝慰他,给他擦洗身体,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

  许红雪说:“我知道你怕拖累我,故意气我,但是你为什么不明白我对你的心呢,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爱你。”一席话说得李伟涛潸然泪下。

  2015年9月,李伟涛经过在北京的简单治疗后,回到了沈丘老家。为了筹集这10多万的手续费,许红雪在沈丘二高门口卖起了炒饭。

  为了尽快凑够手术费,许红雪记不清自己有多少天没有睡个囫囵觉了,每天晚上都要忙碌到12点左右。有时,李伟涛忍不住坐在轮椅上打打下手,许红雪心疼地嘱他不要乱动。虽然非常劳累,但当她看到目标就要实现了时,她觉得一切都值了。

  渐渐地,两人的爱情故事在沈丘二高的学生之间流传开来,学生们在网上发布消息,很多人被他们的故事感动,纷纷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许红雪被当地人亲切地称为“炒饭西施”,很多客人把他们的炒饭叫“爱的炒饭”。炒饭摊前,每天都会有很多人光顾。

  2015年11月,李伟涛挽着爱人的手,深情地说:“我不知道自己上辈子积了什么德,能娶到你这么好的妻子,只要你愿意,我再也不会离开你。”

  听到李伟涛真挚的表白,许红雪笑着答道:“每个人的姻缘都是上天注定的,我觉得你就是我的对先生,我愿意陪你走过每个春夏秋冬。”

  一种久违的幸福滑过这对相守相依的恋人,此刻,属于他们的真挚爱情之花悄然怒放,虽然以后的道路步履维艰,但他们会笑着征服!

第10篇:有进必有出的爱情银行

  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是最幸福的事。

  见到第一面,他就发现她的美丽与可爱,遂发起了爱情进攻。他给她买可口的食品,陪她去好玩的地方,看新上映的影片,和她在一起的日子,真是甜如蜜。他会用许多小手段制造惊喜,让她为之疯狂。

  和所有相爱的年轻人一样,他们沉浸在爱情的海洋里。鲜花、咖啡、美酒,点缀了生活,也精彩了爱情。节日里,送束鲜花是少不了的。在别人的注视下,她享受他那种扑面而至的爱,她会搂着他的脖子,吻他。

  他送她戒指,黄金的,镶着钻石。他说:“你就是耀眼的钻石!”她听了,非常受用。女人喜欢别人夸奖,尤其是那个追他的男人发出的真诚的赞美。戒指戴在手指上,给她添了自信。她觉得那枚戒指,是他温柔的抚摸。

  不久,她过生日,他送了她项链。一圈黄灿灿的金子,挂在她白皙的颈上,高贵、优雅。她真的感动了,这个男人对她多么好。他懂得她的渴望,给她送来一件件满意的礼物,她决意和这个男人好好地走下去。

  他们开始谈婚论嫁。

  他们对家开始构想与布置。买一间房子,不需要太大,目前的经济不能支撑奢侈的房子。他们一家家跑,一家家找,终于挑到满意的房子,签下合同,交了首付款。他们计划房子的装修,选择家具的颜色、吊灯的样式,在他们的努力下,家一点点按他们需要的样子完成。

  他承诺过,要给她一个完美的婚礼!女孩子都想在出嫁的那天,成为最美的新娘,她也不例外。婚车、摄像、宴席、嘉宾,样样她都想要。他虽然有些累,有些吃不消,但是想到这个女孩将成为他的妻子,也满怀欢喜地照办了。

  他是爱她的,她也爱他。她习惯了他的奉献与付出。

  许多新人都有自己的车,他们没有,出行多不方便。她对他提起,他愣了愣说:“暂时别买了,现在还要还房贷。”她不乐意,嘴撇得格外难看。

  她一提再提,他无法拒绝,再按揭,买了车。这些担子压在他的肩上,有些重。他要努力工作,获取更多报酬,支付这些生活必需的费用。所以,他常常工作到很晚才回家。她非常不满,他怎么可以把她一个人冷落在家?

  他很疲倦,不想争吵。任她说吧,他呼呼大睡。

  她很愤怒:这男人,结婚了,就再也不是恋爱时的模样?

  ——婚姻慢慢变成爱情的坟墓。

  爱情也是银行,平时存进去,储蓄、积累,需要时再取来使用。倘若一味地只是提取,再雄厚的银行也会有垮掉的一天。

  所以,沉醉在爱中的人要学会爱,学会付出,而不是一味地索取。

  爱情银行,有进有出,才可以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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