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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相通的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5-01-2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从“网络”步入婚姻的殿堂

  我就要结婚了,老公每天都带给我无尽的感动,小水滴似的我早已被他大海一样宽广的爱淹没,就这样幸福的翱游……说一句“我爱你”只是一瞬间的事,难的是要做到每天都带着爱你的心。

  曾经以为这样的男人是如此的少有,也许我也只有羡慕的份,曾经也幻想过能有一个这样的男人会一生一世爱着我,就像那童话里的故事……

  梦一般的,我,真的遇到了!我们的相遇也许也是命中注定了的吧,见网友原本只是在学校的时候,无聊地叫着一班朋友去做的事,而现实社会在我看来除了骗子没人会这么做,因为它是那样的虚幻和不真实。所以对于我和他是从网上认识的我从来不说,因为我觉得这样的相识让我觉得我们之间有一种虚假的成份,因此也下死命令不准他说。要说我当时为什么会去见他,我也说不清了,也许这就是缘份吧……(而今我已不在乎我们如何相识,因为我们已经相爱相惜并将持续,直到生命的尽头,我深信!!)

  就这样他开始走入我的生活,我们每天都忘记时间地褒着电话粥,只要我咳嗽一声或身体稍有不适他都会毫不犹豫地从惠州以最快的速度飞奔过来,我还在睡梦中他就已经坐在了我的床边,抚摸着我的额头;看着他充满疼爱的脸庞,我心头涌现出满满的感动……很自然的我离开了广州,离开了珠江边,我,走进了他的生活。

  因为我的加入,他重新租了三室一厅的大房子,我们开始了新的生活。我是一个很传统的人,既然生活在一起了,在心底里我已经认为这个男人就是我这一生要跟随的人了,他也并没有让我失望:我进了他工作的公司,他每天工作12小时还要上夜班,而我只是白天工作8小时;他中午只有半小时吃饭时间,而我有一个半小时。

  他每天以最快的速度吃完饭,然后回到家里抱我一会儿,再跑去上班;如果哪天我想自己在家做饭吃;他回来看到了,总会抢下我手里的刀和菜,帮我准备好一切,然后很开心的说“老婆,开饭啦!”

  不久我们都都离开了公司。他在外面跑起了业务,我暂时在家里休息。

  有一次他去送货了,因为我不喜欢下厨,所以一直在等他回来;到12点了还没回来,我才自己准备去洗菜,这时他满头大汗的出现在了我的身后,拦下了我手里的活;我说今天我来炒菜吧。“不用,我要做饭给老婆吃”他低下头亲了我一下,嘴角露出了笑容。“快出去吧,很快有饭吃了。”说不清当时的心情,我的懒惰和自私被他的神情和这几句话扩大到了极点。

  在网上他知道了女孩子的生理期不能碰冷水,每当这个时候冷水就会与我绝缘,我的任务就是坐着、躺着、休息;每天不管有多忙,到吃饭时间他总会赶回来,因为他说我不会做饭,怕我会饿着。

  有时候我总会跟他吵架,总会无厘头的发脾气,不管理在不在理,我的声音总比他高;发现我没有一点要罢休的态度,他反倒笑了,“真是拿你没办法”“两个人过日子不能这样的,老是吵架怎么行啊”然后他又把我温柔地揽在怀里,而我的心早已被融化,尽管嘴上从不认输,可是心里我已说过千百遍:老公,我爱你!

  两年来他对我的好一如继往,我们拿了结婚证了,他对我的爱也一天比一天多。

  有人说男人结婚后都会变的,可我的他没有变,他对我的爱没有变;变的是我已渐渐成熟,更多的看到了他对我的付出,更多的被感动着,更多的懂得拥有和珍惜。

  每个醒来的清晨我都会回味一下他起床之前在我耳边轻轻的话语和留在我脸上的亲吻,他的爱在我心里每天每天的增加。

  阳光是如此温暖,清风如此温柔,空气如此清新……我的生活因你而变得无限美好。我们就快举行婚礼了,期待着他牵着我的手,成为他最幸福的新娘!

第2篇:那年,我们曾和校花同一个宿舍

  001
  大三那年,女生宿舍楼扩建,我们一群人被安置在男生宿舍顶楼几个空闲的寝室,原来的每个寝室8个人,现在变成了12个。而更尴尬的是,新进的4个室友当中竟有蒋涵函。
  蒋涵函可是学校里的名人,人称“八面玲珑美校花”。不仅长得漂亮,弹得一手好钢琴,而且舞功了得。
  我们深知:一片绿叶与一丛绿叶的区别在于,一片绿叶势单力薄,一丛绿叶却相当养眼。若这绿叶之上开出一朵红花,抢眼的便是那红花了。而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子,又有谁愿做别人的陪衬呢?所以,我们悄悄回避着蒋涵函的美丽。
  蒋涵函似乎并不知道我们对她的故意疏远,每次出门之前,总要问一遍:“你们走不走?”
  而我们则假惺惺地笑:“你先走,我们再等一等。”
  有几次,蒋涵函当真坐下来等,眼看着上课的时间要到了,我们心里急得不行,却依然要装作很悠闲的样子,弄弄随身听,拨拉拨拉玩具熊,直到蒋涵函边看着手表边说来不及了,走出寝室一会儿,我们才呼啦啦地跑出去。
  002
  虽然我们尽量保持着与蒋涵函的距离,但“白天鹅”的光芒还是暗淡了“丑小鸭”的虚荣。男生们很快知道了蒋涵函就住在这栋楼上,楼道里时不时就会传来变了调的高音:蒋涵函,我爱你!
蒋涵函听多了听惯了一样安之若素,该干什么干什么。大家的心里却被一份莫名的嫉妒撩拨得痒痒的。
  一天晚自习回来,大家各忙各的,脚底下同一个方位寝室的男生却突然来了兴致,挤到窗前,开始高喊蒋涵函,有两个色胆包天的,竟然探出半截身子来,费力气地扭转了180度,仰着脸等待着美女现身。蒋涵函悠闲地嗑着瓜子,任凭那些声音在夜色中激昂地回荡。
  可是,有人不舒服了。对面的王阳“啪”的一声合上书,随手拾起一副耳机塞住了双耳。王阳也是风头正劲的女孩子,文学社社长,才华横溢,“女人要靠实力说话”是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不知是嘲讽蒋涵函还是向大家暗示她才是实力派。
  韩晴是王阳的死党,正在洗衣服,听见“战斗的号角”,也开始卖力地揉搓起来,弄得水花四溅。上铺的娟子不断地变换着坐姿,殃及下铺来回晃动还吱呀作响……蒋涵函看出了苗头,起身抖抖瓜子皮碎屑,拿了脸盆走了出去,让我们这些想看热闹的人多少有些失望。
  一会儿工夫,蒋涵函回来了,佝偻着腰,涨红着脸,吃力地端着满盆水,径直走到窗前,还没容我们多想,“哗——”整盆水瀑布一般直泻而下,只听一声惨叫,楼下顿时便没了声音。寝室内,我们面面相觑,随后一阵爆笑。
  003
  泼水事件并没有就此结束,楼下的男生们开始了更为“恶毒”的报复行动。
  不管是午休还是夜里,我们脚底下开始强烈“地震”,“咚咚咚”的声音不绝于耳,真是难以想象,那些男生们是如何让他们的屋顶这样精彩至极 的。只是,我们根本无心欣赏,只想睡觉。“震”了几天,我们都成了“大熊猫”,上课更是无精打采,几次都被老师旁敲侧击地批评。
  王阳又开始抱怨起蒋涵函:“红颜祸水,尤其是漂亮的女人!”蒋涵函倒不生气,依旧漫不经心地嗑着瓜子。
  “地震”又开始的时候,蒋涵函习惯性地打扫打扫身上的碎屑,在床下皮箱里翻出一双精致的红色皮鞋。没有音乐,蒋涵函却开始了舞蹈。轻盈而灵活的舞步舞出清晰响亮、铿锵有力的节奏。原来她还会跳踢踏舞!
  “姐妹们,让我们同仇敌忾!”看着她一脸故作认真的模样,我掀起被子,同她一起跳起来,脚底下却总嫌沉闷。蒋涵函停下来,“看我的。”从包里掏出几枚硬币,又从王阳那里要来双面胶,蒋涵函麻利地将硬币粘在鞋底的不同部位。还真管用,脚底下顿时响亮起来。
  “还有谁想学跳踢踏舞啊?”女孩子从来都经不起新奇的诱惑,大家纷纷翻身下床。穿着自制的舞鞋,像蒋涵函一样高昂着头,挺起了胸,噼里啪啦地跳起来,那感觉俨然是一个个骄傲得不可一世的公主。
  那是我们第一次打破了“白天鹅”与“丑小鸭”的界限,心甘情愿地跟在蒋涵函后面,笨拙却无比欢快地舞蹈。
  004
  转眼间,即将毕业。大家东奔西跑忙着找工作,蒋涵函却满世界地翻裙子。除非上舞台,平日里,蒋涵函一向都是牛仔裤配T恤的打扮。
  毕业晚会的当天,蒋涵函终于找到了喜欢的裙子。那是一条浅绿色圆领长裙,没有多余的点缀,穿在她身上,却使她显得清新脱俗,犹如仙子一般。我们不再吝啬自己的称赞,发自内心地簇拥着蒋涵函。
  “这条裙子我是要穿给丁力强看的,你们一定要好好帮我看看啊!”话音刚落,我们不约而同地张大了嘴巴。
  丁力强?隔壁班的团支书,扎在人堆儿里,除了个子挺显眼,似乎就再没什么特别之处了,蒋涵函竟然喜欢?
  “我喜欢他三年了,明天他就要去西藏了,以后不知道还会不会再见面,我想在他临走之前向他表白,这样,就不会有什么遗憾了。”蒋涵函红着脸,低声说。大家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追她,而她却始终没有男朋友。
  那天的晚会,丁力强没有去。因为路途遥远,他已经坐当天的火车走了。我们看着蒋涵函,她依旧一脸笑容,寻不到悲伤。
  斟满了酒杯,任离别的感伤肆无忌惮地蔓延,大家互道着珍重,在十几只酒杯相撞的一瞬,酒水四溅,溅到了蒋涵函的长裙上,我们惊呼:“那可是一千多块买的啊!”
  蒋涵函淡然一笑:“没什么,反正这一辈子就只穿这一回了。”
  我们沉默。红色的液体在长裙上一点点浸润开来,蒋涵函的眼里一片湿润的晶莹。
  005
  三年后,在另一座城市,偶然邂逅王阳。王阳和蒋涵函早已从“对头”变成了莫逆之交,这么长时间以来,在大家都忙着工作、生活而淡忘了友谊的时候,她们却始终都在联系着。
  王阳告诉我,蒋涵函在毕业两个月后就去了西藏,如今,她和她的“王子”已经结了婚,并且就要生小宝宝了。
  难以想象,漫天风沙之中,娇小柔弱的蒋涵函如何晒黑了皮肤,吹皱了面容。只是,那一刻,在繁华的都市,因为生存而早已麻木的心底,突然掠过一阵温暖。
  蒋涵函终究是蒋涵函,那个八面玲珑、勇敢无畏的美校花。她以我们意想不到的方式,收获了爱情,参悟了生活。

第3篇:安晨的爱情

  他的喜欢就像天边的一抹云,飘过那一阵是极漂亮的,让人忍不住想要拥抱。软绵绵、暖烘烘的触感光是想恕都会觉得很幸福。可那只是一片云啊,即使没有大风吹过,很快也会飘走的。踮着脚尖努力张望也没用,换着方位拼命寻找也没用。它消失不见了,和出现肘一样突然。
  (一)
  安晨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喜欢钟同学的。毕竟她从小到大都是学霸,埋在书本里的时间远远多于对着帅哥花痴,以她的审美来看,钟同学的“美貌”并不是那么显山露水。
  两人的熟识倒是有一些传奇性。
她高一寒假出了麻疹,开学一周后才去学校报到。那天中午下着小雨,初春的天气,眼镜和头发上的雨滴都结成细细的冰晶。当她抱着厚厚一摞书走到上学期的座位旁时却傻眼了——她的座位被人占了。那小子还笑眯眯地指着前两排的一个空座位说: “那个座儿没人,你坐那儿吧。” 
  安晨有点生气,却又不好发作,只好坐到班里唯一的空座位上去。上课铃快打响的时候,旁边椅子上坐下一个人,过了几秒钟,那人递来一张纸巾,“擦擦吧,头发有些湿了。”
  安晨从书堆里抬起头来,才发现旁边坐的是钟奕然。
  看他微微笑着,安晨的气好像就消了。
  钟同学很高很帅,篮球打得好,会吹萨克斯,完全具备成为校园风云人物的几大要素。这些是她以前根本没注意到的,还是袁圆“好心”告诉她。
  安晨只觉得钟同学长了一张耐看的脸,还是个自来熟,经常跟她没话找话。他们才同桌一周,他就开始在她耳边聒噪。她自己是个慢热的人,但这不代表她话少,旁边坐个话唠,她的话唠本质就暴露了。
  钟奕然也绝对不是传说中“笑容温暖”的校园王子,他既没节操又毒舌,卖荫耍赖撒娇样样在行。
  于是乎,本来是乖乖女、好学生的安晨,在钟奕然孜孜不倦的教诲下,终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二)
  高一的课余时间总是比较多的。天气暖和以后,钟奕然每天午休都会去打篮球,但钟同学是个挑剔的人,他不喝饮水机里的水。
  “篮球场离小卖部好远啊,打完球再跑去买水实在是消耗体力。这会影响下午的听课质量对不对”,钟同学一副很爱学习的样子, “所以,同桌你帮我买水好不好?”
  她本来打算一口回绝,可是想想自己经常蹭他的笔和作业本,只好答应了。
  每天下午上课前,安晨都要“路过”小卖部,给钟奕然买一瓶绿茶、一瓶农夫山泉。
  钟奕然的毒舌经常招来安晨的九阴白骨爪,他俩上课说话被点名好几次,再加上买水的事儿,同学们看安晨和钟奕然的眼神似乎就不对劲了。更有甚者,钟同学的几个哥儿们还会叫她“嫂子”。
  刚开始她有些反应过激,这可是绯闻啊。但是看到钟同学一点事儿没有,她也就不激动了。有时还有点儿小窃喜,毕竟能跟钟奕然这样的帅哥传出绯闻,也足以满足一个女生的虚荣心。
  大概给钟奕然买了一个多月水,高一年级就举行了班级篮球赛。他们班篮球队的水平很不错,一路过关斩将,打进了半决赛。
  半决赛在星期六傍晚进行。
  钟奕然穿着阿迪达斯的白色T恤,奔跑在灿烂的夕阳下,全世界的光仿佛都聚在他身上。
  第一小节结束时,他朝啦啦队走过来,安晨看了看地上放着的矿泉水,心一横,就准备拿起一瓶递给他。
  “钟奕然,给。”就在她拿起水的瞬间,有个很甜美的声音说。
  她直起身,看到钟奕然接过一瓶农夫山泉,含糊地说了声“谢谢”就打开了盖子。
  她向旁边看去,是一个穿黑衬衫的漂亮女生,下面配的是改成小脚裤的校裤。
  安晨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灰头土脸的校服,使劲地拧着康师傅的瓶盖。她一向不太会开瓶盖,经常让钟奕然帮忙,那天却出乎意料一下就拧开了。
  安晨看完球赛就回家了。她以前也会跟着别人一起/\卦钟奕然,今天却突然没了力气。
  她是那种后知后觉的人,直到马妍的出现,她才明白自己喜欢上了钟奕然。
  日久生情大概就是这么来的。
  (三)
  后来几个月,安晨在学校的各种场合遇到过钟奕然和马妍。她和钟奕然从来都装作是陌生人。
  可他们明明不是陌生人啊。他们上课依旧聊天、打闹,他帮她做值日,她帮他逃晚自习,相处模式没有因为马妍的出现改变哪怕一点点。
  这让安晨觉得,对钟同学来说她是特别的。
  十月底,钟奕然和马妍分手了,具体原因不详。
  他们分手那天晚上停电,晚自习是点着蜡烛上的。
  就着蜡烛微弱的光,钟奕然突然说: “今年又得过光棍节了。”
  安晨那时候心里都快笑开花了,明明是幸灾乐祸还要假装恫怅。
  “没事儿,有同桌陪着你呢,咱们患难与共。”
  安晨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等着被钟同学狂轰滥炸。
  结果钟奕然只是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转头写作业去了。
  安晨的那点儿小心思,其实钟奕然早有察觉。
  他知道安晨从来就不是什么热情开朗、乐于助人的优等生,她对别人的事情并不怎么热心,亦或是对任何跟自己无关的事情都不怎么热心。安晨帮他做的事情从来不会发生在别人身上,甚至他揶揄她的段子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她都会大发雷霆。
  如果说他们俩性格上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就是很少浪费精力在不在意的人事上。也许是寡情,也许是自私。
  对于安晨,钟奕然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相处久了他也能记住她的生日,她的喜好。他们偶尔也会有些小暧昧。
  比如安晨和后桌男生聊得正高兴时,钟同学会冷不丁地来一句: “我还在这儿呢,就迫不及待地跟别人调情。”
  比如说到异性朋友时,钟同学会说: “看在我们同桌这么久的份上,你勉强算是红颜知己吧。”
  比如班里演话剧的时候她没地方坐,钟同学会豪爽地拍拍自己大腿说:“来,同桌,坐这儿。”
  可是这些小暧昧啊,都没能长成爱情。
  (四)
  高中三年放在人生里实在是太短了,以后每每回忆起来,别人总是夸她记忆超群,所有的细枝末节都能如数家珍。因为对安晨来说,身边坐着喜欢的人的时光足以成为她这一生最美好的记忆。
  高三的钟同学还是蛮上进的,经过一学期的勤奋刻苦,准确地说,应该是经过他自己和安晨的共同努力,从原来班里的中等排名一跃进入班级前十。
  第一次模考成绩出来时,钟同学笑眯眯地拿着成绩单在安晨眼前晃悠: “怎么样,同桌,要不要跟我一起考N大啊?”
  安晨的确是认真考虑过这件事的。她没有特别想去的大学,和钟奕然一起考N大也没什么不可以,她还可以选最好的专业。
  所谓高考,就是十年磨一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高考时安晨和钟奕然不在一个学校,她对高考两天的记忆淡薄得可怜。
  正式交完志愿书那天,刚好班里有俩人过生日,就叫全班同学去KTV。大包厢里,钟奕然一直在和几个哥儿们玩游戏。
  快十二点时安晨去上卫生间,回来发现钟奕然身边没人,就凑过去问: “你最后还是报了N大?”
  “没有,我报的K大。”
  他话音刚落,安晨就被谁抹了一脸的奶油,原来他身边的人跑去切蛋糕了。
  她的眼镜完全花了,什么也看不清。她就顶着一张大花脸愣在那儿,直到被相机的闪光灯晃得刺眼,才想起要去洗脸。
  她本来不太会喝酒的,洗完脸回来却直接拿起啤酒对瓶吹,最后喝得歪歪斜斜。
  散场之后袁圆送她回家,进了小区她又不愿回家。
  “他一直都说要报N大,前两天班主任的统计表里填的也是N大啊。可是他为什么变卦了?我以为我们还能在一个学校的,我放弃X大报了N大,可他说他报的是K大。”安晨趴在自己的膝盖上嚎啕大哭。
  那个假期他们联系不多,除了在各种同学发起的饭局上聊几句。也没再见过面,可钟奕然的影子总是出现在她周围。
  当逛街走过阿迪达斯的旗舰店时,她会想起钟奕然的黑色polo衫。
  当看电视看到德芙广告时,她会想起钟奕然喜欢吃的夹心巧克力。
  当聊天聊到麦兜的时候,她会想起钟奕然给她讲过的笑话。
  可她不敢表白,她怕自己一旦说了喜欢,他们就连朋友都没得做。
  袁圆说,据她的不完全统计,高中三年和钟奕然正式交往过、暖昧过、表白过的女生至少有一打。
  “当然,时间最长的是你,安晨。”
  听完她这句话,安晨只是苦笑。
  时间最长又能怎样?
  连备胎都算不上,顶多是个千斤顶。
  (五)
  大一新生的热情劲过去之后,钟奕然开始觉得大学生活有些无聊了。他一向不是那种热心又好奇的人,上完课会去打篮球,也会在宿舍打游戏、听歌,可是总觉得生活里缺少些什么。
  有一天刷校内,看到一个状态“还记得那些年的同桌吗”。
  钟同学终于明白现在的生活到底缺少了什么。
  没有人在午休或者体育课后帮他买水,没有人帮他写无聊的英语作业,没有人在政治课上跟他斗嘴,没有人在每次考试后都拿着高分跟他炫耀,没有人整理好所有的笔记借给他看。
  他有些怀念曾经坐在他身边的姑娘,明明是个腹黑女,还总装成小白兔,偶尔脱线的时候也挺可爱。
  钟同学决定给老同桌打个电话。
  安晨看到手机上钟奕然的名字时愣了一会儿。
  “哇塞,钟奕然你居然会主动打电话给我!大学美女太多,你还记得我吗?”
  “好久不见,问候一下你。你就这么对待别人的关心的?”
  不对啊,这不是他们俩聊天的路数啊,这是安晨听到他这么说时的第一反应。
  “亏我刚刚还怀念高中的美好生活呢。旁边坐了你这么个母夜叉,美好个毛线啊。”钟奕然补上一刀。
  这才是钟同学的风范啊,安晨终于踏实了。
  刚进大学,一切都是新鲜的,军训可以被吐槽半小时,没水的游泳馆、不理想的寝室、难吃的食堂,通通都是槽点。
  挂断电话时安晨看了看时间,三小时四十二分十九秒。
  异性通话时长第一名。
  钟奕然是真的会怀念高中时代的,身边少了安晨也有些许遗憾,但他的感情经历毕竟很丰富。
  他的喜欢就像天边的一抹云,飘过那一阵是及漂亮的,让人忍不住想要拥抱。软绵绵、暖烘烘的触感光是想想都会觉得很幸福。可那只是一片云啊,即使没有大风吹过,很快也会飘走的。踮着脚尖努力张望也没用,换着方位拼命寻找也没用。它消失不见了,和出现时一样突然。
  (六)
  十二月二十三号,安晨坐上去D市的火车。
  第二天是钟奕然生日,也就是平安夜那天。
  零点整她在火车上给钟奕然发短信: “钟同学,生日快乐。”
  几秒钟后他回复: “礼物拿来。”
  “OK,明天十一点,来火车站拿大礼。”
  一大早起来,安晨在电话里费尽口舌,终于让钟同学相信今天是平安夜而非愚人节。
  安晨在站台上看到钟同学笑着挥手,只是她还没从他的笑容里回过神来,便看见那个挽着他胳膊的漂亮女孩。
  自从认识钟奕然之后安晨觉得心脏就强健了不少,可这一次她的心还是不可控地抽搐了一下。
  那个平安夜太糟糕了,糟糕到安晨恨不得要找点什么神奇药丸吃下去,一觉醒来全不记得昨夜发生过什么。电视剧里就经常这么演。
  那个平安夜发生了什么?
  钟奕然吃饭前帮女朋友脱大衣,饭中给女朋友夹菜,饭后给女朋友系围巾。
  他温和有礼,像极了古书里的谦谦君子;他幽默风趣,讲的笑话都健康向上。
  吃完饭他们去一个广场上看表演,零点时不远处开始放烟花。
  周围有外国情侣在接吻。钟奕然的女朋友躲在他怀里,轻轻拉了拉他竖起的大衣领子。
  然后安晨就看到了一幕很美的画面:一对漂亮的年轻男女在冬夜里拥吻,一束束绚丽的烟火绽放开来,照亮了他们陶醉而柔和的脸庞。
  她好像还看到有人拿单反拍下了这一幕。
  拿来做壁纸应该很好看,她想。
  第二天一早安晨就去火车站改签车票。钟奕然问起时她说,有个老师神经质,突然把考试日期提前了,她要赶紧回去复习。
  那天之后,安晨就从钟奕然的世界完全消失了。
  (七)
  钟奕然再想起安晨已经是寒假了。
  同学聚会上他向女生那桌看了好几遍,又跟班长旁敲侧击,才确定安晨没来。
  “安晨不像是不来参加同学聚会的人,何况她知道我会来。”
  这个想法出现时他自己也皱了皱眉。
  整整一个寒假,钟奕然都没见到安晨,春节也没有祝福短信,更没有电话。他上QQ找她的名字,居然找不到。他上荒废了好久的校内网,才发现她很久前就不更新了。他试着拨她的电话,电话那端永远是冷冰冰的电子音“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他开始有点儿在意了,他开始不停地看手机、刷网页、看QQ。然而无论他看多少次,她的名字都没有再出现过。
  直到这时,他才明白,安晨对他来说是特别的。
  他一直是个很受女生欢迎的人,那些女生在他面前都是安静美好的,她们小心翼翼地关注着他、喜欢着他。
  只有安晨会肆无忌惮地嘲笑他是笨蛋,安晨敢在他的胳膊上留下很多“伤痕”,安展会毫不留情地吐槽他的发型,安晨敢大大咧咧地跟他一起看小黄书。
  慢慢地,这些特别是不是也就积累成了喜欢。
  (八)
  安晨重新跟钟奕然联系,已是半年后的事了。
  那是五一前夕,钟奕然接到一个N市的陌生电话。他接电话有个奇怪的习惯,从来不先说“喂”,接通了两头都没声音。
  过了半响,那头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钟奕然,你就不能先说声‘喂’吗!”
  “安晨?”钟奕然的声音有点儿不自然。
  “废话,当然是我啦。你连我的声音都不记得了啊,混蛋。”
  “……”
  “我在你宿舍楼下,快点下来,立刻,马上!”
  钟奕然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可安晨从来不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
  钟奕然走出楼门就看到对面树荫下站着的女生,女生一脸看到大救星的样子,欣喜若狂,还隔着一条马路,就朝他冲了过来。跑到他面前,一把拉住他的袖子,可怜兮兮地说:“钟奕然,你一定要收留我啊。我钱包被偷了。”
  原来,安晨跟袁圆约好了五一去苏州玩,她比袁圆早两天放假,所以干脆先来S市玩两天。可是刚下火车,她的钱包就被偷了,现金、银行卡、身份证全都没了。她在S市又没什么熟人,想来想去只认识个钟奕然。钟同学的学校离火车站不远,所以她就跑到这里来了。
  她跟他说话还是以前那种口气,有时冷言冷语地吐槽他,有时候又嬉皮笑脸开玩笑,好像他们之前的半年根本没失去过联系,好像他们昨天还是同桌。
  晚上钟奕然送她回宾馆。
  从食堂往校门走要经过一座石桥,桥面最近在翻修,整得乱七八糟,只留出很窄的一条人行道。桥上路灯也不亮,黑漆漆的一片。
  上桥的时候,钟奕然突然停住了,伸出一只手臂对她说: “手给我。”
  安晨看了看他,牵住他的手。
  两个人牵着手,慢慢地走过石桥。
  下了桥,钟奕然却没松手,一路牵着她回到宾馆。他的手心干燥温暖,能包住她的整个手掌。第二天他们是在钟奕然的学校度过的。
  本来安晨想装作昨晚什么都没发生过。可是一见到钟同学,他就熟稔地揽过她的肩。
  他们就像任何一对情侣一样,牵着手走在校园里。
  钟奕然打篮球,安晨就给他递水递湿巾。他们在图书馆看杂志,对着某段话、某个人窃窃私语。他们一起在食堂吃午饭,钟奕然去打饭,安晨微笑着等他。
  午后他们坐在紫藤花下的石椅上。也许是午后的阳光太暧昧,也许是初夏的微风太舒适,也许是身旁的紫藤花香太诱人。
  安晨轻轻地抱住钟奕然。
  在他耳边,她很小声地说: “钟奕然,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从高一开始就喜欢了。”
  她说话的时候声音还有些小颤抖,有种像是从天边飘来的感觉。
  钟奕然的身体似乎怔了怔。
  过了一小会儿,只是很小很小的一会儿。
  他用力圈住了安晨。
  “笨蛋,我也喜欢你啊。”

第4篇:微微动漾的初恋

  曾经悄悄地喜欢上一个男孩。那年,我才17岁。
  初识缘于一次不经意。那是一个黄昏,余阳如血,不经意的经过篮球场时,一个正在运转篮球的潇洒身影跃入了我的视线。
  从此,心里便有了一个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身影。
  每每在路上,见他远远走来,脚步就会异常轻盈,故作轻松地与他擦肩而过,手心,是密密的细汗。
过后常懊悔不已:为什么不对他打个招呼?至少,也可以点个头,微笑一下啊?
 
  在镜前练习了不知几遍,寻找最美的微笑,想着最巧妙的话语,想要跟他认识一下,可是勇气却总是在他走过时跑得无所踪迹。
  高二时,竟分到了同一班,欣喜之余更是希望。我的心更有所恋,有所盼了。
  他爱笑,爱大声说话,这让很多潜心攻读的人大为恼火。而于我而言,听到他的笑声,听到他的话,却是最大的期盼。尽管,他从来不知道,曾经有个最忠实的听众,要细心的捕捉他的每句话语。
  我开始每个课间都习惯侧坐望向窗外,不是为了窗外的风景,而是为了窗外的他。
  暗暗地注视着他,却再不敢想开口,是怕言语玷污了心中这一份属于自己的清纯感觉。
  而更重要的是,我正面临高考,我不能因为这份情感而影响了自己。
  每当我为这份初漾的情感而不能自控时,我便用一个名人的话来提醒自己:人生如赶路,赶路是首先的,欣赏风景是次要的,紧要的更应该专心致志。
  窗外的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而我的这份感情也如花开花谢。
  高考临近,日子开始沉闷,慢慢学会把眼光定格于密密麻麻的字里行间,氢思想束缚在冷漠的繁琐公式上。这份情感,似乎也麻木了。
  终于,我考上了理想的大学。一张薄薄的纸,安慰了父母的期待,我欣喜之余,却又若有所失。
  而在美丽的大学校园里,我尽情的挥洒着自己的青春与美丽。那份情感,很快成了心头最美好的一份回忆。
  如今,蓦然回首。我依然庆幸自己当初没有开口。那份情感才能成为我人生路中最美的风景,才能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最纯,最真的情感滋味。

第5篇:每天和回忆作斗争

  还没分开就想你

  2006年,裴怀远有一辆很拉风的摩托车。

  小城狭窄的街道上,他载着我,在风中疾驰而过。街边的音像店里,有人缓缓地唱,“我会枕着你的名字入眠/最亮的星写在天边”。正是桃花袖葱茏衫的年纪,青春仿佛永远不会老,冰激凌不会化,太阳落山时,我们就手牵着手一起回家。

  那是高考结束后的夏天,我的生命中一下子多出两件幸福的事:随心所欲地看小说,以及轰轰烈烈得坠入初恋。腻在爱情里的人,恨不得对着街边的路灯,窗前的小花,甚至路上的陌生人,都能傻笑个不停。

  和裴怀远待在一起的时候,我时常会想起小说里的句子“在星光下,可以感觉到一头一脸醉人的花香,与相爱的人在一起,一寸光阴一寸金”。可惜的是,即便家财万贯,也买不来太阳不下山。很快就是九月,命运将我和裴怀远一南一北地分开。

  我爸送我去学校那天,小城火车站,黄昏的光线像被镀上了一层金。裴怀远躲在远处的角落里,用唇语说着,我爱你。即便隔着人群,我仍然能感觉到他眼神里的笃定,以及弥漫在空气里的蓬勃爱意。

  伴着火车咣当咣当的响声,我背着我爸,偷偷点开裴怀远发来的短信,心里像是有小鹿乱撞。这世上有人写过很多甜美的情话:英雄一怒为红颜,只羡鸳鸯不羡仙。春风十里不如你,你是人间四月天。而裴怀远对我说的是,还没分开就想你。

  那样饱满,明亮,且浓烈的感情,让我的心里变得温温柔柔。

  这一年,我在北方的大学里念法语。课堂上,我时常用手机地图默默计算两座城市之间的距离。而裴怀远有点忙,白天上技校,晚上去酒吧打工。他说要努力挣钱买到一辆小车,让我坐他开的车,听他听的歌。嘿,光是想想他握方向盘的样子,就觉得是件很酷的事。

  我那么坚定地相信,他说的未来,都会一一到来。

  比蜜糖还要香甜

  四年后,裴怀远果真有了一辆车。

  尽管只是一辆二手别克,年代久远,有些破旧,但裴怀远单手握着方向盘的样子,又帅又养眼。他开着这辆车,载着青春无敌的我,从遥远的北方出发,一路向南,画面美好得像个不愿醒来的童话。

  中途经过北京时,裴怀远歪着头问我,妞,爷带你逛京城呗。

  那是我去了无数次的北京,可这次不一样啊,身边是开着车的裴怀远,是我爱着的男生裴怀远。他剪板寸头,留一缕小胡须,有那么一点小帅,还有那么一点小骄傲。我跟在他身后,一起走过烟袋斜街,踏过南锣鼓巷,在入夜的后海听一首民谣,在喧嚣的簋街吃一顿美食。只觉得,每一寸光阴,比蜜糖还要香甜。

  玩够了,我们就继续赶路。抵达上海时,已经是五天后。裴怀远租的房子,在东台路。屋子有些陈旧,可是有什么关系呢,有裴怀远地方,就是家。

  东台路有个很有名气的古玩市场,不去上班的时候,裴怀远就带我一家一家地逛。袖章,瓷器、茶壶,手表……走到尽头,再绕道去菜市场。有时我们也会心血来潮地去淮海路上坐双层巴士,阳光透过梧桐打在身上的时候,就会特别奢侈地希望,这辆车能一直一直开下去,永远不靠站。

  就像我和裴怀远的爱情,如果能够一直这样生机勃勃地沐浴在黄昏的街,该多好。

  一肩之隔却那么远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想,自己到底是从哪一分哪一秒开始嫌弃裴怀远的?

  这一年的裴怀远,仍然在一家小公司做弱电工程师,每天背着工具箱穿梭在各大写字楼。而我穿体面的职业装,光鲜亮丽地出入淮海路的CBD,在这座城市开始有了一方小天地。

  有些东西,在不知不觉的过程中,就逐渐变得不一样了。

  就像那天,裴怀远陪我在徐家汇买衣服。中途遇到同事Lisa时,我的本能反应,竟然是想要逃离。可惜已经来不及,介绍裴怀远的时候,我支吾了半天,才挤出三个字:我朋友。原谅我可怕的虚荣心,原谅我想要隐藏裴怀远的身份。

  回去的路上,那辆破败的别克车,挤在拥堵的车流里,有那么一点扎眼。裴怀远像个受了伤的小野兽,却还是在我叫他的时候,扭头对我挤出一丝微笑。我内疚得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法说出口。

  当我发现裴怀远不再带有光芒,甚至自己开始有些嫌弃他的时候,我的第一感觉是害怕。害怕的结果是,我开始慌不择路地寻找解决的途径。

  我给他报英语培训班,帮他去图书馆借卡夫卡,甚至还鼓励他辞职创业,裴怀远忙成了一个陀螺。我以为这样就能拯救爱情,却忘了揠苗助长的失败在于,人累,苗也不舒服。

  有天我半夜醒来,发现裴怀远趴在电脑前睡着了。word文档里,他写着各种规划:三年后,将苏瑾娶回家;两年后,给苏瑾买房;半年后,让苏瑾买衣服不用看标价……我看得红了眼眶。裴怀远的每一项规划都和我有关,我却越来越觉得,我们不是一路人。

  每天和回忆作斗争

  我一直有别的追求者。这对于一个长相尚可,性格温和的女生来说,再正常不过。

  我想起我和裴怀远异地恋的那几年,有一次,有个学长在宿舍楼下兴师动众地表白。那天,刚好裴怀远来看我。我拉着他的手,走到学长面前,特别骄傲地说,喏,这是我男朋友。我这辈子爱的以及要嫁的人,只有他。

  你知道什么是感情里的V认定吗?认定是舍你其谁,认定是非君不嫁,认定是你说私奔我马上就想跟你走,认定是恨不得告诉全世界,你已经被打上属于我的标签。

  可这些年,我渐渐就变得没那么死心塌地了。

  隔壁部门的设计总监邀我共进晚餐时,我并没有拒绝。甚至,我还在裴怀远那撒了个谎,然后去赴约。我慢慢学会与裴怀远以外的男人,保持适当的暧昧。不越界,不言爱,却也不肯心甘情愿地嫁给裴怀远。

  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每当这样的时候,我有多怀念很久以前,那个拉着裴怀远的手,说“喏,这是我男友”的自己。那种发自内心的笃定,才是可遇不可求的幸福。可惜那样的爱情,以及那种坚定,再也不会有。

  后来,我终于成功消耗掉一个男人对爱情所有的耐心。

  有天,我打开家门的时候,房间里的每样东西都只剩下一半。裴怀远留在冰箱上的便签写着:我希望我这样一本正经地做出要离开的样子,会引起你的注意。我对着那张纸,哭得像个丢了糖果的小孩。这句话,来自卡夫卡写给密伦娜情书。原来那本卡夫卡,裴怀远真的有用心读过。

  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在和回忆作斗争。

  在我确定,走不出那些回忆的时候,我从房子里搬了出来。之后的两三年,我埋头工作,顺便谈一场不咸不淡的恋爱,再也没见过那个叫裴怀远的男人。

  迟暮看落日的境地

  2015年,我自己有了一辆小Polo。

  5月,东台路古玩市场搬迁的新闻出来时,我忍不住还是在下着大雨的周末,驱车赶了过去。像是怀念一段老上海的时光,又像是悼念一段逝去的爱情。

  从东台路出来,天色已晚。车子经过夜色中的黄浦江,仿佛置身于一座天空之城。雨依旧昌盛地光临这座城市,广播里说着前任,背景音乐是莫文蔚慵懒的声音,“若不是爱着你,爱怎会不经意地就叹息”。

  不久之后,听说裴怀远在小城大婚。

  我在听到这个消息的瞬间,终于还是趴在桌上哭了出来。我能想象,裴怀远穿着西装,端着酒杯在人群中微笑敬酒的样子。也能想象,他牵着新娘的手,接受众人祝福的样子。可惜他身边的那个人,不是我。可惜,后来坐他开的车,听他听的歌的那个人,也不是我。

  我觉得前所未有的失落。那种感觉,像是在年少时期喝了一杯白酒,从此以为所有的酒都该如此浓烈。后来才知道,不是所有人都会像裴怀远那样较真而不计后果地爱我。只有在他那里,我才最珍贵。

  这个世界上,看起来有很多未完待续的故事,但有时也许一个转身,就会跌入迟暮看落日的境地。我在微信通讯录里,给裴怀远备注是法语的对不起,但其实我最想对他说的,是我爱你。

第6篇:来不及说出口的爱情

  周九斤是我们班最瘦的同学,但因为生下来时,重达九斤,周母高兴,就叫了九斤。

  周九斤是我小学同学,刘小米是我同桌,我们认识的时间太久了,久到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周九斤是从小学的三年级就开始喜欢刘小米的。因为刘小米是三年级转到我们班的,为了能跟刘小米坐一起,周九斤请我吃了一个学期的冰棍。后来老师死活不让换,这也就成了他童年的唯一遗憾,我也成了他童年回忆的恶人。

  周九斤是真喜欢刘小米,每天早饭不吃,省下钱给刘小米买冰棍吃,以至于成年后,刘小米始终比周九斤高五厘米,我问过他,为什么喜欢刘小米。他说:“你不觉得刘小米笑起来特别好看吗?特别是那根小辫子,就像蜻蜓的尾巴。”

  很小的时候我就觉得他的比喻有问题,谁会说一个姑娘的辫子像蜻蜓尾巴呢。

  也难怪刘小米不喜欢他,太不会说话。不过因为他的努力,事情还是有了起色,只要有刘小米在的地方,就一定有周九斤在身边。时间久了,班里的同学一看见他们俩,就喊他们是“九斤小米”,想想其实还真挺配的。

  可所有的一切,都不妨碍刘小米不喜欢周九斤。我很早很早就问过刘小米,你为什么不喜欢周九斤。刘小米的回答意味深长:“周九斤哪儿都好,就是太张扬了,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喜欢我。”

  我说:“他就是希望全世界都知道,你是他的。”

  刘小米撇撇嘴,没再说话。

  刘小米学习特别好,情商高,也挺早熟,每次都是班级里的前几名。可周九斤永远都是吊车尾,但他好像永远都不担心。周九斤依然每天接送刘小米,路上的时候,永远都是周九斤在说话,说一切能逗笑刘小米的话。

  每天早晨周九斤见了刘小米都说:“小米小米,你看我是不是长高了点儿?我快赶上你了吧。你什么时候做我女朋友呀?”

  刘小米总是笑眯眯地说:“还差点,快了快了。”

  周九斤之所以每天都缠着刘小米这么说,是因为在小学的时候,刘小米就告诉他,如果想让我喜欢你,你就要比我高。从此周九斤的生活里,除了刘小米就是吃鸡蛋、打篮球。可不管周九斤怎么努力,刘小米始终比他高五厘米。

  周九斤不止一次跟刘小米说:“你等等我,别长那么快呀,我很辛苦的。”终于有一天发现,刘小米不再长个儿了,可还没来得及高兴,周九斤发现,自己也不长了。于是他们的身高永远相差五厘米。

  刘小米究竟喜不喜欢周九斤,没人清楚,但我知道。有一次周九斤发烧,没来上学,第一次刘小米自己上学。多年后刘小米告诉我说,那天她是一路哭着去学校的。可这也是许多年后我才知道的,年少的周九斤自然无法知晓了,他仍然在孤军奋战,傻了吧唧。

  高中毕业,刘小米去了上海的大学,周九斤没考上,差了五分。就像他和刘小米的身高一样,永远差着五厘米,其实那时候周九斤不知道,刘小米如果脱了高跟鞋,他们是一样高的,可没人告诉过他,他也不敢去问。

  刘小米在大学上课,周九斤就在外面赚钱,卖衣服、摆地摊、烤肉串、当司机,什么赚钱他做什么,每到周末就去学校等着刘小米出来,陪着玩、陪着吃。钱都给刘小米花了,自己一件衣服舍不得买,周九斤说值得,刘小米一个人在外地不容易,自己应该照顾好她,毕竟是自己媳妇儿。

  大三的时候刘小米交了男朋友,不是周九斤。

  听说那男孩长得人高马大的,是学生会主席,用了一束玫瑰花,把刘小米从周九斤身边抢走了。周九斤后来说过好几次,玫瑰花有啥用呢?她要喜欢,为啥不早跟我说呢?听说那个男孩正好高过刘小米五厘米,我们也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周九斤没戏了。后来周九斤说:“有些事,勉强不了的,我看着都觉得好般配呢。”我心疼,骂他傻。

  他也不反驳,他说从小学追刘小米一直到现在,不后悔,但也累了。半年后周九斤离开上海,去了宁夏,跑运输,一路从南到北地奔驰。月月如此。

  后来大学毕业,刘小米跟学生会主席分手,找工作,搬家。都是周九斤跑去上海帮忙的。也不说什么,就是闷头干活。

  刘小米看着周九斤的背影不是滋味,谈不上是什么感觉,像感动又不像,就是心疼,但肯定不是爱。因为刘小米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样的人,不说,就懂。可这件事,周九斤做不到,这么多年一次都没有。看电影只看便宜的,吃饭只选贵的。从不问刘小米喜欢吃什么,想看什么。自己一意孤行地爱着。

  因为刘小米的原因,周九斤把运输线改成上海到宁夏,他说从上海出发,再从宁夏回来有奔头,因为刘小米等着他呢。

  刘小米有一天晚上问周九斤:“九斤,你追我这么多年不累吗?”

  “不累,就是你总不搭理我,觉得有些委屈。”

  “那我下个月做你女朋友吧,你别委屈了。”

  “为啥要下个月啊?”

  “下个月就是你追我整十三年了。”

  周九斤终于追到了刘小米,花了十三年的时间,跨越了他整个人生。虽然要下个月,但他也高兴,这么多年都等了。消息传开后,曾经的班级群都炸了,一个小学班外加初中班和高中班,共同见证了周九斤一路的辛苦。我们都觉得爱情已经不值一提,但在周九斤这里一直那么干干净净。

  周九斤特别高兴,想给刘小米好的生活,想把最好的给她,给我打电话时,声音都提高了,跟我说:“功夫不负有心人,你看我还是成功了吧,刘小米就是我媳妇儿。”我说是啊,这么多年了,不是你的还能是谁的,什么时候办喜酒啊,班级里都等着随礼呢,都等太久了。

  周九斤笑呵呵地说:“快了快了,年底就结婚,到时候你们都来啊。”

  我说:“一定。”

  周九斤是2009年冬天走的,宁夏回上海的高速,大雾,车祸,人当时就不行了。

  距刘小米答应周九斤的日子,还剩半个月,周九斤的葬礼是回老家办的,大部分的同学都回去了,葬礼那天所有人都红着眼眶。不知道怎么去安慰周父周母,就在葬礼快结束的时候,刘小米来了,她散着头发,光着脚,手里拎着高跟鞋。

  慢慢地走到周九斤身边,趴在周九斤身上,像哄着睡着的周九斤一样,轻轻地说:

  “周九斤,你看我和你一样高了。”

  “我可以做你女朋友了,你快叫我名字啊!”

  “周九斤,我是刘小米,你快起来送我上学吧,我快迟到了。”

  “我楼下旁边又开了新饭店,你快带我去啊,求求你了……”

  我们实在看不下去,强拉着刘小米离开,在挣扎的时候,刘小米的眼泪落在了周九斤的脸上。周母哭着说:“我家九斤可怎么走啊,他走不了了,走不了了。”

  后来我才知道,老人都说人死了,是不能让活人的眼泪碰到身体的,不然无法轮回投胎,就得一直陪着掉眼泪的那个人。这件事虽然不知真假,但我没告诉刘小米,但我相信,周九斤肯定是不想走的。

  第二天周九斤火化的时候,我们打算把他的东西都烧了。可到最后发现,上面全是刘小米照片,有考试后的,有毕业时的,很多阶段,就差他们的合影。

  刘小米求我们把东西给他,别烧了,有几个朋友气不过骂刘小米:“他爱你这么多年,可你没资格。”我拉开他们,把东西给了刘小米,她抱着那堆东西,蹲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我知道她为什么那么伤心,那个爱她半辈子的周九斤没了,再也没有了。

  三年后的一次同学聚会上,碰见了刘小米,依然单身。手上戴着佛珠,神态静素,我问:“你这是信佛了?”刘小米点头,说:“也不是信佛,就是舍不得他,想让自己心静一些,也想知道人生在世,到底为了什么。”我说你就打算一直这么单着吗?刘小米笑笑说:

  “我没法爱上别人了,我欠周九斤的,一辈子都不够还。”

  “你欠他什么?”

  “欠他一个答案。”

  “什么答案?”

  “……”

  周九斤笑嘻嘻地问刘小米:

  “小米小米,你看我是不是长高了点儿?我快赶上你了吧。你什么时候做我女朋友呀?”

第7篇:我们比幸福更幸福

  1

  山南极爱吃鱼。山南说,他属猫。我不知道我遇见山南算不算福分。但我知道他遇上我,一定是上辈子上上辈子积来的福气。因为我这个人并没有什么特长,除了烧得一手好菜——远近闻名。

  刚认识山南时,我正处在失恋阴影期。我的好朋友路飞带他来我家蹭饭,信誓旦旦说我做鱼好吃。我顶着巨大的眼袋开门见客,山南背着一只书包老老实实的站在路飞身后冲我微笑,太普通的那种微笑了,导致我第一次见面就没记住他的脸。

  山南呆呆地站在我家的水族箱前,里边儿飘着几条热带小鱼,我看见他眼神一下就清澈了。觉得这位兄台十分有爱心,走上前搭话:“可爱吧?”山南点点头,“我还没有吃过这种热带小鱼呢。”我心里惨叫一声。那顿饭我做了双椒煎边鱼,三个人吃的酣畅淋漓,山南两眼放精光,对我产生了难以言说的膜拜之情。

  从此以后,他就致力于和我成为闺中密友。十分主动地向我发来了好友验证,持之以恒地每天给我分享世界各地的做鱼秘籍。我怀疑他上辈子是个海怪。

  当我和山南熟络了起来后。我发现他的身上,还有很多令人觊觎的技能。比方说,他是一个认路能力十级的学者。我时常怀疑,城市规划局没有将他收入麾下,可以号称规划历史上的一大损失。而我作为一个方向感狭隘,平日里只能在固定地点打转的人才,跟着山南享受到了很多从未体验过的美食。

  我时常提出一家传说中的小店,山南就吭哧吭哧带着我一路出发,凭借超凡的道路灵感找到小店,然后我们一并验证此店是否真的名不虚传。为此我和山南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也因此我长胖了五斤,再也穿不下昔日的牛仔裤。

  山南安慰道:“长胖了可以减,美食不吃就没了。”我听信了他的谗言,继续同他齐头并进在吃饭这条不归路上。继而又长胖了五斤。山南真诚地说:“年年,你的双下巴露出来了。”从此以后的一个月,我都没有理过山南。于是他伙同路飞带着大包小包好吃地来找我。据说是赔礼道歉。

  我赌着气开门,一见那些飘香四溢的烤腿烤翅膀,顿时没有了骨气,喜滋滋地把他俩请进家门。路飞在饭桌上将好吃的一一铺开,最后向我推来一盒普洱茶。山南说:“年年,吃的你就不必了,这是我们为你带来的伴手礼。”我欲哭无泪,下定决心与这二人绝交。

  然而他们最后发现,如果少了我的陪伴,他们的夜宵生活会变得异常的枯燥乏味。于是请我吃了许多顿小龙虾之后,成功地又一次将我拉入他们的战队。

  2

  有一段时间山南迷信电视养生。不仅自己要养生,并且要连同大家一并养生。他勒令我和路飞每天要将香蕉带皮吃下一根,并且在十点钟之前睡着。并说,“这已经是我对你们的最低要求了。”我那时候怀疑山南的大学文凭是造假的,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有为青年,怎么可能放着大半夜的美好时光用来睡觉。

  那个时候我最害怕的一件事就是睡觉。因为我——失恋了,大写的失恋了。我和初恋携手并进走过四个年头,然后他在我的头顶种了一片草原。分手那天我眼睛肿成核桃,不是我踹他踹得早,是我被人家留在原地,头也不回地放弃了。

  平生顺风顺水,没有遇上过这样的大打击,从此以后我就最怕四下无人的夜,已经大半年仍旧处在失眠状态。山南完全不管我的生存状况。强行要求我10点钟必须睡。并且每天都要给我和路飞打电话确认。我觉得这是除了我失眠外的又一种折磨。

  我在微信群上骂山南,说我睡不着。山南立马就意识到了问题的迫切性。第二天死活拉着我去看中医。老中医上了年纪,带着老花镜,见到山南来了乐呵呵。“南南来了呀,你妈妈呢?”山南喜笑颜开,“我妈陪李阿姨去给她儿子物色相亲对象去了。”然后他一把把我拉过来,“爷爷,您帮我看看这个小姑娘,她说她失眠大半年了。”老爷爷推了推眼镜,“女朋友呀?小姑娘真可爱。”山南又拉了拉我,“我才不找这么胖的女朋友。”我再一次遭受到心灵的暴击,人丑还颜控,说的就是山南。

  后来我就连着吃了三个月的中药,变成了一个面色红润有光泽的不失眠的好姑娘,但那个时候山南已经不迷信电视养生了。周末的夜里准时约我和路飞作伴,横扫全城的路边摊。

  3

  我对山南发生印象的质变是在2008年五月。那时候距离我失恋已经整整一年,在他二人的提携下,已经成功又变为一个生龙活虎的大活人。山南的朋友送了他一大堆野味。本着好东西要一起分享的态度,山南把它们全提溜来了我家,并且缺心眼地提议用它们来烫火锅,路飞举手双表示赞成,山南总是有奇妙的搭配能力。于是五月十二号那天我们在家里架起电磁炉,准备大干特干一场。吃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房子就摇起来了。

  平生没有经历过地震的我们坐在火锅前干瞪眼,反应过来的时候楼里已经有千军万马往下逃了。我大喝一声:跑!就见路飞叼着毛肚就往门口冲。我也往门口冲。不见了山南。山南晚我们三十秒抵达楼下空地。

  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手里攥着一只杯子——我的杯子。我和路飞莫名其妙死盯着他。山南拿着杯子,死盯着我们。

  逃生人员从我们身边跑过,空气里夹杂着哭声笑声讨论声,有人不知从哪里支起一只收音机收音机里说:是地震。我才反应过来,活了二十多年,是地震。我问山南,“你干嘛拿这个杯子?”山南说:“它是你最重要的东西。”我看着他手里的那个杯子,好像我是说过这样的话。这个杯子,是初恋送我的第一个礼物,当年我喜欢小鹿,他走了好久好久才找到这个别出心裁的小鹿杯。那时我多恨我出生在夏天,夏天太热了,而因为我他在烈日下晒了很有那么几天。从此以后它就变成了我最重要的东西。

  特别是在我们分手之后,这个杯子直接变成我的精神依托,我觉得这个杯子一天不碎,我和他的爱就不会轻而易举的摔坏了。山南说:“以前你喝醉了,你说这是你前男友送你的杯子,这是你的命。”

  我左右看着山南手里的杯子,原来仔细瞧着它已经不那么好看了。它的杯身已经旧了,印花被磨没了好多,它变成了一只再普通不过的杯子。原来就算它不碎,很多东西也会随着时间消失殆尽,只是这个道理,我知道的太晚了。我从山南手里拿过杯子,转身扔进垃圾桶。“已经不是我的命了。”

  4

  512过去了,山南送了我一个新的杯子。崭新的玻璃杯,山南说:“这玻璃杯好,永远都不会旧。”我觉得,我和山南要成了。想都没想过,我竟然会喜欢上一个来我家蹭鱼吃的人。

  那段时间我老明里暗里端详山南,把他搞得很无所适从。终于有一天他在烧烤摊前爆发了,他左手拿一只扇贝,右手提溜着啤酒,他说:“年年,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有。”于是我看着面前这个一米八的人“轰隆”一声站起来,“没有你还老盯着人家。”路飞快在一旁笑开花了。

  我说:“坐下。”山南自上而下瞥了我一眼。我说:“山南,我们在一起好不好?”山南好像一直孤零零的河豚吊在半空中,我觉得他脸红快要爆炸了。然后若无其事地假装咳了两下,坐了下来,“那个,年年,你刚才说什么…?”我扒拉着面前的烤茄子。“我不说了。”“你再说一遍嘛。”“不说了。”“我没听清楚。”“我说我们在一起好不好?”“好!”山南斩钉截铁,半夜里喝醉了,在马路牙子上唱了一宿“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我没想过,和山南在一起会是一件这么甜的事情。我以前不爱甜,觉得牛奶甜,蛋糕甜,麦芽糖甜,但都比不过山南甜。我们在一起之后,他每天早晨打电话叫醒我,然后我们一起去河边散散步,吃早点,然后各忙各的。晚上捎上路飞吃遍全城美食。需要山南时随叫随到,不联系时也知道他永远都在。

  5

  有一天山南非要我做鱼。并且要把所有花样的鱼全都做一遍。要我用饭盒一个个装好,然后我们俩一起去看一个重要的朋友。我坚决不同意。

  我教育他:“你就算有了女朋友,也不能这样炫耀,你的朋友会记恨你的。”山南花枝烂颤,“不会记恨我的,我就爱炫耀。”我看着他。山南说:“就爱炫耀。”我同山南撒娇,“可是我做那么多鱼都好累好累的。”山南鞍前马后给我捶肩捏背了好一阵,把头搁在我肩上央求我,“求求你了~”我还是不肯妥协。最后他祭出五百块钱,收买了我。我揣着钱很开心,忙活了一个上午,做了各式各样的鱼,一一装进盒子里。我问山南:“是什么样的朋友啊这么重要?都没听你提起过。”山南咯咯咯地笑,说去了你就知道了。

  去的是凤凰山。这个时节凤凰山人很少,山南领着我一路往前走,我知道凤凰山的,我们一般管它叫凤凰山公墓。我不知道山南是带我去看他早年就过世的爸爸。我们走到一座墓前。墓碑很干净,像是不久前打理过,碑文上重新上了一遍红漆,亮亮的,我猜山南提前来过了。

  山南回头看了看我,把饭盒一个一个打开,放开在墓碑前。“爸,我又来看你啦,我这次带了好多好多鱼,你最爱吃鱼了,多吃一点。”“爸,这是我女朋友。你看她漂不漂亮?我第一次带女朋友来,你是不是特别高兴。我特别爱她,我们会好好在一起的。”山南顿了顿。“爸,这些年我过的好不容易,爸,我好想你。”山南哽咽了。我站在他身后,站了很久,心里五味陈杂,如果能早点遇见他,是不是他从前的日子,会过的轻松些?我从背后轻轻抱住了山南,“以后就算不容易,你也不再是一个人了。”我想起来第一次见面时山南说:“我爱吃鱼那是遗传的,我爸就特爱吃鱼。”我要和他好好在一起。

  6

  我和山南在一起的第二年养了一条狗。我喜欢泰迪,山南喜欢拉布拉多。我们产生了莫大的分歧,每天定时赌气一个小时。后来我俩机缘巧合救了一只小流浪狗,我和山南越看它越可爱,决心就养它了。我们讨论给小狗取个名字。山南坚决要叫它:来福。我抱着顺毛小狗:“挺洋气一只小狗,能不能不要取这么接地气的名字?”山南横竖把小顺毛了看了一分钟,反问我,“哪里洋气了?这难道不就是我大中华田园神犬。”

  我赌气。山南苦口婆心跟我说教,他说来福好,土是土了点,人家是有象征意义的。“来福来福,幸福就来了。”我笑岔气了,没想到山南还知道象征意义。忍不住妥协了。后来我们又给它取了一个英文名字:life。小life耳朵不好。但是极黏我和山南。每天趴在门口仔仔细细听门外的动静,它很乖,能分辨出我和山南的脚步声。但凡是我们回来了,小顺毛就蹦蹦跳跳汪汪汪叫个不停。我看它活蹦乱跳的样子觉得它像个丘比特。所以它后来多了很多外号,比如丘比特,比如小天使,我们很爱它。

  我和山南在一起的第三年结婚了。婚礼那天,山南拉着我的手。

  我们说:“无论是比健康更健康,比幸福更幸福,我将始终爱着你,珍惜你,直到永永远远。”

  我们说:“我愿意。”

  在遇见山南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很不幸运。我付出过,背叛过,体会过甜蜜,也受到过伤害,镜花水月梦一场,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上谁。山南出现以后。我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幸运的人。

  许多人终其一人,都不会遇见对的那个人,就算是相信撞鬼,也不会相信遇见了真正的爱情。但反观我的25岁,我在25岁时就遇见了想要白头偕老的人。而这个世界很大,我每天穿行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

  山南成为了我,即使置身于这之中,也不觉得自己渺小的唯一的理由。我觉得我上辈子一定是积福积的太用心,上天才对我这么善良宽容。所以,无论是比健康更健康,比幸福更幸福,我将始终爱着他,珍惜他,直到永永远远。是的,我是说,永永远远。

第8篇:深爱着,且不让彼此知道

  阴雨天,顾客稀少,无所事事。

  有人掀了珠帘进来,伞礼貌地收在门外。

  很好看的女孩子,干净的面容,干净的眼神,干净的打扮。

  说了声你好,便不再打搅她,让她自由地在店里挑选。

  她仔细地将中意的小物品一一拿起,看片刻,小心地抚摩,又放下。我留意到,她总是先看价钱。

  想必,经济不太好吧。

  她最后选中了一款好看的时装表,一个精巧的小背包。有点出乎我的意料,那两件东西,价格都不算便宜。

  要这两件吗?我不动声色。

  有折扣吗?她小声问,有些羞涩,脸色浅红。

  天气差,顾客少,难得你来,八折吧。做了两年的店主,这样的事,我轻松应对得来。

  她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点了点头,没有再继续讨价还价,把东西递给我。

  我习惯地拿过来包装,却被她阻止,她说,我先给你一些钱,你把它们放回原处,晚一会儿我再过来拿好吗?

  我有些疑惑,但还是飞快应允,也有顾客会把东西预订下,交一点点订金。可我没想到,她交的订金,竟是全部价款的一多半。剩下的钱,不超过一百元。真是奇怪的女孩,既是这样,干吗不带走?

  虽有疑惑,我并不多问,这是顾客的自由。既然她付了这么多钱,按惯例,自然要给她包好放起来,然后等她来取。

  她却依旧阻止我,依旧小声说,先把它们放回原处好吗?眼神里,有几分请求。

  我笑笑,点点头,仔细地把包包和手表重新放回原处。

  谢谢你,我很快就过来。她的眼神欢快起来,到门边取了伞,很快消失在我的视野之外。

  这个奇怪的女孩!

  不久她又来了,但不是一个人,她的身后,跟了一个个子高高的男孩,气质和她真是登对。都是干干净净的面容,干干净净的眼神,穿棉质卡其色外套。

  我刚要把她预付过大半货款的包包和手表取给她,她却似乎没看见我一样,转头拉着男孩的手说,我喜欢那个包包,看,就是那个红色的,好多兜兜的那个。说着,已经在我之前,把男孩拉到了那个包包前。

  你喜欢就买。男孩伸手把包包取下来,边递给她边说,就是挺好看的。

  她点着头,把包包抱在怀里,眼睛继续四下搜寻。

  我沉住气不吭声,看她到底要做什么。

  她装得跟真的一样,摸摸这个,看看那个。两分钟后,才“惊喜”地又看到了那只时装表。拿过来,转头,拉着男孩的胳膊撒娇,你说本命年的生日送我两件礼物的。

  男孩的脸微微红了,小声说,当然,只要你喜欢。

  她几乎雀跃着,拿着她早就选中的两件物品走到我跟前,问我,老板,多少钱?说着,背对男孩冲我眨眨眼睛。

  我忽然明白过来,心头一暖,脱口说,你可真会挑,这两件,都是今天的特价品,然后我报出一个价钱来。

  她回头看男孩。

  男孩的脸更红了,轻轻推她,这么便宜,太便宜了,买别的吧,我有钱。

  我就要它们。她把东西抱在怀里,我喜欢。声音任性起来,快付钱啊。

  男孩显然习惯了顺从她的脾气。不再说话,慌忙从裤兜里掏出钱来,大概四五百块的样子,想必,是他准备好了给她买礼物的钱。

  我笑笑,抽过一百元,找零时,顺手从身后拿过一对卡通情侣杯,说,所有过生日的顾客,如果在我们这里买了礼物,都有礼品赠送的。我把杯子塞到她怀里说,生日快乐。

  因为高兴,她的脸顷刻涨红了,连声说着谢谢,男孩也跟着说,诚恳的口吻。

  然后他们走了,她怀里抱着礼物,被他安全地拥在臂弯里。雨并不算小,他们共同撑了一把伞,但我知道,他们谁都不会淋湿,因为他们都把对方爱得那么好。

  他爱她,那种宠爱溢于言表。她爱他,给他足够的自尊,且不让他知道。可以确定他们是一对贫穷的恋人,可物质的比重却在他们这样的情爱里,单薄得失去了任何分量。

  爱吗?爱多少?也不过这么多,不过是深爱着,且不让他知道。

第9篇:站在爱情比较显眼的位置

  遭到朱炜如此直白的拒绝,我很受伤,但我心犹不甘。

  我向姐妹们打听朱炜的个人情况,姐妹们告诉我,朱炜28岁,以前是有个女朋友,是他读军校时的同学,但后来不知为什么分了手,以后朱炜就再没谈过女朋友。

  我一连向上级首长递了三封申请书,要求调到侦察大队去,只有调到侦察大队,我才能天天看到朱炜。但总队领导一直没有答应我的要求。

  不能去侦察大队,我很难有见到朱炜的机会。我开始给朱炜写信,每半个月一封。前面的几封信都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直到寄出第五封信,朱炜主动来找我了,他将我带到公路旁的树荫下谈话。也就是那一次,他告诉我,他与以前的女友分手的原因。他的女友不要他在边防总队当侦察员,说那样太危险,而女友的父亲是个军级首长,女友通过父亲的关系要调他到后方工作,他没去,就这样,两个人分手了。

  他说,由那件事他想明白了,女孩子都希望有安稳的生活,而他的工作危险性太大,如果他与谁结婚,哪一天他光荣了,他就害了人家。所以他决定,没从侦察大队退下来的时候,他不谈个人问题,请我别在他身上浪费感情浪费青春。

  我说:“我不考虑这些,我爱你。”

  他说:“但我要考虑。我要为爱我的人负责。”说完这话他走了,头也没回。

  他越是这样,我越是铁了心要爱他,我觉得他是一个很强责任心的人,这样的人,值得任何女孩子去追求。我一如既往给他写信。

  这样过了一年,直到2002年3月的一天,我的战友张晓红生日,我到她宿舍去送生日礼物,却意外地发现她在给人写信,我只瞄了一眼开头,心里就一阵紧缩。

  信开头第一句就是:“朱炜,你好!”看到我,张晓红有些慌乱,很快将信折起来揣进了裤兜里。

  我这才发现,并不是只有我爱上了朱炜。那段日子我痛苦不堪,我没再给朱炜写信。

  2002年5月4日,我突然接到朱炜的一个电话,他说:“等一下,你能不能站在比较显眼的位置?”我还没明白他话里的意思,电话就挂断了。我打过去,对方的手机竟关了。

  我一直在琢磨他那句没头没尾的话是什么意思,两个小时后,我们突然紧急集合,而且是由总队首长亲自向我们讲话,我一下子明白,将有非同寻常的任务。

  首长说,我们要去抓两个正在交易的毒贩子,但他同时严厉地告诫大家,不能真抓住他们,要让他们逃掉。没有命令谁也不能开枪,得到开枪的命令也不能打中那两个人,要往偏里打。

  我们赶到离边境检查站十多公里的一个汽车修理站,在那里埋伏了起来,一个小时后,两个毒贩子出现了。我惊讶地发现,其中一个竟是朱炜。我一下子明白了总队首长再三告诫不能击中他们的意图。朱炜是在做卧底!

  他们刚开始交易,我们就从围墙外探出头来,高喊:“不许动!”朱炜掏出手枪,但我发现,他举着枪有些犹豫,一直在寻找什么。我不知道他在犹豫什么,但一下子我记起了那个电话,他让我站在比较显眼的位置!

  我直起身,露出上半身,向他高喊:“放下枪!”朱炜很快瞄准了我,没有犹豫,很快,枪响了,我只觉得右臂一麻,我的枪掉到地上,血,从我的手臂上流了出来。

  枪响的那一刻,我一下子明白了朱炜那个电话的目的。我也真真实实地感觉到,随着那声枪响,我梦寐以求的爱情,终于来临了。

  我住进医院,医生从我的手臂里取出了一枚弹头,那是朱炜送给我的。总队的首长都到医院来看望我,他们告诉我,为了使朱炜卧底成功,他们向朱炜下达了命令,要他向战友开枪,打伤一名战友,以取得毒贩子的充分信任。

  我将那枚带着自己鲜血的弹头攥在手里,心里是从未有过的温暖,我明白,他为什么向我开枪,而不是向张晓红,不是向别人。

  第三天,朱炜到医院来看我来了,他告诉我,因为我的配合,他们成功地端掉了一个三年来大家一直没能端掉的特大贩毒团伙。

  他捧着我受伤的手问我疼不疼,还说,因为我受伤才使计划成功,总队打算给我记功。

  我对记不记功并不在乎,当一名边防军人就会有流血,甚至有牺牲。

  我明知故问:“你为什么选择向我开枪,而不是向别人?”

  他轻轻抚摸着我的伤口,说:“因为,我只能牺牲我的亲人。”

  我笑了,问:“我是你的亲人吗?难道我是你的妹妹?”

  他摇了摇头,双眼直视我,说:“不是。你是我的爱人。”

  那一刻,我的泪汹涌而下……

第10篇:我们俩只能活一个

  一对正在热恋的情侣,在海上划小木船度假时。发现一条鲨鱼正尾随他们的小木船,眼看就要冲上来了。

  男孩却拿起刀子指着女孩让她跳下去并说“我们俩只能活一个。"

  此时,女孩大脑一片空白。男孩昨天才说会保护、爱护、守护她一辈子的。

  痛心欲绝的她闭上双眼跳下了船。她觉得活着没意思了,她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她诅咒这个男孩。

  过了一会,女孩睁开眼发现自己并没有死。鲨鱼也未曾追过来,她惊慌着寻找鲨鱼的位置。在船尾女孩看到了鲨鱼和一片血泊,血泊中男孩正垂死挣扎着。

  男孩并未注意到女孩,而女孩只是对男孩轻轻一笑就游向岸边。

  上岸后,女孩看见岸边有个渔夫在哭,便走上前寻问。

  女孩听完渔夫的讲述后,就哭着跳海不管岸上的人怎么叫都不上来。于是就死掉了。

  原来,渔夫告诉她,女孩跳水后,那个男孩也随后转身跳了下去,并用刀子在手脉上割了一刀,血流了一大片。鲨鱼闻着血腥味才过去咬了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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