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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5-01-2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她曾飞蛾扑火般去追寻的爱情
1他们相识,是在乍暖还寒的初春。
她做完晚间最后一档音乐节目,已是身心俱疲,走出播音室,习惯性地在躺椅上坐下来,闭目养神。不经意间,便入了梦。起初,那梦里,是天寒地冻,她拼命地跑,却无论如何,也跑不出那片冰雪,及至后来,忽然来了一艘小船,她的双脚,刚刚踩踏上去,周围,便是春暖花开。
她微笑着睁开眼,便看到了身上开满大朵大朵花儿的毛毯。诧异地抬头,他正冲她略略拘谨地笑着。
她是当地一个有名的栏目主持人,时常会有陌生的听众,守在门口,等她节目结束,约她去吃宵夜。每次她都拒绝,她并不是一个喜好交际的女子,朋友不多,同事之间,更是因为竞争与嫉妒,而无法在工作之外做深入的交流。也不是没有放任的机会,那么多的男子,借节目的机会,发热烈的短信过来,但她一律笑笑删掉。
她原本不是一个冷淡的女子,但因了大学毕业时,一个男人无情的背叛,让她瞬间便将自己的心,封进了冰冷的洞窟。
所以看到他那样拘谨地站在那里,她便淡淡地说一个“谢”字,起身要走。他却将她叫住,说,天这么晚,陪你走回家吧?
她摇头,道,我是从不跟听众交往的,谢谢。他即刻笑了,可是,如果是同事就可以例外,是吗?
她惊讶地抬头,仔细看面前这个瘦高个子的男子,试图从他棱角分明的脸上,寻到一丝熟悉的过往,但是,她的脑海中,关于他,却是一片空白。
他简洁的介绍,她这才知道,他是刚刚从另一个部门调来的同事,一直在听她的节目,因为上司希望他能与她合作,开创一档新的提高收听率的电影评析栏目。
她听了礼貌地回道,那我们明天见吧,现在已是下班时间,我不想谈与工作有关的事。
他迅速地追问过去,我只想请你喝一杯奶茶,是街角新开张的店铺,这与工作似乎没有关系吧。
她终于被这个笑容温暖又不依不饶的男人给逗乐了。身体微微一侧,她倚门笑道:你先行一步,我来关门。
2
那晚她与他坐在街角的咖啡店里,喝到很晚。她第一次与一个共事的男子,度过一段如此温柔的夜晚。
她听他谈起自己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艰辛,谈起他作为一个男人,承受的种种压力。谈起当年他独自一人,从偏僻的小城,跑到北京来的颠簸辗转,是对于音乐的热爱,让他终没有在踉跄中,返身回去。
而她,亦在他略带感伤的双眸注视下,一点点地将自己隐秘的内心,如一朵幽闭太久的花儿,妖娆地绽放开来。她甚至提及那段疼痛的爱情,而在此之前,她在自己一个无人知晓的博客里,也是不会说的。
起身离开的时候,天边已微微泛白,一缕晨曦,正从水墨画似的天际,投射过来。空气清冷,可是她知道自己的心,在路人杂沓的脚步声里,是暖的。
走至租住小区的时候,有迎春花在料峭的风里,沿街绽放着。一个早起的女孩,挑着花香缭绕的担子经过。他叫住女孩,从担子里挑了几枝含苞的玉兰,说,送你。她低头嗅着玉兰浅淡的清香,突然觉得,这个早春,如此美好。
两颗心,这样彼此放心地交付,让他们这一档与电影音乐和爱有关的新节目,如粲然的迎春,悄无声息地,便漫山遍野铺陈开来。
许多听众,发短信来,说,他们迷恋这样明亮的声线组合,一个清浅如百合,一个温厚如山茶,即便是节目中没有音乐的衬底,他们也会喜欢,因为,这样柔软又清亮的声音,本身便是最美的歌声。
他在电影方面,其实并无专门研究,一切节目,都是临时恶补。她亦是如此,所以每次做完节目,都会觉得疲惫。但这样的累,她的心底,却开满欢喜的花朵,是唯美的樱花,在风里,簇拥着,将对春天最深的眷恋,毫无隐瞒地怒放出来。
是的,毫无隐瞒。她宁肯自己累一些,再累一些,这样,他就可以在节目开始之前,多睡上片刻;而节目结束的时候,亦能陪她去街角的咖啡馆,多喝一杯奶茶。
她从没有如此地爱过一个节目,她比任何一个听众,都要渴盼着时间快快地来,慢慢地走。她爱那些在岁月里依旧闪烁着光芒的电影,爱那些电影里,凄美或者热情的歌声,爱她与他,用语言,重新诠释的那份真情。
而她更爱的,是他。在她自己,都没有发觉的时候。
3
他也应该是爱她的吧。她无法确定,但却知道,他对她的关爱,是对别的女子所不同的。他会在上节目之前,为她沏一杯清香的茉莉,或者放一片清凉的含片;她闭目休息的时候,他会为她披一件毛毯;她情绪不好,他会很努力地讲笑话给她听;台里开冗长的大会,她不想去,他会为她在上司面前编一个完美的谎言。
她在这个城市里,原本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子,但却因为他的到来,她变成一株玉兰,因为欣喜,那叶子还没有长出,花朵先自芬芳了。
台里开始有关于他与她的传闻,亦有八卦的听众,打电话来,第一句便问,是否,他们是彼此相爱的情侣?否则,为何在节目里,搭配得如此完美和谐。甚至,有暗恋她的男子,直截了当地问,究竟他在哪个地方吸引了你?
这样的传闻起初像是春日的细雨,悄无声息地落在她的发梢或者脖颈,弄湿了她的脸颊,但那样的温凉,是她所喜欢的。及至雨来得大了,她才发觉,先前的那点浪漫,已经被溅起的稀泥和雨水,弄成躲都躲不掉的尴尬。
上司先把她叫过去,将一份台里的文件丢给她,说,想必在刚来工作的时候,你就知道台里的规定,任何同事之间,都不能发展恋情,否则,只有辞职走人的结局。
她看着语气尖锐的上司。还有那缕落在桌上的阳光,突然她淡淡开口道:那么,好吧,我辞职。
她在瞬间做出的决定,几乎让全台的同事都为她觉得可惜,连那咄咄逼人的上司,都鲜明地带着不舍,说,何必呢,难道他真的值得让你牺牲掉如此众多忠实的听众吗?
她不知道这份爱值不值得,但她对这份爱,却是明晰的。
她走的那天,他送她,说,其实提出辞职的,应该是我,谁都知道,你是台里最好的栏目主持人。
她笑望着他,说,如果你愿意,我也愿意。
他伸过手来,将她用力地握住,那么温热的大手。那一刻,她承受的所有的委屈,都在其中,冰雪消融。
4
她在另一家电台,找到一份新的工作,尽管只能播枯燥的新闻,无法做自己喜欢的音乐栏目,上司也不怎么重用她,但她从未因此觉得孤单。
她开始喜欢上听广播,他的声音,通过电波,传入她的耳中,那样的温润,像他给过她的初吻。她第一次读懂,那些在寒风里,瑟缩地守在电台外面,只为等她节目结束,见她一面的听众,他们将自己卑微到尘埃里,但那心,却是开出一小朵一小朵浅紫淡蓝的花来。
他们开始像所有的情侣那样,约会,逛街,吃饭,旅游。而她,亦开始像所有的女孩子那样,冲他发小小的脾气,在他忙碌的时候,从他手里,争抢喝一杯奶茶的时间。
他起初会耐心地哄她,但慢慢地,便似乎有了厌倦。终于又一次,他冲着扭头生气的她说,是不是你觉得你的付出,需要我用更多的付出来弥补,你才会觉得平衡?
她一下子呆愣住,许久,才茫然地问他:麻烦你,能不能再说一遍,我想,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那是他们之间,发生的最大一次争吵,是无声的争吵。她用最执拗的出走,关机,来拒绝他一切的解释。
当她再次归来的时候,他们租住的房里,已是空荡。她习惯性地打开桌上的收音机,正是他节目播出的时间,但人,却已经换了。
她诧异地假扮听众,打电话过去。接线的女孩,很欣喜地告诉她,他已经升职,不再做前台的播音了。
在挂断之前,接线员没有忘了礼貌地说一句:谢谢你一直以来对他的关爱,如果你愿意留下姓名,我会转告他。
她像起初刚刚认识他时那样,直接地拒绝:不必,谢了。说完,她很平静地挂断了电话。
她在电台的论坛里,看到有人提及他与她的这段爱情,说,他真是一个懂得攀爬的人,借用爱情,一步步向上走,及至到了那风光无限的顶峰,爱情在他,不过是那陡峭的山上,一级级无用的石阶,眼睛只看得到那蓝天,至于它们,哪里顾得来呢。
她在那帖子的下面,淡淡跟过去一句:可是,爱情的花草,更多的,是开在沿途的石阶旁,而不是那顶峰的。
是的,那些在看不见的角落里,兀自妖娆的花草,顶峰的人,看不见,可是,那些石阶,却会嗅到它们的芳香。而一段爱情,美与不美,值不值得,从来都只是与一个人有关。
就像,他人已走,她还是愿意记住,这段她曾飞蛾扑火般去追寻的爱情。
第2篇:我终于贤惠了
老公说:“我看了一下文学城挑老婆的标准,除了‘贤惠’,你基本都达标了。‘贤惠’还蛮重要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我先是傻呵呵地乐了半天,感觉自己仿佛离一级运动员只有一步之遥,笑了三分钟后顿时回过神来,拍了桌子一下:“我还不够贤惠?再说你又何德何能?我若完美无缺,凭啥找你这个歪瓜劣枣?”
老公叹口气,转身离去前丢下一句话:“这就叫不贤惠。”
我虽然貌似凶恶,内心却有一股抑制不住的奔向完美的冲动。“贤惠”是个抽象的形容词,其中的底蕴我短期内是学不到的,那就先做个“形似”好了。
晚上九点起,我就开始为“贤惠”做前期准备了。
我首先做了个绿泥面膜,然后补水,接着去刷牙和洗澡,把自己捯饬得香喷喷的,然后躺在床上等老公来检阅。
老公进屋了,说:“不错啊,今天没见你盘着腿儿坐在床上打字,换了个姿势,躺着上网了。”
我说:“我贤惠了,我把自己收拾得特干净,香香地躺着。”
老公说:“香香地躺着要光光的才算数。你怎么从头武装到脚,连袜子都没脱?”
我脸红了,没敢告诉他身材不好,没有光光的勇气。
我要好看的贤惠,所以要先治本。我下午花了大价钱买了套惠兰瑜珈,没做20分钟就趴在地上伸舌头了。
瑜珈不是为胖人设计的。其中有个动作是左腿压右腿,手从里头掏出另一只手勾一起,当我左腿好不容易压上右腿的时候,里头压根就没缝容我穿过一只手,所以这节操我放弃了。后来我放弃的就多了,基本上这个做不了,那个碰不到。
贤惠很难达到,我也放弃了。
元旦前一夜,老公召一干朋友到家吃饭。我从清早就率领佣人一起忙碌,到晚上开饭时,整出大大小小十几个菜、一个汤、一份甜点和一盘水果拼盘。
大家吃得肚皮翻过来。 老公又喝多了,在送朋友回去的路上步履蹒跚,好几次掌握不了平衡倒在我身上,回家以后就一直嚷着身体烧和心烧。
我突然有种莫名的担忧,怕他今夜突发心脏病或者脑溢血。
他还没到厕所边就吐得稀里哗啦,满地残渣混合着难闻的酒糟味。我拿漱口水给他漱口,端个小凳让他坐在厕所边吐,又烫了条热毛巾给他擦脸,趁他又吐的工夫赶紧去泡茶,再来替他捶背。
他说:“我要洗澡。”
我去拿内衣和内裤,经过他身边的时候被他一把抱住:“奇怪,今天怎么这样贤惠?”
“你哪次上吐下泻我不贴身伺候?”
他说:“你以前也贴身伺候,却嘴巴不闲。”他还学我的口气说:“叫你海吃胡喝,吐死你!好像八辈子没见过酒一样!酒是你前世小秘啊?”
我以前一直在想:我上替他伺候老,下替他哺育小,中间还提供优质性服务,该干的活儿一样没少,怎么就不贤惠了?闹了半天,毛病在嘴上。
他洗完澡了,湿湿地躺在我身边,说:“今天换洗发膏了,味道很好。”
我一嗅,拍了他的头一下:“竟然拿我的沐浴露洗头?”
他嘿嘿嘿地笑了,说:“怪不得边洗边觉得有股温暖的味道,原来是老婆的味道。”然后他头一歪睡去。
我终于贤惠了,在有了儿子以后。
以前他只是我的丈夫,现在是我的亲人了。我可以换个丈夫,可孩子怎么能没爸爸呢? 所以我要对他好,让他开开心心的,能活得长一些,与我到老。
第3篇:苦杏仁的甜爱情
原来,那些最美最好的记忆一直在那里,不可触摸,一摸就疼。开始的时候,他和她,只能说是穷人的爱情。穷得吃了上顿就没了下顿。房子是租来的,下雨的时候就会漏水。但两个人还是打着一把伞继续吃饭,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眼睛里全是爱意。
有了爱情的日子总是美好的。常常,她在菜市散了时才去,既能买到最便宜的菜,又能拾掰些被人丢了不要的菜。经过她的巧手做出来,一样的美味可口。
所以。基本上是没有什么零食可以吃,即使手里有一些钱,亦是含不得花。哪能舍得呢?那钱是要一分一分来花的。
但有一天,他忽然给了她一捧白亮亮的心形的东西。杏仁?她惊喜地叫着。哪里来的?
没等问清,她像个馋嘴的丫头一样就一颗颗吃起来了。吃完了才知道,那几十粒杏仁,是他从水果市场上一粒粒捡了人家的杏核。杏是吃不到的,等到人家吃完了杏把核扔到地下。有好几个晚上,他都在捡那些杏核。
刚剥开的时候他吃过一粒,又苦又涩,根本不能吃。有人告诉他,在凉水里泡几天就好了,苦味基本上就没有了。
他泡了。几天之后,给她的是一捧又白又嫩的杏仁——虽然还有淡淡的苦,但总是好多了——那时她刚怀孕,嘴里总是寡味得很,他能给的,只是这样一捧又一捧的苦杏仁。
那个夏天,他一直在人散去后的水果市场里捡那些杏核,然后回来敲碎,取出杏仁,再泡上三五天。
当他在旁边一粒粒敲碎那些杏核时,她觉得自己就像女童一样,被人这样千般柔情地疼爱着,就是再受些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在她记忆中,那个吃苦杏仁的夏天充满了甜蜜。尽管杏仁还是有淡淡的苦味,但是,爱情是甜的啊。没有比让自己的男人宠爱更甜蜜的事情了吧?
后来,后来就一切全变了。他和朋友做生意,忙得很,有时赔有时赚。根本没有心思再给她剥杏核让她吃苦杏仁。就是有时间,他也不会去市场上捡那些杏核了。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好像已经忽视了她的存在,生意越来越大,回家越来越少,人好像还是那个人,但心却不再是那颗心了。
他们有了房子车子,孩子上了最好的贵族学校,她不用再去给别人打工了,但却守着一屋子的寂寞。
想和他谈谈时他就吼:“少了你的吃还是少了你的穿?不要不知足了!你没看到有钱的男人全换了糟糠妻,能留住你就不错了!”这就是他给她的回答,让她对他感恩戴德,好像一切缘于他的恩赐。
大概,他早忘记了亲手给她剥杏仁的事情了吧?
那日,孩子嚷着要吃美国大杏仁。说是在学校里看到别人吃。他开车就出去了,几十块钱一斤的美国大杏仁,他买了10斤来。
“儿子。想吃什么就说,你爸爸有的是钱,别说这些杏仁,就是去摘月亮我都去!”
那时她正在厨房里洗碗,听到杏仁两个字心里一颤。手里的碗啪就掉到了地上。原来,那些最美最好的记忆一直在那里,不可触摸,一摸就疼。
茶几上,是和那些苦杏仁形状极似的美国大杏仁,只不过,那是他亲手捡来剥了泡了给她吃的。而这,是他从商场里买来的,顺手就扔给儿子的。
儿子正吃得高兴,拿起一粒给她。“妈妈,你吃过杏仁吗?”她拿着那粒杏仁,眼泪一下就下来了。
她怎么跟儿子说呢,最初的最初,她吃到的杏仁是世界上最好的杏仁!那么甜美,那么醉人!她看着他,他正在看电视,眼光躲闪着她。
此时她明白了,他一定没有忘记,因为去捡那些杏核时,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啊?像一个叫花子,却又有着甜蜜的心情,要趁着夜深人静去捡,想着她爱吃,却又偷偷地笑着,心里欢喜着。
她抓了一把美国大杏仁给他,放到他手里时说,“这个杏仁也许不苦,不用泡的。”
儿子在看着动画片,他也在看着,但跟里却好像浮起了一层东西。
她转身要走的时候,他忽然抓住了她的手:“如果你还想吃那淡淡的苦味的杏仁,明儿我去买杏,咱剥了它再泡!”
第4篇:17年来他们用默契 诠释栀子花的花语
他与她青梅竹马,由于搬家,他与她失去了联系。他为了寻找她,花巨资生产出一种特殊的香水,香水的味道就是当年她身上的味道,他将香水免费发放到全国各地……17年了,他的香水还能“寻找”到失散的她吗?
那时年少,你爱谈天,我爱笑
刘洋小时候,他的父亲刘兴东在四川绵阳松垭镇西边承包了几百亩土地种植栀子花。他常常跟在父亲后面,识别栀子花的品种,感受花香和花色。
初夏的季节,满园的栀子飘香,苏小白的父亲苏丹就开着卡车来把这些刚摘下来的栀子花送到北川的凉茶厂。苏丹是北川县曲山镇人,北川凉茶厂的卡车司机。每次来的时候,都带着苏小白。
刘洋与苏小白就这样相识了。两个小伙伴徜徉在栀子园里叽叽喳喳地捉蝴蝶、网小雀儿……
1986年春天,苏丹辞去了工作,来到栀子园旁边驻扎下来,自己开了一家凉茶厂,利用刘兴东种植的栀子花窨制凉茶,既富了自己,又带动了刘兴东的产业发展,两家人亲得如同一家。刘洋和苏小白,就像一对亲兄妹,每天放学以后,他俩就在一起掐弄栀子花,追逐小鸟,在原野里疯跑。
然而,不幸降临了。栀子园的东边有一棵银杏树,树杈上有一个斑鸠窝。1987年5月的一天,一只小斑鸠掉下树来。刘洋决定爬上树去把小斑鸠放回窝里。
刘洋本来是个爬树的高手,但那天下过一场雨,刘洋穿着一双胶底鞋,刚把小斑鸠放回窝,苏小白就在树下拍手欢呼,刘洋看她的时候,一不小心脚下一滑,刘洋重重地摔了下来,面朝下,栀子树的枝丫刺进了他的一双眼睛,刘洋的双目失明了。
此后,苏小白开始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去上学。刘洋的孤独让苏小白十分伤心,在天气晴朗的时候,她会带他到栀子园里散心。
在苏小白的指引下,他低头嗅着花香,触摸着花叶,“这应该是雀舌栀子,这是小叶栀子,这是水栀子,这是黄栀子……雀舌栀子的香是香气扑鼻,小叶栀子的香是淡雅平和,而黄栀子是清香缕缕,沁人心脾……”
见此,刘兴东看到了儿子的希望,他鼓励苏小白,要她每天放学回来后都带刘洋出去玩。苏小白反问:“我可以带他去上学吗?”
我的世界 从此充满了黄栀子的幽香
1990年,刘兴东花钱把刘洋和苏小白转入城里的实验中学上初中。因为刘洋离不开苏小白,他需要在苏小白的帮助下乘公交车、上食堂吃饭、跟同学们交往。
谁知,过完1992年春节,苏小白却告诉他,她要离开他了,她的爸爸要搬家到广东发展。
刘洋躲在学校的角落,默默地听苏小白领着爸爸来学校办转学手续。苏小白离开栀子园那天,刘洋永远也忘不了:那是1992年3月5日,天空下着蒙蒙细雨。他没有像父亲那样去送他们,而是站在公路后面的高岗上,听苏小白舞动着什么东西对刘叔叔说:“告诉刘洋,我会回来看他的,一定会的!”接着,就是汽车的鸣叫声渐渐远去。
刘洋蹲在地上大哭了一场。这一年,苏小白14岁,刘洋15岁。
苏小白走后,刘洋经常来到栀子园,那里有他和苏小白撒下的欢笑。他满园走着,嗅遍了大大小小各个品种的栀子花。有一天,他感觉到,那种带露珠的粉黄色的黄栀子,是苏小白身上的味道。于是他采集起来,带在身上,插在卧室里的花瓶里。无论干什么事,他都会幻想苏小白站在他的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
1994年暑假,苏小白来信了,并通过快递公司送来了50盒金属罐装的栀子花罐头。苏小白说:“直到现在,爸爸的事业才走上正轨,所以才给你写信。在广州番禺的大夫山下,有一个规模很大的栀子园,今年5月,爸爸在那里与人合伙办一个罐头厂开始投产了。栀子花性寒,以它为原料做成的罐头,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之功效,在炎热的广东大受欢迎。每天一罐栀子花,可以伴你度过一个新爽宜人的夏天。”
刘洋惊奇地触摸到,罐头盒上印的凸起的栀子花图案,正是那种粉黄色的黄栀子!他吃起来,不仅鲜甜爽口,而且有一种带露珠的黄栀子所散发出的潮湿的幽香,那一定是心灵手巧的苏小白亲自采摘的栀子花特制的。这时的刘洋,恍惚嗅到了苏小白的芳香,她的玉臂正忙碌着采摘脆嫩的花枝……
信来信往快一年,然而1995年6月,苏小白高考后,两人失去了联系。
巨资开发黄栀子香水 却没有找到它的主人
刘洋没有参加1995年的高考,黯淡回到家中,发展大棚种植栀子花。
为了追求更好的商业效益,1998年7月,刘洋让父亲带着他去全国各地的栀子加工厂考察,向他们供货。他发现,江西有几家生产栀子花香水的企业,他不禁突发奇想:“我何不来开发这种香水呢?当这种香水传到苏小白那里,她一定知道我在找她!”
在母亲的帮助下,刘洋开始做试验了:他取来酒精100ml,装入150ml玻璃瓶中,再选取鲜栀子3朵,去掉花托和花萼,放入酒精中,将瓶子置于沸水中,加热15分钟,自然冷却至常温,用纱布滤去花瓣,再用滤纸滤掉少量沉淀。这样,香水制作成功了。刘洋用鼻子一嗅,的确像极了苏小白的味道。
刘洋就用这种方法,制作了100多公斤香水,供栀子园的工人和周围的居民使用,他们的身上似乎都具备了那种似曾相识的清香和幽兰。刘洋轻轻地呼唤“苏小白”,可是没有人答应他。
刘洋当然明白,这种自制的香水,保质期短,无法走向市场,他想开一个香水厂,但办一个像样的香水厂并非易事,它所需要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是刘洋远远不能承受的。
2000年9月,刘洋与重庆一家香水厂取得联系,推荐他们以这种工艺生产和包装纯天然的绿色香水。厂方苦笑:“生产这样的香水,淡淡的,谁闻得到?谁喜欢?我们卖给谁呀?”刘洋说:“像这种不含矫揉造作的美,当然卖给我了,说白了,就是帮我加工,我给加工费。”
刘洋把原料供给厂方,又从厂里把香水买出,这需要很大一笔资金投入,这年年底,刘洋在栀子园附近开起了栀子花食疗馆,凉拌栀子花、栀子蛋花、栀子花炒小竹笋……吸引了大量的食客,店里生意十分火爆;除此以外,他还把栀子果提供给太极集团绵阳制药厂去生产成栀子金花丸。生产香水的资金很快得到了解决。
有经验的母亲告诉刘洋说:不是人用香水,而是香水用人,同一种香水用在不同的人身上效果绝对不同,只有找到最适合自己体味的香水才能收到最好的效果。
于是,2001年6月,第一批产品出厂后,刘洋就派人把这些产品送到广州的各大化妆品商场、美容中心、理疗中心,还给钱让店主给他们的顾客免费使用,谁喜欢这种香水就带走。因为作为试验品推广,这些香水的包装上没有留下重庆的厂址,则是留下了刘洋的电话号码和联系地址:四川绵阳市农科区栀子花开发公司。产品的名称就叫“苏小白”。
哪知,10000多瓶香水被人拿走了,苏小白却没有出现。刘洋仍不死心,他要父亲带着他,去广州寻找苏小白,如果以前,他不敢去冒昧寻找苏小白,是怕苏叔叔看不起他,可如今,刘洋觉得自己也算是干出成绩了。
但番禺大夫山下的栀子园里无人知道苏小白一家的下落,苏小白以前写信说的那家罐头厂早已倒闭了。刘洋沮丧极了。
随后,投放到北京、上海、大连等城市的香水,都没有“寻找”到苏小白。而此时,刘洋已经耗资100多万。理智告诉他,再这样下去,不仅徒劳,他将遭受破产的命运。
17年来他们用默契 诠释栀子花的花语
光阴荏苒。刘洋30岁了,父母为他的终身大事操碎了心,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成天守着他的栀子花孤独地生活,然而刘洋的心中已经装不下其她女孩了。
2008年5月12日,一场大地震突如其来,刘洋想,苏小白的老家在北川,他们一家总该回来看看吧。利用这个契机,刘洋又派人在通往北川老县城的要道上,在绵阳市区的九州体育馆举牌寻找,但几个月来,都毫无消息。刘洋担心苏小白一家发生了什么灾难,或许,他们根本就不在人世了。刘洋变得越来越沉默,身体越来越差。
黄昏来临的时候,刘洋总爱拄着拐杖,来到他曾经上学的路上,童年的碎石路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通往城中心的景观大道,木龙河两岸也没有孩子们的笑声,如今的娃娃们有专车接送,只是栀子园东面的那棵银杏树仍在,刘洋久久地站在树下,听小鸟啁啾……
2009年4月3日下午,刘洋又转到苏小白曾经住过的老屋。他慢慢地走过去,他摩挲着房前的石桌和石凳,多少日子,他就坐在这里,由苏小白帮他温习功课。
突然,他明显感觉,这里与三天前不一样了,石桌石凳上都没有一丝灰尘,有人打扫过。难道,这屋里有人?他用鼻子嗅了嗅,一缕缕甜蜜、温柔的幽香背后飘来,是栀子花盛开的味道。他的心快要迸了出来,他转过身去,喃喃自语:“小白,小白,难道是你吗?”
可是,没人答话,但他明显感觉到了,就在他的前面,不出三米远的地方,站着一个人。他两步走过去,一朵鲜花举到了他的面前,来人说:“你大棚里种下了那么多黄栀子,这是为什么?”
声音十分熟悉,十分悦耳,是苏小白!“因为,有一个人特爱黄栀子,我和她都会牢记栀子花的花语:永恒的爱与约定。”刘洋说着,泪水长流,他把拐杖一丢,张开双臂向对方拥抱过去。
他抱住了,一个娇小玲珑的美女。对方说:“我爱黄栀子,是因为它还有一个花语:我只钟情你一个。”
尽管命运将他们分离了17年,他们心底的那份默契却并没有改变。1995年6月,罐头厂因合伙人卷款逃走倒闭了,苏丹又带着女儿去了新疆伊宁重操旧业跑运输。由于父亲的变故,苏小白中断了学业,未能上大学。同母亲一起,在那人迹罕至,信息闭塞的地方种植熏衣草。
2008年11月,父亲不幸死于车祸,她在忧伤中度过了半年,2009年3月,母亲改嫁了,在伊宁组建了新家。至于地震,她是2009年除夕之夜看春晚,才知道确切消息。
2009年清明前夕,她对母亲说要回北川祭祖,借机来看望刘洋……
2009年5月1日,刘洋为苏小白披上了婚纱…
第5篇:那对盲人夫妇
这是个令我感动一生的故事。三年前,因为单位效益不好,我被列入了下岗人员的名单。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一下子失去了工作,家中的生活仅靠丈夫一人的工资支撑,困窘而拮据的生活让我的心情郁闷极了。
后来,靠朋友的帮助,我倾其所有在小区租了一间门面房,开了个小小的日用杂货店。杂货店开业之后,营业额总是上不去,一天的收入扣除费用后,所剩无几。
生意的不顺心,再加上生活的艰辛与沉重,使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那年冬天一个下雪的早晨,我一大早打开店门开始营业。大概是因为下雪,这天来买东西的人很少,而我也乐得清闲。因为在家时跟丈夫吵架,所以我的心情很差,自顾自坐在柜台后面忧郁地想着心事,对进来的每一个顾客都是爱理不理的态度。
快到中午的时候,进来了一男一女两个盲人,大约三十出头,男人拄着一根探路棍,牵着女人。他们两人都穿着破旧而单薄的衣服,寒冷使他们浑身发抖。
更令人惊讶的是,他们满是泥水的脚上竟然没有穿袜子,那缩在破旧的鞋子里的脚面已经冻得变成了青紫色。从他们的穿着打扮上可以看出,他们是两个在城市流浪的可怜人。
当我问他们需要什么时,男人牵着女人摸索着移到柜台前说:“小姐,我们想买两双棉袜,请拿给我们好吗?我们有钱。”说完,就将手伸进了破棉袄里掏出了一把零钱。
我数了数这些油腻腻的零钞,对他们说,这点钱只够买一双。我的话,让这个男人有点为难。
站在他身边的女人伸手拉了拉他的衣角,说:“他爸,你腿脚不好,要不咱给你买一双算了,我就不要了。”
那男人怪她:“说什么话,我是个男人,冷点没关系,我看还是给你买一双吧。”
女人正要推让,那男人将手一挥,说:“就这么定了,不要再说了。”又对我说:“小姐,麻烦给拿一双颜色好看一点的。”
我给他们拿了一双绿色的袜子,那男人用手抚摸着说:“手感还不错,肯定质量好,小姐,这双是什么颜色的?”
当我告诉他是绿色的时,他摇了摇头:“还是拿红色的吧,我老婆穿红色的好看。”
他的话,让我感到有点好笑,两个人都是瞎子,还讲究什么好不好看!
然而,当我将目光投向男人身边的女人时,看到的却是令自己感动一生的一幕:这个紧紧地牵着丈夫衣角的女人,将那双男人刚刚递给她的红棉袜在自己的脸上贴了又贴,而她那张刚进来时还因为寒冷冻得青紫的脸庞,竟然在瞬间泛起了红晕,再看她那双浑浊而茫然的眸子里,却是掩不住的欢喜与幸福。
那个男人似乎感觉到了女人的幸福,他蹲下身子,将女人脚上那双沾满泥水的鞋子脱下来,用自己破旧的衣角擦干净了女人的脚,慢慢地给她穿上了那双红棉袜,并拿起女人满是泥水的鞋子在地上磕掉了沾在上面的泥水,小心翼翼地穿在了她的脚上。然后,他站起来,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摸索着用手理了理女人被风吹乱的头发,仔细地给她系好围巾,说:“这下好了,你的脚不冷了,咱们快走吧,晚了恐怕路更难走。”女人听后柔顺地点了点头,任由男人牵着走了出去。
听着他们渐行渐远的探路棍的“笃笃”声,我愣在柜台旁半晌没回过神来。这对盲夫妇的行为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使我对所谓的爱情有了更深的领悟。原来真正的爱情与贫富无关,只要心中有爱,苦日子里也会有无尽的甜蜜。爱一个人就要接受他的全部,包括贫穷与困窘。
比起他们我很惭愧,我的日子不知要好过他们多少倍,但我却不知道珍惜,不知道体贴自己所爱的人,老是嫌他穷,老是强求他做不愿做的事情,相比之下,那对盲人夫妇的境界比我要高出许多。
之后的日子,醒悟过来的我在与命运抗争中努力改变着自己。
转眼间三年过去了,当我在婚姻的美满和生活的幸福中体味着快乐与甜蜜时,我会常常带着感恩的心想起那对盲人夫妇,在想起他们的同时,默默地为他们祝福。
第6篇:爱就是放大镜
他是个很普通的男人。论长相,比不上别的男人英俊;论能力,只是政府机关的一个普通科员,拿回家的薪水比老婆多不了几文。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在物质化的今天,说得刻薄点,不少女人都会嫌他窝囊、没本事。
他一位要好的同事就常常跟他诉苦,说自家老婆一天到晚横眉竖眼,不是嫌自己没有一官半职,就是唠叨自己挣的钱太少。
每逢这时,他就在心里想起她的好来。平凡如他,却是她眼里的一座山。
每个月发工资那天,她都眉开眼笑地从他手里拿过钱,还要在他脸上“啄”一下;家里的大事小事,她都要软语温言和他商量,虽然到最后还是她拿主意的时候多,可那到底也是两个人商量的结果。他喜欢这种昂首挺胸的感觉,觉得自己活得像个男人。
这天,他到一位好友家做客。这位好友在他的眼中可谓春风得意——读了名牌大学,进了外资企业,买了房子车子。
不过,那天让他大开眼界的不是好友装修豪华的新家,而是好友在老婆面前唯唯诺诺的样子。
他夸好友的房子够大够漂亮,好友的老婆撇撇嘴:“也就是凑合吧,我同事的别墅才叫漂亮呢!”
他有些尴尬,赶紧转移话题:“听说你买车了,什么牌子的?”
好友老婆接过话说: “一辆破二手车,我都不好意思坐。”
回到家,看着妻子,他心里莫名地感动。他将刚才在好友家的所见所闻复述了一遍,然后对妻子说:“老婆,谢谢你这么爱我。”
妻子莞尔一笑:“当然啦,我长着一双牛眼睛呢!你知道身为庞然大物的牛为什么那么温顺吗?因为牛的眼睛是放大镜,能把小小的人看成一座山。爱就是放大镜,我因为爱你,所以愿意把你当成一座山。”
感动迅速从心底漫上来,他一把将妻子拥进怀中。
第7篇:黑玫瑰与蓝玫瑰
黑玫瑰一对恋人,生活在鸟语花香、长满白桦林的地方,他们种了许多白玫瑰,洁白无瑕。只是,无法种出传说中可以帮人实现三个愿望的黑玫瑰。
于是,男孩许诺女孩,一定采摘到香气袭人、长在冰天雪地的黑玫瑰。女孩要和他一起去,但男孩要她在家里等他……
男孩不顾女孩的哀求,独自去了雪山……
女孩在窗前系上代表等待和祝福的黄丝带,苦苦等待心上人。
思念足以打垮一个人,时间一长,她病倒了。一天,她挣扎着爬到白玫瑰花丛前,闻着花香,晶莹的泪水从眼眶流了出来,哭着哭着,冰冷的泪水由红而黑,染在白玫瑰纯洁的花瓣上……
很长时间过去了,男孩找不到传说中的黑玫瑰,不由得想起了和女孩一起的快乐时光,决定放弃寻找,回去守护他的女孩。
回到白桦林,他远远看见黄丝带在风中飘荡,不由得心跳加快:女孩出事了!来到白玫瑰花丛前,看见心爱的、可以相依为命的女孩倒在地上,一袭白裙,旁边是一片香气逼人、冷傲无比的黑玫瑰。
男孩终于明白,他心爱的女孩就是他生命中的黑玫瑰。
蓝玫瑰
男孩的玫瑰园有各色各样的玫瑰,但众多玫瑰中,没有一枝蓝玫瑰。所以,他感觉中的蓝玫瑰特珍贵。他多么希望送一枝蓝玫瑰给心爱的女孩啊!如果园子能长出蓝玫瑰,那他就是最幸福的人了。
男孩在溪水边遇到一受伤的女孩,刹那间,心中漫过一阵隐痛,男孩将女孩带回家中。一些时日后,女孩痊愈了。男孩女孩相爱了,幸福地走到了一起。
遗憾的是,他始终没办法送一枝蓝玫瑰给他心爱的女孩,脸上总挂着一丝忧郁。后来,女孩知道了男孩心中的秘密。
一天,男孩来到玫瑰园,园子里竟长出了蓝玫瑰。他开心地为心爱的女孩摘下了一朵蓝玫瑰。
入夜,一声炸雷将女孩从梦中惊醒,窗外下着倾盆大雨,恐惧的女孩来到玫瑰园,在风雨雷电中一动不动地站着,满眼都是哀伤和绝望。
男孩醒来,看到女孩全身湿透地站在玫瑰园前。与此同时,他发现,满地都是蓝色,最爱的蓝玫瑰都不见了。
女孩转过身,看到他愤怒的目光。他呢,看到女孩满脸湿漉漉的,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
男孩决断地离开了。在他看来,一切只是伪造的,蓝色玫瑰是这样,属于她的感情肯定也是如此。
从此,女孩失去了男孩。她每天来到玫瑰园伤心地等待男孩再一次出现,男孩始终没有回来。终于,哭干了眼泪的女孩像花一样随玫瑰园的玫瑰枯萎。
女孩看着所有已经枯萎的玫瑰,心抽搐着,两眼决堤般流出了蓝色的眼泪。眼泪滴在地上,枯萎的玫瑰开始复活。在女孩忘情的哭声中,玫瑰园重现生机。
不久,男孩回来了,看到满园的蓝玫瑰,开心地跑进家中,却再也找不到他心爱的女孩。
他不知道,玫瑰园里,那朵闪烁着泪水般露珠的、特别美丽的蓝玫瑰,正是女孩的化身。
第8篇:只为你回眸
遇到他那一年,她只有2l岁,大学还没有毕业。
周末,她和同学一起去影城看电影,散场的时候,看到他。他和几个人在打架,同学随手指点着他说,你看,那个长得高高大大斯文秀气手臂上有一只蝴蝶刺青的男孩子是我们家邻居。
她顺着同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男孩子有一丝忧郁的气质,拉开的架势却是不相称的要拼命的姿势,她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心底里生出涩涩的滋味。
男孩子根本顾不上看她,全神贯注地和对手相搏。
走出去很远,同学说,他其实挺可怜的,小时候就没有母亲,跟着一个成天不回家的父亲过日子,能学好才怪!
她忍不住又回头去看他,刚好他也看过来,目光在空中相接的瞬间,她听到心中什么东西“哗啦”一声垮塌的声音。
没及回头,男孩因为看她而分神,胸口上重重地挨了一拳,像失去了支撑的藤蔓,慢慢地倒在地上。对手又欲拿脚踹他,她松开同学的手,跑回去,护住他,像一只愤怒的小狮子一般大吼,别打了,别打了,会出人命的!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她,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从口袋里掏出湿巾,轻轻地拭掉他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看着她,忽然就笑了,苍白的面孔,因为这个灿烂的笑容,变得生动起来,那笑容令她想起一首歌,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谁都没有想到,他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学生,毕业后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成了都市白领丽人;一个是没有工作、成天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儿。但,他们真的相爱了。
但凡恋爱的人,都想修成正果,那就是婚姻。他们也不例外,她跑回家跟父母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她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开明,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相看一下吧。
及待见到他,父母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都成了父母心头的刺。
他走后,母亲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是个正经人?正经人哪有在胳膊上刺上青乎乎的东西?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你跟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她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
父亲因为她这句话,气得心脏病当场发作,被送进了医院。母亲正眼都不看她,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父母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此生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如果你选择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她哭了,眼睛像桃子一样红肿。
可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嫁他,因为他是这世间唯一的版本,再也没有重复的。而父母说是从此陌路,但其中的血缘亲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割断的。
谁都不曾看好的这段婚姻,在她手里,却成了幸福的摹本。
结婚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和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他找了一份工作,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
她心疼地说,我的薪水够咱俩用的,你别太拼命了。他乐了,说,我是男人,不吃点儿苦,怎么养家?怎么养你?
她由着他去折腾,他居然做得有声有色,先是加薪,后是升职,然后有了自己的小公司。没几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已经初成规模,他们换了大房子,买了新车。
许多人以为他有了钱,会骄纵,会变坏。谁知道,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回家做饭,出差给她买礼物,晚上从来不在外面留宿,怕她一个人在家里害怕,即使出差,也会每晚打电话回家。她怀孕以后,行动不便,他甚至每晚给她洗脚。听别人说她的母亲犯眩晕症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她的母亲终于被他感动,认下了这个女婿。
闲时,她问他,想不到你会对他们这么好,你不恨他们吗?他摇头,说,不恨。感激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他们生了这么好的女儿,我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妻子;没有这么好的妻子,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当初他们的反对,我能理解,如果我有了女儿,想来也不会让她跟着一个不良青年。
她依着他的肩膀,眼睛湿了。从恋爱到结婚,整整十年的时间,他们终于被父母接受了。
她又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说,当年,在影院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偶一回眸,像小狮子一般护住我。那时,我就发誓,此生要对她好,一辈子,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和她分开。
偶然一回眸,只为你回眸,成就一段美丽姻缘。
第9篇:这半分钟是我和你相守一辈子的理由
男人和女人吃完晚饭,然后男人搭上车直奔机场。他要去一个遥远的城市出差,飞机是不等人的。可是他们的晚饭精致且丰富,一点儿也没有马虎,全是女人的拿手好菜,全是男人喜欢吃的。女人用了大半个下午的时间,让桌子上摆满海鲜。
男人像鲨鱼般喜欢海鲜,可这个男人的风格,却一点儿也不像鲨鱼,他举止优雅,是一位优秀的男人。
男人是在傍晚登上飞机的。他对女人说,当他走出机场的时候,时间会很晚,所以他今天晚上就不给女人打电话了,等第二天清晨再打。
女人说:“好。”她站在窗口向男人挥手。接下来的半个月,男人将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度过。
很晚了,女人早已熟睡。忽然电话的铃声将她吵醒,她看了看床头的钟表,已是凌晨。女人爬起来,来到客厅,接起电话,她听到了男人的声音。
男人开口就挺突兀:“你还好吗?”
女人有些惊讶:“还好,我已经睡下了。不是说早晨再打电话吗?”
男人好像不放心,又追问一句:“你没事吧?”
女人有些好笑,他也太婆婆妈妈了,虽然知道他是关心自己的,“我当然没事,睡得正香。你怎么了?”
男人说:“跟你说一声,我已经到了。你不用担心。有事别忘了给我打电话。”然后他跟女人道了晚安,急急地将电话挂断。
女人拿着电话,愣了足足一分钟。她想今夜的男人有些不对劲。哪里不对劲呢?一时却又说不出来。
半个月后,男人从那座城市回来,仍然神采奕奕。可是他的肚子上,多出一块伤疤。
女人问:“怎么回事?”
他回答:“没事,一点小伤。”女人急了,追问不休。
男人就笑了:“告诉你,你可不要生气。那天我下了飞机在街上走,肚子突然很痛。那是从来没有过的绞痛,让我几乎晕厥。于是我一下子想到了海鲜,想到可能是食物中毒。你知道,在我们这个海滨小城,每年都有人因为吃海鲜而送命。于是我给你打电话,我想假如真的是因为那些海鲜,那么,此时的你一定也会有感觉。假如你没接电话,或者虽然接了,但身体有什么不适,我就会直接把电话打到120急救中心,让他们马上赶到家里。后来听你口气感觉一切都很正常,我就没再惊动你,放心地挂了电话。”
“感觉都那么不舒服了,你还不赶快想个办法先救自己?”女人问,“哪有那么多心思想东想西的。”
男人望着女人:“再紧迫,我也要先给你打个电话。你知道,食物中毒这样的事,马虎不得的。时间就是生命。”
女人想起来了,那天,电话固执地响了好久,她才懒懒地起来接听。虽然她和男人只是聊了简短的几句,可是这几句话,用去了大约半分钟的时间。就是说,在这半分钟的时间里,男人其实正在忍受着巨大的疼痛。他在确信女人没有任何问题后,排除了食物中毒的可能,才挂断了电话,才开始向路人求救或者求助于当地的120急救中心。假如那天他们真的是食物中毒,那么,即使远在几千公里之外,男人也会把医护人员送到她的身边。只不过,男人会因此耽误30秒钟。在可能的生死关头,男人把自己的30秒,毫不犹豫地送给了女人。而这30秒,男人肯定深知,极有可能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女人不说话了,她已经说不出什么话来。
男人轻松地笑了笑说:“还好,只是虚惊一场,什么可怕的事情都没有发生。”他又指了指肚皮上的那块伤疤,调皮地眨了下眼睛:“这是急性阑尾炎留下的纪念。”
女人却笑不出来,早已经湿了眼角。她抱紧了男人,她说:“这30秒,是我和你相守一辈子的理由。”
第10篇:我拒绝了一个如此爱我的少年
我已经很少看电视了,可晚上十点,我特意打开了电视,等着《我是歌手》听张信哲的那首歌。前奏响起的那一刻,我在屏幕前情不自禁地哭了。
我爱你,是多么清楚多么坚固的信仰。
我爱你,是来自灵魂来自生命的力量。
1
很早以前,我听过的歌曲不多,知道张信哲,也只是《爱如潮水》《过火》那几首歌。后来我开始喜欢听他的歌,是因为周琛。
我认识周琛,是高一文理科分班的时候。
那时候我正在纠结报文科还是理科。我的每门课成绩都很稳定,文科理科旗鼓相当。虽然相比而言我更喜欢文学,可是却厌倦文科的背书。
周琛是我的同学,可我们就像是两条平行线一样没有过交集。他虽调皮捣蛋却成绩优异,连老师也无可奈何。班里的人都很喜欢他,似乎他生来带着光芒,而我生性内敛,在班里一直是最不起眼的存在。
那天,我路过周琛旁边,听到他和别人说,我啊,当然选理科了,物理题做起来有意思多了,天天背书多枯燥。
填表的时候,不知怎的,我忽然想起周琛的话来,于是一咬牙,在理科前面画了钩。
等到分班的时候,我才发现,五十人的班级,只有十几个女生。我拿了书包,在教室后面靠窗的位置坐下。我埋头写作业时,一双一尘不染的白色球鞋路过我的旁边,而我万万没有想到,穿着它的主人周琛竟然成了我的同桌。
课间的时候,我总是在做那些令人讨厌的物理题,一个公式、一个公式进行推导,而我旁边的他则开始悠闲地与别的男生眉飞色舞地聊天。
我从来没有加入过他们的谈话,但他们谈话的内容我有时候也能听到一些。当然,一群男生在一起聊得最多的就是女生。他们把班级里为数不多的女生分类,好看的和不好看的、喜欢的和不喜欢的。
有一次我肚子难受,趴在桌子上睡觉,隐约听到有人问周琛,你觉得你的同桌怎么样?我屏住呼吸,努力听下面的回答。
接下来熟悉的声音说道,她啊,长得还行,可是土得掉渣,人也木讷。我俩做同桌这么久,就没说过几句话。
然后我听见一群讥笑。他们以为我睡着了,可是,我并没有。那些语句像一根根钉子,戳中我敏感而脆弱的内心。
我忽然从桌子上起来,狠狠地瞪了周琛一眼,然后冲进了卫生间。
晚自习的时候,我以身体不舒服为由向老师请了假,抱了暖水袋躺进了被窝。
2
是的,周琛说的都对。我来自乡下,中考的时候,我以年级第一的成绩考到了市里的重点高中。我的父母,也因为我来到市里打工。
我们一家三口挤在十几平方米的小房子里,我的一双鞋子,每次上学都要擦拭好几遍才勉强看起来不那么旧。
庆幸的是,学校要求穿校服,于是我才可以隐藏在众人当中,不至于穿着自己寒酸的衣服而更显落魄。
上高中以前,我也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同学之间的好榜样,可在重点高中,我似乎一下子淹没在里面,成绩勉强在中等徘徊,特别进入理科班以后,面对物理化学,愈发吃力。
而周琛似乎是天之骄子,他家境优越,鞋子永远干净洁白,人又聪明,我绞尽脑汁也解不出的题他随便看看都能计算出来。
不是我不愿意和他讲话,而是我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的自卑,让我不敢看他的眼睛,更不敢跟他说话。
第二天早自习,我很早就去了教室,里面还空无一人。我走到我的座位,拿出英语书本,却一点儿都背不进去。
不一会儿周琛走了进来。他走到我旁边,破天荒地问了一句,你没事吧?
我小声说,没事,肚子不疼了。
他说,不是,我不是问这个,是昨天我的话,我给你道歉。
我说,什么话啊?
他惊讶地看着我说,你没听见?噢,那没事了。
说完他也拿出英语课本来读,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没有出声,整个教室只能听到他的背书声。这个场景,直到多年以后,还停留在我的脑海中。
后来我想,我最喜欢周琛的时候,不是他在球场比赛投中球篮的那一刻,也不是他说喜欢我的那一刻,而是他安静背书的那一刻,那时为了梦想而努力的他,仿佛周身都散发着光芒。
3
后来,周琛下课似乎没有从前那么活跃了。每次看到我在苦苦思索物理题的时候,他都会主动耐心地给我讲解。
渐渐地,班级里开始传出一些流言蜚语,甚至传到了老师的耳朵里。高中最忌讳早恋。于是在期中考试以后,老师调换了座位,把我们分开。
在班级里,我一直都是渺小而卑微的存在,从来都不会有人注意到我。可是因为周琛,我一下子成了众人的焦点。从那以后,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回避他。
周琛似乎发现了我的变化,那天下晚自习的时候,他喊住了我。我正好也想把话与他说清楚,于是我们一起去了操场。
那天星星很亮,我对他说,我们还是保持一点距离比较好。
他问,为什么啊?
我说,马上就要高三了,压力会很大。
周琛很久没有说话,我跟在他后面静静走了一段路,忽然他停住了脚,转过头,抱住了我。我吓了一跳,挣开他的怀抱就跑了。
我忽然开始害怕周琛,那天晚上他的举动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都打扰了我原本平静的生活。可有时候,我会不由自主想起他的怀抱,然后脸不自觉发烫。
他是喜欢我吗?可我却没有勇气和他在一起。年少的时候,我们以为自己不懂爱情,可实际上是,不具备爱一个人的能力。我与周琛,相隔太远,他站得太高,我跳起来也够不着。
然后我又瞬间清醒,怎么可能,周琛,那么优秀的周琛怎么可能会喜欢我这个灰姑娘。而周琛也没有来找过我,或许,他已经忘记了那个晚上。
4
高二升高三的时候,我与周琛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我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那时候,QQ开始风靡整个校园。搬到新班级的那天,周琛来帮我搬东西。搬完后,他说,马上就要分开了,我有些话想跟你说。
他问我,你有QQ号吗?
我摇摇头。
他塞给我一张纸条,说,这个是我给你申请的号码,密码是你的名字。上面只加了我一个好友,以后有什么事可以用这个交流。
周琛不知道的是,电脑对于我家来说是昂贵的奢侈品,所以他给我这个号码我也没有办法用。
高三的生活如同炼狱,每个人都过得小心翼翼。我深知父母的不易,于是只能更努力地学习。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我想要变得和周琛一样优秀。
填报志愿前,周琛来找过我一次。他问我,你填哪里的学校?我说,我还没想好呢。你呢?他说他想去厦门,听说那里的风景很美。
高考以后,志愿表上,第一志愿,我写的厦门大学。很可惜,命运竟是这么阴差阳错。我和周琛都没有考上厦门大学,我去了上海,而他去了北京。
那年暑假,我在超市打工,意外地看到了周琛和他的父母。收银台前,我装作不认识周琛,而他也没有说话。下班后,我一个人等公交车,周琛忽然出现在我面前。
他说,马上就要上大学了,我想告诉你,我是真的喜欢你。你有什么困难,我可以帮你。
那时的我,一无所有,仅剩的就是可怜的自尊。我对他说,周琛,我只是把你当同学,仅此而已。公交车来了,我上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是谁规定王子喜欢了灰姑娘,灰姑娘就一定要和他在一起的?这本来就是一段不平等的爱情。而周琛,从一开始对我是愧疚,是怜悯,是城楼之上的人对低洼之下的我的施舍。
许多年以后,我一直在做同一个梦,在梦里,我不那么倔强,也不那么固执,我对他说,周琛,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你。
然后我们相濡以沫,将一生交付给他,做他的妻子,做他孩子的母亲,为他做饭,洗衣服,缝一颗掉了的纽扣。然后,我们一起在时光中变老。
可是醒来,只有我一个人和被泪水浸湿的枕头。这世间的事就是如此,当初的决定无论对错,你永远都无法回头。
5
上大学以后,我省下所有的时间出去兼职,忙碌地像一个不肯停下来的陀螺。那么艰难的岁月里,周琛这个名字一直支撑着我。于我来说,他就是信仰一般的存在。
后来,我留起了长发,穿上白色连衣裙,也开始有人说着,怎么以前没发现你还是挺好看的。我进入学生会,当上主席,拿到奖学金,有那么一瞬间,我似乎觉得自己离周琛更近了。
大二的时候,我用攒下来的钱买了一台电脑。我打开界面,小心翼翼输入曾经周琛随手写下的号码和密码。冷不防,一封邮件通知在屏幕下方跳出来,我点开,只见是周琛给我的一封封信。
“我喜欢你,喜欢你做物理题想不出答案时焦急的样子,喜欢你默默背书的神情。可是我不敢告诉你。所以我只能在这里悄悄告诉你,我喜欢你,你知道吗?”这是他的第一封信。
日期隔了几个月,他又写道:“你会不会是讨厌我,那一次哥们儿问我对你什么印象,我怕别人看出我喜欢你,于是违心说出那样的话,你是不是听到了?那不是我的真心话。”
最后一封,是高考以后我们分别的那个暑假,他说:“不管你喜不喜欢我,我是真的喜欢你。可那好像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了,打扰了。好好照顾自己。”
我忽然捂住嘴哭了起来,猛然发现,原来我拒绝的,是这样一个如此爱我的少年。
6
后来,我很久没有再和周琛联系,也有过几个不错的同学追求过我,可我却总忍不住拿他们与周琛比较,然后再摇摇头,说声抱歉。
其实我心里知道,不是他们比不上周琛,而是周琛在我心里已经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他陪我度过了一段无法回头的青春。
毕业旅行的时候,在我的建议下,我和室友一起去了厦门。在厦门大学前,留下了我灿烂的笑容。
我默默地想,如果当初我和周琛一起考入了这所大学就好了。可惜,没有如果。
无论怎样,我都感谢周琛,路过我斑驳的青春,让我成为更好的自己。爱是一种信仰,虽然没能把他带回我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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