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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5-01-2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修成正果的爱情

  有这么两个人,他们在网络里认识了彼此。

  渐渐地,他们对彼此产生了好感,慢慢的,他们喜欢上了对方。

  后来,他们发展成了一对情侣,一对很纯洁的初恋,那时他们还在上初中。

  恋爱期间,他们过得很幸福甜蜜,也很开心,彼此对对方更是疼爱。

  在男孩眼里,女孩是他心目中那美丽的天使、是他的唯一。

  他们曾一起许下誓言:终有一天,我们要牵着手一起走入婚姻的殿堂。

  过了有两年多,因为他们在感情上互不相让,有时常常会大吵大闹,渐渐地他们的爱情出现了危机,那时候他们还不懂得如何去珍惜对方,最后还是没能逃脱分手的命运。

  分手后,因为他们心里还爱着对方,又舍不得彼此的那份纯真美好、甜蜜的回忆,后来他们当了好朋友。

  就这样,他们以着好朋友的关系过了很多年,直到现在彼此都还没有对象。

  有一天,当他们讲起当年彼此相爱时那段幸福甜蜜的回忆时,男孩心里一阵暖意涌上心头,这让男孩有了向女孩求复合的想法。

  某天,男孩向女孩提出了复合的那一刻,女孩跑到男孩的怀里哭了,二话不说就同意了与男孩复合。

  当女孩抱着男孩哭的那一刻,男孩想起了当初他们许下誓言时,男孩也默默地流下了眼泪,因为他觉得亏欠自己心爱的女孩太多了,他发誓一定要让自己心爱的女孩过上比以前还要幸福的生活。

  过了不久,女孩的生日到了,女孩生日那天,男孩把买给女孩的生日礼物悄悄地藏在一根棒棒糖里(其实生日礼物是钻戒)。

  男孩想给女孩个惊喜,当晚,女孩的老同学和朋友们都来为女孩庆生,女孩许愿完吹蜡烛的那一刻,男孩拿出那枚闪耀的钻戒向女孩求婚。

  女孩看到那枚白净透明的钻戒时,既惊喜又感动得捂脸落泪。

  在场的所有人一片惊呼,都大喊: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落泪得女孩接受了,所有人见证了这对恋人的爱情。

  没过多久,这对恋人的爱情终于修成正果,最终牵着手一起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他们的誓言在此刻如愿以偿。

  这一对纯洁的初恋,曾在恋爱中分手,尽管他们经历了许多困难与感情挫折,但两条生命最终走到了一起。

第2篇:你最爱的丁香花

  唐磊第一次见到丁香是公司招聘新人的面试上。

  那天,在千娇百媚的女子中,他一眼就看到她,没有过多精致的装扮,洁白的衬衫,银色的短裙,露出优美的小腿。没有让人不舒服的高傲和自以为是的优越感。她只是淡淡的微笑,似乎,一切都与他无关。

  那一刻,他决定要了她。

  他是一个被女人崇拜和宠坏的男人。白天,穿着名牌的西装衬衣,挂着拒人千里淡漠的微笑。拿着令人羡慕的高薪,运筹帷幄的指挥着公司的一切事务。下班后去酒吧喝酒。在酒吧里,听着低迷的音乐,微醉的陷入烟草和酒香的气息里,还可以看到年轻而浓妆的女子艳丽而妩媚的脸。他会感觉到自己需要这种简单而俗气的快乐。

  第一次新人参加的会议上,丁香就和他争执起来了。她想做一系列的贫困地区孩子们教育情况的广告。但是,他只想赚钱。他高高在上的权威和自信在她淡淡的嘲笑和轻蔑的微笑中溃败。

  他阴郁的看着她眼中温度慢慢冷下去,在她转身离去的那一刹那,他情不自禁的制止。他听见自己说,丁香,你别走,照你说的去做。

  一个月后,他亲自陪她去收集材料。他们在火车上看尽了城市的繁华,来到了真实自然的偏远乡村。

  当他们在破旧的学校门外出现的时候,一群孩子突然蜂拥而至。他们飞一般的冲到她身边,紧紧的拥抱她,把她团团围住。他惊诧的听见孩子们叫她,丁香老师。

  她转过身,眼中满是狡黠的微笑。她调皮的说,唐磊,你被我骗到这儿了。他在她甜美的微笑中逐渐迷失。

  原来她是这个贫困乡村的支教老师,为了孩子们能有一个良好的学习条件,才去寻找一家资金雄厚的广告公司为他们策划一系列报道,让社会上更多的人关注教育,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支助。他的确被她骗到这个贫瘠的地方。但是,他却似乎心甘情愿。

  夜雨过后,空气里有清新的丁香花香。柔软的棉被舒适安逸。远离城市的灯红酒绿,一夜安稳的睡眠,他从梦中醒来。他在学校前的山地上看到丁香花丛中的她。灿烂的阳光照亮花瓣上晶亮透明的水珠。

  他突然问她:“你为什么叫丁香?”

  她笑望他,灿烂一如周围的阳光。说,因为我最爱丁香花,我的名字就是它。他亦微笑,再无言语,静静看她陶醉在花香中的笑脸。

  一个月后,他们离开了那个乡村学校。他看得出她的不舍。但是,她必须回去亲自完成这个策划。

  而他,在车子使入城市的繁华,看到她脸上渐渐的疏远淡漠的微笑的时候,他突然很怀念她甜美亲切,不设防的笑容。于是,他知道自己已经沦陷。

  他爱上了她。或许,在他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已经陷入。

  回到公司,她开始拼命的工作,面对他心疼的眼神和休息的提醒,很多时候,她只是无言的看着他,苍白的微笑。他的心一点一点的疼痛起来。

  广告终于制作完成,轰动一时,人们纷纷为孩子们贡献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大家都很开心,提议再一次重游乡村学校。丁香开心的赞成了。

  这次,她带他们爬上学校后面的高山,山上亦是开满了娇嫩丁香花。山顶上有一个小庙。他们在庙里许愿。

  她突然问他:“你相信有来世吗?”他转过头来看她,她仰着头看那尊大佛像。飘渺迷蒙的眼神,似乎穿越前世今生,看透来世。他悄声的说,信。她微笑的转过头来看他,说,我也信。

  下山的时候,他们远远的走在众人身后。他突然停下来,紧紧抓住她纤秀的肩膀,他说,丁香,许我一个今生的承诺,可以吗?

  她抬头,眼睛渐渐泛红。她抬起手,轻轻抚了抚他俊朗的面孔。微微的摇了摇头。

  他脸色一刹那间煞白。问,为什么。她转身,眼前是连绵起伏的山脉,青翠明丽。蔚蓝的天空,溢满了丁香花的香味。

  她迎着风仰起头,慢慢展开双臂,她清秀玲珑的脸庞沐浴在阳光中。她只是说,我属于这里。

  他看着她,喉间发出了一声绝望的低吼。飞快的离开。她虚弱的滑坐在地上,眼泪开始无法抑制。

  第二天,丁香为大家送别,他们都依依不舍的问她,真的留下来了吗?她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大家一一与她握手拥抱,上了车子。

  只剩下唐磊。她走向他。仰着头看他。眼中满满的是不舍。她的眼睛开始湿润了。她说,再见了,唐磊。

  他看了看她。眼睛开始发红。但是,很快的。他又恢复了冷静与淡漠。他点点头,说,珍重。然后上了车。他们挥手道别。唐磊转过脸去。

  车子渐渐远走,她的灵魂似乎开始漂游出身体之外,脑子里浮起过往的片段,第一次与他见面,第一次争执,第一次以来来到这个小乡村…………

  她突然晕倒在地。

  后记:

  不久,唐磊收到一封丁香写来的信。

  信上写:

  磊,其实那天在许愿回来的山上,我很想给你一个今生的承诺。只是,我的生命时日不多,不允许我有那么多的时间来承诺。所以,现在,我只能说抱歉。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这个世界。

  最令我开心的事是,在我离去之前,能为孩子们做一些事。学校已经开始修建。相信他们很快就可以坐在明亮的教室里上课。我应该感谢你。是你为他们创造了条件。还有……,就是,爱上了你。

  记得在庙里的时候,我问你相不相信来世吗?当时,我多么害怕,你会说不相信。幸好。你我都相信有来世。当时我已经向佛祖许了愿,我求佛祖赐予我们来世的情缘。

  你不要难过。好好的,开开心心继续生活。

  我们来世再见。——丁香

  他闭上眼,感觉眼睛里有温暖的泪水在流动,他的脑海里浮现她甜美的微笑,狡黠的眼神,苍白的面孔,离别时绝望的微笑……

  他的烟还夹在手里。他抱着头慢慢蹲下,爆发出了尖锐的野兽受伤时发出的吼叫……

第3篇:陪他一起去看北归的鸿雁

  认识他,是在大学新生军训时。

  练习走正步,一分钟前他走得英武挺拔,教官口令响起的瞬间却变得混乱不堪。

  他的左手左脚同时伸出,然后,右手右脚同时跟上,如滑稽的小品表演。同学们哈哈大笑,几名女生更是笑得花枝乱颤。他的脸涨得通红。

  唯独她未笑,心里有微微的痛。他的长相酷似她外婆家隔壁那个小小少年。她仿佛又看见,少年远远地飞奔而来,在外婆家门前的大槐树下陡然停住,抹一把脸上晶亮的汗珠,羞涩地对她浅浅一笑。

  “小五哥,是你吗?”她不禁在心里轻轻地问。眼前的他,怎么会是小五哥呢?那个腼腆的少年,在10岁时的那年夏天,只因要为她捉几条小鱼,在水库边涉水而下,从此再没有上来。

  班上的同学渐渐熟稔起来。她了解到,他是个极聪慧的男孩,来自内蒙古大草原。在他就读的中学,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这所名校,震撼了乡邻。

  渐渐地,班上的男孩子大都有了自己心仪的女生。唯独他不解风情,把时间都给了书本。自然,他不会知道,有一道目光,总是悄然抚摸过他匆匆而过的背影。

  第一眼的似曾相识,让她对他有了一次次有意无意的关注。直到有一天,她蓦然惊觉,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背影,已成为自己的习惯。

  在学校艺术节上,她走进了他的视野。她表演了舞蹈《乡愁千里》。一袭长裙、高高的发髻,悠悠箫声,袅袅飘来。在温柔舒缓的音乐声里,她是一湾柔情的水,一往情深;当音乐急促强烈时,她翻腾、跳跃,飘飞的衣袂流泻的是浓浓的乡愁。

  坐在台下,他沉浸在这浓而醇的乡愁里不能自拔,远远地望着舞台上的她,恍若隔世。他的乡愁,她能懂吗?可她的舞蹈,分明在告诉他,她全懂得。

  再相遇,他由衷地赞美:“苏雪,你的舞跳得真美!”

  她的脸微微地红了。就这样,他们相爱了。

  有花前月下的日子相伴,大学生活过得繁花似锦。他给她讲他家乡的草原:江水长,秋草黄,湛蓝的天空中,鸿雁依依不舍地飞离北方。她也深情地向他描述她的故乡,一个婉约秀美的江南小城。他们都是那样迷恋自己的故乡。

  毕业前夕,她带他回家见了父母。他没想到,她竟有那么好的家世,书香门第,唯一的姐姐大学毕业后留在上海。因此,父母希望她毕业之后回到家乡,承欢膝下。

  她娇嗔地摇着他的肩,说:“来我们这儿,好吗?”他不忍拒绝。让她随他回到草原,他能给她幸福吗?

  他犹豫了……反复思量,最终,他跟她一起去了江南。凭着扎实的专业功底,他在单位很快就深得领导的赏识,事业逐渐风生水起。

  只是,远离故土的日子里,他嗅不到风中青草的气息,看不到那如绿色天鹅绒般的草甸子……乡愁把一颗心浸得湿漉漉、沉甸甸的,他觉得自己像一棵被拔离出土的草。

  他的心绪渐渐不宁起来,他的话越来越少。她想,他不爱她了吗?难道,再深的爱,终也敌不过岁月的侵蚀?她的愁思,如深秋的三更梧桐雨,点点滴滴……

  一天晚饭后,她去他的住处。悄悄打开门,发现他在书房。黑暗中,苍凉幽远的歌声扑面而来,整个房间浸在忧伤的歌声里,如一片幽深的湖。

  他默默地坐在电脑前,如一片脆弱的秋叶,漂泊在湖水中。她伸出手,触到他满脸滚烫的泪。苍凉的歌声在她耳边回荡:鸿雁,向南方,飞过芦苇荡;天苍茫,雁何往,心中是北方家乡……

  第二天,她点开他的博客,又听到那支苍凉的歌。博客主页上,广袤的草原,水草丰美,一行鸿雁向着北方渐飞渐远……

  她看到他昨晚写的博文:醉后不知故乡远,错把江南当故乡!这次出差途经家乡,到母校拜访班主任,他真的老了。当年我许诺过他,学成之后,一定会回到母校任教。可是,如果我回去,苏雪怎么办?

  她一遍又一遍地听着那首《鸿雁》,思绪中呈现一片绿莹莹的大草原,那里有她心爱的人浓浓的思乡情……她落泪了。

  春暖花开的日子,鸿雁终归要飞回自己的故乡,它的血液早已被故乡的一草一木深深浸染。鸿雁南飞、北飞,原本就是一场关乎爱的轮回。为了深爱的人,就陪着他一起去看北归的鸿雁吧,她决定了。

  晚上,她对他说:“明天,联系你母校的老校长,看能否安排我们去那里任教。”

  他愕然,继而又全明白了。他紧紧地抱住她,眼里一片晶莹……

第4篇:如果爱就请说出来

  他喜欢着班里的一个女生,却不敢表白,因为追女孩子总要制造一点浪漫的,对于他这个贫家学子来说,浪漫是昂贵的奢侈品。

  为了攒点浪漫的本钱再向她表白,他去做家教,待攒了几张可以买得起一个小小浪漫的票子后,鼓起勇气约她看电影,她答应了。

  看完电影,他们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他一边努力地找话,一边想该给她买点什么礼物才好,路过一家专卖店时,他拐进去,说:进来看看吧。她说好。

  他很喜欢橱窗里的一款裙子,怂恿她试一下。心想,如果她穿着好看,他就买下来作为礼物送给她,并顺手翻了一下标价牌,心就咯噔一下子,那款裙子的价格,远远不是他兜里那几张人民币能买得下来的,顿时间,他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从试衣间出来,把裙子塞给服务生说太瘦了,她穿不下。服务生忙说再给她找条大一码的,她说不用了,就兀自出去了。

  他如释重负,但也有点失落,觉得那条裙子,穿在她身上,一定是美的,而且她并不知道他兜里的钱是买不起这条裙子的,她坚持不肯试一条大码的,难道是在婉转地拒绝他?

  他心里这么想着,就很难受,决定继续做家教,攒齐了钱,就去把那条裙子买来,送给她,如果她不肯收,就说明她真的是在拒绝他。

  他终于可以去买那条裙子了,却没了,服务生还认识他,笑着问:你女朋友没穿给你看?他懵了。

  原来在他们看电影的第二天,她就到店里买走了那条裙子。

  看来,她真的是对他无意,便以裙子太瘦为由,拒绝了他的礼物。他是这么想的。

  他毕业了,工作了,结婚了,在街上意外遇见了她,感慨地说起了当年对她的好感和那条裙子的故事。她安静地听着,流了泪。

  原来,她在试衣间里试了一下就脱下来了,不是裙子瘦,是不敢穿出来给他看。因为那条裙子穿在她身上,实在是太漂亮了,若是他看了,肯定会买给她的,而她早就听说过他家境不好,就更不忍心让他为自己花钱了。

  第二天,她就跑去买了那条裙子,一直在等啊等啊,等他再一次约她时,穿给他看,可是,他没有。

  她流着泪说,如果我早知道你会那么想,无论如何我也要让你给我买那条裙子。

  他也黯然神伤,说如果早知道是这样,说什么我不会放手。

  如果,他们多说一句话,或许,就不会是今天的相对垂泪。

  可是,曾经沧海后,所有的如果,都是一个悲伤的伪命题,那个没有发生在昨天的如果,永远不会跳出来改变今天的悲伤失落。所以,如果爱,就请说出来。别让我们有说如果的机会,因为,一说如果,心就疼了。

第5篇:平底鞋的爱情

  他18岁的时候遇到她。是个凉爽的夏日清晨,他百无聊赖地坐在校园的木椅上低头看面前一坛怒放的白色花朵,还有昨日一阵风雨后,飘落的水红色芙蓉。

  他的父母是这所大学的教授,所以,假期他无需为学费而奔波打工,每日只是闲闲地在校园里溜达,看那些在城市里各处奔走,为几十块钱而满面疲惫、满身灰尘的贫穷学生,在他面前穿梭而过。

  就是这时,他看到了那双踩在草编凉鞋里小巧温柔的脚,脚踝处有细细的红色丝线做成的脚链,衬着那草绿色的鞋子,还有指甲上的淡紫色蔻丹,让他懒散的心一时间如那芳香的小花一样,徐徐绽放开来。

  然后,他抬头,看见清秀纯美的她,他突然地就在她的沉静美丽里没有了昔日的骄傲和不羁,开口笑道:“哟,你好。”

  他们就这样相爱。

  她是从乡村里来的女孩子,没有因为生活的艰辛而面容愁苦,双脚落魄。她是爱美的,从小就爱。她有许多双夏日穿的鞋子,都是自己做的,用旧了的鞋底,买来鲜亮或是沉郁的丝线,有时干脆用一种细长结实的草,巧妙地编出各式的花样来,一双淡雅而不失灵动妩媚的鞋子,就这样躁在她脚下,她是班上惟一个只穿平底鞋的女孩,他却因此认定,她是最懂得美的女子。

  她为了自己的学费奔波,但她从来没有忘了过新鲜美好的生活,这恰恰是一个女子最可爱的地方。

  她始终尊敬他的父母,尽管他们不喜欢这个贫穷的女孩子,她不懂得时尚,不懂得心计,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不会给他们的儿子任何的辅助。而且,更让他们无法忍受的是,她竟然为了挣钱,去一个商场的专柜前,给人做脚模。

  他们家向来传统,是只肯让人向上仰视的,像她这样,甘愿让人低视,即使是给他做朋友,也是不可以的。

  起初,他沉浸在初恋的热情里,觉得她哪里都是好的。但是,每日听父母这样责怪他,说这样不自重的女孩子,怎么能交?先从脚下轻贱了,内心就更让人不屑。他的心里,还是有了微微的烦乱。

  终于有一天,他霸道地让她不要去做脚模,否则他们只有分手。她弯腰将一朵羞涩开放的小花,插在草编的鞋子上,又将脚趾间的碎屑轻轻拂出,这才淡淡笑道:“脚一样可以高贵,它们有时比手还要骄傲且值得人们尊敬的。”

  他不明白她的意思,但看懂了她眼里的内容,她不会为谁改变自己。

  他们就这样分了手。

  两年的恋情,哀伤始终无法从他的心底逝去。

  这样,直到有一年,他的父母因为工作的重大失误,被开除公职。他为了生活,不得不在一份清闲的工作之余另外兼职,做了一家公司的业务员,每天跑来跑去,一双脚,很快就无法承受这样的奔波。晚上,脱下鞋子,发现脚上起了水泡。

  他细心地为脚上药,又小心翼翼地按摩,然后,一阵莫名其妙的哀伤,就这样席卷而来。他突然想起她的话,想起她说,其实脚有时是比手还要让人敬仰和可以信赖的。

  原来真是这样,那些只有真正懂得爱与生命的人,才会让脚,自由自在在地上行走,发出最结实最执着的足音。而那些不平坦的路,也只有这样的双脚,方可以轻松又坚强地走到尽头。

  平底鞋的爱情,也因此最为妥帖和安心,高贵而尊严。可偏偏他的虚荣,错过了这份绿草一样素朴柔韧的真爱。

第6篇:黑板上的爱情留言

  新龙公司的员工大部分都是年轻人,其中最漂亮的女孩就是陈周周了,好多男孩都喜欢她。

  陈周周平时跟大家的关系不错,可谁要表明追求她的心思,她立刻沉下脸来,对人家不理不睬。

  几次三番,男孩们谁也不敢轻举妄动,生怕求爱未遂连普通朋友都做不成了。

  情人节的前一天,会议室门前的大黑板上赫然出现了几行大字:“亲爱的周周,请于明天晚上9时在公司楼下的木棉树下面等我,如果你我之间心有灵犀的话。你当然知道我是谁;如果你连我是谁都猜不出来,那我们就没有见面的必要了!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假如你错过了这场会面,你一定会后悔的。所以你最好还是用心猜猜我是谁吧!”

  这块黑板原来是用来写会议通知、寻物启事,失物招领什么的,这下子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则不伦不类的留言,不由得吸引了一大堆看热闹的人。

  陈周周来了,看了几眼,淡淡地笑了笑,抓了粉笔就写:“亲爱的,我当然知道你是谁!为了方便起见,请于明晚8时来公司楼下接我,到时务必手捧999朵玫瑰并高呼我的名字,这样我就会很快来到你身边,与你一同到金南海共进晚餐,不见不散。”

  第二天傍晚,满怀好奇心的人们不肯下班,望眼欲穿地等待着,都想看看故事的男主角到底是谁。可是一直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任何令人激动的场面出现,大家只好失望地走了。

  韦翔和陈周周的交情最好,平日里常常以兄妹相称:这会儿他率先忍不住骂起来:“让我知道是谁搞的恶作剧,不剥他的皮才怪。”

  陈周周说:“无聊的人呗,理他干嘛?走,吃饭去!”她到屋里收拾了一下,才走出办公室,突然发现黑板上竟然有了新的留言:“亲爱的周周,我在能你的时候突然发现钱包被盗,现在我只剩下一块钱了。我是该给你买一朵玫瑰花呢,还是给自己买一个面包?”

  韦翔叫起来:“这人是谁呀,还真不是一般的无聊。”

  陈周周却笑了,说:“这人还怪有趣的。”她拿起粉笔写道:“亲爱的,你应该先去买一盒粉笔,不然我们怎么联系呢?”

  出了公司,陈周周问:“韦翔,你猜他是谁?”

  韦翔说:“哇,你不是心动了吧,那么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帅哥你不理,这小子是方是圆都还不知道……”

  陈周周“呸”了一声:“谁心动了。”可心里还是忍不住回想那些漂亮的粉笔字。字写得那么好,人也应该不错吧。可是,陈周周是不能恋爱的。

  原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粉笔留言还有下集。

  大清早一上班,陈周周就看到了无名氏的留言:“亲爱的,我用一块钱买了个面包,填饱了肚子,然后才有力气去给你摘花,至于粉笔,很庆幸办公室里有免费的可以使用。”

  陈周周冲到办公室里一看,自己的桌上果然搁着一个小小的玻璃瓶,里边插着一朵即将凋谢的木棉花。

  陈周周笑了,大方地在黑板上留言:“为了感谢你的花,今晚我请你吃饭。下午6点红茶坊。”

  韦翔在一旁努努嘴:“真要去呀?”

  陈周周说:“这人不就是咱们的同事嘛,见见也没什么。”

  韦翔有点郁闷了:“咱俩也是同事啊,我想请你吃饭怎么就那么难?”

  陈周周嬉笑着说:“呀,咱们是好兄妹,哪用得着那么客气?”

  书翔想了想,说:“那我陪你去。”

  陈周周立即瞪大了眼睛:“不行。”韦翔“哼”了一声,拉开门走了。

  晚上6点整,陈周周准时出现在红茶坊。才一进门,韦翔突然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一把拉着她就走。

  陈周周疑惑地问:“你搞什么嘛?”

  韦翔站在马路边上,气呼呼地大声喊道:“我不许你和别人约会。”

  陈周周叹气:“这关你什么事啊?”

  韦翔却岔开话题:“你今天怎么穿红毛衣配鲜绿裙子,这是最新流行吗?”

  陈周周恼火了:“这又关你什么事啊?”

  韦翔有点失望:“你跟别人约会,那我也跟别人约会去了!”

  陈周周装作无所谓的样子:“这更不关我的事!”

  韦翔瞪着她,突然说:“我喜欢你,周周,你知道的。不过现在我决定要去喜欢别人了。”说完就转身走了。

  看着韦翔离开的背影,陈周周忽然有点想哭。韦翔真傻,他真以为她没看出来那些粉笔字都是他写的吗?她就是要让他知道,她宁可赴一个陌生人的约会,也不肯给他机会。

  陈周周一边走,一边胡思乱想。心思恍惚着。陈周周突然听到耳边传来一阵刺耳的刹车声,一只有力的手臂狠狠地将她拉了过来,一辆辆车子随即从她身边鱼贯向前驶去。

  回过头来,她看见韦翔疑惑的眼神。他大声呵斥:“你走路不看红绿灯吗?”

  陈周周慌乱地挣脱他,挥手叫了辆车,匆匆忙忙地逃开了。

  一回到家,陈周周就站在镜子前一动不动地打量自己。门响了一下,妈妈回来了。

  陈周周说:“妈妈,我今天是不是穿得很难看?”

  妈妈走过来拥抱她:“在妈妈眼里,我的女儿穿什么都好看。”

  陈周周哭了,韦翔他会像妈妈这样爱她吗?她不能告诉他,每一次出门,都是妈妈亲自给她挑选衣服,过马路永远跟着别人走,因为她分不清红与黄,常常把绿色当成浅粉,她是个色盲!韦翔怎么会喜欢上一个色盲呢?每个人都说她很骄傲,可谁知道她其实很自卑呢?

  陈周周一整晚没睡好,第二天起床时,才发现快迟到了,匆匆地赶到公司,只见许多人围在黑板前看着什么。

  陈周周凑上前去一看,见上面写着:“亲爱的周周,我喜欢你。不管你是不是用鲜红搭配嫩绿,不管你是不是看得到红黄绿,我喜欢你,只因为你是你。”

  原来昨晚那一场意外,细心的韦翔已经发现了她是个色盲。陈周周毅然拿起粉笔写下三个字:“你是谁?”她想,他要是有勇气说出自己是谁,那么也许她也有勇气接受他。

  傍晚快下班时,门外有人叫:“陈周周,陈周周,快来!”

  陈周周跑出去一看,只见黑板上写着一行醒目的大字:“我是韦翔,韦翔喜欢陈周周!”

  同事们笑成一堆,纷纷议论着:“这小子,看不出来哦,还有这么一手。”

  人声喧哗中,陈周周看到韦翔站在咫尺以外,微笑地注视着她,她的眼泪忍不住悄悄地流了下来。

第7篇:相濡以沫是我容你你容我

  他和前妻是自由恋爱认识的,谈了6年,她却跟人跑了。

  是嫌他太穷了,她抵挡不住物欲的诱惑。即使他跪在地上哀求,她也视若无睹。

  那晚,他醉了,发誓从此以后不再相信爱情、相信女人。

  就这样,迷迷糊糊过了4年单身日子,直到弥留之际的母亲哭着求他再婚。

  他便找了现在的妻,一个又黑又矮的女人,小他5岁。他只是看了她一眼,便订下这门亲事。

  新婚那天,他跑到母亲的墓碑前,哭了一个下午。

  有人给他送饭过来,他转头看见一张难看的脸,便喝令她离开。他只带着喜爱的女子来给母亲看,而她不是。

  他的脾气变得又怪又差,总是挑她的刺,嫌她做的菜难吃,嫌她做事太慢。她总是笑嘻嘻地说改。

  她对他越好,他的脾气越大,开始时,只是喝醉酒打她,后来心里不顺也打。累了,他就跑到外面去找女人。

  而她总是逆来顺受。她相信,总有一天,他的心能容纳自己。

  她找了一份槟榔厂的活儿干,晚上还做凉席,一针一线地穿着,她说:“多赚点钱好养家。”

  她买了一件西装,给他换上,说:“穿这件出去吧,好看。”

  他突然想起,昨天经过一家超市时,看中一块玉,正在打折。

  他想,戴在她的脖子上,一定很合适。他心动了,可最后没买。

  那个晚上,他喝多了,从高处摔下来,摔伤了腿,是她打着手电找到他的。她背着他,一步一步朝诊所走,也不知道她哪来那么大的力气。

  他在家躺了半个月,她也照顾了他半个月。那个时候,他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女人如此心疼他。

  腿好的第二天,他就跑到超市给她买了一块玉。她小心翼翼地戴在脖子上,欢喜地说:“好看吗?”

  男人还给女人买了一大堆衣服,女人一件件穿着,女人说:“原来我也这般好看啊,怎么以前没发现啊?”

  不久,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男人带着女人和孩子给母亲去上坟,男人在母亲的坟前磕头:“妈,我把媳妇给您带过来了,您放心,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对她。”

  女人在婆婆的坟前狠狠磕了几个头,说:“娘,我会做好您的媳妇。”

  原来,爱情不管起点是什么,结局一定是生活。这个世界上最深沉的爱情,不是浪漫,不是攀比,而是我容你,你容我,相濡以沫,天长地久。

第8篇:爱情的门始终没有人去拍

  他和她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他在十六楼,她在十七楼。

  上班的时候,他们会偶尔在电梯前碰到,她会礼貌地冲他微微一笑,而他只是点点头而已。——然后,乘同一部电梯,在十六楼的时候,彼此说一声再见。

  她对他印象蛮好——给人一种很安全的感觉。她这样想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脸红。

  他也觉得她这人还不错。

  其实,在她来报到之前,她的档案就送到了他手里了。见了她本人后他在心里想:真难想象这样年轻的女子就是让总公司销售业绩跑步前进的人。她本人比照片上的漂亮多了,是自己喜欢的那种漂亮。

  等等——你喜欢的样子?他在心里嘲笑自己,关你什么事呢?

  爱情有些不可信了,尤其是这么漂亮的女子。他这样约束着自己。

  而她,则是在很长时间后才听说他的故事的。

  他相当优秀,不过爱情沧桑:相恋了五年的女朋友在两年前带着他们共同的积蓄抛下自己的母亲和他,与一个外国人走了,却死于空难。但他却把女子年迈的母亲当亲妈侍候着。

  现在这样的人实在太少了。她想,对一个毫无关系的人都能如此,想必应该是个好男人。

  她本来就不太平静的心就在那时候重重地跳了一下,眼前便浮现出他的样子来,从此便挥之不去了。

  可是当她知道他比任何一个人都还要早地认识自己时,她还是不禁有些气愤——我每次都对他微笑,他却那么冷漠,好歹,我也是总部派下来的人嘛。

  她并不是虚荣的人,但还是觉得气愤。其实,气愤只是掩饰那种心被掏得空空的感觉罢了。她知道的。

  碰巧再碰到时,她还是冲他微笑,灿烂而妩媚,心里却多了些东西;他还是点头,很有分寸,却不再很自然。在十六楼说再见的时候,彼此的内心的确是希望着“再”见的。

  时候久了之后,她会在没事的时候下楼来和其他同事聊聊天——她走到哪都很受欢迎。

  她来的时候,他会停下手中的活,透过办公室那变色玻璃,很仔细地看她的一笑一颦。偶尔,他会装作取水的样子踱到办公室外,听一听她好听的笑声。于是,那一天便会过得很好。

  她知道他从不轻易出办公室,但她还是想下楼来碰碰运气,运气好的话会看到他到办公室外取水。那时,她会笑得很明媚,把整个办公区都映亮了。

  再后来,不知道是他等她,还是她等他,反正,他们在电梯口碰面的机率越来越高。但是,却一直没有故事发生。

  “喜欢她又怎么样?人家对你笑笑就是喜欢你吗?”他这样想,“她是一个爱笑的人——她对全公司的人都笑呢。”

  她很苦恼。“喜欢又怎么样?人家又不喜欢你,”她叹了口气,“不然他为什么不露一点点感情呢?”

  就这样,爱情的门始终没有人去拍。于是,都只好患得患失。

  她开始消瘦,他也开始抽很多的烟。

  突然有一天再碰面的时候,他发现她瘦得厉害。——工作太辛苦?生病了?失恋了?

  她也发现了他的憔悴。——怎么回事呢?难道他有不顺心的事吗?还是……她纳闷着。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都在不断猜想对方变化的原因,却又独自心疼。

  很快,一年就过去了。总公司征询她的意见:继任还是调回?

  “谁还会拒绝发展机会呢?”他这样想的时候又皱着眉头狠狠地吸了一口烟。

  她取舍不定:调走吧,可是自己二十好几了才开始喜欢上一个人;不走吧,却又得不到自己想得的。

  转眼,就到了年终的聚会。

  那天晚上,他喝了不少,她也多喝了几杯。各有心事,却不约而同地一致——

  他想:最后一次机会了,如果她愿意,她会留下来,如果不愿意,她走也没什么遗憾了。

  她也想:最后一次机会了,如果他接受,我就留下来,如果不接受,那我走也就不至于太遗憾。

  聚会散场后,她静静地站在一角,等一个机会向他表白。

  他看到她独自站在角落里,想着这是个向她表白好机会,于是向她走去。

  她看着他正好朝自己的这个方向走来,心跳着,低下头,深呼吸。

  “我可以送你回家么?”一个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他听到了,她也听到了。

  他很快地看了她一眼,她低着头——想必是同意了。于是他转身走开,苦笑了一下。

  她分辩出不是他的声音,心里咯噔,几秒钟没回过神来。她抬头看他的时候,只看到他的背影。

  她冲着站在她眼前的男同事笑了笑,转身向门外走去。

  “或许她没有同意呢?”他想,转身看她,却只看到她的背影,苦味一下子就渗透到了心里。

  他等所有的人走了之后,才摇摇晃晃地走出酒店的大门。

  蓦地,他愣住了,他看到她瘦弱的背影在冷风中抖着,心就疼了起来。

  他走到她身后,轻轻地问:“我可以送你回家么?”

  她没有回头,他失望。

  等她回头时,已是满眼泪水。

  她说:“一直,我就只等你这一句话。”

  他看着她,一把把她紧紧地搂进怀里,之后,眼泪就流了出来。

第9篇:那支枯萎的玫瑰

  女人生日那天,男人陪女人一起上街。

  路过花店时,看到一个衣着光鲜的男人正在把一束玫瑰双手递给女人,并说:“老婆,生日快乐!”

  女人羡慕地看着他们,女人多么想男人也能送她一束玫瑰,哪怕只是一支玫瑰也好。

  女人知道男人很疼爱她,可是,她也知道,目前男人经济很窘迫,还没有余钱给她买玫瑰。

  男人和女人双双下了岗。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女人又得了病。为了给女人看病,男人找了份临时活,每天给人拉车送货,很累,回到家再照顾女人吃药打针。

  女人在男人的精心调养下,病渐渐地有了好转,但医生说女人还得休养。

  男人忘不了,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失去了父母,没有人关爱的他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每天不是偷鸡摸狗,就是结伙打架斗殴。直到他20岁那年遇到她,他才尝到了被爱的滋味。

  那天傍晚,在路边发现他时,他满脸都是血迹,而且一身的泥土,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理智告诉她,必须把他送进医院,她叫了辆计程车,和司机一起把他送进了医院里。

  后来她才知道,那天他在和别人打架时,反而被别人打了。她用心照顾了他几天,但一来二去她对他产生了怜悯。

  可是,她和他在一起的事却遭到了她全家人的反对,她的父母说:“你要执意和他在一起,以后就别登这个家门。”

  她的兄弟姐妹也一致反对,就连她的最要好的女友也对她惊呼:“你这不是自己往火坑里跳吗?”

  男人除了一间破房子,几乎一无所有,但女人还是义无返顾地跟了他。

  男人被女人的爱深深地感动了,为了不辜负女人的爱,男人发誓要浪子回头,让女人过上最幸福的生活。他疏远了所有的狐朋狗友,并且规规矩矩地找了份工作。

  渐渐地他们装修了房子,换了新家具,也买了冰箱和电视,看到他的变化,她的家人和好友在惊讶之余也不再对他另眼看待,重新接纳了他。

  可人生的路上总是充满了坎坷,就在他们的日子好起来时,偏偏又遭遇女人生病、夫妻下岗,然而男人却用自己的承诺撑起了这个家。

  女人是幸福的。但此时,望着花店里火红的玫瑰,女人还是露出了眼馋的表情,女人对男人说:“等我们以后日子好些了,你也给我买玫瑰吧!”

  男人说:“我现在就去给你买!”

  女人连忙制止说:“不不!一束玫瑰要好多钱呢!太贵了,够我们好多天的生活费了!”

  晚上,女人做好了饭菜,却怎么也等不到男人,女人很焦急,几次到胡同口去等男人。

  一直到9点钟的时候,男人才匆匆地回了家,女人有点责怪地对男人说:“这么冷的天,你去哪里了?”

  男人变戏法似地从怀里掏出了一支玫瑰双手递给女人,并说:“老婆,生日快乐!”

  原来男人等到这么晚回家,是为了卖花老板收尾时,花一元钱买一支廉价的玫瑰,虽然有点枯萎,但依然火红,就像他们的日子会火红起来一样。

  手捧着那支枯萎的玫瑰,女人的眼睛里流下了幸福的热泪。

第10篇:他对你到死也深爱

  第一年,她在校蓝球赛遇见他,他误喝了她的水,她的初恋开始。

  第二年,他们第一次接吻。

  第三年,他们一同毕业,却被分配到不同工作岗位,但一直恩爱。

  第四年,他把她带回家,她也把他带回家。

  第五年,他们订婚并同居。

  第六年,他们结婚。

  第七年,他们的感情开始出问题,一点点走向死亡。

  第八年,她探班,想给他一个惊喜。却发现他的身边有了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她很生气,他们大吵一架。

  第九年,他递给她一张离婚协议书。她茫然地看着上面龙飞凤舞的前面,茫然地抬起头,茫然地问他:为什么?

  他说:我的工作需要有个和我能并肩的女人。

  第十年,她听朋友说他那边传来喜讯,说是他妻子有了。

  第十一年,她在她的公司遇到了一个很好很温柔的男人,不在乎她曾经的过往。朋友一致劝她再嫁,她说这个男人的模样很像当年的他。

  第十二年,父母的苦口婆心,终于让她下定决心二嫁。男人对她很好很体贴,可她早就不是当年的她。

  第十三年,她有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孩子,男人喜不自胜。

  第十四年,春节,她和男人带着女儿回家探望父母。机场上,遇见他的妻儿,她的身边站着另一个男人,却不见他。

  第十五年,一辆货车失控,在高速上撞飞一辆宝马,那辆宝马的司机,是她的丈夫。

  第十六年,她带着女儿去陵园看望丈夫,也是这一年,她的生命开始走向尽头。

  第十七年,她牵着四岁的女儿回老家,又只看见了他的妻儿和那个男人,她儿子甜甜地叫着爸爸,男人也慈爱地逗着儿子。她望了望女人,女人也看着她,欲言又止,最后化成深深的叹息。

  第十八年,她回了学校看望老师,老师谈起她,惋惜道:要是你不谈恋爱,或许可以去国外进修。现在虽然你们在一起了,但还是苦了你这孩子,年纪轻轻就守寡。

  她浑身一僵,问道:老师……你在说什么?

  抱歉。说句实在话,你也别太伤心,他虽然死了,但你也可以二嫁。

  她跌跌撞撞地回家,拨打了好友的电话。

  接通后,她带着哭腔道:他死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告诉我!

  对不起……这是他死前最后的愿望……

  他、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你们离婚后的半个月。

  如何死的?

  ……肝癌晚期。

  啪——手机跌落在地上,摔出了电池。

  她好像突然明白了,一切都是谎言,他亲手为她织的谎言。

  如果爱了,就要深爱。

  如果深爱了,就不要放手。

  如果放手了,就不要不舍。

  第十九年,女人亲自找上门来,叹息很久,末了只说了一句:他对你,到死也深爱。

  第二十年,她抱着女儿来到他的坟前,久久不离去。女儿稚嫩的双手拉着她喊道:妈妈,他是谁呀?

  一段二十年的感情,一段纠结在深爱与放手能否相等的感情。在放手的那刹那,就决定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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