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对话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5-01-23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最后一座冰雕
初恋纯如雪
欣茹是个美丽的大三女生,快放寒假时,在学校组织的冰雕大赛上,她看见一尊冰雕的鱼美人,光彩夺目、鹤立鸡群,正在赞叹,突然发现其他同学都捂着嘴,冲她意味深长地微笑,她这才注意到,鱼美人的脸竟然是按照自己的面庞雕刻的!
欣茹感到耳朵根子都发烧了,心里却甜蜜又疑惑:是谁在跟自己开这么大的玩笑呢?
冰雕的基座上有参展人的姓名,欣茹一看,上面赫然写着:李振轩。这不是艺术系那个才子吗?等欣茹气冲冲地跑到艺术系,找到那个李振轩,还没开口,李振轩就举起双手投降:“我坦白……”看到一脸阳光般灿烂笑容的李振轩,欣茹的气竟然莫名其妙地抛到了九霄云外。
不久,欣茹就成了李振轩的女朋友。
大学毕业后,李振轩专心搞起了冰雕创作,而欣茹放弃了几家南方企业的邀请,留在寒冷的北国,陪着李振轩,过起了清贫的日子。
一晃两年过去了,两人的生活不但没有好转,反倒出现了情感危机。
原来,冰雕是一种季节性的艺术,而且有地域限制,虽然艺术价值很高,却没有多大的经济价值。李振轩把所有的热情投入了冰雕创作,却得不到多少人肯定,除了在冰雕大赛上一展身手外,他几乎没有任何用武之地。为此,李振轩的情绪变得越来越焦躁,动不动就把正在雕刻的冰块狠狠敲碎。
欣茹劝他,如果冰雕没有发展前途,不妨换个思路,做石雕试试,谁知李振轩却大怒:“你懂什么?这是艺术,怎么能随便换材料,又不是在市场上卖菜。”
有了第一次拌嘴,吵架成了两人的家常便饭。欣茹受不了了,想想李振轩连送给自己的玫瑰都只是冰雕的,一气之下,干脆提出分手。李振轩惊呆了,问:“为什么?”
欣茹气昏了头,冲他大喊:“为什么?你怎么不问问自己?你能给我什么?你能放弃冰雕,和我去南方吗?你能给我一个有安全感的家吗?你能给我一辈子的幸福吗?”
李振轩张了张嘴,却说不出反驳的话,他颓废地坐在了椅子上。
两人最终决定平和地分手,不过李振轩提出,希望欣茹能陪他爬一次苏梅尔雪山。自从恋爱后,去苏梅尔雪山旅游就一直是他们的梦想,但由于经济窘困,一直未能成行。看着李振轩那近乎哀求的眼神,欣茹心一软,答应了。
雪山风景壮美,可两人的心境却都十分黯然,爬山时,李振轩始终默不做声,欣茹也赌气不说话。来到飞虎峰后,天色逐渐暗了下来,起了山风,两人该下山了。
谁知就在这时,他们脚下突然开始颤动起来,然后一阵“轰隆隆”的声响仿佛从地下传来。
“雪崩!”两个人的脑子里同时闪现出这两个字。果然,几秒钟后,整个苏梅尔雪山开始颤抖,飞虎峰上的积雪狂泻而下,李振轩拉着浑身发抖的欣茹刚跑了几步,就被雪流裹挟着冲向深渊……
雪崩持续了好几分钟,等周围的一切平静下来,欣茹发现她和李振轩竟然没受什么伤,只是随着雪流掉到了雪谷里。
不久,天上飘起了大雪,暮色降临,在寒风中,两人冻得瑟瑟发抖。他们的背包和登山工具都丢了,只有在这深深的雪谷里等待救援。
李振轩看了一眼周围的地形,突然抓起了欣茹的手。“你要干什么?”欣茹一甩手,气呼呼地问。
“你不想在这里冻死,就跟我走。”李振轩冷冷地说着,抬腿就走。欣茹犹豫了一下,紧紧跟了上去。
背叛冷如冰
找了好久,两人才找到一个可以容身的洞穴。洞穴里要暖和许多,缓过气来的两人开始琢磨着怎么求救,手机在雪崩时丢了,信号弹在背包里,也丢了,他们既没有食物,也没有衣物御寒,如果救援队不尽快赶来,他们只有死路一条。
难熬的一晚过去了,第二天,雪更大了,四周全是白花花的雪地,两人尝试着要爬出雪谷,可没爬几米,手脚就冻麻了,只得赶快回到洞穴。一连两天过去,丝毫不见救援人员的影子,苏梅尔雪山实在太大了,他们两人又藏在洞内御寒,就算有人走过隐秘的洞口,也不一定能发现他们。
欣茹绝望了,她感到全身如同掉进冰窖,又冷又饿,忍不住“呜呜”哭了起来。谁知道,一旁的李振轩并没有过来安慰,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羽绒服,那衣服上不知何时已经拉破了一条大口子,突然,李振轩的眼睛里闪烁出一种奇怪的光芒,他黑着脸走到欣茹面前,命令说:“把你的羽绒服脱下来。”
“什么?”欣茹张大了嘴。李振轩不耐烦地重复:“快把你的羽绒服脱下来给我,我快冻死了。”
欣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曾经发誓要用生命保护她的男人,竟然在这个时候,要抢夺她唯一的御寒衣物!
欣茹愤怒地说:“我凭什么给你?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在这个鬼地方。”
可李振轩却强行撕扯着她的羽绒服,欣茹的心简直快痛碎了:当年自己放弃工作,跟着李振轩留在北方,北方那特有的严寒让她得了重感冒,这件漂亮又保暖的红色羽绒服,正是李振轩攒了好几个月的钱,为她买的新年礼物,当时李振轩还说,只有这纯正的大红色,才配得上她。没想到现在……
欣茹一边想,一边眼泪直流。李振轩却像没看见一样,很快撕扯下了红色羽绒服,然后赶紧把它套在了自己身上。由于衣服太小,他穿在身上的模样非常滑稽。欣茹流着泪,愤怒地瞪着他。
李振轩却若无其事,把自己那身撕破了的白色羽绒服丢给欣茹,说:“我要出去看看,你想活命就老实呆在这里。”
他走后,欣茹伤心地痛哭起来,她哭的不是现在面临的绝境,而是恋人的背叛。什么爱情,什么誓言,在绝境面前都是假的,剩下的只有赤裸裸的自私。
欣茹恨死李振轩了,不想穿他的破衣服,可过了一会儿,实在抵不住严寒,只好捡起那件破了的衣服穿在身上。时间一个小时一个小时过去了,饥寒交迫的欣茹逐渐昏睡了过去。
欣茹再次醒来时,眼前还是一片雪白,不过眼前已经不是雪地,而是医院里的白墙。医生告诉她,她在雪谷被困了好多天,如果救援队再晚一点发现她,她就没命了。
欣茹不想知道那个负心汉怎么样了,复原后她很快出了院,换了手机卡,谁也没告诉,独自去了南方。几年后,她认识了一个不错的男人,结婚后不到两年,就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宝宝。如今欣茹的生活非常幸福,丈夫很爱她,宝宝也十分可爱,事业又顺水顺风,有时她回忆过去,不禁骂自己当初怎么那么愚蠢,竟然会爱上李振轩那样的男人。
真爱重如山
那天是节假日,欣茹和丈夫抱着孩子去逛街,走过展览馆,里面正举办摄影展,欣茹就和丈夫饶有兴趣地走了进去,转悠了大半天,丈夫去吸烟区了,欣茹就抱着孩子来到了一组名为“世界天灾摄像集锦”的展区。展区里都是人们在火灾、洪水、地震、海啸等天灾中,抢拍下的一些惊心动魄的照片。
看着看着,欣茹来到了一幅奇怪的照片前,照片上的景物非常特别:在茫茫的雪地中,立着一尊丑陋的人形冰雕,更可笑的是,人形冰雕的手里还挥舞着一件红色的衣服,模样要多奇怪有多奇怪。
这时,围过来几个人,也对这幅奇怪的照片产生了兴趣,于是讲解员就过来给大家讲解。欣茹正要支起耳朵听,却见丈夫远远地朝她摆手:“时间不早了,咱们该回家了。”
欣茹只好抱着孩子,和丈夫走出了展览馆。身后,讲解员对观众讲解起那幅古怪照片的来历:“……那是苏梅尔雪山的一次大雪崩,有一对恋人被困在了雪谷。当时一连几天降雪,搜救队根本找不到他们留下的踪迹,就在大家快绝望时,有人看到在一片白茫茫的雪谷里,有一点红色,搜救队赶到后,发现那竟然是一个挥舞着红色羽绒服的男人。原来,那个男人为了拯救他心爱的恋人,一直站在雪地里,挥舞着显眼的红色羽绒服充当求救信号,给搜救队指明他们的方位。”
有参观的人忙问:“他们最后得救了吗?”
讲解员笑着说:“女孩得救了,但是那个男孩在雪地里站了五天五夜,早已冻成了一座冰雕,这幅作品就是当时救援人员拍摄的。好了,咱们现在看下一幅……”
第2篇:第100封情书
我不是喜欢回忆过去,只是因为那段回忆里有你。那时候,天总是比现在蓝,日子总比现在慢;光良的一曲《童话》唱遍大江南北,李宗盛,周华健渐渐的被一个眯着眼睛,放荡不羁的周混小子踢下舞台;那时候高中的校园里刚刚流行起MP3,小小的方正盒子里存的永远是混小子的双节棍;校服永远是白蓝相间象征大海与白矾;兜里揣着的不是李阳疯狂英语单词速记本就是2毛钱一张的水票;班上传阅的永远是郭敬明的《左手年华,右手青春》和他的《小时代》;那时候我们唱“童话里的故事都是骗人的”;那时候我们还不懂爱情,却有了喜欢的姑娘;那些年,我的女神小花还是个姑娘,或许刚刚觉得喜欢多看几眼班上哪个帅帅的混小子。梳着长长的马尾辫,额前留着齐齐的刘海,一双迷人的眼睛像是那时混小子们手中爱不释手的溜溜球,她在你的身边轻轻地走过去,就感觉春天就要来了。
每个高高摞起的书本堡垒后面都藏着一个不务正业的“班级毒瘤”。斜上方45度的胖子借着晚自习的光津津有味的看《斗破苍穹》的最新一章,同桌林妹子滴流圆的眼睛死死盯着“郭矮子”的《左手青春,右手年华》。
而我则在奋笔疾书,赶完这给小花写的第100封情书。
高中的时候,两件事让男孩子一夜一夜的睡不着觉——考试和心中的姑娘。那时候小花和我们不一样,是公认的好学生。学习好,性格还好。经常被老师叫到讲台上,给我们这些“没有希望的等死的人”传授一些学习经验。每次看到她红着脸蛋在上面羞涩的说话,下面的我都会高潮迭起。
那时候我就发誓她就是以后我孩子的妈。
林妹子一直自诩自己是一个成熟的女性,在人群中一直是器宇轩昂,挺胸抬头。
“老同桌,你就打算这样一直写下去?追女孩子哪有你这么蠢的”她一脸蔑视。
我转过头,看着她包子脸盘。“那应该咋样?”
“你得设法接近她啊,像小花这样的女生,你以为几封信就能打动她?”
“哪来的几封,这是第100封!”
“啧啧啧……”林妹子继续摇头。就像是说,你就是有一千封又能怎样?
后来,我本着以大局为重,还是接受了林妹子的一系列阴险损招。
两周之后,我以看不清黑板为由调到了小花的邻桌。那一段时间,我简直不敢相信老古董班主任居然把我这样的班级毒瘤放到了班级第一的旁边。
自那之后,我开始了与小花形影不离、朝夕相伴的日子。就是说以后她哪天高兴,哪天不高兴都逃不过我的眼睛,冥冥之中我就成了小花的守护神。
在与小花如此近距离接触之前,我早已在脑海里意淫过无数遍小花的一举一动,一笑一颦,听课时认真的样子,害羞红着脸的样子。但等我真正坐在小花的旁边时,我还是慌了神,心扑腾扑腾的直跳,如果那时候给我量血压,我觉得都可以把仪器震坏。
日子就果真如高晓松《同桌的你》歌词里唱的那样一天天过去了。我和小花也果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也渐渐地了解到原来世间的女生都一样,天生就有八卦和话唠的天赋。那时候小花学累了,就歪着头跟我絮叨他们家邻居养的小狗经常跑到他们家门口拉屎,班上哪个女生就知道打扮不知道学习,还有数学老师怎么一直戴着帽子,是不会头发掉光了……
就这样,我们一直聊,从英语的阅读理解聊到外星人要来地球;从三角函数一直聊到当下周董最潮的单曲。高二快要结束的那个夏天,我用从牙缝里省下来的钱买了一个MP3,里面下载了周杰伦所有的单曲。
那时候的夏天好像永远是夏天,自习课上,小花穿着白白的短袖,她把右脸颊的头发轻轻地别到耳朵后面,认真的在纸上写着一行行的字。我悄悄的把耳机塞到她右耳朵里,另一只塞到我的左耳朵里。按下播放键。
是周董的《七里香》
……
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手中的铅笔,在纸上来来回回
我用几行字来形容你是我的谁
……
那时候小花总会甜甜的笑。
学校食堂旁边的超市里有卖暖暖的奶茶,每天晚自习之前我都买一杯放到小花的桌子上,第二天早上我也看到我的桌子上多了一杯冰镇的可口可乐。
那时候,筷子兄弟的《老男孩》上映,大二暑假的前一天我叫上小花去电影院。电影结束的时候,我看到她眼泪哗哗的流。我把准备好的卫生纸递给她,小花像个孩子一样擦掉自己的眼泪。
走出电影院,下起了雨。我们没有打伞,却走得很慢。马路上的汽车和行人飞速地从我们身边掠过。我和小花慢慢的走在树荫下,胡乱地聊起来暑假的打算。
雨滴顺着树叶滴下来,滴在我们俩人的头上。小花那软软的头发打起股来,像精心梳起的小辫。
我只记得那时候慢慢地走,却越来越记不清我们各自说了什么。只记得雨越下越大,走到十字路口要分手的时候,我们的头发早就湿了。
我注视着她朝路口另一个方向走,我冲着她走远的方向大喊她的名字。
小花转过身,露出像孩子一样的笑容。街上吹来的风慢慢吹起她的花格子连衣裙。
“小花,我喜欢你”
有那么一秒钟,两人待在原地。之后,我迎着吹来的风和雨跑到她的身边,狠狠地抱住了她。
“在和你同桌之前,我写了100封送给你的信,搬去和你同桌,是我的阴谋”
“傻瓜”
做你一生一世的傻瓜。
我和小花就这样好上了。
转眼就到了高三,学习任务越来越重。在小花的监督下我慢慢地也将成绩赶了上来。
每天晚上,我牵着小花的手慢慢地围着操场走,大部分时间谁也不说话。走累了,就坐下来一起看看头上的星星。瞎扯一下以后要去的大学,以后要去的城市。
她枕在我肩膀上,慢慢的说:以后你可不能丢下我
“姑奶奶,你成绩比我好那么多,要是丢下也是你丢下我”
我的后背被她的小拳头砸了好几下。
“你能考上哪个大学,我就跟你去哪儿”
我转过身,将她紧紧抱住。
忽然听到远处传来的嚎叫,像杀猪一样。“晗子,赶紧跑!班主任来扫黄了”
是好哥们胖子。我不由分说拉起小花就跑。小花已经被吓得站不起来了,因为那时候一旦被学校查到早恋,严重的话会被强制退学。早恋相当于高压线。
“没事,班主任不知道我外号晗子,他指定不知道咱是谁”我安慰小花。
“吴晗!你他娘的赶紧跑,班主任就在我后边”远处的胖子又嚎了一句。
我和小花同时瘫坐在地上。
半晌,小花只说了一句话,“看你这猪一样的好兄弟”
我忍不住笑了,小花也跟着笑了。
“没事,什么事咱一起承担。”我紧紧握住她的手。
还好,因为小花的成绩好,这件事班主任从宽处理。把我俩的座位分到一个东北角,一个西南角。两个人隔海相望。除此之外,还罚我站了两周的时间。因为他们不用想也知道是我这种班级毒瘤勾搭的小花。
两周的罚站惩罚终于过去了,屁股接触板凳的那一刻,叫我喊板凳亲爹我都喊的出。我刚趴在桌子上,准备歇歇。前桌偷偷传了一张纸条过来,我拆一看,里面包着一块德芙巧克力和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虽然我们隔开了,但我们依旧在一起。我们一起考厦门大学吧,加油!”
厦门,那真是个好地方啊。不由分说,我吃了巧克力就开始玩命背书。
高考过后,我却再没见过小花。我往她家里打电话,也没有人接。家里的门也一直锁着。我在心里安慰自己,报志愿肯定会过来的吧。
结果,我还是想错了,一整个暑假我都没见过她。上大学之前的同学聚会上,我问林妹子小花去哪里了。她说好像去了外地复读,连家都搬走了。
复读?难道她发挥失常了?心里五味陈杂,端起桌上的酒杯,满满的喝了两大杯。
“老同桌,你报的哪儿?”林妹子问我。
“厦门大学”
“录取了?”
我没有回答,只是想跑回家去把那张让爸妈乐的合不拢嘴的录取通知书撕成碎片。
“老同桌,高考之后我见过小花。她不是不想见你,只是她觉得厦门是个好地方,厦门大学是个好大学,你应该去。但是她去不了了,她不想也耽误了你……”
我只觉眼眶湿润。
自那之后,我再没见过她。也没听过她的任何消息。只知道她那儿还有我写给她的一百封情书,我这儿还有这满满三年的回忆,点点滴滴。
2015年的时候,筷子兄弟应邀参加一个节目,忽而讲起了当年火遍大江南北的《老男孩》。他问我们还记不记得那个女孩?你生命中提起来就有千万句话想说却又一句都说不来的女孩?
记得,怎么能忘呢?记得清清楚楚,记得每一件事。记得她的笑,她的眼泪,她喜欢的《七里香》她的白色格子裙,她在雨中那像翘起的小辫的头发……
电视里唱起《同桌的你》“明天你是否回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老师们都已想不起,猜不出问题的你,我也是偶然翻相片,才想起同桌的你……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便各奔东西……”
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一条陌生号码的彩信,一百张信封叠在一起的照片。下面写着:
还记得那天下起的雨吗?
第3篇:记忆里的绿色裙装
1她总还是会隐隐约约地想起他,在长长里弄的转角,在清晨嘈杂的公交站台,在办公室凝神的瞬间,他总不失时机毫无逻辑地淡淡浮现在她的脑海。她也旋即会意识到自己的突兀。已经这么些年了。
那个夏末,她被一所南方城市的二流大学录取。她的高级工程师的父母,对这一结果有掩饰不住的深切失望。其实她自己也是失望的,不然也不会在规定注册的最后日子,才郁郁地动身,并赌气地拒绝父母的陪同。
她只买到站票,闷热拥挤的火车上,她意识到自己固执的赌气有多无力。四周挤满了各色各样的人,空气稀薄而又混浊。她窘迫小心地挤在这所有一切里,想到即将到来又似乎没什么值得期待的大学生活,忽然怎么也忍不住地流起了眼泪。
有人拍一拍她,轻声说:“你站到我这边来。”
她回头看见的是一张微微有些严肃的少年的脸,眉目端正,不知怎么透着种亲切。她红着眼睛犹豫一下,就真的站了过去。这样她的左边就是列车员休息室的隔板,右边是少年小心翼翼留给她的珍贵空间。
在有人路过的拥挤时刻,他把手臂撑在她旁边的隔板上,努力把她隔离起来,并且小心地不碰到她。整个旅程,没有交谈,他努力挺直着身体,只一味沉默地护卫着。
毕竟那么近,她甚至闻得到他身上些微的汗味,那汗味却不让她反感,倒觉得是年轻纯净的,带一点生动。她悄悄抬头看他,心里有意外的温暖和安宁。
火车到达终点,他背着自己沉重的背包,仍然一言不发又不容置疑地帮她拎起旅行箱,他说:“你去哪里?我要去S大。”
她有一点惊喜:“我也是的呀。”他望着她一派欢喜的样子,心里生出许多陌生的柔软。
2
她喜欢他,这一点从开始时她自己就明白的。
打听他并不容易,他是个有点孤单的人,话语不多,来去匆匆。他叫迟鸣,工程系大三的。他们的家在同一个城市里。
她总希望能再遇见他,在运动场,食堂,换来换去的大教室,她心里始终藏着微小又热烈的盼望。
她是那么恬静文雅的女孩,眉目清秀,带一点娇弱,笑起来的样子又像个孩子,总是很容易就被男孩装进心里面去。她静静穿过学校破败陌生的长廊,一路感受着四处男孩的眼光。然而当他终于迎面而来,她一下子就会甜蜜地紧张起来,他却依旧没有多余的话,从来都是笑一笑就擦身而过。
她总穿着火车上初遇那天的裙子,那是条淡绿色的棉布裙子,腰身收得很好,裙摆宽宽的。她总有一点疑惑他是不是会记不起她,认不出她,于是下意识里总有一点唤起记忆的初衷。有别的男生给她写信:“你的样子深印在我心里,面容纯洁,绿裙飘飘,你像一朵兀自清香的花朵,盛开在校园灰绿色的暮霭里。”她重复地看这几句话,怅然地回想碰面时他平淡仓促的笑容。她是穿给他看的,她只想盛开在他心里,可偏偏他就只是那么平淡无奇地望她一眼,就已然经过了。
她很是失落了一阵,但也并没有到伤心的地步。忙忙碌碌的各种社团招新,文体活动,初识的朋友,允许了她把他藏进不易察觉的心底深处,那么深,以至于她自己都不曾察觉。
很快秋天过去了,冬天来临,第一个学期从来都是轻易就掠了过去。她以为自己已经把他忘记了,他却又出现了。
他在图书馆里找到她,看着她隐隐有点赌气又忍不住高兴的样子,像个小孩。他说:“几号回家?火车票买了吗?”
他去帮她买票,寒假里的车票出奇地难买,长长的队伍一直排到购票厅外寒冷的广场。
他夹在漫长的人群里,脑海里静静闪现的都是她的样子,穿着淡绿色圆摆裙,纯洁美好得像一朵兀自清香的花儿。
3
她始终是不明白他的。他是关心着她的,不是吗?那么沉默,却依然是温柔挂心的。可又为了什么,总有些躲闪,有些距离呢?他牢牢地站在不远不近的位置,远不得,近不成。
而她到底也是娇怯的女孩儿,那般扯开矜持不管不顾的女追男做派,她是万万也做不出来的。她心里起先是一泓清婉的温柔,几番冷冷热热的,就不由得也微微焦灼起来。
第二年春末学校有人发起一场集体旅行,去海南岛。男生们纷纷邀请心爱的女孩结伴,那么美的地方天生就是来见证爱情的。她拒绝了别的男孩,越来越有些不耐地等着他来找自己。旅行的海报贴满了校园,BBS站上到处是关于旅行讨论的帖子,可是在校园里偶然碰见的他,仍然只是平静淡淡地相视一笑。她等了几天,终于沉不住气,她去找他,努力做出不经意的样子:“旅行的事你知道吧?一起去吧。”在春意盎然的操场,他很严肃地皱了眉毛,沉默一会儿说:“快要考试了……”
他的声音温柔,可她听来只觉心中一痛,委屈掺杂着被拒绝的羞耻感迅速翻腾,她涨红了脸转身走开,原先有多喜欢此刻就有多怨恨。
她赌气答应了别的男生邀约,而他却最终还是参加了旅行。一路上自然而然的成双结对,他始终沉默一个人。她看见他看着自己,就越发与别的男生笑得灿烂。第三天的时候,他从队伍里消失独自返校,大家都说:“迟鸣真是怪人,都要出发了才一个人来报名,刚到地方没来得及玩就又突然回去了。”她知道他是难过了,觉得很解气,又无端地还是有些心疼。
4
同去旅行的男孩返校后俨然是她名正言顺的护花使者,而再遇见他,已经又回到淡淡的老样子。起初她总有些按捺不住冲动地想去找他说个明白,然而年轻薄脆的自尊心总会适时浮起,将那冲动牢牢掌握。
后来她就真的跟一同旅行的男孩谈起恋爱,那是个眉目疏朗的北方男孩,有些粗枝大叶,又很真心真意。可她总还是希望有一天他过来找她,坚定认真地告诉她:“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他终于来找她,却是来告别。他要毕业了。他们沉默地相对,各自心底汹涌,他递给她一方小包裹:“送给你的。”她装作轻快地咧开嘴笑:“革命同志互赠笔记本?”他也笑一笑,转身分别时却红了眼眶。这也没什么稀奇,毕业离校时,人们都是难免伤感。
他飞快地走,没有回头。
他怎么会不喜欢她呢?她那么纯净,那么美好,她是安静放香的花朵,一直盛开在他心底。只是,他要怎么样去喜欢她?他初中的时候父母车祸双双离世,他跟着年迈的奶奶靠微薄的抚恤金艰难度日,他的肩头有沉重的责任,他不敢喜欢她的,却又不由自主喜欢了。他自尊又骄傲,却不得不小心紧巴地安排自己的每一分开销。而她又是那么不识人间忧愁的女孩,需要小心轻放稳稳呵护。
他要怎么样才能告诉她,自己多么拮据,大学四年一直做着家教及各种兼职;自己有多自卑,那一年的旅行他是怎么样才凑够了旅费。在他心里,又是怎样渴望着可以大方地邀请这个可爱的姑娘,慷慨体面地承担各项旅费,给她买任何她喜欢的零食和小玩意儿,像一个真正的男人那样。
而他所能做的,只是在狭窄拥挤的火车里,努力支撑一小块空间,给她;熬了半夜在寒风中买一张火车票,给她;画一帧在心底描绘千遍的面容,给她。他能给她的多么微薄,他自己都不忍回顾。
她打开包裹,装裱精致的小画框里是笑容明净的铅笔少女素描,她第一次看见他的字,一丝不苟,笔力很重地写着:珍重。
5
这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
她留在这所曾经让她觉得毫无前途的大学里工作,谈过的恋爱无疾而终,她依然安恬静好的样子,没什么改变。他现在在哪里,过得可好,是不是仍然难以捉摸,她时时会这样想起。
一个深秋的午后,寒意初绽,她穿了薄呢的玉绿色裙子步行去上班。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越来越喜欢绿色,她的衣柜里,渐渐充满了深深浅浅的绿色裙装。她穿过修葺一新的校园长廊,心里也许淡淡划过一个少年严肃坚持的身影。她并不知道就在这个中午,她的办公室里,有一个终于拥有足够多能量的人在等待着她,那个人高高的,有一点严肃的样子,又很亲切。
第4篇:只要是我陪你到最后就好
他终于跟我求婚了。戒指是Darry Ring的,很突然。心里有很多的话,可是又不知道从何说起。陪在他身边真的太久了。应该这样说我的整个青春里都是他。从当初不起眼的灰姑娘,到今天被捧在手心的女朋友,我们真的走了好远的一条路。即使这条路的过程中有风雨,有荆棘,我们终于走了过来,认定了彼此。
07年高三的时候,对他一见钟情。
喜欢他的时候,连他的名字都不敢念,每次从口中说出来,心都要颤一颤。感觉自己各方面都很差劲,开始拼命的减肥,努力的学习,追赶着他的脚步。
一切都由暗恋开始。收集着他的一切信息,越是了解,越是沉迷。每次见到他,总是欲言又止。仿佛有很多话,又说不出一句。反而在网上总是能和他沟通的很顺利,可以是调侃,可以开玩笑,可以分享我的生活。
后来忍不住告白了,第一次以不想谈恋爱 为由拒绝,深夜哭成了傻逼。到了大学后,和很多同学都快断了联系,唯独和他保持者淡淡联系。经常给他写信,他偶尔也会回我一封,每封信都看了无数遍。
后来听说他交了女朋友,心酸到落泪。他也曾醉的时候给我打电话,说着遥远的高中,说自己不是个好男人,不要喜欢这样的男人。很多个夜晚都会因为他失眠到凌晨。
后来他分手了,还跟我在电话里哭诉,说女人心易变。最意外的事是2010年的五一,他千里来我的学校找我。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叫我去接他。记得在计程车上,我的腿都在一直发抖。
见到他,还是记忆力的那个样子。他说,五一不知道去哪里,第一个念头是来看我,就来了。
他说我变漂亮了,长大了。明明该很开心他来了,眼睛却只想哭。他看我眼泪一直在打转,他拉着我的手就开始找花店。
他问我那里有花店,我哽咽的摇头,想挣脱被他握紧的手,他却越握越紧。他终于在一个小姑娘那里买到一束10快钱的花,他送给我,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交往。他说完我就忍不住大哭了起来。我们就这样开始恋爱。
由于是异地,除了在网上的沟通,他每月都回来我学校找我两次。我以为他不会坚持下去,没想到大四毕业,他都坚持过来了。我知道,他对我是认真的。
如今,我们已经在一个城市,又一起走过了两年的时间。在我爱他的第七年,他跟我求婚了。
他将Darry Ring 戴在我的手上,他说他一定会履行Darry Ring的承诺,用剩下所有的时光来爱我。我们决定明年结婚。
也许我不是第一个他爱上的人,我只要是能陪他到最后的人就好。
第5篇:最疼我的妻子走了
一位丈夫的深情回忆:最疼我的妻子走了,看哭了上万人!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晚上,我像平时一样在看体育新闻,妻子洗了澡出来对我说:“我的脚上怎么多了一颗黑痣?”
我是一个毫无医学常识的人,觉得女人都喜欢大惊小怪的,就没有理会她。
我们的生活应该说是很和谐,很安逸的。从我在公司任了高职之后,她就当起了全职太太。我的工作三天两头要加班,还经常出差,有时候一走就是三个星期。出差在外,别人都会很担心家里老人身体如何,孩子功课怎么样。而我,总是悠闲笃定的,我知道,她会去照顾我父母,她会辅导儿子功课。
事实上,羡慕她的人和羡慕我的人一样多。在别人眼里,她不用朝九晚五看老板脸色;我们早就买了车,住进了位于西区的三室两厅。我们虽然都不知道浪漫是怎么回事,但感情一直很好。
我太太以前是一个药剂师,有一点医学常识,她知道这种莫名其妙,不痛不痒,忽然长出来的黑痣很可能是有问题的。她自己去看了医生,诊断下来是皮肤癌。这个结果把我们一下子就吓懵了。
那些日上最有名的大医院。所有的诊断都是一样的,并且一位很有名的医生告诉我,她得的这种癌 症的死亡率是90%!是皮肤癌中最最凶险的一种。
不久,就像医生预言的,她的腿上、胳膊上、背上也不断长出新的黑痣来。她的身体和精神也渐渐开始衰落。
在我的印象中,我还会偶尔感冒发烧肚子疼,我太太几乎没有生病的时候。可是现在,从来闲不住的她终于躺到了医院的病床上。
没有了她的家变得冷冷清清的。厨房里没有了热气,卫生间的马桶,家具上都蒙了灰。以前明亮的温暖的,回来就感觉舒服的地方,变成了一个我几乎要不认识的地方。我对家里的许多东西居然是陌生的,用微波炉解冻、蒸饭,我搞了半天不知道分别用哪一档,冲一咖啡或者茶,煮一碗速食面、热一碗汤,弄出来的味道怎么就是同她弄的不一样。以前,她轻而易举就递给我的日用品,现在我翻遍了抽屉还没有找到。
从她住院,我就开始休公假、请事假,尽力多陪她。因为这时候我才明白,如果没有一个家,如果家里没有一个体贴的妻子,男人挣再多的钱,在外面再风光也是空的。
就在她病情趋向恶化的当口,一位熟人告诉在广州有一个专门治疗这类皮肤癌的医院,有类似的病例在那儿被治愈过,但费用很高,一个疗程三个月,大约要三十多万元,治愈率大概有30%。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妻子的时候,被病痛折磨得近乎失神的她对我清清楚楚地说了三个字:我要活!(说到此,林生的眼泪掉下来了。)
真的,我以前从来没有觉得我们是多么恩爱的夫妻,可是,那一刻,我觉得我们是世界上最最相爱、最最适合做夫妻的男女,我们能够生活在一起有多么好。她要活,我要她。我们要一起老,一起等儿子长大,一起听儿子的儿子喊我们“爷爷、奶奶”。我下了决心陪她去广州。我去公司请事假的时候,我还听到有同事在轻声说:“如果是我,就省省了,30万哎,万一没治好,不是人财两空嘛。”
说这些话的人,没有体会过亲人将要离去的悲哀,也不知道这一线生机带给我们的希望。当时我想,哪怕是60万,100万,把房子卖了把车卖了,只要她能够活,我也心甘情愿。
去广州之前,我到家附近的超市去买一些需要的日用品。中秋节的前夕,超市里到处都是兴高采烈的脸,人们说着笑着。我忽然觉得,我同那群快乐的人隔离了,所有的欢声笑语,从妻子得病那刻起,就已经同我没有关系了。
我按照她开给我的单子买了许多日用品,当我提着袋子出门的时候觉得很重,那么多年来,家里吃的用的一切都由她安排得妥妥贴贴的,我从来不知道米多少钱一袋,油多少钱一桶,我从来不知道这些东西从超市运到家里,其实也是很累的一件事情。我一度觉得家里的顶梁柱是我,当她骤然倒下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她才是家里的主心骨。 我们在广州度过了结婚以来最最亲密的日子,那三个月里,我们朝夕相处寸步不离,常常一起笑一起哭,想不起来有多久我们没有这样倾心交谈了。开头的一个月治疗下来,她似乎觉得好一点了。偶尔,我还搀着她在花园里散散步。
我们回忆在人民公园门口的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看电影是在胜利电影院,是一部叫《最后的情感》的意大利电影,她还记得是索非亚·罗兰主演的。她告诉我,其实我约她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她已经与同学一起看过了,但她不忍心回绝我,所以陪我一起又看了一遍。这个情节我们似乎只在蜜月的时候回忆过,现在说起来,只觉得伤感。结婚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说那么多的话。
三个月里,我眼看着她慢慢地憔悴,特殊治疗对她不起作用,她终于连一碗粥也喝不下了。到了后来,她跟我说:“我想回家。”就这样,我们带着绝望的心情回到了家。
回家之后,她的身体越来越弱,并且癌 症病人最害怕的疼痛症状开始显示出来。她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整夜整夜地被疼痛折磨得辗转反侧痛苦呻 吟,止痛针也不起作用了。我恨不得去代她受苦,代她痛。我实在没有办法用个人的力量来承受这种痛苦了。
偶尔她觉得好一点儿的时候,就开始向我交代家事。我这才知道,家务事那么多那么繁琐,她一个人平时在家里有多么忙碌。她还告诉我说,我每次吃了觉得好吃的糟蹄是在哪家饭店买的,我平常穿的内衣要买哪一个牌子,到哪家超市去买。去世的前三天,她甚至教我怎么使用洗衣机,那只已经用了好几年的洗衣机,当时是我同她一起去买的,买来之后就一直是她在操作的。(林生说到此再一次泣不成声)
临终前几天,她一直说同我结婚,她很幸福,我们在广州的三个月,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日子。那三个月也会是我一生的珍藏,虽然,因为这三个月,我失去了提升的机会,损失了许多物质的东西,但同与妻子的相守比起来,所有的东西都成了身外之物。幸好有了那三个月,否则我一生都会良心不安的。
她去世的那天,很平静。我告诉儿子,妈妈是去了另一个地方等我们,将来我们还会在那里团聚的,那时候,妈妈还是妈妈,爸还是爸爸,他依旧是我们的孩子。
现在,我最怕看到人家快快乐乐的一家三口,每次路过人民公园,路过原来的胜利电影院,路过我们一起去过的超市商店,我都忍不住要哭。用洗衣机的时候,按微波炉的时候,我为儿子找换季衣服的时候,加班回家晚了,为自己泡方便面的时候,半夜里醒来,一个人睡在那张大床上的时候,我都想哭。她在的时候,我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别的幸福,她就是我结婚多年感情还不错的妻子,是孩子的妈妈。她不在的时候,仿佛天塌了。
以前看到电视剧里的男人,在爱人去世之后大哭,我觉得是煽情的表演,现在我跟着他一起流泪。那天在马路上看到一辆无偿献血的车。我又想到她了。记得有一次,单位里组织献血。正好轮到我,她听说后曾一本正经地问我:“可不可以让我代替你去?反正我不上班。可以在家里休息。”我还笑她:“有病,让人家知道了不要笑死我。”
我献完血回家,她为我做了菠菜猪肝汤和赤豆莲心粥。我想到,她常常对儿子说:“家里爸爸赚钱最辛苦,所以爸爸最重要。”其实,她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了她,我们父子两个人已经失去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快乐。
我为她在佘山买了一处穴墓。我用红笔涂上:“爱妻”两个字的时候,心里特别难过。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情感的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也不曾对她说过“爱”这个词。
看到她有时候翻琼瑶小说,为电视剧里的爱情流泪,还要笑她。现在,“爱”这个字,我居然只能书写在她的墓碑上。我的爱妻,如果,她能重新活过来,我愿意千百遍地对她说这个“爱”字,这个所有的女人都愿意从自己爱人的嘴里无数次地听到的字,为什么,我没有在她希望我说的时候,在她健康的时候对她多说几次啊?!
我就想告诉健康而幸福地生活的丈夫,好好地爱惜你的妻子,多留一点时间给妻子,不要忽视她为你做的一切。有许多东西,不要到失去了才懂得她的美好。
妻子,是世界上最爱你的,最懂你的最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女人,此外任何一种男女之情,都不能同夫妻之间的真情相比。
第6篇:我要笑着忘记你
一
十六岁,你送我一只蓝精灵。
十七岁,你送我一张莫文蔚的CD和一束百合花。
十八岁,你给我了一个拥抱。对我说,蓝妹妹,好好生活。
骄傲如我,扬着眉忍着泪,假装不在乎的拍掉你放在我肩膀的手反驳,谁是你妹妹,我不是你妹妹。
直到你坐着的那班飞机离开地平面,离开这个城市,我才卸下所有的伪装,转过身哭的无法自抑。
乔之昂,你走后,我便发誓,我一定会忘记你,笑着忘记你。
于是,从那以后,我便真的很少哭。
高一下学期,我开始喜欢朝学校旁边的C大跑。
安歌每次看到我都会一脸贼笑,小丫头,又来选夫。
我没好气的横他一眼,上次他去学校看我,刚好看到一个男生在对我表白我拒绝。男生当时受伤的问为什么。
我实在想不到理由,抓抓头对他指着旁边C大的方向,一本正经胡诌,我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就在C大。
自从这事儿被安歌抓到把柄,只要我朝C大跑,他便拿这事儿揶揄我。
其实每次我都挺想暴力解决他的,但碍于站在他身边的你,我不得装出一副可爱豪迈的样子,手一挥,本姑娘来混饭吃。
你是安歌的好哥们儿,上次你和他一起去我学校找我的。但你不但不和安歌一起揶揄我,反而每次都会笑眯眯的帮我解围,蓝妹妹,你来的刚好,今天餐厅里又有你爱吃的蒜香鸡翅和酥皮汤。
C大的伙食是出了名的好,我坐在餐厅里吃的满嘴流油。安歌说,真没淑女相。
你替我辩解,毫无顾忌,大大方方,这样很可爱啊。
我立马仗势欺人狐假虎威,斜睨安歌鄙视道,听到没!你这种莽夫根本不懂美的内涵,乔之昂这种校草的审美才是大众追求的真理。
乔之昂乔之昂,没礼貌。安歌又伺机训我,是之昂哥哥。
这次你也笑眯眯的配合,是啊,蓝妹妹,管你饭这么久还没听你叫声哥哥。
我们没什么亲戚关系,乱叫哥哥很肉麻。我正经解释道。
而且!不要叫我蓝妹妹,真的好!难!听!我挥舞着手臂再次抗议。
你笑,怎么会,蓝精灵里的蓝妹妹多可爱,而且我第一次见你你带了顶白帽子,穿着蓝外套,活脱脱的蓝妹妹。
我一点都不喜欢蓝妹妹,我鼓着嘴抱怨,爱哭鬼,爱惹是非鬼,什么事儿都拖累别人。
安歌也难得与我站同一条战线同意道,是啊,微蓝一点都不像柔弱的蓝妹妹。
接着他话锋一转,你没见她在C中那横行霸道的样儿,吃饭有人洗碗,脏衣服有人抱走,身边天天跟着一群男男女女前呼后拥,跟一慈禧太后似的。我真怀疑她给C中那些小男生女生吃了迷魂药,要搁我身边我早揍丫了。
切,这是人格魅力。我高傲的冲安歌挑眉。
安歌冷哼一声,不再和我计较。你在旁看着我俩斗嘴哈哈大笑。
我偷偷的看你开怀大笑的模样,心上繁花叶茂。
乔之昂,其实不是我不喜欢学校里的男生,实在他们无法和你相较。
你的身上,有清风霁月的明朗,面容有风轻云舒的俊美,笑起来,仿佛冲破云层的阳光。
你看我开始说的那句“我有喜欢的人,那个人在C大”真像一个预言,一语成戳。
二
你走之后,安歌再没有肆意地在我面前玩笑了。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总能从他的眼神中读出小心翼翼的关切。
微蓝,你还好吧?
第一次,安歌这样问我的时候,我的眼泪瞬间就在眼眶里充盈,满满的一汪。
我猛然甩甩头,让几乎马上就要掉落出来的泪水缤纷地摔碎在地上,狠狠地。没有任何留恋的。我不要流泪。
很好啊,我哪有不好?你看,不是好好的。我冲着安歌裂开嘴,勉强挤出笑容来。
你好就好!安歌说。
我说过,要笑着忘记你,我一定做到。
想要忘记一个人最有效的方法是什么?我在C中的时候就读到过各种恋爱治愈系的文字,那上面说,遗忘一段恋情的最好方式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恋情。恋爱,我有吗?乔之昂,我和你之间有过恋情吗?
这个问题真可笑,我竟然回答不上来。而你显然也不能给我答案。
我不要堕进那些烂俗的情节故事里。我,罗微蓝,选择一条更辛苦也更彻底的方式:我考进了C大。我要每天面对着你所熟悉的环境,每天目睹曾经和安歌、你一起度过的每一片时光,我要在那时光的浸泡里逐渐脱掉长长的尾巴——我不要尾巴,我不要当美人鱼。
时间一直在和我赛跑,我跑的很辛苦,然而我就要跑赢了。
在见到安歌的时候,有时甚至想不到你了。
安歌上了C大的研究生,他可以继续和我同在一个校园里。这对于我来说,也许是好事,也许是坏事。但——安歌是为了我。
夜晚的C大校园静谧得如同远方天籁。安歌约了我,我们在篮球场上缓慢地散步。安歌少有的沉默着。微蓝,现在没有了乔之昂。也许,我可以代替他照顾你。
听了安歌的话,我并不吃惊,但我没有接受。不是安歌不好,不是安歌不如你,而是——如果那个代替你的人是他,那么,你就永远会成为我生命中的阴影,怎么也抹不掉了。
我把这个理由坦然地告诉安歌。
安歌沉默许久,终于笑着回答:微蓝,你长大了。我相信你能照顾好自己。
再不需要说什么。
每一段感情的历练都会使人成长,那种成长是被迫的,是不能挽回的。一个倔强的生命,越是有着鲜血淋淋的内心,越是能绽放出如花的笑靥。
《致青春》上映的时候,我去看了。一个人去的,没有人陪着,安安静静地看完了。很多人都喜欢郑薇,我也喜欢,能够那样勇敢、单纯、不顾一切去爱的女孩子很少很少,在如今的大学校园里几乎已经灭绝。
我欣赏那个角色,但我不会像她那样做。如果我可以像她,那也许我和你的结局会是美好的。你那么善良,那么心软,绝做不到像电影中的陈孝正那般无情吧。可是,我没有。我期待着一份自然而然的感情,就像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在此之前,我可以欣然享受,可以安然听命,可以放纵心思,可以继续当安歌嘴里的那个放纵的惹是生非的蓝妹妹。
我倔强,我不够勇敢,但你一早就知道我了,不是吗?
安歌也知道我,所以他的安慰才那么郑重其事,甚至要以身相许。
时间过得太快了,快的让人目不暇接。
新学年开学之后,我有资格被人叫作学姐了。
多有意思啊——想当初我那么憧憬着的地方,那么仰慕着的学府,还有我牵挂着的你——都在这里。
想当初的一切都很美好。
我被舍友拉去参加学生会的迎新活动,人很多,我搬着一把椅子挤过人群。
学姐,这种事情让我们做吧。一个男孩子的声音,清脆、干净,充满阳光的味道。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诧异,回过头去:弯月似的一双眉眼笑眯眯地看着我。学姐,我叫常韵州,是经管系的新生,请多关照。
清风霁月的明朗,云淡风轻的笑脸,刚刚脱离稚嫩的略带羞涩的声音——常韵州,一份熟悉的带着特殊味道的气质从他身上发散出来,完全覆盖曾经的记忆。
你好,常韵州,我是罗微蓝,经管二年级。很高兴认识你。
走在前面的完全陌生的背影和那清澈、透明的声音一样,是新鲜的内容。
我终于忍不住扬起嘴角,我的陈旧的记忆开始容纳进新鲜血液,这是真正崭新的开始了。
第7篇:抽屉里的一个苹果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苹果。一个红透了的苹果。
那时我还小,才上初中,同桌是一个会脸红的男孩子。是的,吵架也脸红——我和他吵过不少架,每次都是他先道歉。
我还暗暗觉得,他很有绅士风度。后来老师调整位置,我和他分开了。
那天下午阳光很好,骑着车上学,想着一些遥远的事,突然就想起了他。他是上午走的,调到了第三组,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空空的,就像一间许久没人打扫的房间。
来到教室,看见新同桌,一个跟我没说过几句话的男生,不经意间,我就把目光投向了他,他在和他的新同桌谈笑风生。
坐到座位上时,我终于吁出一口气,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因为在这个角度,我看不见他。我的手伸进抽屉里拿书时,碰到一个令人舒服的凉凉的东西——一个苹果。上面贴有一张纸条,写着“送给你”,还有一个笑脸。熟悉的字迹,是他。
我没有一丝微笑,但我觉得我的心里长出了一棵苹果树,然而那个最大最红的苹果,恰好落在了我的手里,它是我的。
我没有把它吃掉,也没有扯下那张纸条,我只是小心地把它放进书包夹层里,带回了家。
回到家,我也没有把它吃掉,我只是把它放在书柜上,有纸条的那一面朝外。它是那么红艳圆润,就像一首白朗宁的诗。我看着它,仿佛在这个苹果上读出了字,读出一颗也是那么红艳圆润的心。
我已经不记得那几天是怎么过的。只记得因为角度问题我坐在座位上看不到他,我只有在传本子的时候惊鸿一瞥,他还是那样,会脸红,会一些女生不会的奥数题,会朝着老师傻傻地笑,只是,那只属于我们俩的吵架再也没有出现。在那一次次短暂回头中,我第一次听见自己的心跳。
每天回家,我都会朝着那一个苹果说话,苹果恐怕也听厌了吧?小女孩的琐碎,小女孩的心事。然而苹果还是一副好脾气的样子,散发着清香,散发着诱人的光泽,就像一个银碗,盛着米粒一样的秘密。
渐渐地,每次我从水果摊路过,看见苹果,我都会想起他,想起他灿烂的笑容,想起他吵架时脸红的样子。简简单单,就像一个苹果。
苹果开始溃烂时,我不知所措。苹果溃烂的地方开始流水,我知道,那是苹果酒。闻着阵阵酒香,我仍然没有把它扔掉。
苹果彻底腐败时,我留下了那张纸条,只是上面已经有了斑斑痕迹,那是一个苹果留给世界的脚印。
那天我路过水果摊,买了一个苹果,把纸条贴在上面,就像原来那样。然而,我知道,纸条还是原来的纸条,我还是原来的我,只是苹果,已经不是原来的苹果了。
我一直坚持那个习惯,等苹果腐烂时,再去买一个,贴上纸条,放在书柜上。
直到初中毕业。我拿着毕业联系簿找他,他愣了一下,还是写上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然而,在寄语那栏里,他只写了“一路顺风”。
回了家,我望着苹果,流了一滴泪。
我现在还记得那滴泪落在地上的声音,虽然我已经是大学生了,我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给他,也没有再为他买一个又一个的苹果,因为我知道,处理一个苹果最好的方法,就是吃掉它。
第8篇:那年的他和她
似乎,冥冥中,自有缘由,注定了他和她,厮守终身。
邂逅
那年,他四岁,她七岁。
他跟随父亲离开了家乡,居住在现今的院落。
隔着车窗,他看到了她。
她正在路边玩跳房子,他眼睛一亮,嘴角洋溢着兴趣。
他执拗的甩开了姐姐的手,静静的走到她的身边,他第一次如此地离她这般近。
他结巴地说:我….可以….跟你…..一起玩么……她黑的长发,白的长裙,春天里一张天使一样的脸,女孩看着他脸上的鼻涕印子,鄙视了他:小屁孩,一边去玩!
他的脸腾地就红了,吸溜着鼻涕,跑了。从此,他知道了保持洁净的“重要性 ”!
第二天,他又看到了她。
因为,她家离他家,仅有50米。
他和她成了好朋友。
每当看到别的孩子欺负他,她总是为他出头。
在他心目中,她比姐姐更像姐姐。
于是,他特别喜欢跟在她身后。这一跟,便是六年。
直到,他上初中,她上高中。
也许,是长大了,彼此都不好意思联系。
相遇
那年他十五岁,她十八岁。
她即将走进江大,同村的他,参加了她的谢师宴。当看到她进来时,他的脸红了,心里怦怦地跳着。
她也认出了他,冲他微微点头,他感觉浑身发热,只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一直往上生长着,再也难以阻挡。她那天穿了素色上衣,火红的裙子,她的声音这么好听,他从来没有发现,她说话原来这样好听!
村里的男生都说,“老吴”这个打架王,今天真像个女孩子!
然后,她神采飞扬的模样,再也挥散不去。
他的心事多了起来。 因为他喜欢了一个人。
这喜欢是私密的,是欢喜的,也是不能和别人说的。
镜子里,是个懵懂的少年,脸上还长满了痘痘,太难看了!他第一次开始注重仪表。
幸好她还记得他,于是,那个暑假,他天天找她请教学习的问题。他喜欢嗅着,她头发上散逸着的那种海飞丝的味道。
暑假时间总是有限,仿佛一眨眼,便过去。
那天,他去送她,她看着他,微微的笑着,好像一位女神一样,说,小弟,好好学习啊!他呆了,浑身战栗着,眼泪几乎就要流出来了。她大概以为他是舍不得她离开吧?
他跑了,不知要跑去哪里,可是,一定要跑,跑到跑不动为止。
心,就要跳出来了。
最后,他扑倒在柔软的床上,哭了,他的悲伤她不懂,可这样的悲伤如何能说出口呢?
十五岁的懵懂,还未渲染,便已落幕。
重逢
听说她马上要毕业了,听说她要留在武汉,听说她谈了恋爱。
他矛盾的选择了另一所高校。
偶尔,他也会想起她。
即便,她是别的孩子眼中,成绩最好的坏孩子。
因为,她总是仗着自己的年龄优势,打败别人,保护他。
大学四年,他甚至害怕恋爱,他怕她也是喜欢他的。
他步入社会,他努力工作,以及偶尔想起她。
一天母亲打来电话,勒令他必需回家相亲。二十四岁仍旧没有过恋爱经历的他,俨然已成为父母、亲戚眼中的“难题”。
看到静静的坐在客厅茶几旁的她,他忍不住笑了。
二十七岁的她,想必“压力”比他还要大。
他感觉眼睛热热的,他无法形容,他的五味杂陈的心境,有泪水悄悄滚落尘埃。
他曾经是那树上的柿,如此生涩,经历了岁月的尘烟,终于红了,终于软了,终于甜了。
没有恋爱的他们决定结婚。
结婚那天,他都在怀疑自己的幸运指数,以至于,掐的大腿都青紫了。
她说,放心,小屁孩,我会一直保护你的!
暖暖的幸福,瞬间流遍了他的全身!
他再也抑制不住,笑着将她搂进怀里,泪湿了她的衣襟。
第9篇:那个下午甜蜜的耳光
又是一个周五的下午,学生们像往常一样,多数趴在书堆里,只有苏小囡坐立不安。
她一会儿低头瞄瞄书,一会儿出神地盯着走廊。钟楼的钟声响起时,吓得她打了一个哆嗦,脸一下变得通红,又是兴奋,又是局促。然后她慢慢沉静下来,像下定了决心一样,把课本合上,准备走人。
就在这时,班主任走了进来,苏小囡只好重新坐下来。这是班主任的习惯,每天4点左右过来走一遭,时间不会超过10分钟。
苏小囡盯着手表,对自己说一定要沉住气。
大概是她的祈祷起了作用,没到8分钟,班主任走到了门口,又回过头来,苏小囡知道,他只是横扫一眼,例行公事而已。
可是,班主任这一回头恰好看见了让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和苏小囡隔了三排座位的季风突然跑到苏小囡的面前,大家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他抬手就狠狠给了苏小囡一巴掌……教室里一片寂静,苏小囡也惊呆了。
班主任几步赶过来,厉声喝问季风:“你疯了?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苏小囡这才如噩梦惊醒,一下哭出声来,一个骄傲的女孩儿,被人当众打了耳光,让她怎么接受得了?
苏小囡是一中最漂亮的女生之一,而且学习优秀,暗恋她的男孩儿不知道有多少,季风也是其中之一。他曾经多次表示喜欢苏小囡,情人节那天,还偷偷塞给苏小囡一封情书。
苏小囡明确告诉他,自己有喜欢的男孩儿。她做梦也想不到季风会因爱生恨,公然打了自己一个耳光。
班主任又惊又气:“你们两个一块儿跟我走。苏小囡,先别哭,他拿不出合适的理由,我会让你当众出这口气。”
季风尾随着苏小囡,走了出来,他的脸上不但没有一丝一毫的惊恐,好像还带着几分兴奋和自豪。
整整两个小时,任凭班主任怎么苦口婆心,威逼利诱,季风就是不肯说出打苏小囡的理由来,他只有一句话:“你问她。”
苏小囡肺几乎都气炸了,她把季风给自己写情书,自己怎么拒绝他的话,全掏给了班主任,末了又补充一句:“其实我根本没有喜欢的男生,我只是用那种方式委婉地拒绝季风。”
季风仿佛没事儿一样,反而固执地盯着苏小囡,好像在嘲讽她:“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苏小囡恨透了他,到这个时候,还敢这么肆无忌惮:“老师,我说的都是真话,这件事情同学们还不知道怎么说呢。”一想到自己以后被旁人议论,她的眼泪又涌了上来……
最后的结果,是季风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作了一次深刻检讨。在检讨中,他表示愿意接受学校的任何处分,而且保证以后再不骚扰苏小囡。
季风的态度诚恳,言辞真切,和在老师办公室里满不在乎的模样判若两人。
季风讲完后,班主任鼓动苏小囡上前打他一个耳光,以牙还牙。苏小囡憋足了劲,扭头走开了,咬牙切齿地丢下一句话:“我再也不想看见你。”
大概是应了不是冤家不聚头那句话,高考以后,苏小囡和季风竟然都考进了北京的同一所大学。要是换了别人,不知道联络得多么密切,可惜苏小囡对季风恨入骨髓,对他抛来的橄榄枝看都不看一眼,电影票、水果、信件……从来都是一个处理方式:丢入垃圾箱。
可季风却像块膏药,总是不管不顾地出现在苏小囡的视线里。时间长了,苏小囡也就只好听之任之。
不知不觉,大学时光就要结束了。一次,苏小囡和季风一起参加老乡聚会,突然看到电视里出现了一个歌星的身影,原来的一个同学突然说:“那不是你们一中乐队的主唱梁萧吗?”
苏小囡的脸色一下变得苍白,季风见她这个样子,呵呵一笑,给大家讲了个故事:
一个男孩儿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可是那个女孩儿却很喜欢甚至愿意为那歌手放弃一切。当那个歌手决定要放弃学业去流浪时,女孩儿也铁了心要追随他。男孩儿非常难过,他千方百计打听到歌手要走的确切时间,他知道只要那个时间一过,女孩儿堆积的所有勇敢就会变成单纯的伤心。所以,那个下午,在女孩儿站起身的一瞬,那男孩儿狠狠地打了她一个耳光。女孩儿本来要为爱情奔走的那个下午,就在悲愤、纠缠和焦急中度过了……
除了苏小囡,没有人真正听得懂这个故事。苏小囡终于明白了,季风当年的一巴掌,是阻止她的私奔,季风的爱情义无反顾,甚至不惜让她恨自己,而目的只有一个——为了能保护她。苏小囡心里突然很乱,她不知道自己对季风是不是应该继续恨下去。
电视中对梁萧的访问还在继续,一瞬间,苏小囡发觉自己爱过的那个人很陌生,也许他早就忘了自己,更想不起曾经有那么一天,他打算带着她私奔。如果当初跟他走了,现在的自己又会是怎样的呢?
回来的路上,季风还是和原来一样,紧紧地跟在她身后,苏小囡突然回过身对季风说:“快点儿走啊,你居然赶不上我?”
在季风看来,这是最美丽的语言,他知道——苏小囡终于开始接纳自己了。
后来,苏小囡成了季风的女友,梁萧的歌声也传遍了大江南北,苏小囡很庆幸:她不愿意做光环背后的女孩儿,她宁肯是平凡的季风全心全意的宝贝。
有一件事情,季风永远也不会说出来。其实,那场耳光风波原本就是梁萧的安排!
梁萧在一次体检中查出了有严重的心脏病。为了治疗,他不得不放弃学业和爱情。临行前,他精心策划了这场莫须有的“流浪”,把苏小囡交给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季风。他知道,生活里只要是基于爱,纵然错,纵然恨,总有春暖花开的那一天。
季风在报纸上看到最新的娱乐新闻,说梁萧最近的创作颤音用得特别多,他搞不懂颤音跟心脏的好坏有没有关系。他只知道:即使有一天梁萧真的不在了,自己也不会说出那个秘密,因为他们做的,就是为了让自己爱的人,有一个长久的、纯粹的幸福和快乐。
第10篇:请新娘打自己3个耳光
他在上海,她在台北。
两人是通过网上一家文友论坛认识的,那时,正是他感情受挫的时候,妻子离他而去,他的公司经营状况又出现了问题,他的作品中,充满了忧郁;她是一家网络电台的节目主持人,经常从这个论坛里摘取他的文章与网友听众分享。
两人越聊越投机,后来索性打起长途电话。电话里,她给他的公司经营支了许多招,帮助他扭亏为盈,他很感激她,也逐渐发现自己的生活中少不了这样一个人,于是,他大胆向她示爱说,如果可以的话,他愿意照顾她一辈子。
她反问,你还没有见过人,怎么可以这样轻易说爱。他笃定地说,不管她是西施,还是东施,都不妨碍他对她的爱。
他们互换了照片,照片中,他有一副结实的臂膀,她有一张玫瑰般妩媚的容颜,两个人都很满意,决定见上一面,最终确定关系。
很快,两岸实现三通,她有一个机会跟随父亲到山东老家探亲,转道上海,在一个黄昏,她抵达了上海的一个港口,他早早地守在一个阴暗的角落,手里捧着一束花,打算给她一个惊喜。
轮船靠岸了,他瞅酸了眼睛,都没有发现她,就在他失落地准备转身的时候,轮船上的最后两位乘客出来了,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手里的轮椅上推着一个年龄在24岁左右的女子,女孩儿两腿无力地耷在轮椅的蹬子上,那人不是别人,正是他朝思暮想的她。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说什么也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心惊胆战地躲进了往外赶的人群,匆匆离去。
那晚,她给他打了几次电话,他只接了一次,吞吞吐吐地借故说,公司突然有一个单子需要紧急赶往外地,半个月以后才能赶回来,有机会再见吧。
她无比失落地挂断了电话,然后发信息说,两天后,她就要和父亲一道从上海启程,返回台北,如果回来早的话,还有机会见到她。
两天后的清晨,下了一场雨,他披了一件很大的雨衣,混进了送别的亲人队伍,他想再次证实一下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一艘客轮靠在了江边,陆陆续续的人往上面走去,远远地,他就望见了她,因为,她并没有穿雨衣,也没有坐轮椅,而是手握着轮椅的手柄,轮椅上坐的是她的父亲……
一个月后,他俩结婚了,婚礼在一个教堂举行,身材高挑妩媚的她穿着一袭白色的婚纱,设法把父亲推上教堂高高的坡道,特意嘱咐让他代劳。
当他推着她的父亲走上坡道的时候,她的父亲兴奋地对他说,女儿小时候,最喜欢我这样推着她上坡,只可惜现在年龄大了,手脚没力气了,但是,一个月前来上海,我还是执意要推她一回,因为,码头上的那段路还算不上多陡,也许那是我最后一次推着她上坡了,以后,我就把女儿交给你了……
谁都清楚,那天,身患多年腿疾的父亲是怎样忍着剧痛推着女儿上坡的。
那天的婚礼办得很热闹,婚礼现场,当司仪问他“最希望新娘做的一件事情是什么”时,他涨红着脸说,希望新娘打自己3个耳光!
他的解释是,打过3个耳光以后,他就不敢再朝三暮四了!
在场的所有人都为这样一种浪漫的表达鼓掌喝彩,而他的眼睛里却溢满了泪水,谁也不曾知道,对于她,他的心里是埋藏着深深愧疚的。
本文来自开心故事网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