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奇迹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5-01-23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美国总统史上最美好的爱情
3月6号。美国前第一夫人 南希·里根因心脏衰竭永久地闭上了眼睛,这位94岁的老妪终于可以和罗尼相聚了。她的离世,也带走了那段传世的爱情,她和里根的感情,被媒体给予了极高的评价。美国总统史上最美好的爱情!罗尼是谁?罗尼是其妻子南希对里根总统的爱称。作为美国前第一夫人和里根的遗孀,南希的逝世不仅标志着一个生命的结束,也意味着现代白宫将难再遇见的爱情故事的终结。
1见钟情,3年约会 52年相伴相守
有时候命运会对你开一个小小的玩笑,但那是为了让对的人走到你的面前。南希和里根的相遇充满着戏剧性。
年轻的南希曾经是好莱坞的一个二线演员,在这个人才济济的演艺圈里,她毫不起眼,只能在无人相识的角落耗费着青春。而当时里根虽还未竞选总统,但演艺事业也是如日中天,红红火火。
而因为自己莫名其妙地被卷入“被查封演员”的黑名单,为了保住可能失去的自己心爱的演艺事业,南希不得不向当时身为美国电影演员协会主席的里根求助。
温柔优雅的南希遇上帅气幽默的里根,两人一见钟情,两颗心照面则如鹿跳,就像久违重逢的故人,有说不尽的话题,直到凌晨三点两人才依依不舍的离开,这次的见面令南希意识到:他是我想要的一切。
他们一起吃了一顿饭,而那一顿饭却改变了他们两人原来的轨迹,因为虽然只有一面,南希却突然恍然大悟,找到了自己的终极目标:成为里根的夫人。
1952年,一见钟情,相恋三年的两人终于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从此开始了长达52年的幸福的婚姻生活。这52年,有争吵,有烟火生活,有幸运,有厄运,但他们携手相伴就没想过放手。
十年如一日 眼里都是你,吻也只给你
有人说,爱一个人,他的眼睛是会发光的。而无论何时,南希望向里根的目光总是含情脉脉,专注得令人挪不开眼光,仿佛对方就是世界上最好的艺术品。
而里根对南希的回应是甜蜜温柔的亲吻。无论是大街小巷还是选举台前,他们毫不保留地向对方坦白自己的爱意。
即使结婚多年,依旧保留着恋爱的激情,那一份份情书就是最好的见证。
热烈的爱,细水长流的坚持,身处娱乐圈和政治圈,他们身边都有很多诱惑,但是他们专一的爱,令人动容。
其中里根1978年写的一封情信,最令南希极为感动,虽然当时两人结婚已有26年,但里根对南希的爱,热烈新鲜如热恋时,他说:“结伴同行而一旦失去对方,我便永远得不到满足和开心”、“要世上最动人的女人在每一日都增添妩媚”。
风雨同舟 她甘当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
虽然演艺事业曾是她绝不会放弃的事业,但结婚后的南希还是逐渐退出了心爱的演艺圈,她陪着里根一步一个脚印,从州长走到了总统的位置,足足走了15年。此时里根已经70岁,是历史上当选总统年龄最大的一位。
那时的美国时局动荡,混乱不堪,南希一直在身旁协助里根,当他的助手和顾问。她强势的作风改变了暮气沉沉的白宫,却也因此遭受非议,甚至被恶毒的外号“龙娘子”取代。在西方,龙是一种长着翅膀、口喷烈火的可怕的邪恶生物。
但为了保护爱人,她把这些非议置之度外,“在整整8年时间里,我都和总统睡在一起。如果不给我合适的机会,我都不知道该干些什么,所以,如果罗尼有什么事情问我,我会给他最好的建议。有时候即使他不问我,我也会这么做。”
强势的作风遇到爱人也会化作绕指柔。1994年,里根身体逐渐变差,记忆力也在不断衰退,经医生判断,得了阿尔茨海默病,这意味着里根将逐渐忘记身边的人,甚至是陪伴了他一辈子的妻子。
坚强的南希没有被打倒,她一直陪伴在里根的身边,不离不弃,即使是去离家五分钟的餐厅与好友聚餐,她都一概拒绝。就这样,她悉心照顾着里根的起居饮食,事无巨细,一做就是10年。
有时为了给里根搭配一个健康可口的晚餐,她可以尝试数十遍。谁也没想到,这个在厨房忙碌的女人会是之前铁血的“龙娘子”。
南希的努力并非全然白费,有时甚至得到了令她惊喜的回报。有一次里根在保镖的陪同下出去散步。当走到一幢由篱栅围起来的别墅前,里根突然停住了脚步,试图推开别墅大门。
那位保镖以为里根又犯糊涂了,轻轻地将他的手从大门上拿开,并对他说:“总统先生,这不是我们的院子,我们该回家了。”里根吃力地回答保镖说:“哦,我……我只是想为我的爱人摘一朵玫瑰。”
然而,再浓烈的感情也比不过时间的流逝。患病十年后,里根终究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徒留南希在这世间孤零零地活着。
在里根的下葬仪式最后,正好是日落时分,军人们将一面美国国旗折叠起来递给了南希。她先是把国旗贴在胸口,然后将它放在灵柩上,终于哭泣起来。
如今,南希也已离去,他们大约已经在天堂相聚,继续相爱相守吧。她很幸运,能够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这是神的恩赐。而她也将完成自己最后的夙愿,葬在罗纳德·里根总统图书馆,旁边是她心爱的罗尼。
“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健康还是疾病,我都爱你、尊重你,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结婚时,每对新人当初都会信誓旦旦说出誓言,但能够牵手一生的少之又少。
一位传奇的总统,背后有着一位传奇的女人。52年,从青葱岁月到耄耋之年,从一见钟情到携手共生,其中风风雨雨也同舟共济。
南希和里根的爱情故事给在这个爱情快餐时代的我们强大的精神慰藉,这样的爱情,令人欣羡!
第2篇:找一个喜欢我喜欢到不舍得损我的男朋友
有一种偶像剧最爱的男主配置,叫“口嫌体正直”,大致就是一个明明喜欢女主,却死活不爱表达自己,还喜欢口是心非各种嫌弃女主的男主,但因为剧情的设定就是欢喜冤家,一切的嘲讽都是调情,一切的吐槽都是关心,所以女主在抖M中幸福着。然而,此时的天台上,我与鱼腩正一人一瓶啤酒地聊着天,胡天海地扯着嬉皮,顺便吐槽这样的偶像剧爱情。
吖言,姐姐告诉你呀,千万不要找口嫌体正直的男朋友。鱼腩竖起食指郑重地说。
她醉眼微醺,似乎回忆到了什么难过的事情,整个人都失落了起来,完全不像一个刚刚热恋的人。
2
鱼腩的难过来自于她的初恋。
初高中的少女身边,总不会缺少喜欢故意欺负她的少年,人们说,那叫青春期懵懂的悸动。鱼腩的青春也没有例外。一个男生,姑且叫他铜铃吧,因为鱼腩至今都能想起他铜铃般的大眼睛。
某天鱼腩剪了刘海,铜铃第一时间发现,并很夸张地说“好丑啊”,还和其他一众男生一起笑她,让鱼腩尴尬了许多天;生日那天鱼腩破天荒穿上了裙子,铜铃装作很惊讶地呼号“腿这么粗还敢穿裙子”,气得鱼腩瞪了他好久。
鱼腩的作文被选参加省级竞赛,她认认真真誊抄作文,却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听到铜铃幽幽来了一句“这种文章竟然也能写出来参赛”……
很多很多次,鱼腩被气得偷偷哭泣——那可是鱼腩偷偷喜欢的男生呀,怎么总是欺负她。
然而谁也没想到,铜铃在一次月考结束偷偷向鱼腩告了白,而鱼腩稀里糊涂就答应了。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
悄悄发展地下恋情后,铜铃虽然事事照顾鱼腩,但似乎损她已经成为了习惯。鱼腩向他请教数学题目,他一定要先数落一下鱼腩好笨,再开始教她;看鱼腩一笔一划写字后总会忍不住说她写的字好丑啊。
一起回家的路上,鱼腩害怕有危险,铜铃却会以“你长这样是很安全的”来安慰她……
一开始,鱼腩会以“他喜欢我才损我”、“这就是恋爱该有的样子”来时时催眠自己,可是渐渐地,鱼腩变得越来越自卑,越来越敏感,终于第一次在爱情里占据了主动地位——自己提出了分手。
铜铃年少气盛,自尊心比什么都重要,自然不再挽回。
只不过他的一个哥们儿看不过眼,找到了鱼腩:铜铃是真的喜欢你啊,他嘴上说着你剪刘海丑,其实偷偷瞄你好几眼来着;看你穿裙子也是背地里一个劲儿夸你好看;知道你参加作文竞赛,对我说自己喜欢的人真了不起;觉得你笨的样子很可爱,认真写字的模样也可爱,整日瞎担心有坏人的模样还是可爱。
鱼腩听完后哭了,但仍然没有去挽回这段初恋。
众人都觉得鱼腩无理取闹,但没有人发现,鱼腩自从刘海长长后就永远光着额头,自被说过腿粗后再也没穿过裙子,写作文的时候总会想到那句幽幽的嘲讽,经常自我怀疑,从来就没有一刻喜欢过自己。
3
姑娘们喜欢看偶像剧,都喜欢口嫌体正直的男主,那是因为男主内心粉红的暴雨都滴滴落在观众的眼前啊,而对于女主来说,她得到的永远都是口头的嫌弃。男主不给她看自己内心的狂风暴雨,女主也从来无从知晓。
这样的口嫌体正直,便宜了电视剧外的观众,可怜了身为女主的她。
而鱼腩的那段初恋,带给她的不仅仅是青春的悸动,更多的是难以磨灭的梦靥,以及深入骨髓的自卑和自我怀疑。
我问鱼腩。你还怀念初恋吗?
不,我怀念那时候的自己。鱼腩调皮地眨眨眼,况且我现在多幸福呀!
鱼腩现在的爱情,简直幸福到让人发指。
她的男朋友很宠她,俩人的日常能甜得发腻。
尽管她男朋友是理工男,辞藻匮乏,但整日整日的“鱼腩好看”、“鱼腩真好看”差点让我以为之前的情话boy黄歇抄了他们的台词……
鱼腩最近吃得有些多,肚子就和怀胎五月了似的,男朋友刚想感叹一下“肚子真大”,鱼腩一记眼刀飞过去,男朋友立刻改口“连大都这么好看,瘦成往常一样的话还得了!”
鱼腩和别人吵架,人家找上门告状,男朋友问都不问先站立场:“我家鱼腩脾气一直挺好的,一定发生了很严重的事才把她气成这样!告诉我什么事,我来解决!”反倒让告状的人很无语。
啧啧啧,小心甜言蜜语是糖衣炮弹,最后发现被骗了哟!我这只单身狗受到了万点伤害,于是酸溜溜地恐吓她。
鱼腩脸上满是自信,骗就骗呗,喜欢一个人不就是愿意甜言蜜语骗她一辈子么!
4
女生都爱被自己男朋友夸,坏的男朋友有的是没想过要夸,有的是不愿意夸,有的是夸着夸着变了心,不一而足。而好的男朋友则是心甘情愿夸她一辈子,还夸得有技巧。
爱情这回事啊,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口嫌体正直,饮水的人就会感受到一阵冷意,还是免了吧。
天台上的风有些冷,我翻了一遍与某人的聊天记录,看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我喜欢了他好多年,说起理想男友总是最先浮现他的模样。而他的态度我不知道,只是莫名其妙地聊着天南海北的事儿。
虽处异地,几年来一直维持着类似暧昧的关系,他却总是如铜铃对鱼腩一般损我,损我的外貌、性格等。
而我一直没有损回去。因为喜欢到不舍得伤害他,害怕一不小心碰到他的底线让他不开心。
突然觉得,这样的喜欢太累了。
很想喜欢一个人,那个人要喜欢我喜欢到不舍得损我。
你说的对。我望了望鱼腩,顺手清空了与他的聊天记录——口嫌体正直的男朋友不能要。
第3篇:去爱一个愿意留下来的人
01许多年前,沈思皓觉得爱是沉默,是爱人口渴时候的一杯水,是哭泣时的一个拥抱,愈是深沉的爱,愈是难以启齿。
直至,他最好的兄弟追上了他最爱的姑娘,兄弟说:“思皓,你是打是骂我都认,但是你从来没有说过要和她在一起!”
姑娘问:“沈思皓,说一句喜欢我就那么难?曾经我喜欢你是真的,现在我爱他也是真的。”
他无法回答,只好说:“祝你们白头偕老。”
真心的。
后来,兄弟给姑娘求婚,在泸沽湖的湖畔,单膝着地,许一世深情。
他在朋友圈看着兄弟晒出的婚戒,点了一个zan,说:“恭喜,回来给你们封一个大红包。”
兄弟笑哈哈的说好。
当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姑娘穿着染血的婚纱问,“思皓,如果你早点儿说喜欢我,我们之间是不是会不一样?”
他从梦中惊醒,胸口一阵绞痛,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侵袭着他。
他问:“你相信人与人之间是有心灵感应的吗?”
问这句话的时候,他正坐在去一辆前往泸沽湖的白色面包车,蜿蜒公路盘山而上,远处青山连绵。
听他说话的是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女人,穿着黑色的夹克衫,单手扶着方向盘,唇角微微上扬,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嘲弄。
“你别不相信。”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跟别人提起这件事,“就在我做梦的那天晚上,他们在从泸沽湖回西昌的路上出事了,跟一辆大货车迎面撞上,连人带车全滚山下去了。”
女司机放慢车速,看了他一眼。
“你不觉得他们是在托梦给我吗?”
三年来,他一直在假设,如果那时候和姑娘在一起的是他,那么她和他最好的朋友是不是就不会死?
十分钟之后,女司机将车停在路边说:“那场事故我有印象,出事的地段就这儿一带,你不是想你兄弟吗?让你看看。”
他感动得快哭了,“你真是一个好人。”
女司机点头,应了一声。
他打开车门,走到护栏边上,往日种种如胶卷在脑海中翻滚,看着远处青山如黛,眼眶通红。
蓦然,一双手从后在他的肩上重重一推,左脚顺势滑出公路,心脏猛地一跳,手臂又是一紧,他歪着身子惊魂未定地回过头,只见女司机站在他的身后,双手抓着他的衣袖,唇角带着一抹意味深长的促狭。
“你干什么?”他从她手中挣脱,语气有些激动道:“会吓死人的!”
“你不是说你兄弟托梦让你一块走吗?”女司机嗤笑一声,“谁身边没死过两个人?说得就像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有故事的,真矫情。”
02
这个女人叫阿夏,是她在西昌认识的黑出租车司机。
从他第一眼看见她,便觉得她和其他人不一样,眉眼冷冽,满身匪气,一口气吃掉一笼小笼包都不带喘气的。
那时候,他正在跟早餐店老板打听,怎么去泸沽湖。
老板没说话,她先搭腔了,“我带你去,包车,六百。”
他没理她,继续问老板:“在哪里能坐大巴?”
阿夏看了他一眼。
老板说:“坐大巴过去差不多要八个小时,而且一路都是山路,你包车好一些。”
“算了,反正我是回去,算你四百。”
“两百。”他说。
“我呸。”她说:“你他妈现在约个炮都不止这么点钱,三百五,一分都不能少。”
“约炮花三百五能睡,我花三百五包车能睡你吗?”比嘴贱他一点儿都不差。
“这要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她端起碗,将稀饭一饮而尽,“你到底走不走?”
“走。”他将最后一口面塞进嘴里回道。
她开得是一辆老式铃木的,车身上溅满了泥,窗户上落着灰,他站在车门前,不禁质疑道:“这车还能开吗?”
“能开。”她简言意骇,打开驾驶座进去。
沈思皓跟着她上路。
越靠近事发地点,他的心越慌,只能靠不断说话来缓解内心的焦虑,谁知得来的竟是她的嘲笑。
四个小时之后,汽车驶进风景区,阿夏说:“景区票一百,我带你进去,只要八十。”
“谢了,不用。”他将钱递给她,开门下车,从后座拿下行李箱,径直往售票大厅走去,正值旺季,人群如潮,夕阳横斜,笔直的公路尽头昏黄一片。
这时,他的手臂被人从后一拉,阿夏站在他的身后问道:“这样,门票加住宿,我收你两百二,怎么样?”
“不用。”他收回手,往大厅走去。
他想伤口揭给她看,却被她当作一个笑话嘲讽。
他不想跟她再多讲一句话。
03
夜晚,他选择住在泸沽湖东南面的草海边上。
草海路边,尘土飞扬,荒凉丛生,但是他选择住在这里,因为他还没有想好,在那个见证他们幸福的地方,他要做什么。
他来这里的意义又是什么。
草海湖面上漂浮着成片的枯草,晒照的时候一度有人问他是不是在红军过草地的地方,只有一个朋友打电话问:“思皓,你去泸沽湖做什么?”
“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只是刚好有假,刚好想起兄弟和姑娘,一切都是刚刚好。
“一切都过去了。”朋友欲言又止,“想开点儿,别做傻事。”
他笑:“我能做什么傻事?”
朋友答不上来,“反正,他俩儿死后你就怪怪的,别什么事都闷在心里,说出来总归要好一些儿。”
不知为何,他想起了那个女司机。
“说出来干什么?让人当笑话听吗?”他站在旅店的长廊上,看着渐渐黯淡的天色道:“老狗,别担心了,谁身边没死过两个人,我没那么脆弱。”
他挂断电话下楼,顺着公路一直走,沿途行人寥寥,直至走到一家正在装修的酒吧前,才停下脚步停驻。
门前立着一个招牌叫:阿夏的酒馆。
少顷,他走向隔壁的烧烤摊,点了几瓶酒和几串五花肉后,与老板闲聊道:“隔壁酒馆的老板是阿夏吗?”
老板笑道:“我们这的女孩都是阿夏,你找哪一个阿夏?”
哪一个阿夏?
他想了想,“女土匪,高高瘦瘦的,皮肤有点黑,笑起来的眼睛弯起来像狐狸。”
他并不是一个记忆特别好的人,却能将那个女人的长相描绘的不差分毫,通常这种情况只有一种,这个人一定欠了他。
“夏芝啊。”半刻,老板将烤架上的烤肉翻过面道:“怎么?你要包车?”
他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恩。”
“我这好像有一张名片,你等等。”老板低头在布满油污的围裙里翻看起来,在空气中传来一阵焦味才将名片递给他,“看看,是她吗?”
深蓝色的名片上印着一个名字和一串手机号,以及承包的各类业务和身份。
夏芝。
客栈店主,承办包车、向导、住宿、景区门票代购的业务。
这业务面可真广。
他掏出手机,照着名片上面的电话拨通过去,一杯酒下肚,电话接通,一个冷清的女声从电话那头传来,“你好。”
他清了清嗓子,“夏芝吗?”
“我是,请问你有什么事吗?”比起在他面前的张牙舞爪,态度温和的简直判若两人。
“是这样的,我明天早上想包一辆车去泸沽湖。”
“哦,大概几点呢?”
“六点钟吧,在草海这边。”他蹦着一张脸,报上附近的一个旅馆名字道:“我姓沈。”
“好的,沈先生。”她似乎并没有听出他的声音,“请问你还有什么事吗?”
“我看你名片上提供这么多业务,就想问问,有什么特殊服务吗?”
她直接挂断了电话。
04
第二天,他一直睡到早上八点才起床,等收拾好的时候,已经是九点以后,阳光洒满整片湖,透过窗户在旅馆的木地板上投下一地璀璨。
他背着旅行包,慢吞吞地走出旅店,拿出关机多时的电话,开机,拨通道:“不好意思啊,夏小姐,我手机没电了,睡过头了。”
她一声冷笑,看着后视镜道:“抬头,往对面看。”
他抬起头,刺眼的阳光直射而来,晃得睁不开眼睛,抬手挡住阳光,透过指尖的缝隙,只见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停在对面。
他穿过街道,走到驾驶室窗前停驻,只见阿夏带着黑色的墨镜,黑色的头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沈先生?”她怒极反笑。
“是我。”他回答地坦坦荡荡。
“逗我玩呢?”她打开驾驶座的车门问道:“好玩吗?”
“你昨天不也逗我玩吗?大家算扯平了。”他耸耸肩,“这样吧,你多等得几个小时,我算钱给你。”
如果是几年前,阿夏必然会爆粗口,如今她只是平静地看着他,“行,一小时两百,总共七百,拿钱。”
“欠着。”他绕过她,拉开副驾驶的门坐下。
他从兜里掏出一盒烟,问道:“你有火吗?”
“我这一肚子火呢。”她猛地关上车门,咬牙切齿道:“要吗?”
“只要你给我就要。”他眯着眼睛,含烟笑了起来,棱角分明的脸在阳光下仿佛散光着光。
阿夏发动汽车,不再理他。
“你叫夏芝?”他将烟夹着指尖,手肘靠着车窗问道:“不是本地人吧?你说你一个外地人,跑这里来干什么吗?你看着也不像那种小清新的文艺妞啊。”
他一扫昨日的阴霾,喋喋不休道:“这有电影院吗?是不是看个电影,约个会都得开五个小时的车去西昌市里去看?”
阿夏一个刹车,他的身子猛地往前一歪,险些碰在挡风玻璃上。
“下去。”她说。
他说:“你不是向导吗?我给你一千五,陪我一天怎么样?”
不管是什么话,从他嘴里总有一种一语双关的意味。
阿夏深吸了一口气,“行。”
对付阿夏,只要给钱,万事好说。
这是昨天烧烤摊老板最后交给他的八字真言,出奇好使。
05
汽车穿梭过狭窄的街道,驶入泸沽湖附近,湖面上狂风肆虐,河岸上停放着猪槽船,阿夏将汽车停稳,他却久久未动,看着波涛汹涌的湖面,呼吸逐渐急促下来。
“你干什么呢?”阿夏打开车门侧对着他。
他只觉脑子一片昏沉,推开门走下去,风将一旁的横幅吹得猎猎作响,湖水翻滚,由蓝泛黄。
湖边有许多人在合影,他将双手揣在兜里,无言地望着前方。
阿夏立在他的身侧看着手机。
“你要嫁给我吗?”他看向她,仿佛看着另一个人。
风声太大,她听得并不清楚,抬起头问道:“什么?”
“你要不要嫁给我?”他大声问道,周围的不少人都闻声望来。
“滚。”她一巴掌拍在他的背上,“发什么疯呢?”
他的眼睛里激起一片热泪,朋友就是在这里跟姑娘求得婚,如今礁石还是昨日礁石,人却早已不是旧日故人,他唯一能做的只能将一切再重演一遍。
他的双手扶住她的双肩,眼眶通红一片,“难得非要说出口才是爱吗?那时候,除了我的嘴,全身上下都在说爱你。”
阿夏下意识往他腹部以下扫了一眼,周围的路人已经开始起哄,“在一起,在一起。”
“虽然答案来得很迟,但是我还是想告诉你,二十一岁的我,很喜欢二十岁的你。”他抿紧嘴唇,终于在姑娘最喜欢的地方,说出了最想说的话,也许这就是他来这里的意义。
他移开脸,从袖子擦去眼泪,掩饰自己的狼狈。
“没有人怪你,只是你一直不肯原谅你自己。”这一次,她没有冷嘲热讽,“以后别来了。”
阿夏站上一阶台阶,伸手擦去他一侧脸上的泪水。
06
晚上,他住在阿夏的旅馆,准备明早清晨离开。
第二天,他推开门便看见阿夏正和几个年轻的旅客在院落里聊天。
“我好羡慕你能住在这里,跟世外桃源似的。”一个年轻女孩抱怨道:“我每天上班都要崩溃了。”
“一年能赚多少?你肯定是富二代吧?”
“姐,你简直就是文艺青年的杰出代表,我给你拍张照发微博,你准能火。”
阿夏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剥豌豆,笑道:“我不是什么文艺青年,就是一个朋友喜欢这儿,我答应了他要帮他实现,所以就来了。”
“那你朋友呢?”女孩蹲下来跟她一起剥豌豆。
“死了。”她说。
顿时,四周静谧一片。
“我就知道你们得这个表情。”她笑起来,“其实就是年轻的时候不懂事,什么刺激玩什么,有一次我们去爬山,遇上山体滑坡,六个人全给埋里面了,那时候都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就互相说遗愿呗,谁活下来了,谁就去实现呗。”
“那……活下来几个?”一个男生追问道。
“都死了。”她抬起头,明媚的阳光照得她睁不开眼,“其他人的愿望都挺简单的,就这个麻烦,早知道当时就让他换个愿望了。”
“你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女孩道。
“这不叫故事,叫事故。”
围着她的几个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沈思皓转身走回房间,下午的时候,他跟阿夏借了车,一个人围着泸沽湖转了一圈。
直至晚上九点左右,才回到旅馆,将钥匙还给阿夏。
“你有空吗?陪我吃顿饭行吗?”他问。
阿夏点了点头,“行。”
两人去不远处的烧烤摊吃烧烤,点了一箱雪花,酒一瓶接着一瓶,阿夏问:“你今天去哪玩了?”
他抬起头,看着对面穿着米色长款毛衣的高瘦女人问道:“你喜欢这里吗?”
“不讨厌。”她答。
“你盘下这个旅馆多少钱?”
说起这个,阿夏直咋舌,“跟人合伙的,把我爸妈的房子抵押了,跟银行贷了几十万吧。”
“你挣得钱够还吗?”他突然想起她名片上那么多的业务,心生恻忍,“之前的事,跟你说一声对不起。”
“不用。”她喝了一口酒,“你不是也赔我钱了吗?”
两人又不说话了。
吃完烧烤,回到旅馆,临近进门的时候,他伸手抱住了她,“我明天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好。”她的手揣在兜里,“回去以后,别跟自己较劲了。”
他很想问一句,那你呢?你留在这里,真的只是因为完成朋友的遗愿吗?
他放开她,“以后可以给你打电话吗?”
“可以,你朋友以后来这住宿我给打折。”
偌大的院落里,只有旁边的窗户隔着窗帘投射出来的淡淡灯光,他静静地看着她,然后鬼迷心窍地吻住了她的唇。
啪。
她回了他一个巴掌。
以后,他再也不会来这了。
06
他离开的时候,坐得是另一辆黑车。
车上挤满了进城的人,有本地人、有旅客,汽车驶出风景区,驶入盘山公路,司机是会说汉语的彝族,热情健谈。
这时,有一个年轻人问起:“师傅,你认识那个开旅馆的阿夏吗?”
沈思皓注意到这个年轻人就是那天和阿夏在院子里聊天的年轻人。
“夏芝吗?这里的人都认识她,大城市来得姑娘一点儿都不娇气。”
“那她说得故事是真的吗?”旁边的女孩问道:“说什么朋友都死了。”
“不全是。”司机回道。
沈思皓故作不在意地看着窗外,这女人可真是一个骗子。
“当时活下来的还有她男朋友,但是他男朋友丝毫不把那些遗言当回事,就她傻,为了那几个承诺,大半个中国都跑遍了。”
司机叹了口气,“前不久,她男朋友结婚还给她打电话,讽刺她来着,你说她男朋友怎么就那么心安理得?”
“那她挺可怜的。”
“这几年好点儿,她刚来那会儿,整个人瘦得跟骷髅似的,整天喝得醉醺醺的,说醒着的时候就感觉他们在耳边跟她说话。”
“现在呢?”沈思皓开口道。
“挺好的。”司机转动方向盘,进入盘山公路。
下午两点,抵达西昌,他站在路边抽了一根烟。
07
七个小时后。
他又站了阿夏的小旅馆前。
有些人,从第一眼便注定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晚上九点,阿夏穿着人字拖在院子里收床单,满天星辰,他看着她,一言不发。
她双手将床单折叠在怀中,有些意外地看着他,“你有什么东西忘了带吗?”
他摇了摇头。
“那你回来干什么?”
“我来找你。”
“找我干什么?”她觉得好笑。
“帮你还债。”他板着面孔,“我二十六岁,可以为自己的言语和行为负责,所以请你认真一点儿。”
“你想清楚了?这里可是去电影院看个电影都要花五个小时的地方。”
“没关系,以后你想看什么我演给你看。”
阿夏还想说些什么,他却已经伸手抱住了她,“别说了,我要留下来。”
“为什么?”
“不知道,我只想留在你身边。”
阿夏跟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俩刚坐在泸沽湖便喝完了第一瓶酒,我说:“敢情我坐八个小时的山路,从成都一路堵到西昌,就是来听你花式虐狗的?”
微风徐徐,水声阵阵。
她看着我,眼神有些意味深长,“无论何时,都要去爱一个愿意为你留下来的人。”
我没好气地踹了她一脚,“当初让我去爱一个带我走的人是你,现在让我去爱一个愿意留下来的人也是你,你怎么这么恶心?”
她哈哈大笑,举起酒瓶跟我干杯,“周灿,去爱一个愿意为你留下来的人,然后跟他走,你明白吗?”
不明白。
后来,她喝醉了,沈思皓来背她回家,他一边骂,一边哄。
我忍不住想抓一把财财的狗粮吃。
我说:“你怎么喜欢上她的?”
他答:“最开始想睡她来着。”
我被呛得不轻。
“后来,又有点心疼她,这个世上像她这么有‘肩膀’的人不多。”
他仔细的回忆道:“其实我那天在泸沽湖跟她发完疯就发烧了,虽然她说是怕我死在店里影响她生意,但是当时真挺难过的时候,她就靠着椅子睡,守了我一晚上,她是好姑娘。”
“好好对她。”
“我知道。”
第4篇:以后,我来当你的右臂
吃过晚饭,他放下碗筷,哼着小曲,径自下楼去了。她发髻散乱地站在阳台上,两手油污,一脸的沮丧。楼下传来他与邻居寒喧的声音。她踮起脚,望了望那个一身悠闲的背影,再看看眼前的杯盘狼藉,一颗心泊满了怨忿。记忆里,他似乎从未洗过碗。
每天晚饭后,不是呼朋唤友来家里打麻将,就是迫不及待地出去下象棋。即使在滴水成冰的数九天气,以及女人每个月那几天身体特殊的日子,这个一起生活了七年的男人,依旧我行我素,对她全无半点怜爱之心。
哎!终究是半路夫妻!两颗心象隔着磨砂玻璃,看似近在咫尺,冥冥中却有一种力量阻挡着,无法触摸,亦不能心无芥蒂地靠近。
跟女友发牢骚时,对方问:他爱你吗?她心里一怔,脸上只剩下尴尬的笑。
她想,男人如果爱着一个女人,什么事都会替她考虑周全。若是不爱,女人在他眼中,不过是束之高阁的旧衣,再不肯花在上面半分心思。
去年春节,她烫了新发型,然而,整整一个星期过去,他竟丝毫未觉。她的生日,他几乎每年都会忘记。
今年,她特意发短信跟他要礼物以示提醒。令她无语的是,晚上,他兴高采烈带回的,竟是一件与自己去年购买的颜色款式完全相同的风衣。
俗话说,花开二度色难艳。她不敢奢望第二次婚姻能收获风雨同舟、相濡以沫的美满,因此,一些生活细节上的矛盾,她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一波又一波的失望,咬咬牙咽到肚子里。
但,令她无法容忍的是,他竟然打着看女儿的幌子,依旧隔三岔五地帮助和照顾前妻。有时,她甚至觉得,他的世界里,自己才是那个真正多余的人。
她一边洗碗,一边掉眼泪。她真不明白,自己每天重复着洗这些碗,究竟有何意义?
然而,生活的变故往往毫无征兆。未料,仅仅过了一个月,她就不用再洗那些沾满油污的碗了。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瞬间夺走了她的右臂。望着自己空荡荡的袖管,她的泪,肆无忌惮地流下,心空落得似莽莽荒原。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何况,他们又是形同沙堡的半路鸳鸯。
她握着手机,张慌失措地问母亲:“妈,以后,我怎么办?”那端,母亲哽咽着,泪淌得比她还汹涌。
他走过来,不容分说,将她揽入怀中:“怕什么!不是还有我吗?以后,我来当你的右臂。”从此,他果真象换了个人。
下班后,同事常常一起吃饭或娱乐,他却直奔菜市场,一番讨价还价后,脚下象蹬了轮子一样往家赶。到家后,一头扎进厨房,一边忙着做晚饭,一边给她讲单位发生的新鲜事。
以前,他吃完饭一心想往外面跑,看到家务就发愁皱眉。现在,从洗衣、做饭、拖地,到帮她擦身、穿衣、梳头,等等,竟逐一能够妥贴细致地完成。尤其是洗碗,曾经是他最厌恶的,如今,早中晚三遍,竟然极尽耐心地站在池子边,叮叮咚咚地,将那些青花瓷濯洗得清透洁净。
周末,他在阳台上洗衣。三口人攒了一周的衣服,象座小山丘,堆在硕大的洗衣盆里。她靠着摇椅,听他刚刚买回的雅尼CD。两人之间,流淌着阳光的河。暖暖和和的,象温热的奶茶。
失去手臂后,她为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假设了许多种可能。诸如吵闹、嫌弃、冷暴力,甚至离婚等等,惟独没想到,他不仅毫无怨言地接受了自己的残疾,甚至,还心甘情愿地把所有的家务都揽了去。
触景生情,她禁不住问:“为什么,现在你对我这样好?”
“以前,我对你不好吗?”他反问。
时光的河,刷刷倒流。她在回忆里搜索良久,依然望着他摇头。
他一边晾衣服,一边说:“你最爱吃的葡萄,不论春夏秋冬,我是不是常常买回?每次出差,我是不是都记着灌满备用的煤气?为了让你做饭时省些力气,离开前,我是不是连菜刀都要仔细地磨上一遍?去年,小城疯传地震,我拿着一本书,整整守护了你和儿子一夜?还有,那件你喜爱的风衣褪了色,我跑了大半个城,才买了一款一模一样的送给你……”
幸福的感觉,瞬间将她击中。原来,他们之间,不是没有爱的风景,而是,猜疑与抱怨早已蒙蔽了她发现碧海蓝天的眼睛。
情人节,社区举办“恩爱夫妻”联谊会。
轮到他俩发言时,有人问:半路夫妻大多矛盾重重,你们却能做到同甘共苦,有什么秘诀吗?
他淡淡地说:“很简单,去掉夫妻前面的形容词!‘半路’也好,‘第二个’也罢,男人和女人,无论何时走进婚姻,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共老。与风花雪月的恋爱相比,夫妻之间,更重要的是相伴。无论生老病死,都能守着家的屋檐,一直在一起。”
周围掌声雷动。
她的泪,盈盈而下:“老公,如果可以,我也想为你鼓掌。”
他捉起她的左手,示意她伸展五指,然后将自己的手掌贴上去,两个人,合掌而击。
她开心地笑,笑得满脸是泪……
第5篇:来生,我再也不会让你爱
他家贫穷,大学是靠自己打零工和卖血的钱念完的。她家富有,是城市姑娘,父母是高干,家里有保姆。第一次去乡下时,她认不清麦苗和韭菜。
他和她初次相见是在操场上。她忽然来了例假,染红了白裙子,却浑然不觉,还在和同学有说有笑。
他看见后脸红了,脱下自己的上衣让她围在腰间。那一刻,是她一辈子所难忘的时刻。
之后是缠缠绵绵的四年恋爱,她试图帮他,而他不肯。男人哪会用女孩子帮忙?
毕业时,他们本来免不了天各一方,但她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走。家里人反对,几乎与她反目,她却认定这男人是她想要的。
她有一只珍贵的玉镯,是母亲送给她的。到他家后,看见家徒四壁的生活状况,她默默地摘下了玉镯。是的,在这样的地方哪里用得着戴玉镯啊!
不久,她怀孕了。见她反应厉害,他跑到附近的山上为她摘山杏,不料一脚踩空,从山上摔了下去。
这一摔,几乎摔掉了她和他的未来。她常常这样想:如果他不去摘山杏呢?可是,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如果。
他瘫了,家里的一切都靠她。父母来接她,毕竟在小城市里的一生可以预见。
是的,谁都能想像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但这最后的机会,她仍然拒绝了。
为了给他治病,她卖掉了那只镯子,接受父母给的钱。到底是父母啊,看见固执的女儿这么苦,心疼了。
她挺着个大肚子挑起家里的重担。在田里摘菜不慎摔倒了,她流产了,躺在冰冷的病床上她流泪了……
他们依然在小城过着贫苦的日子,她当中学教师,他在家翻译一些书。她早已没有了大城市姑娘的骄傲,低下头来做一切,和小菜贩讨价还价,买廉价的衣服……与当地的女人并无区别。
大夫说她丈夫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可她还是坚持给他按摩,十几年如一日,并不指望奇迹发生,只希望他的疼痛减轻一点儿。
35岁那年,她听说有位大夫针灸功夫好,但要翻过一座山才能找到那位大夫。她找来一辆平板车,每两天就拉着他翻山去扎针。
风雪中,她弓着背,艰难的往前走。他看着她的背影,眼泪就控制不住了:“下一辈子,我再也不要遇到你,再也不爱你。因为,你太苦了。”
所有人都希望来生再爱,可他却说“来生,再也不爱你”。
奇迹是在一年后出现的,他的腿居然有了知觉,慢慢能走了。好事成双,他写的论文在国际上获了奖。
有许多人来找他,他也四处讲学,同时讲这十几年自己在轮椅上的生活,讲自己背后的那个女人。谁也没想到会有这一天,谁也没想到柳暗花明了。
法国请他去讲学三年,他犹豫了。她说:“去,一定要去,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这时,36岁的她已初露沧桑端倪,黑发里有了白发,眼角堆起了皱纹,衣服永远是过时的,身体有些发胖,再也没有了当年的样子;
而他正是最好的时候。法国,多么浪漫的国度啊!有人当心他会一去不回,问她:“你不怕吗?”
她摇摇头说:“我和他的爱情经历了这么多如果还那么脆弱,那就一定不是爱情”。三年后,他回来了,留在了北京。
他叫人稍来了口信,说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小城接她,但没有告诉她准确的到达时间,只是说这几天回来,想给她一个惊喜。
从听到他回来的那一天起,她每天都在车站等他,凡是从北京来的车,她一辆也没放过。
早出晚归,可她始终没有等到他,她除了等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一晃十多年过去了,他就像从人间蒸发了,毫无音讯……而她,无论刮风下雨都没有停止过去车站等他。
62岁那年,在她生命灯枯油尽时,她穿着曾经围在腰上的那件上衣,说:“来生,我再也不爱你了,你的爱好苦。”她离开了,带着遗憾。
在她出殡的那一天,天空阴霾像在诉说着无数的悲哀……
天上飘下一张发黄的旧报纸,落在她的棺上,上面刊登着一则新闻:X年X月X日,从北京来的一辆客车发生意外滚落山涯,乘客无一生还……
但是报纸左边却刊登着他在法国发表的论文:来生,我再也不会让你爱,因为你的爱让我心疼,你的爱实在太苦。一阵风吹来,报纸慢慢的随风而逝………
第6篇:一度的温暖,却是一百度爱情
刚刚结婚时,他没有钱,带着她住在破旧的老房子里。她从北方城市来,习惯了北方冬天房子里的暖气,随他到这里,房间冰冷,四处漏风,没几日,便病了一场。他守在她的病床前,心疼得说不出话来。
她病好后,他就习惯了每天晚上睡觉前为她端来洗脚水,热腾腾地冒着水汽,然后拉着她的脚放在水里,帮她洗着搓着,小心翼翼地,好像洗的并不是脚,而是一件瓷器,极其珍贵的瓷器。
为她洗好擦干后,他再脱掉袜子,把脚放进已经凉掉的水里,嘴里唏唏嘘嘘地说,这水可真热啊。
冬天,她每周要洗两次澡,周三和周日。他也跟着养成了这个习惯,并且每次他都执意要先洗,他洗好了再叫她去浴室,那天,她想快快洗过澡后看电视剧,同他说,今天我要先洗澡。
他摇头,不行,我先洗。她以为他在开玩笑,一边向浴室走去一边撒娇着说,不,我要先洗,洗好了可以看电视。
他去一步冲上来,拉住她,一脸严肃,我说过我先洗!说完,转身进了浴室。
他从没有在任何一件事情上不迁就着她,唯独这次,为了洗澡,这么微小的事情,她在浴室外,听着流水声,委屈得哭了出来。
那天,她赌气要回家,并收拾了衣服,他苦苦求她,她坚决要离开他,她说,连这么点小事都不迁就我,还算什么好丈夫。
还是哄好了她,他许诺下次任何事情都让着她,不再同她争。可是,她的气渐渐消了后,他依旧是先她一步洗澡,她便也不与他计较,忘记了谁先谁后的诺言。
从冬季过渡到夏季,房子热得像蒸笼,不动也会出一身汗。不再泡脚,每晚都要洗一次澡。
他反倒磨蹭起来,不是说自己要看足球,就是说自己要看新闻,总是让她先洗,便又颠倒了顺序,每天都是她先洗,然后才是他。
后来,他的弟弟准备结婚,买了房子,同样没有暖气,让哥哥嫂子去新房子看看。
他首先进了浴室,左右看了看,对弟弟说,新房就是比老房子好,没有暖气也不会漏气,不过你要记住,女人怕受凉,冬天洗澡,你要先洗,洗过以后,浴室的温度就会上升,我试过,最少也能上升一度呢!
弟弟笑,哥你可真细心,那夏天呢?夏天是不是一定要让她先洗,这样会比后洗的人凉快一度?他拍着弟弟的肩,点点头。
他以为正在参观厨房的她没有听到,其实她听得清清楚楚,听得泪流满面。她想呀,自己太笨了,这么多年,从老房子搬到新房子,从没暖气到有暖气,他一直保持这个习惯,她竟然从未认真揣摩过里面的意义。
当晚,她第一次为他端了洗脚水。他拗不过她,只好把脚放在热水里,她为他洗着搓着,那脚板上满是硬硬的茧,她眼底渐渐潮湿,这是他走过多少路,受过多少累,给了她如今这个温暖的家啊,而她自己,竟然从未为她洗过一次脚。
她抬起头时,他只笑着说了一句,原来,媳妇给洗脚这么舒服啊!她便哭了。
他洗过后,她学着他当年的样子,脱了袜子,把脚放在水中,却发现,水已经凉掉。
原来,一个人洗过后的水,第二个人洗时,是凉掉的,而非仍然热着。
她没有说出来,也没有刻意去改变那个先洗后洗的顺序,因为她知道,这是他以自己的方式所给予她的爱,实实在在的爱。
冬天为她增一度,夏天为她减一度,只是一度温暖,却是一百度爱情。
第7篇:愿每一份暗恋都能被温柔以待
“阿乔,我和周然在一起了!!!”凌晨一点多,璐璐在微信上戳我,我看到那三个惊叹号不由得笑了,这样的结局真好。
璐璐是我很早以前加的一个读者。在北京一所二本院校读大三,理工女。
周然是璐璐的高中学长,在中国人民大学读大四,周然是学霸,每年都拿奖学金,大三在美国常青藤学校做了一年的交换生。
璐璐暗恋周然五年,从高二到大三,璐璐一直都没有和男生交往过。
璐璐填高考志愿的时候特意打电话向周然咨询,周然推荐了自己的学校,但是璐璐高考失利,最后勉强只考上了一所普通的二本学校。
璐璐第一次去北京的时候,周然亲自到北京西站接璐璐。
璐璐的个子很小,只有一米六的样子,周然看到璐璐吃力地拖着一个24寸大的行李箱时皱了皱眉,周然主动接过璐璐的箱子和背包,然后带着璐璐去了新学校报到。
璐璐说,只要和周然在一起,她心里就特别踏实。
璐璐的学校到周然学校坐公交需要40多分钟。周末的时候,璐璐会去人大找周然。
每次和周然走在校园里都能引起别人的注目,璐璐心里暗自窃喜,但周然却打破了她的幻想。
周然和璐璐有一次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碰到了同寝室的室友,操着东北口音的男生调侃周然有女朋友了应该请大家吃饭,周然笑着解释:“只是高中班主任的女儿,比我低一届的学妹。以后要真的有女朋友了一定请大伙儿吃饭。”
璐璐连忙附和周然,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璐璐是路痴,却在周然的带领下把北京的景点游览得差不多了。璐璐有时候也对自己和周然的关系感到不可思议,周然会带自己出去吃饭、看电影,生日的时候会给璐璐买礼物。
璐璐遇到学习上的问题,第一个想到的是找周然,在外人看来,他们无疑是一对模范情侣,但是从大一到大二一整年,周然和璐璐的关系一直不温不火。
周然是摩羯座,对很多事情都很淡漠,就连感情也很慢热,周然班上有个女同学从大一开始就对他穷追不舍,璐璐见过那个女生,无论是外貌还是身材都是男生选女朋友的上等人选,偏偏周然是个不解风情的书呆子,直到大三去美国做交换生,那个女生才决定对周然死心。
璐璐曾经旁敲侧击过周然为什么大学一直没有找女朋友,周然笑着说比起谈恋爱,他觉得读书更有趣。
璐璐一脸无语地看着周然,她发现周然好像对很多事情都表现得很淡然。
或许他是真的对爱情免疫吧。璐璐这样想着又觉得自己的暗恋有点可笑。
周然离开北京那天,璐璐去机场送别,过安检的时候,璐璐看到周然的背影鼻子一酸,心里萌生了一个冲动的想法,璐璐叫了一声周然的名字,然后冲上前抱住了周然。
周然先是愣了一下,而后轻轻拍了拍璐璐的后背。
璐璐后来说大概是因为在机场的时候,周然没有推开自己才有勇气继续爱着他。
周然到美国以后并没有和璐璐提机场的事情,为此两个人都避免了尴尬。
周然在美国做交换生的这一年,璐璐和周然依然保持频繁的联系,除了电话和短信,偶尔也会开视频,每次开视频之前,璐璐都会缠着室友给自己化妆,在屏幕上看到周然的时候,璐璐心跳都会加快,但脸上却表现得很镇定。
周然回国的时候,璐璐早早地就等候在机场。
周然看到璐璐的时候笑着拥抱了璐璐,猝不及防的拥抱让璐璐有点不知所措,好在周然很快松开了璐璐,“好久不见,小姑娘。”
周然喜欢叫璐璐小姑娘,璐璐一开始觉得挺别扭,不过后来听习惯了反倒觉得很温暖,还带着一丝宠溺的气息。
回到原来的学习和生活轨迹,周然凭借优异的成绩获得了保研资格。周然顺风顺水的本科生活即将结束的时候,璐璐突然表白了。
3月3日是璐璐的生日,周然订好了黑森林蛋糕,周然和璐璐的室友一起给璐璐庆生,许愿的时候,璐璐突然当着众人的面跟周然表白了,周然一脸讶异,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说第二天给璐璐答复。
璐璐的21岁生日过得有些尴尬。
我问璐璐是怎么想到在生日那天跟周然表白的,璐璐说她就是想赌一把,成与不成都算是给自己一个交代。
璐璐还说就算周然拒绝自己也没有遗憾了,她的青春本来就是因为周然的存在才变得多姿多彩。
而周然的答复给这个故事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他们在一起了。
我没有问璐璐周然为什么会和答应和她在一起,爱情有时候真的无法用道理来讲清楚,能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果。
有人说,比起恋爱,暗恋或许会更好,因为暗恋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没有开始就不会有结束。暗恋固然美妙,但我认为必要的时候最好还是把自己的感情告诉对方,坦白不仅意味着结束,也有可能是一种新的开始。
你暗恋Ta的那些岁月很辛苦,坦白就算是给自己一份补偿吧,无论结局如何,你应该为自己的这份爱恋感到骄傲,那么多年,你一个人单恋着另一个人走到今天,真的很不容易了。
所以想爱就不要害怕受伤害,你的勇敢或许还能为你减少几分遗憾呢。
愿每一份暗恋都能被温柔以待,如果不能,请放下痴恋重新寻找适合自己的那个人。
第8篇:爱情从来就不是一场棋逢对手的对决
1.余小蒙再次跟我聊起T先生的时候,他们已经分手三个月了,余小蒙的脸上依然存有着不合时宜的遗憾,言语间颇有些怀念的意味。
她与T先生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彼时,余小蒙适逢家人耳提面命的催婚,T先生刚好也有了要安定下来的打算,于是两人在余小蒙的表姐的婆婆的邻居的牵线下,第三次见面之后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余小蒙,女,身高165CM,长发披肩,肤若凝脂,属于走在街上回头率蛮高的女子。
T先生,男,身高178CM,颜值算不上特别招眼,但胜在气质优良,工作稳定。
余小蒙说其实他们对彼此是很中意的,但几番相处下来却觉得很累,感觉话里话外都是套路。
我问怎么回事,余小蒙便把他们相处的细节告诉了我。
大概是都有了些不同程度的人生阅历,两个人的相处完全脱离了恋爱中应有的幼稚和浪漫,每个问句里都透出试探,每句话似乎都在脑子里过了千百遍才说出口,而没说出口的,仿佛就是在为自己留好退路。
比如微信聊天,余小蒙很多时候都想一股脑的把当前发生的事情给T先生发过去,诉诉苦撒撒娇,可是在看到对话框显示对方正在输入的那一刻,她把心里的想法压下去,重新换上高冷的状态,施施然回复了两个字:嗯呢。
余小蒙很少给T先生打电话,且从不对T先生表现出来的殷勤有任何感动的表现,尽管她对T先生的依赖越来越明显,却仍然要让T先生觉得他的殷勤是理所应当的,谁叫余小蒙是个女人且还有点资本呢。
T先生出差,余小蒙的思念就像春天的新柳发了芽,又像寒冬的腊梅开了花,可实际上呢?
她一边在书桌旁用钢笔写着“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一边对着电话里轻描淡写“嗯,我先睡了,明天还要跟朋友出去喝茶。”
再比如,余小蒙从不掩饰有另外优秀的男人追求自己,这似乎印证了余小蒙有资本的概念,你看,多的是想要献殷勤的人,你得珍惜。
余小蒙的心理活动是:不能露怯,谁先认真谁就输了,爱情里主动的必须是男人,不主动的男人宁可错过,不能太急于表达会把人吓走,应该营造一个女神范的自己,欲擒故纵才是上策,异性朋友不能断绝,要让他知道本姑娘也是有市场的。
T先生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是一样的,他尽管殷勤,却半分急切的样子也没有,约会的气定神闲不像恋爱,倒像是与合作已久的伙伴聊一聊工作的规划而已。
余小蒙说,她觉得T先生对她的情意是明确的,有几次她明明看到T先生的车就在公司楼下,电话里他却说还没到刚出发。
他明明跑了半个城市去买了余小蒙爱吃的湘西菜,却表示只是恰好路过,谁大周末的去离家几十里的饭店路过?
T先生的爱意在他们分手的时候,得到了证实,他说:其实很喜欢你,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很累,真实的想法得不到表达,每一次约会都把自己武装成百毒不侵的样子。
什么时候,爱情不再是随心所欲的表达“我想你”“我爱你”“很担心你”,而是变成了一场棋逢对手的较量,处处都在彰显计谋与策略,彼此就像电视剧里的演员,计算着谁在这场战役里略胜一筹,动用最高演技来飙戏,谁演技差,谁就输了。
爱情本应琴瑟和鸣,我们却草木皆兵,还在谋划着成王败寇。
每个人身上都涂了保护色,分不清真心还是假意,生生把这场爱情给错过。
2.
我有个闺蜜说,她怀念上学时代的爱情。
她大学那会儿,喜欢上了比自己大一届的学长,她只犹豫了一个晚上,就去表白了,当时学长刚刚打完篮球赛,满头大汗的抱着衣服和矿泉水回宿舍,闺蜜在他走到通往宿舍的林荫小路上时,半路杀了出来,她的表白霸气而直白,就一句话:学长,我觉得你打篮球的样子特别帅,能不能做我男朋友。
虽然她的学长后来一直说,完全弄不清楚打篮球的样子跟做男朋友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但这并没有妨碍他们最终在一起了。
闺蜜说那个时候的爱情是真的爱情,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下了晚自习俩人一直散步到宿舍快熄灯,熄灯之后又一直聊微信聊到睡着,彼此从不隐瞒心意,吵架了就生气,难过了就哭,对方来哄心情立马阳光明媚春风和煦,想撒娇就撒娇,不用提前打好草稿,不用约会前化一个小时的妆,那么真实的爱情,后来再也没有遇见过。
如今呢?如今再没有了当年那样的勇气,再也没有努力的去表白过,哪怕遇到的人很喜欢很喜欢,也要端着,等待着,踌躇着,掂量着他有几分真心,计较着付出与回报是否均衡。
我们越来越现实,恋爱前先确认对方有没有车子房子票子,我们越来越自我,吵架了不肯先屈服,还安慰自己别低头一个爱你的人不忍心看你流泪。
我们在锱铢必较里,越来越不会谈恋爱了。
3.
现代人把尊严与态度都看的很重要,就算我爱你,我也不想让你轻易的知道,都说轻易得到的不会珍惜,想必你也如此,我必须是高高在上的,你要来讨好我,珍惜我,我为自己留了一百条后路,所以哪怕你因此离开了我也不会很难过,那只能说明你的爱不够多,不够深。
这从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都在害怕,怕自己的全权交托换来他的淡漠,怕情难自禁的诉说只得一句回复“我知道了”,怕自己的缺点暴露在他眼里不再完美,怕真心会变,怕承诺他无法兑现,仿佛只有自己才能给自己安全感。
我们没办法百分百的信任一段爱情,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抽身的时候要优雅从容。
可是,如果每个人都把尊严放在第一位,你如此我如此他也如此,那每个人,岂不是都在错过?
我们谈的是爱情,人间至情至性之事,不是最应该体现七情六欲喜怒哀乐的时候吗?不是就应该坦诚以待互诉衷肠才不枉称作爱情吗?为什么我们设置了一道又一道屏障,只为了永远占领着先发制人的高地,永远的掌握着主动权?
4.
以前,对着喜欢的人能写出几十首情诗,你侬我侬特煞情多,给他看,虽然矫情,却乐在其中;情人节收到礼物恨不得昭告天下,欢天喜地的模样真是可爱的N次方;他的一句喜欢开心的想要飞到天上去;
后来,编辑一条微信都要想一想别有泄露了自己情绪的字眼;收到礼物也不想让他看到兴奋的睡不着的样子;把他的言行在心里过了千百遍,宁愿让星座决定我们和不和,宁愿问塔罗牌我们的情路是否坎坷,也不愿再亲口问他,你到底有多爱我。
以前的我们,坦率直白,后来,年龄渐大,阅历增多,却发现,已经忘了如何去纯粹的爱一个人,我们总是挣扎纠结活在猜测里,总是精雕细琢好每一个词语才开口说话。
我们曾经坚信的,如今被我们怀疑着。
可是,爱情从来就不是一场棋逢对手的对决和较量,不能以成败论英雄,若一场恋爱只是为了下一场留退路,那我们,恐怕永远也无法拥有一场真正意义上的爱情。
希望你不要失去当年的勇敢,希望你能拥有完整的爱情。
第9篇:十一二岁的初恋
初恋,十一岁。对象是初中同学,坐在我前面。高中换了一个学校,刚巧还是同学。
高中毕业后表白。没被接受。想想也是,毕竟,我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书呆子,画风和《银魂》里的凯瑟琳差不多。自己看看自己的以前的照片也是不忍看第二次。
各自上了不同的大学,各自有了不同的生活。我回家很少,每隔两年左右,会在回老家的时候和他见面一次,地点是他家附近的一家料理店。大概这样聚会了七八次。除此之外,几乎没联系了。
每次吃完饭,都在同一个十字路口和他笑着挥手告别。我都会站在贴满了牛皮藓的灯箱公车站牌下(我坐公车回家),看着他穿过马路,走到对面的小区里去。
他结婚的时候,因为我大学毕业后选择了继续深造的关系,之前的朋友结婚,都说“你还是学生,不用送我们红包。”
“啊呀,我们两个就互免了”之类的话。所以当时听说他要结婚了,觉得又激动又紧张,特地打电话问妈妈红包的行情。妈妈也不知道,特地打电话去问她的朋友。
不能送多于常理的数目让对方尴尬,也不能少了以至于辜负了自己的祝福。真是为难呀。
最后,还是送了一个可观的红包。当然知乎上有钱人很多,在大家眼里可能根本不算什么orz,所以数目不敢说。
当时处于半读书半实习的阶段,积蓄不多。拿了自己几乎所有的存款,包括下个月的房租一起,去银行换了新钱。因为俗气地选择了一个吉利的数字的缘故,所以精确到一元钱都换了新的纸币。仔仔细细地数好,仔仔细细地写了俗气又吉利的祝词。仔仔细细地包装好。很完美,完全找不出差错。
因为在异地上学,所以他结婚那天我不在那个城市。走之前,还是在他家附近把红包送给他。还是熟悉的小饭店,还是那个座位。他还是点了那几样菜。还是在那个贴满牛皮藓的灯箱下,笑着挥手说再见。
同样的事情已经做了十几年了。我以为绝对驾轻就熟的。反正,一切都还是那样。
把红包给他的时候,或许是因为看到了红包的厚度的关系,他用手推开,用一副机关老干部的语气说:“你还是学生,不要给我钱。”
我心想老娘不就是读了个博么,都奔三的人了,虽然不像你已经开始长白头发,但也算是在赚钱的,只是赚得比较少而已。我就嬉皮笑脸地说:“你怎么知道不是秘鲁币呢?”
他看着灯箱上的牛皮藓说:“不开心的话,不用笑也没关系。”
我笑着说:“咦?我怎么会不开心呢?我可是看着你长大,看着你跟她谈恋爱,闹分手,又复合,如今看着你要结婚的,以后我还等着你婚后吵架婆媳不和不孕不育等着你离婚呢,不离婚的话就等下辈子!”
啊,糟糕,糟糕。我只是想开玩笑的。每次越是难过的时候,越是本能地嬉皮笑脸,用没心没肺的恶搞来hold住气氛。我一向很擅长这个。认识快二十年了,都一直这么过来的。我以为绝对没问题的。
人生有时候太过沉重,而我不算是一个坚强的人。如果不是靠着嬉皮笑脸胡言乱语,怎么能有力气像一个成年人那样挺直身子站在这世界上。
我满脸堆笑地挥手和他告别,看着他漫不经心地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一边玩着手机,一边往小区门口走。
我的笑容妥妥的。我很擅长这副笑容。我每天都在笑。我的笑容又精神又活泼,老师同学同事老板都很喜欢,不管有多大的不快我也能随时随地地露出这样的笑容,简直是我安身立命的第一技能。
我听说,笑容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只要保持无懈可击的笑容,就可以掩盖脸上一切瑕疵,哪怕你是个女博也没关系。况且,路灯那么暗,街上嘈杂,车辆的往来忽明忽灭,他一定没看有到别的东西。绝对没看到。毕竟眼泪是透明的。
写到这里,我就觉得自己真是糟糕的一个人。
本该进行的婚礼之后的几天,他的女朋友在某个婚礼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起初,她大概也只是想要获得准新娘们的安慰,可是到了后来,也不知怎么的,我就成为了传说中的小三。
我想,网络上的这种事情,大概总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言。弄到最后,也就发展到了人肉的结局,而我们的城市也不大。当然,这不是她的错。每个人面对变故,都需要有一个发泄情绪的出口。如果这样能让她好受些,我会觉得有些宽慰。
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我倒是有些希望那些人用最恶毒最难听的话骂我的。看着那些人用庞大精深的词库和复读机一样的执着来伤害我,我甚至暗地有些自虐的快感。因为我确实觉得,如果不是我,他们也不会变成这样。我觉得这都是我的错。
他已经是有女朋友的人,我却还说了什么“等你下辈子”这种暧昧的话,我真的很羞愧。要不是因为我说的话,要不是因为看到了我的眼泪,他一定会像以往一样头也不回地走回小区,一定不会走到一半又转身的。反正,自己就是那么糟糕的一个人,该hold住的情绪没有控制住,才造成了这些。我很愧疚。
这件事里面,他本来的老婆自然是伤害最深的,其次是他,失去了本来可以有的幸福家庭,本来房子什么的都装修好了,就等着喝喜酒入住的。
至于我,也没有得到什么。我想,他大概也并没有喜欢过我,不过是想要安慰一下我而已。反正,最后三个人都受了伤。
不过我还是好好地活着。在我读书的城市里,大家还是该怎么过怎么过,没有人知道我心里的秘密。其实,谁都不知道。
因为那件事的缘故,还是消沉了一些时间,毕业也延迟了几年,不过一切最后都顺利解决了。人生还在继续,时间不停地向前奔流,过去的事情总会过去。
微博上已经很少再有满满的骂我的消息通知。我过得不算完美,但也不算太坏。反正,我会尽可能地努力。努力地读书,找工作,没心没肺地搞笑,不管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说泄气的话。
因为,这是我答应过的事。
手机里还留着那条消息。那是他发的最后一句话。他说:“以后要开开心心地生活,这样我也会开心。”
我说:“好!(附带一个兔斯基的猥琐表情。)” 我觉得我的回复明明元气满满,简直是无懈可击,可是他显然还是不放心,还是回头了。反正,说到后来都是我的错。所以其实我说了这么多,只是想要告诉大家,过马路的时候,千万不要一边走一边发短消息。就算要发,也不要发这种带死亡flag的话。尤其不要忽然回头,后面的车很难避让的。
可惜这些话以后大概没机会对他说了。只能希望天堂里没有女司机。
第10篇:享誉世界的另类情书
1650年,斯德哥尔摩的街头,52岁的笛卡尔邂逅了18岁的瑞典公主克里斯汀。那时,落魄、一文不名的笛卡尔过着乞讨的生活,全部的财产只有身上穿的破破烂烂的衣服和随身所带的几本数学书籍。生性清高的笛卡尔从来不开口请求路人施舍,他只是默默地低头在纸上写写画画,潜心于他的数学世界。
一个宁静的午后,笛卡尔照例坐在街头,沐浴在阳光中研究数学问题。他如此沉溺于数学世界,身边过往的人群,喧闹的车马队伍。都无法对他造成干扰。
突然,有人来到他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在干什么呢?”
扭过头,笛卡尔看到一张年轻秀丽的睑庞,一双清澈的眼睛如湛蓝的湖水,楚楚动人,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期待着他的回应。她就是瑞典的小公主,国王最宠爱的女儿克里斯汀。
她蹲下身,拿过笛卡尔的数学书和草稿纸,和他交谈起来。言谈中,他发现,这个小女孩思维敏捷,对数学有着浓厚的兴趣。
和女孩道别后,笛卡尔渐渐忘却了这件事,依旧每天坐在街头写写画画。
几天后,他意外地接到通知,国王聘请他做小公主的数学老师。满心疑惑的笛卡尔跟随前来通知的侍卫一起来到皇宫,在会客厅等候的时候,他听到了从远处传来的银铃般的笑声。
转过身,他看到了前儿天在街头偶遇的女孩子。慌忙中,他赶紧低头行礼。
从此,他当上了公主的数学老师。
公主的数学在笛卡尔的悉心指导下突飞猛进,他们之间也开始变得亲密起来。笛卡尔向她介绍了他研究的新领域———直角坐标系。通过它,代数与几何可以结合起来,也就是日后笛卡尔创立的解析几何学的雏形。
在笛卡尔的带领下,克里斯汀走进了奇妙的坐标世界,她对曲线着了迷。每天的形影不离也使他们彼此产生了爱慕之心。
在瑞典这个浪漫的国度里,一段纯粹、美好的爱情悄然萌发。
然而,没过多久,他们的恋情传到了国王的耳朵里。国王大怒,下令马上将笛卡尔处死。在克里斯汀的苦苦哀求下,国王将他放逐回国,公主被软禁在宫中。
当时,欧洲大陆正在流行黑死病。身体孱弱的笛卡尔回到法国后不久,便染上重病。在生命进入倒计时的那段日子,他日夜思念的还是街头偶遇的那张温暖的笑脸。他每天坚持给她写信,盼望着她的回音。然而,这些信都被国王拦截下来,公主一直没有收到他的任何消息。
在笛卡尔给克里斯汀寄出第十三封信后,他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此时,被软禁在宫中的小公主依然徘徊在皇宫的走廊里,思念着远方的情人。
这最后一封信上没有写一句话,只有一个方程:r=a(1-sinθ)。
国王看不懂,以为这个方程里隐藏着两个人不可告人的秘密,便把全城的数学家召集到皇宫,但是没有人能解开这个函数式。他不忍看着心爱的女儿每天闷闷不乐,便把这封信给了她。
拿到信的克里斯汀欣喜若狂,她立即明白了恋人的意图,找来纸和笔,着手把方程图形画了出来,一颗心形图案出现在眼前,克里斯汀不禁流下感动的泪水,这条曲线就是着名的“心形线”。
国王去世后,克里斯汀继承王位,登基后,她便立刻派人去法国寻找心上人的下落,收到的却是笛卡尔去世的消息,留下了一个永远的遗憾……
这封享誉世界的另类情书,至今,还保存在欧洲笛卡尔的纪念馆里。
本文来自开心故事网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