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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美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5-01-2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爱情只有一张床那么大

  刚结婚时,我们租住在一个小房子里,只有一室一厅。

  卧室呢,只能挤得下一张床,主人在那里留了张宽1.2米的床,我对宇凡说:“我们去买一张大一点儿的床。”

  可他豪迈地说:“反正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床小有什么不好,我们这样睡就行了。”

  于是,他紧紧地搂着我一齐摔倒在床上,我们在床上相互挤得哈哈大笑。

  第二天下班回来,一进门我就惊呆了,大门对着的那面墙,被刷上了一幅美丽的图画:蓝色的海洋和五彩的热带鱼,让人感到无比清凉与宽广。那个所谓的餐厅呢,宇凡将它刷成了橘黄色,卧室连同房顶都被刷成了淡淡的紫色,上面画着无数朵金色的郁金香。

  于是,我们在这里开始了童话般的生活。宇凡上班的地方离家很远很远,要挤一个多小时的车,我只需步行五分钟。

  每天我早早地回家做好饭,然后放着音乐穿着漂亮的小吊带做卫生。我们面对着“大海”和“热带鱼”吃饭,在“开满”紫罗兰的房间里依偎着相亲相爱。

  我们常躺在床上闲聊,他说会挣很多的钱,给我买很大的房子,种一院的花草,还要做一个凉亭,专门用来听雨声……

  我总是像个被宠坏的孩子添油加醋地说还要这个、还要那个,直到兴奋地张牙舞爪起来。然后,我认真地加上一条:将来卧室里要摆一张大大的床。两个人说着便在一种对未来的甜蜜期想中睡着了。

  三年过去了,我们还在那张小床上挤着,刷在墙上的五彩颜色早就消退了。那个经常掉腿的床变得越来越让人无法忍受,我总是生气地朝他叫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

  一年后,我的小姨嫁到美国去了,走之前,她把那套大房子留给了我们。啊,大房子,大房子,我的大房子终于从天而降!

  “我要把房子四壁全部打通,让家里大得可以开party(派对);我可以坐在窗台上看星星,可以睡在地上读小说……”我兴奋地拉着宇凡的手描述着自己的装修计划。

  他却有不同意的看法:“我们很快就会有自己的baby(宝宝)了,这样四面打通的房子不利于隔音;还有啊,这样很费冷气的。”

  在我眼里,这一切幸运都是因我而得到的,理所当然应该由我说了算。

  房子很快就装修好了,所有需要隔断的地方都用了彩色的帷幔、洁白的木地板、象牙色的北欧家具……

  “这个家好看吗?你快乐吗?”我兴奋地问宇凡。

  “好看是好看,可是我觉得不像是我的家。”他有点答非所问。“还有,我能要求有一张床吗?”

  “为什么要一张床呢?我们就睡在地上,一张床垫,很多欧洲人就是睡在床垫上的……”

  “可是,我从小都是……”

  “就这么定了!”我不由分说地一锤定音。

  住进了大房子的我们并没有感到幸福。我们睡在床垫上,再不会掉下来了,床垫也会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了,他也停止了向我描述美好的未来。

  因为每当他一这样说,我便讥笑道:“未来倒是来了,可是你说的那些东西都没有来啊。”这样久了,我们也似乎相对无言了。因为再说下去也许就会吵架。

  有一天他起夜时,一不小心扭了腰。我恍惚听到他的喊声,赶紧爬起来扶他上床。

  “还疼吗?”我问道。

  “不疼,我很高兴。”他轻声地说。

  我有点吃惊:“为什么?”“因为你还是爱我的。你刚才起来的速度和动作让我相信你还是爱着我的。”他用一双大手抓住了我的手。

  经过了一番动荡,我们一下子都睡不着了。看着窗外久违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窗边。

  “我真的没有用,到现在,都无力为你买一套大房子。”他捋着我的长发说,“对不起啊。”

  我突然感到心酸,往日的细节浮现,那个纯情的大男孩花了一整天为我粉刷房间的表情,和那个浪漫的他一起散步时无边的梦想,那些执手相依的夜晚,还有每天挤在公交车里向我挥别的情景……

  其实他是真心爱我的,他也一直在努力,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艰难的旅程,我们两个相爱的人为什么还要彼此责难呢?想到这里,我一阵释然,心里充满了一种美好的情愫:“亲爱的,不要紧的,放下你的那些承诺吧,只要你答应我,从此做一个快乐的男人。”

  第二天,我悄悄地去了家具大世界,我决定买一张非常漂亮、宽大的床。那是一张两米宽的大床,由一张淡黄色羊皮包成的,很结实、很柔软,放在我们卧室,果然气派而舒适。

  从那以后,我们爱上了这张床,他窝在这张床上,继续做着许多许多的美梦。每当谈起这些梦的时候,我也还像一个小女孩般充满期待地听着。而他那种激情飞扬的样子,真的很有男人味。

  “爱一个男人就要让他活得像一个男人。”这句话真的没错。只是在听完他的所有梦想后,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生活,努力地、积极地、认真地,朝着梦想的方向。

第2篇:真正的爱情就像洋葱

  婚后她一直给他做洋葱吃:洋葱肉丝、洋葱焖鱼、香菇洋葱丝汤、洋葱蛋盒子……

  因为她第一次去他家,他母亲拉了她的手,和善地告诉她———虽然他从不挑食,但从小最爱吃的是洋葱。

  她是图书管理员,有足够的时间去费心思做一款香浓的洋葱配菜,但他却总是淡淡的。

  母亲为他守寡近20年,他疯狂爱着的女子母亲却不喜欢,他对她的选择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自己孝心的成全。

  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察觉,百合一样安静地操持着家,对他母亲也照顾得妥帖周到。婚后第四年,他们有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

  平滑的日子一日日复印机一样地掠过,再伤人的折磨也钝了。当初流泪流血的心也一日日结了痂,只是那伤痕还在,隐隐的,有时半夜醒来还在那里突突地跳。

  那天他去北京开学术会,与初恋情人小玉相遇,死去的情爱电石火花般啪啪苏醒。相拥长城,执手故宫,年少的激情重新点燃了一对不再年轻的苦情人。

  小玉保养得圆润优雅,比青涩年少更多丰韵,一双手指玉葱般光滑细嫩。

  在香山脚下他给她买了当年她爱吃的烤地瓜。她娇嗔地让他给剥开喂到她的嘴里,因为她的手怕烫。

  七天很快过完,他回家,记得她娇艳如花的巧笑,记得她喜欢用银匙子喝咖啡,记得她喜欢吃一道他从没吃过的甜点提拉米苏。

  母亲已经故去,他不想太苛待自己了,每年他都以开会或者公差的名义去北京。妻子单位组织旅游的时候,他还甚至让小玉来过自己的家。

  他的手机中也曾经爆满火热滚烫的情话,甚至他们的合影曾经被他忘在脱下的上衣口袋里,呆了一个多星期……可这一切都幸运地没有被发觉。

  平地起风云,妻子突然被查出得了卵巢癌,已经是晚期了。住进医院后,女儿上学需要照顾三餐,成堆的衣服需要清洗,家里乱成一团糟。

  那次他在家翻找 菜谱时,在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带扣的硬壳本子。打开,里面竟然有几根玄红的长发。妻子一向是贴耳短发,自结婚以后。

  他好奇地看下去,原来这是他和小玉缠绵 后留下的,还有那些像片,妻子一直都知道,因为从来没让他的脏衣服过夜。

  他背着妻子做的一切,妻子都心如明镜,却故作不见。几乎每页纸上都写着这么一句 话:相信他心里是爱着我的。后面是大大的几个叹号。

  他心里一片空茫地去医院,握住妻子磨粗的手,问她想吃什么。

  妻子笑着说, 你会做什么菜,去给我买一份鸭血粉汤吧。她每天做好了他爱吃的洋葱,熨好了他第二天穿的衬衣,在家等他,二十多年了,他却从来不知道在南方长大的她爱吃鸭血粉汤。

  妻子走后,他掉魂一样地站在厨房里为自己做一道洋葱肉丝。他遵照她的嘱咐将洋葱放在水里,然后一片片剥开,眼睛还是辣得直流泪。

  当他准备在案板上成细丝时眼睛已经睁不开,热泪长流。他从来不知道那样香浓的洋葱汤,做的过程这么艰难苦涩。七千多个日子,妻子就这样忍着辣为自己做一份洋葱丝,只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吃。

  而小玉那双保养得珠圆玉润的手,只肯到西餐店拿匙子吃一份提拉米苏。

  而当年母亲是怎样洞若观火了妻子能给予他的安宁和幸福。傍晚时分,一个站在九楼厨房里的男人拿着一瓣洋葱流泪发呆,他终于知道真正的爱情就像洋葱:一片一片剥下去,总会有一片能让你泪流满面……

第3篇:无私奉献成就了爱情的制高点

  认识他的时候,她是年轻美貌的上海姑娘,酷爱声乐,曾在名家门下学习过正统的意大利发声法。

  而他呢,已过知天命之年,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脖颈僵硬歪斜、言语含混不清,甚至一激动,眼珠子就会往上翻。难怪很多人猜测、质疑:他们之间能有什么爱情?

  也许没有轰轰烈烈,只不过是白色宣纸上的梅香竹韵,只不过是淡雅自在地在岁月中浸润出最怡人的清香罢了。

  “我一看他,就觉得他像个圣僧,很圣洁,很善良,像个修行者似的……”初见他,她没有被吓倒,而是留下这样美好的印象。

  他就更不用提了,面对这样温柔美丽的姑娘,激动得手和脚不停地颤抖,目光柔和、灵动,像年轻人那样真纯、热烈而灿烂,惹得秘书在一旁不断提醒:“镇静一点,镇静一点!”

  他怎么能够镇静得了呢?风华正茂时,因为实验时的一次意外,从此“被一个极其凶顽的恶魔”缠上,拖着病残的身体在兵荒马乱中颠沛流离,受尽苦难,九死一生。可是,生性幽默、乐观活泼、热爱生活的他内心像沸水一样热烈,他多么期待有朝一日“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啊。

  命运果然青睐他,她来了。从此,茫茫黑夜有了天光,如枯木逢春,他的生命重新升腾起来。

  1961年11月,他们结婚了,她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无微不至。他的身体重度残疾,脖颈僵硬失去了咀嚼功能,吃饭喝水都是她一勺一勺喂到嘴里。“吃饭不知饥饱,妻不给盛,自是饱了;穿衣不知冷暖,妻不让添,必是暖了”,一副琴瑟和谐鸾凤和鸣的温馨画面。花正好,月正圆,在她的陪伴下,他心情大好,饭前讲笑话,和她一起唱《快乐的家庭》《一路平安》,这期间,创作欲望不断被激发,由他口述,她和秘书整理,短短几年时间发表了几十万字的科学小品和科普论文。他的文章生动、有趣,妙语如珠。

  虽然几十年“被病魔囚禁在椅子上”,但他—生都在用心血著述,以生命创作。她就是他的阳光,让他看到人性的美好。为了搜集科普素材,她推着他,到鞍钢、到大庆、到三门峡水电站、到五指山苗寨、到呼伦贝尔草原、到西双版纳丛林,南北奔波中,她日日夜夜做着平凡、琐碎而又细致的护理工作。吃饭时,她细心地剔去鱼骨、肉骨,捣细、煮烂,再慢慢喂到他的嘴里。爱,需要什么理由呢?所有的理由都已升华到无形,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在她的精心照料下,他的身体出现了奇迹,40年没有用来书写的手,竟然在纸上写出了字!从每天写十几个到几十个又到几百个,在人们的祝贺声中,他深有感慨地写下:“今天我能握笔写作,要感谢妻子所作的牺牲。”

  1984年,超负荷的创作让他的病情更加恶化了,连续3个月高烧、昏迷,北京医院的一间高干病房成了他们的家。患有心脏病的她3个月顾不上洗澡,日夜厮守在床前,洗脸、擦身,吸痰、翻身,内心承受着比身体更大的痛苦。他的气管被切开,发不出任何声音,她靠观察他的眼神来领会意思,她把自己完全融入到他的生命中。

  终于,他清醒了,但同时,她也被确诊为“乳癌”。然而,她豁出命来仍是没有留住他,83岁高龄,他走了,距医生的死刑结论整整过去55年。

  “今生成永诀,来世再结缘。”望着自己题写的挽联,她不禁喃喃自语:“他去了,我也差不多了……”空荡荡的家里,陪伴她的是几页纸,上面,是他的手迹:

  “爱娣妻:你老是拿心脏病吓唬我,自己又不肯去找医生。光说没有空,没有时间,舍不得抛开这一个烂摊子,真是要做一辈子奴隶,一辈子牛马,这还了得?”

  “爱娣妻:照顾我23年如一日,食不成顿,夜不成寐,似春蚕到死丝方尽。”

  “爱娣老伴:风雨同舟,朝夕相处,患难与共,形影不离。”

  每一个字条下面都有一个颤抖的签名。

  “茫茫碧落,天上人间情一诺”。嫁给他的那天起,她就做好了牺牲自己的准备,这样的忠贞不渝,这样的无私奉献,成就了爱情的制高点,那就是:许多年后,抬头遥望,“高士其星”仍旧含情脉脉,闪烁天穹。

  是的,他是高士其,“将科学和文明遍撒人间”,为国家做出杰出贡献的科普作家;而她,是被他称为“自己伟大母亲、妻子、姐妹、朋友”的完美女性。让我们记住吧,她的大名叫:金爱娣。

第4篇:可笑的爱情

  嫁给他时,她二十岁,大学还没毕业,清纯得像一汪清水。

  他很有钱。只是年纪有些大,大到能做她父亲了。她不在乎他老,不在乎他是否有钱,她曾说他就算是个穷光蛋,她也愿意做他的新娘。

  他听了感动不已,抱着她如珍似宝。

  他们的婚礼很简单,没有大肆铺张,他说他这个年纪喜欢低调,反正婚姻是他们两个人的事何必做给别人看。

  她没有反对,他的爱对她来说是最好的礼物,其余她什么也不在乎。

  他们婚礼当日他环抱着她的腰,紧紧地搂着她说:“亲爱的!你愿意为我奉献你的一切吗?”

  她如同着魔一样点点头,这一刻估计他拿把刀要了她的命,她也会双手奉上。

  婚后她很少出门,样样听他的,全心做个贤惠的妻子。而他对她也好得不得了,从不出去拈花惹草就算出席什么宴会,也会带上她。他说她美,带着她出去他脸上有光。

  只是她的酒品很差,一小杯都会让她醉的不省人事。后来她尽量避免喝酒,可他不同意,总是劝她少喝一点,出来应酬不喝酒不好,她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喝,喝完醉得不省人事,第二天起来浑身散架一样的痛。

  而这一次,她醉酒起来时异常难受。强撑着起来去了医院,带回来却是个喜讯,她怀孕了。

  回家后她的嘴角一直上扬,摸着肚子,心想着他听到自己要当爹了,不知会兴高成什么样子,正想得出神。

  “亲爱的!”不知什么时候,他回来了,走到她身旁,好奇的问:“想什么哪?叫了你几声都没回答?”

  她忍不住笑了,指着肚子缓缓地说:“你要当爹了。”

  他先是一愣,脸上竟没有一点喜色,伸手搂住她,温柔地说:“告诉过你,我们不要孩子。”

  “为什么?”她有些激动,眼睛里瞬间闪烁出泪花。

  “为什么?”他的目光一冷,悄然推开她说道:“孩子是谁的都不知道,你说能要吗?”

  “你说什么?”她楞了,傻了,真不相信这话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

  他瞬间调整好自己的情绪,笑着说:“亲爱的,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不要孩子是因为我们要过二人世界。有个小家伙,太忙也太累,我不想你累。”说着温柔地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

  她瞧着他那张变来变去的脸,真不知道那个才是他本来的面孔。

  而此时他更温柔地说道:“瞧!宝贝,我给你买了什么?”

  一条钻石项链,在他手上闪闪发光。他摇着项链说:“宝贝听我的,咱先不要孩子,这项链你带着,一会我带着你出去。”

  她淡淡地看了一眼,摇摇头说:“不,我不想出去。”

  “怎么啦……你?”他的声音在提高。

  她咬了咬下唇,好一会儿才说:“我累了,想早点休息。”

  “什么意思?”他大声地,“我告诉你,你必须去?”

  她的眼睛浮起一层水雾,手摸着自己的肚子。最后她屈服了,宴会的时候,她假装喝了杯子里的酒,假装喝得昏迷不醒。

  她偷偷把眼睛睁开一道小缝,看见他笑得很邪恶也很卑贱,还有宴会上的另外几位男士,全部一丝不挂的围在她的左右,那一刻她真希望自己死过去了……

  第二天她醒来的时候,她的嘴角挂着一丝飘忽而凄楚的笑。没有和他说一声就去了医院,没有和他说一下就去了民政局,结婚证果然是假的,无耻的男人,她恨恨的骂道。

  最后她提走了他账户上所有的钱,坐上了火车,她想这些钱是她应该拿的,多可笑,他一定会为了失去钱而痛苦,多悲惨,他一定不会为了她的离开掉一滴眼泪。

第5篇:最简单的爱情

  他,出生于广西的一个书香世家,自幼好学,成绩优异。25岁时,他到香港谋职,做了《新晚报》的副刊编辑。

  她,小他6岁,是名门大户的千金小姐,在香港政府工作,拿着高他两倍的优厚工资。

  他32岁时还是孑然一身,一心忙于创作。报社的副主编赏识他的才华,决定把太太的侄女介绍给他。他推脱不过,于是就有了他和她的第一次相见。

  见面时,他刚好患了鼻窦炎,不停地吸着鼻涕脓水,颇有些邋遢。

  他只是个穷酸书生,对方却是名门小姐。身份的悬殊加上此刻自己的狼狈不堪,他只想早点说告辞。她却满意他,微笑着递过手帕让他擦拭鼻涕,让他的心中多了几丝暖意。

  缘于那份暖意,他和她开始了交往,大方善良、热情活泼的她让他动了心。几个月后,他做了切除鼻息肉的手术,她一直在医院守护他,照顾他的起居饮食,细心地为他擦拭伤口。

  出院后,他单膝跪地,深情而诚恳地说:“虽然我很穷,但我会努力地写稿赚钱,嫁给我吧!”她扶起他,红着脸点了头。

  于是,在相识不到9个月时,他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她发现丈夫除了有满腹才华外,其实是个“生活白痴”。

  他有着文人的迂腐劲儿,对人情世故难得在意。她通透练达,处处弥补他的过失;他不修边幅,上街时穿着一黑一白的袜子,见重要人物时穿着旧西服、破皮鞋……

  她需要不时提点他的衣装;他丢三落四,两个人一起旅行,他的护照、钱包,甚至行李总会不翼而飞。她要分心照顾他,游玩都不能尽兴;他记性差,请人吃饭不带钱,连自家的门牌号都记不住。怕他迷路找不到家,她会在他下班时跑到阳台上张望,看到他的身影便叫住他;他嗜肉如命,她担心他的健康,不肯让他多吃。他在家里乖乖不吃了,却常常在外面“偷嘴”。

  她像监工一般去查他的岗,让他成了同事眼中的“妻管严”。但被人提到畏妻一事,他的眉梢眼角都是幸福的笑意……

  他完全像个不能照顾自己的孩童,处处让她不能省心。只好辞了令人羡慕的公务员工作,专心来照顾他。

  在多年相伴的岁月里,她成了他的秘书、保姆、护士、管家……她为他生下三个孩子,并悉心教导、培育成才。他则潜心创作,写了35部小说,成为名满香江的大才子。

  63岁时,他的名声和事业如日中天,却突然宣布“封笔”,移民澳大利亚。在这之前,他的身体已有些不适了,她不想让他再积劳成疾,而澳大利亚有对他有益的医疗技术。

  他对她一直有愧意,这些年来都是她在为他和家庭操劳,他想弥补对她的亏欠。他们一起去了悉尼,在那里的日子过得简单而有逸趣。他还是每日读书吟诗,她依旧照顾他的起居。

  他们一起看初升的太阳,一起赏落日的余晖,闲时种种花草,到厨房里一起忙活,或者去散步,去欣赏歌剧。繁华退去后,只余下清心淡泊、相濡以沫。

  后来的二十多年里,他相继患上了糖尿病、心脏病、癌症,中风后半边身子也不能动了。他本将生死看得透彻了,但始终舍不下她,在心里祈祷:努力活着,要走在她的后头,不能让她孤独在世。

  他嫌药苦,不肯喝,她骗他说放了糖,哄他乖乖喝下。他有了病,依然不忌口,还是喜欢大鱼大肉,每次伸出筷子想多夹块肉时,她就瞥他一眼,敲他的碗边,他像犯了错的孩子,立马缩回手。为了让他少吃糖,她自己也戒了甜食。

  偶尔,她会靠在他的肩上,他也会握着她的手。在与病痛抗争的日子里,他们共同回忆着往昔岁月,像新婚燕尔般甜蜜,又如纯真的孩童,嘻嘻闹闹。

  在他85岁那一年,他终究还是先她而去了。他因病去世的消息从悉尼传到了国内,令无数人痛惜。

  他叫陈文统,她叫林萃如。他还有一个更为响亮的名字——梁羽生,是新派武侠小说的开山鼻祖。他的《七剑下天山》《萍踪侠影录》《白发魔女传》至今还被不断搬上银幕。他笔下的美人不计其数,而她却是相貌平平的普通女子。但他曾说过,小说中女性人物的优点都来自于她。他小说里的爱情,缠绵悱恻、悲喜交加,而他现实生活里的爱情,却是简单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闭上眼的那一天,三个孩子哭得痛彻心扉,她平静地说:“嘘,不要哭,你们的父亲走得很安详。”

  她握着他的手,像他在世时一样。在她眼里,他何曾远去,他像一个孩童,只是玩累了,睡着了而已。

  他一定做了一个长长的美梦:那是初见时,他一脸邋遢,而她微笑着递过一方手帕……那是无论风雨天晴,只要她在阳台上喊他一声,他便能找到归家的路……在定格的画面里,一定有他执着她的手,她靠着他的肩,在落日的余晖里,她盈盈立在他的身旁。

第6篇:你出石头我出布的故事

  许诺顺利地进入一家待遇很好的公司工作,她的几个同学在得知后纷纷起哄让她请客。许诺知道这事躲不过去,便在周六这天在天水草堂订了一桌。

  真不知道是给她祝贺,还是来蹭饭的,来吃饭的人里,除了她的同学,竟然还有几个她不认识的外人。不过,因为她很久没这么高兴了,所以不管熟不熟悉,她一律是笑脸相迎。

  酒足饭饱之后,许诺要去结账时,她同学带来的一个男子拦住了她:“哪能让女士付账呢?还是我来吧!”

  许诺见状忙说:“不行,说好了我请的,你们都是我的客人。”

  男子执意要替她付钱,而许诺坚持不同意,就这样两人争了起来。

  旁边那个同学笑着对男子说:“还有人怕钱花不出去?夏咏辞,干脆你俩猜拳吧!谁输谁掏钱。”这个被称为夏咏辞点点头。许诺见拒绝不了后,只得伸出了右手。

  结果,许诺出的“布”赢了夏咏辞出的“石头”,夏咏辞乐呵呵地去收款台交钱。

  许诺有些过意不去,本来是她要请客,却变成别人掏钱。出了饭店,她提议要请大家去唱歌。难得出来玩一次,大家对许诺的提议欣然接受。

  因为不胜酒力,许诺感到有些头晕,进了KTV的包房后便一个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等大家都玩得差不多了,才有人发现许诺还一首歌都没唱,于是硬把她推到前面让她唱歌。

  一首歌唱完之后,夏咏辞突然走到许诺面前:“你唱得真好。玩个游戏怎么样?石头剪子布,第一把输的人唱一首歌,第二把赢的人唱,第三把再是输的人唱,以此类推。”

  许诺笑了:“干吗这么复杂,干脆输的唱不就行了?”

  夏咏辞一本正经地说:“不行,按我说的比,这样公平。”他说话时声音有些粗,舌头也不太利落了。许诺知道他有些喝多了,便不再跟他争论,同意了他的这个游戏。

  结果,第一首歌夏咏辞唱。第二首歌许诺唱,第三首又是夏咏辞唱……

  有个人看不下去了,问:“你俩是不是故意的,为什么许诺把把出‘布’,而夏咏辞又是把把出‘石头’?”

  夏咏辞一愣:“是吗?我说我怎么老是输。”

  许诺笑了笑没有说话。她只是陪着夏咏辞玩玩,本来也没想赢,便按习惯出“布”了,她想也许夏咏辞也是按习惯出的吧!

  想到这儿她脸色沉了下来,她想起了另一个习惯出“石头”的人——她的大学同学陈军。陈军曾疯狂地追过她,那时,她怕毕业后的失恋,一直没有同意,想等工作稳定后再说,可是还没等他们毕业,陈军就因一场车祸去世了。

  虽然没成为恋人,但那几年陈军一直陪在她的身边。偶尔遇到两人意见不统一时,陈军就喜欢猜拳来解决,不过,每次他都是出“石头”,许诺知道他这个习惯后,为了赢他就会出“布”,慢慢地也养成了习惯。

  夏咏辞真的喝多了,所有人都走了,他还在抱着话筒唱歌,最后,是被另一男子硬拉出歌厅的。

  性格内向的许诺对于陌生人一向是敬而远之。虽然这次跟夏咏辞说了不少话,但说话并不代表就能熟悉。如果不是再次碰面,也许她很快就会忘了这个人。

  几天以后,许诺在新公司碰到夏咏辞,夏咏辞在见到许诺的那一刻先是一愣,随后脸色发红,略带尴尬地把许诺拉到一边:“没想到新分来的同事竟然是你,那天我有点喝多了,是不是做了些糗事?”许诺忍住笑摇了摇头。

  夏咏辞似乎不信,歪着头看着她好一会儿,才说:“算了,做就做了吧!”

  不知道是心虚,还是因为有过一面之缘。一上午,他成了许诺的导游,带着她把公司上上下下介绍了个遍,还打着包票说以后要是有人欺负她就找他,临了又加一句“领导除外”。看他半真半假的样子,许诺笑着连连点头。

  许诺被分配到和夏咏辞一个部门,在夏咏辞主动要求下他们又成了搭档。有了夏咏辞的帮助,许诺的工作很快就得心应手了,部门经理对她的表现也很满意。

  这天,许诺接到正在祖山度假村开会的经理的电话,说有一份文件他忘了拿,让她和夏咏辞开车赶紧给他送过去。

  接到命令两人不敢怠慢,拿着文件就上路了。当他们进了山走到一个岔路口时,才发现他们谁都不认识去祖山度假村的路。糟糕的是这条路很偏僻,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看到一辆车或一个行人。

  许诺有些着急了,要给经理打电话,可夏咏辞说连这里是哪儿都不知道,怎么问路?许诺想想也是,只得又把手机撂下了,想了想说:“祖山在青龙县境内,应该往北走。”

  夏咏辞却不同意,他认为应该走西面那条路。许诺则坚持要往北走。争了半天,最后夏咏辞说猜拳,赢的听输的。

  许诺想也没想就同意了,又想也没想就出了“布”。夏咏辞依旧出了“石头”,许诺刚想为赢了而高兴,可看到一脸得意的夏咏辞后突然反应过来,夏咏辞说的是赢要听输的。

  夏咏辞表面上有些得意,可在他的眼神里,许诺却看到一丝失落。许诺不由地愣了一下,随后说:“要是走错了怎么办?”

  “错了我当你的男朋友。”夏咏辞的话半真半假。

  许诺惊讶地看着他。夏咏辞见状憨憨一笑:“逗你的。错了我请你吃晚饭,对了的话你就请我。”许诺朝他点了点头,暗暗松了一口气。

  之后,两人都不再说话了。走了好久,终于碰到了一个路人,一打听他们真的走错了路。夏咏辞感到很不好意思,连连跟许诺道歉。

  等他们赶到度假村时已经很晚了。面对一脸怒气的经理,夏咏辞把责任全揽了过去,许诺没说什么,本来也不全是他的错。在回去的路上,许诺问夏咏辞为什么总是出“石头”。

  夏咏辞看了看许诺,笑着说:“因为你总是出布,我想让着你,所以就出石头了。”这话就像一颗石子激起许诺心中的阵阵涟漪。这话陈军也说过,他说是因为他喜欢自己,夏咏辞为什么要这样说?

  打那之后,夏咏辞似乎猜拳上瘾了,送份文件要猜,吃饭定饭店要猜,就连扫地擦桌子也要猜拳来决定谁干。

  渐渐地,许诺发现每次猜拳后,夏咏辞都是一脸的失落。许诺以为他是因为输,便故意让他赢,可这时夏咏辞脸上的失落却更浓了。

  许诺感到很奇怪,想问他原因,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就这样两个月过去了。

  这天,夏咏辞突然告诉她,自己要调走了,许诺听到这话后心中一沉:“开什么玩笑?”夏咏辞笑了笑没说话。

  许诺以为只是一个玩笑,没想到第二天,夏咏辞真的没来上班。许诺就像突然被掏空了心,看着夏咏辞的办公桌有些不知所措。

  在夏咏辞走后的第四天是清明节,公司放三天假。这也是陈军走后的第一个清明节,许诺去给他扫墓。坐了四个小时的火车,又坐一个小时汽车,终于到了那个山村。陈军家里只有一个姐姐陈敏。见到陈敏后两人先是哭了一通,然后去墓地一直呆到晚上。

  陈敏对这个差点成为弟媳的许诺充满了好奇,晚上,她问了许诺好多问题,也说了很多陈军小时候的事。她还把陈军的相片拿出来,一张张地给许诺看。

  当她拿起一张两人的合影时,许诺惊讶地指着一张熟悉的面孔问:“这是谁?”

  “他叫夏咏辞,是陈军最好的朋友。听说他毕业后也留在了你们那儿。”陈敏的话让许诺有一种被电击的感觉,许诺苦笑着问:“你们这儿的人是不是都喜欢猜拳?”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问出这种问题。

  “不是呀!不过我们这里倒是有一种风俗跟猜拳有关。就是如果男孩喜欢女孩的话,在猜拳时就出‘石头’,意思是‘我要把我的心给你’,如果女孩接受就双手都出‘布’,表示全心全意爱他的心。”

  原来是这样,许诺想到了夏咏辞眼中的失落,心里不由地漾起一丝酸楚。

  回城后,许诺直接去夏咏辞家,家里没人,他的手机也一直关机。他不会离开这个城市了吧?想到这儿许诺慌了,这种慌乱她只有一次,就是在知道失去陈军的那一刻。她像只无头苍蝇一样,把能打的电话全打了,能问的人也全问了。

  就在她快绝望的时候,意外地接到了夏咏辞的电话:“听说你在找我?”听到夏咏辞的声音,许诺激动得好久没说话。

  当他们见面后,许诺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要跟你再猜一次拳。”

  夏咏辞傻傻地看着她,伸出一只拳头,在看到许诺举起双手包着他的拳头后,弱弱地说:“我以为……”

  “对不起,我才明白这个‘石头’的意思。我已经错过了一个,我不想再错过第二个。”

  夏咏辞把许诺拥入怀中,告诉她自己一直想对她表白,可是好友尸骨未寒,他实在说不出口,只能用这种方法来暗示,他以为陈军告诉过她这种风俗。再一直没取得许诺的同意后,他感到很绝望,便想逃开了。

  “幸好,我没逃太远。”夏咏辞看着许诺幸福地笑着说。

第7篇:被七厘米疼哭了

  柳琉带俞欧回老家。

  此时,这座小城正是杏花如雪。妈妈扑打柳琉身上的落花,合不拢嘴。俞欧和柳琉的爸爸相谈甚欢,一起下了酒馆。

  妈妈问长问短,宝贝女儿要和一个异乡人结婚,她不放心。

  柳琉开始讲俞欧的好,以至于最后,妈妈嫉妒,我也这样对你好了二十多年,你咋没感觉?

  柳琉出来转。

  天空飘浮一缕薄云。转过巷口,突然瞧见梁家诊所,猛地愣怔,不知该不该过去。

  三年前。

  柳琉从学校回来,瘸着脚走进梁家诊所。穿白大褂的梁辰鱼正给病人针灸,他瞥一眼,崴脚了?

  半天,梁辰鱼才得空。他举起柳琉的脚,原来新鞋磨脚,烂了一块肉。粱辰鱼敲柳琉脑壳,傻呀,不会光脚走路?

  柳琉急眼,要你管?梁辰鱼一听,扭头走掉。梁爸爸过来,一边斥责儿子一边安抚柳琉,来,我帮你敷药。

  临走,梁辰鱼都没搭理柳琉。梁爸爸劝,这臭小子,回头我抽他。柳琉解气,穿着梁辰鱼的大皮鞋,啪哒啪哒回家。

  很晚,梁辰鱼在外面叫,柳傻子。柳琉冲到巷口,用他的皮鞋砸他。

  嬉皮笑脸的梁辰鱼靠墙角坐下,抬头看月亮。月色清凉,春风吹得杏花满世界飞。柳琉索性也坐地上,抱膝盯住梁辰鱼的影子。

  小城醉在春夜里,渐渐地,柳琉的心就软了,她叫,喂。梁辰鱼拾取地上的花瓣,嚼着。驴子?柳琉骂。梁辰鱼不生气,他比柳琉大三岁,从小柳琉就爱和他拌嘴,他习惯了。

  柳琉一直暗恋梁辰鱼。

  梁辰鱼是美男,从小街坊邻居就宠他。更可气的,经常有人在大街上叫:小鱼,长大让我丫头嫁你好不好?

  这时柳琉就会感到从未有过的慌张,她尽量掩饰,偷眼看梁辰鱼的反应。梁辰鱼总是满不在乎,老婆太多了,要考试的!

  第二天,柳琉去诊所换药。梁爸爸笑眯眯迎上来,给柳琉检查伤口。两人闲聊,梁爸爸问,毕业打算在哪里发展?

  柳琉发觉梁辰鱼不在,心一下子空了。她心不在焉,可能和同学去南方,我们的专业在沿海城市很吃香。

  杏花还在漫天飞舞,柳琉感觉心口有一把小刀在来回切割着。刀子可能生锈了,有一种钝钝的疼一点点弥漫,柳琉几乎走不了路。

  为此,柳琉生了一场病。

  病好回学校,经过诊所门口。梁辰鱼在里面叫,柳琉。柳琉迟疑着,探头张望。梁辰鱼在地上摆弄一具骷髅,旁边围着几个孩子。

  柳琉认得那些孩子,是福利院的,梁辰鱼时常接他们回诊所玩耍。柳琉靠到门上,和孩子们打招呼。

  孩子们纷纷拽柳琉进去,要她摸骷髅。一女孩说,梁哥哥说我是他的心,姐姐你摸摸。一男孩也说,我是梁哥哥的肝,姐姐你摸摸。

  柳琉任由兴奋的孩子们摆布,突然脱口,我呢?

  梁辰鱼骤然一颤,他盯住慌张环顾的柳琉,略微思考,冲歪头等答案的孩子们说,柳姐姐嘛,就是我七厘米的阑尾。

  柳琉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虽然她爱梁辰鱼很深,可她不愿被瞧不起。梁辰鱼没读大学,梁辰鱼脾气坏。每每心里疼,柳琉就念叨这些话,反反复复,直到绝望。

  秋天,柳琉大学毕业。一直苦苦追求她的班长俞欧,问她打算去哪里发展,她很茫然,俞欧就说,柳琉,跟我去珠海吧。

  柳琉没答应,也没拒绝。俞欧就四处活动,把柳琉安排到珠海。临走的前几天,柳琉去诊所。

  梁辰鱼在碾中药。我要去珠海,柳琉说完心又开始疼。她反复在心里讲,如果梁辰鱼要自己留下,一定不走。

  需要带点什么药?梁辰鱼起身拉开大药柜一格一格的药匣。柳琉望着他的背影,洒满午后阳光,金黄金黄。

  柳琉悄悄哭了。

  这是柳琉未曾预料的,她走后,梁辰鱼也离开了小城,参加一个民间特殊采风团,做随团医师。

  柳琉毕业去珠海的那天,爸爸和妈妈坚持去车站送。俞欧拖着行李箱,很欢喜地走在前面。

  巷口,他看见了梁辰鱼。

  梁辰鱼说,你就是班长?俞欧吃惊,他不熟悉梁辰鱼。柳琉赶来,让俞欧先打车。

  梁辰鱼对俞欧说,柳琉是我妹,让着点。俞欧笑,心事被人看破,略略羞涩,多少,还有些得意。因为柳琉一直没肯定他们的关系,就连她家人,也不曾这样交代。

  柳琉晃一晃。

  梁辰鱼回身,轻声说:走好。

  走出回忆的柳琉跟梁爸爸去家看片子。

  掩上窗帘,熄了灯,她一幅幅看打在墙上的摄影幻灯。片子里是柳琉从小憧憬过的,沙漠,骆驼,还有海市蜃楼。她说过的,路过的梁辰鱼都特地给拍下了。

  然后,梁爸爸说,你小鱼哥哥生病,采风团临时拍下的片子,你也看看。

  墙上,梁辰鱼抱着肚子,俊朗的脸有些扭曲,原来是阑尾发炎,要切除。医生护士开始手术,梁辰鱼粗暴地推开麻醉针管。柳琉惊愕,梁辰鱼拒绝麻醉。

  紧紧捂住嘴巴。

  她想起三年前,梁辰鱼把所有的药匣依次拉开,诊所顿时弥漫浓浓的苦香。抬脚出门,听见身后剧烈的声响,噼里啪啦,是药匣一个接着一个往下掉。

  砸得柳琉脚步摇晃,心支离破碎。

  当时柳琉很想转身,她不知道药匣会不会砸到梁辰鱼的右腿,那是他惟一的腿。

  这个美男,天生残疾,只有一条腿。可他真帅,街坊邻居,着实地疼惜他。他读完高中,跟爸爸学了医。他天生聪慧,中医西医全都下了功夫。

  他是病人的定心丸,他只要一笑,再痛的疼也能止住。他闭眼拿脉,睁眼取药,最后一弯腰,多谢惠顾,请勿再来。

  他当然明白柳琉喜欢他,可他就是装糊涂。他固执地认为自己和常人不同,至少在爱情面前,他和别人不平等。然而,许多年许多人,他只爱柳琉。

  可爸爸说,柳琉特意告诉的,人家大学毕业要去珠海。梁辰鱼知道如果自己争取,柳琉或许能够留下,可他始终没有勇气。

  那天,他看见俞欧,修长的双腿。温煦的笑容,眼睛始终围着柳琉转圈。梁辰鱼就知道,这个男孩,也深爱柳琉。

  能够在心爱的人离开前就看见她的幸福,梁辰鱼很放心。

  他做梦都希望柳琉是他的心,是他的肝。可是不行,他清楚如果那样说,柳琉就不会痛快离开,摘心掏肝的疼痛,柔弱的她经受不了。

  也就是那段无关紧要的七厘米,可以安置柳琉的爱情,让她死心。

  柳琉跪到墙壁前,这样可以很近地靠近梁辰鱼。

  她想告诉他,是自己不够勇敢,明明知道他爱自己,明明知道他只有一条腿,为什么,还要等他先开口?

  柳琉清楚,自己或多或少有点世俗。心里爱着梁辰鱼,又担心家里反对,旁人说长道短。而在俞欧表白的时候,她犹豫了。她权衡了两份爱情的轻重,决定随俞欧离开。

  她心里也疼,可她想,疼一疼会过去的。

  柳琉接受了俞欧,开始新的爱情。

  她真的想不到,她走后,梁辰鱼带着七厘米的伤,远远离开。

  他参加残疾人采风团,跟着天涯海角地流浪。大家都以为他很平静,至少他的笑容一如往常。

  可柳琉此刻才懂,梁辰鱼始终爱得比她深,比她疼。

  照片上,梁辰鱼轻轻地笑。他多想告诉心爱的人,有时,不是不争取,爱情不是一个人努力就可以圆满的。

  眼睁睁看着柳琉和别人牵手而去,梁辰鱼心里没有怨怼,满满的,是摇晃的疼。他终于等到机会,切掉当初留给柳琉的阑尾,虽然只有七厘米,却是实实在在的切肤之痛。

  放手容易,可到底心意难平。虽然柳琉的爱情他无法搁置,可他还是想用自己的方式纪念一下:曾经某一天,一个女孩和自己蹲在一具骷髅面前,她的手滑过心、肝,落在阑尾的位置。

  爱情就这样一带而过。

  杏花从虚掩的窗帘飞进来,跌在光影斑驳的地板上,虽然极轻,柳琉还是听见了。

  她俯身,去拾捡落花。恍惚间,听见拐杖声,笃笃的,从墙壁下来。

  柳琉再看,最后一张照片,梁辰鱼转过头去。

  或许,他也被这七厘米疼哭了。

第8篇:爱无关生死

  他一头金发,身材魁伟;她一双碧眼,温柔娇媚。他们在一个学校上高中,情窦初开的年纪,忘了谁先追的谁,他们成了一对人人羡慕的情侣。

  转眼到了毕业之际,学校举行了一场盛大的舞会。那个夜晚如此美丽,所有的人都在狂欢、都在倾诉心曲。

  他拥着她起舞,把灼热的吻印在她的唇边,让她的心激动地战栗。月光如水,黄莺在窗外歌唱,他送给她一枚戒指,什么也没说,但她什么都明白。

  他走了,成了一名美国陆战队的机枪手。她留在属于两个人的城市,隔几天就会收到他热情洋溢的信。

  在信中,她的心一直紧跟着他匆匆的步履,到了圣地亚哥的军营,随后又到帕劳前线。一场惨烈的战斗之后,她再也没有收到男友的来信了。她隐约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说什么也不愿意接受。

  70年后,她已经成了一个90岁的老太太。有一天,她应约去参观新奥尔良市美国二战博物馆,在那里她终于证实了自己当年的猜想,因为她看到了男友的遗物——里面竟然有一本厚厚的日记。

  翻开日记,里面写满了对她的牵挂和爱。这是一封迟到了70年的情书,睹物思人,她捧着日记热泪盈眶,泣不成声。

  当年,他一进军营就开始记日记,这既是他在陆战队的生活史,也是对女友倾诉衷情的地方。在美军进攻帕劳之前,他在日记中写下了最后的请求——希望发现这本日记的人将它交给全心爱慕的女友。

  三天后,他被日军狙击手击中脑门而阵亡。一直过了70年,她才无意中看到这本日记。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90岁的她陷入深深的思念之中,永远忘不了那个毕业前夕的舞会,他拥着她起舞,把灼热的吻印在她的唇,窗外月光如水,黄莺在歌唱,他送给她的那枚戒指,到现在她还戴在手上。70年的光阴,并没有带走他的形象,因为他早已经刻在她心上了。

  几天后,她再次来到新奥尔良市美国二战博物馆,用颤抖的手把自己的一张照片夹在了日记的中间,照片上面,有一行端丽的小字:永远爱你的劳拉。

  爱,无关岁月,无关生死。请记住两个普通的名字:琼斯、劳拉。

第9篇:买卖的爱情

  难得看到堂弟小琦的QQ头像亮了,我问他最近过得怎么样。他没有立即答我,过了一会儿才发过来一句话:我离婚了。

  正想着该怎么安慰他呢,他又来一句:“姐,你当初说的没错,只是那时我不明白!”

  看到这话,我不需问也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

  7年前,和小琦恋爱了两年的小夕有了身孕,两人打算奉子成婚。小夕爸妈提出要16000元钱聘金。这笔钱不算天价,可小琦一千多块钱的月收入,积蓄实在有限。再者,他爸很久以前就下岗了,现在年纪也大了,每个月的收入就只有一份养老金,而且他妈那时身体出了问题,正打算过段时间做手术。

  因此,小琦问小夕:“这个聘金一定要给吗?我们现在手头紧,等以后有钱了再给你爸妈吧?”

  小夕想都没想就一口拒绝了:“不行的,我们家那边的风俗都这样!以前我姑姑出嫁,我爸也要姑丈那边给了聘金才让她出的门!”

  这可把小琦愁坏了。怎么办?跟朋友们借?可他们都是打工仔,经济状况也不怎么样,自己跟谁开这个口啊?

  过了一段时间,眼看着肚子要鼓起来了,小夕着急了,她爸妈劝她把孩子打掉:“他连这点钱都拿不出,你重新找别人吧!”

  这话传到小琦家里,可把他和爸妈吓坏了。小琦妈心一横,把自己准备做手术的5000元钱给了他:“你跟他们说,剩下的我们再继续想办法!”

  小琦十分难过地拿了那钱,厚着脸皮去跟朋友们借,东凑西凑,最后还差5000元,他只好来向我求助。把钱放他手里时,我说:“小琦,你想清楚了,做这家人的女婿可不是容易的事儿!”

  小琦沉默了一会儿,叹了口气:“和她在一起两年了,她又怀了我的孩子,我实在舍不得……”

  婚姻路如此开头,大概预示了这条路无法一马平川。小琦说,这些年,小夕爸妈常跟他要钱。他手头紧时让小夕跟她爸妈说一说,她总是不吭声。

  有一次,小两口闹别扭,小夕赌气回了娘家,第二天她爸妈上门来骂他没用:“没过门的时候你拿不出聘金,现在她跟了你这么久,你什么时候让她享过福?”

  事实上,婚后的小夕十指不沾阳春水,日子过得安心落意:生活支出不需她操心,家务活婆婆包了,孩子上学放学由公公接送,她要是打牌看电视烦闷了,就找个轻松的活干一阵子。可如此待这个儿媳妇,她和娘家人不但不满足,还一肚子怨气,这让小琦爸妈也逐渐心生嫌隙。

  慢慢地,两家人的矛盾越来越多,小琦夫妻俩的感情也越来越差,最后就分道扬镳了。

  其实,聘金这个传统跟以前女人的地位有关。“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聘金算是给女方家的经济补偿。以前女人不能出去工作挣钱,所以女方的父母会拿部分聘金给女儿置办嫁妆,这份嫁妆以后就是她的私房钱,这样万一她急需用钱,也不至于一筹莫展。

  可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女人可以工作,也可以有经济能力。谈婚论嫁时,如果男友家经济富裕,是否愿意下聘、下多少聘金,女人可以从中窥见他们对自己的态度;如果男友家经济一般,自己强求不符合对方经济能力的聘金,伤了他们的心,长远来看,对自己也无好处。反过来,男方也可以从聘金事件看出未来儿媳妇和亲家的人品。所以,如今的聘金就是面魔镜,能将人的物质欲望和为人处世都照得清清楚楚:面前的这个人,是否能跟自己好好过一辈子?聘金或许不能成为帮我们奠定幸福的基石,但它给我们打开了窥见未来的一扇小窗。

第10篇:爱你没得商量

  她和他又吵架了,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他中午下班的时候忘记买味精回家,家里的味精早餐已全部用完,两人一起出门上班时她再三叮嘱过他的。

  他进门后,她正在炒菜,第一个菜就等他的味精起锅,看着他两手空空地走进来,她的火气一下子就窜上来了,大声责备道:“你这人怎么搞的,连这事都会忘记,还要不要吃饭,真让人烦!”

  他见她在厨房里忙,这才记起味精来,本想到宿舍隔壁小商店买包的,见她说话那么伤人,赌气地将公文包往沙发上一扔,回敬道:“你这人真没修养,一件这样的小事就开始上纲上线,是不是到了更年期啊?”然后坐在书房里玩起电脑来。

  他这么一说,她心里更不舒服,索性将锅铲一丢,把煤气灶的开关一扭,气鼓鼓地坐在沙发上,罢起工来。

  他们的孩子已上高中了,寄宿在学校,只是周六晚上回家住,星期天晚上再回学校,虽然她和他有些心疼,但想到现在的独生子需要的就是锻炼,她所能做到的事就是孩子在家时做些好吃的,他呢,陪着孩子看共同喜欢的球类比赛,一家人就这么走过来了。而平常,只有他们俩在家,他们,很讲究生活质量,比如一日三餐,如果没有应酬的话,他们都是在家自己做着,很少有随便应付的时候。

  可是,近些日子来,她发现,他越来越有些不可理喻了,一改以往的宽容和心细,做起事来不是丢三拉四,就是忘东忘西;对于她,也没有以前那么体贴,她一唠叨他就不耐烦起来。倒是在与孩子相处中,还是有说有笑的,象哥们。

  他也发现,她不再象以前那么温柔和善解人意,动不动就发火,很少给他任何解释的机会,并且,说出的话很难让人接受,只是,她对孩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关心,问寒问暖。

  她想着自己的心思,竟靠在沙发上睡着了,醒来后,见自己身上已搭上了一条小毛毯,她的心里顿时一暖,赶紧站了起来。

  走到餐厅,桌上已有两菜一汤,他正端着两碗饭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一见到她,他笑吟吟地说:“我正想叫你起来吃饭,快洗一下过来吧。”

  她知道刚才她睡着的时候他不仅出外买了味精,而且还在厨房里忙了半天,这对于并不怎么喜欢做饭的他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她的心里不觉充满歉意。

  他好象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夹了一大筷子辣椒炒肉放进她的碗里,说:“尝尝我的手艺,多吃点,看你这段时间瘦的。”

  她的眼睛有些雾蒙蒙起来,她开始在心里责备自己太小心眼了,不就是忘记买味精吗?转回去买不就行了吗?犯得着去说他吗?

  见状,他轻轻地坐在她的身边,拥着她,自我责备道:“老婆,对不起!本来就是我的错,可我却冲你大吼大叫,真不象个男人!”

  她的泪水终于流了下来,一种久违的温馨感让她心里暖洋洋的,心底好象有块冰“哗啦”一声碎了。

  她认真地自我检讨:“嫁给你,我并没有后悔,或许是因为女人到了这个年龄会有些失落感,总希望能挑到你的毛病从另一方面找到自信,却不知道,自己在将幸福和快乐越推越远。”

  听着她掏心窝子的话,他紧紧地握着她的手,看着她又泛起温柔的双眸,他的心突然一热,动情地说:“是我不好,没有及时了解到你的心情,你忙里忙外的,多辛苦,而我,却总与你对着干,往后,看我的行动吧!”

  她一下子扑到他的怀里,连声说:“谢谢!谢谢你!老公!是我错了!”

  他无限爱怜地捧起她泛着泪光的脸,她触到了他那双写满了深情和专注的眼睛,一如以前。

  对与错,在时间的流逝里交织成一种理解和感动,他与她,就那样静静地拥抱成一幕最动人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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