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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别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5-01-2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山上樱花开遍 多希望你在
阳明山上开满樱花的时候,去看花的人好多,你知道,我不会去人多的地方。街上的小贩开始卖马蹄莲,也有上了年纪的阿婆戴着花头巾,蹲在地上卖山竹。只是你不在,我就没有买了。
日常也会绕着东吴大学的操场跑上两三圈,旁边是篮球场,很多学生在打球,都是一群清瘦的男生,天冷的时候球裤里面还会套一条黑色紧身裤,腿变得好细好细,这样的打扮,我看了好几次才逐渐习惯。
到了四月下旬,我终于跑去阳明山看樱花了。绵延的花树,坠着冉冉的樱云,风一来,樱花纷纷落地,好像破败的爱情,无可挽留地离开。
我经常庆幸一件事,就是没有和你谈恋爱。
跟你做同桌,很开心,虽然不足一年,但记忆却一直没有断过。高二分开,你在七班,每天晚自习结束,特地跑到你班上去等你,你却每次故意比我先走,你不知道我为此难过了好几次。
后来,我也不等你了,换成在你走后,悄悄往你抽屉送东西。
有一次是听班上女生说原来我们学校附近的山上有种樱花,我就跑到山上摘了好多回来,夹到书页里,压了好多天,然后放进一封信里给你,不知道你打开了没有,是不是看到了。
要跟你说的是,那不是樱花,是桃花。送信的那天晚上,惊心动魄。整座教学楼灯都灭了,我带着一种恐惧感摸进你们班。
后来保安来巡视,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有生以来第一次钻进了教室后面放扫帚畚箕的壁柜里,真怕自己的喜欢会连累你。
现在你可以把这些事情当成笑话来听,我会陪着你笑,一起笑十七岁时的我们。
那些被当作樱花的桃花,此刻还在吗?
在不在都不要紧,如果下次还能再碰见你,我要给你真正的樱花,是从阿里山摘回来的。阿里山的樱花开得要比台北的晚一些时候。
在电影《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中,有一个叫小樱的女孩,是男主角安东尼的初恋,一直都在勇敢追求自己的情感和理想。我好喜欢她留着刚刚过肩的头发、撑着一把透明伞、脸上笑容绽放的样子。她对安东尼说了一句话:“不过想到有一场是在等着你,还是挺期待的。”
我把这句话前后放了七八遍,每次听心里便暖暖的,好像看见满树樱花飘落,一个女孩儿站在树下对我笑。
如果记忆有声音,我最想听到的是你,说出这一句。
现在,我们之间都很少联系。我深知我们之间只是同学一场,清水交情,没有太多交集,如戏散后,你往东,我往西,过往的岁月也只是我一厢情愿的相思。
想起王安石的《示长安君》:“少年离别意非轻,老去相逢亦怆情。”
不知道自己老去的那一天,可有幸再遇见你?
好想回到那年的寒假,在长乐城关。
你穿着黑色很滑的皮衣,脸上几颗青春痘,皮肤还是那么白。我们说完再见,我目送你上了拉拉车。师傅把马达开到最大,车轰隆隆开走了。你的身影越来越小,永远地成为我记忆中的线头,只要一想起,一拉,就牵扯出所有与你有关的时光。
山上樱花开遍,多希望你在。
第2篇:网络爱情让我不寂寞不孤单
突然很累很累,我打开QQ,看着他黑黑的头像。留了言,我知道他一定不会回,心里有点点失落。但是我明白,他是对的,怎么回呢,回什么?一切都是那么不现实。可是我还是要留言,我要把心里的感觉告诉他。他永远都是我心目中的勇士,不管在什么时候,我都对自己说,没关系,还有他。虽然他永远不会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他只是我游戏里的老公。一个勇敢的法师。他话语不多,即使是在我们热恋的时候,他也是没有太多的话,但是,他能保护我,一如我心目中的英雄那样。有人欺负我的时候(虽然这是少之又少的),他一定能在第一时间赶来保护我。
在我遇到危险时,他就象天神一样,从天而降,给我最大的心理满足。他会放下所有的事情,总是把我看做最重要的。为了保护我,为了救我,他一次一次地受伤甚至死去,可是他总是不屈不挠。
在我的泪水中,他一次又一次地杀掉敌人,以一敌二,敌三……他的朋友都知道他是那么爱我。
最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他曾经说过,以前是没有目的地玩游戏,但从认识我以后,就是为了保护我,所以他要拼命练级,要拥有最好的装备,一切只是为了保护我。
他说过,不能看见我伤心,不能看见我被伤害。甚至,对他最好的一个朋友说,你做什么事情我都能原谅你,就是除了伤害我老婆。而我就是那个幸福的小女人,他的老婆,虽然仅仅是游戏里的老婆。
笨笨的我,连走路都会摔交,找个地方都找不到,他一定会在我前面让我跟随着他。同样是法师的我,总是那么脆弱。而他却那么坚强,那么勇敢。一直在身边照顾着我。
他的优秀是很多女孩子心目中的英雄,游戏里那么直接的方式,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可是他却喜欢我,喜欢有点笨,胆子小小的我。把所有的感情都给了我。
即使网络中的爱情,我们也经历了常人在生活中都很少能经历到的波折。
暗恋他的女孩子好多,喜欢我的男孩子也不少,我们走在一起是那么不容易。
最初的一段时间几乎被所有的朋友孤立起来。但是他却那么执着,坚持。让我好感动。
网络是美的,把一切都浓缩了。
离开网络很久了,离开游戏,离开他,很久很久了,但是那份感动,那份纯纯的感情,还是那么刻骨铭心,还是那么震撼。
在生活中,我遇到困难,遇到挫折,被人欺负,甚至下雨,甚至心情不好,我都会想起那个男孩,他说要一生一世保护我。
任何不如意的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总是柔柔地想起那个倔强和沉默的男孩,他说过不能看见我伤心,不能看见我被伤害。
在感觉到孤单,在感觉没有人疼爱的时候,我就想起他,想起那个一直用全部的爱来爱我的男孩。我欺骗自己,他还一直爱,一直象刚开始那样爱我。
在伤心,失望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只要我上网,只要我到游戏里,他就一直在那里等我。他是那么爱我,他会好好疼我,好好保护我。
工作到深夜,抬头看看诺大的办公室里只有自己一个人,我不怕,我知道,有一个男孩,他在远方惦记我,想我。我不是一个人。
我拥有过,曾经拥有过一份那么沉,那么深的感情。我们曾经那么相爱过,在我对现实生活绝望的时候。
虽然我们生活在地球的两边,我们甚至在可以见面的时候放弃了见面。但是我们是那么熟悉彼此,那么依恋彼此,那么深爱着彼此。我相信,我们只是把对方深深地放在了心底。
在所有的日子里,想到他,我就不自觉地温柔起来,他是那么喜欢温柔可爱的我,他象个大男人一样来保护我,所以我什么都不怕。
有他就足够了,我总是安安静静地等着他,总是乖乖地,从来不惹任何麻烦,让他所有的朋友都羡慕,他有一个这么懂事,这么乖巧的老婆。
想到他,我就不寂寞,不孤单,不害怕了。
第3篇:愿你我都最终幸福
给喜欢的女孩子选礼物绝对不比选对象简单。有天重温老港剧,有个叫阿旺的傻子拼命追赶着美女叫嚷小媳妇小媳妇,然后砸碎了自己最心爱的小猪扑满,取出金币给喜欢的女孩当出国留学经费,在电视里哭了。
你也哭了,你被感动,变为抽纸狂魔。看到你感动的样子,我忽然觉得,也许我该从礼物入手。
秋天,学校已经变得寂寥起来,大家都抱着厚实的外套,帽子、围巾纷纷出街。
我在想选一个什么礼物,才能够达到阿旺那样的效果。
是的,我暗自喜欢你,徐楷慈。我在学校宿舍里,趁着周末不断电,寻找可以让你惊喜的礼物。你的生日就要到了,机会一旦错过,我找不到更加适合的时节,除非再等一年。
这世上有没有一样礼物,可以媲美阿旺的小金币?
给你最棒的礼物。我想,这样也许足够你在我和裘山之间,再选择我。
裘山同学,我该怎么描绘这个情敌?住我隔壁宿舍,很干净。在一大群臭男生中,有点出淤泥而不染。
有洁癖的裘山在那个教授还没来的早上,轻轻对你说,同学,吃完鸡蛋饼记得要擦干净嘴巴,不然看着很脏的。我坐在后面两排的位置上也听见了。我看见你转过头,不看他,但是你的面孔通红通红。
世界很奇妙,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裘山,让你印象深刻了。女孩子太奇怪了。
你是电影社的副社长,我是干事。所谓干事,就是纯粹跑腿办事的。
但我没有想到,在我没来得及告白之前,你对裘山告白了。
“其实你,算漂亮啊!我是这样觉得。”裘山看着你,停滞了一下才回答,再说吧!
这不是拒绝,也不是同意。
你的告白也很诚实,就在西方哲学史下课后,没什么人的走廊上。我靠在后门那里,听得一清二楚。
那天又在放电影。
我说,副社长啊,不是说戏如人生吗,你看了那么多电影,不知道有没有一部电影,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
你反问,是什么问题?
我说,我喜欢一个女孩子了,她是我们学校的,可是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我觉得,心里充满了悲伤。
你就哈哈大笑,说,你这样的说法,够诚实,我喜欢。怕什么呢?去追啊,追她啊!
我觉得我被注射了兴奋剂一样,你的话,像一个天大的暗示。
在你这样说过后不久,就是你的生日。我不知道,你究竟喜欢裘山有多少,但我想争取。我开始费尽心思找礼物,希望找到足够让我横刀夺爱的法宝。
我找到了。
这是你在大学里过的第一个生日。裘山却不在你的身边,他被派出国做交换生了。
你看起来不在乎,面上笑嘻嘻,招呼大家都来吃蛋糕。花红柳绿的蛋糕,衬托得你很可爱。我拿出了我的礼物,我包裹得很精美,你说谢谢,你收下了。在场的人太多了,这场面无比热闹。
所有人一起嚷嚷,许愿,三个愿望,前两个大声说出来,第三个自己保留。说了就不灵了。
你就许了,你说,第一,小伙伴们,都有对象。
大家哄笑。
你开始许第二个,大家将来都有钱。大家哈哈大笑。你也笑,忽然闭上眼睛,神情满是思念。
有人拿你逗乐,说,第三个许的是不是赶紧投入某某的怀抱!这个时候若裘山出现,你一定喜不自禁。你下意识地看一眼包厢的门。大家都看过去,门外一无所有。
你开始拆礼物,你拆到了我的,眼睛闪亮了一下,然后塞进你的大提包里。
那是一条短裙。
关于短裙,有个典故。
那次我们一起看电影,我听见你嘀咕。“乖,不要再长了,你再不听,我就不给你买小短裙了。”
我明白了,你在和你的肚皮说话。你吃胖了,紧张了。
你的语气,有一点点的哀伤。
我特意要求了老板,尺码标号是小号,实际上,是中号。
回学校的路上,你忽然说,谢谢你!
我说,又不贵。我的胆子大了起来,还说,你一定要记得穿,那是我的心意。你说,一定。你大概也啤酒喝多了,很爽快。我送你到你的寝室门口,你说,快回去啦,我回去就穿。再见哦。
我的礼物里,还附加了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我爱你,有小肚皮的女生也很可爱哦!
白日我再度在教室遇见你,你的神色表情,和从前没有区别。我明白了。你拒绝我了。
楷慈,你是真的喜欢裘山吧。所以,即使我按照你说的,加油了,仍然得不到你的心。
我们照旧是副社长和干事关系。
裘山从德国汉堡回来了,带了礼物给你作为补偿。
裘山再度出国做一年的交换生时,你的活动热情一如既往,电影社被你管理得风生水起,被学校奖励,号称十大最佳社团之一。你站在大礼堂里接受奖杯。
你变成了社长,你大三了,你不再是副的了。
新来的副社长,是我们的学弟。他有着白净的面孔,以及斯文的微笑,还有斯文的语调。
徐楷慈,大概你自己也没想到,你会先变心。你喜欢上了你的手下,年轻的副社长。
我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我不知道你和学弟之间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只知道,那个黄昏,我看见裘山在准备出国的行李。
我问他,这次去多长时间,他说学校安排的是半年,但是,我自己想申请一年。到时候看情况吧!然后,他还说,我想争取带一个女孩子一起去。
是哪个女孩子?我问,是徐楷慈吗?
裘山摇头。
裘山叹了口气说,我和她呀,可能不是相互喜欢,只是相互看对方不顺眼,很强烈地想改造对方。很莫名其妙,对吧?
我不觉得莫名其妙,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爱情不是死板的教科书,只有一二三四五……
好在裘山走了,带着外语系里的一个女孩子。
你呢,徐楷慈,我们之间呢?我们之间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故事。
所以,似乎实在没我什么事情了。
有的。
还是有那么一些东西的。
徐楷慈,在我们毕业的那年,我办了生日聚会,这是我唯一一次轰轰烈烈在大学里办生日聚会。
你也送我礼物了,是一个漂亮的日记本,你说,虽然男生不大写日记,不过拿来记事情也好啊!
我送给你的礼物,你究竟穿了没有呢?我问你。
你就认真回想,然后,面孔上浮现出不好意思的神情。
你说,收到的礼物太多,你只看了一眼,你很喜欢那礼物啊!
可是那已经是秋天了,那么冷,所以你丢到了一边。你的礼物太多了,堆放在寝室门口忘记拿了。小短裙就不知所终。
你根本没看见过我的告白。
我岔开话题,开始许愿了。
我说,第一个愿望,男生都找到美女。第二个愿望,女生都找到帅哥,并且有钱不花心。
第三个,我闭上了眼睛。据说,这个愿望不可说,说了就不灵验了。
你似乎想起了什么,你说,对了,好像你问过我,你喜欢过一个女孩子哦!
我说,是的。
你问,追到没呢?
我说,没有,不过人生还长呢!
你说是啊,加油啊加油,你不差哦!一定找得到美女,并且贤惠。哈哈!
我笑了。
你问我,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粉红小裙子的?
我说,我住裘山隔壁嘛!他偶然提到的。
我说谎了,因为过去的已经过去,不用再提起来。
秋天,我们的大学读完了,你和你的副社长会有什么结局,我不知道。因为我选择了去外地。裘山呢,据说不回国了。
楷慈,你鼓励我在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勇敢地去追求这个人,不至于将遗憾收藏在此后的岁月。即使,你不知道这个人就是你自己。
我许的第三个愿望那么简单,只有一句话:徐楷慈,祝你我都最终幸福。
第4篇:不给你依靠的臂膀
男人事业失败之后,深受打击,以致性情大变。整日浑浑噩噩,不是去赌钱,就是去酒馆买醉。
女朋友劝他从头开始,他却笑嘻嘻地说:“现在不好吗?想干嘛就干嘛,清闲又自在。以前我太傻了整日为赚钱东奔西走,都不知道去享受人生,如今我想通了什么也不干,就这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男人的父母对他彻底失望了,因为他每天喝得就像一滩烂泥,偶尔一天清醒就会去赌钱。父母不再给他钱花,他便去和女朋友要,他对女朋友说:“现在谁都不理我了,连我父母都不理我,我只有你了。”
女朋友见他一副无赖的样子,生气地说道:“你现在这个样子,别指望我能给你一分钱,我就是把钱给乞丐也不会给你。你瞧瞧你现在的邋遢样,根本配不上我,你走吧……”
男人听了这些话,心如刀绞,他痛苦的想原来都是落井下石的人,原来在我潦倒的时候没有人会关心我,帮助我。
他一声不吭地走了,走着走着看到了一个长椅,他心想这就是我今晚的床了。
女朋友看他走了以后,很不放心的跟了出去,她之所以对他说那些绝情的话,就是不想在这时候给他任何依靠,这样他也许会一辈子依赖别人,无法重新面对生活。
这时一个老乞丐从她身边走过,她叫住了老乞丐给了他一些钱,然后在他的耳边说了一些话。
老乞丐便走到男人躺着的长椅前大声喝道:“走开!这是我的地盘,这条长椅每天都是我睡的床。”
男人只好起身把长椅让给了老乞丐,自己靠着长椅坐在了地上。
不久老乞丐扔给他一块发硬的馒头说:“看你比我还可怜,给你吃吧!”
男人接过老乞丐的馒头,他反反复复的看着,仿佛看见自己的明天就像这个老乞丐一样,无家可归留宿街头,吃着发霉发硬的馒头,这难道是我下半生想要过的自在生活吗?
“不……不……”他突然站起来大喊,老乞丐被他的喊声吓了一跳,嘟囔道:“真是个神经病。”说完躺在长椅上睡着了。
男人整整坐了一夜没合眼。
第二天天刚亮他就走回了家,刮去了胡子,穿上了西装,重新抖擞精神。
等他收拾妥当打开门想出去求职的时候,见女朋友拿着一张支票站在他的门口,她把这张支票递给他,调皮地说:“借给你,要按市场价收利息的哦!”
男人接过支票笑了……他用支票上的钱,重操旧业,这一次他吸取了上次失败的经验,终于成功的打开了市场赚到了钱。
他很快就还清的女朋友的钱,但是欠女朋友的情,他想,他非常乐意用一辈子的时间去还。
第5篇: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爱情
1说说我的初恋。
如果说是初三的话,别人肯定说我早恋,那就说初二好了。我记得小学还有姑娘给我写过情书呢。
我初二那年宿舍有个哥们喜欢上隔壁班初一的一个姑娘。
哥们要跟我比赛看谁先追到那个姑娘。
为什么跟我比赛?我为什么答应跟他比赛?
我初二那年身高164cm,哥们好像有170cm,那姑娘差不多也有162cm啊。
我貌似一点优势也没有。
可是我长得萌呀,我想。但是哥们长得也不赖呀。
我不能输,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呀。
就这样,为了捍卫尊严,我接受了他的挑战。
后来我赢了。
那姑娘要他们班一个女生A让我们班一个男生B告诉我,她喜欢我。
感觉这话挺绕的,初恋就是这么躲躲闪闪、羞羞答答,说话都支支吾吾。
我记得第一次跟那姑娘单独见面的时候,我居然紧张得先去上厕所了。姑娘也欲言又止,就像刚出阁的闺女见将来的夫家。我上完厕所归来,看她在树下傻傻地等着我,我不好意思再唐突她,只好开口:“你作业写好了吗?”
“还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写。”
“要不我教你?”我回答得非常迅速,就像做抢答题一样。
“啊?”
“走吧,没事。”
“好吧。”
……
故事的结局想必大家都猜着了,像我这种无趣的人肯定会被人家姑娘甩了。
事实上那姑娘对我真是万般忍耐,我跟她分手还是因为我高中去省重点,然后因为异地,因为学业,和平分手了,最好的结局,没有撕心裂肺,也没有痛不欲生,依然是好朋友。
那姑娘到现在也只谈过一场恋爱,我是她的初恋情人。
你们不知道,我和我的初恋连手都没牵过。
多么的柏拉图!
2
后来我为什么变得这么通情达理,这么幽默风趣。
是因为高二的一个暑假,我回老家遇见了我的初恋姑娘。
我们去了一家奶茶店。
聊了一些无关紧要、不痛不痒的话题后,姑娘问我有没有谈恋爱。
我自然回答没有,因为我真没有嘛。
“你有了恋爱也活不过三个月。”姑娘一本正经地跟我说。
“为啥?”我显然有点惊讶加疑惑。
“你那么木讷,女生跟你在一起多无聊。你就是一个木鱼。”
“我有吗?”我狡辩。
“难道没有吗?”
我自知理亏没有说话。
姑娘就继续跟我说了一大堆注意事项和一些谈恋爱攻略。
什么要浪漫要制造惊喜呀,要猜测女生话外之音呀,要察言观色呀等等诸如此类。
“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我怕你到时候哭着给我打电话。”
“你太小瞧我了!”
“不是所有女生都像我对你这么忍耐的。你是学习学呆了吧。”
“我又不是学霸,我怎么可能学呆。”
“你还不是学霸,上初一那会儿,我们语文老师总是在班上夸你学习认真,成绩好,尤其是语文,擅长总结归纳,而且还说你长得挺好看。”
“老师居然跟你们说我长得好看,真的假的?!怪不得我感觉当年追你这么容易,感觉如有神助,原来如此。”
“对啊,其实我早就认识你了,所以你追我的时候,我当时受宠若惊,不过后来才后悔不已,可惜为时已晚,只能凑合着。”姑娘说完这话情不自禁笑了出来。
“你凑合得蛮辛苦的嘛,苦了你了。”
我跟她道别之前,姑娘又强调了一些注意事项,搞得我像“嫁”不出去似的。
3
我高考那年,谈了一场恋爱,不到一个月就分手了。
分手理由是“反应迟钝、不知所云”。
当然我不是失恋,只是分手了,一看就知道我不是被甩了。
分手以后我跟那女生还是好朋友。
其实情况是这样的:
“二货,你能不能开窍呀?”
“我哪里不开窍?你这是无理取闹!”
“我哪里无理取闹了?”
“你哪里不无理取闹了?”
五阿哥跟小燕子吵架模式开启了。
最后我说了一句:“分手吧。”
“好,分手。”
第二天我跟那女生又坐在一起吃饭了。
女生嘻嘻哈哈对我说:“你这个二货,原来你这么二货,幸亏我早日脱离苦海。你怎么就那么木讷呢。跟你做朋友绝对是最佳选择,谈恋爱会让女生精神崩溃的。”
“分手了,你都不难过。还这么取笑我。”
“难过你看得出来吗?你个二货。”
那天晚上,女生发了短信给我:“你如果成熟一点多好,等你长大了,22岁再跟你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
我瞬间感觉我眼角湿润了,我回了短信:“对不起!”
我在床上发呆,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不适合恋爱。
4
后来那女生上大学交了个男朋友,当天晚上还打电话跟我说:“这下不要等到22岁了。”
我也早已忘了那个不经意间的约定,只是现在也无关紧要了吧,我笑了笑对她说:“这样我可以不每天提心吊胆了,天天想着22岁跟你谈恋爱那事,整天睡不着觉。”
“你还天天想,你这没心没肺的,肯定第二天就忘了。好了。不多说了,他等我看电影呢。”
“好……”我还没说完,她就挂电话了。
恋爱都是有时效性的,你也不是唯一的,不是不可取代的,虽然我是木讷的星座,但是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况且我这么没心没肺。
5
大二上学期,我也终于谈了恋爱。
很文艺的开始,《董小姐》的开始,只是《虹之间》的结尾。
童话说雨后会有一道彩虹,可却不曾说她转瞬长空。
这彩虹还是没有呈现三个月。
这一次我是失恋者,被甩的一方。
没有理由,我还傻傻地问理由,还卑微地哀求企图挽回。
还是决绝地不理不睬。
我哭得稀里哗啦打电话给我的初恋姑娘,姑娘不但不安慰我,还说她早已料到。
姑娘批评我天天在发一些状态、写一些文章秀恩爱,“秀恩爱,死得快”难道是真理?
姑娘说你天天对她那么好,每天都同样的节奏,同样的高旋律,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没有精彩点,没有新鲜感了。
“你不知道恋爱就像养花吗?你天天浇水,花肯定会死的呀。你得隔三岔五浇一点,花反而开得旺盛。”
“你为啥不早点提醒我?”我边哽咽边质问她。
“跟你说了你也不会听呀,处于热恋期的人一般是智商情商都瞬间变低,谁认真谁就容易输,很明显你的前女友心系草原,你这个小破梗怎么会留得住一匹野马呢?”
“你怎么看出来的?”
“很多细节呀。要我一一举例?”
“不用了,我想睡觉了。”
“OK。”
我趴在床上胡思乱想,把整个回忆弄得杂乱无章。
我跟前女友在一起的第二天我就告诉了我父母,人生第一次通知父母的恋爱,跟她在一起的一个月内,我完完全全丢失了自己。她一个电话,我可以立即从被窝里穿上衣服陪她出去找被风吹走的衣服。她一个短信,我可以从课堂上直接出来去很远的车站接她。我甚至在此期间从南京帮她买七度空间带到北京给她,为了制造一份独一无二、无可复制的爱。
我从一个二货变成傻X,不知不觉地,没有任何踪迹可循。
我五音不全,却苦练《董小姐》,就为了给她一份语音温暖,虽然还是不在调上。
其实她可以给我一个理由,说我五音不全也好,这样我还有努力的方向。
我当时就是这么卑微地想。
所有的恋爱不过是寄人篱下,那时的我无家可归。我就像一只惊慌失措的小绵羊,在她的篱外徘徊,却始终得不到主人的开门邀请。
6
我原以为我的大学就会葬送在一首民谣歌曲里,可不曾料想,在几个月治疗期之后,我遇到了另一个自己。
我写字,颇受好评,一发不可收拾。
我写爱情,写故事,写自己的情感理论。
越来越多的网友加我好友,越来越多的陌生人粉我微博,显然有人会将我当作情感咨询师,可是真正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我还是束手无策,准确来说是我的说教徒劳无功。
我明白想真正长大就必须历练,历练就必须亲身经历,没有亲身经历过,就不会真正痛过,没有吃过苦头,就不会长记性。譬如怎么走出失恋,我说得要时间来治疗。可还是会忍不住想ta怎么办?我说那就学会每天多做事减少用来胡思乱想的时间。那我真的会走出来吗?我说会的,因为你会遇到一个人,一个将带你走出失恋阴影的人。
的确,后来,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她帮助我走了出来。
我承认我喜欢她,她也对我很有好感。但是我们没有牵手,而是以比普通朋友稍微好一点的身份相处。每天闲暇时光,我给她讲故事,她会给我很好的灵感。久而久之,我知道即使我们什么都不说,我们总是会心照不宣,看同样的电影,喜欢同样的作家,买同一本书。我会跟她比赛背GRE红宝书上的单词,她会纠正我的发音。我说她聪明,她说我脑残。
我就是这么从一个幼稚的小孩到二货再到傻×,最后成为一个幸福的脑残。
7
一直相信一句话,如果有人能让你忘记过去,那么ta就是你的未来。爱情永远是个你情我愿的事,若一方无动于衷时,即使另一方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济于事。失恋只能把伤害停在过去的区域,未来还是有无限可能,我们不知道陪我们到最后的那个人究竟是谁,我们也不知道这一路上我们要被多少人领教爱情,只想说一句,既然爱过,就是好事。
爱情是个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
起码我现在比以前好,起码你现在比以前好。
希望我栽过的树苗可以茁壮成长,长成参天大树,不让我丢脸;当然,我也不会让你们丢脸。
第6篇:记忆深处的那些少年们
从小学到高中,经历了那么多同桌,但是如果别人一提起同桌这个词,我的脑袋里立刻出现的只有他。他是我三年级的同桌,我却固执地让他贯穿了我记忆里的整个小学时光。那时候同桌留着最好打理的寸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我总觉得男生留寸头才最帅。
没有变声的年纪他有好听的童声,上体育课的时候,他被拉去参加大合唱的训练,我边上体育课边从窗外看他看黑板认真唱歌的样子。
他笑的时候,露出像大白兔一样可爱的门牙,肩膀会轻颤;一感冒,会和我一样一张又一张地费餐巾纸;过生日,他会送我贺卡,上面认认真真写着生日快乐,开头毕恭毕敬用的是您;无聊的时候会偷藏我的笔袋,我后知后觉,他等不及了会问,“你看你笔袋呢?”
上着课,我的右手肘就会超过三八线,霸占的地方也越来越大,我自己是浑然不觉。
可是讲台上的老师却看不下去了,老师一提醒,我才发现,同桌像个小媳妇似的憋屈在桌子的一角。我“唰”地把手肘收回来。因为我经常越境,所以我和同桌是没有三八线的。
那时候在课堂上抄词语,人还是小小的,伏案的时候整个人都埋在桌上,右手握笔左手按纸,腰板要挺直,时刻像个保卫边疆的战士,警惕着老师的查岗。
老师在班级里巡视着,兜兜转转,我瞄到老师远了,就忍不住侧头和边上的战士对话,交流交流站岗的心得体会。一边聊着昨天晚上的动画片,一边一笔一划在田字格上写下一个“个”;一边争论着几个铁胆火车侠里到底谁才是最厉害的,一边把卷起的页脚压平。如果感觉到老师的探照灯,我们就默默低下头,浑身散发着“我在写作业”“我是好孩子”的气场。两个小孩,笔不停挥,叽叽喳喳扭头讲话,两个人的脚都搭在桌子前面两个腿的杠上,摇啊摇。
冬天的早晨,阳光投到他的桌子上,在他的桌上辟出一片亮闪闪的湖泊,他一半脸被阳光照亮像是带上了半张金色的面具。我喜欢趴在桌上,看光束里的尘埃旋转飞舞,看湖泊里遨游的阳光,看他的头顶生出光圈。
我有一段时间喜欢讲自己编的鬼故事,我坐在座位上,边上围了一圈同学,坐着一层、站着一层、跪在桌上一层,我不仅自带音效还连手带脚比划着,听见他们发出“啊”“哦”和抽气声我就特别得意,好像自己和站在领奖台上的奥运冠军也没什么两样,同样接受着崇敬的目光啊。
没想到的是,班主任从后门进来,一下就惊退了我们这群乌合之众,听故事的同学再次受到惊吓立刻作鸟兽散。因为同桌错过了我开讲的时间只能在外圈抢了个位置,一眼就被班主任看见,并毫无根据地认定他聚集一堆人在商量什么坏事。
放学后,我在走廊上,看着他拉拢着脑袋从办公室出来,把早上省下的饼干塞给他,他推还给我。他看见我询问的眼光,硬是拍了拍胸脯:“男子汉嘛,虽然不是我干的,但是我也当了!怎么说我也蹭着听了不少。”“那啥,老班没怎么你吧?”“他能怎么我呀,不就是打扫一个礼拜教室嘛。”“啊?”“你别担心,我可不会让你干的,我一人就行啦。但是…….”“嗯?”“你再给我一个人讲一次呗,后面怎么样了?”
他挠了挠后脑勺,又露出大白兔似的招牌笑容,我使劲地点了点头,看见他身后的云朵被夕阳晕染,像打翻了的颜料,红的紫的美不胜收。我怀着满心满意的愧疚跟在他后面,路边樟树上的麻雀从这棵跃到那一棵,身后的夕阳把他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
兔子瘦瘦高高的,白衬衫,牛仔裤,单肩包,斜倚在走廊上,就像是从漫画里拓下的场景。我喜欢叫他兔子,因为他白白的,消瘦的脸上一双眼睛显得尤为突出,清澈明亮,就像浑身雪白的小兔子眨巴着大眼睛求你投食。刚升入初中,我就发现了他。
兔子那时坐在我旁边的一组,隔着一条走廊。他的位子正好是我的斜前方,每次他转过头和他后面的女生说话我就能看见他。平时他很少说话,也不跟别人交流,转过头最多就问“作业是什么?”“老师刚刚讲了什么?”
下了课,别人都奔向小店买东西或者围在一起叽叽喳喳,兔子只是静静地呆在座位上,什么也不做,既不说话也不看书,看起来也不像思考人生啊,他究竟在做什么呢?好奇心爆棚的我总是偷偷地观察着。观察观察着,就有些暗暗气恼起来,他也太淑女了吧,怎么这么安静呢。
妈妈出门时对宝宝说“你要乖乖的,不要乱动哦”,他就是那个只会四处张望绝不乱动的乖宝宝。有一次无聊在家翻字典,看到一个词“娴婳”,他的形象毫不犹豫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使劲甩头,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还是挥之不去。
初一运动会,兔子参加了五千米长跑。作为工作人员的我看到比赛名单的时候就震惊了,“他能长跑?”这是我的第一反应。当我看到橘黄色的跑道上,那个白色的身影轻轻松松地超过一个又一个对手,我觉得兔子更像是一只轻快的麋鹿,它在女王没有做梦前纵情自由地在森林里奔跑着,跨过淙淙的溪流,跃过开满野花的小丘。
我看着他的身影,又高兴又担心,左手握着半杯水,右手拿着蘸好水的棉花,从操场这端跑到那端,找时机递给他。每次我刚赶过去,他就又跑到另一边去了,我从没实行的跑步计划是不是应该启动了。
我等在那,终于他放慢速度伸出手,我连忙把棉花给他,他皱了下眉,我又赶紧递出了水,他边跑边仰头把水灌下去,只看见他喉结在颤动,有一些水顺着嘴角流到脖子。我等着他把杯子还给我,就拼命跟着他跑,他的额上眉梢鬓角都挂着汗珠,阳光照耀下像一颗颗钻石。他的脸色更苍白,但是眼睛里的光却更亮了,跟了一阵他才像发现什么似的把杯子塞给我,淡淡地点了点头。
运动会后,我们终于能说上话了。我问他,你为什么长跑这么厉害,他说,因为小时候身体不好啊,爸妈说要多锻炼;我又问,那你为什么不报体育生啊,他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
有一次因为什么事情我和他打赌,结果我赢了,当时我说我想要一大把棒棒糖。说完也没当回事,结果第二天早上他一到教室还没有放下书包就向我走来。一贯的白衬衫,一小撮头发倔强地翘起,走路的时候带起一阵好闻的有洗衣液味道的风,他慢慢靠近,靠近,脸慢慢变大,停住。这时,我才猛地回过神来,向后一靠,后面的桌沿硌得我骨头疼。
他站着,我坐着,总觉得他从高到下已经一眼把我望到底。我的眼睛不停向他发射着大大的问号,可是他好像没有要开口说话的意思,左手往裤子口袋里一插,掏出一把棒棒糖往我桌子上一堆,右手一把,又一堆,然后转身回自己的位置。他坐到座位上,若有所思地转头看向我,半晌冒了句“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味的。所以里面什么味都有。”“啊?哦哦。”说完他又撑着脑袋“思考人生”了,我瞥了眼他的侧脸,就赶紧快乐地收拾糖了。
每一个女孩心里都有一个穿白衬衫的少年 ,无论是你已经结婚生子还是垂垂老矣时,他都会在记忆里对着你腼腆地微笑;会在拐角处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轻轻挥手和你打招呼;他戴着耳机听不清你在说什么,看见你在面前张牙舞爪,会摘下耳机,问:“你说什么?”
有句话说,每一个人生命中都有一个重要的胖子,对我来说,这个位置无疑是为维尼留的。
维尼有心脏病,先天性的,我想可能是因为这个,爸妈才特别宠他,把他喂肥了吧,但除了这个我没有发现我们有什么不同。
他不喜欢学习,但是做事却特别靠谱,比如一起做值日的时候总是质问我:“你会扫地吗?”然后“噌噌噌”把我负责的区域里的垃圾收拾了,那叫一个快准狠。所以我叫他维尼,像小熊维尼一样,一个可爱又靠谱的胖子。
相识也是在初中,但是真的熟起来却是中考之后。初中毕业后,我们就各自飞到不同的地方了,普高,职高,技校,哪都有我们的人。我去了市里有名的中学,他去了同样“有名”的技校,学业繁忙大家又不在一起,和老同学碰面的机会就越来越少,可是不知怎的,周末寒假暑假却总能和维尼碰面,直到现在大学的假期,只要回家了,我们就要滚出来碰头。
一个夏天的晚上,维尼骑着他那辆宝贝单车从远处驶来,我站在桥上吹风,他在我面前一个漂移刹住车,得瑟地瞅了瞅我,我缓缓摇了摇头表示我的不屑,继续看我的河吹我的风。
他也不生气,把车靠在桥栏上,挨着我,脚踩在栏杆最下面比桥面稍突起的地方,双手抓着栏杆,身体卷着像一只大虾,当时我想:这么大一只虾,嗯,要油爆的好了。江南小镇,四绕八绕的到处有河,我们现在面对的,就是无数条蜿蜒的小河中的一条。纳凉的人已经渐渐回去,他们还要收看黄金时段的情景剧,慢慢地,行人也不多了,而昏黄的灯光依旧执着地亮着。
我们就这么呆着,不说话,吹着带着水汽的湿润的风。还好,在这一隅,还有没被都市灯光掩盖的星星,我琢摩着这一堆是什么星座那一颗是什么星星,最后琢摩出来的,也只有北斗七星。风吹了很久,星星看了很久,他突然从一个卷着的大虾变成了直直的蟹棒,说了句“等我一下”就踩着脚踏车甩出一个匆匆的背影。
回来时,他的脚踏车头的两边多了两袋东西,是两块西瓜,维尼说:“这好景好风的好夏天,怎么也不能少了好吃的西瓜啊。”于是,我们俩就在桥上啃起了西瓜,冰镇的西瓜特别凉也特别甜。维尼边吃着,边开口说:“我告诉你啊,你是不知道……”然后就是他们学校的各种奇闻轶事。我边听着,边看河里的鱼儿偷偷地冒出头,搅起一圈圈涟漪。
“喂,懒虫快起床啦,老地方吃面啊。”睡意朦胧的我抓起电话还没意识到他在讲什么,耳朵里就马上传来嘟嘟的忙音。我顿时怨念四起,这家伙到底抽什么风,说了啥啊。怨归怨,我还是老老实实起床了,趿拉着拖鞋刷牙洗脸换上厚厚的羽绒服出门,在关门的一瞬间想起来没拿钥匙,又风风火火抓起钥匙关门下楼。
裹着围巾搓着手走在路上,远远就能看到奥灶面馆门口升腾的热气,在冬天的清晨瞬间给人一股暖流,好像有人在你的怀里塞了一杯热呼呼的奶茶。
刚走到门口就看见坐在里侧的维尼,他的面刚上桌,维尼使劲向我招了招手,“你怎么这么磨蹭呢?”我还来不及分辩,就被刚出锅的大排面的香气吸引了,连忙叫道:“爷叔,来一碗大排面!”
我抽出桌上筷笼里的竹筷,两只筷子互撮着,看了看维尼的鸭腿面,说:“你怎么老吃这个啊?”他停了吸面,抬起头白了我一眼:“你还不是每次都是大排面?”面馆里人很多,木头桌子旁快速地换着人,有老人有孩子。原本风尘仆仆来的人,都从这吸收了温暖步履轻快地离开;悠闲而来的人悠闲地吃完面又悠闲地离开。
这家奥灶面馆开在街道上并不显眼的位置,店面也很小,招牌都被一年又一年的雨水和阳光打褪了颜色,但是,却像个温暖的驿站,温暖了许多人寒冬里颤抖的心,至少,我和维尼都是这样觉得的。
那些少年们,贴着不同的记忆标签,安静地坐在我的火车车厢里,火车驶过一站又一站,经过一处又一处风景,他们不会下车不会离开。
即使岁月蹉跎我会年华老去,他们也依旧是年轻的模样,在记忆的深处向我招手,一副美好得不知天高地厚的样子。
第7篇:他和她的痴与爱
男人将女人娶回家的时候,女人已经疯了,且疯得不省人事。夜静更深,来参加婚宴的亲友已渐次散去。他慢慢走向坐在灯影中的她。一片喜庆的大红里,身着大红嫁衣的女人,忽然“咯咯”地笑了:“大哥,人家都回家去睡觉了,你咋还不走呢?”
看着女人一脸婴儿似的纯真与茫然,一抹淡淡的忧伤轻轻笼上了男人的脸,可很快,他的笑又回来了:“来,让大哥给你洗脸洗脚,你早点休息好不好?”
女人倒很听话,乖乖地坐在床沿上,伸出双脚放在他端过来的热水盆里。他轻轻地替她揉搓着,她则不停地向他问话,却是东一句西一句,杂乱得毫无逻辑。
两滴温热的泪,不知何时掉到了女人面前的脚盆里。是男人的。他还是想不明白,那样聪慧善良的女人,何以变成这个样子。
是的,曾经,她比村上所有的姑娘都更聪慧、更善良、更能了解他的心思。彼时,他们同村、同班,后来又偷偷相恋。几十年前的乡村爱情,纵有再多青春的狂热,也只能悄悄进行。
那时,在村里,他家是最穷的,而且父母早逝,他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她家是最富有的,她是家里唯一的娇娇女。一穷一富的一男一女,爱情注定要被一道世俗的天河隔开。
当那份恋情曝光,不管她如何以死抗争,最后她还是被硬生生地塞进了前来迎娶她的花轿里。
她嫁人,他则绝望而去。他去了遥远的北大荒,渴望那片黑土地能治疗他心上的伤。从此,一别就是多年。
再次回到故土,他已是一名衣锦还乡的大学教授。北大荒那片黑土终究没有遮住他的光芒,他参加高考,又幸运地读了大学。之后,他的事业一帆风顺,从讲师到教授,别人要为之奋斗大半生的路,他在短短的数年间便走过来了。
他的感情,却并不像事业那样顺利。人过中年的他,身边也曾围绕着莺莺燕燕,无奈千帆过尽,而他,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一叶轻舟。
都说游子近乡情怯,那样的怯怯之情,于他更比别人多出几分。原以为她已是绿树成荫子满枝,也以为,他们会有一个温暖又激动人心的相遇。
可当他面对眼前这个衣衫破旧,只会对着他“呵呵”傻笑的女人时,他一下子呆住了。原来,当年她被硬生生地抬到婆家,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不睡,只自顾自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他的名字。
一个月后,婆家人发现她是个疯子,便毫不客气地将她打发回了娘家。从此,村子里便多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在村前村后唤着“阿军哥”……
听乡邻讲着那段伤心的往事,再看看女人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样子,他的眼睛湿润了:“这些年,真是苦了你啊……”
他决定娶她,带她到自己生活的城市。一个堂堂的大学教授要娶一个疯疯傻傻的女人进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也疯了。
他不顾众人的议论,将她接到自己空寂了多年的屋子里,开始他们迟到了十几年的婚姻生活。
婚后的女人,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身体精神都好了许多,病情却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她会很乖地坐着同他聊天说话儿;坏的时候,她就又摔又砸。
他的脸上经常无端地出现一些抓痕。那些,他都不在乎,他说,那点皮肉之痛,哪比得了她当初的失他之痛。可有一点,却让他伤透脑筋,她始终认不出他,始终叫他“好心的大哥”。在同他一起生活的二十多年中,她就这么叫他。
她叫他“好心的大哥”,是因为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地替她擦脸洗脚,二十多年如一日地牵着她的手在那方美丽的校园里散步,二十多年里忍受她的喜怒无常。
每每清醒一些,她会说,若不是这位好心的大哥,她早就死了。对他,她有敬,却无爱。
女人是在他们婚后的第25个年头走的,乳腺癌晚期,他用尽心力去为她治疗,还是没能留住她。弥留之际,女人几度昏迷,又几度醒过来。
醒过来的女人,似乎又变得特别清醒,她嚅动着嘴唇,示意他俯下身去:好心的大哥,我走了,你也可以歇一下了,这么多年,苦了你了,我……终于可以去找我的阿军哥了……
女人的话,就讲到这儿。她的生命,在一片祥和宁静中戛然而止。
他痴痴地守了她一生,她傻傻地爱了他一世。趴在女人渐渐冷却的身体上,他的眼泪,无声地掉落下来。
第8篇:保留着爱的习惯是我流连世间的铠甲
1他忘不掉墙上的那朵梅花和心中的那串电话号码。
读大学时曾经有过一段离奇的遭遇。那是大二那年,某天我因感冒请假在宿舍休息,睡得昏昏沉沉之际忽闻桌上的电话响起,挣扎着爬起来去接电话,听筒那边是个陌生男人的声音。
“你好,我找一下xxx.”他报了一个我没听说过的名字。
我回答,“不好意思,你可能打错了,我们这里没有这个人。”那个男人在电话里“哦”了一声,遂抱歉地匆忙挂断了。
浑身酸软无力,我正准备挣扎着爬回床上继续睡,这时,电话铃声又响了,仍然是他。他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有几分令人心伤的寥落,“不好意思,请问这个号码是2047102吗?你们宿舍的门号是荷园520吗?”
荷园520,是我至今为止听过的最温暖的宿舍号,没错,我就住在这个宿舍。
心里有些吃惊和警惕,我的语气不自觉地就强硬起来,“你是谁?你是怎么知道的?”
那个男人在电话里有些慌张,赶忙抱歉解释,然后匆忙间对我讲述了他自己的故事。
原来他是当地部队的一位年轻士官,他曾经的女朋友在毕业之前一直住在这间宿舍,算是我的师姐,他们原本打算今年结婚的,但女孩毕业后回到了家乡做教师,两地分隔,女方家庭也不同意,两个人最终无奈的分手了。
在相恋的几年里,他曾经无数次的拨通这个熟悉的号码,与女友甜蜜的聊着爱情与未来,可缘分捉摸不定,没想到等待他的却是劳燕分飞。
他在电话那端用低沉悠远的声音任性的回忆着他口中的爱情,我却心有狐疑。毕竟有些情场高手,泡妞的手段实在是太多了,作为女生,我不得不防。
他敏锐的感觉到了我的不信任,然后他说,“门口左手边床铺旁墙壁上,刻画着一朵梅花,不信,你去看看。我并没有说谎。”
我迅速的爬过去仔细寻找,在墙壁上,竟然真的有一朵痕迹细致的梅花,那么小小的一团,干净光洁,仿佛盛开的青春,若不留意,真的无法发觉。
他说,那是女友曾经为他刻的,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梅字。
2
他守着内心爱的痕迹,仿佛能与这些回忆度过孤独而漫长的余生。
梅士官是个非常痴情的男人,在与女友分手的一年里,他做过很多努力,不断的打电话发短信和写信,力求挽回女友的心,但不是每个女孩对爱情都会那么勇敢那么义无反顾,现实阻隔的力量往往令人难以想象。偏偏部队的制度又相当的严格,他不能总请假离开部队亲自去找她。一段感情大概就是这样,在世俗的无奈翻滚中烟消云散的吧。
但他仍保留着爱情里的那些小习惯,习惯拨下那串熟悉的电话号码,习惯收集着她喜欢的明星画片,习惯在深夜里想起她的宿舍号是荷园520,以及墙壁上的那朵盛开的光洁梅花。
习惯的力量是那么的强大,即便爱情不在了,深爱的人离开了,你仍然会无意识的延续着相爱时做过的那些事情,依旧守着内心的那些痕迹,仿佛你能与这些回忆度过孤独而漫长的余生。
我对坚守爱情的人往往有种独特的欣赏。后来,梅士官曾经来过一次学校,那时他们连队里一位年轻的士兵生病了,他开着车送士兵来学校附近的军医院做手术,正好彼此有时间,我陪他在大学校园里走了一圈。
他说,相爱的时候,他与她每年见面的次数少的可怜,他也只来学校找过她一次。故地重游,望着曾经一起走过的公园和甬路,梅士官的眼泪那刻掉了下来。一个男人是该有多心疼多放不开,才能在回忆的时候如此流眼泪呢,原来在爱情里,有时男人的伤痛会比女人更深呢。
离开学校时,他送给我一个纸袋,里面全是她喜欢的明星画片。他说,“送给你吧,拿回荷园520,把这些东西留在她曾经住过的地方,这样,我会觉得心安。”
我无法拒绝一个男人这般低到尘埃里的要求,同时也哭笑不得。他丢不掉心里爱情的感觉,固执的想用这种方式去祭奠去延续。可是我最喜欢的是纳兰容若般温文尔雅的钟汉良,真的不是留着偏分发型的郭富城啊。
3
你带走了爱情中所有的一切,却唯独把习惯留给了我。
与痴情的梅士官相比,我们大多数人都能够拿得起放得下,但是与心爱的人分手以后,又有谁不曾保留爱情中的一些小习惯呢?
有位女孩说,她最喜欢穿赭黄色T恤的男孩,因为她曾经爱的那个人,在夏天只穿这个颜色的衣服,分手后,只要在街上看到这样的男孩,她便会不由自主失心疯般的尾随着追出几条街。
还有位女孩说,一个人走路的时候,她永远走在马路最靠边的安全地带,因为相爱时,男朋友每天都会嘱咐大大咧咧的她要注意安全,她不听话时他会强硬地大声呵斥,如今真的是一个人了,她反而更加听他的话了。
有位男孩说,进屋时他一定会换上拖鞋,并把自己的鞋子规规矩矩的摆放在鞋柜里,因为他的前女友是个蓝色处女座,他因她而养成了难得的好习惯,而且如果身边人进屋不换鞋或者随便扔掉鞋子,他会马上去纠正,大家都说分手后他变成了强迫症患者。
还有位男孩说,虽然自己是南方人,可吃粽子时他是蘸着白糖的,因为他心里深爱的人是个北方小妞,吃粽子必蘸糖。如今她已远渡重洋,定居在万里之外的地方,可从此后,白糖成了他的最爱与标配。
你带走了爱情,可却把爱的习惯留给了我。这般残忍,这般无情,可我却偏偏怪不上你,因为这一切明明与你无关。
有时你不得不承认哪,爱的习惯与印记已经深深刻在你的生活里,吃穿住行,没有什么能逃过爱的影子。甚至有时候,你尚且没有发觉自己深深的爱上某个人,可你的行为已经率先被改变了。
在风靡全亚洲的偶像剧《来自星星的你》中,千颂伊搬离都敏俊的家,习惯独来独往的都教授一个人吃饭偏偏就别扭起来,总会无意识想起她的片段,“吃鱼时不要翻,否则海上会翻船。”
他会无情地嘲笑她啊,“这是什么谬论!”可是他自己吃鱼时,筷子却不由自主的听了她的话。哪怕海上不翻船,想必他也不会去翻盘中的那条鱼了。
遇到爱情,连活了不知多久的外星高智商教授都束手无策,你我这般凡夫俗子,又能奈何呢?
4
你可明白,曾经相爱的习惯与温暖,是我流连世间的铠甲。
我有一些隐秘的习惯,如果身边的人不刻意不留心,不会发现有任何不妥。比如我喝饮料时,只愿意喝蜂蜜柚子茶。这是因为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很是心灵相通的人,他在我最艰难的时刻鼓励我相信自己值得被爱,鼓励我去做真正的自己。那时候我们在寒冷的冬天一遍遍的漫步在校园里,实在禁不住冻便会钻进附近的奶茶店喝上一杯热气腾腾的柚子茶。
虽然那个人如今早已远离了我的生活,但我却是真心的爱上了柚子茶那甜中有涩的味道,那不仅仅是味蕾的习惯,也是爱情的习惯。只要手心触碰到温暖的茶杯,口中是熟悉的甜酸,就仿佛即便人世间有再多再大的悲苦在等待着我,自己内心也是充满了莫名的底气与力量。我想,这大概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爱的铠甲。
爱情千回百转,有些人在离别之后兜兜转转仍会重聚,彼此会更加珍惜,而有些人就不会那么幸运了,即便心里思念着,偶尔会有达达的马蹄走近,可那终究只能是个过客,不是你的归人。其实我们都会或多或少的保留着曾经爱的习惯,别人或许不知晓,但你一定会知道自己到底对曾经的爱情有多珍惜。
但是我们也都明白,保留着爱的习惯并不代表我们仍然深爱着那个人,我们只是舍不得自己曾经走过的路与流过的泪,还有那回不去的爱情与青春。
第9篇:永远不变的真爱
他们的相识只是一次偶然。她是个农村的姑娘,在一家餐厅打工,挣着微薄的工资,供养患病的母亲以及上学的兄弟。
而他却有一个富足的家庭,父亲为他安排好了一切,他在一家银行工作,没有任何生活的压力。
他第一次走进餐厅时,就被她的秀丽端庄吸引住了,还有她的气质,她与别的打工妹有根本的不同。
他的眼光是对的,她在餐厅打工只是生活所迫,她是个不安于现状的人。她的本科自学考试将要通过了,专业是外贸英语。
他尽一切可能帮助她。在她母亲病重住院的时候,他负担了全部的高额费用。
她拿到文凭后,他四处托人为她寻找工作,她被招聘到一家效益很好的外贸公司。
凭着她的努力,几年后,她成了主管出口部门的经理,而他仍是一个普通的银行职员。
所有人都认为,他们应该有一个美满的结局。但是,她却对他说:“你的人情我一定还。”
他总是对她淡淡地笑,然后低下头,神情很落寞。他要的不是钱,而是爱情,他已经等了许多年。
然而她却不能,产生爱情的原因很多,崇拜、喜欢甚至仇恨,惟独负疚不能。他为她做出了许多牺牲,她活在他的影子里,他给她的太贵重了,可以说,她现在的一切都源于他的帮助,这成了她的不能承受之重。
冬天的时候,他对她说:“我要结婚了。”她很惊讶。
他接着说:“你借我一些钱吧,我们即将置办酒席并外出旅游。”
晚上,她拿钱来到他的住处,他正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在看电视,他说:“这是英子。”她对那个女孩笑笑。
当她把一大沓钱交给他时,她觉得完全解脱了。后来,她顺利地恋爱、结婚、生子。
多年后,有人偶然谈起他,说他都快40岁了,还一直单身。她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呢?
后来她知道,那个女孩是他的表妹,他是故意骗她的。因为他的爱只会给她造成痛苦,所以只好离开她,这是他送给她的最后一份爱。
爱情在外人看来往往是有些荒唐的,因为爱情本身,便是一个“痴”字。即使岁月老了,人变了,但那份痴心永远都不会变,这就是真爱。
第10篇:门牙和爱情分道扬镳
他浅紫色的头发在路灯下有一种梦幻的感觉,像开满了一头的勿忘我。一千四百多天的想念
宋遇回来的消息,是舒琳从新闻上知道的。
凭着一张模糊的背影,她还是一眼认出他。他骑着马在车流里穿梭,高低肩特别明显,镜头里有许多举着手机对他拍照的女生。他还是那样喜欢引人注目,可姑娘们偏偏又吃他这一套,就像当年舒琳,也是追在他身后的那群女生中的一个。
舒琳关掉手机,继续听老师讲花道的空间理论学。可是精神再也没法集中,脑海里翻来覆去都是宋遇,倘若这种分手后的久别重逢算是平静湖面泛起的涟漪,那对于舒琳和宋遇来说,简直称得上风暴了。
舒琳摸了摸缺了一半的门牙,把书一摔,跑出了教室。
她决定去报一个跆拳道的班,然后一拳撂倒宋遇,以报四年前的断齿之仇。可是当她跑去街上,四月春风扑面而来时,她还是没有忍住,一千四百多天的想念,在此刻终于化为一行眼泪,落得干脆利落。
19岁的人生选择题
六年前,舒琳还是大一新生,背心短裤人字拖,一头齐耳短发以及暑假在海边晒的小麦色肌肤,跟肤白貌美的学姐比起来,怎么看怎么土鳖。
宋遇185CM的个头,顶着一头亮眼的紫色头发走进学校,经过舒琳身边正好验证了什么叫“最萌身高差”。舒琳翻了个白眼,周边的姑娘们却双眼冒桃心。
但很快舒琳就倒戈了,因为当她跟学校外边的小摊贩骂架时,宋遇往她旁边一站,对方就闭了嘴。舒琳仰着头看着宋遇,怦然心动。用她后来的话形容就是:他浅紫色的头发在路灯下有一种梦幻的感觉,像开满了一头的勿忘我。
舒琳的倒追风风火火。在许多天真烂漫不知愁的女生里,她像一个异类的存在,宋遇喜欢也在所难免。所以,第二年春,他还是答应了她的追求。
舒琳的头顶刚好与宋遇的肩头平齐,宋遇每次都要倾斜着肩膀才能看清舒琳的脸,不知不觉就变成了高低肩。大学的恋爱大多都是没有前途的,毕业以后分道扬镳,那时的宋遇甚至都没想过他会跟舒琳走到毕业,可是舒琳却已经开始打算他们的将来,甚至在半夜打电话问他:“你说,以后我们住南方好,还是北方好?”
那一年宋遇才19岁,意气风发的少年面临最大的选择不过明天吃饭还是吃面,可是舒琳却抛给了他一个人生选择题。宋遇愣了一会儿才随口说了一句:南方。
门牙和爱情分道扬镳
恋爱不到三个月,舒琳像一个幻想家,已经在脑海里画好了跟宋遇这辈子的蓝图。甚至写在了笔记本上,比如买一所在海边的房子,一年旅行一次,29岁生Baby……
宋遇按照舒琳的要求全部背了下来。但男生大多阳奉阴违,内心始终有少年的叛逆,他也不例外,他觉得现在能把舒琳哄高兴了,太平就好,以后的路还太遥远。
舒琳的头发还是那么短,天儿一热就背心短裤人字拖,走在人群里是最扎眼的土鳖,而宋遇剪掉了最后一点紫色的头发,换了最新的板寸头,看起来精神帅气,喜欢在学姐们的尖叫声里找存在感。
一年的恋情,舒琳唯一在他身上找到安全感的只有他说过的一句话:“只要不是你甩我,我绝对不离开你。”舒琳放心下来,她怎么会甩他呢?她用光了这辈子累积的自尊心和勇气挤破头皮才来到宋遇的身边,就算死,她也不会先说分手的。
可是,人生比起绝对和安全,更多的是不可预知。他们恋爱一年零两个月的时候,宋遇的生日,邀请了一堆同学去KTV,但所有人都忽视了舒琳是他女朋友这个事实,有个女生甚至趁着酒意当着舒琳的面亲了宋遇的脸。
舒琳也喝了酒,恋爱以来所有的不安自卑和酒精一样上了脑,她冲上去就甩了女生一耳光,然后厮打起来。场面很混乱,宋遇挡在舒琳面前,她朝他手臂狠狠咬下去,宋遇条件反射地推开她,她磕在包厢的玻璃桌角,门牙一声清脆,落了一半。哄闹的包厢顷刻安静,舒琳看着桌上的那半颗牙,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宋遇还没走到她身边,她就跑出了包厢。
那是舒琳第一次哭,就连她爸爸抛下她和妈妈皈依佛门时,她也没有这么难过。因为,她比谁都清楚,其实在一年多的恋爱里,宋遇从来就没喜欢过她。
没有勇气当面说一声分手
舒琳跟宋遇,从这晚开始像升入太空的火箭两端,自动分离。
舒琳是那种干脆果断的女生,删掉宋遇所有的联系方式,并告诫所有的朋友不允许替他传话,她决定要忘了他。
宋遇在楼下叫她的名字,她躲在被窝里把耳机的声音调到最大,她看似果敢,其实这一切不过是因为,她没有勇气当面说一声分手。就像她一直装成刀枪不入,不过是因为从小爸爸不在身边,严重缺乏安全感。舒琳在被窝里哭得悄无声息。
后来三年,同校加同系的他们却很少遇见,她曾听过关于他们分手的传闻,有人说宋遇嫌弃她太粗暴。舒琳不以为然地笑笑,但在大四那年还是留起了长发,她知道她不是向别人证明什么,只是希望再遇见宋遇时,能给他一个不一样的印象。大概,所有分手后的姑娘都有过这样的幻想。
毕业时,舒琳跟室友一起在操场拍纪念照,可她硬拖着拍了一个下午,也没遇见宋遇,他那样耀眼的存在,应该早已有了陪伴的人。
后来,舒琳在实习时,听说了宋遇出国的消息。
不想全部失去
舒琳一直留在南方,现在头发已经很长,上个月她决定修身养性,报了花道和礼仪课,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宋遇的消息,所以她打算做个淑女,穿浅色的连衣裙,尽管看起来乖得不像自己。
同事问舒琳,为什么不去把门牙缺的那个角补上,舒琳想,也许是想当宋遇欠着她的证据,也许是她觉得这是有关宋遇的最后一点东西,她不想全部失去。但她却跟同事说:“因为我只喜欢原装,而那个角已经找不到了。”
每周,她都会去一趟寺院,在一旁看穿僧衣的爸爸给僧众讲放下、回归本心云云,她总是会忍不住落泪,这么多年,她的本心早已追随着宋遇,漂洋过海。
她没有打算唤回宋遇的,因为他的心从未在她身上,就像她每周都按照妈妈的指示来寺院,可她却从未真的劝过爸爸,她知道他的心已交给佛陀。
舒琳当然没有真的去报跆拳道,依旧去学习插花,上礼仪课。她也曾悄悄去过新闻里宋遇骑马出现的那条街,可却没有遇见他。
最怕漫漫长夜
在没有宋遇的那些年,舒琳也不是没有恋爱过,但在漫漫长夜时,她想起的人总是宋遇。一颗心太小,装不下别的人,尽管她装作热情满满可对方依旧能察觉她的三心二意,分手在所难免。
舒琳望着窗外零星的灯火,不知陪在宋遇身边的是怎么样的姑娘,不知他可还记得她,不知他会不会跟人提起她……不知,他会不会也怕这漫漫长夜。
舒琳决定剪去长发,因为她怕某天在街头遇见宋遇,他却认不出她。
舒琳剪完头发的第二天,就在公司附近遇见了问路的宋遇,他还是那么高,只是比从前胖了些。舒琳还没逃走,就被宋遇发现。
两人随便寒暄两句,宋遇说他来这里找他女朋友,舒琳慌忙开口告辞。可是她才走出他的视线,就再也忍不住当街痛哭。
宋遇,终归变成了她等不到的那艘船。
为他的高低肩负责
一周后,舒琳在公司楼下再次遇见宋遇。烈日炎炎,他骑着枣红色的马,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如英雄一般伫立,目光落在舒琳身上,温柔而笃定。
“买一所在海边的房子,要坐北朝南,春暖花开;25岁骑马绕城市一圈;26岁结婚;29岁生Baby;30岁一起去西双版纳骑大象。今天,你25岁了,我没有食言,如果要26岁结婚的话,那现在你就要跟我走了,毕竟拍婚纱照和挑戒指,以及见家长都需要时间……”
舒琳望着马背上的人,板寸头,高低肩,说着连她自己几乎都忘记了的人生规划,而且竟然一字不差,她一瞬间就红了眼眶。
宋遇帅气地跃下马,依旧附身凑到她面前,对她露出温柔笑意。
“你不是说有女朋友了?”舒琳的口吻充满醋意。宋遇直直看着她说:“是啊。”舒琳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天他要找的就是她。虽然他们分离四年,可她却从未说过分手,看来宋遇打定主意要借此耍赖了。
宋遇说,毕业后他去了国外以为能忘掉她,可他发现,他真的没办法忘掉她。还有,她要为他的高低肩负责。
他还没说完,舒琳已泪流满面,宋遇摸摸她一如从前的短发,趁机将她抱起,一跃上马。舒琳靠在温柔的臂弯里,她觉得门牙缺的那个角,好像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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