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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5-01-2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爱的导盲犬
在墨西哥的大街上,萨拉黯然地走着,她身后拉着一只大皮箱,里面是她的全部衣物,她刚刚和相恋了三年的男友分手,现在正准备搬去新的住所。在过马路时,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差点把她撞伤,司机从驾驶室里探出头来大骂:“瞎子,不会看路啊!”萨拉吓了一跳,可是她知道司机骂得没错,她的确就快瞎了,年纪轻轻的她患上了视神经萎缩,视线已经越来越模糊了。
就因为这个,她决定和男友赫尔南德斯分手。虽然赫尔南德斯发誓不会嫌弃她、会照顾她。可是萨拉还是想要离开。她不需要同情,不需要牺牲,更不忍心让心爱的人承受和一个盲人共度余生的痛苦。她宁愿独自一人沉入黑暗的深渊。
萨拉搬进了新家,一个空荡荡冷冰冰的房子,在这里默默等待黑暗的到来,有时她甚至会故意闭起眼,训练自己在黑暗中烧水、煮饭、洗澡……当被刀切到手、被热水烫得浑身起泡的时候,痛的不仅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心。
有一天早上,她睁开眼,却发现四周不是清晨,而是黑夜。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彻底瞎了。坚强的萨拉没有哭,而是默默地穿衣服、做早饭,甚至还给花浇了水。
第二天,萨拉决定去取前几天送去干洗的衣服,可是回来的路上她就迷了路。
就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她身旁响起了:“女士,我可以送你回家么?”
这是一个孩子的声音,萨拉如获救星,她迫不及待地说:“太好了,我的家在……”
“我的小狗知道,”孩子神气地说,“它闻到你的气味就会找到你的家,让它送你回家好么?”
萨拉将信将疑,可小孩不由分说就把一根绳子塞到萨拉手里,接着就没了声音。
萨拉牵着绳子,感到有一股力量牵引着自己,她只好跟着向前走。小狗不吵不闹,走得也不快不慢,过路口的时候好像还会看红绿灯。
不一会儿,小狗停住了脚步,萨拉放开绳子用钥匙去开门,门开了,她真的到家了。萨拉摸索着抱起这只可爱的小狗,摸摸它的脸,请它大吃了一顿,接着小狗就拖着绳子跑开了。
萨拉早听说过有一种特殊的导盲犬,是盲人生活的好伙伴,可是一只犬的培养费用很高,而墨西哥又相对落后,很少有盲人能享受有犬陪伴的待遇,她也同样不敢奢望。
不过,幸运还真的降临到了萨拉头上。一天,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他们是墨西哥导盲犬培训基地,愿意为萨拉提供导盲犬引路服务,服务费很低。
“您只需提前一天打这个电话预约,我们就会在指定时间把小狗系在您的门廊上,您回家后把绳子系在原处即可。”
这可真是再好不过了,自从眼盲以后,萨拉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没过几天,她就计划去超市采购,并且提前一天预订了小狗。到了那天,萨拉心情有点忐忑,还好,一打开门,就摸到了系在门廊上的一根绳子。
“嘿,宝贝儿。过来好么?”萨拉笑着逗引小狗,可是这只狗要么是受到过严格的训练,不可以和雇主亲密接触,要么就是真的很酷,总之它一声不叫,默默地开始引路了。
到了目的地,萨拉在超市门口大声问:“宠物可以进去么?”
保安人员马上友善地回答:“小姐,他不算,您可真会开玩笑。”
超市对残疾人的体贴让萨拉心情愉快,在服务员热心的帮助下,她很快买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不过在结账的时候,她遇到了点小小的困惑,因为收银员说她买了三瓶豆奶。
“豆奶?”萨拉愣住了,她不喜欢豆腥气,以前赫尔南德斯为了她的营养健康,总是逼她在超市里买豆奶,这次自己竟然也下意识地拿了豆奶,些许伤感涌上了萨拉心头。
回家后,萨拉黯然把绳子拴在了门廊上。突然间,她开始想念赫尔南德斯,他是那么爱她,那么体贴,以至于直到现在,还能感受到他的气息就在自己周围温暖着自己。那一刻,她软弱极了,她真想回到赫尔南德斯的怀抱。
导盲犬的工作做得不错,它们从不闯进雇主房间,也不在雇主身上撒娇,它们只是默默引路,和萨拉相敬如宾。
一天下午,萨拉又和导盲犬结伴出行,她在路上慢慢散步,突然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叫:“嘿,很高兴遇到你,赫尔南德斯。”
赫尔南德斯?萨拉心慌了,她不想让赫尔南德斯看到自己现在狼狈的样子,她迅速掉过头,狠狠地拉着绳子,准备用最快的速度逃开。可就在她拉绳子的一瞬间,突然听到前方一个熟悉的声音:“哦,你拉痛我了。”
萨拉愣了,那不是赫尔南德斯的声音么?自己为什么会拉痛赫尔南德斯?赫尔南德斯是导盲犬?导盲犬就是赫尔南德斯?几秒钟之后,萨拉泪如雨下。“是你在我的购物筐里放了豆奶,对么?”
这时,抽噎不止的萨拉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紧紧地抱住了自己,手腕上还牵着一条绳索。赫尔南德斯用低沉的声音对萨拉说:“我只想告诉你,我可以和你一起生活。”
萨拉再也忍不住了,她把头埋在赫尔南德斯胸口,失声痛哭,多少天来的压抑和委屈烟消云散。
“我一直在附近看着你,你一个人出门太危险了。那天我看到有一只小狗送你回家,所以才出此下策……”
几个月后,萨拉和赫尔南德斯结婚了,在神坛面前,当神父宣布交换戒指的时候,他们却把一段红绳系在了对方的手腕上,因为他们知道,导盲犬只能为失明的人引路,而驱走心中黑暗,却只能靠爱的力量……
第2篇: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
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映入池塘。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是的,去年此时,当我第一眼看到杜旭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这首诗。那年的中考让我活活褪了一层皮,无论如何,我终于考入了本市最好的高中。入学报到那天,父母亲自把我送到班里,然后在教室门口拉着班主任热烈讨论。三人言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之意,我在一旁干站着无聊得要死,只好打量着楼前花园里的景致解闷。
学校的花园很漂亮。虽然很小,却有青青修竹,淙淙流水,以及很多我叫不上名字来的颜色素雅的花卉。但那一架从花廊顶上瀑布似的垂下来的蔷薇我还是认得的。
就在我看到那架蔷薇的时候,杜旭走进了我的视线。
杜旭实在算不上好看的男生,吸引我的,是他那种温和、宁静的气质。像这样额头光洁、目光平静的男生,我还是第一次见。特别是他那种温和的神态,如同一杯绿茶那样滋味鲜凉而气色清香。总之,当杜旭从一架蔷薇后面走出来时,我觉得他与这个典雅的小花园那么贴切地融合在一起,简直有古诗的意境。
杜旭是本届中考的榜眼,名人,而且是我们隔壁班的,所以没几天我就知道了他的名字。我从小就特别崇拜学习特好的男生,仿佛学习好人就很强大似的。于是杜旭当之无愧地成了我的偶像。
后来又听说他的书法也很棒,一笔圆润的隶书,连书法协会的老先生们都称赞有加。我不禁想,他那种温润的气质,肯定得了三分隶书的魂魄。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跟杜旭没有任何接触。我们学校的校风非常严谨,每个人都以学习为第一要务,以考大学为终极目标,个个目不窥园、心无旁骛。而且,在我们小城里男女之防还是很受重视的,彼此多说一句话都怕遭人非议;早恋的最高形式也就是递递条儿。
我当时还没有花痴到给杜旭递条子的程度,我有其他的方法接近他。女孩儿都有这种小心思。我的一个初中同学(也是女的)跟杜旭分到一个班,而且恰好坐在他前面,每天上午大课间的时候,我都会去找那个同学聊天。聊天的时候,我会趁机瞟上杜旭几眼。
真的,只要看到他,就觉得这一天好充实、没白过;如果没看着,到了下午,一定再找机会过去。
就这么着,几个月过去了,我们居然有了接触。其实也就是大家在一起讨论英语语法、化学方程式什么的。纯洁得很。那段日子,因为有机会跟他说话,我觉得世界每天都是阳光灿烂鸟语花香。
高中的第一年很快地过去了。夏天蔷薇花开的时候,我们升入了高二。高二开学后一周就要文理分班,这可是让我跟他在一个班里读书的大好机会。可是,我不知道他会怎么选择。我的物理成绩惨不忍睹,只能读文科了;可他呢?他的成绩那么好,读文科理科都可以。万一他读理科怎么办?
我仍然每天跑去假装聊天?万一我们被调换了教室,不再是前后相连一墙之隔怎么办?我每天从走廊的这一头跑到那一头去聊天?别人会怎么看?这一连串的问题整个暑假都困扰着我。我想了又想,最后决定去找他谈一谈。如果他选择文科,那最好;如果他选择理科,那我也选择理科,争取跟他分到同一个班里去。
可怎么跟他谈呢?当着别人的面问这个问题太露骨了,那就只有单独谈了。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来设计这次浪漫的谈话,又花了一整天来积聚勇气。第三天的大课间,我走到他面前说,这本英语题你上次跟我借来着,你拿去看吧。说完,就把书塞给他,头也不敢回地跑了。
钱钟书老先生说过,男女之间借书是件很微妙的事情,因为借的必定要还,一借一还就可有两次接触。不过我可等不到杜旭还书的时候,我直接在书里夹了一张小条儿(我还是给男生递条儿了),上面写着: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
接下来的两节课,我的脑子完全空了。我揣测着杜旭的反应,脸色阴晴不定,同桌还以为我身体不舒服。
中午放学时问题就解决了。我在走廊里碰到他,他对我报以羞赧的一笑。这肯定是他答应赴约的表示。我一步三蹦地回家吃午饭去了。
那个下午的自习课好长啊。我做完了所有该做的习题,背完了所有该背的例句,甚至还写了一篇作文来练笔,可还是没到放学时间。我的心都快焦了。终于,放学的铃声响起。我故意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等所有的人都走了,便贼一样悄悄地溜到花园里,躲在蔷薇架后面。
那架蔷薇种得真是好。柔嫩的枝条瀑布一样直垂到地上,层层叠叠开满了粉色的花儿,仿佛一张精美厚实的波斯挂毯。我一直喜欢躲在蔷薇架的阴凉中读书。而今天的心情更不寻常。
我甚至轻声曼吟: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映入池塘。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是的,去年此时,当我第一眼看到杜旭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这首诗。闲适、清凉、优雅,就像杜旭给我的感觉。
我满心欢喜地等着。不一会儿,一个人影朝这边移了过来,到了花架前便停住了,似乎也在等待着什么。一定是他。我猫着腰溜出去,准备吓他一下。
迎接我的,却是班主任两道冷森森的目光。
我浑身僵硬。班主任什么都知道了,从他看我的眼神我就明白。一定是杜旭告发了我。完了!死定了!!
“怎么还不回家?”班主任说。我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愣愣的,一动不动。
“快回家去!”他大喝一声。
“啊!”我被惊醒了,以丧家之犬的速度冲出了学校,冲回了家里,冲进了自己的房间,扑在床上号啕大哭。我哭了一整晚。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男生,第一次给男生递条儿,第一次跟男生约会,就这么被毁了,就这么被出卖了。杜旭,我决不饶恕你!
可是,杜旭为什么会告发我呢?一定是因为我不漂亮。我望着镜子中泪水滂沱的自己,蒲公英似的头发,可笑的宽边眼镜。多普通的女生啊,那么优秀的男生怎么会看上你呢?说不定他会认为接到你的条子对他也是一种侮辱。你的成绩也不配他啊。
我给自己找了很多理由,终于使心情慢慢平静下来。我也是一个很骄傲的人,决定反击。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去面对父母的追问与老师的责难,同时决心努力学习证明我的优秀。
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父母并没有追问这件事(我才知道原来他们很懂得保护自己的女儿)。我来到学校,毅然决然地在分班表上填下“文科”二字。一旁的班主任什么都没说,看我的目光里却带着几分嘉许。
分班的结果很快出来了,我读文科而杜旭读理科。我们都换了教室,再也不是一墙之隔。我们很少能碰到。我也没有去讨还那本英语题。每天,我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认真做习题,努力地把成绩提上去。
高考放榜的时候,我小小地吃了一惊。我不知道自己跟杜旭报的竟是同一所学校,而且都被录取了。他读本硕连读的医科,而我是外语系。北上首都的火车上,我们竟然坐在同一节车厢里。
我不想跟他说话。他到我的铺位来了几次,想要挑起话头,都被我用眼睛瞪了回去。再后来,进了大学,我换上隐形眼镜,留起长发,居然也有男生对我表示好感。有人送花,有人打水,还有人递条子写“月上柳梢头,人约未名湖”。
大二的寒假,我们一群高中同学跑去拜望恩师。我们在室中围炉而坐,言谈甚欢。忽然,班主任开始拿我打趣,说那么老实的女孩子也会给男生递条儿。
这些年我的脸皮早就磨厚了,哂笑着说谁让人家优秀嘛。班主任满脸鄙夷,说刘济成那小子除了长得好还有哪一点好。我愕然:刘济成是谁?一女同学插话道,就是跟杜旭坐同桌的帅哥,我也暗恋他好久呢。班主任继续道:那天语文课上他看英语题,被我没收了,谁知书里还夹着张条儿。我一看就是你的字。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还挺浪漫。
大家哄堂大笑,而我如遭五雷轰顶。我无比悲伤地喊了一句:“那张条儿,我是写给杜旭的!”
然后,每个人都愣住了。
又是北上的火车,我坐在窗口看外面明灭的灯火,想着自己那些年的自作多情庸人自扰,忍不住花痴似地笑。一旁的好友支支吾吾地说,听说杜旭现在已经有女友了,又赶紧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还不到处都是吗。我终于忍不住,哈哈地笑出声来。我告诉她自己在这个假期里最大的发现——原来,年少的时光无论当时多么难堪,回首时却都是如此美好。
第3篇:姜饼小人的爱情秘方
4个人,一家店槐树街12号,是一家古旧的姜饼店,店里有4个人,奶奶,两个哥哥大姜和小姜,我。
姜饼店世代相传,生意兴隆,靠的是一种叫姜饼小人的酥饼,据说制作姜饼小人有个秘方,每代单传男儿,像皇位一样。至于是传给大姜还是小姜,槐树街的老人们说,那要看他们的造化!我是奶奶抱来的,据说是当孙媳妇养的,至于是嫁给大姜还是小姜,老人们说,那要看姜丽丽的造化!
这对父母早逝的双胞胎兄弟,除了轮廓有几分相似,其他都迥然不同。大姜机灵帅气能说会道讨人喜欢,而小姜憨厚寡言笨嘴拙舌只知埋头做事,两人从小学到高中,都在一个班上读书,大姜第一,小姜倒数第一。
人人都喜欢大姜,我也是。
下大雨,大姜在奶奶的命令下背我去上学,一走出槐树街,他就立刻将我放下,小姜便走过来一言不发蹲在我面前,我却很不愿领情。同学们若是嚷嚷姜丽丽是大姜的媳妇儿,我会脸红心跳暗暗欢喜,而他们若是吼姜丽丽是小姜的媳妇儿,我只能委屈得直哭。
后院的姜花紧紧抱成一团又缓缓绽放,像我14岁的身体,这年,我确定,我爱大姜。他的声音,气味,脖子里的汗珠子,令我心里潮湿一片。而17岁的他所爱的,是他自行车后座上穿花裙子的姑娘。
我渐渐忽略了小姜,虽然他对我越来越好,给我买小乌龟养,给我采姜花,给我买书看。做这一切他都默默地,像一棵闷声不响伸展着枝桠的树。
我的秘方和爱情
小城不断变化,我们也匆忙长大。到我上大学时,槐树街已是寸土寸金。很多人想收购姜饼店和姜饼小人秘方。奶奶召集我们商量。大姜说了很多理由积极赞成。
小姜却说:你要是不想卖,我就一直陪着你,哪儿也不去。
最后,奶奶说:除非我死,这店就得矗在这儿。她还说,等她死了,饼店兄弟二人各占一半。秘方留给我。
那时,小姜在小城念职业学校,姜花盛开的月份,他会抱着姜花赶了火车到学校看我。同学们都知道那个愣头愣脑的男生是我哥。我为大姜考上,他所在城市的大学,却半年难得一见,因为他的自行车后座上,没有为我留位置。
但那天大姜突然出现在我的学校,他清朗帅气,气质昭昭,他对我的室友说:我是丽丽的男朋友。18岁的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幸福一击即中。
姜丽丽跟大姜好了。老人们都说大姜是冲着秘方来的,但我爱大姜,用秘方换爱情,有何不值?这抵挡过一切的忠言和流言。我不顾一切,纵身投入。只是小姜沉默地看着我,满眼的忧虑。
秘方和爱情都走了
不过都是妄想。
我刚刚毕业,还没来得及搬去和我的爱情同居,奶奶就病了。临终前她立下遗嘱:姜饼店,你们3人均分,秘方……也许,不算什么秘方,硬说有的话,那就是……她张了张嘴,但再没有说出一个字来。
姜饼小人的神秘色彩消失了,排队买姜饼小人的人群也消失了,大姜对我的甜蜜热爱也消失了,他整天走来走去,翻箱倒柜,烦躁不安。他说:既然如此,何必硬撑?店卖了大家分了吧!我要开创自己的事业,要启动资金,本指望卖掉秘方的,可现在……
小姜挺直身体,语气是从没有过的坚定强悍:不行,这房子,这姜饼,这院子里的姜花,都要留着!
大姜搂过我:这样吧,投票决定。他在我耳边低语:我也是为我们的未来着想,我们的股份加起来足够自己开公司了!留在这小城有什么出息?
小姜望着我,眼里的心疼风起云涌,他慢慢别过脸去。
我说:必须留住姜饼店,这是小姜唯一的希望。大姜,你想回大城市,我们一起去,好好生活这并不难。
最后,饼店留住了,大姜得到奶奶所有存款,并继续享有姜饼店三分之一的股份。然后他偷偷走掉了,根本不打算带上我。
小姜采了姜花进来,他说:别再委屈自己,只要你不嫌弃我,我就一直在你身边。他站在我面前,已经是一个气息凛冽的男人了。
小姜烤的姜饼小人
我留在了饼店,也许是因为姜饼,也许是因为姜花,也许是因为我无处可去。我跟小姜一起买面,和面,烤饼。但我们还是烤不出奶奶做的姜饼小人的味道来,生意一直冷冷清清。而院子里的姜花,却比往年开得都繁盛,路过的人都惊讶:你们家种了什么花啊,好香。
小姜灵机一动,他把姜花和在馅里一起烤,弥漫着姜花香的姜饼小人一上柜就大受欢迎。然后是玫瑰,槐花,桂花,每一种花期到来,姜饼小人就弥漫着不同的花香。姜饼店的兴隆又回来了。老人们跷起大拇指,说:小姜这傻子,生来就是做姜饼的!
每一种花采回来,他总是挑出最新鲜最饱满的一束,双手捧着送给我,眼神熠熠,他的眼神充满了一种力量,一种让我看到希望和勇气的力量,它让我渐渐恢复,不会再一想起大姜就心如刀割。
顾客取笑小姜:小姜,什么时候把姜饼店改成夫妻店啊?小姜满脸通红:别、别这样说……然后他站在我面前:丽丽,你别往心里去……我认真问:小姜,你喜欢我吗?他迎着我的目光毫不闪躲,他说:我爱你,已经很多年。一字一句充满了男人的果敢。
姜饼店的末路
花香味姜饼小人的成功激发了小姜的信心和能量,他任意搭配面粉鸡蛋砂糖的比例,任意加入各种水果干果,甚至即兴加入他能想到的任何一种调料。
原来,没有秘方的姜饼小人,竟也充满了神奇的魅力和难以言喻的美味。槐树街的孩子们喊小姜:姜饼魔法师。
姜饼魔法师昂首挺胸,神清气爽,他也像他的姜饼一样,充满了迷人的魅力。
姜饼店的利润,他都交给我存了起来,他得意地告诉我:大姜一定会庆幸当初没有把店卖掉!大姜偶尔有电话来,报报平安问问经营,总是三言两语。
一年后大姜回来了,两手空空,一脸倦意,除了蜷在家里睡觉就是匆匆出门,整天的不见人影。一年多不见,他变得慌张迷茫,畏畏缩缩,已不再是我愿意倾心相许的男人。
然而事情的糟糕程度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更让小姜惊如晴天霹雳。
法院的传票送到了饼店,饼店已经以30万元的价格被大姜抵押给了一个典当公司,现在典当期限已到,他们10天之后要来封掉饼店,公开拍卖。奶奶留下的楠木盒子里,房产证果然已经没有了。原来大姜染上了赌博,他指望在赌桌上赢得他的第一桶金,让他可以风光地开公司,哪知越陷越深。
姜饼店结束了。大姜在拍卖之后就没有踪迹,槐树街的人说他跪在姜饼店外大哭一场之后去了火车站方向。搬到出租屋时,小姜才从天灾般的打击中缓过神来。他守着剩下的姜饼小人,傻傻地坐了3天。
姜饼小人发出霉烂气味时,他终于走出门去。回来的时候,他抱了满满一怀抱的槐花,他取出最鲜艳的一束,放在我手上,他说:我们重头再来!
姜饼魔法师的爱情秘方
没钱没面粉没鸡蛋没奶油没馅料,周围还都是风言风语,而不善言辞的小姜,四处奔走找店家给我们赊账。他走在小城的大街上,脚步铿锵,他说:你们放心吧,祖先留下来的东西,不会毁在我手里!不管有多大的困难,只要有命有心,我就能扛过去!
我还写了名片去散发,我告诉人们:姜饼店虽然倒闭了,但姜饼小人还在。我甚至在姜饼前加上厚重的“传统秘制”四个字。我终于明白我留下来的意义,不是走投无路也不是短暂疗伤,是我被奶奶抱回来那一刻起,我的命运就和姜饼小人连在了一起。我和小姜起早贪黑不知疲倦,有天我问他:你看,我们像不像一对患难夫妻?小姜呵呵地笑。
小姜依旧笨嘴拙舌像一棵闷声不响伸展枝桠的树,只是这树,在经历霜雪后越发神采飞扬。一年后,我们终于又赚下一笔钱,租下了槐树街12号的店面,虽然它已经被建成了时尚店铺,租金昂贵。
小姜仍旧把每一分赚来的钱都交给我存起来。他说:我们要把饼店买回来,还要给大姜分红,他一定会回来的,也一定会很高兴的!这个男人,他也许头脑简单,他长这么大,除了到学校给我送姜花,再没离开过这小城。除了做姜饼,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其他理想。除了姜丽丽,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其他女人。可人的一生,需要这么一点点,就已经足够了。小姜他不会说,但他心里明白。
槐花又开了,槐树街的老人,他们又慢悠悠地说:我看,这姜饼小人,一定有秘方。不然这傻小子哪能做得这样火?于是当我的孩子出生时,我便告诉他:亲爱的孩子,制作姜饼小人,有一个祖传秘方,只要你像你爸爸一样,坚定执著真心生活,我就告诉你。
是的,我想,到今天,我们已经领悟到,奶奶没说出口的姜饼小人的秘方所在。
第4篇:再见,热烈而痛楚的青春
素凉站在篮球场看球。政管与经法,两个与我们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系,但她的神情十分专注,紧张时发出尖叫,声音可以压住身旁的鼓声。阳光明晃晃泼下,一张脸如此热烈生动。总是会有人问,宁安,你怎会有素凉这样的朋友。那时的素凉,穿紧身吊带,只过大腿的短裙。眉毛描得很细,手上套丁丁当当的首饰。明快利落的东北女子。与我截然不同。
可是,我那样喜欢她。她从来不逃课。她被全票选举为班长。她包揽了那一年所有的给予外语系学生的荣誉。她对着我大声地说,宁安,并不是所有的感情都只能用沉默来表达。就像我对苏耀阳。山顶风很大,她的声音永远这样肆无忌惮:我爱苏耀阳。林素凉爱苏耀阳。
1
后来,陪素凉去赴一个约会,图书馆的网络教室。吃完午饭就过去占座位。她坐左手边第一排第三个,我坐身后。她会不时回头问我她的头发有没有乱,唇膏是否看起来有一点点亮。轻声安抚她,素凉,你今天很漂亮。
我们在等待苏耀阳。素凉一周前就是在这里撞见了上网的苏耀阳。第一排第三个座位。他起身结账的时候她追了出去,鼓起了所有勇气,你好,苏耀阳。我看过你打球。我很喜欢看你打球。我叫林素凉。一字一顿,像背书的小学生。低着头。偷偷地瞄一眼,却发现他在笑。苏耀阳挑起眉,的确是在笑。你好。我赶着去训练,改天见。她回来的时候像踩在云端,宁安,他居然对我笑。他约我改天见。恋爱中女子的智商。
2
苏耀阳的确会在午休时间来图书馆上网。他习惯左起第一排第三个座位。却看到已经有人坐在了上面。四目相对。显然那个女孩子比他的反应要激烈百倍。他看到她的眼睛立刻睁得好大。她说你终于来啦,脱口而出。然后急忙捂住嘴。她把属于他的座位归还给他。他有一点迟疑。她连忙摆手,我已经来很久,我本来就是要下的。一边解释,一边面红耳赤。
夜里素凉翻来覆去睡不着。拉着我去通向天台的台阶。摊一张报纸,两个人席地坐下,感觉月光洒在脊背上。她喜欢像大鸟一样伸展双臂,缓慢收拢,然后方开始百转千折的叹息。
宁安,我多么想天天看见他。你能明白那种感觉吗?看到他笑,我感觉自己整个人像被丢在棉花堆里,突然就没有了大脑,再也学不会思考。
3
12月24日。圣诞夜来临。素凉穿黑色紧身毛衣,格子裙,再配同色的及膝长靴。她站在镜子面前转圈,她要邀请苏耀阳。她是这样的乐观倔强。苏耀阳每一次拒绝她的邀约,都会有一个牵强理由。可是她从来不把它当成借口。她说,没关系,那我下次再约你。然后下一次,她会依然雀跃着前去,苏耀阳,明天你有没有空。
苏耀阳再次将她拒绝。她还是努力地笑了出来,站在图书馆的走廊里,搓搓手,没有关系的。那么苏耀阳,祝你圣诞快乐。
她嘻嘻笑着挤到我的床上,宁安,让我们去吃一次圣诞大餐。
那一天她还是往常的样子,开朗健谈。但是她要了一点酒。那是我第一次接触酒精。因为辛辣,大声地咳嗽。素凉举着杯子对我说,宁安,圣诞应该和最爱的人一起过。我很高兴我可以和你在一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是宁安,我希望以后的圣诞我们可以各自找到伴侣,我们可以终于不要在这样的时候只有我陪着你,只有你陪着我。然后她开始俯下身去哭泣。
4
将素凉拖回宿舍。替她盖好被子,然后出门去买几片止痛的药片。我不知是因为酒精还是因为素凉,我的头撕扯地疼。走了几步已经支撑不住,吐得一塌糊涂。身体靠着墙沿滑下去,抬眼只看得到一角沉黑天空,风声在耳边穿梭,间杂不知何处的欢呼和祈祷。想起素凉说,世纪末就要来了。我们注定要寂寞一个世纪了。她的眼泪将我的心都烧痛,宁安,我真为自己的寂寞感到羞耻。
我用双手紧紧地抱住自己。黑暗冰冷墙角,行人匆匆,却没有一个会为我停留。在这盛大繁茂之夜,我亦终于觉察出胸腔里的破洞,是羞耻在其中汩汩流动。
所以当林南出现,我仰面看他,脸上挂满羞耻的泪。是惟一走过去又折回来的脚步。清朗的男声,停在我的面前,微微地俯身。你有没有事。然后自口袋里摸出手帕,递给我。
蓝白格子,温暖醇厚的气息。小心翼翼地覆在脸上,用冻僵的手指机械地擦拭。他笑一笑,退得远一点,将手套和围巾一起褪下来,放在我的膝盖上。没有再多说一句。转身就走。
5
新学期开始,素凉很快接受了同系一个男生的追求。他们一起上课、吃饭。她不再关心校园里风生水起的篮球赛,不再去网络教室占座位,亦不再提起苏耀阳。有时候我路过篮球场,想,还在其中奔跑跳跃的苏耀阳,他会不会知道曾经有一个女孩子那样地爱过他。但是他亲手错过了,他偶尔会不会有一点后悔。
直到看见林南,问题里的主人公就变成了他。只是所有的潮汐都注定只能在心内鼓噪。一开口就成了气泡。
和林南在一起,我们都很少说话。他打给我一个电话,我走下楼。他看到我,走上来,笑一下,然后转身向前走。我跟在他的身后,一只手的距离,亦步亦趋,像一枚沉默黯淡的影。固定地先去吃饭。林南坐我对面,替我擦拭面前杯盏,点一盘雪菜鱿鱼。吃完后用手帕擦拭嘴唇,蓝白格子,叠好,放入口袋。散步。天气渐暖,偶尔也会找一处街边长椅,亦不多话,看来往的行人和车辆。末了他问我,送你回宿舍好不好。周而复始。
夜里对着水房的镜子练习,林南,你喜欢我吗?你知道我很喜欢你吗?问出去,是一片沉寂的惘然。镜子里的面孔,有自我讥诮的笑容。双手在身侧握紧成拳,亦是泄露的虚空。记忆里只有一次,他侧过脸来问我,宁安,在你眼里,如何才算是恋爱?
牵手是恋爱的仪式。一只手叠在另外一只,掌心的纹路摩挲纠缠,渐渐烙上对方的印记。
这是我所知的最为缠绵悱恻的形式,不足为外人所道,私密并且神圣。可是我至今惟一拥有的,只能用自己的一只手,去握住另外一只。惨白灯光打下,手背上起着密密麻麻的红点。
6
我和素凉升入大三,日子水波不兴。素凉一年里谈了三次恋爱,三次都以分手告终。林南开始变得很忙。每天晚饭的钟点往后挪了两个小时。宁安,若你饿了,自己先吃。但我啧一声斜睨他,除非你再介绍一个男生同我一样爱吃雪菜鱿鱼。
3月。海报上写,要举办苏耀阳的告别赛。素凉站在前面,沉默。我走过去挽起她的胳膊:今天天气真好,不知怎地,想去篮球场逛逛。一样的里外三层的观众,一样在风里招展的旗帜,一样擂得轰隆响的鼓,一样有尖叫着喊着苏耀阳名字的热情女生。只是她们之中,再没有一名叫做林素凉。她抱着双臂站在一边,一直都面无表情。只是在结束的时候,苏耀阳和每一位球队的成员拥抱。她突然走上去,她大声地对他说,苏耀阳,你知道我喜欢你吗。
满场寂静。然后有比鼓声更热烈的掌声,像突然惊起了满天的鸟群。是的,我知道你不记得我的名字。这一点也不重要。我只是在你离开之前来告诉你,我曾经有多么多么地喜欢你。
素凉的心声。惟一的告白的机会,终于启齿,却是诀别。从此千山万水,消失于烟云暮霭,这个人,连同沉潜的心事与我们热烈而痛楚的青春。啊!我爱你。再见。
7
那一个晚上,林南约我的时间特别早。站在楼下深深呼吸,对他笑,林南,似乎从我们一认识,就一直走在黑暗里。见不得天日。有些人和感情,注定要是此般结局。他说,宁安,你的眼睛怎么又红又肿。想学素凉,在五点半的宿舍楼下,天光还亮,下课后人群熙攘,想扯开嗓子也对着他喊,林南,你知道我喜欢你吗。可是千回百折,还是又红了眼眶。没事。只是替一个朋友难过。
第5篇:用两年的时间,练习为一个人写一封信
十几岁时喜欢一个人。面容素净如雪般的高个儿少年,看起来清清朗朗,像是操场跑道边一棵沉默的翠绿杨树。那一年,从秋天到第二年的春天,他天天走路回家,我就远远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以至于他的每一步姿态,我都谙熟于心。熟知他居住的院子,熟知他会偶尔在画具店和书店停留,熟知他走路从来不会回头以及左顾右盼,熟知他习惯将双肩包单背在左肩上,熟知他因自幼习字而写得一手雅畅的行楷,熟知他十分喜欢看书。
他是那样姿态端然的少年。我知道他与所有人都不同,他左右手均可以写漂亮的字。手腕上系着黑色的细线,上面还有一颗纽扣。我曾经趁他离开座位时,翻开他反扣在书桌上的一本书,是川端康成的《雪国》。
喜欢看这样的书的年轻男孩,不多见。
姑妈从英国回来的时候,送给我一支从莎翁展览馆附近的纪念品店里买回的鹅毛笔。金色的笔尖,浅棕色的羽毛笔杆有近一尺长,握笔书写起来竟有飞翔的诗意。我拆开朴素简洁的包装,欣喜的瞬间,第一个想起的人便是他。
那日下午我骑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去书店里买来一本薄薄的英文字帖,开始练习写漂亮的圆体字。
因为曾经在老师给全班放电影,镜头里闪过一篇漂亮的圆体字书信的时候,我偶然听到他惊叹,太漂亮了。
我知道,他是沉默寡言的人,从未喜形于色。他一定是非常喜欢圆体字。
那年春天结束的时候,我开始夜夜在台灯下透着灰白的薄纸,蘸墨临帖。连鹅毛笔的笔尖,都被磨得光滑圆润,使用起来顺手舒心。那一沓用来重复临摹拉丁字母的纸,摞起来已经厚厚一叠,看上去仿佛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恋。
那封信,我几乎写了两年。夜夜面对着信纸,强迫症一样练习如何把每一个字母都写得像一首诗。想象着如何以电影场景一样的方式交给他,然后获得他掌心的温度,以及像花荫下的苔藓一般青郁的恋情。
在快要毕业的时候,终于决定去找他。
是在他生日的时候。我带着写了两年的信,最后一次跟着他回家。那条路我已经再熟悉不过了,夕阳之下我在他后面走着,一直凝视他的背影。两年多的时间,那些因为他而天真而卑微的时刻,声势浩大地清晰浮现,在内心深处摇摇欲坠,心跳变得粗犷激烈。
我想我一定要把信给他,否则我觉得再这样下去我简直会死掉的。
追上他的那一刻,我几乎深吸一口气,喊出了他的名字,把信交给他。他略带诧异地点点头,拿过了信,然后转身继续向前走。
我也转身,却竟然双手捂面,禁不住即刻哭出来。
那个时刻我怀疑,这难道就是我用两年、700多个日夜,换来的一个潦草结果吗?他又怎么能够知道,白纸上那些花纹般繁复漂亮的英文,是我整整两年时间夜夜在灯下心酸莫名的想念中一笔笔练习出来的告白。
那日我头一次觉得自己无限卑微。所有在一个人的时候天真幻想过的美好方式,全都只兑现了一个最仓促潦草的现实。我捂着脸,泪水几乎要从指缝间流出来。那样的感觉,似乎比日后与他的接触更让我刻骨铭心。
我记得在毕业前后,他都曾经主动联系我。
在他的家里,我看到与我想象中一模一样的情景:整齐得一丝不苟的房间,藏蓝色的窗帘与床单,白色桌面、地面干净得几乎有些偏执感。书架上摆满了书,其中大部分是日本名著。他尤其喜欢川端康成,以及古代日本作家,比如清少纳言、吉田兼好、松尾芭蕉。
他的阴郁气质,果真与他的阅读偏好吻合。
他取下一本《枕草子》,说,这是清少纳言的随笔,我很喜欢,送给你。
回到家之后,打开那本书,看到里面夹着的一封信。字迹相当漂亮,一如我早就熟知的那样。我匆匆扫一眼,因为担心不祥的结局,却又忍不住抱着欣喜的期待,所以鼓起勇气立即翻到信纸的最后一页,果然,结尾处写着“非常抱歉”。
那个时刻我的头脑中有着瞬间空白。如同那些烂俗的武侠片里,最锋利的刀总是会在留下伤口后的一小段时间之后才会让人倒下,而又要过很久,才可以看到鲜血流淌。
那个夏天就这样淡出了生命,仅仅成为记忆的一部分段落。
多年之后的同学会上又见到。大家还会一起喝啤酒、唱歌,最后分开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互相拥抱。
当轮到他的时候,这个曾经占据了我全部心情的少年紧紧地拥抱我。他清晰而灼热的心跳敲打着我耳朵的鼓膜,令我忽然间感到怆然的眼泪夺眶而出,头脑中闪现的是那两年寂寞卑微的少年岁月。
我此刻埋在一个曾经等待过的怀抱里,却因再次怀抱了曾经的等待,而终于明白成长的意义。青春的奢侈,在于能够有足够清澈的心情,用700多个夜晚去写一封言不由衷的信,给一个并不属于将来的人。
此后的人生,也许不再会用两年的时间,练习为一个人写一封信。
不再会跟在他后面,目送他回家,看着他的背影,充满感伤入骨的欣悦。
不再会暗自祈祷着用最优美的方式相遇,却实际上在仓促转身的一刻痛彻心扉地哭泣。
数年之后,阴差阳错念了英文专业。许多人称赞我写得一手整饬而漂亮的英文书法,我微微笑着,那个时候总是会忽然想起他来。
而彼时在灯下一遍遍在白纸上临摹圆体字,心绪被一帧模糊的少年残像所啃噬的青春岁月,再也不会有了。
第6篇: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
高中时代,在午休时间或晚自修前,总能听见学校的广播响起。广播站有一男一女两个主播,我莫名地喜欢上那个男声。后来得知,那男声的主人,叫林小城。为何会喜欢他,是因为他声音很糯,他娓娓道来的故事中夹杂的青春气息,还是他选配的歌曲正中下怀?我想过很多次,却仍旧说不清为什么。
就像青春期的一场恋慕,只要觉得喜欢,就悄然放在心底,不去追问理由。以致当其他同学挑剔林小城播音时的絮叨,或者说他声音难听,我总会莫名气,向他们投去不屑的眼神,抑或是,冲上前同他们争吵。
而他们往往用几句话,就让斗志昂扬的我瞬间蔫了下去。那句话是:“你不服气吗?你知不知道他的缺点和你的雀斑一样多?”
在他们得意的笑声里,我常会飞奔回座位,将头深深埋下去,陷入沉默。是的,我有很多雀斑,并常常像那样被其他同学揶揄。那时的我,已经越来越自卑和孤单。
所以我经常是独来独往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在校园里漫步,也一个人看书写信,在僻静的角落跟自己对话谈心。
而那些时间里,我总能邂逅林小城。他一如既往地用磁性的声音,讲述他心之海洋的每一朵似浪花的故事,说着他的感悟,偶尔还有生活的点滴。而我也是在入迷的倾听中,获得心灵的抚慰,还有深深浅浅的感受。
就是那些充满青春和成长的酸涩甜美,让我深深地迷恋和依赖。时间一久,我想探看林小城“庐山真面目”的愿望也发酵得越来越强烈。
但想到自己长满雀斑的脸,我还是在主动去见他之前退缩了,并且求其次地选择了在校广播站播音室的门口,偷看他播音的场景。
他戴着大大的耳机,右手不时操作设备,左手则翻阅着提纲或材料,只是他最多的注意力,还是集中在面前的话筒上。他尽力让自己的声音低沉,富有感染力。
播音时的林小城很专注,也极具吸引力,我看着他,觉得一切那么美好。他就是用这种方式,让他的声音传遍了整个校园。蓦然听见他跟全校师生说再见,我打了一个激灵,立马拔腿准备逃走,他却飞快跑出来:“嗨,你等一下!”
原来,他早发现我了。我极力掩饰着心中惊慌,回头冲他微笑。他也笑起来,我便看见了他像夜晚繁星一样稠密的青春痘。
和他并肩走在葱郁的校园里,我总是刻意低着头,唯恐他多看一眼我密密麻麻的雀斑,而他似乎并不在意,只是昂着头与我说笑,全然不顾他蓬勃的青春痘……
第二天的广播里,林小城聊了雀斑和青春痘等影响“面子”的问题。最后,他说了句十分温暖的话:“女孩外形再不精彩,都不妨碍她成长为好姑娘;男生不好看没关系,因为魅力只关乎印象,而好的印象,可以被创造。”
那句话,让我长久以来的自卑一下子找到了出口,也让我明白了他在校园里意气风发的自信从何而来。只是我根本没有想到,林小城竟然会约我去他的播音室。
我坐在一旁,安静看他播音。他布满青春痘的侧脸因为专注,愈加美好动人。他张合的双唇轻轻动着,却也充满了吸引力,让人不自觉地,就陷入了某种情绪。
播完音后,林小城顺手拉开手边的抽屉,让我看听众写给他的信。各种风格不同的笔迹,写着他们对他的恋慕和喜欢,而他笑着解释:“其实,骂我的同学也不少,只不过,这些美好的鼓励,就足以让我觉得温暖和幸福了。”
而我,同样渴望被其他同学认可。那么,我是否也可以同林小城一样,用声音,给那些正成长的心灵带去滋润和呵护?当我试探着问林小城,他竟爽快答应了我!
我的播音生涯在林小城的悉心指导下,开始了。渐渐,我也开始被一小撮同学喜欢。到后来,对播音的喜欢更甚,以至于填报高考志愿,我没怎么犹豫就选择了广播播音系。
毕业后,班上同学告诉我,林小城当时是暗恋我,才肯让我加入广播站,而我却笑而不语。我承认,那些年里,我恋慕过他,他也给过我悸动,让那段青春变得无比美好。当然,他也用他的热心,教会了我如何悦纳自己,并勇敢去改变糟糕的现实。
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忘记林小城,没有忘记他曾长满青春痘却无比熟悉的脸。若能再遇见,我想对他说:“林小城,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让我有幸,找到更完美的自己。”
第7篇:为了你我赌上了整个青春
张浩叫住了经过校道的刘晓慧:“喂,刘晓慧,我要追你,请你不要那么快就回答我。”
刘晓慧一愣,一下子不知道应该说什么,突然一向自信的她笑了:“想追我,可以啊,那要看你有多少能耐了。”
说罢,刘晓慧快步走开,消失在寂静的校道上。
张浩和刘晓慧是在大一军训的时候认识的,当时刘晓慧就在张浩的隔壁班,俩人都被选为标兵,带领各自的班级出操训练。
然后,教官突然把两个班合成一个班一起训练,因为之前俩人都是班上的带领人,所以很自然地,这个合体的班级就在俩人的“共同带领”下,一起军训。
因为俩人都是带领人,所以自然走得很近,每天都有双目对视,怦然心动就是那么一瞬间的小火花,小道消息总是传得很快的,有人说张浩喜欢刘晓慧。
大概因为这个原因,刘晓慧这个名字就成了军训期间张浩宿舍的专用名词。
张浩跟刘晓慧说,自己会用三个月来打动她。
自此,张浩开始了他的疯狂追女神的计划。
追女生的重要的就是耐心和信心。张浩这两点都做到了。
每天早上,张浩起床做的第一事就是发一条“早安”的信息给刘晓慧,洗刷完毕就是到饭堂排队帮刘晓慧买早餐,占位置。中午下课,第一个冲出教室的也肯定是张浩,因为他要帮刘晓慧打饭,晚上睡觉前肯定不能忘记的事就是说一声晚安,然后叮嘱女神早点休息。
张浩为了追到刘晓慧,花的可不只是时间,更多的是心思。
他可以花去所有时间跟刘晓慧的好友打听她的兴趣爱好,平时都喜欢干嘛,喜欢那个明星,喜欢看电影,还是煲剧,喜欢逛街还是喜欢散步……
总之,为了追到女神,张浩是豁出去了。
一天一封情信,两天一个小惊喜,三天一次约会。刘晓慧心情好时,他在一旁傻笑;女神心情不好,他找各种笑话逗笑。刘晓慧半夜想吃雪糕,他翻墙到外面买给她;刘晓慧想去图书馆复习,他就老早去占位置,因为图书馆实在太多人了,有时他连饭都顾不上吃……
刘晓慧的舍友看到这样的情景,都忍不住羡慕:“晓慧,你看人家张浩为了你可是豁出去了,不要让人家等太久了,不然过了这条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刘晓慧微笑:“这本来就是军训的传言,不可当真,再说了,如果他真的想追我,这也只是在考验他,他喜欢就做,不喜欢就算了呗。”
事实上,张浩就是这么傻,这样的“傻事”一下子就坚持了三个月。
就在刘晓慧生日那天,张浩准备了一场特别的表白秀,就是在刘晓慧宿舍楼下用蜡烛围成了一个大心形,在楼下大喊:“刘晓慧,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宿舍楼下一片轰动。
这次表白引起了校园起哄,张浩差点被舍管上报学校,以违纪处分呢。
不过幸好,刘晓慧终于被打动了。这场屌丝疯狂追女神的爱情,最后以校园里又多了一对幸福的小情侣结局。张浩这个屌丝成功逆袭了。
但张浩和刘晓慧在一起似乎才是游戏的开始,游戏?这是到底是一场什么样的爱情?
就在刘晓慧和张浩在一起一年的纪念日那天,张浩和刘晓慧相约一起到电影院看电影。
刘晓慧像往常一样到张浩宿舍等他,却在楼下遇到了张浩宿舍的王明和李宇在喝酒,似乎俩人都喝得醉酗酗的。
刘晓慧刚想走近打招呼,不料听到了王明说;“你说张浩到底是咋了,当初说好了,追到了刘晓慧就甩了她,现在TMD的玩真的了。”
一旁的李宇也说起了话:“虽然这只是我们宿舍的赌注,但人家张浩一开始也喜欢刘晓慧才去追的……”
“哎,算了,至少他们现在还是在一起了”王明又张嘴了。
刘晓慧在一旁愣住了,原来张浩追自己只是他们宿舍的一场游戏,而自己只是张浩的一个棋子而已。
刘晓慧终于忍不住眼泪了,王明和李宇看到了刘晓慧在一旁,一下子明白了,连忙解释;“嫂子,不是你想的那样,刚刚我们只是开玩笑而已。”
刘晓慧苦笑;“呵呵,玩笑?是啊,从一开始我就是一个玩笑。”
王明、李宇惊呆了,这时张浩刚好从楼下下来,看到了这一幕,快步走近扶住刘晓慧的肩膀:“是不是王明、李宇欺负你了?”
刘晓慧用力推开了张浩:“走开,你这个骗子,你以为你很玩吗?我真的太傻,居然相信你……张浩,我跟你一刀两断。”
说罢,刘晓慧哭着快步逃离张浩的视线,张浩并没有追上去,只是在原地久久不能释怀。
故事的开始要从张浩追刘晓慧前开始说起了。
一次张浩的宿舍在开玩笑说,只要谁可以追到外语系的系花刘晓慧,全宿舍请他出省七天游。
张浩自告奋勇:“看我如何手到擒来吧。”
其实,他们不知道从张浩遇见刘晓慧的那一刻,他就已经被刘晓慧吸引了。这个自信大方、喜欢微笑、气质十足的姑娘早早地走进了张浩的内心。
本来,张浩是想在他们在一起的一年的时候,跟刘晓慧坦白的,只是事情实在发生得太突然了。张浩想找一个解释的机会的都没有,更何况一开始的确是自己的不对。
为了帮张浩挽回这段感情,王明、李宇这次也是豁出去了,天天在刘晓慧的必经之路拦截她,向她解释,解释,再解释。
但张浩却没有为这场爱情的挽回做任何的努力,他说,刘晓慧这次的铁了心的。
自从这“乌龙事件”以后,刘晓慧的世界里少了一个傻里傻气的张浩,却从来不乏男神的追求,整个大学期间,刘晓慧是越发变得漂亮大方,而且更加有气质,也交了几个男朋友,但最后还是分道扬镳。
张浩则没有交过女朋友了,因为他都忙于参加各种活动实践自我,也复习考研,拿奖学金,更是申请出国深造。可以说,除了身边没有个刘晓慧,张浩的大学过得还真的很精彩灿烂。
转眼四年过去,毕业季,分手时。许多校园情侣都由于各自的原因,最后微笑对视,分道扬镳。
在毕业那天,张浩托人给了刘晓慧一个小袋子,一个装满了他们曾经短暂的共同记忆的袋子。
原来,张浩真的从一开始就喜欢刘晓慧,小袋子相册里的照片是刘晓慧从一入学开始的,早在军训的时候,张浩就已经在关注刘晓慧了,那怕是他们分手以后,张浩依然时刻关注着刘晓慧的一切。
相册里记载着她每一次参加的活动,每一次不经意的微笑,每一次回眸的美好,每一次感动的哭泣,还有每一次成长的见证……
小袋子里还有一封信:
晓慧,不知不觉,四年过去了,我不敢祈求你原谅我曾经的所作所为,我之所以一直没有告诉你真相,只是因为那时我是真的喜欢你才去追你的。
四年了,我一直关注着你的一切,但从来不敢再次靠近。喜欢你只因为突然的感觉,但偏偏这突然的感觉让我足足喜欢了你四年。喜欢的你的善解人意,也喜欢你的不解人意;喜欢你的自信大方,也喜欢你的偶尔怄气;喜欢你的温柔善良,也喜欢你的无理取闹;我喜欢你,只因为你是你,只因为你是刘晓慧。因为我喜欢你,所以喜欢全部的你,全部性格的刘晓慧。谢谢你的出现,谢谢你让我喜欢你那么久!
晓慧,知道吗?爱上你是一场青春的赌注,但我愿意为了你输掉全部的青春。如今,我只愿你安好,记得以后找一个疼爱自己的人,好好在一起,永远不分离,愿你一生幸福快乐!
张浩——留
大概,唯美的爱情故事最后的结果不一定是完美的,也可能是遗憾收常或许,有时候在爱情面前就是因为有一方过于倔强,使得曾经相爱的恋人成为陌路人。爱情本身就是一场赌注,从一开始就没有胜负可言,只是看谁愿意多输一点而已。
对了,还有一件事值得提一下的,就是那天刘晓慧看完了张浩送给自己的纪念相册和写给自己的信后,很任性地给张浩打了一个电话。
“喂,你说你为了我赌上了整个青春?”
一头的张浩从容笑了一下:“嗯,虽然我们最后还是不能在一起,但我也愿你今后要好好的……”
张浩婆婆妈妈说了一大堆的啰嗦话,另一头的刘晓慧又是哭又是笑,真不知道如何是好。
“笨蛋,你傻啊,没有你,我怎么可能会好好的?再说了,你为了我都赌上了整个青春,我怎么舍得让你输。”
其实,尽管张浩时刻关注着刘晓慧的一切,但他唯一不知道的是,刘晓慧一直都在等他。她之所以接受别人的追求,就是因为生他的气,只是为了逼张浩再次把自己抢回来,可偏偏天意弄人。
第8篇:那时的自己,那年和自己同桌的他
筱筱怎么都没有想到,初三新年级的分班里,她会遇到墨染,并且会和墨染成为了同桌。在筱筱的记忆里,墨染在原来的班级里是挺活跃的一个人,开朗活波、成绩不错,颇得老师和其他同学的喜欢。其他的好像没什么了,仅此而已。
“嗨,老同学,咱们又见面了!”墨染热情地打着招呼。
“嗯。”筱筱只是点点头,淡然地入座。
新年里的生活就这样拉开了序幕。和大多中学生过着的校园生活一样的,有老师认真细致的讲解,有同学相处的开心与不快,有得知成绩的欣喜与失落……平淡但又充满乐趣,好似就将这样静静的渡过,到时大家再分开,进入不同的高中,各自走向不同的路。
时间走得很快,转眼间筱筱和墨染的同桌日子已经度过了整整一个学期。筱筱觉得这样挺好,就快毕业了吧!可是平静的校园生活却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因为不满原语文老师的教导,班上同学拟了一份签名信,要求学校给班里换个语文老师。学校派其他老师来听课,对语文老师进行测评,得出与大家反映不同的裁决。班级里意见统一、非常坚持,学校只好出了通知“×××班同学,请于下午自习课时间去新实验楼教师会议室开会。”会议室里,校长大人语重心长地教导了大家一番,最终还是拗不过这班自主意识无比强烈的学生,答应给换位语文老师。这件事,弄得整个学校人尽皆知,老师说起“×××班”微微摇头,学生说起“×××班”带着一种暗赞的语气。日后学校里学生再有什么大新闻,德高望重的化学老师会以一种肯定的语气说“肯定是×××班的学生干的”,事实好像也是如此的。
作为班级的一份子,筱筱觉得这件事大家也没有错。但是在一天中午,作为班级唯一的中午在班级休息的学生,筱筱像往常一样独自坐着写作业时,原语文老师走了进来。疲惫的神态、带着血丝的眼睛、袅袅升起的烟圈,筱筱一下子惊了,他们是不是做的有些过分了呢?简短的聊了几句,老师说着让她好好学习的话走出了教室,看着那个掩门而去的背影,筱筱说不上是何种滋味。有些愧疚,有些遗憾。
日子,总是继续的。新的语文老师很快就到了。她的到来拉近了筱筱和墨染的关系。新来的语文老师总喜欢选一个人去黑板上对着教案将习题抄在黑板上,其他的学生一个个在下面抄写,答题,做好后上交给老师查阅。筱筱一下子陷入了苦恼中,因为她的视力不好,满满一黑板擦完后又一黑板的字,抬头抄写好费劲却看得不大清。筱筱有些后悔自己早先和班主任说的提议了。彼时,她说:“老师,我们班的座位先后排轮换着坐吧,每周更新一轮,从第一排往后挪,最后一排补上第一排,对大家都好。”这个建议,班主任立刻赞同,同学更是欣然同意,实施的过程一直也挺顺利的。可现在,身在后排,面对满黑板模模糊糊看不大清的字——要完成的作业,筱筱傻眼了。
和老师说,自己看不清,想往前坐吗?现在的座位状况是自己当时的提议,现在关键时刻要求往前坐,同学会乐意吗?筱筱在心里嘀咕着。面对即将擦去的第一黑板文字,筱筱决定向同桌求助。
“墨染,我看不清,你能不能帮我念念呢?”筱筱小心地碰了碰正在奋笔疾书的墨染,小声地和他说。
“行,没问题。”墨染扭头瞅了瞅这个坐在自己身边的女生,很爽朗地答应了。
开始了同桌互动模式后的筱筱和墨染,经过刚开始的步调不一致磨合后,在语文作业这一块配合得甚是默契。墨染在抄写每一句前都认真、无误地读一遍,筱筱听清楚后一句一句地往作业本上写,对于没有听清的就仔细询问墨染,墨染还会很耐心地告诉她什么时候该留空,哪个字下面要加注重号,等等。因为语速比手写要快很多,筱筱只是一句一句地听写,而墨染不止要读准确讲清注意事项,还要写,速度自然赶不上筱筱的书写速度。于是,在前面的习题听写完成可以做了的时候,筱筱就利用自己写完了而墨染刚读完此刻正在奋笔疾书的空档,将作业本往前翻,一点点做自己会做的、能准确无误快速完成的题目。等到墨染的声音又开始响起,读给她听下一句内容时,立马停止答题返回继续听写。筱筱的语文学得还算可以,在墨染写完最后一行内容停笔时,她的作业已经做好了。顺手递给墨染看,让墨染看看自己写的是否有误有遗漏,墨染总是很自然地接过去,看完后又还回来,两人相视一笑。
日子,就在墨染小声的朗读声中往前走,在紧张的复习状态中往前走,一转眼已是花红柳绿,距离升学考试的日子更近了。
筱筱和墨染的关系越来越好,但在换教室后,两人却渐渐远了。
班级里有个叫纷飞的姑娘,长得秀秀气气的,写得一手好字。她坐在筱筱的前面,因为前后桌的关系,两人走得很近,常一起讨论问题、出去吃饭、溜达、聊天。课堂上有墨染的照顾,休息时有纷飞作伴,筱筱觉得这样的日子真好!
一天,筱筱和纷飞又一次去老远的那条街吃饭。那条街有很多学校,为满足学生的饮食需求,街道上开了很多家饭馆,因此饭食花样多、味道好、价格也不错。休息时间充裕的日子,同学们总是三三两两去那条街。抄近道的话,中间要穿过一条长长的转着弯的窄巷子,巷子里开了家台球室,总有男生在那里打球。
夏天的阳光很足,筱筱和纷飞打着伞,边聊边走。路过台球室的时候如往常一样扭头瞅瞅里面众男生打球的情景,突然,筱筱看见了墨染。墨染当时正在俯身打球,样子很专注,筱筱觉得这个样子的墨染是不一样的,有一种与平日里不同的帅气。纷飞也看到了墨染,笑着和筱筱说着关于墨染的话题,言语里是止不住的赞赏。筱筱听着,和着,淡淡地笑着。
下午课堂休息的时候,墨染问筱筱:“你今天中午是不是去老街吃饭了?”
“嗯嗯,你怎么知道的?”纷飞很开心地问到。
“我打球的时候看见你们了。”墨染对筱筱说。
“哦。”筱筱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随着上课铃响,这段插曲也就过去了,当然敏感的她意识到纷飞不开心了。
筱筱是一个在感情方面很迟钝很迟钝的人,她只知道好好学习,完成好升学考试,这是她现在最大的目标。生活简简单单的,多好!
可是,现在,迟钝的筱筱居然意识到了纷飞喜欢墨染。
筱筱不知道该怎么做,一个是好朋友,一个是好同桌。
筱筱依然和纷飞友好着,和墨染同桌。她不觉得这件事会影响自己多少。下午放学后,纷飞如往常一样请筱筱陪她去篮球场看男生打篮球,这一次,筱筱有了点慌乱有点无助。他想起以往墨染打球间隙扭过头来冲她俩笑的场景,洁白的牙齿仿佛沾染了夕阳的光,整个人都是暖而有力的。
一次、两次、三次……原来一直以来纷飞是专门要自己陪她去看墨染打球的啊。意识到这个问题后,筱筱拒绝了这次的提议,以要赶作业为借口。纷飞有些失望,但也没说什么,就一个人出去了,不一会儿又回来了,坐在筱筱面前,有一搭没一搭的和筱筱说着话。
那天,墨染打球归来的时间比往常早了许多,纷飞热心地问:“墨染,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
“今天太热,不想打球了。”墨染答。
坐在座位上,低着头的筱筱依旧在奋笔疾书,只是没人注意到她细细的笔一顿,又像掩饰什么似的快速写起来了。墨染坐下了,筱筱知道,只是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抿唇淡淡一笑。
以后,筱筱隐约记得墨染很少出去打球了,天气越来越热,毕业也越来越近了。
班级里举行了一场活动,数学老师吹着箫和同学们共享轻松愉悦的时刻,分享着他的爱好。那时,筱筱和墨染已经不是同桌了。在这之前,应纷飞的要求,筱筱和纷飞换了座位。现在她坐在了墨染后面。大家的相处还是那么愉悦,纷飞和墨染会经常回头来与她和她的新同桌一起探讨问题,或者课间休息时一起说说话。
现在,班里的气氛如此轻松,没了往日复习时的紧张感,同学们都活跃起来了。纷飞和墨染又一次回过头来,与筱筱们聊着天。
“如果有人弹筝就好了,来一曲笑傲江湖,笑傲红尘。”筱筱自由发表着言论。
“如果有人唱首歌就好了。”纷飞笑着。
众人觉得此提议不错。开始叽叽喳喳地讨论哪首歌好听。
“我觉得应该吼一嗓子秦腔。”筱筱突然想起黄土高坡的开阔与敦厚。
“……”墨染的声音顿时想起来了,众人有些讶异地望着墨染,而他唱了两句就不唱了。他的手伸向了筱筱放在桌子上的手,轻轻地握着。筱筱的愕然,身旁同学的惊讶,墨染的手嗖的一下子缩了回去。筱筱的注意力全被那种奇怪的情绪勾了去,愣愣的。所幸的是,班上的气氛愈来愈热烈,这件事一晃而过。
日后,谁都没有提起这件事。大家依旧过着珍惜着毕业前的日子。直到离开,直到再也没有见过面,直到筱筱在查找资料时,不经意翻看同学录回忆起那段日子时的愉悦与惘然。
时间,过去了,不曾停留,曾经单纯、年少的日子也一步步更加遥远,可那些不经意的某件事却更加清晰地放大、放大。同桌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我们都有自己独立的书桌、独立的座位,在这个愈加独立的社会里曾经的那些温暖却越来越少了。
此刻,筱筱无比怀念那时的同学,那时的自己,那些和自己同桌的他,你还好吗?
第9篇:陌生的城市里寻觅你的踪影
听说幸福握在左手,悲伤握在右手。幸福与悲伤常伴与左右,都在掌心里紧紧的握着。当遇到喜欢的人的时候,你会用左手的幸福去握着她右手的忧伤,用最简单的温暖去化解她那一抹悲伤。——题记
小y跟我提起过,他的故事。当听他讲完的时候,我很惊讶,便问了他一句:既然你心里有她,她心里有你,彼此都在乎,为什么要分手呢,而你为什么又不挽留呢,还让她对你反感呢?
小y笑了笑很深沉的叹了口气,他说:爱应该是无私的给予,而不是一味的占有。有些爱,拥有不见得就是最好的,有些爱也需要割舍,因为知道不可能,还不如早些放手,让彼此都好过。如果是真的爱,即使分开后变成了陌生人,还是会默默的关注,会努力的去得知对方过的好与不好,这才是最简单的爱不是吗?
小y说他第一次去陌生的城市,是因小v而去的。那是一个夏天,他从这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的憧憬,在旅途中,随着动车的行驶,他与小v的距离在一点点靠近。他心里充满了期待,一路上都盯着手机屏幕上的地图,他渴望时间过得更快,路程缩得更短,只有这样他与她的距离就更近了。
当他踏进小v那座城市的时候,走出地铁口的那一刻,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吸着陌生城市里的空气,此刻他心里的那一份甜蜜早已在血液里来回流动。明媚的阳光照射着他的脸庞,照耀出他源自内心的笑容,脸容显得格外的幸福。他寻着记忆里小v去过的地方,他跟着手机里的导航,去走她走过的路,看她看过的风景。
此时的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觉得这座城市的风景是最美的,就像某某作者写过的一段话:此生最美的旅行,环绕的都是有你的风景。就连呼进到肺腑里的空气都是清香甘甜的。
小y告诉过我,他跟小v是因为音乐相识。他说那时候的小v很神秘,感觉她骨子里都透着一抹忧伤,他就试着去接触,去了解小v。刚开始认识她的时候,她话语很少,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两句问候,后来多了音乐上的交流,两个人便熟悉了起来,因此话题也跟着多了,或许是因为两个都比较悲伤的人,走在一起了,而产生了共鸣吧。就这样相处久了,小v也把她的所有心事,所有的不开心都告诉了他。
在陌生的城市里,他一个人在喧闹的大街穿梭,在幽静的小道行走,因为他知道小v出去从来不认路,他想做她人生中的地图。他想用最短的时间把小v学校周围都走熟悉,这样他才可以带着小v肆无忌惮地到处去逛了。
傍晚的天空把整座城市都染上了金黄色,小y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安顿了下来,他走到窗前,看着窗外的夕阳,心里即是欢喜的却又多了一份失落感。
在去小v学校的路上,小y看着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群,有一对小情侣从他身旁走过,在他面前停了下来。男孩蹲了下去,给女孩系鞋带。女孩不知道自己的鞋带松了,还在埋怨男孩。当看到男孩给她系鞋带的时候,她脸上露出了甜蜜的笑容。也许幸福就是这么的简单,一个小小的动作就能够体现幸福的甜蜜。小y看着他们牵着手的背影在眼前走远,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喜欢的人陪伴在身边那便是幸福,可是现实又是那么的残酷。
他跟小v走在一起的时候,也跟其他情侣一样,手牵着手从街角走到街头。虽然有时候话语不多,因为有对方在身边陪伴,心里依然透着甜蜜的幸福。有了甜蜜自然就会有距离。距离,是两个人走在一起,手却没有牵在一起,即使只是相隔咫尺,也会感觉像是隔了遥远的距离。
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小y对这座陌生的城市,也渐渐的开始熟悉,无论是大街小巷,哪条路通向哪里,他全都熟记在脑海里。
小y说着他们故事的时候,突然感叹了一句,不知道她现在过的好不好,是不是已经学会照顾自己了,是不是比过往坚强了。我问小y,既然你那么不放心她,为什么不再去找她呢?
小y没有回答,然后接着说,“你知道吗?有一个夜晚,我为了寻找她的去向,跑遍了她学校周围的大街小巷,那天晚上我觉得天空特别的黑,夜色里透彻着的都是冰凉,那一股冰凉直接的刺痛着内心,就连灯下的影子都显得特别的无助。拨打的电话传来的声音也是冷冰冰的一句“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在这漆黑的陌生城市里,小y的心是空荡荡的,他在小v学校周围,漫无目的地找寻小v,他踏进了酒吧,一个一个的去寻找小v的身影。他声音颤抖地问着过路人,问路边摊的摊主有没有见到那么一个女孩,最后他失望了,他无助地看着匆匆而过的人群,此时的他多么希望能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可他越期望却越失望,这一夜他始终都找不到小v的踪迹,于是他在小v宿舍楼下徘徊了许久,直到深夜三点半才慢慢的离开。
转眼间又到离别的时分,离开这座城市的那一天,他去看了小v一面。他看到小v眼神里的不舍,他害怕离开的时候如果不够坚定,肯定会矫情的转过身去抱着对方哭,所以他走的时候没有回头。但是他心里很难受,真的很难受,他怕他一回头,彼此都会泪流满面。等他走远的时候他只是挥了挥手,当眼泪要涌出来的时候,他仰起头,可是眼泪还是毫不争气的流了下来。
在他离开那城市不久,也许是因为距离的原因,小v提出的要求,而他却一味的迁就,他们就这样分了手。然后又因为某些矛盾,小v把他删了,从此以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
小y说他当时说过那么一句话,“如果爱你能陪你走到路的尽头,我会牵着你的手,一直走,到路的尽头一起看日出日落,就这样一直的厮守。若在下个路口,你与我注定会分开走,你向左我向右,我会回头,看到你走远后,我才会低下头,一个人往前走。”
分离后,每当小y思念小v的时候,他总会拿出手机,看他在她那座城市里拍下的照片,看他们曾经一起看过的景色。他回忆着从相识到分离的过程,是快乐的,也是忧伤的,就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当配上悲伤音乐的时候,他的眼圈是红红的。然后他会跟着旋律一起哼唱着“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想象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唱着唱着,那泪水就掉了下来。
时光是短暂的却又是漫长的,在季节更替的缝隙里,他丢失了关于她的一切,从此没了她的任何消息。直到有一天小e发来一首歌,她说是小v唱的。
小y接收后第一时间就打开来播放,刚听到第一段的时候,他眼角的泪水就滑落了下来,随着旋律的波动与歌词释放的情感,他失控地痛哭了出来。歌词里唱着:有多久没见,突然忘了时间,最近还好吗,你还是那样一点都没变。我过得很好,在分开之后这些年,照你说的努力在改变。如此的撕心裂肺,就像过往所发生的一切就在昨天,我舍不得昨天,还在期待明天,即使现在的我们就像在两个世界。
多年以后的冬天,小y又来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他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只是身边却少了某些气息。他在熟悉的街道行走,看着被凛冽寒风吹落的枯叶,就好像一片一片被剥落的记忆,坠落了飘散了踩碎了都是关于他与她的故事。
陌生的城市,熟悉的街道,熙熙攘攘的人群,擦肩而过的路人,渐行渐远的背影,而他却只在寻觅着熟悉的背影。
此时小y的心里是无比的沉闷,眼睛却又不听话了矫情的湿润着,而他却不停的告诉自己,不要伤心,不伤心便不会伤情。从此以后这座陌生的城市,少了他身影也少了她的背影。
第10篇:如果深爱,请你好好爱
“小琳,她结婚了,新郎不是我。那么,就这样吧。”最后收到轩成的这一条短信是在半年前,作为一个旁观者,我在为他感到委屈不值感到伤心难过的同时,觉得这样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与其长时间暧昧,倒不如一刀斩断所有的藕断丝连。
一直以来我都是大大咧咧的,豪爽的性格让很多男生都把我当兄弟看待,愿意把他们的心思直言不讳的告诉我,轩成就是这样一个人。
轩成是我的高中同学,短信里的那个她,叫做小月。也是我的高中同学,不同的是,他们读初中时早已相识。
谈到他们俩第一次见面,轩成至今都觉得十分尴尬。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一份尴尬,让他开启了一条不归路。
读初三的一天早晨,刚从老家给奶奶祝寿回来的轩成背着书包往教室的方向走去,正当他准备如往常一样放下自己的书包,发现太不对劲了!原来,有女生坐了他的位置,重点是这个女生不是他们班的,而他也从未见过她。
女孩穿着淡紫色的花边裙,一头长长的头发,纤细白皙的手指拿着冰心的散文集,正看的入迷,全然不知旁边站了一个火冒三丈的男孩。
“这位同学,如果我没有走错,这个应该是我的位置!”
女孩这才缓缓的拿过书桌上那张画着小丸子的书签夹在书籍中间,轻轻地把书合上,随后将刚刚低头看书时掉落下来的刘海撩到耳根,这才慢慢地抬起头。对着轩成淡淡的微笑。
“你好,我叫小月,初来乍到请多指教。”
这一笑,就这样让轩成陷入了万劫不复。按轩成的话说,一个别人已经趾高气扬准备对着指骂而她却对你微微一笑的女孩,你怎么忍心不爱呢?
这时铃声响起来,班主任走了进来。对着正站着的轩成说,“轩成,小月是昨天转学过来的,你刚好请假回老家我也就私自做主把你的位置给小月了,你就去后面跟智豪一起坐吧。”
“哦,知道了老师。”
小月对着轩成笑了笑,表示歉意便坐了下去。
从此,轩成坐在后面总是时不时的往小月的位置望过去,这一望就望了一年直到他们上了高中。
“小琳,我们一起走走吧。”高三的时候有一次考完期中考试,轩成走了过来。我知道,他又想跟我说小月了。是的,这俨然成了一种习惯。
“怎么了,心事重重的样子?”
“她有男朋友了。可我一点也不介意,我相信我对她的好她一定可以看到的,对吗?”
是的,轩成对她太好了,好到我们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说他就是天底下最痴情的男子了,在痴情的道路上,他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二了。
高中三年,他知道她所有的喜好,知道她数学不好,买了很多复习资料给她;知道她胃不好,经常下雨天还跑去给她打包盒饭买药给她吃;知道她爱喝摩卡,总是蹬起单车就去镇上的咖啡店买来给她喝;知道她参加英语口语比赛喉咙沙哑,熬了冰糖雪梨送到她宿舍楼下;知道她有男朋友,还一直默默的守护在她身旁,只要她一个短信一个电话,他便风雨无阻,尽管有时她只是不愿意出门拿个快递。
在所有人的眼中,他们早已经是情侣了。只是,女主角还有一个男朋友,而这个男朋友不是他,充其量他就是一个男保姆。
“小琳,怎么办,我找不到她?手机打了找不到人?你能帮我联系到她吗?”
读大一的时候,有一次我在上高数,突然收到轩成的短信,我跟他说,你都联系不了她,我怎么可能联系的到呢?
“小琳,没事了,原来是她手机被人偷了。我已经赶到她的学校,找到她舍友了!我在门口等她回来。”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他就这样从青海特意坐了15个小时的火车去到小月的学校,只是因为他担心她,那时候她已经又变回单身了,只是还是未曾接受他。
从知道小月手机被偷之后,轩成回到自己的学校,每个周末都去打兼职,把爸妈给自己的零花钱也省了下来,就为了给小月买个新手机。
见到轩成变得消瘦憔悴,我总是为他感到心疼。我说轩成,你何苦呢?多少年了,她何曾接受过你呢?为了她你这么辛苦她知道吗?
轩成说,她一定还是喜欢我的,不然她怎么愿意跟我吃同一个饭盒?怎么愿意让我开车载她去兜风?怎么愿意接受我送给她最喜欢的那一套小丸子?
说着说着,轩成哭了起来。我想他真的累了。谁说男人不会流泪呢,只是未到伤心处吧。
他说,我每天在学校为了不想她,我去体育馆打一天的球,打到我筋疲力尽,我以为这样我就不想了,到了天亮醒过来,我还是会想念。我坚信,会有一天,她会接受我的,我的好,她怎么可以视而不见呢?
当然,轩成自身条件不错,也不缺有追求者,只是这些年来,轩成的心已经被小月深深扣住了,她就像一个太阳,所有的光芒都投射到轩成的眼里,让他再也看不到其他的星星了。
在这场所谓爱情倒不如说是暧昧的角逐里,我看着轩成一次又一次的伤痕累累却也不曾放弃,我们有好次对他说放弃吧,请你好好爱下自己可好?可他依旧我行我素,依旧停不下对她的付出。
这一次,听到她结婚的消息。作为旁观者我们终于歇了一口气,在这场长达7年的执迷不悟中,我们佩服着他的痴情也感叹着感情的残酷。
我们的青春,怎么可以承受住如此沉重的暧昧。如果深爱,请你好好爱,如果不爱,请你果断一点绝情一点。暧昧,只会让爱你的人受尽委屈伤痕累累。
男孩,请你以后为自己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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