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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往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5-01-2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爱只是用来辜负的

  接到她的电话,他简直欣喜若狂。尽管是一个求助的电话,她的语气却依然是淡淡的,是她一贯的冷漠和高傲。

  她说她在深圳,因为出了点意外,急需要一些钱。如果方便,能不能先借她一些?一个月就还……

  只不过两分钟的时间,他握着话筒的手,已经微微汗湿。他甚至没有听清楚她具体都说了什么,只知道,她需要钱,而自己,是惟一能帮助她的人。

  他爱她,很多年了。那时候她是学校的校花,清爽的方格蓝裙,简单的白球鞋,青丝扎起,颜如朝露。这样的女生,本不是他可以靠近的。可是他,偏偏中了爱情的毒。

  大学三年,他帮她在图书馆占位置,从家里为她带红枣百合粥,用打工赚的钱为她买最流行的随身听,她去赴朋友的约会,他也会偷偷跟着她直至她到达安全的地方……

  他爱得卑微,像追逐太阳的向日葵,她的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已足以令他沉醉。她不爱他,却也不拒绝他对她的好。

  他们就这样,走过三年。三年里她不断地恋爱,分手,再恋爱,再分手,像走马灯一样地更换男朋友,只有他,始终跟在她身后。她恋爱,他是她的智囊和倾诉对象;她失恋,他是她依靠的肩,疗伤的药。

  她是那种天生不安分的女子,毕业后就开始四处漂泊,有时候在北京,有时候在广州。仍然不断地开始和结束一段又一段爱情。

  他留在那个小城,做了最出色的外科医生。可是他治不好自己的病,他的心跟着她辗转起伏,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场恋爱到另一场恋爱。疲惫,却幸福着。

  他30岁了,身边也不断有一些优秀的女孩子在追,他却不曾动过心。可她只要一个电话、一声叹息,就能让他马不停蹄地赶到她的身边。

  在将近十年的时光里,她恋爱,结婚,离婚,再结婚,身边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却始终不曾给他一个出场的机会。

  在她的爱情赛场上,他甚至连个替补都算不上——替补还有上场的机会,他没有。

  却不悔,不怨,只要她需要,他必全力以赴。就像这次,她说需要钱,他焚心似火,连夜就拿了钱,去送给她。

  隔着千山万水,他本可以用最便捷的方法把钱汇去,却还是请了假,他要把钱亲自送到她手上。只因为,他担心着她的安危。

  没想到路上会出意外,当那辆失去控制的车朝着他的车横冲而来时,他只觉得思维停顿灵魂出窍,整个人都轻轻地飞了起来。

  在医院里重返人间,看到窗外灿烂的阳光,他恍如隔世。他想起还在另一个城市等待的她,心里竟异常平静,不再忧心不再焦灼。

  他觉得自己的心——那颗一直为她陷落的心,终于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胸腔内。

  那一瞬,他的泪像小蟹般,慢慢地爬满了一脸……

  三个月后,他康复出院。半年后,他和一个娴静温柔的护士结了婚。

  是那场几乎让他丧命的车祸让他顿悟,对一个不爱你的人而言,再多的深情痴迷,再多的体贴呵护,都是用来辜负的。就像他和她,他的全心全意,他的长久守候,自始自终,都只是他自编自演的一场爱情独角戏,所有的爱,对她而言,只是用来辜负的。

  而他,最紧要的,是把所有的爱全盘收回,装进另一颗柔软善良的心里。从此,与幸福紧紧相握。

第2篇:不小心弄断的那根肋骨成为永远的伤痛

  恋爱的时候,女孩问男孩:“告诉我,这个世界上你最爱的人是谁?”

  “当然是你呀,小傻瓜!”

  “那,我在你心里,是什么?”

  男孩思索了一会儿,认真地看着女孩的眼睛说:“你是我身上的一根肋骨。”

  圣经上说,造物主见男人太寂寞了,在他沉睡的时候,取他身上的一根肋骨,创造出女人。每个男人都在寻找自己的那根肋骨,只有找到她,他的胸口才不会隐隐作痛。

  婚后,两人曾度过了一段长长的快乐时光。

  但因为年轻,繁忙的工作使人疲惫,居家的日子越来越平淡庸俗,现实生活的种种摩擦,渐渐吞噬着所有的梦想与爱情。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之间的争吵与怨恨越来越多,越来越重。

  在某次争吵后,她跑出了家门。隔着大街,他听到她在街对面冲着他喊:“你根本就不爱我。”

  他恨她的幼稚。伤人的话冲口而出:“也许我们之间的结合,根本就是一个错误。你根本不是我身上的那根肋骨!”

  她忽然安静了。愣愣地站了好久。

  他很懊悔,但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

  她含着泪,回家收拾了所有的东西,执意与他分手,她在离去之前对他说:“如果我不是你的肋骨,那么让我走吧。与其痛苦,不如解脱。让我们各自寻找自己真正的另一半。”

  分别五年,他一直没有再婚。他辗转听到关于她的消息,出国了,又回来了。与一个外国人结婚了,又离婚了。她竟然没有等他。

  午夜梦回的黑暗中,他点起了一根烟。胸口在隐隐作痛,他不愿意承认是想念她的缘故。

  终于重遇,在那制造无数离别和重逢的机场。他率团出国考察。隔着安全门,他看见她独自站在入口处,平静地对他微笑。

  他问:“你好吗?”

  她微笑:“我很好,你呢?你找到自己的那根肋骨了吗?”

  他摇摇头:“没有!”

  她说:“我下一班飞机去纽约。”

  “我半个月后回来,回来给我电话好吗?”他说,“你知道我的号码,什么都没有变。”

  她回头一笑,挥挥手:“再见。”

  再见,难道就是永远不再见吗?

  一个星期后,他获悉了她的死讯。她在纽约丧生了,在那场举世震惊的悲剧事件中。那天是9月11日。

  午夜,他再次点起一根香烟。胸口又在隐隐作痛。执子之手,却在琐碎的争执中松开;双目缠绵,最终仍在负气中模糊。

  辗转多年,他终于知道,她,原来就是他本该珍藏,却不小心弄断的那根肋骨,成为他心中永远的痛。

第3篇:爱情让他振作起来了

  18岁的他,因高考失利上了东北的一所普通的二本学校。理想与现实的差别彻底的打败了他。郁闷一直笼罩着他的心扉,久久不能消散,即便是上了大学。

  来到陌生的环境,看着陌生的面孔,听着陌生的话语,又平添了心中的苦闷、抑郁。他喜欢上了夜晚,白天的喧闹让他喘不过起来。他喜欢夜晚的星星,夜晚的颜色,夜晚下的一切东西。

  太阳隐退,地平线上也消尽了最后一束阳光。操场上,那年迈的白炽灯仍不竭余力的发着光。东北九月份的晚上已有了冬天的寒气,白天又刚下过雨,地面还有积水。所以,操场上只有少数的情侣在寻找浪漫,更少数的运动爱好者在锻炼,极少数的像他一样的喜欢黑夜的人在游荡。

  灯光越来越亮,夜色愈浓。淡却了情侣们的浪漫情调,减退了运动爱好者的运动热情,操场上只剩下零星的那么几个人。

  本来已是安静的操场,此刻却寂静得让人害怕。年迈的灯终于支撑不住,突然间熄灭了。操场上只剩下漆黑一片。

  “嗳哟……”就在他准备回寝室的时候,背后却传来一个女孩疼痛的喘息声。毫不犹豫,他转身跑了过去。借着远处的微光,他发现一位女孩正坐在湿漉的跑道上,双手揉着脚踝。

  “你怎么了?”他小心的问道。

  “不小心,脚崴了一下”她带着痛苦回答。

  “我送你去医疗室”未等到她的应允,他就扶起她向医疗室走去。经医生检查没有什么大碍,他有的松了一口气。

  “你住几号楼,我送你回去?”

  “七号楼。不能再麻烦你了,我自己回去吧。谢谢你!”

  说着,她便一人一走一瘸的离开医疗室。可没走几步她就不得不停了下来。再一次,未经她的应允,他又搀着她向七号楼走去。

  独自走在回寝室的路上,晚风吹着,他不禁打了个寒颤,他似乎忘了他的外套还在那位女孩的身上披着。

  第二天,走出寝室楼道的时候,他无意间瞥见楼前的花坛旁边伫立着一个女生。只见,长发在清晨的微风中肆意的飘舞,身着休闲装,那纯真的笑容犹如冬日里的阳光,消除了人们心中的阴霾。这不由得让他心动,不由自主的多看了几眼。

  那位女生似乎看出了他的‘诡计’,一直冲他笑着,突然反应过来的他不觉脸上泛起了红晕,多了几分女孩子般的害羞。

  “早上好”她好像在向他打招呼。

  “哦……”他惊住了,她不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女孩吗?

  “我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女孩啊”她兴奋的说。

  原来,她是在等他。这反而让他感到紧张。结结巴巴的用客套话回答着女孩的感激。为了报恩,女孩请他吃早饭,执拗不过她的坚决,他就答应了。

  慢慢的,他发现她很健谈,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生。在她的世界里似乎永远没有烦恼、忧愁。她的性格感染了他,让他忘记了他还有忧愁、苦闷。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开始向她倾诉他那连他自己都不愿告诉的束在肚子里快要腐烂的话。而当他诉说时,她总是静静的倾听,睁大眼睛看着他。讲到悲情时她甚至会流下眼泪。渐渐的,他们成了知己,无话不谈的知己。

  东北的冬天似乎来得比中原早了些,寒冷的天气,刺骨的寒风,让人们的心情坏到了极点。可他看上去却满面春风。是的,他和她相爱了,他们恋爱了。她给他的爱情让他摆脱了苦闷抑郁的束缚,爱情让他振作了起来。他第一次感受到爱情的力量如此之大。

第4篇:爱有5万公里长

  北方的一个无名小镇上,有一个修鞋师傅,他手艺娴熟,性格豪爽,心地善良,虽然小镇上的修鞋师傅不计其数,可是,惟有他的生意最红火。

  除了他的手艺娴熟之外,还有一个秘密,每个月的18号,他会免费修鞋半天。

  有人问,为什么?他总是笑而不语,问的多了,他会说,为了纪念。

  修鞋能纪念什么呢?很多人很好奇,后来,一个不经意的话题中,大家知道了他的秘密,原来,这是为了纪念爱情。

  谁说爱情只是年轻人的专利呢?虽然,朴实无华的他,每天只和一堆臭鞋打交道,但是,他却有一段不为人知的甜蜜爱情。

  原来,他年轻的时候,是个干瓦匠活的汉子,年轻力壮的他,和邻村一位女孩心生爱恋,两家大人合计后,准备在年底成亲。

  不料,在秋天的一个傍晚,他不小心从工地的铁架上摔下来,骨折了。后来,虽然痊愈,却留下了后遗症,右腿走路一瘸一拐,更重要的是,他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做瓦匠工人挣钱了,女孩退婚了。

  那一年,他才24岁,正青春的年纪,丢了爱人,成了残疾人,痛苦像毒药一样,侵蚀着他年轻的心,他渐渐失去生活的信心。

  他的家人也很着急,有一天,按照当地习俗,领着他到庙里拜一拜。结果,回来的路上,一个女孩子由于鞋帮鞋底分家不能走路了,善良、聪明的他很快给收拾好。

  女孩心里很感激,记下他的名字,后来,竟然不期而遇了两三次,慢慢熟识,两个人竟擦出爱的火花,她不顾家人反对嫁给他,而18号,就是他们相识的日子。

  后来,他摆了修鞋摊,为了感恩妻子在他的生命里出现,每月的18号,免费修鞋,感恩缘分。

  他们的生活很幸福,虽然他每天干着很卑微的工作,眉眼间却总是闪耀着喜悦,而她在菜市场开着一个小小的压面铺,人来人往,生意兴旺。

  他们有一个乖巧的女儿,长的像极了她,大眼睛,高鼻梁,有人调侃他说,你真的让人嫉妒,有一个如花的贤妻,还有这么宝贝的女儿。他听着,幸福满满的溢出心窝。

  一晃,18年过去了,女儿上了南方的大学,她的压面铺变成小超市,而他的修鞋摊变成了修鞋店,不变的是,18号免费修鞋。

  女儿大二那一年,没有出过远门的夫妇想去看看女儿,他们去重庆陪了女儿一个月,回来后,她突然感觉全身不适,最初以为是南方的气候太过潮湿引起的,没有在意,过了很长时间,她感觉越发严重,去医院一看,是尿毒症。

  曾经在电视上看过的病,竟然出现在自己身上,这简直是晴天霹雳。

  很快,她成了透析室的重患,一周透析一次,高昂的医药费和巨大的精神压力让两人无法喘息。她说,回家吧。他却说,天塌下来,有我呢。

  就这样,他们开始了长达数年的透析之路。由于小镇离县城路途遥远,途中还要翻山越岭,有时候,碰见刮风下雨,搭车不便,好几次还因为途中延误,错过了约好的透析时间。

  为了能准时、安全到达医院,他买了一辆人力三轮车,自己蹬车送妻上医院,虽然辛苦,却没有一次耽误透析。后来,他又把三轮车用心改装,搭了篷布,遮风挡雨,车上还备齐了日常用品,被褥、水杯、纸巾、便盆,他把家搬到车上,安在透析的路上。

  就这样,用残疾的腿,蹬车就医,风风雨雨8年之久,他们所行路程有5万公里长。他们沿途遇见的人们,大多都成了他们的朋友,好多人被他们这场患难夫妻的爱情感动,也被这场抗病的毅力震撼。

  好心人在他的三轮车上贴了一个醒目的“十”字,当途中车辆看见这辆人力救护车,不但自觉让行,还肃然起敬。

  也许,是他们感动了上苍,也许,是这种坚强和勇敢震慑了病魔,她的身体现在慢慢好转,从开始的一周一次透析,到现在半月一次。

  原来,世间还有一种爱,一种情分,把风花雪月变成一股融合已久的气流,在寒冬,结成冰块,不论有再大的风雪磨难,坚不可摧;在盛夏,化成激流,即使再锋利的刀刃也无法分割!

第5篇:四年的艰辛竟将容颜苍老数十年

  姗从昏迷中醒来,浑身却一点力气也没有,脑子里空白一片,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仿佛一个世纪般长久,重症病房的呼吸机还在帮助她呼吸,她努力想坐起来,腿脚却很不听使唤。

  趴在她床边的男人都被异样的声音惊醒,抬起了他的头,喷涌出泪水,撕心地大喊:“大夫,大夫,她醒了,她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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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姗睁大了眼睛,看清楚了这个男人,眼窝深陷,面容憔悴,两鬓泛白,皱纹刻在眉间。姗看着他,亲切在心里弥漫开来,“爸爸……”姗轻轻叫了声。

  男人愣了一下,猛然紧紧抱住了姗,哽咽着“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你昏迷了四年了……”泪水落在姗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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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姗的身体还很虚弱,美丽的脸显得有些苍白,对于从前的事情她想不起来,从爸爸那里知道了关于她的故事:她原来是家银行的出纳,有着很爱她的父母,还有一个很爱她的男友,正在婚礼的前个月,银行内部的保安起了歹心,一天中午,在她和另一个同事值班的时候,持枪抢劫了银行。

  她和同事大声呼救,被保安一人开了一枪,同事当场死亡,姗腹部中枪后仍然和保安博斗,纠缠中头部咂到了窗台。姗的手术整整做了六个小时,尽管极力抢救保住了她的性命,但是因为脑部受到了强烈的撞击,姗就再也没醒来……

  姗的母亲受了很大的刺激,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带着无限的牵挂和遗憾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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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年间,父亲四处求医,姗也辗转来到了这个城市的医院,但得到的结论都有是一样的:她醒来的机会几乎是零,就算是醒来,智力也会像几岁的孩子一样。

  父亲对这个晴天霹雳的结果并没有死心,他四处借钱,哪怕有一点点期望也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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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筹措昂贵的医药费,他卖掉了家里的房子,但是很快就所剩无几。为了早点治好姗,节省开支,他白天在建筑工地挥汗如雨地干活,晚上就到医院守着姗,饿了就喝开水就着馒头充饥,困了就在姗的床边打盹,长期的营养不良和劳累也导致了身体的虚弱,但是他有信心,他一定能等到姗睁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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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了一个月的康复治疗后,姗出院了,只是说话还有点含糊,还要在这个城市继续呆下去,定期到医院做复查治疗。父亲带着她租了一间房,白天照顾姗的生活,晚上等姗睡下去后拣些瓶瓶罐罐的,好换来一点微薄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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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姗的气色逐渐好了起来,并学会了自己穿衣、自己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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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给她买来了小学的课本,一点一点地教她,慢慢地,姗能看书读报了,并且吐字渐渐清晰。复查的时候主治医师惊讶不已,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答应要介绍姗到医院来做清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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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运之神终于慢慢的对姗露出了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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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之后,姗的身体终于康复了,并且通过自学学会了很多知识,现在报考了夜校,她想找份好点的工作好好地报答她的父亲。她在医院工作得很勤奋,工作之余还帮助病人的家属。

  病人和家属都很感激她,知道了她的遭遇后更加吹嘘不已,赞叹他父亲多么的伟大,有点老人更是泪涟涟地叹息:多好的孩子啊,真是命苦啊。姗总是微笑着说:“命运对我已经够好的了,起码我现在还活着。”­

  温柔善良的姗引起了一个叫凡的年轻医生的好感,他深深被姗的精神所打动,他开始暗暗关心起姗,知道了姗在学习,他就把自己以前的学习资料全部搬到医院给姗,还指导姗学习。

  经过慢慢的接触,姗也感觉到了凡的许多优点:幽默、善良、博学。两颗心慢慢贴近了,姗觉得幸福已经开始降临了。又是一年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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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那天和凡一起上街,姗可能永远这么幸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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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人节前一天,凡抑制不住的兴奋,因为他决定明天就向珊求婚。中午休息时间,凡和姗走在街头,经过一家银行,凡决定今天就去给姗买一只结婚钻戒,他拉着姗快步走了进去。银行的人不是很多,姗康复之后一直没去过,她记得父亲总是带她绕道而行。

  大厅里人很少,三两个人办理业务,姗四处看着,记忆深处的东西被触动了,她头痛欲裂,却控制不住地往下想,她记起了那次抢劫,但又从大脑里消失了……姗眩晕了,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姗睁天眼睛,发现自己已经在医院里,看见凡焦急的眼神。凡握住她的手:“对不起,姗,我不该带你去那里。对不起……”­

  ­

  姗带着凡回家,凡有点局促不安。父亲应声开门,一开门就紧张地抱住了姗:“姗姗,你去哪里了,急死我了,没什么事情吧,是不是又头痛了,想不起来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

  父亲这时才看见姗旁边紧张不已的凡,凡上前对他握了握手:“伯父,你好,我是姗的同事。”

  父亲什么话也没说,转身进了屋里,凡拉着姗跟在后面。­

  ­

  在珊的小房间里,凡真诚地对她父亲说,希望能永远和姗在一起,以后就由他来照顾他们两父女。

  父亲挥了挥手,半响后说:“你先回去吧,我考虑一下。”­

  ­

  送凡出门后,姗发现以父亲的泪。他低低地问姗:“你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男孩,他可靠吗?”

  姗望着自己的脚尖,点了点头。她听见父亲叹了口气:“好吧,那你们准备结婚吧……”­

  ­

  一切都在进行着,姗的脸上整天挂着幸福的微笑,和凡看房子,定家具,婚期渐渐临近。­

  ­

  姗是在结婚前天的早上发现父亲不见了的。她原以为他去了工地,于是就像往常一样父亲放工回来,但是很迟了都不见父亲。

  在父亲的桌子上,姗发现了一封信,她看到信封上写着“姗姗亲启”。她皱了皱眉头,犹豫了一下后拆了信。­

  ­

  姗姗:­

  相信你此刻的心情一定很高兴吧,因为你终于可以披上婚纱,幸福地过半生,爸爸由衷地感到高兴,曾几何时,我也一样有过和你一样幸福的时刻,可惜是那样的短暂。­

  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了。只要你过得开心、幸福,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快乐。

  我已经去了别的地方,我在你身边只会给你增加负担,我不想这样。凡是个好男人,我相信他能给你幸福,不要找我,我会在远方给你祝福的。­

  曾经深爱你的爸爸志刚­

  ­

  珊手里的信渐渐被她握紧,志刚,志刚,她依稀记起,志刚是她相恋了几年的男友。

  恢复记忆后,姗回到了家乡,找到了自己居住的家,那是银行的宿舍。姗自小由于父母在一次车祸里去世,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来到了这里,单位照顾她,破例分给了她一套房子。出事后,单位没有把姗的房子收回,他们都希望姗能重新醒来。

  回到这里,推开房门,迎面看见了他和志刚的结婚照,照片里的志刚年轻英俊,对着她笑。

  天哪,总算看明白了,原来四年的艰辛竟然可以将容颜苍老数十年,姗的眼泪慢慢滑落,她感到自己的心被刀一点一点的刺破,心痛弥漫……

第6篇:周恩来与邓颖超感人的革命爱情

  这个英俊潇洒、位高权重的男人,一辈子忠于自己的婚姻,和结发妻子邓颖超不弃不离,共度一生。数十年后,他们的爱情故事,仍然感动着你我……

  春天到了,百花竞放,西花厅的海棠花又盛开了,看花的主人已经走了,走了十二年了,离开了我们,他不再回来了。你不是喜欢海棠花吗?解放初期,你偶然看 到这个海棠花盛开的院落,就爱上了海棠花,也就爱上了这个院落,选定这个院落,到这个盛开着海棠花的院落来居住。你住了二十六年了,我比你住得还长,现在已经是三十八年了。

  上面这段文字出自当时已84岁高龄的邓颖超之手。1988年4月,中南海西花厅海棠盛开之际,邓颖超睹花思人,写了这篇散文,题为《从西花厅海棠花忆起》,怀念逝去12年的周恩来。他们在“五四”运动中相识天津,并不是一见钟情,却在一生的相伴中逐渐积淀成深沉的爱。

  10年前,《三联生活周刊》曾刊载了《周恩来和那个年代的感情》,文章根据曾经为总理工作服务了21年的赵炜的回忆,深情款款地追述了周恩来和邓颖超的真挚深沉的革命爱情……

  情书要做革命伴侣

  “‘那个戴鸭舌帽、穿西服、白皮鞋的就是周恩来’,有一次开学生大会,一个同学指着台上的周恩来告诉大姐。大姐说,哟,她当时就觉得周恩来长得很漂亮。”周恩来去世后,邓颖超经常在与赵炜的闲聊中,讲起她与周恩来当年的那些片断。

  周恩来与邓颖超相识于“五四”运动。当时,从日本留学归国的周恩来,在天津学生界已很有名气;而在北洋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读书的邓颖超,是“女界爱国同志会”的讲演队长,邓颖超后来在文章中形容“彼此都有印象,是很淡淡的”。

  有趣的是,周恩来喜欢演话剧,而男生的学校没有女生,所以他就扮演女生,而邓颖超所在的学校没有男生,她穿长袍马褂、戴一顶礼帽,扮演男新闻记者,周恩来还指导她们演话剧。不过邓颖超一直相信那时的周恩来把她看成小妹妹——那一年,她只有15岁。

  一年后,周恩来作为197名赴法勤工俭学的留学生中的一员前往巴黎,邓颖超则到北京师大附小当了教员。两人鸿雁往来,但仍没有往那一方面想。“大姐说,‘我知道他那时有一个女朋友,人长得比我漂亮。所以后来恩来跟我提出时,我根本就没往那方面想’。”

  1923年,邓颖超突然收到周恩来从法国寄来的一张明信片,在这张印有李卜克内西和卢森堡画像的明信片上,周恩来写道:“希望我们两个人将来,也像他们两个人一样,一同上断头台。”

  1956年的一天,周恩来的侄女来访,大家坐在客厅里聊天。侄女好奇地问起两人当年的往事,周恩来坦诚相告,当年在法国的那个美丽的朋友,“对革命也很同情”,“但是,我觉得作为革命的终身伴侣她不合适”,在周恩来眼里“坚持革命”的小超便成了终身伴侣的最佳人选。

  恩爱特别喜爱她的大眼睛

  1925年,他们在广东结婚。邓颖超后来告诉赵炜,结婚时,周恩来正好在黄埔军校担任政治部主任,得知此事后,大家纷纷嚷着要他们请客,她和周恩来就请了两桌,张治中、何应钦、邓演达、陈赓、李富春与蔡畅等都来贺喜。

  张治中要邓颖超介绍恋爱经过,“因为我个子矮,他们还让我站在板凳上,当时恩来特别担心,怕我应付不了。其实,我什么也不怕,站在板凳上把我和恩来相识、相爱的经过从头到尾讲了一遍,还把恩来写在明信片上的一首诗背了出来。”

  在世俗的眼光里,邓颖超的外貌似乎与有四大美男子之一的周恩来有些差距,“邓大姐经常说,‘我们也没有计较谁的长相,恩来长得比我漂亮,我长得并不漂亮。’”赵炜回忆,邓颖超后来也告诉她,周恩来追求她的举动“连我自己都有些纳闷”,他们结婚后一直没时间谈到过当年相识的事情,直到解放后十几年了,有一次闲聊,周恩来突然说:“还记得当年在天津开大会吗?你第一个登台发言,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两只炯炯有神的大眼睛。”

  邓颖超后来说,她“理解恩来”,“他所需要的是能一辈子从事革命工作,能经受得住革命的艰难险阻和惊涛骇浪的伴侣”。从这一点上讲,为革命而挑选伴侣的周恩来被证明是有眼光的。

  遗憾颖超曾经怀过两胎

  一次闲聊时邓颖超跟赵炜提起了孩子这个话题。1925年结婚后不久,邓大姐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当时是何香凝的秘书,一心一意要把工作做好,所以自己跑到街上买了一些中成药,想把孩子偷偷打掉,结果一个人痛得在床上直打滚。

  周恩来知道此事后,发了很大的火,说:“你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孩子不是你一个人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后代,你应该跟我商量,这是我们两个的大事,你为什么不跟我商量?”

  邓颖超告诉赵炜,她是第一次看到周总理发那么大的火,“现在想起来,我那时也是太轻率太幼稚了”。

  没多久,邓颖超又怀上了第二个孩子,预产期在1927年3月,之前周恩来已赴上海工作,邓颖超的母亲来广州陪她分娩。3月21日邓颖超生产,但因为胎儿过大又是难产,生了三天三夜也没生下来。最后医生动用了产钳把孩子夹了出来,婴儿的头颅受了伤,刚生下来就夭折了。

  此后,邓颖超再没有怀上过孩子。但邓颖超的内心仍有做母亲的渴望。解放后,邓颖超曾化名到北京协和医院请著名的妇科大夫林巧稚做过一次检查,当时没有认出总理夫人的林巧稚认为她不太可能再怀孕。在得知邓颖超的真实身份后,林巧稚曾动员她做一次输卵管疏通,以增加生育可能,但邓颖超最终还是放弃了。

  诀别轻轻吻了他的额头

  1975年11月,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手术的周恩来点名让赵炜陪邓颖超到医院。跟邓颖超进了病房,周恩来从被子里伸出手,“赵炜,咱俩握握手吧!”

  赵炜赶紧说自己手凉,不用握了,但周恩来却很坚持地说,“要握”。赵炜伸过手去,周恩来轻轻地说了一句,“你要照顾好大姐。”

  “(1976年)1月8日早上一上班,我打电话告诉医院值班人员,说8点半邓大姐吃早饭,上午先不去了,下午再去,然后问情况如何,对方告之还可以。但半个小时后,值班打电话来,语气一连串的急促?押‘赵炜,快来快来!不好了,不好了!’”

  赵炜一下子明白,最后的时刻已经到了。这时邓颖超正在刷牙,问赵炜怎么了。赵炜努力平静地说打电话,要马上到医院去。邓颖超匆匆前往,下汽车快步向病房走去。

  赵炜紧紧扶着她,怕她摔倒。两人一推开病房的门,登时傻了眼,医护人员、工作人员都站在旁边哭。来迟了!没来得及跟丈夫作最后告别的邓颖超一下子倒在周恩来身上,边哭边喊,“恩来!恩来!”

  医生仍在抢救。9点57分,监视器上画出一条直线,总理走了。病房里原本隐忍的哭声顿时成了一片号啕,邓颖超哆嗦着双手摸着周恩来的面颊,轻轻地吻了一下他的额头,无限哀伤地哭着:“恩来,你走了……”

第7篇:网上婚礼

  如同她的名字一样,吴梦蝶是一个如诗般美丽的女孩.

  1984年3月2日,她出生在福建省漳州市.2003年7月,她从市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后,做了一名幼儿园老师.

  下班后,她喜欢上网.2004年5月18日,她在网上冲浪时,进入了一个叫"碧海银沙"的网站.里面优美的朗诵一下子就吸引了梦蝶.她给自己取了一个"蝶恋"的网名,登录了进去.

  在听了一段时间别人的朗诵后,梦蝶也深深地喜欢上了那美丽的诗文和优美的声音,她试着开始自己朗诵.

  有一个名叫"忆梦忆幻"的网友还专门点评了她的朗诵,说她发音标准,但感情没有把握好,梦蝶认真的听着,牢牢记住了"忆梦忆幻"这个名字.

  "忆梦忆幻"告诉梦蝶,1983年出生的他,真名叫程佩.是重庆永川市云阳县人.还在重庆大学读大三,担任着学校广播站主持工作,自从数月前进去"碧海银沙"后,他就迷上了这里友好的气氛,几乎每天都来朗诵诗文.

  梦蝶羞羞答答的敲去几个字:"我可以叫你哥哥吗?""忆梦忆幻"连声说好.

  以后,梦蝶只要一打开电脑,就会登录"碧海银沙"网站,而"忆梦忆幻"似乎也永远守候在那里,梦蝶伤感的说:"我们的名字中都有一个梦字,是否人生就像一场梦呢?"

  "忆梦忆幻"沉默良久,说:"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着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梦蝶完全沉浸在这凄美的意境中.

  良久,她才说:"我觉得你就像遥远的神灵,虽然无形,却让人无限遐想."

  "忆梦忆幻"打趣的说:"我也在遐想,你一定有如花仙子般的美貌"

  梦蝶在电脑这端咯咯的笑了.

  爱上朗诵后,梦蝶一发不可收拾."忆梦忆幻"经常对她的朗诵进行指导.梦蝶的朗诵水平一天天精进,两个人也建立了兄妹般的感情.

  2004年快放暑假的时候,一天深夜,"忆梦忆幻"说:"我感觉你是一个善良上进的好女孩,这次暑假,我想来漳州看你,你愿意听我亲自为你朗诵吗?"

  "愿意,愿意"梦蝶一听,高兴的不得了.这么久了,她早已把他当作大哥哥.她期待着"忆梦忆幻"的到来.......

  病魔忽然袭来

  2004年8月12日,梦蝶正在教孩子们跳舞,突然鼻子血流不止.怎样都堵不住....

  这时候,刚好有位同事看见,急忙把他送往医院,她妈妈闻讯赶来.几个小时后,血止住了....

  当天晚上,梦蝶被隐约的哭声惊醒,她恍惚睁开眼睛,发现妈妈正在哭泣,忙问:你怎么哭了?妈妈”妈妈忙一抹眼泪,止住哭声说:妈妈想到你很快就能康复出院了,妈妈高兴啊.

  可是从此以后,梦蝶发现妈妈的眼睛充满了忧伤,还常常叹气.梦蝶感觉不对劲.

  一天,她趁妈妈出去,护士进来换药时问到:阿姨,妈妈告诉我得了绝症,我还有救吗?”

  护士只好告诉她得了白血病,只有等待骨髓移植手术,要花几十万元,还不能保证成功.

  她顿时感到眼前一片漆黑,眼泪涌了出来.

  妈妈回来后,知道梦碟知晓了真相,就故作平静的说:妈妈一定要让你好起来!

  梦蝶说:我不想连累你们,让我死吧!

  妈妈强忍住悲痛说:妈妈相信你是个坚强的孩子,而且,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情在等着你啊...

  梦蝶忽然想起了她和”忆梦忆幻’的相约.想象着那个亲切的大哥哥在自己面前深情朗诵,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啊!!!

  她开始积极配合治疗....

  她和”忆梦忆幻’相约的日子指日可待了难道让他看到自己现在这个样子吗?不,我一定要哥哥看见我最阳光最健康的一面.

  梦蝶心里这样想着,给”忆梦忆幻’回了个短信:我想利用暑假辅导孩子,所以,你们暂时别来了.”

  忆梦忆幻’回复说:哥哥理解你,永远支持你.

  梦蝶的心情总算平静了下来,在病房里,梦蝶坚持每天看书,写日记.几个月过去了,依然没找到相匹配的骨髓.

  但此时梦蝶的脸上出现了少有的光泽,脱落的头发又开始生长.医生检查,发现她体内的癌细胞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在梦蝶的坚持下,她又重返幼儿园,虽然药不离口,但她对孩子们更尽心尽责.过了一段时间,梦蝶又计划着与”忆梦忆幻’见面

  病情加剧恶化

  然而,2005年2月15日,梦蝶在教孩子们唱歌时,突然栽倒在地上.医生检查发现,她的癌细胞开始向全身扩散了.经过长时间的化疗,梦蝶出现了脱发,骨痛等现象....

  由于找不到相匹配的骨髓,梦蝶回到家里等待.每月输一次血,她的手上布满了针孔.由于输液太多,引起了血管炎.

  妈妈看到她乌黑的手背,心疼的问:疼吗?梦蝶说:多一个针孔,就可以多看一下妈妈,我希望永远都扎不到最后一个.

  2005年7月后,梦蝶疼痛的次数更多了.特别是夜晚,她常常一个人偷偷起来,咬着被子哭.

  剧痛之后,她睡不着,就打开电脑,进入"碧海银沙".她想在这里找到昔日的快乐.她想:听到”忆梦忆幻’的朗诵,就不会觉得疼痛了.

  可是,她进去后,发现”忆梦忆幻’根本不在里面.一连几天,她从早上守候到深夜,依然没有见到他.打他的手机,也是关机.

  梦蝶心里在呼喊:哥哥啊!你到哪里去了,你不理妹妹了吗?

  第二天,梦蝶再次登录"碧海银沙",竟发现”忆梦忆幻’早已在里面.”忆梦忆幻’也发现了梦蝶,发来消息说:妹妹,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我很好,请原谅,我一再失约了"梦蝶吃力敲下几个字.她不想让他知道自己身染绝症,不想让他为她担心.

  "梦蝶,你别这样说,其实失约的是我!"他告诉梦蝶,大学毕业后,他去了重庆东风机械制造场.很快被提升为部门主管.因为单位管理严格,所以上网时间少了.

  他很怀念和梦蝶在网络中相遇的那段日子.一有空,他就上网等她.然而,每一次他们都擦肩而过.

  为了让梦蝶开心,他带她进入了一个叫"传说"的在线游戏社区,指导梦蝶打游戏.梦蝶依然用"蝶恋"这个网名,进入到"传说"的"逐鹿城".梦蝶发现,打起游戏来,所有的疾病伤痛和烦恼都与她无关了.

  可是没过几个月,她又晕倒了,血流的更厉害,根本止不住.医生说:她再也不能打游戏了........

  临终想当新娘

  梦蝶不顾医生的嘱咐,仍然和"忆梦忆幻"打游戏.后来她发现别的玩家有许多武器,衣物.她也想拥有.便对"忆梦忆幻"撒娇:你帮我练级吧,如果一个月之内,你帮我练到40级,我就改口叫你老公!

  "你真顽皮,这种玩笑不要随便开!''

  "网上都这么称呼"

  他们一起在网上练级.

  在游戏中,她还认了一个叫"一剑轴心''的哥哥,他们经常在一起练级.

  2005年12月23日,梦蝶再次晕倒.这次更惨,浑身使不出力气了,连按键盘的力气都没有了.医生说,她剩余的日子不多了.

  梦蝶大多数时间都只能躺在床上.在生命最脆弱的时候,她想了很多.但想得最多的还是"忆梦忆幻".

  为了不让他担心,她让哥哥在网上留言:她陪家人到远方旅行了,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陪他打游戏了.而"忆梦忆幻"留言说:去吧,祝你玩的开心.我等你回来叫我老公.

  梦蝶看到留言,偷偷的流泪,她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叫他哥哥了..........

  2006年5月20日,梦蝶心里一阵阵绞痛.窗外,落日的余晖染红了半边天,她知道自己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此时此刻,她最割舍不下的仍是"忆梦忆幻".她喜欢叫"忆梦忆幻"老公的感觉,她突然有一种想做现实中的新娘的冲动.但她知道,这一切已经不可能了,而她,也不想连累"忆梦忆幻".

  当天晚上,她思索了一夜.早上她叫来哥哥,伏在哥哥耳边气息微弱的说:我只有来生做你的妹妹了,但我希望我走时,能感受一下女孩一生最幸福的事!''

  哥哥不知道她病了,叫她别乱说.梦蝶眼含热泪说:你上网联系一下"一剑轴心''哥哥,让他们为我和"忆梦忆幻"在网上举办一场婚礼。''

  哥哥将妹妹的想法转告了妈妈.妈妈一听,一把抱住梦蝶,哭到:我的好女儿,妈妈明天就带你去拍婚纱照!''

  梦蝶对妈妈说:不用了,我现在头发也掉光了,脸上也没有血色,我就不照了.我让我朋友在网上给我举办一场婚礼,在那里我也是最美的新娘!

  最终完成心愿

  2006年5月23日,梦蝶的哥哥终于在网上找到了“忆梦忆幻”,当“忆梦忆幻”得知梦蝶身染绝症时,他发疯似的喊着不可能。他要立即赶往漳州来看望梦蝶。

  然而,梦蝶先前已经说了,她只想做“忆梦忆幻”网上的新娘,因为现实中的她,已经不再是那个健康阳光的女孩了。她拒绝了“忆梦忆幻”的要求。

  “忆梦忆幻”无奈,只好打来电话说:“我带你去治病,不管花多少钱,我一定要把你治好。”梦蝶只是说了一句“你别傻了”就挂了电话。她不忍心让“忆梦忆幻”做无谓的牺牲。

  “忆梦忆幻”知道所有的努力都不可能了。只能了却梦蝶最后的心愿。他找到“一剑轴心”来组织这场婚礼。一剑轴心原名徐顺寺。是温州来重庆的一位商人。

  他在惊诧感动之余,立即在网上发了帖子。让大家参与这场婚礼。徐顺寺在网上把帖子发出后,“传说”“乌赤社区”的玩家听到这个消息都深为惋惜,纷纷表示愿意参加这场婚礼。徐把这个消息告诉梦蝶后,她十分兴奋。

  经过一番筹备,5月25日,妈妈抱着梦蝶,早早的坐在电脑前,等待着那个神圣时刻的到来。徐和“忆梦忆幻”也提前来到“乌赤社区”的“逐鹿城”,对婚礼进行现场布置。一切都在虚拟的网络中举行,新郎,新娘是虚拟的,礼花,鲜花也是虚拟的。

  网友们把梦蝶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给她戴上金冠,披上洁白的婚纱。许多玩家都排列在婚礼现场之外,祝福这对新人。晚上8:20。婚礼开始了,徐顺寺这位远在千里之外的哥哥,给梦蝶举行了婚礼。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接着,徐顺寺按照传统的婚礼程序,让新郎给新娘戴上了结婚戒指,喝了交杯酒。由于“传说”游戏里不能同声进行,大家只能听着《婚礼进行曲》,通过文字来表达对这对新人的祝福。

  梦蝶看到这么多人为自己献来鲜花。脸上出现少有的潮红。她努力对妈妈说:“妈妈,如果我的病能好,我一定是你最乖的女儿。”妈妈流着泪,把梦蝶抱得更紧了。

  婚礼进行到一半时,梦蝶忽然说:“妈妈,我想睡了。如果我睡着了,我也会来梦中看你。”说完,梦蝶带着满脸的幸福在妈妈怀里睡去。

  梦蝶离世的消息传上网络后,“逐鹿城”顿时被泪水打湿了。

  婚礼进行了两个多小时,逐鹿城就来了全国各地的3500多位网友,大家都纷纷讲述“蝶恋”(梦蝶的网名)在传说里的美丽的倩影,述说自己对“蝶恋”的思念。一时间,相关帖子就有5000多人点击和回复。

  2006年6月23日,梦蝶的父母把梦蝶在网上婚礼时的照片下载下来,来到梦蝶的坟前,慢慢的点燃.

  妈妈含着泪轻轻的说:“可怜的女儿,如果有来生,妈妈一定让你做一回现实中的新娘!

第8篇:我喜欢了他整整一个年少的时光

  “那是我和他离得最近的时候,近到我闻见他衣服上洗衣粉的味道,是柠檬味的。”

  1

  我总是固执地认为,初恋是我第一个刻苦铭心喜欢的人。就算连手都没牵过。

  我喜欢了他整整一个年少的时光,直到我长齐了所有的智齿。可最后我们并没有在一起。

  十多岁的年纪,并不懂得爱与不爱,只知道自己的眼里只有他一个人,再无法将其他人多看一眼。

  暗恋,让我在过往所有的脸孔中,只记住了一个人的音容。

  他是很坏的男生,打架、抽烟、勾搭女生,做尽了那个年纪被视为异类的事情。可还是喜欢他。

  我和他的座位距离很远,所以如果能在做课间操的时候偷偷的站在他旁边一小会儿都能让我开心一整天。

  有一次,班级大扫除结束,我收拾了书包准备回家,忽然被他叫住,回头看到了我的铅笔盒。

  可我定定的看着铅笔盒后面的他,一脸的不羁,“你说你蠢不蠢,自己的铅笔盒都能掉了。”

  刹那之间,一眼万年,我在心里悄悄地开出花来。

  几个人出去玩,回去时他骑车送我。夜色朦胧,华灯初上,我在车的后座,看着他瘦瘦的肩膀,偶尔一个刹车,我几乎贴上了他的后背。

  那是我和他离得最近的时候,近到我闻见他衣服上洗衣粉的味道,是柠檬味的。

  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了那样一个盛夏的晚上,不会忘了那个柠檬香,不会忘了自己傻傻忍住笑容的模样。

  终于调座位可以和他坐得近一些,我在他的背后偷偷看他在课堂上耍宝,看他偶尔安静的发呆,看他和同桌的班花打闹。

  小小的情绪,像深夜里隐隐作痛的智齿,甩不开,逃不掉,静静悄悄的疼痛,只有自己知道。

  我的同桌告诉我,我的目光总是定格在他的身上。

  可我只敢这样在他的背后望着,像看着一颗闪闪发光,遥不可及的星星。当他真正的现在我的面前,我却总是逃离。

  多么卑微的喜欢,像低到了尘埃里,又在尘埃里悄悄渴望着一朵花的盛开。

  他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我的或喜或悲都是为了他。

  每次考试出成绩,我最先找的居然是他的名字,当聪明的他又进了学校的荣誉榜时,我会在心里窃喜。

  当他当他因为不认真听课被老师叫出去罚站时,我的心便也不在教室,即使是让我陪他一起罚站我也愿意。

  我已在我的心中为他建造了一座城,只是他不知道罢了。

  2

  后来毕业了,我们去了不同的高中,即使从没在一起过,我心里的难过却还是无比清晰。

  在见到他时,已是几年后,我坐在公交车靠窗的位置上静静发呆,忽然被敲窗户的声音惊醒。

  竟然是他,厚厚的玻璃后面是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努力地想把车窗打开同他说几句话却无能为力,我们只是互相看着,突然有一些尴尬。

  车开了,我摆摆手,就这样告别了他,告别了我的初恋,告别了我再也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甚至没有一句寒暄,甚至没有一句“再见”。

  后来听人们说他还是打架,那时的我已不再像曾经一样为他担忧得茶饭不思。

  3

  可我不曾后悔过喜欢他,毕竟从此才没有这样一个穿着白衬衣的少年,让你每天绕很远的路回家,只为了偶尔能“恰巧”与他遇见;毕竟从此再没有这样一段刻苦铭心的岁月,化作了几颗小小的智齿,不再疼痛,却已成为你生命里的一部分。

  曾经你告诉我,普希金说过“你最可爱,我说时来不及思索,而思索之后,还是这样说。”这是你最喜爱的句子。

  而我想告诉你,你是我的初恋,说出这句话时我来不及思索。可我思索后还是会这么说。

第9篇:幸福不止一面,只要是你就好了

  1

  第一次见到陆涵,是在高一军训的头一天。夏日的阳光像瀑布一样没有干扰地倾泻而下,照在人身上火辣辣的。

  在齐刷刷的制服中,我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她——第二排左数第三个,瘦瘦的身子笔直地站着,白皙的皮肤有些发红,后脑勺的花苞随着她的步伐上下摆动。

  教官命令向后转时,为了偷看她一眼,我故意将节奏放慢。汗水与发丝糊在她的额头上,我来不及仔细看她的五官,教官便扯着嗓门把我请出列,当着全班的面单独训练。

  她依旧漫不经心地看着前方,当班上的同学因为我滑稽的动作忍不住“噗嗤”一笑时,她第一次将目光落在我身上,嘴角浮起一丝微笑。

  放学后,我慢吞吞地在她身后走着,与她距离几十米,以掩饰我的刻意。

  后来我发现,其实尾行者不止我一人。

  2

  十年后,陆涵常常歪着头反复地问我: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喜欢我什么?会喜欢我多久呢?

  我说不上为什么喜欢她。也许是她的漂亮,抑或是她身上沉静的气质,或者其他什么。

  双子座常常因为善变、定力不足被人诟病,但作为双子男的我,这二十几年来,做过最专注的事情便是爱她。

  我初中时开始早恋,女朋友换了好几个。

  那时候的恋爱很简单——在生物、历史、音乐这些好脾气的任课老师课上,悄悄地坐在喜欢的女孩身旁,仿佛向全班昭告我们的恋情。放学后,在黄昏下牵着手回家,在女孩家楼下短暂地接吻,再立刻弹开。晚上,在书桌上摊开作业,然后关紧房门压低声音和女孩打电话。会因为女孩和其他男生嬉笑打闹便任性分手,也会很快自愈继续投入下一段恋情。

  如果这些都叫喜欢的话,那么陆涵,则是让我轻轻一想便心疼的爱。

  3

  我和陆涵的故事,用我一哥们的话来说,“完全可以写成一本卖座的青春小说”。

  上学时,我一屌丝见到女神就脸红,为了女神,我每天都用功读书,希望毕业能和她考上同一所大学。我每一次注视她的目光里都写满了表白的情话,却始终开不了口。

  整个高中,我就像周杰伦歌里唱的那样——“整个画面是你,想你想的睡不着。就是开不了口让她知道,就是那么简单几句我办不到。整颗心悬在半空,我只能够远远看着。穿过云层我试着努力向你奔跑,爱才送到你却已在别人怀抱。”

  高考后,陆涵把同学录递给我,我在个人信息背面那页“美好寄语”里写满了我积蓄了三年的心情。我向陆涵表白了。在和菜市场一般乱哄哄的教室里,她什么也没说。

  回家我收到了短信,“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我用力地哭了一场,戴上耳机绕着家门口的小湖奔跑,那首歌是后街男孩的《I want it that way》,我记忆犹新。

  陆涵是很慢热的女孩,冷静寡言,遇见陌生人会尴尬得手足无措。我是过了好久才知道,“我有男朋友了”是一句谎言。

  我重新开始追求她,虽然没在同一所大学,但我们只相距六个公交站。我一放学就去学校找她,幸运的话她刚好有空,可以陪我吃顿饭,散散步,否则我也只好打道回府。

  她在我面前慢慢变得活泼,但缺乏安全感的她也开始用各种方式来考验我对她的感情。为此,我们都遍体鳞伤。

  第一次牵她的手是在大学里“天鹅湖”上的木栈道,第一次亲吻是个美丽的黄昏,“情人坡”的小树下。我用尽全力对她好,她也毫不犹豫地释放自己的任性。

  我们也会有争吵,在吵得最严重的时候,我看到自己对她的爱陡然减少,可要命的是,它永远不会变成零。陆涵眼泪一掉,我对她的爱又重新燃烧起来。

  谈恋爱的时候,我们分过一次手。陆涵到美国做了一年的交换生。在这份感情里,我一直认为我对她的爱比她对我的爱多很多。陆涵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了避免伤害,她总不愿倾尽一切付出。

  我一直以为分开是坏事,因为失恋,我吃了很多苦头。可分开不仅没有磨掉我们的感情,反而让感情升温。

  回国后,陆涵和从前大不相同,她开始依赖我,开始卸下心防。而我开始变得有些霸道,看到男同事冲她一笑,我便火急火燎。

  后来,我们结婚了。我在爱里不断成长,慢慢地领悟到爱的真谛。

  从屌丝,愣头青,霸道总裁,到妻管严,我享受爱情给我的不同角色。幸福不止一面,每一段经历都弥足可贵。从校服到婚纱,我在她耳边轻轻地承诺,“我不能保证我每天都比昨天都更喜欢你一点,但我每一天最爱的人一定是你。”

  4

  在我打下这些文字的时候,陆涵凑到我身边,环抱着我的腰。我忽然有些感动,眼泪沿着脸颊缓缓地向嘴角移动,只愿我们的爱能在宁静的厮守中永远地继续下去。

  世上芸芸众生,对于有些人而言,爱是一见倾心;而有些人的爱,是在时间的流逝里,慢慢地把模糊变得清晰。我是前者,陆涵是后者。

  可这些都没关系,爱不止一种,幸福亦不止一面。只要是你,就好了。

第10篇:我想再喝一辈子咸咖啡

  他和她相识,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

  她,天生丽质,美丽大方,楚楚动人。那时的她格外显眼,许多男孩子围在她的身边。而他,平平实实,始终默默无闻,无人注意。

  在聚会结束的时候,他邀请她一起去喝咖啡。她很惊讶,但出于礼貌,还是答应了他。

  他们坐在一家漂亮的咖啡店里面,那里的气氛很浪漫。他紧张得无话可说,她也感到极不舒服,心想:“还是让我早点回家吧。”

  突然,他向服务生叫道:“请帮我拿点盐好吗?我的咖啡要加点盐。”

  每个人都盯着他—那么奇怪!他的脸顿时变得通红,但他还是把盐放了进去,把咖啡喝了。

  她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有这种喜好?”

  他答道:“我小的时候生活在海边,我喜欢在大海里玩。我能感受到海的味道,就像这咸的咖啡的味道。如今,每一次喝咸咖啡的时候,我总会想起我的童年,思念我的故乡,思念生活在那儿的父母。”

  说着,他的眼里充满了泪水。她深深地感动了:那是他发自肺腑的真挚情感。一个能说出乡愁的人,一定是个顾家、爱家、有责任感的人。

  接着,她也开始讲述她那遥远的家乡,她的痛并快乐的童年,以及她温馨的家。那是一次非常完美的交流,也是他们爱情故事一个美好的开端。

  他们继续约会。她发现他是一个好男人,总是对她百依百顺。他善良、热情、细心。他是个如此好的人,她差点错过了他。

  多亏了他的咸咖啡!他们的故事像每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一样,公主嫁给王子,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每一次她为他煮咖啡,都在里面加盐。

  40年之后,他离开了人世,给她留了一封信。信上写道:“亲爱的,请原谅我这个一辈子的谎言——这也是我对你撒的唯一的谎——咸咖啡。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吗?我是那么的紧张。实际上,我想要一些糖,但是我说成了盐。对我来说,想要改变的确很难,所以就一直这样。”

  “多少次我想要告诉你真相,但我害怕,不敢那样做。因为我向你承诺过,我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而撒谎。”

  “现在我要死了,什么也不怕了。所以我要把真相告诉你:我并不喜欢咸咖啡,那味道总是怪怪的,但我喝了一辈子的咸咖啡!”

  “自从认识你之后,我从来没有对你做任何让我遗憾的事,有你在我身边是我一辈子的幸福。如果有来世,我还想认识你,娶你,和你共度一生,哪怕再喝一辈子咸咖啡!”

  她的泪水打湿了整张信笺。

  有一天,有人问她,“咸咖啡是什么味道?”

  “甜甜的。”她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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