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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人的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5-01-2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藏在馄饨里的深情
去年秋天,母亲查出胃癌晚期。每天早晨,父亲还会像往常一样,和母亲一起去晨练。
我站在窗前,看着父母并肩而行,有说有笑,忍不住想哭……
以往,母亲每周都会包上一顿馄饨,给父亲解馋。父亲说,外面哪家餐馆的馄饨和母亲包的都不是一个级别的,母亲包的馄饨皮薄馅嫩,吃起来香而不腻。
每当父亲说起母亲包的馄饨,脸上满是神采;而母亲听到父亲夸奖的话时,总是笑个不停,有时候在厨房一边洗碗还一边高兴地哼唱小曲。自从母亲患病后,她就改变了习惯,每周要包上三次馄饨。父亲也变得越来越能吃,吃起馄饨来是狼吞虎咽。
母亲在一旁埋怨说:“你看你,好像是八百年没吃过馄饨似的,慢点吃不行呀,没谁跟你抢。”
我心里是明白的,母亲之所以每周多包两次馄饨,是因为她知道自己的时光不多了,能多给父亲包一次馄饨就多包一次。而父亲也明白母亲的心意,每次吃馄饨都吃到发撑。一向注重身体健康的父亲不是不知道,吃太饱对身体有害,他是在珍惜每一次吃馄饨的机会,珍惜母亲包的每一个馄饨。
对于母亲的病,父亲和母亲都显得很坦然,我从来没有听他们谈论过。即使在母亲吃药时,她也是脸上带着笑。而父亲也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仿佛母亲只是患了感冒这样很平常的小病。生活并没有因为母亲的病而有什么大的改变,家里的气氛还那样温馨。
我没听到他们发出过一声叹息,没见过他们脸上有一丝哀伤。每天他们还是照常去公园晨练,去剧场看变脸,回家后兴高采烈地谈论。母亲喜欢养花,父亲一盆一盆地往家买,整个阳台上满是花,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花的芳香四处飘溢。
母亲越来越瘦,只是精神还是那么好。那天是周六,我和姐姐陪母亲一起坐在客厅包馄饨,父亲在楼下和别人下棋。
母亲说:“妈的病妈知道,我现在什么都不担心,就担心你爸。你别看他现在整天乐呵呵的,其实,他是怕我伤心,可是,等我真的走了,他一定会很难过、很伤心。”
我和姐姐都不说话,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少年夫妻老来伴,你爸老了,却没有伴了,等妈不在了,你们要照顾好他。
“妈,你别说了……”我哭出声来。那顿馄饨,父亲和母亲依然吃得很香,只是我和姐姐却觉得难以下咽。
也许人对于死亡真的有预感,在母亲去世的前一天晚上,她把我叫到她的床前,从枕头下摸出一张纸,对我说:“你看看吧,最好保存好,这样才能照顾好你爸。”
我展开纸看见上面“一二三四”地写着许多注意事项:“你爸讨厌花椒,做菜时千万别放。”“你爸每天早晨起来喜欢喝杯凉开水,晚上要提前给他倒好。”……我的泪水一滴一滴地落下。
母亲走的那天,父亲没有哭,他蹲在母亲床头,就说了一句话:“老婆子,我还想吃你给我包的馄饨……”母亲的脸上浮现出微笑,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办完母亲的后事,父亲回到家里,一句话也没说,就钻进了他的书房。不一会儿,我们就听见了父亲的哭声。我和姐姐赶忙跑进去安慰。
父亲摆摆手说:“你们让我哭一会儿吧。”我和姐姐相互看了一眼,不约而同地退出了父亲的书房。
我终于明白了,父亲和母亲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坚强,以前他们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只不过是用表面上的笑容来掩饰内心的悲伤,因为他们都怕对方难过。
母亲走后的第一个周日,我们姐妹俩按照母亲生前嘱咐的办法给父亲包了一顿馄饨。开饭的时候,父亲夹起一个馄饨,吃了一口,便放下筷子,叹了口气。
我问:“爸,是不是我们包的馄饨没有妈包的好吃?”
父亲摇摇头说:“馄饨有什么稀罕的,我稀罕的是包馄饨的人,那个坐在家里给我包馄饨的人再也没有了……”
我和姐姐的眼里都噙满泪水。原来父亲并不是多么喜欢吃馄饨,而是在乎那个给他包馄饨的人哪!
第2篇:茶缸里装着世界的好
这对盲人夫妻总是在医院旁的公交车站拉二胡,无论春夏秋冬,无论车站人多人少。
我每天下班都要在这里候车,渐渐便和他们熟悉了,等车的间隙会和他们聊两句。雨天或骄阳似火的时候,无论我怎么说,他们都不肯到站台遮阳棚下的长椅上躲避,说要把遮阳棚下的座位留给那些上了一天班的好人……
说起别人来,他们总要加一个“好”字,好人、好孩子、好老太太……刚开始听他们这么说时,我总觉得有点儿别扭,觉得他们这是为了增加别人对他们的好感,以便乞得更多零钞。可时间久了,我便渐渐感觉到,这些附加在称谓前的“好”字,都是发自内心的。
他们看上去40多岁,丈夫是全盲,总是专心致志地拉二胡,嘴角永远挂着一抹谦卑的微笑。妻子微微低着头坐在丈夫身边,一只破旧却被擦拭得很干净的搪瓷茶缸摆在眼前的地上。
每当有人往茶缸里放钱,她就会抬头,用很重的乡音说“谢谢”。偶尔也会有顽劣的孩子故意逗她,把空着的手一次次地做扔零钱状往茶缸上方伸去,逗引她一遍遍忙不迭地说“谢谢”。一旁的人看不过,就轰小孩儿走,她大约明白了个中缘由,也不恼,依然微笑着低下头去。
因为经常在等车时和他们聊天,我知道妻子的眼睛多少有点儿光感,只是那些伸向茶缸的手是否往里放了钱,她看不清楚,所以只要隐约看见一道影子伸向眼前,就会满怀感激地说“谢谢”。
有一次,她有点儿不好意思地问我,她丈夫拉的二胡好不好听?平心而论,他毕竟没受过专业训练,二胡拉得很一般,曲目也有限。只是,拉二胡对他们而言,不过是讨生活的手段而已,没必要按专业水准去要求。所以我便违心地说:“很好了。”
她睁大苍茫的眼睛:“真的吗?”
我说:“真的。”
她抿着嘴笑了,那笑容里满含欣赏之情:“别看他看不见,可耳朵好使,曲子只要听几遍,就能拉个八九不离十。”接着,她又忐忑地问能不能麻烦我一件事。说着,她端起茶缸,一枚一枚地往外摸硬币:“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麻烦你帮我买盘二胡名曲的磁带?”她说,这几支曲子怕是过路等车的人已经听厌了,买一盘磁带,可以让丈夫再练几支曲子,要不对不起大家扔到茶缸里的钱。
她的话让我的心一凛。因为我一直认为他们拉二胡,只要二胡声能引起旁人的注意,让他们把零钱放进茶缸里就成了,拉得好坏都无所谓。而且听者都是行色匆匆的上班族,没人驻足认真倾听他们的演奏。
这对盲夫妻肯定明白,没人苛责也没人挑剔他们的二胡拉得不精彩,可他们并不想让这二胡成为简单的乞讨工具,而一直致力于做得更好,因为这是他们向这个世界所有的善良道谢的唯一方式。
我为自己把他们的二胡辱没成一种机械的乞讨声而汗颜、惭愧。
听我老半天没动静,她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知道城里人很忙,为自己向我提出了这么一个要求而抱歉。我知道她误会了我的沉默,忙说不是不是,我是在想,家里有不少二胡名曲卡带,因为现在不流行听卡式录音机了,正发愁怎么处理它们呢,如果不嫌弃,我改天带给他们。她惊喜地一连串跟我说了几声“谢谢”。
那天傍晚,我和她聊了很久。聊到他们的生活时,她说,觉得这样已经很好了。幸亏嫁给了老公,才能走出农村见这么多世面;幸亏老公是个善良的人,知冷知热地待她,总抢着干家务活,疼她也疼孩子;幸亏老公有门手艺,才不至于让他们吃不饱穿不暖;幸亏这世上有这么多好心人,否则,就凭他们拉的这几支曲子怎么能供儿子读书?说着,她端起了茶缸,摸索着里面的零钱:“你看,我们的茶缸里装的都是这个世界的好。”
她说了那么多“幸亏”,好像他们已经得到了上天最好的厚爱,我不禁感慨万千。对他们而言,世界不过是一片混沌的黑暗,他们却从一只破旧茶缸里触摸到了人世间所有的美好。如果我们这些视力健康的人对生活中的美好不再麻木,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失落和抱怨。
当晚,我去音像店买了几盒二胡磁带。因为怕她知道我是去音像店新买的,特意把磁带的塑封撕了,在第二天上班时捎给了她。
大约过了10多天,她丈夫开始磕磕绊绊地拉那些新曲子了。虽然曲子被他拉得有点儿支离破碎,但是,那是我听过的最动听的曲子,因为那些曲子里有对这个世界的真诚热爱,它们来自于两颗清苦却从不抱怨的心。
第3篇:浅绿色信纸里的温暖
他阳光帅气,学习成绩一直是班级里的第三四名,也成了班级里许多女生在宿舍里公开谈论的白马王子形象,但是他却沉默寡言而敏感。
临近高考前一个月,他发现自己不可遏制地喜欢上了班级里的一个女生安晓羽。
安晓羽就坐在离他不远的位置,她长得纤巧灵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如饱满的紫葡萄,干净纯粹。在课余,她一般不多言语,但课堂上回答老师的提问时,总是激情四溢。对于一道深奥的物理题,她总有巧妙的思路去解决,就连物理老师也被她理论得无招架之力。她是班级里的第一名,深得各任课老师的喜欢。一个女生,到高三学期还能够把学习成绩保持到榜首位置,真的是不容易。
他觉得必须让安晓羽知道他对她的心思。不然,等到高考完同学们各奔东西,可能一辈子不再相见了。他脸皮儿薄,怕当面表白会遭拒绝。于是,他就给安晓羽写信,信写得很是委婉含蓄,但他知道像安晓羽那么灵秀聪明的女孩子,一下子就会明白他的意思。趁晚自习放学,其他同学走光后,他把那封写满少年心思的粉红色信笺,悄悄夹到安晓羽的文具盒里。他静静等待她的回音。
等了一天时间,他没有发现安晓羽的回信和任何话语。到底她看到他的信,会有什么想法,他不得而知。
他的心变得忐忑而透凉。他还担心她会把那封信交到班主任手里,班主任可是多次强调不能在高考前最关键的时候有任何不良想法的啊。
第二天,他却意外地收到一封浅绿色的信笺。是安晓羽的字,娟秀小巧。信很短,说是感谢他的欣赏,也赞美他的成绩优秀,希望他把握住自己,做好高考前的冲刺。信的末尾还叮嘱他,如果想再回信,就在晚自习放学后塞到她书桌里,免得被人看见,引起班级里的议论。
看完信,他满是兴奋和敬意,还是安晓羽想得周到啊。他知道自己不能与她过多地纠缠,他要的是实力,他要考上一所名牌大学来证明自己是一个优秀的男孩。
他迅速给她写了信,希望与她一起为考取理想的大学而努力,希望相互鼓励,过好高考前一个月的宝贵时光。
当然,他是按照她的叮嘱,在晚自习放学后,小心翼翼塞到她的课堂习题集锦本里的,这是他们的秘密约定。
就这样,一来二去,在高考前,他和安晓羽共通了26封信,一直到走进高考考场前两天。在信里,他们不谈任何感情,只说鼓励的话语,也简单聊聊每天里最开心的事情。每次给安晓羽写完信或者看到安晓羽的回信,他都会信心倍增,学习状态也越来越好。等到高考前几天最后一次模拟考试,他的成绩竟跃居到了班级里的第二名,年级里的第四名,而安晓羽,稳坐年级里的第一把交椅。他暗自得意他们之间的秘密怎么就没有被明察秋毫的班主任看出来呢。
高考结束,他发挥到最好的水平。等到成绩公布下来,他成了全市理科状元,而安晓羽是全市的第二名。
有好几家知名大学向他提出了邀请。可是他想听听安晓羽的想法。他邀了安晓羽去向班主任咨询填报志愿的事情,他还带了安晓羽写给他的那26封浅绿色的信笺。
在去班主任家的路上,他和安晓羽畅谈起自己的理想。安晓羽对他很客气,全然不像在书信来往里的亲切。他说:“我能有今天的成绩,要感谢你安晓羽,还记得你给我的那26封信吗?我都珍藏着呢。或许我们以后会有更深一步的交往。”
他把那些信笺交给了安晓羽。安晓羽惊诧地说:“我从来没有给你写过信啊。你的第一封信,我交给了咱班主任啊。”
他愕然,与安晓羽急急奔到班主任家里。他向班主任提起信笺的事情,班主任哈哈大笑起来,也把一摞书信拿出来,是他写给安晓羽的信。
班主任说:“对不起,我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当安晓羽把你给她的第一封信交给我时,我劝慰安晓羽不要慌张,说我自有办法处理这件事。于是,我就模仿安晓羽的字体,给你回信。还特意叮嘱你下了晚自习后,把回信塞到安晓羽的习题集锦本里。每晚,我都会等你把信放完,我再取了来,然后再以安晓羽的口吻回信。呵呵,那一段时间,我做得够小心吧,很辛苦呢!我还特意买了浅绿色信纸,因为绿色代表希望呀。我不能看着我最得意的弟子陷入青春期的困惑走入迷途。不过,你小子够厉害,能把握住自己,考了全市的状元,真没枉费了我的一番心意啊!”
他双手捧起原以为是安晓羽给他的那些信笺,这里凝结了年轻的女班主任多少良苦用心啊。班主任以怎样淳朴善良的爱,保护着自己学生青葱年少的秘密情感。
正是班主任怀着一颗宽容的心,不动声色地,给了自己那么多温暖的鼓舞,才使得他没有陷入到朦胧的情感漩涡里,使得他以积极昂扬的热情,稳稳当当地走过了高考前让人感觉最难熬的时光,让他看见了尘世里的许多美好。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做到天衣无缝,不料一切尽在班主任巧妙的设计中。
他和安晓羽,向着敬爱的班主任,深深鞠躬,再抬头,两人早已泪流满面。
第4篇:她的爱是唯一的药
他是数学天才,21岁时便获得美国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博士学位,论文《非合作博弈》推翻了150年来牢不可破的经济学理论;他是疯子,罹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症30年,一度成了废人。
然而,他最终从疯癫中苏醒,并站到了诺贝尔领奖台上,而这一切,都因为他的背后有个她。好莱坞根据他的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美丽心灵》曾荣获四项奥斯卡大奖,约翰·纳什和艾丽西亚·拉尔德就这样走进了大众的视野。
他有才華就够了
1952年,获得博士学位的纳什来到麻省理工学院担任教师,那时,他仅仅24岁,被学生们称作“孩子教授”。1。85米的身高,充满贵族气的英俊脸庞,“他就像是数学系的黄金单身汉,年轻有为,前途无限,而且非常帅”。他的才华和魅力令他的学生艾丽西亚深深迷恋。
作为麻省理工学院物理系仅有的两名女生之一,来自萨尔瓦多的艾丽西亚美丽优雅,在学生中非常惹人注目,她的梦想是成为居里夫人第二。她渴望和一个优秀的人结婚,共同续写居里夫妇的传奇。年轻英俊、才气逼人的纳什无疑能满足她对未来的所有想象,尽管这个天才孤僻怪异,傲慢自负又极难相处,但在一个仰慕他的学生眼里,他有才华就够了。
在纳什主讲的微积分课上,艾丽西亚总是痴迷地盯着他。但纳什心无旁骛,他只想一心一意地研究数学。课程结束后,为了接近他,她悄悄观察他。他喜欢去图书馆,她就在图书馆找一份工作;他爱下国际象棋,看科幻小说,她就每天去学棋,经常坐在科幻小说堆里。终于,同样魅力出众的她成功赢得了他的倾心,他们开始约会。
1957年2月,纳什和艾丽西亚举行了一个小型婚礼。结婚照上,她头披白纱,幸福地微笑着。
婚后,才华横溢的两个人相爱相惜。纳什依旧专注于数学的思考,解决了一系列重大课题,突破性的论证在数学界光彩夺目,他不仅获得麻省理工学院的终身职位,还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数学界最闪耀的明星之一。然而这些都不能令纳什满意,他一直在争取数学界的最高荣誉菲尔德奖。
“那时我有了一些名气,取得一些成就,但还没有到达顶端,没有得到最高级别的认可。”一向自视甚高的纳什无法容忍自己的失败,他非常痛苦。多年的埋头研究已使他的精神和身体精疲力竭,糟糕的是,他已经30岁了,他害怕自己的黄金时期已经过去,高傲的外表下,隐藏着的是焦虑和自我怀疑。就在这时,没有心理准备的他发现艾丽西亚怀孕了。
种种压力之下,纳什的行为更加古怪了,他说话前言不搭后语,讲课时会突然语无伦次,他常常低着头在大楼里走来走去,甚至光着脚走进餐厅。在新年化妆舞会上,他打扮成一个婴儿,戴着围兜,吸吮着手指,整个晚上都靠在艾丽西亚的腿上。而她,则像个母亲一样,一直轻抚着他的背。几周后,更坏的情况发生了,纳什冲进麻省理工的教师休息室,声称来自外太空的国家在《纽约时报》上给他发送了密码信息。
他疯了,仍是她心中的白马王子
确定他已精神失常,他的教学职务被免除了。比纳什更痛苦的是艾丽西亚,眼看着他一步步走向精神分裂却无能为力,这样的打击,足以令人崩溃。
纳什被诊断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数学天才被强制住院。病房内,他接受残忍的电击治疗,汗水打湿了头发,额头上青筋暴起。窗外,看到这一幕的她心疼地痛哭起来。她恳求同事们去探望他,希望他们的支持可以帮助他痊愈。就在纳什住院期间,艾丽西亚生下了他们的儿子。
纳什痛恨医院,害怕病房,稍有好转后,在律师帮助下出院。他希望自己能战胜妄想的念头,但病情总是时好时坏,几天后,他取走所有的退休金,宣布要去欧洲。
把新生儿留给母亲,艾丽西亚坚持和他一起去。她痛苦,也矛盾,但是爱无坚不摧。从巴黎到卢森堡又到日内瓦,整整九个月,她跟着他游荡了大半个欧洲,受幻听幻觉折磨,他精神紧张,目光呆滞,蓄起的胡子如丛生的杂草,常常蓬头垢面,光着脚丫在大街上晃悠。当他宣布要放弃美国国籍时,无助的艾丽西亚不得不求助于美国大使馆。
在大使馆的帮助下,他们被遣返回国。为了帮助纳什恢复,艾丽西亚把家搬到纳什的母校普林斯顿大学附近。她认为,普林斯顿宽容的数学圈子于他的健康有益,“在别的地方,如果你行为古怪,人们可能把你看作疯子,但在普林斯顿,如果你行为古怪,人们会想,你可能是一个天才。”
纳什没有收入,艾丽西亚找了一份工作,承担起养家糊口的任务。她说服普林斯顿大学为纳什提供一个无需承担什么责任的工作,只希望他能回归社会。但他幻想有人会对他不利,拒绝填报个人报税表,她的努力白费了。
病魔依旧控制着他,她不得不再次把他送进医院,看着他被注射胰岛素,昏迷,抽搐,像被残忍虐待的动物。痛苦同样蚕食着她,“我有时觉得这是一种义务,会为了想离开他而内疚,有时会对上帝和约翰感到愤怒。但当我注视着他,把他想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时,渐渐地,他就变成我所深爱的人,而我也会变为深爱他的人。”
爱他,明知会失去自由,但她甘愿如此。
她的爱,是唯一的药
半年后,纳什出院,在同事帮助下开始一些研究工作,并发表了患病4年来的第一篇论文。然而情况并没有好转,他怨恨艾丽西亚把他送进医院,因为害怕药物会损坏大脑,他拒绝服药,他对她越来越冷漠,还威胁说要伤害她,甚至有一次差点把儿子溺死在浴缸里。当痴迷于“庇护所”的他再次前往欧洲时,心力交瘁的艾丽西亚提出离婚申请。在申诉中,她酸楚地说:“他厌恶了我的照料,弃我于不顾……”
然而,爱情不讲规则法律,她的心,仍然牵挂他,放不下他。“我觉得对他来说,最好是过正常的生活。”意识到这一点,她重新把到处流浪的他接回家中,并发誓再也不会把他送进医院。
不久,普林斯顿的学生发现了校园里的奇怪现象,不是黑板上用很小的字体密密麻麻写满了方程式和密码,就是办公室门口有一大堆写满数字的草稿,他们把那个经常穿着红色帆布鞋游荡的神秘人称作“普林斯顿的幽灵”。学生们也注意到,他的身后,总有一个人在跟踪他、保护他。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除了艾丽西亚,纳什已被全世界遗忘。校园的小道上,他等她来接的身影已经成为普林斯顿大学的一道风景,凄凉又动人。没有人相信他能回到常人的世界,只有她,始终像一杯温开水,不随外界变幻而更改,不因岁月迁徙而转移,给予他的,是永恒的温暖。
漫长的岁月里,爱他、呵护他、包容他成了她的习惯,在和谐宁静的家庭气氛中,纳什的情绪逐渐稳定。奇迹终于出现,在和精神疾病斗争了30年之后,他的理性回归了。他变得谦恭有礼和蔼可亲,还能做数学题,会用电脑,可以和同事们一起讨论学术了。看着他给学生认真讲题,昔日的神采重新焕发,艾丽西亚潸然泪下。
与此同时,纳什的名字开始经常出现在一流经济学杂志的论文标题里——他21岁时的博士论文最终引发一场革命,以“纳什平衡”为中心的博弈论成为现代经济的基石之一。
“纳什还活着!”随着他康复的消息传开,学术界沸腾了。人们纷纷猜测他一定是服用了什么最新药物,事实上,从1970年开始,他唯一的药,就是来自艾丽西亚的爱。
艾丽西亚的不懈努力终于让命运妥协,更大的惊喜来了。1994年10月11日清晨,纳什接到了来自斯德哥尔摩的电话,因为在博弈论方面的奠基性工作,他被通知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而在这之前,精神状况导致他错过了好几项荣誉奖项,包括他一心向往的菲尔德奖。
两个月后,站在领奖台上,他的眼睛搜寻着她,开始发表演讲:“我的探索从形而下到形而上,最后到了妄想症,就这样来回走了一趟。在事业上我有了更重大的突破,只有在这神秘的爱情方程式中,才能找到逻辑或原由来,今晚我能站在这里,全是你的功劳,你是我成功的因素,也是唯一的因素。谢谢你!”
台上,他在哽咽;台下,她热泪盈眶。他能康复并获诺贝尔奖,她付出的艰辛不足为外人道,正如纳什的传记作者西尔维娅·娜萨所说:“婚姻毫无疑问是人类关系中最神秘莫测的一种,表面看来肤浅的情感,可以变得惊人的深挚绵长,纳什和艾利西亚的关系就是这样。”
2015年5月24日,因乘坐的出租车失控,纳什与艾丽西亚双双遇难。另一个世界,她仍然陪着他一同前往。纳什的一生,仿佛只为解开那个神秘的爱情方程式而来,他成功了,爱情有解,艾丽西亚早已给出了答案。
第5篇:静静聆听的思念
在伦敦地铁北线的安本克门特站,有位八十多岁的老妇人每天都会准时来到月台,任凭匆匆忙忙的列车从身边呼啸而过,也不管有多少熙熙攘攘的乘客从身边来去,她只是静静地坐在候车椅子上,闭着眼睛,仿佛是在静静地聆听什么,又仿佛是沉浸在某段遥远而甜美的回忆里。
月台上几乎没有什么声音是可以听得清楚的,除了那 句——“请小心轨道空隙”!在月台和列车之间有一条空隙,这句浑厚优美的男声提示语,总是在提醒着过往乘客要注意安全。
它录制于上世纪70年代,半个多世纪以来,地铁站每天都这么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每次,当这句提示语发出的时候,坐在候车长椅上的老妇人,总会若有所思,露出恬静的微笑。
这个老妇人,邻里们都称她为劳伦斯太太,她住在伦敦南部。劳伦斯太太会一直坐在这里,直至下午才会带着满意的微笑踏上返程。
每天,她都要辗转公交和地铁,经历近三个小时的路程,才能到家,而回到家,她又只是孤独地面对着自己空荡荡的房子。
她的儿女们都不在身边,与自己相依了五十余年的丈夫,也在十年前离开了人世。那时候,她的丈夫劳伦斯先生还没来得及过他的80岁的寿辰。丈夫去世之后,劳伦斯太太就如同坠入了深渊,她终日闷闷不乐,不能自拔。
大约半年多前的一次,她偶然乘地铁去安本克门特买东西,走在月台上,劳伦斯太太突然听到了这句“请小心轨道空隙”的提示语。她怔住了,这是多么熟悉的声音!刹那间,丈夫的音容笑貌仿佛又一次出现在她的身边,就像丈夫每次陪她出门那样真实那样亲切。
没错!这句提示语的声音,正是出自她的丈夫奥斯王尔德·劳伦斯先生之口,劳伦斯先生曾经是一位知名的演员,而安本克门特站的提示音就是当时的负责人找他录制的。
自从有了这份意外的惊喜,劳伦斯太太每天都会来到车站,听一听丈夫的“原音”,她经常开心地对别人说:“我每次听到他的声音,就像回到了以前——每次我单独出门或者回家,他都会出来迎接我!”
此后的日子,纵使路途奔波,她依旧乐此不疲,劳伦斯太太的孤寂生活,也开始重新获得了阳光,遗憾的是这样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这句提示语太过陈旧,声音也已经有些模糊。
上个月,安本克门特地铁站决定要更新提示音,采用伦敦地铁公司的统一电子语音提示,劳伦斯太太得到消息后,就给安本克门特地铁站写了一封信,她在信中真挚地描述了自己对丈夫的思念,并请求地铁公司能够继续使用这句提示语。
劳伦斯太太的倾诉感动了安本克门特地铁站的工作人员,他们专门联系了专业技术人员对这段录音进行修复并重新启用,不仅如此,他们还刻了一张录制有劳伦斯先生声音的CD送给劳伦斯太太。
现在,劳伦斯太太的故事已经成了整个伦敦的一段佳话,而每天坐在月台上静静地聆听,也成了她晚年生活中最美的时光。
第6篇:一直陪在身边的人终于不再等
阳光下的芭蕾
故事从那天上午开始。
13岁的长庚第一次踏进丰家的园子时,被满园叠翠惊到了。他跟在师傅身后,近乎贪婪地看着眼前的美景。
隐隐有悦耳的音乐声飘出来,长庚被那声音吸引,竟不知不觉找到了放音乐的那间屋子。阳光从窗子照进去,他看见一个女孩伸着柔美白皙的脖子,在跳芭蕾舞。
长庚第一次听到这么优美的音乐,也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看的女孩子。他趴在窗户上聚精会神地看着。等到音乐停下来,他才想起自己身在何处,想到即将要受的惩罚,长庚急得哭了起来。
屋子里的女孩被吓了一跳,跑出来看到长庚,温柔地问:“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哭?”
长庚这才发现,女孩比他还高半头。长庚说,自己跟着师傅来给丰家的女眷做鞋,谁知竟然跟丢了。
女孩笑弯了眼睛,说:“原来你是新来的小鞋匠。我是丰家的清瑶,等我换件衣服,就带你去。”
女孩再出来时,手里还拿了一瓶牛奶,递到长庚面前说,“把这个喝了,你就能长高了。”
那是他第一次喝到牛奶,香甜略带点腥的味道让他的胃一阵激动,但更激动的是他的心,自从见了女孩后,就跳得格外剧烈。
长庚一路上看着那抹背影,听着女孩清亮的声音,连接下来要面对的惩罚都忘记了。
师傅每个月都带着长庚去丰家做鞋,这一年他身高长得飞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每次来的时候,清瑶都会偷塞给他一瓶牛奶的缘故。
清瑶的生日是6月18日。那天黄昏,长庚等在清瑶放学必经的路上,手里捧着一双为她精心制作的新舞鞋,忐忑不安地想将礼物交给她。清瑶出现了,不过她身边还有一个人,颀长英挺,风姿卓约。
清瑶望着那个男孩子远走,长庚也陪她望着,直到那个背影完全消失在视线里,他才出现在清瑶面前。清瑶被他吓了一跳,嗔道:“你什么时候来的?”
长庚知道,清瑶眼里看到的只有那个人。清瑶接过长庚给她的鞋,开开心心地道谢,长庚知道,她的开心不是因为自己。
那一年,长庚15岁,清瑶16岁。
一直陪在身边的人
时逢乱世,人的命运在历史长河中变化莫测。
后来,丰家败落。丰家人不仅要做最脏最累的工作,每天晚上还要被拉到台上批斗。像长庚这样的孤儿,根正苗红,自然可以每天坐在台下,看资本家如何遭到批斗。
长庚想跳上去救下清瑶,可最终还是做了懦夫,那一刻他比清瑶还要屈辱。批斗结束,长庚凑上前去,把一个馒头塞给清瑶。那时粮食珍贵,清瑶说什么也不肯要。
长庚急了,红着眼睛说:“我替你喝了那么多你不爱喝的牛奶,你就替我吃一次我不爱吃的馒头不行吗?”
清瑶的眼睛也红了,她是真的不爱喝牛奶,可她知道馒头对长庚来说多宝贵。
曾经跟她并肩走在一起的那个少年,早就跟她划清了界限。眼前这个小鞋匠,却是落难时唯一陪在她身边的人。
那一年,长庚25岁,清瑶26岁。
终于不再等
几年之后,整个世界像被重建一般。昔日的小鞋匠,变成了企业家。而昔日的丰家明珠,则每天教小孩子跳舞。闲暇时,他常去她教课的地方,站在门外听钢琴声如清泉般流泻。
直到那个人又出现。长庚愿意为她的幸福高兴,但有一天,一个女人怒气冲冲地找来,把她骂个狗血喷头。原来,那个男人已经结了婚。此刻他躲在那女人身后,看着清瑶独自一人面对千夫所指。
长庚拨开人群,跟她站在一起,目光灼灼地迎着那些人的目光,仿佛在宣布自己的所有权。
从那之后,再没人送孩子来上课。在这世间,清瑶孤身一人,感到了深深的疲倦。谁知没几天,竟又来了一群上课的孩子,让她的学校重新恢复生气。她以为只是偶然,却不知道,是有人许诺免了她们的学费,还让她们保守秘密。
丰家的园子早就被政府没收,如今拿出来拍卖,被一个神秘的人买去。那个买家将园子恢复原貌,只是从来没有人住进去。
那一年,長庚38岁,清瑶39岁。他未婚、她未嫁,却也一直没有在一起。
光阴如白驹过隙,不知不觉,已是2015年。这一年,长庚69岁,清瑶70岁。
医生说长庚脑子里长了东西,已经危及到生命。长庚的第一个念头是,他没办法继续保护她了。第二个念头就是,把那些没说出口的话,全部告诉她。
清瑶又何尝不知道他的心意,他守了她半生,这一次,轮到她来守护他了。他们约在丰家的园子见面,可是她等了许久,长庚也没有来。
在紧邻着园子的那栋公寓楼中,长庚穿着整齐的西装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双新舞鞋。他的头已垂了下来,紧闭的眼睛再也不会睁开,脸上却是一片安详。他等了她那么多年,这一次,终于不用再等了。
第7篇:尘世间最朴实的爱情
她和他同一个村子长大,她从小就是他的小尾巴,一起爬坡上树,一起采荷摸鱼,只要有他的地方,就一定能在身后看到那个怯怯眼神的她。
时间长了,村里人似乎都习惯了他俩的存在,要是哪一天看不到她的身影,便总觉得缺少了什么。
他自然而然地把她当作妹妹一样呵护关爱,而她似乎也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这种宠爱,红扑扑的小脸上,洋溢着灿烂而幸福的笑容。
到了初中,初长成的她出落得亭亭玉立,常常让他在某个瞬间看得发呆。那样的年少情怀,诗意朦胧,如隔着一层似有若无的纱,美好却总略带点伤感。
后来,他们都考上了大学,在相邻的两座城市,不是太远,也不算近。
每到周末,他都会辗转坐上三个多小时的车来看她。每次看到他,她都会心花怒放,两人挽着手走到校园外的小餐馆,炒上几个菜,慢腾腾地吃到忘了流年。
看着她清丽脱俗的眉眼,他觉得自己心里就像是藏了一只小鼓,怦怦而动,她给他描述着同学间的趣事,他,微笑着倾听,双手,却早已在桌子底下紧张地搓出了汗。
一次,两人正在吃饭,进来她的一个女同学,她大方地起身打招呼,而他,瞬间拘谨不安,手足无措,一不小心失手把桌上的一个玻璃杯打碎在地。她在女同学的笑声中渐渐冷了脸,接下来的饭,两人吃得沉默而无味。
她慢慢觉得,和他在一起越来越无趣,甚至有点讨厌。她忘了他原本就是这样不善言辞的,是她少女的虚荣,觉得他的笨拙、木讷,让她在同学朋友面前丢尽了脸。而他丝毫没有感受到她内心的变化和冷淡,依旧每个周末风尘仆仆地赶来看她。
她二十岁的生日,并不是周末,夜幕降临的时候,她听到宿舍楼下有人叫她的名字。她跑下楼,看到他乱发萦绕下那双疲惫而明澈的眸子,他郑重地递给她一个粉红色锦盒,轻声说道,生日快乐!
因为要赶回学校,他没有久留,急匆匆转身而去。她回到楼上,打开盒子,看到一把紫色木梳。结发同心,以梳为礼,她明白了他委婉而含蓄的意思,心里头也掠过一丝感动,但想到他的沉闷和呆板,她眉宇微微一皱,随手放到一旁。桌上,一捧娇艳欲滴的玫瑰绽开得肆意而热烈,就如同送她玫瑰的另外一个他。
她理所当然地投入到了另外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里,送她玫瑰的人是她班里的体育委员,一个阳光俊朗、热情四溢的男孩。从她作为新生踏进班级的那一刻起,他就对她彻底沦陷,虽然听她宿舍好友说起过,她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男友,但并不妨碍他紧追不舍,因为,他有足够的资本,更因为,她看他时的眼神。
当他再次来看她的时候,他看到她和一个俊朗男孩手拉手站在他面前。不待她说什么,他已然明了一切,她将手中的木梳递到他手里,他黯然转身离去。
看到他清瘦的背影,她心头些许不忍,却更多的是,一种如释重负。
美好的大学时光匆匆结束,家境深厚的体育委员,在父母的安排下,回到老家顺利进入了一家事业单位,而她,在经过几个月的求职无果之后,不得不暂时栖身到一家小公司做了销售内勤。分手的时候,他云淡风轻的一句“曾经爱过足矣”,生生刺入她心脏骨髓,刺得她忘了疼。
她收拾行囊,带着一身的伤独自去了一个陌生城市,找了一个普通的工作。倚在出租屋的阳台上,她望着宁静星空,突然想起了远方那个沉默寡言的少年,那个被她辜负了的送她紫罗兰木梳的少年,想着想着,泪水就模糊了双眼。
时光总是很快,转眼是她二十五岁生日。下班后一身疲惫地回到小屋,合租的女伴告诉她,下午有一个很帅气的男人来找过她,说是她大学同学。
她脑海里浮現出那捧红得刺眼的玫瑰,漠然地一笑,心里,再也泛不起一丝涟漪。
晚上,她一个人走到蛋糕店,想给自己买一个小小的生日蛋糕,庆祝下自己渐行渐远的青春年华。正当她挑好一个蛋糕准备转身时,抬头,看到一个似曾相似的身影,只是,比几年前更高大了些。
她瞬间泪如雨珠,一颗一颗沉重地滴落到手里的蛋糕上。他笨拙地用袖子替她擦泪,一边手忙脚乱,一边说,对不起,我来迟了!
她越发泪如泉涌。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泛着旧色的粉红锦盒,郑重地放在了她手中,连同她滴满泪珠的手,一起紧紧握住。
后来,偶然的一次,她在网上看到一段话:紫芯苏木,木质坚硬,生长周期却很缓慢,长达六十年,用它做成的梳子,时间越长紫色越深,就如同尘世间最朴实的爱情。
她很庆幸,自己没有错过。
第8篇:青葱岁月里的那条绿围巾
我平生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礼物是一条围巾,墨绿色的,不是纯毛线的,摸上去有些硬,针法也不够精致,但很暖和。围在脖子上,毛茸茸的,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我想要一条这样的围巾已很久了。那年,我16岁,上初三,开始讲究穿戴了。我有一件很漂亮的咖啡色羽绒服,里面套一件红色的毛线衣,鸡心领的,很好看。
美中不足的是,我缺少一条围巾,既保暖,又能搭配出效果来。可是我的母亲不会毛线活,在我的印象中,那似乎是年轻女孩子的专利,班上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擅长此道,一对银针或竹针,一团毛线,在修长手指的摆弄下,缠缠绕绕,上下翻飞,还不耽误聊天,真是神奇。我一直为没有一个姐姐而深以为憾,否则,我也可以有一双漂亮的手套,或者一条暖和的围巾了。
那年隆冬的一天,我因为感冒没去上课间操。当教室里空无一人时,不知为什么,同桌的一条紫色围巾引起了我的注意,虽然那条围巾有些旧,也有些脏了,但我还是鬼使神差地抽了出来,不自觉地围在脖子上,对着窗户玻璃左右端详……
这时,教室门突然被推开了,随着一股寒风进来的是英子。她的脸冻得通红,搓着手,可能是回来拿什么东西的。
那一瞬间,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想扯下围巾放回去,却已来不及。我窘迫极了,将围巾抓在手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英子一愣,随即好像明白过来,脸一红,冲着我笑了笑,说:“天太冷了,我回来拿手套。”说完,从桌洞里抓出手套就匆匆走开了。
坐在教室里,我的脸火辣辣的,难受极了。偷围别人的围巾本来就不是光彩的事,况且又让一位女同学撞见了,传出去我还能在同学面前抬起头吗?……
不过,当时我就有一种直觉,英子肯定是不会说出去的。 怎吗说呢,一是因为她和我外婆是一个村子的,相距也不远,两家的关系很不错。
另一个原因是,我觉得她好像一直对我有好感。比如说在课下她经常问我数学题;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几乎天天都能不经意地碰到她;在我忘带课本的时候,她会悄悄地将她自己的书递给我,然后和同桌看一本;每次发下的作文本,她会不声不响地拿过我的本子读我的作文……所以,就有个别好事的男生常常开我的玩笑。我总是一笑了之。
那时的我,瘦瘦的,其貌不扬,还有些腼腆,除了学习成绩好一点外,别无他长。而英子呢,高高的个子,削肩,蜂腰,瓜子脸,尖下巴,肤色白皙,的确是个美人胚子。惟一让人遗憾的是她走路的姿势不好,有些罗圈腿,还仰着脸。在我们当地有“低头汉子仰头婆”的说法,是说这两种人都是性情乖戾的人。事实的确如此,英子是班里有名的“小辣椒”,口舌伶俐,得理不饶人,很多男生都对她敬而远之。我自然更是没往别的地方想,平日里连话也很少跟她说。
但不管怎样,再见到英子时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但英子却像什么都没看见似的,跟同学说说笑笑,连瞅都没瞅我一眼。我的心才慢慢放松下来。
过了几天,下午放学后我因事耽搁了一会儿,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急急往家走。刚出校门口,听见有人叫了我一声,回头一看,竟然是英子,她站在路旁,自行车支在一边。
我疑惑地停下车子,看着她,还没等我说话,她快速地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红色塑料袋,递给我,说:“给你。”说完,脸一红,推起车子急匆匆地走了。
我一愣,打开袋子一看,是一条墨绿色的围巾,毛茸茸的,在寒风中竟像火一样灼痛了我的手指。我飞快地将围巾塞进书包,又前后看了看有没有人,才跨上车子飞一般向家中奔去,心在怦怦直跳。
晚饭后,写完作业,回到房间里从书包里拿出围巾,我用手摩挲着,一时心乱如麻:英子为什么要送我围巾呢?她的脸为什么红了呢?莫非她真的是……
我不敢想下去了,又一次脸红心跳起来。我将围巾围在脖子上,穿上羽绒服,对着镜子反反复复地照,确实很好看。
但那条围巾我从未在别人面前围过,甚至连父母都不知道我有这样的一条围巾。那是青葱岁月里的一个秘密,属于我一个人的,当然,还应该有英子。
从那以后,再见到英子时,我虽然表面上若无其事,但心里总是有些不自在,跟她说话,也会莫名地脸红。而英子呢,仍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课下仍旧问我数学题,或者别的什么,就仿佛那条围巾从来没有存在过。但我能感觉到,从她偷偷瞥过来的目光中,却有了一份无言的羞涩……
好在,很快就初中毕业了,我考上了师范学校,英子去了一所职高,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那条围巾,后来由于家中盖了新房,搬家后也就不知所终了。 我也渐渐将它给淡忘了。
再后来,在师范学校读书时,我暗暗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犹豫了很久,徘徊再三,终于在一个花香袭人的晚上,在教学楼门口等到了下晚自习后独自回宿舍的她,冒冒失失地将一本她喜欢的席慕容诗集递到她手中。那一刹那,看着她错愕的表情,犹如手捧烫手山芋般紧张、无措地将书塞回到我的手中时,我一下子变得面红耳赤,飞一般逃进了夜色中……
那一瞬间,我倏地想起了青葱岁月里的那条绿围巾,还有英子那双星星般闪亮的眼睛……
我明白了,这就是爱的感觉吧:甜蜜中带着那么一股酸涩,却又是那般纯真,美好。
第9篇:十八岁的蓝色运动衫
一
追夏小朵的男生一大堆,但她却没一个看得上。马淘淘趴在阳台上一面呼呼刷牙,一面忿忿不平:“老天爷啊,你这是怎么安排的?不想要男朋友的,你给她安排那么多高富帅,想要男朋友的,你连一个穷矮矬都舍不得赏赐,你还让不让人活啊?”
确实,追夏小朵的男生不乏高富帅,但夏小朵家里本身也不缺钱,所以,她不但不受此诱惑,还从心眼里鄙视这类拿着父母血汗钱摆阔的公子哥。
也正因为这样,夏小朵在大学里混了整整两年,仍是单身。
21岁生日的时候,马淘淘语重心长地跟夏小朵说:“姑娘,人家书里说,18岁之前没有谈过一场完整恋爱的人生是残疾的,我看你现在的状态不是残疾,是瘫痪。”
夏小朵故作深沉:“你懂什么?滥竽充数还不如空无一物。我是在用我的整个心灵来等待即将到来的真命天子,明白不?”
“醒醒啦,就算你等到了你的真命天子,可谁敢保证你就是这位真命天子的红颜知己?你以为他会拉着你的手跟你说四个字,是,我愿意?我估计,他八成跟你说的四个字是——阿弥陀佛!”
夏小朵懒得理马淘淘,这种狂轰滥炸,夏小朵早就习惯了。
不过,今年夏天,夏小朵怎么也想不到,陈少安竟然会跑来外语学院考研。这个从当日母校传来的消息,差点没让夏小朵昏厥过去。
陈少安不是什么高富帅,说白了,就是一个穷教师。才华嘛,有点,会写两句小诗。样貌嘛,勉强可以归为帅哥一列。但家世背景,那就真是太寒碜了。不然,他也不必签订合同带薪考研。
马淘淘绝对想不到,一直在夏小朵钱包里的那张照片上的男人,竟然会是陈少安。马淘淘看来看去都不明白,夏小朵到底喜欢陈少安哪一点。
夏小朵懒得和她解释,她最近正乐得不行,脑子里满是高三时候站在六楼朝陈少安扔粉笔头的场景。
二
那时候,陈少安刚刚大学毕业,天天运动装,一脸青涩。
夏小朵还记得当年春末的体育课,她一个人躲在教室里睡大觉,直到放学之后陈少安回教室取资料她才知道,原来已经下课。
大雨哗哗地在窗外瓢泼。陈少安看她笑笑:“夏小朵同学,赶紧回家吧,等会儿经过学校的公车就没了,已经下课好久啦!”
夏小朵没带伞,教室已经空无一人,穿着白底碎花洋裙的她忽然不知该怎么回去。陈少安从楼上下来时,直接把运动衫披在她的头上,还没等夏小朵开口说话,他就一个箭步赤着膀子跑出好远去了。
夏小朵披着这件略带汗味的运动衫,心里有种莫名其妙的甜蜜。运动衫很大,像一把安全的伞把大雨中的夏小朵保护得严严实实。
当夜,夏小朵独自一人在卫生间里把这件运动衫洗了又洗,直到确定晒干后会有洗衣粉的兰花香,她才用衣架把它挂到院子去。
那个雨季,夏小朵过得特别充实。那件淡蓝色的运动衫,一直挂在院子的凉风里。偶尔觉得脏了,夏小朵就取回来,重新仔仔细细地洗一遍,然后又接着挂出去。
她想过要把这件运动衫还给陈少安,但她不知为何,竟然心里有点舍不得。
陈少安毕竟年轻,上课的时候,总喜欢穿插几个网络笑话。夏小朵忽然开始迷恋英语,她总觉得陈少安说英文时候的语调有点像《泰坦尼克》里面的杰克。
高三那年,夏小朵和一帮女生天天站在六楼上挑事,不是朝楼下路过的自己讨厌的老师扔粉笔头,就是爬到天台上鬼喊鬼叫。
夏小朵的目标很单一,她从来不去天台,也不参加其他的恶作剧,她只是喜欢朝陈少安的脑袋扔粉笔头。
只要在上外语课的时候看到陈少安的脊背上有蓝色的点,夏小朵就会特别开心。因为只有她才会用蓝色的粉笔扔陈少安。
夏小朵想要在毕业的时候把运动衫还给陈少安。可还没等毕业,陈少安就被调走了。学校说他是新老师,经验不足,不能带高考班。就这样,外语老师被换成了一个有点秃顶的老头。
三
陈少安当然不知道,这次两年后的偶然碰面,不过是夏小朵精心设计的阴谋。
突如其来的大雨挡住了所有人的去路。夏小朵站在人群里,拍拍陈少安的肩膀说:“哇,陈老师,你也在这里?”
“夏小朵?哈哈,两年没见了。以后咱们就是校友了,我在这里读研。你不用再叫我陈老师了,你看我都没把你们教完。”
之后的故事,顺理成章。陈少安和当年一样,脱下略带汗味的运动衫顶在夏小朵头上。只是,这次有些不同。丢却教师身份的陈少安,俨然是把夏小朵当成熟悉的校友。他们一同顶着宽大的运动衫在雨中小跑,说一定要去校门外的大排档好好吃一餐。
夏小朵的脑子一片空白。虽然她穿着淡蓝的百褶裙和高跟鞋,却丝毫不觉得累。她能清楚地听到从陈少安鼻孔里发出的均匀喘息,厚实,且带着不可抗拒的安全感。她闻到陈少安身上一如当年的味道,她想起那年夏天的阳光和大院子,想起陈少安不辞而别的那个清晨,她孤独地躲在厕所里哭得稀里哗啦。
没人知道夏小朵的秘密。只是,往事忽然像利剑一样穿心而过,她觉得甜蜜而又怅惘。
陈少安夹起一块烧好的牛肉放到夏小朵碗里,微笑着说:“我还以为你不记得我了。我当时刚毕业,没经验,教得不好,自己都常常觉得沮丧,也难怪你们常常用粉笔头扔我……”
“你知道粉笔头是我扔的?”夏小朵大吃一惊。
“当然知道啦,整个年级的老师有谁不知道?我还知道蓝色粉笔是你的专属。因为每次上课在黑板上标记重点我都找不到蓝色粉笔,觉得奇怪,所以放学后我就悄悄检查过你们的课桌……”
夏小朵有点激动。她想哭,她想要告诉陈少安,一直用蓝色的粉笔头扔他,是因为她觉得蓝色是属于她的幸运色,她也想让陈少安知道,扔他其实不是讨厌他,而是喜欢他。
当然,这些话夏小朵还是没能说出来。她有点失控,喝了很多酒,最后连站都站不稳。
四
陈少安在医务室陪了她整整一夜。
夏小朵醒来的时候,看到陈少安身边坐着一位长发女子。还没等陈少安介绍,夏小朵就挣扎着起身跑了。
夏小朵看到他们紧紧相扣的十指,像公园里互相缠绕的蔓藤,扯也扯不开。夏小朵第一次尝到心碎的滋味。她一路跑,一路哭,眼泪就像滂沱大雨,止都止不住。
很久之后,夏小朵在陈少安的博客里看到一段话,再度泪落如雨。陈少安说:“在爱情的时空里,最可怕的不是平行线,而是相交线——那匆匆一会的甜蜜之后,便是渐行渐远的疏离和冷漠。平行,虽然意味着永无交点,但起码,彼此可以同行互望,永存怀念。绝口不说爱你,不是因为不够勇气,而是害怕连这个仅有的平行机会都失去。”
原来,陈少安一直都懂。
大三冬天,夏小朵把那件淡蓝色的运动衫还给了陈少安。陈少安迷茫地说:“原来这件衣服在你那儿啊?我找了好久都没找到,以为丢了……”
坐在包厢里吃火锅,窗外雪花飘扬。陈少安中途起身出去接电话的空档,他的女友主动拍了拍夏小朵的手:“小朵,你的感觉我都懂。跟少安在一起之前,我心里也住过另外一个人。那天晚上你喝醉了,医务室要登记资料,需要身份证。少安打电话给我,说他一个男人不好去翻一个小姑娘的包。就这样,我在你的钱包里看到了少安几年前的照片。你把他的照片随身带着,还保管得那么好,看得出来,你真的很喜欢他。我没有半点醋意,因为我也这样爱过,所以我知道这份喜欢到底有多么纯洁多么神圣……”
夏小朵没哭,只是她觉得自己的心忽然被什么扎了一下。
陈少安的女友让陈少安单独把夏小朵送回女生宿舍。夏小朵故作轻松地说:“哈哈,你这么放心?你不怕我把陈少安抢走?”
她上前轻轻抱着夏小朵说:“傻丫头,能被轻易抢走的爱情,那肯定不是真的爱情。你那么善良、漂亮,相信我,你一定会幸福的!”
夏小朵忍住没哭。一路上,陈少安不停地问夏小朵:“喂,刚才她跟你说了什么?告诉我嘛,快啊……”
夏小朵快上楼的时候,陈少安捧着那件淡蓝色的运动衫说:“有兰花的香味哦!”
这一次,夏小朵没忍住,她转身冲进陈少安的怀抱里,哭得忘乎所以。陈少安伸出右手轻轻地摸摸她的头:“夏小朵同学,你用那么多蓝色粉笔头扔我的时候,我都没哭哦!”
夏小朵笑了。当晚,她把陈少安的照片从钱包里取出来,夹进了厚厚的日记本里。她站在阳台上双手合十许了一个愿,像是跟往事告别。
第二天,马淘淘杀猪般的尖叫声在女生宿舍爆炸开来:“啊!夏小朵,你怎么换钱包啦?发生什么事啦?你的梦中情人呢?”
夏小朵当然没有告诉马淘淘究竟发生了什么。不过,夏小朵写在书桌上的那张便条她倒是可以看到。
“有些你一直记得的事,或许别人早就忘记。没关系,青春本来就是不断的相遇和忘记——献给十八岁的蓝色运动衫。”
第10篇:在网络邂逅了一只微笑的猪
08年12月,在网络邂逅了一只微笑的猪。
之后我们在路灯下的校园漫步。他高高瘦瘦,穿着黑色外衣,笑的时候扬起温暖嘴角。
我跟在他身后,看他身影被拉的很长。
这年的冬天,因为他的出现而稍有不同,每天晚上都会收到他暖暖的问候,他说,小胖妹,大圆脸,你今晚好梦。
他总是使劲揉我的头,笑着说你这个傻丫头,怎么又胖了。
他在学校自习楼的走廊陪我一起看窗外发呆,最后掐我的脸直到疼得我回神。
我们在下雪的夜里奔跑,他背着我旋转,最后冻得发抖,只是因为我一时觉得无聊。
我因为从前喜欢的人掉眼泪,他不停开导我直到凌晨。
我抱怨对他没有心跳的感觉,他却抱住我让我的头枕在他胸前,听他乱七八糟的有力心跳声。
我们出门看电影,我看到打瞌睡,他不满地往我嘴里塞爆米花,直到我笑得咧嘴。
他问,傻丫头,我好不好。你有没有很喜欢很喜欢我。
我总是翻个白眼,撇撇嘴说,你不是我喜欢的style。可是当他转身沉默,我也会低下头后悔,最后跟着他不知如何是好。
我们去校外吃火锅,坐在对面的他黑着脸,看我不小心将涮好的菜一次次地掉在桌子上,然后他一边教训我浪费一边帮我夹菜,说你呀你,到底有没有长大。
他总是说喜欢个子高挑身材棒棒的女生。我抗议地跳脚,他上下瞄了我一眼,说还是算了吧。
09的第一秒钟,我电话那端是他,我们说,新年好。
寒假前夕送他到车站,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他拉着我的手,说我都要走了,你怎么还不说话,我别过脸说你快走吧,免得看见你碍眼。最后直到他拖着行李上了车,我拿着手机冲他摆手告别,泪水才真正涌出眼眶。
假期里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他的消息。我们会吵架,他说你一定是得了精神病,在我发飙前又会调侃道,等我以后赚大钱了,一定会请最好的大夫给你治病。
我想我一定是习惯了他的存在,所以每天守在电脑和手机前,等他的消息。
此时此刻,这种等待的心情,应该就是淡淡的爱吧。
我们一定要在以后的日子里,珍惜并且继续幸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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