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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5-01-2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感谢回忆里的那个人
初恋是爱情里最珍贵的时光。因为失去了,所以才会更加怀念。对于我来说,初恋是两个人真正在一起了,有关于未来的一些想法,才叫作真正的初恋。而我的第一次恋爱,一谈就是四年。
第一次见她是在一个朋友聚会上,大家都开心地聊天,唯独她和别人不一样。看到她时,她正在厨房里笑容满溢地做饭。
当时只看到侧脸,正当我看得入神时,她转过脸来;而当我们的眼神正好撞上时,我承认我的心跳加快了。
她的笑容很甜,带着一股温暖的气息。她柔柔地说:“不好意思啊,让你们久等了,一会儿就弄好了。”
就在那一秒钟,我就断定了,这就是我喜欢的女孩儿的样子。
在那场party上,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我表演了帅气的舞蹈。表演完后,我能看出对于我刚刚的舞蹈她非常肯定和赞许。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和特意制造的一些巧合,我终于追到了她,我们努力维护着这段感情,出现问题时,我们都不会选择冷战,而是很有默契地原谅对方,也从不轻易说分手。
我去韩国那段时间,也是在她的鼓励下,才得以有无限动力坚持下来。甚至我努力学韩语时,她也会去看一些韩语教程,纠正我发音不对的地方。在她的鼓励下,我进步得非常快。
直到我随Super Junior出道以后,我们的关系还维持得很好,并没有因为自己出道成为明星就觉得我们俩的身份有些悬殊。
可是我猜到了开始,却猜不到结局。
一天我正要录制一个节目,接到她打来的电话,我兴奋地和她讲节目的内容,她却很沉默,半天才说了一句话:“我累了,我们分手吧。”
听到这里,我的世界瞬间如五雷轰顶般,我又问了一遍:“你说的是真的吗?”
她重重地说了一个字:“嗯!”
我默默把电话挂断,一拳打在了后台的柱子上,因为力道太大,手马上就裂开了几个口子。我看见自己的手不断往外流血,自己却感觉不到疼痛。
几个小时的节目录制终于结束后,经纪人才把我送到医院对伤口进行包扎处理。在缝合伤口时,虽然打了麻药,依然感觉伤口传来的阵阵剧痛。
当时我心里在想,真的就这么结束了吗?我们许下的诺言呢,说好的要一起去的那些地方呢?
心里仍然有些不甘,就想找她把话说清楚。我打她的电话,她挂断,我再打,电话已经关机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分手的痛苦中难以自拔,但最令我痛苦的就是明明自己心里很苦,却还要在台上表现得激情四溢,在节目中开那些可有可无的玩笑。
半年后,时间帮我抚平了这道伤口,甚至有的时候我要感谢她,教会了我成长,教会了我坚强,教会了我正确处理感情的方式。
很多人会问我做过的最浪漫的事情是什么,我想应该是给那段逝去的恋情写了一首歌,名字叫《撑伞》。
记忆更迭,谁让谁的回忆变得苍白,谁无悔着谁的执着。回忆里的那个人,感谢你曾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给予我最美好的时光,你一句话就把这段美好的时光变成空白。
一段感情走远了,那就让它走吧,过了一段时间,也许你还能大方地祝她幸福,这应该是你的成长,因为失恋过,才真正让你懂得如何用心去珍爱一个人。
每一次失恋,都是一次成长吧。勇敢说出祝福,也许需要很大勇气吧。不过,我还是鼓足勇气说出了祝福。
第2篇:别了,我很喜欢的姑娘
我很喜欢那个姑娘,因为她有一双我至今为止见过的最美的手。衬着亮色的绿茶包装,那手显得葱莹玉白。那一刻,我知道我喜欢上她了。
我初来新学校报到时,看到那手,我喜欢将这归结于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我高兴啊,跟嗑了药似的,这一嗑就是三年。在定数的指引下,我和姑娘的事儿成了一半:就是我始终如一地喜欢姑娘,姑娘从来不知道有我。
我自娱自乐,从晨晖踩到夕阳。时值毕业季,许是想着大学了,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再瞧上一眼。所以少男少女们的告白满天飞,毕业礼物你传我啊我传他。
在这玫瑰色的大背景下,我攒了三年的勇气突然找到了回家的路。我想送姑娘点什么,只是很单纯地想送而已。
也许是想等老得再也走不动路时,不会觉得遗憾吧。晚风拂过,我可以抖着蒲扇,对孙儿说,那夕阳,是你爷爷我曾逝去的青春。
嗯……貌似想多了。
我回过神,又仔细地瞧着街上形形色色的店铺,布偶店?会不会太老套,算了。文具店?会不会太幼稚,都要大学了呀。
我一路走着,天哪,这都第几家了,奶茶店、玩具店、动漫手办店、衣服店……终于,又再次走完了一条街。
我有点泄气,但一想到姑娘那葱白莹玉的手,似乎又浑身充满干劲。
“您好,请问需要什么?”我回过神,发现不知不觉中已进入一家店铺。我环顾四周,瞧着一条条精致的手链,似乎……还不错!
“没事,我自己瞧瞧。”“好,如果有需要,可以喊我。”店员好脾气地笑笑,许是因为这店只有女孩子才会光顾的缘故。我弯下腰,凑近,仔仔细细地瞧着。
忽地,我眼睛一亮,伸出了手,但却碰到了另一双手。我愣了下。
对方是个女孩,短发。
“不好意思,你也要?”女孩笑笑。
“嗯……”我瞧出了女孩的心思。但我觉得这条复古风的手链真的是很衬我喜欢的姑娘。
“如果可以的话能让给我吗?这手链只有一条了,我上次来就很喜欢了。”女孩很是诚恳。
外面天快暗得差不多了,最后我拿着包装好的手链,在店员谴责的目光下走出小店。
我很抱歉,但欢喜更多。这一欢喜便又是两个星期。送姑娘礼物这任务也是最终成功了一半:我买了礼物,有了对象,但不敢送。
七月流火,真的是毕业了。但我在学校找来找去,姑娘却找不到了。到最后,学校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留下我站在校门口,手里拿着装手链的袋子。
忽然,我又一眼看到了那天在店里跟我争手链的那个女孩。
我看看手链,看看她。
“是你——”我走过去,将礼物强行塞到那个女孩手中,“那天不好意思,我,总之,算了,给你吧。”
夕阳懒懒地打在这熟了的小镇,我攥着那女孩执意塞过的钱,很是郁闷。
途经一小店,鬼使神差地多买了瓶不怎么喜欢的绿茶,背着黄昏,沮丧地回家,我想一个人静静。
我自娱自乐着,抬头,不自觉地停下脚步。
那个手莹玉葱白的姑娘,她在等车。
我飞快地小跑几步,将绿茶塞到等车的姑娘手中。
七月流火,熟悉的小镇,衬着亮色的绿茶包装,那手显得莹玉葱白。嗯,果然还是这样的好。
“你好,叶伊伊。”在姑娘愣愣的对视下,我飞快地跑了,“毕业快乐!”
晚风中,我飞快地跑着,背着黄昏,我就说嘛,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别了,我很喜欢的姑娘……
第3篇:我只是输给了自己
一我刚上大一的时候,160cm,87斤,是众多瘦子中的一枚,大二的时候,我依旧160cm,而体重变成了120斤,活脱脱的小胖子。
我是林薇雨,喜欢你三年了。可是你,从来都不知道。
第一次见你,是在学校社团的招新会上。突然有两个穿着跆拳道服的男生拦住了我们的去路,其中一个就是你。
你的同伴热情地对我说:“学妹,来参加我们跆拳道社吧,强身健体。”我笑了笑,以自己不太爱运动为由拒绝了。
他不屈不挠继续追着我说:“哎,学妹,学了跆拳道可以保护自己的,你看你长得这么不安全。”
你在旁边扑哧笑出了声,风掀起你额前的头发,你的侧脸在阳光下熠熠生光。你那天穿着白色道服,像极了武侠片中仙风道骨的大侠。那一刻,像是满天的星光都被你点亮了。
那一刻,我突然决定要去你的社团。
傅子钦,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一切可以重来,我断然不会加入这个社团,也宁愿不曾遇见你。
二
我正式加入跆拳道社之后才发现,我能看见你的机会,也只有两次训练。
对于我们这些跆拳道菜鸟来说,或许有部分人是为了某个人而来,例如我。而你,从小就学习跆拳道,你对跆拳道的热爱无异于樱木花道对篮球的热爱。
这一切,都是慢慢熟悉之后我才知道的。你说你不能理解,为什么我每次训练都要想办法偷懒,你说练跆拳道是一种享受。自那以后,我便不敢再偷懒,每一次训练都踏踏实实认真完成,经常累得全身酸痛满头大汗。
有一次,你问我要不要一起去聚餐。我刚想推辞,你却二话不说回过头跟其他人说今晚加一个人。我只能在风中默默点头。
吃饭的时候你突然义正词严地对我说:“林薇雨你要多吃点,你看你瘦得肯定找不到男朋友。”
那天,你和你的同伴估计都被我惊住了。他们说我一个看上去瘦弱得风都能刮跑的女生居然可以吃赢三个大男生。
后来你们几乎每次聚餐都要带上我,你说你的同伴说,带上我不吃亏,不会有剩菜。我抬头看向你,问你:“你呢,也是因为不想浪费?”
你笑了笑,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对我说:“我当然是因为觉得你吃饭的样子好看又有趣啊,而且,你这么瘦这么矮,是该多吃点。”说完还使坏地比画了一下我的身高。
是啊,我真的好矮。你180,我160,就好像一抬头就能说爱你,但是隔着20厘米的距离,剩下的便只有仰望。
三
我们的关系越走越近,你已经开始旁若无人肆无忌惮地对我勾肩搭背了。舍友说,这是危险信号,关系越好,我们就越不可能成为情侣。我有一瞬间的落寞,可是我不能刻意疏远你,我实在是做不到。
我越吃越多。你去参加全市跆拳道大赛时,我已经可以去挑战自助火锅连吃六小时不停了。你又开始担心,你说:“你这么能吃,以后谁养得起你啊?”
我问你:“没人要,你可以收留我吗?”
你那天说的话,我永远都记得,也是那句话,把我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你说:“没人要的话,我养你。”
我“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你有点慌乱无措地说:“好好好,有人要有人要,我错了,就那么不乐意和我在一起吗?”
后来一次社团聚会,一群人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我选了真心话,他们问我,从小就这么能吃吗?
我摇摇头,看向你,说:“是因为傅子钦说我又矮又瘦要多吃点。”你在一旁笑嘻嘻地说:“明明自己是个百分百吃货还要赖给我。”
后来,你抽到了大冒险,一群人起哄让你抱在场的一位女生。你二话不说就抱起了我,不知道谁来了一句:“让他抱着林薇雨做二十个蹲下起立。”
你板着脸,抱起我,起先还很从容不迫的样子,越到后来我渐渐感觉到你开始吃力,汗水顺着你的鬓角流了下来。我抬手想帮你擦掉,你厉声说了一句:“别动,沉死了你。”
我默默收回了手。傅子钦,就是在那一刻,我开始意识到,我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瘦得只能穿最小码的林薇雨了,我是大了一号的林薇雨。
回到宿舍后称了一下,我已经103斤了。我失去了那个“太瘦要多吃点”的理由了。
舍友们都劝我早早跟你表白。
她们甚至连情书都替我写好了。我拒绝,我说那一看就不是我的风格,你是不会相信的。
我就这样踌躇着,纠结着,磨蹭着,等待着,错过了一次又一次的机会。
四
再开学的时候,我大三你大四。开学的时候在校门口碰到,你直勾勾地看了我半天,然后拍拍我的肩膀:“我说林薇雨,你怎么一个暑假胖成这样了啊,以后怎么嫁人啊?”
我哭了,我不是一口气吃成的胖子,难道之前你都瞎了吗?
你显然是被我吓到了,揉了揉我的头发:“不哭不哭,没事,胖点可爱,嫁不出去我养你。”傅子钦,你看,又是这句。你知不知道,你这么说我是会当真的啊。
你大四的时候开始出去实习了。
不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开始减肥。我咬牙奔跑在学校的塑胶跑道上,一圈又一圈,没有终点没有希望,就像我对你的追逐,永无止境。
你第一次回学校来看我的时候,是你开始实习的一个月后。你说你挣钱了,要带我去吃大餐。我默默地摸了摸自己腰间的肥肉,艰难地点了头。
那天晚上,我依旧欢悦地搏斗在食物之间,像个腾云驾雾的齐天大圣般挥舞着筷子,将食物消灭。你默默地笑着看我独自战斗着,临了,你摸摸我的头:“这么多年了,还是只有你,一点都没变。”
不,傅子钦,我变了,我变成了一个胖子,我变成了一个懦夫。有些话,时间越长我就越没有胆量说出口了。我害怕如果我开了口,以后会不会连一起吃饭的机会都没有了。你看我懦弱得连自己都开始讨厌自己了,我本不该拥抱太过炽热的梦,比如明天,比如你。
五
如果说在追逐你的这条路上,我是个慢腾腾的参赛者,那么在减肥这条路上,我应该算得上是一个优秀选手了。
大三一年我瘦了整整20斤,并不像从前那么瘦,但已经看不出曾经120斤的痕迹了。而我的胃,也不堪折磨,胃溃疡已经严重到不可不管的地步了。
我问医生,我以后还可以去吃火锅吃龙虾喝啤酒吗?他说:“能吃,溃疡再严重一点就可以把整个胃切除。”
大三的期末,你和几个从前一起在社团训练的学长回来了。那时你就要毕业了,我们一起去了从前经常去的那家店,又乌泱泱点了一大桌。他们闹哄哄地打赌说我能吃多少。你在一旁看着,默默地不说话。
这时,突然来了一个学妹,跑到你的面前,递给了你一封信。我听见她勇敢地说:“傅子钦,这是我写给你的第721封情书,请你做我男朋友吧。”
旁边的人开始起哄,他们说,这个学妹已经递了两年情书了,你就算是石头也该化了啊。
你看了看我。目光交会的一刹那,我慌乱地低下了头。仿佛过了好久好久,你轻声说:“好吧。”那个女孩欢呼了起来。
那天晚上,我不顾医生的劝阻又一次横扫千军破了纪录。我默默对你举了举杯,在心里默念了一句:“来,傅子钦,干了这杯啤酒为证,从此火锅烧烤龙虾是路人。”可惜,你正被众人簇拥着,没有看见我眼里的决绝。
那天过后我在宿舍躺了三天,然后去医院,割掉了我四分之一的胃,也割掉了我这么多年来,对你念念不忘的臆想。从此以后,火锅的畅快,烧烤的淋漓,龙虾的肥美,我都尝不到了。而真正让我最难过的,是你身边的位置终于有了别人。
我的青春伴随着我的爱情就这样无疾而终了。那些你陪伴着我吃到满天繁星都笑了的夜晚,那些你在灯光下温柔地看着我横扫食物的日子,都一去不复返了。
我一次又一次地把你留在我身边,却一次又一次地错过了你。到了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我输了。而且我没有输给别人,我只是输给了自己。
第4篇:第五分钟才出现
——姜心,你脑子有坑刚好把逻辑给埋了吧?——喜欢是不需要逻辑的。
那时,她是这么答的。
他原本却不是打算这么问的。
方雨生开着一辆新款雷克萨斯路过长江,准确的说是停在了长江边上。这段路万年不变的堵车,车道总是塞的满满的。方雨生准确无误地接收到了两边车主递来的白眼,并且习以为常。
他这辆车,是温珊为他挑的,说是什么土豪标配,在他看来也就体积大这一点像土豪。温珊还说过这车是越野车,什么路况都能应付,不知道她有没有把堵车这种路况考虑进去。不远处的红绿灯已经变了好几次,但周围却像被女巫施了法一样纹丝不动,方雨生无奈地笑了,他怎么觉得自己像是买了把宝剑在练习切菜呢。
翻起西装袖子看了一眼,八点差五分,不知道还要原地待多久,但迟到已成定局了。方雨生索性把双手从方向盘上解放下来,舒舒服服地靠在椅背上,目光远远地投到窗外。今天是阴天呢,江上升腾起一片茫茫的雾,又或者说,这雾里有一片江缓缓地流过来。场景与记忆中的某一处重叠起来,方雨生隐约听见一阵急促的单车铃在这林荫道里回荡着响起,一个女生气急败坏的声音传来:“方雨生,我最后再等你五分钟哦!”
方雨生认识姜心并成为姜心的备胎,这全都得归功于江云谈。这名字一听就是高岭之花,完全符合堂堂江城一中校草的身份。方雨生初中的时候也算是校草,但当他高中入学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同桌江云谈时,他就知道以后只能安心地当个路人了,混的好的话或许还能当个转交情书的。
果不其然,每天下课,他们的座位旁边都排着一个小队,全是号称要跟江云谈讨论学术问题的“女学霸”。方雨生是个好奇宝宝,所以他发问了:“又来跟班级倒数第二的孩子讨论学术问题啊?”哎呀,真是不讨喜!
每每这个时候,江云谈总是挥一挥衣袖,就把他的这一大片云彩打发到方雨生那去,谁让方雨生是班级顺数第二呢。女生们倒也不介意,毕竟讨论问题不是重点,能在江云谈面前展现自己的女性魅力才是紧要的,一口娇滴滴的声音只是入门,把头发时不时撩到耳后算是加分。如此,导致方雨生总是错觉自己是站在了怡红院门口。
姜心也是这一片云彩中的一朵。方雨生只对她印象深刻,是因为这位女同学真的会跟他认认真真的讨论学术问题,虽然总是驴唇不对马嘴。他跟她讲解化学方程式,她却问他喜欢哪首唐诗。方雨生想,纵使这位姑娘动机不纯,行动也不走心,但看在她总是耐心听完他滔滔不绝的见解并且没有任何小动作的份上,他替江云谈决定了,就是她了!于是,方雨生整整当了大半年的红娘,直到高二分班,也没见他俩有什么进展,反倒是他和姜心成了死党。
方雨生觉得有点对不起姜心,她请他吃了那么多次饭,他却从未尽心地当过这个红娘。相反,还起了点破坏作用。他极力规劝江云谈——一个数学从未及格过的人跟他一起选了理科班,只因为姜心选了文科班。当然,江云谈是无所谓的,反正他语文也没及格过。方雨生承认自己有点卑鄙,但没办法,为了爱情有时候就得插兄弟两刀。没错,方雨生喜欢上姜心了,不知道在什么时候。
从某一天起,方雨生向姜心转达完江云谈的最新消息后,心里突然有了一点点酸涩感。开始他以为自己只是在嫉妒江云谈的受欢迎,直到他看见别的男生跟姜心有说有笑,这股酸涩感再度出场,他才恍然大悟了什么。在江云谈面前,姜心总是步履缓慢,嘴角轻扬,极力做个淑女。在他面前,却总是蹦蹦跳跳,大笑大叫,恨不得让所有牙齿都出来晒一遍太阳。这样的姜心实在让人心动。方雨生总是一边替江云谈感到可惜——喜欢他的姑娘这么美好的样子他却看不到,一边却暗自欣喜。
对不起啊,姜心,你把我当朋友,我却想泡你。
这样的暗恋状态实在是不好受,尤其他明知是单恋。分班之后,有一次姜心到他们班找他一起吃饭,站在门口怯生生的探进脑袋来,手指无措地绞在一起,一副在等男朋友的害羞表情。方雨生知道为什么,江云谈也在这个班上,就坐在他身后,所有起哄声的中心。
方雨生收拾好东西走出去,姜心的第一句话是:“你后面坐着江云谈哎!”
方雨生感觉心被狠狠扯了一下,却不得不做出欲哭的表情,夸张地叫道:“姜心,你好没良心!我都在他前面坐了几个月了,你每次路过的时候是不是从来只看得到他,都顾不上看我啊?”
姜心愣了半秒后,才笑嘻嘻的骂他一句“笨蛋”。是啊,他是笨蛋,笨蛋才天天开自己喜欢的姑娘和情敌的玩笑,笨蛋才在和姜心吃饭的时候,三句不离江云谈!
方雨生细细地想过,如果他告白了会怎样。他想到的结果是,姜心会尴尬,江云谈会尴尬,而他只会伤心。既然如此,他这只狼,还是先披着名为朋友的羊皮吧!至少他们可以依然亲密无间,偶尔还能小小地暧昧一下,比如在看恋爱真人秀节目的时候,开个玩笑说,哎,姜心,如果我们参演的话,是不是要叫生姜cp啊,哈哈。
但是,那一天,他差点就要打破这种局面了。姜心约他去江边骑车兜风,他快迟到了,姜心在电话那头说:“方雨生,我最后再等你五分钟哦!”,但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别的事情,所以没有听到。
刚才他不小心听到几个女生说话,“方雨生”和“备胎”这两个字眼听得格外清晰。原来满世界都知道他喜欢她啊,是不是她也知道呢?脑子太混乱了,方雨生在路边停下思考了一分钟才重新出发。他想好了,他得问她,你真的把我当备胎吗?如果是,那我可以转正吗?
他到的时候,姜心的表情不好,明显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但她并没有指责他的迟到,而是专心地看着眼前的风景。
“你看,雾里有江哦!”
“姜心,你脑子有坑刚好把逻辑给埋了吧?明明是江上有雾。”
“喜欢是不需要逻辑的。人总是第一眼看到自己喜欢的,以他为中心,其他的都是背景。我喜欢雾,所以,我总是先看到雾,对我来说,就是雾里有江,这就是我的逻辑。你懂吗?”
方雨生觉得他懂了。因为姜心喜欢江云谈,所以江云谈是中心,他是背景。她是察觉了他的心思,特意约他出来拒绝他的是吗?原本在路边花了整整一分钟鼓起来的勇气像被戳破了的气球,一下子变得破烂不堪。后来,方雨生没有再说话,而姜心也一反常态地保持了沉默。
那天的最后一句话是:“方雨生,我要转学去外地了。”
或许只有上帝知道吧,在那停滞的一分钟里,方雨生鼓起了勇气,而姜心却丢掉了勇气。
在时间里,人们最擅长做的事是遗忘。姜心走后,方雨生也很快进入了繁忙的高三,没时间伤春悲秋。他迫切地向往着没心没肺的大学时光,到时候就可以将这混合着江上雾气的潮湿记忆打个包,一起扔进时光胶囊里。
大一的时候,方雨生意外地收到了姜心的信。其实所有联系方式都没丢,只是失去了联系的必要。姜心她说:
“我想告诉你,我一直都很喜欢你!高一的时候,为了接近你,跑去问你问题,虽然总是被江云谈的烂桃花们堵在过道,但我愿意穿越人山人海去找你,哪怕你只会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
“方雨生,你真是个笨蛋!我每次看的都是你,那天是第一次发现江云谈坐在你后面。”
“方雨生,那天你迟到了,我想着,如果你迟到的分钟是偶数我就告白,如果是奇数我就不告白了。你刚好在第五分钟到了,但我还是有暗示你啊,都怪你太笨了。”
“方雨生,对不起啊,你把我当朋友,我却想泡你。”
“方雨生,我就当你也喜欢我了,反正你也不损失什么。”
“方雨生,不许给我回信。”
方雨生想,原来这就是文科生和理科生的区别啊。他没听懂过姜心的暗示,也不明白为什么他只是多迟到了一分钟,姜心就放弃了他。但是他不需要懂了,因为他现在已经有女朋友了。温珊是个理科生,冷静有逻辑,跟他很合拍,虽然他再也没有过在姜心面前那样头晕目眩的感觉。
一湾溪水从他面前不回头地流过去了,汇入他不知道的海里。而他在干渴的时候喝下了另一口海水,又怎么能嫌它咸呢,也许它曾经也是一湾清亮的溪水。
后来,大学里开始流行什么最美情诗大赛,“螃蟹在剥我的壳,笔记本在写我。漫天的我落在枫叶上雪花上。而你在想我。”“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他也慢慢懂了这些百转千回的句子。
他想,姜心也对他说过这样的情话。“雾里有江,而你身后坐着江云谈。”
汽车的鸣笛声把方雨生从回忆里拉回来。不知什么时候,道路已经通了,只剩他一个人还在原地不动。
方雨生再次看了看手表,正好八点整。他的未婚妻温珊在不远处的咖啡馆里打来电话,“方雨生,我最后再等你五分钟哦!”方雨生默默地提高了车速。
他想,这次,他可不能等到第五分钟才出现了!
第5篇:我可能不会再等你了
李可是个痴情的男生,我这么说是有原因的,因为他爱过一个姑娘,爱了7年。01
而如今,挽着他的手走过红地毯的却不是那个姑娘。我看着李可和他的新娘交换戒指,然后深情一吻。
莉莉说:“李可会不会随便找了个姑娘,只是为了忘记林晓?”
我看了看李可,笑了笑说:“不会。”
莉莉说:“你为什么如此确定?”
我说:“因为他看那个姑娘的眼神和当初看林晓时一样。”
李可认识林晓的时候,他大一。大家穿着迷彩服在运动场军训,绿油油的一大片。看不出谁有多漂亮,但是李可就一眼看到了林晓,简单的马尾,明眸皓齿,好不美丽,一见钟情往往就发生在一瞬间。
如果你不相信一见钟情,只能说明你没有遇见对的人。
军训休息十分钟的时间,教官说谁来唱首歌。大家都坐着不动,谁也不愿意上去唱歌。“没人唱歌的话就别休息了,接着站军姿。”教官有点生气的说道。
就在这时,林晓突然站起来说:“要不我来唱首歌吧。”林晓的表情带着自信,整个人落落大方,李可看向林晓的时候有点睁不开眼,不知道是不是阳光太耀眼。
后来李可打听到她叫林晓,她和他学一样的专业,经济学,而且他们是同班同学。他听到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声,他好像明白喜欢一个人到底是怎样的感觉。你时时刻刻地想着她,她一笑,你的心就跟着融化了;她就像是个磁场,吸引着你的目光。
李可和我说到他们的相识时,他的嘴角不由自主的上扬,以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弧度。我问他:“后来呢?”后来的故事和大数恋情一样,他打听她的喜好,他请她吃饭,他约她看电影。
为了让她对他有好感,他参加了班长的竞选,他一直很好奇那些选他的选票里有没有林晓的一票。林晓的大学生活没有社团没有学生会,她是个特别的姑娘,每天泡在图书馆,却没有书呆子气,相反,她会跳舞。
这些李可都不知道,他以为林晓会和大多数人一样参加学生会的竞选,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所以,李可努力通过学生会的面试,积极参加各种社团。直到后来他当上学生会主席,成为各种社团的红人时,他才知道,林晓没有加入学生会,各种社团也与她无关。
李可如果想和林晓来个偶遇,去图书馆绝对行。知道这些的李可,每天都去图书馆,他假装在自习室找到她,然后轻轻的坐在她对面。她在图书馆呆多久,他就呆多久。为了她,他辞去的主席职位,各种社团活动他也不参加了。
那时,李可觉得最幸福的事就是喜欢的姑娘坐在他对面,他一抬头就能看得见。
02
一开始,对于李可的喜欢,林晓从未表露心意,她假装不知道。直到有天,李可又假装偶遇坐在她对面,过了半小时,林晓说出去散散步吧。
李可第一次和林晓并肩走在林荫路上,他正想找话题说点什么,林晓突然说:“我知道你喜欢我,我们在一起吧。”阳光懒洋洋的照在李可身上,有那么一刻,李可觉得太不真实。他用力掐了掐自己的手臂,真疼。
他欣喜若狂地说:“好,好,好。”听到这,我假装鄙视的瞅瞅他,我说:“你能不能有出息点?”李可说:“她是我的初恋,我能不激动吗?”但是在一起后的日子和没有在一起时没有太大差别,李可依旧每天和她泡图书馆,两个人也会一起去食堂吃饭,他也会送她回寝室。
一直到大四,他和她从未牵过手,她也从未说过喜欢,他和她的关系就只是像普通朋友。李可的朋友也说过,他们说:“那个姑娘,也许不是真的喜欢你。”可是李可不介意啊,李可说,她愿意和他在一起他就感觉这是莫大的幸福了。我不知道男生的喜欢是怎样的,我只知道,李可爱林晓,爱得太卑微。
卑微的爱情从来不会有好的结果,林晓这么努力泡图书馆,也是因为她要考托福雅思,她从一开始就打算出国。在她没有被英国那所知名高校录取前,她没有告诉李可,她已经考试了,她已经考过了,她要出国了。
林晓只是在出国的前一天告诉李可,她要出国了,她问他愿不愿意等她。如果愿意等,她一回来,他们就结婚。李可的回答当然是愿意。我爱你,我愿意等你,这一等就是三年。
那三年,李可进了国企,身边有很多姑娘喜欢他,追求他。他的母亲也想着给他相亲,他始终不接受其他姑娘,当时,很多人怀疑他是不是gay,其中也包括我。
我经常调侃他:“李可,你肯定是gay,不然你咋不谈恋爱呢?”
他会说:“你懂什么?我有女朋友,她在英国。”莉莉就说:“你就编吧,我也有男朋友,他在美国呢。”李可总是被我俩气得直冒烟,可是他也不曾告诉我和莉莉,林晓的故事。我想可能是他自己也不确定他们是否还是男女朋友了吧。
03
林晓去了英国,他们就通过视频联系。从视频中看到林晓好像瘦了那么一点点,李可就会心疼半天。
慢慢地他们连视频都没有了,李可联系不上林晓,直到林晓的室友突然打电话给他。林晓的室友说她得了阑尾炎,刚做了手术。
李可挂了电话,就拿着护照马不停蹄地打的去机场,他迫不及待地想去英国。李可说到这时,我默默的吐了句槽:“你以为你在拍言情偶像剧吗?”李可并不理我,他接着说了下去。
他买了最后一趟飞机的机票,等他到达英国,时差带来的不适应,让他感到无比疲倦。他顾不得休息,就马上打电话给林晓,林晓一接通电话,他关切的问她好点了吗?
林晓不明所以,她呆呆的问:“什么呀?”李可说:“你不是刚做了阑尾炎手术吗?”
林晓这才恍然大悟地说:“哦,我和朋友玩真心话大冒险呢。”
李可说:“那我现在在英国,我能来见你吗?”
林晓说:“啊?可是我没有空来机场接你啊。”
有时候,心死就在那么一刻,我千里迢迢地来见你,你说不见,我就明白了我在你心目中的分量。李可没有请假就去英国,回来后,领导请他去喝茶。我和莉莉好奇的看着领导办公室门口,生怕李可被开,毕竟,我们三个是好哥们啊。
被领导训斥了一个小时后,李可从领导办公室走出来,我和莉莉八卦的靠过去问:“李可,你昨天去哪了?”
李可沉默了一会说:“和过去告别。”
从那以后,李可完全不接近女色,生活的重心都在工作上。那一年,李可努力工作,顺利的升了职,涨了工资。理应有更多姑娘追他,可是,没有了,姑娘们都说:“李可是个gay。”
只有一个叫梦圆的姑娘一直默默的对他好。可是李可从不领情,有人劝梦圆说:“你别喜欢他了,他就是个gay,你怎么会感动他呢。”人心不是铁打的,梦圆最后还是感动了李可,因为李可并不是gay。
而我相信,李可绝不是把梦圆当替身。如果没有释怀,李可一个大老爷们,怎会和我说起他和林晓的故事。
04
林晓知道李可要结婚的消息后,有主动联系过李可,她问他:“你不愿意再等我了吗?”
李可说:“你爱过我吗?说实话。”
林晓沉默了一会说:“没有爱过,但是喜欢过,那时你对我好,我只是想找个依靠。”
李可说:“去英国前,我还爱你,从英国回来后我就慢慢放下了。”最后,李可说:“我可能不会再等你了。”
李可爱了林晓7年,大学四年,工作三年。虽说我爱你,并不一定要求要得到回报,但是,没有回应的爱情是没有意义的。
也许有一天,我不会再等你,因为我知道,你不值得我等,我的爱应该留给值得的人。没有了林晓,至少李可遇见了梦圆,他还是幸运的。
第6篇:停留在肩上的那只蜻蜓
在一个非常宁静而美丽的小城,有一对非常恩爱的恋人,他们每天都去海边看日出,晚上去海边送夕一陽一,每个见过他们的人都向他们投来羡慕的目光。可是有一天,在一场车祸中,女孩不幸受了重伤,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几天几夜都没有醒过来。
白天,男孩就守在床前不停地呼唤毫无知觉的恋人;晚上,他就跑到小城的教堂里向上帝祷告,他已经哭干了眼泪。
一个月过去了,女孩仍然昏睡着,而男孩早已憔悴不堪了,但他仍苦苦地支撑着。
终于有一天,上帝被这个痴情的男孩感动了。于是他决定给这个执着的男孩一个例外。
上帝问他:“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吗?”
男孩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愿意!”
上帝说:“那好吧,我可以让你的恋人很快醒过来,但你要答应化作三年的蜻蜓,你愿意吗?”
男孩听了,还是坚定地回答道:“我愿意!”
天亮了,男孩已经变成了一只漂亮的蜻蜓,他告别了上帝便匆匆地飞到了医院。女孩真的醒了,而且她还在跟身旁的一位医生交谈着什么,可惜他听不到。
几天后,女孩便康复出院了,但是她并不快乐。她四处打听着男孩的下落,但没有人知道男孩究竟去了哪里。女孩整天不停地寻找着,然而早已化身成蜻蜓的男孩却无时无刻不围绕在她身边,只是他不会呼喊,不会拥抱,他只能默默地承受着她的视而不见。
夏天过去了,秋天的凉风吹落了树叶,蜻蜓不得不离开这里。于是他最后一次飞落在女孩的肩上。他想用自己的翅膀抚摸她的脸,用细小的嘴来亲吻她的额头,然而他弱小的身体还是不足以被她发现。
转眼间,春天来了,蜻蜓迫不及待地飞回来寻找自己的恋人。然而,她那熟悉的身影旁站着一个高大而英俊的男人,那一刹那,蜻蜓几乎快从半空中坠落下来。
人们讲起车祸后女孩病得多么的严重,描述着那名男医生有多么的善良、可爱,还描述着他们的爱情有多么的理所当然,当然也描述了女孩已经快乐如从前。
蜻蜓伤心极了,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常常会看到那个男人带着自己的恋人在海边看日出,晚上又在海边看日落,而他自己除了偶尔能停落在她的肩上以外,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年的夏天特别长,蜻蜓每天痛苦地低飞着,他已经没有勇气接近自己昔日的恋人。她和那男人之间的喃喃细语,他和她快乐的笑声,都令他窒息。
第三年的夏天,蜻蜓已不再常常去看望自己的恋人了。她的肩被男医生轻拥着,脸被男医生轻轻地吻着,根本没有时间去留意一只伤心的蜻蜓,更没有心情去怀念过去。
上帝约定的三年期限很快就要到了。就在最后一天,蜻蜓昔日的恋人跟那个男医生举行了婚礼。
蜻蜓悄悄地飞进教堂,落在上帝的肩膀上,他听到下面的恋人对上帝发誓说:我愿意!他看着那个男医生把戒指戴到昔日恋人的手上,然后看着他们甜蜜地亲吻着。
蜻蜓流下了伤心的泪水。上帝叹息着:“你后悔了吗?”
蜻蜓擦干了眼泪:“没有!”
上帝又带着一丝愉悦说:“那么,明天你就可以变回你自己了。”
蜻蜓摇了摇头:“就让我做一辈子蜻蜓吧……”
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爱。当我们快乐幸福的时侯,也要细心地回过头去看看:我们的肩上有一只蜻蜓吗?
第7篇:一张信纸上的46个名字
他很少说话,经常迟到,脾气还特别大。我没见他跟谁一起走过路或者吃过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每个学期的学费总要拖很久才能交。
他成绩不好,又不大合群,因此,同学老师都不太喜欢他,尤其班主任,隔三岔五就在课堂上点名让他交学费。他不说话,把头拉得很低很低,像要塞进课桌里一样。
再后来,他与我同桌。可不到一周,我们就被调开了。
他喜欢把书堆得乱七八糟,有时还会闯进我的地界。我和他不熟,因此,就会板着脸数落他。有一次,我怒了,指着他的脑袋问他:“你怎么这么没有家教呢?你爸爸是怎么教你的?”
因为这句话,他忽然跳起来踹了我一脚。年少气盛,我哪儿忍得住?我们大干了一场之后,彻底成冤家仇人了。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忽然莫名其妙地跳起来打我。
初二上学期,他继续欠缴学费。班主任天天站在讲台上点名,问他具体什么情况,是不是有什么困难。他仍旧不说话,把头埋得很低很低。
那时,他大概15岁吧,因为没人愿意和他同桌,加上他学习成绩极为糟糕,所以被调到清洁区的角落里一个人坐。
没人理他,他也没有朋友。体育课,他通常都是一个人躲在教室里睡大觉。很快,我们便把他忘却了。
初二票选,班长是个女生,不但温善勤奋,还弹得一手钢琴,因此人缘超好。
体育课自由活动的时候,她拿着一张绿色的信纸来找班里的每个人签名。她说还有一年就毕业了,想把大家的字迹都留在一起,这样比较有意义,而且,只要签字,就免费请喝一瓶可乐。所有人都高兴坏了,争先恐后地跑过去签。
最后,46个人拿着46瓶可乐回到教室,有说有笑,把角落里的他衬显得更孤独与落寞。
再后来,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起初我以为是错觉,后来一问,大家都这么认为。
他不但把整个班里的卫生都承包下来,还天天顶着大太阳去操场上提水给同学喝。最离谱的是秋季运动会,他陪跑、送糖水不算,还把加油两个字喊得比谁都热血沸腾。
没人知道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干,但他的行为的确像一颗颗晶莹的水珠,在努力汇聚的同时,也把周围的心灵全然濡湿。
很多人觉得感动,对他伸出援助之手。有人帮他补习,有人给他买早餐,甚至有人提议在新学期秘密募捐,帮他把学费的问题给解决掉。
期末考试过后,他虽然只是中等,但仍旧被选为年度进步最大的优秀学生,上台发言。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流泪。他从兜里掏出一张绿色的信纸,小心翼翼地摊开:“我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爸爸很早就去世了,妈妈一个人带着我和弟弟,很辛苦。那天我来得很早,打算收拾书本然后退学,没想到,竟收到了这封信。真的很谢谢大家对我的帮助,之前我还一直担心你们会看不起我……没有你们给我凑的学费,我可能已经是苦命的煤炭工……”
所有人都看清楚了。那张绿色的信纸上,有46种不同的笔迹和46个熟悉的名字。
没人说话,也没人转头去看班长。很久之后,教室里才响起潮水般的掌声。
第8篇:我爱你,只能爱到一半
梁保康是在酒店的剪裁仪式上认识叶榛榛的。是一个叫璃锦的酒店开幕仪式,他是剪彩人员,因为是投资方,因此,省里市里的领导对他非常重视。
他已经结婚,不过一直都有艳遇,但全部都是那些女生追他,每个都长的美貌如花,在他身边云雀般叫闹着,他并不喜欢,因为,认为她们一定是有所图的。
他长得并不帅。顶多是中人之姿,38岁,已经有小肚腩,不高。在大学中。他也追求过女生,但都是失败告终,那么,现在这些女生为何追他,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有钱。
可那天,他动了心。
叶榛榛是引导小姐,个子最高,也最漂亮,一身红色的旗袍,分外妖娆,因为皮肤白,更显得曼妙。
他遭遇过无数的引导小姐。她们都微笑得近乎献媚,只有叶榛榛,很矜持,不卑不亢。
剪彩剪得很顺利,他下来的时候,差点儿被台阶绊一下,叶榛榛一下子扶住他,然后小声问。没事吧?
她的声音真好听。
下了台,她亦没有和从前那些引导小姐一样要他的电话,然后千方百计想靠近他,她只当不认识他,转身就走了。
她的名字,他是后来问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她呀,还念书呢,大四了吧,听说家庭条件不好。
半年之后,他的公司招人,他恰巧那天没事,到楼下晃一圈,一眼就看到了叶榛榛。
叶榛榛安静地坐在那里,白衣白裙乌发,坐在那里,完全和那天不一样的人了,素色,有着淡雅的光芒,她是历史系毕业,根本用不到房地产上,可是梁保康告诉身边的副总说,招上她吧,也许做方案时有用呢。
梁保康决定请她吃饭,电话打到她办公室。她礼貌而客气,梁总,有何吩咐?他很严肃,但很认真地说,下班后,有个应酬,你陪我去一下。
如果是别的下属,大概会高兴得跳起来,但是她却问:为什么我要去?
他愣了一下,支吾着说:工作需要。
他要了一点点红酒,然后说,喝一点儿,好吗?
不会喝酒,叶榛榛很轻声地说。
他还是倒了一点儿给她,她真是不会喝酒,一大口全喝进去了,这种洋酒。是要一点点抿的呀,喝完她的脸就烧起来了,火烧云似的,一片一片的,更显得人和桃花一样。
结账的时候她更傻了,4千多!她说,这么贵呀,吃的又不是金子!为这句话。梁保康更喜欢她。
后来,他们常常去吃饭,一边吃一边聊天。他告诉她他小时候的事,捉青蛙掉到河里,和人打架缝了几十针,偷着看电影让老师逮住,她就轻轻地笑,也和他说家里的事情,父母都下岗了,弟弟还有病,她不会花钱,因为挣的每一分钱全寄给了家里。
春节的时候,叶榛榛回了家。
整个春节,他的心情都很茫然的。太太和儿子去泰国玩儿了,他说公司忙,其实,他是想一个人安静地待一会儿。
初二,他接到叶榛榛的电话。
是我,她说,我妈住院了,需要点儿钱,你能借我点儿钱吗?她声音很小。小到和蚊子似的,勉强能听到。
他们交往半年多,他几次想给她买衣服和化妆品,都被她拒绝了。现在,她需要钱了,大概是鼓了很大的勇气说的吧。
好,他说,多少?
两万,她说,我尽快还你。
不。不用还,他说算公司出钱,没事。
挂了电话,他把钱打到她的卡上去,5万。
叶榛榛却再也没有回来。
打电话过去,她只说,我想留在小城,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男友,挺好的,再说,我父母老了,弟弟还有病,我得照顾他们呀。
梁保康心里很难过,可是他有过承诺吗?5万块虽然于他而言不算什么。可是,打了水漂毕竟是件难受的事。
偶尔叶榛榛会发一条短信过来,提醒他吃胃药。他喝酒喝坏了胃,常常闹胃疼。一疼就是半夜。有时提醒他去医院检查身体,现在亚健康的人太多了。他回短信很简单,好。就一个字。
后来有一天,他接到叶榛榛的电话,
叶榛棒说,桑保康,我把5万块钱打到你卡上了,我凑齐了,你别怪我还晚了,我尽力了。
他想说什么,可是,鼻子很酸。只觉得满胸的话,却拣不出一句要表达的,他说,叶棒榛,你知道,你于我而言是多么重要,你知道吗——
我也是,叶榛榛说。
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惊雷,他问,那为什么,为什么要离开?
因为,因为舍不得伤害。所以,我爱你,只能爱到一半,不能再多了,再多,于我,于你,于家人,都是伤害……
叶榛榛放了电话好久,梁保康还在发愣,他想,他是多么俗气的一个男人啊。
梁保康回到家里,又和从前一样。炒菜做饭,和太太聊天谈心,可是,他知道一切又和从前不一样,这不一样,是因为心里有了一个叶榛榛,而这个爱他爱到一半的女子,注定,是他一生的朱砂痣,如一粒生动的钻石,在他心里,珍贵,并且,让他感觉到疼痛。
第9篇:爱情是不能等待的
深更半夜电话铃突然响起,我没头苍蝇似的跌撞奔向电话。拿起听筒,对方挂了。他妈的,就算打错了,好歹也有个交待呀。我一时心里空落落的,不知是放下电话好,还是自己仍有什么别的想法。
躲回床上,我真觉着冷了。今年的秋天,好象来的特别早。
雨把夏天的一切都冲走了,把人心也冲的潮兮兮的。
这些天,我总是忍不住的滥情。
像所有末流小说里的情节一样,我在一个绵绵雨夜无端被电话吵醒,想起了自己久别的恋人。想到失眠。
去年秋天,一次她打电话给我,要我去找她。我到了她家门前才发现她一个人坐在台阶上,眼睛红红的。
未等我问怎么了,她就冲过来一把抱住我的脖子,说:"没家的感觉好可怕。"于是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往我身上擦。
只记得那时她的手表贴在我脖子上,凉凉的。
我不明所以,只是茫目的拥着她,告诉她:"你不会没有家的。"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她只是误把自己反锁在了门外。
她叫小辉。她有一双极普通的眼睛,普通的眉毛,普通的鼻子和嘴。站在你面前,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女孩;走入人群中,立刻再难将她发现。
可我依然爱她很深。
此刻我拿出她的照片,那是她曾给我的唯一一张照片。
再次旋亮台灯,把这张早已谙熟的脸看个仔细。
照片上的她穿着我送给她的白色T恤。那也是我们相识三年中,我曾送她的唯一一件衣服。仅仅四十块钱。是堡狮龙季末打折时随意买来的。
可买过后,她久久不肯穿。我一直以为她不喜欢。在我的威逼利诱下,她终于承认"舍不得",因为是我送给她的。
面对这样一个女孩,我常有的是感动。可我却不知如何去回报她的多情,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清我自己。或许我也从未想过要去说些什么--为了她。
后来我为她拍下了这张照片。按下快门的一刻,我要她说"茄子",她却偏偏说"萝卜"。于是照片里的她,永远冲我撅着嘴。
往昔的时光是美丽的。
夜深人静,我久久的摩挲着手中的照片,不愿放下。泪一滴滴落在照片上,来不及擦干净。
我觉得用"自我感觉完全错位"这句话来形容自己一点都没错。不论是我激动还是我平静的时候,我都不太懂如何解释自己。在我情绪最极端的时刻,我的耳边总时不时的响起一段音乐。好象是BEYOND的。只有前奏。
每次都是这样,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是为什么。
相识三年之久,小辉终于向我提出了分手。
理由只是:在我身边,她找不到可以依靠的感觉。
我知道自己想挽回,可不知该如何去挽回。
我想她并非是真的要和我分手,可我却并没问出口。
末了只有一句话:"如果你想要分手的话,那好吧。"
那一刻,她久久的望我。眼神中的失望,惊的我只觉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
当她转过身大步离去,我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将她唤回。
是否相爱的人,永远都只能象两列对开的火车,只有擦身而过的缘份。他们在相爱的时候,忘记了去倾诉。他们在等待,等待对方先说出来。可悲的人,为何要如此高傲?为何要如此固执?
我们的故事本该到这里就结束了,划上一个平淡而又无奈的句号。可是没有。分手的一个多月后,她出了车祸。从来都习惯,这样的事发生在别人的世界里。可是它这次实实在在的发生在我身上,发生在我眼前。夺走了她,我的小辉。这个我曾一心一意要她做我老婆的女孩。
和她同院的一个兄弟把这件事告诉我后,我一拳把他打倒在地。
接着我扶起他,"我说哥们儿,今天可不是四月一号呀,别跟我开玩笑成么?"
他缓缓向我道出了小辉的出殡日期。我只知道自己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其余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和小辉相处了三年,有一千多天,很长很长。
我和小辉相处了三年,比起我想要陪她一同走过的岁月,这甚至不能算什么。太短太短。
短到她家里的人甚至不知道她有我这样一个男朋友。
出殡那天,我只能远远地跟在她亲属们的身后。泪水滂沱的我终于明白,为何当初小辉那样的依恋我。当时的我,肝胆俱裂,我多想再拥她入怀中。再拉住她的手,让她乖乖地跟在我身旁。
可是伸出手,我只能拉住幻觉。小辉走了。
出事后的日子里,我每晚都做着同样的梦。梦见我对闭上双眼的小辉说:醒过来,我全想明白了小辉,我把心里的话全说给你听好么?于是小辉就醒了,我也醒了。醒来后才发现,我的枕头已经湿透了。
此刻的黑暗中,手捧她的照片。我的感觉再次错位。我躺下,在身边留出位置。让我的小辉就睡在我身旁。
耳边反复不停的响着,仍是那段快要让我崩溃的音乐。《遥望》。
隔壁的屋子里,传来了老爷子的鼾声。
我哽咽了,我听见自己和着耳边的乐声唱下去:每天多么多么的需要/永远与你抱拥着/忘掉世上一切痛苦悲哀/纵使分开分开多么远/也会听到你呼唤/期待我这一生再会你...
我的好兄弟们,或许你们比我经历的事要多的多。可是,听我一句好吗:能珍惜就珍惜吧。她向你要的,或许只是一种归属感。如果你是爱她的,把你心里的话讲给她。让她从心底里有个依靠。
因为,爱经不起等待。
永远怀念我的小辉。
第10篇:有些爱恋,只是青春的产物
高二,面临文理分班,跟我铁的哥们大多数选择了理科,而我毅然选择了文科,刚开学那段日子,我是孤独的,孤独得就像一匹找不着北的野狼。沉默寡言的我常常一个人落寞地盯着课本,企图从死板的文字里面寻找一丝慰藉。那段日子,我反复听着朴树演唱的歌曲《火车开往冬天》。悲伤的曲子,沙哑的腔调,含混不清的歌词,一下子朝我涌过来。在暗淡无光的日子里,我自诩为“一列开往冬天的火车”。
青春的轨道上,我梦想着,有一列绿皮火车载着自己。然后,火车尽头遇见一位丁香一般的女孩。
车厢里,有一位女孩系着粉红丝巾款款地向我走来,最后我将女孩揽入怀里,一起走下火车,走向美好。越是孤独,这种不着边际的想法越强烈地占据我的内心。黑夜,我像波涛一样翻滚着,飘荡在无际的海崖上。
我记得《火车开往冬天》的歌词是这样的:明天是个没有爱情的小镇/我会默默地捡起我的冬天/疲惫的火车/素不相识的人群/哪里是我曾放牧的田野。
爱情,对于幼小的我太遥远,太奢侈了。出身贫寒的我,穿着永远那么暗淡,瘦小的身躯总抬不起高贵的头颅。那时,我是自卑的,只有成绩可以带来些许安慰。关于爱情,只出现在一闪而过的幻想里,我从不敢奢求一场高贵的爱情降临在穷孩子身上。
我继续听着朴树哀伤的歌曲,仿佛自己就是那列破烂不堪的火车,开往没有爱情的小镇。没想到有一天,梦中的女孩静悄悄地走到我身旁,娇媚地喊着我的名字。一点点开始,撕碎了我旷日持久的哀伤,我义无反顾地踏上没有结果的幻想之旅。
犹记得那天晚上,美丽的团支书莎丽娇滴滴地走到我身旁,出其不意地问:“你就是薛臣艺吗?”我应了一声,声音小得只有自己听得见。
出于自卑,出于害羞吧,我不敢望向莎丽,低着头胡乱地在作业本上练字。可是,莎丽的呼吸离我那么近,身为班花的她那么美,那么聪明,还有一副好听的嗓子。她的嘴唇,就像两片纯净的柠檬,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也许为了缓和气氛,莎丽微笑着对我说:“你的名字好好听哦。”莎丽,谜一样的女孩,留着齐耳短发,凭着甜美的嗓音一度成为学校晚会最受欢迎的主持人,追求她的男生据说一卡车都拉不走。
那一刻,我感激地看着莎丽从我座位离开。从来没有一位女孩说我的名字好听,从来没有一位女孩对我笑得那么甜。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的名字很土,土得就像一个草包。莎丽,不经意间的赞叹,让我多了几分自信。
恍惚中,我才记起莎丽是来收团费的,赶紧将准备好的团费掏出来交给莎丽。莎丽在本子上记录的时候,清秀的脸庞离我很近,一种快要窒息的诱惑渗进我的鼻孔,我感觉身体不自然地颤动。
下了晚自习,回到宿舍,我兴奋得睡不着觉,一遍又一遍回味莎丽对我说过的话。她的靠近,她的美貌,她的微笑,她转身离去的刹那,像电影无数次攻击我的神经。
自那以后,单相思时刻陪伴我度过漫漫长夜,我不断幻想着莎丽成为我的女朋友。梦里梦外,都是莎丽漂亮的双眸,我轻轻地抚摸着她的秀发,一次又一次将手中的鲜花递给她。她微微一笑,胜过千言万语,将我的忧愁和自卑消灭得干干净净。那时候的暗恋,如此美好,如此漫长。
偶尔,莎丽会向我请教一些很笨的数学题。她喊着我的名字,快步向我走过来。其实,那些数学题都很简单,有些甚至是课本上的例题,莎丽却说她弄不懂,请我演算一遍给她看。
每次,我都很克制,只是讲解题目,整个过程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可是莎丽不知道,我的心底是怎样的波澜,一次又一次地将她想念。这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孩,她让我陷入长久的暗恋。
莎丽向我请教那么简单的数学题,让我以为她是想故意靠近我。为什么呢?她是那么貌美,出身于富有的家庭,还那么单纯。难道她爱上我了吗?难道她就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吗?
我胡乱地思索着,对莎丽的爱恋无声无息地进行着,从没告诉任何人。我不敢相信,莎丽会喜欢上我,因为我跟她的差别太大了。她是公主,我是农夫,怎么可能走到一起呢?
一边是甜蜜的幻想,一边是绝望的毁灭。想念莎丽的半年里,我开始用堕落麻痹自己。我茫然地走进游戏机室,陶醉地玩着跑马机,将口袋里的钱输个精光,幻想着莎丽化身天使前来拯救我,将我拖出泥潭。
一天晚上,下起了大雨,输掉一个月的伙食费之后,我落魄地走在大街上,忐忑不安地走进电话亭,用身上仅有的五毛钱拨通了莎丽家里的电话。
接电话的刚好是莎丽,莎丽很有礼貌地问道:“喂,您好,请问你是?”
我紧紧地握着话筒,说不出一个字。雨水“噼噼啪啪”地敲打着街面,我不敢说出自己的名字,心里哽咽着。
等莎丽挂了电话,我握着话筒,疯疯癫癫地说:“我是一列开往冬天的火车。”
清醒后,我明白了,有些爱恋,只是青春的产物。谁的青春没有暗恋呢?开往冬天的火车,也会发出青春的嗷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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