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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爱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5-01-19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雪山下冰封的爱情
一少女周楚筝跳槽到一家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和帅哥马南风对上了眼。两个人这才相信了,世间真有一见钟情。两个人很快就陷入了热恋。
热恋之后,他们才发现,他们居然有着相同的爱好—探险旅游。
他们都是狂热的户外运动爱好者,都有精良的户外运动装备,但只缺时间。恰好公司宣布员工可以休年假了,他们两个人就凑到了一块儿商量,最后的结果是去爬日月山。
日月山位于青海的东部,是进入青藏高原的第一道雪山屏障。两个人选择这座雪山,主要是考虑这里的交通还算便利。他们经过了周密的准备,待到一开始休假,就准时出发了。
两天以后,他们到达了日月山下,仰头就能看到日月山皑皑的雪峰,在夏日阳光的照耀下,更显得圣洁神秘。两个人心潮澎湃,恨不得立即跑上去拥抱圣峰。但他们都深知,雪峰离他们还很远,要想亲近雪峰,还要跨过许多考验。
他们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要找一个好向导。他们跟一位牧民说明了来意,那位牧民就把他们领到一座帐篷边,冲着帐篷里边喊:“汤师傅,有人来找你!”帐篷里应了一声,接着就走出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黑脸,个子很高。
两个人说明了来意。汤师傅先看了看他们,又抬头看了看远方的天际,点了点头说:“你们真会选啊,这正是攀登日月山的好时候。你们的身体也不错。明天一早,咱们就出发。”
二
第二天一早,三个人就出发了。..
三天后,他们爬过了几座陡峭的山峰,在傍晚时分来到了雪峰下。他们跑过去触摸着冷森森的冰雪,都很兴奋。汤师傅嘱咐他们说:“这是圣山,不能爬的。你们就在雪峰下玩耍吧。”他寻了一个平坦的地方去垒灶做饭了。
周楚筝望着那些晶莹剔透的冰雪,意犹未尽地说:“我就想爬上雪峰,都来了却不能上去,真扫兴。”马南风小声对她说:“明天咱们早点儿起,绕到后面去爬,他看不到咱们了,就不会说什么了。”周楚筝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他们两个就相约着往山后绕去,寻到一个适宜的位置,他们就开始爬雪峰。
忽然,她觉得身子下面的冰雪震了一震,接着就听到隐隐的轰鸣声。她正不知是怎么回事,汤师傅边朝这边跑边大声喊着:“快下来,快呀,要雪崩啦—”
她还没来得及反应,后背却被猛烈地撞击着,大团大团的冰雪裹挟着她往下冲去。她惊慌地大叫起来。马南风猛扑过来,把她推出了好远,他自己却被冰雪埋住了。
周楚筝一下子昏了过去。
汤师傅救醒了她,然后就和她一起挖着冰雪。可他们连着挖了三天三夜,也没有挖出马南风。汤师傅就对周楚筝说:“不要挖了,我们走吧。不然,我们都会死在山里的。”周楚筝抹了一把眼泪,跟着汤师傅下山去了……
三
马南风被埋在了冰雪下面。但周楚筝还是一往情深地爱着他。每年夏天,她都要到日月山来,挖着山谷中的冰雪。这一挖,就是十年。
十年后的一天,她又在冰雪谷中挖着。一边挖着,她一边流着眼泪,哽咽着低喊:“马南风,你听到了吗?我想你,我想你啊!”
忽然,她感觉手上碰到了异物,不觉惊叫了一声。汤师傅忙着跑过来看,结果看到了一只手,手里竟还拿着相机。他们使劲挖下去,很快就挖出了马南风的尸体。周楚筝扑到他身上痛哭失声。
忽然,她感觉马南风动了一动。她忙低头看去,却见马南风正缓缓地抬起手来抹着脸上的雪水。
她立时惊呆了。马南风慢慢地睁开眼睛,看到她,不觉笑了。她冲动地抱住了马南风,大声喊着:“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再也不要!”
马南风愣住了:“分开?我们什么时候分开过?”
周楚筝破涕为笑,这才告诉他说,他已经在冰雪下被埋了十年之久。
马南风愕然,不相信地看着她:“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啊?”
汤师傅笑着说:“是不大可能,但真的发生了。”他看马南风还不相信,就问他:“你看看我们两个,都有了什么变化?”
马南风仔细看去,这才发觉汤师傅老了,下颚上的胡子都已花白。而周楚筝也显得沧桑了,她的脸上已经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不再年轻,眼角儿也出现了鱼尾纹。他这才不得不相信了这个奇迹。他紧紧地拉住周楚筝的手:“咱们永远都不要再分开了。”
周楚筝使劲地点着头说:“永远!”
四
第二年夏天,他们两个人又来到了日月山,找到了汤师傅。汤师傅似乎料到了他们还会再来,看到他们的时候,居然没感到半点儿吃惊。他二话没说,就开始准备行囊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又上路了。
经过几天的奔波,他们终于又爬到了雪峰下。汤师傅依然是去做饭,周楚筝和马南风还是去拍照。但显然,两个人各怀心事,都是装作快乐。拍了几张,就没了兴趣,吃完饭,就钻进帐篷早早睡下了。
周楚筝悄悄找到了汤师傅。她带着汤师傅来到冰雪山谷,望着那洁白的冰雪,忽然低声抽泣起来。好一会儿,她才镇静下来,抬起泪眼望着汤师傅,哽咽着说:“汤师傅,我们很痛苦。”
汤师傅问她:“是因为他看上去比你年轻?”
周楚筝点了点头,哭着说,马南风在冰雪下被埋了十年,容颜未改,可她却苍老了,他们的恋情,被人形容为富婆包养小白脸,这让他们痛苦不堪。她才决定再来日月山的。
汤师傅望着她:“那么,你想怎么办呢?”
周楚筝急切地说:“汤师傅,您让我躺到冰雪下面,十年之后,你们再把我挖出来。那时候,我们就很般配了。”汤师傅点了点头。
周楚筝义无反顾地走进了冰雪谷中。汤师傅忽然大喝一声,那雪峰上的冰雪就向她压过来。她大声喊道:“马南风,等着我—”
她在冰雪下躺了十年。
五
那一天,她忽然听到了冰雪上面传来话语声。她听得出,那是她日思夜想的爱人马南风。她抑制住一颗狂跳的心,焦灼地等待着。她看到一双手挖去了她身上的冰雪,接着就看到了一脸沧桑的马南风。马南风看到她,忽然惊喜地惊叫出来:“楚筝,楚筝—
马南风很快就把她扒了出来,但她却还不能说话。他现在才明白,她中了汤师傅的魔咒。魔咒不解开,她就不能醒来。
马南风忙着去喊汤师傅,但他却发现汤师傅倒在冰雪上,已经含笑离开了人间。他埋葬了汤师傅,也唤不醒周楚筝了,只好在冰雪谷中挖出一个雪坑,准备把她葬进去。
周楚筝躺在那里,听着马南风一边啜泣着一边挖雪坑,她的心都要碎了。从此分别,从此阴阳两隔,那就是永别了。她默默地流着泪,任自己心如刀割。
马南风回过头来,她看到她心爱的人伤心欲绝地抱起她,要把她放到雪坑里。她好悔呀。要知道现在会这样,当初她就不会躺到冰雪下了。那样,他们还可以享受甜蜜的爱情啊。不就是容颜之差吗?那又算得了什么?她积攒起全身的力气,奋力喊道:”我不要容颜了,只要爱呀—“
她感觉脑子里”轰“的一下,顿时清醒过来。这时,她听到马南风正在她耳边哽咽着说:”楚筝,你快醒醒。楚筝,你不要吓唬我了。“她睁开眼,看到她正躺在帐篷里,马南风正跪在她身边,焦灼地望着她。汤师傅正跪在旁边,对着神像祈祷着。
看到她醒过来,马南风惊喜地大叫起来:”楚筝,你终于醒了,你终于醒了啊!“周楚筝不解地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马南风告诉她说,他们偷着去爬雪峰,结果遇到了雪崩,她被埋在了冰雪下面。他跟汤师傅一起把她扒了出来,但她却一直昏迷不醒着,已经十天了。
周楚筝抚摸着他憔悴又瘦削的脸:”着急了吧?“
汤师傅看她醒过来,也舒心地笑了。他告诉周楚筝,这十天,马南风一点都没睡,一直在用冰雪给她擦身取暖。她现在终于醒过来了。周楚筝一把拉住了马南风的手:”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一分钟也不要分开。“
马南风使劲地点了点头,使劲地抱住了她。
有个秘密,周楚筝一直没说。她要爬上雪峰,是因为她要取到雪峰之巅的圣水。她比马南风大三岁,女人比男人更容易老,她担心马南风看到她老了,会移情别恋,就四处打听,后来听到一个秘方,说用雪峰顶上的冰雪之水洗了脸,就能保住容颜不老,她这才动员马南风跟自己来了日月山,又怂恿他跟自己一起去爬雪峰。
现在她终于明白了,容颜真的不重要,最重要的就是他们能够在一起。如果阴阳两隔了,再想享受爱情,那是多么奢侈的事啊……
第2篇:愿我爱你像你爱我
1975年5月9日,也就是台湾的“母亲节”那天,台北国鼎川菜厅举行了一场简单却又隆重的婚礼,一身玫瑰红色西装、系着桔黄色花领带的古稀老人,站在司仪的位置,宣布婚礼开始,自读结婚证书,发表新郎致词:“······我们两个人同中有异,异中有同。最大的异,是年龄相差很大,但我们有更多相同的地方,相同的兴趣,相同的话题,相同的感情。我相信,我们的婚姻是会幸福的、美满的。”
这位新郎,是国宝级大师梁实秋,他的新娘是比他女儿还小的港台影歌红星韩菁清。
有人不怀好意地揣测,韩菁清是“收尸集团”一样的女人,这场忘年婚姻,短则三天,长则三个月,必定劳燕分飞。
真相果真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吗?
他们萍水相逢,却似久别重逢
那年,梁实秋71岁,在一次不幸的意外中失去了陪伴自己50多年的妻子;那年,她43岁,早已结束了第一段婚姻,父母哥哥早已去世,她在台湾一个人生活多年。
他是中国“国宝级”的大师,雄踞台湾文坛,主编三十多部英汉词典和几十本英语教材,是中国研究莎士比亚的第一人,还创作了中国现代散文篇数的最高纪录;她是台湾家喻户晓的影歌红星,15岁就当选上海“歌星皇后”,还在台湾自编自演了4部影片,亲自编歌谱词。
1974年11月27日,因为他早前编修的一本《远东大词典》,他们在台湾相遇了。本不过客气寒暄,没想到话匣子打开后,他们却怎么也关不上来。他说,她“菁清”的名字起得怪拗口的,得叫菁菁或清清才顺口;她说,“”菁清“不过是她的艺名,取自《诗经·唐风·杜》一句”其叶菁菁“里,歌星里叫菁菁或清清的人太多了,她不愿意跟别人重复。
······从名字聊到《诗经》,从《诗经》聊到《孟子》,从《孟子》聊到李白、杜甫、李清照、李商隐等诗人词人,他没想到,在台湾的歌星、影星中,居然还有这样一位懂古文的才女。不过萍水相逢的两个人,彼此竟有那么多共同话题,仿佛已经认识了多年。
这难忘的不平常的11月27日,在暮色深沉中拉上了帷幕,却成为他们人生道路上的转折点。
她说:“劝你趁早认识我的为人。”
之后几天,习惯早睡早起的梁实秋,总是早早地醒来,像被什么牵引住了似的,他不由自主地去找她,想和她说说话。他发现,她不抽烟、不喝酒、不赌钱,甚至都没摸过麻将,是影视圈那个大染缸里洁身自好的一朵白莲。
韩菁清是个晚睡晚起的“夜猫子”,不到下午2点不会起床。可每次她掀开窗帘,就看到他正伸长脖子伫立在她的楼前。他为她推迟了睡眠,等她下课,陪她宵夜,他苍老的外表下似乎是个精力旺盛的青年人,掩藏着如火的热情。
他们,在漫无边际的长聊中,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亲近。共同的兴趣爱好,让这一对忘年之交逐渐滑向了忘年之恋。
感情的火焰在慢慢燃烧,她早已从心底喜欢上了他。她说,梁教授温柔、幽默、斯文、俊俏,是世间少有的好男儿。可是,“人生七十古来稀”,他毕竟都70多岁了,步履蹒跚,听力迟钝,还有几年的时光能够享用?而她正当中年,耳聪目明,身强体健,至少还能活三十年。
理智,提醒她应该做他的红娘,而不是新娘。可他却执拗地说:“不,我爱红娘!”为了阻断他的爱恋,她给他写了一封信,列举了一大堆自己的缺点,劝他趁早认识她的为人,她愿意和他结为忘年之交,却不能结为忘年之恋。
没想到第二天,他又准时来找她,手里还拿着说是从楼下捡到的一封信,信封上没有贴邮票,却写着“呈菁清小姐”。“我们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希望我们能相互扶持。”他说,“我和你一见面,就喜欢你的为人——你这个人表里如一,虽说是演员出身,但在人生的舞台上没有演习,怎么想就怎么说,怎么说就怎么做。”
她被他炽热的真诚打败了,同意和他在一起。以后每天,她总能收到他从楼下“捡来的没贴邮票的信”。他们天天见面,却情书不断。
流言四起,她被污为“收尸集团”
梁实秋和韩菁清很快陷入热恋之中。因为名声太大,他们不得不偷偷地约会。但台北几十家饭店和风景优美的小路,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尽管有人看到他们过从甚密,但人们选择视而不见。已经在西雅图给自己预留好墓地的他怎么会和戏子相恋?年轻貌美的她又怎么会选择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
然而,就在他离开台北、去美国处理妻子死于非命的那场诉讼案子时,记者从他手上耀眼的碧玉戒指证实了这段忘年恋,那碧玉戒指是韩菁清的祖传之物。
“梁韩相恋”的消息立刻不胫而走,台湾和香港的报纸开始“绘声绘影”地讲述这段“倾城之恋”。韩菁清成为记者跟踪报道的焦点,家里的电话和门铃一直响个不停。她不敢出门,不敢接电话,最后不得不拔掉电话和门铃的插头才得个清净。
他们的名气,是如此之大;他们的恋爱,是如此神速。本该是当事人双方独自考虑的一场恋爱,却在台湾掀起了狂风暴雨。不少好事之人,开始叽叽喳喳地搬弄是非,恶语相向暗箭伤人。
住在台湾的她,首先成为这群好事者攻击的对象:你韩菁清如此地年轻貌美,为么会选择嫁给老得掉牙的梁教授,图什么?还不是图财!他们引述某教授的不幸婚恋,那位老教授丧偶后和一年轻女子结婚,在新婚之夜就被逼着写遗嘱。
她被媒体冠上“收尸集团”——逼着老人快死,以便得到遗产——的恶名,被媒体日夜诘难,被亲友轮流劝说放弃这段恋情。
那个时代,歌星影星再有名有钱,在传统观念中始终低贱下流的,被人们蔑称为“戏子”。韩菁清出身上海富商,有才有貌,在台湾有几套房产,是标准的名门千金、大家闺秀,但还是因为她以唱歌演戏为业而受到世人的歧视。
在美国料理诉讼案件的梁实秋也陷入了蜚短流长中。《槐园梦忆》的读者得知他已有“新欢”,纷纷骂他虚情假意;他的学生大吃一惊,骂他“老糊涂”,甚至成立“护师团”;他的一些老朋友不理解他,说他“晚节不检点”,甚至写信劝阻,以“断交”来劝说他不要和韩菁清结婚。
在众人的污言秽语中,他们的书信频频跨越大洋两岸,分担彼此的舆论压力和精神痛苦。
流言止于智者,真爱跨越年龄
梁实秋的挚友刘真曾说:“(梁实秋)不随波逐流,不曲意阿俗,不怕寂寞,不畏攻击。”梁实秋的一生也确实如此,在这场忘年恋里更是“我行我素”、心坚似铁,他对她的爱是“无条件的,永远的,无保留的,不惜任何代价的”。
他说,“千篇一律的,都认定我是一个铜痴不如的糊涂虫,以为我是昏聩,一位我是没有眼睛,没有头脑,没有理性,没有判断力的白痴。苦头婆心,口口声声,要拯救我······”
“一般人都以为我需要的是有人照护我,都没能脱离‘特别护士’······我不是在追求特别护士,我是在爱情中,竟没有一个人了解到这一点!”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见坚持自己的追求。面对来信,他一一回复“流言止于智者”或“以后请看事实”。在分别的两个多月里,他竟然写了近二十万字的“情书”!她也是个特立独行的坚强女人,在流言无休止的诽谤中,等待他的回来。
1975年3月底,他戴着条花领带,拎着一只塑胶小箱,悄然回到了台北。两人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备婚礼。久经曲折的两人,最后在祝福与反对声中举办了温馨的婚礼。
愿我爱你,像你爱我
1987年11月3日,一代大师梁实秋病逝在台北中心诊所,时年84岁。住院前他深情地对她说:“菁清,我对不起你,怕是不能陪你了!”
匆匆十三载的相伴时光,终究是走到了尽头。曾经轰动一时的忘年之年,从之前的不伦之恋到如今的传奇之恋,他们用相亲相爱的婚姻赢得了众人的祝福,却消融不了岁月和疾病的摧残。
所幸的是,在他们成婚的13年里,他们互敬互爱,和谐相处,尊重对方的生活习惯。他早睡早起,她晚睡晚起,但可以在下午一起出游或会客,晚上一起看报看电影。他喜静,她爱动,但他们在一起后,他常走出书房调剂生活,她时常走进书房看更多的书。
他们相辅相成,他们求同存异。她变得更加优雅沉浸,对古文有了更加深入的体悟;他变得更加年轻,开始穿花花绿绿的衣衫,步子轻捷如飞,进入了一生的著作高峰期。
他们的家中,时常飘出歌声:“你遇见我,我遇见你,我俩相逢像传奇。你靠近我,我靠近你,我俩从此不分离······”唱歌的不是她,而是他。
世间事,常有千般模样。尤其是爱情,哪有那么多条条框框?在爱面前,年龄有时真的算不了什么。只要志趣相投、心意相通,即使年龄相差近三十年,也可以收获美满的幸福,如同他们的婚姻,美好得就像“一条源远流长的小溪,任凭多少顽皮的小石子,最多也只能激起一些泡沫,一阵涟漪,随着缓缓流过,却似乎是永无止境的水波,消失得无影无踪”。
梁实秋和韩菁清的爱情,已成为上世纪人人称道的传奇。他们告诉我们,爱,从来不会太迟;婚姻,也不是爱情的坟墓,而是爱情的家园。真爱,需要共同的志趣和理解;婚姻,需要孤注一掷的勇气和决心。
第3篇:被忽略了的爱情
她个子不高,说话声音非常好听,爱笑,笑的时候唇形很好看。她第一次见他,是在医院里,他躺在床上,受了重伤。她觉得他像一个叔叔,或者像一个其他的亲人。她对他不讨厌,但也不喜欢。
那次去医院看望他,是陪司令一块去的,看完后,她什么也没有想,这事情就这么安静地从她的生活里过去了。
两天后,她几乎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他的存在,而他却托人带给她一件礼物。
这对于她来说,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她没有接受礼物,甚至没有打开纸包看看礼物是什么,就退还给了来人,因为她知道礼物的含义。
一周后,司令以领导的名义把她请到家里吃饭。她隐约感觉到这事和他有关,果然不出所料,司令很郑重地给她谈了他的事情。
司令说:“他是一位老革命,从小父母双亡,大半辈子的时光都献给了革命工作,这样的同志,难道你忍心拒绝?”
没有等她回答,司令大手一挥:“下礼拜天你们结婚,就这么定了。”
她呆呆地看着司令,饭一口也没有吃,脑子里一片空白。她不知该用什么样的词语来和司令对话,搜肠刮肚,依然找不出一句可说的话。她就那样坐着,一直到司令派人送她回去。
远方枪声并没有停息,还会有很多的人受伤,甚至死亡。她去过战场,只是侥幸没有受伤。她看到过像他那样身经百战的人物,可这样的人物和她又有什么干系。
她哭了,整整两天两夜她都在哭,她不知道战争什么时候能够结束,但她知道,司令近乎命令似的话语是有分量的。
很快,她的父母来到她的身边,在父母的劝说下,她和他结婚了,那年,她18岁。
她就这样听从组织安排了。事实上她是有恋人的,她的恋人在整个事件中都显得那么渺小,小到她几乎用眼睛看不到。
正是这种看不到的东西,婚后一直折磨她。每次做梦,她梦到的总是那个人,那个她必须遗忘、半点不能留在生活中的人。
日子就这么枝枝叶叶过去了,秋收冬藏,寒来暑往,她生了一个孩子,又生了一个孩子。她渐渐地习惯了他,踏踏实实和他过起了日子,但那个有关恋人的梦,一直缠绕着她。
梦醒时分,依然有君已老我未衰的伤怀。有孩子的日子是快乐的,她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孩子身上,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心里想的是孩子、他、家。
“战争终于结束了,再没有大批的人流血牺牲,不上战场的日子真好!”那天,他指着落日,看着两个玩闹的孩子,对她说。
夕阳的余晖洒了一地,偶尔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这就是生活吧,她想。她梦中的那个人几乎消失不见了。
一切就这么平平静静过去了。生活有时就是这样,不该发生的发生,不该开始的开始,不该结束的结束。
三十年后,她的孩子已经成人,他也先她一步离开了这个世界。
她病了,重病,住在医院里。她的头发全部脱落,样子很难看,就在这样的时刻,她居然见到了以前梦中经常出现的那个人。他也生病了,和她是同一种病,住在同一家医院。
事情居然这么巧,老天真是会捉弄人哪!当初要是没有去医院看望那个身经百战的人,她和他应该是能走到一起的。
现在,看着他的妻子为他跑前跑后,煮汤调粥,她心生了一种羡慕,当然,也有忌妒。他的妻子倒很大方,知道他们过去是恋人,没有一点尴尬之情,反而买了一沓明信片,让他们两个相互写下鼓励的话,让他们一定要战胜病魔,为了孩子,坚强,再坚强。
几个月后,她坚强了,而他却走了。临终的时候,他托妻子转给她一封信。
信是十几年前她已故的丈夫写给他的。她一直以为,她和他的事情丈夫是不知情的。没想到,丈夫早知道了。
信的内容是这样的:“××同志:知道你们相恋是我结婚以后的事情,这些年来,委屈她了。从她和我结婚后,我一直颠沛流离,没让她过上一天清闲的日子。我来日不多,请你有时间多给她写写信,劝她再找一位靠得住的男人,好好过完下半生。拜托!”
看完信,她泪眼婆娑。她一直以为她的婚姻里没有爱情,这爱情,原来是被她忽略了。看着挂在墙上他的遗像,她笑了,非常非常彻底地笑了。
第4篇:我不会丢下你
他叫小文,她叫小丫。2岁时他的父亲带着他去她家和她父亲一起喝酒。两个男人是生死之交的朋友,摇篮里的她第一次见到他,咧着小嘴笑了,咯咯的声音让两个喝酒的男人也开怀大笑,两人击掌相约结为儿女亲家。不谙世事他和她都咯咯笑了。
3岁时一场连续几天的高烧,刚呀呀学语的她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那咯咯的笑声成了亲人永远的回忆和痛。
5岁时他又见到她,她害羞地躲了起来,不肯见他,村里的孩子围着他笑话,看哑巴媳妇啦。
18岁那年,高中毕业的他在生产队当记工员,喜欢上了村里的一个叫英的姑娘,他一看到英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心里就莫名其妙的慌,两人偷偷好上了,他回去跟父亲说了,要娶英为妻。
话刚开口,父亲大发雷霆,不可能的事,除非老子死了,趁早死了这份心。他从小到大从没见父亲发过这么大的火,知道胳膊拗不过大腿,退缩了。
20岁时,他娶了清秀俊美的她,她满心欢喜,喝了蜜一样的甜,发誓要待他好一辈子,一辈子不够,下辈子也行。他是不愿的,念念不忘噙着泪的英,一次次幻想,如果不是幼年时那场高烧多好……
他和她结婚后,他一直不肯碰她,她在他的眼里只是个影子。深夜,只有她一个人独自咬着被角哭泣,他烦了,摔门而出,父亲却恶神一样站在院子里,对他怒目而视。
21岁那年,他们有了一个女儿,她的心里又开满了幸福的花,灶头田头,家里家外忙得团团转,他却每日悠闲得没看见一样,任她辛苦操劳着,可她没怨言,她是知足的,只要和他在一起,再苦再累也是甘心的。
23岁那年,她瘦了一圈,依然为家里家外的事操劳着,看着她忙碌的身影,他也曾动摇过,认了这个命,他和英这辈子不可能了,可一转身,依然如故,悠闲得少爷一样潇洒,可她却没一句怨言,只要能和他在一起。
25岁那年,他和那个叫英的女人在一个深夜私奔了,她抹了一把泪,却没有恨,上有老小有小,家里太多的事等着她,他只盼着他累了就回家,她只要能和他在一起。
35岁那年,他回来了,带回了和英一起生的三个孩子,最大的才7岁,英因难产死在他乡。英的家人闻讯闹上门来要送他吃官司,她挺身而出,呀呀着求情,恳求英的家人看在三个孩子的份上放过她的男人,她愿意赔偿一笔钱。于是她把自己多年辛辛苦苦攒下的一点家底如数捧给了英的家人,对他却没一句怨言,她只要能和他在一起。
她一个人拉扯着四个孩子,像她自己生的一样,一个个收拾的干干净净,送他们去上学……
她累着心却是快乐的,因为他和她在一起,日子就是阳光灿烂的。她对他的好,对他带回3个孩子的好让十里八乡的人交口称赞,她笑着说,我上辈子欠了他的,心里却说,这辈子能和他在一起知足了。
他悠闲惯了,十指不占阴阳水,地头的活干不来,她将靠近马路的一间房破了门,开了一间乡村小卖部,让他守着,自己在田里挥汗如雨,比男人还男人,她却是笑的,这样就栓住了他,她只要能和他在一起。
55岁那年,孩子们一个个飞出去了,只剩下了他和她,她的腰也驼了,满脸的皱纹,走亲戚的路上,乡人都误以为他们是母子俩。闹了笑话后,只有她的心是喝了蜜一样甜的。
65岁那年,她病了,悠闲的他这才真慌了,电话召回四个孩子,四个孩子给他定心丸,妈看病的钱我们出,不要您操心,他马不停蹄带着她四处求医,一下子衰老了20岁似的,每天守着她,生怕她突然丢下他,单独在一起时,他两只手飞舞着比划,说着只有他俩才懂的悄悄话,她明白了,他说的,不要丢下我,我只要和你在一起。
她哭了,哭了很久,看到他手足无措的样子又笑了,我不会丢下你,我要和你在一起,这辈子不够,下辈子也行。
大病后,她成了他的宝,每天推着轮椅在村里陪着她散步,想起年轻时自己的浪荡,心中无比愧疚又无比幸运,差一点就丢了自己推着的宝贝。
第5篇:一个人的初恋
18岁时,她恋爱了,在大学校园里挎着那个男孩的手,笑靥如花。
同学们碰见,当面就表示羡慕:“你男友真帅啊,真是天生一对!”男孩的脸微微红了一下,腼腆地低了头。
四年后。她即将毕业,带着男孩回到县城的老家见父母。
谁知道,父母问明男孩情况,面色立刻变得阴冷。父亲冷笑着反问:“你只是个做点心的,我女儿是大学生,你能给她幸福吗?”
最后,女孩哭着送男孩回旅馆。回到家后,她明确表示不愿意放弃这段恋情,甚至绝食反抗。父母把房子锁了,她就从窗户里爬到隔壁阿姨家,偷跑出来,去小旅馆找他。
当年,他们是在校园附近的饼屋认识的。他是店里有名的点心师,看见她就会脸红。
有一天,店里人很少,他现场制作了蛋挞,在上面放上一颗葡萄干,特意推荐给她,轻声地说:“这是公主蛋挞,我觉得很适合你。”
镶有葡萄干的公主蛋挞一直是她四年的专属,甜蜜了她整整四年。或许,甜美的反面就是极度的酸涩。现在,痛苦也来得惊天动地。一向孝顺的她实在不忍心看着父母以泪洗面,日渐憔悴,一方面却仍坚定地握住他的手:“没关系的,我们还是要在一起!”
然而,当她第六次偷跑出来去旅馆,服务员却交给她一个小小的纸叠千纸鹤,说那个男生已经退房走了。她心慌意乱,不知所措。
那段日子,她几乎天天失眠。当她终于拿到路费去省城的饼屋找他,他已经辞职走了。那段日子,她不知自己流了多少泪,心里只有深深的绝望。
不管人如何痛苦,时间仍然在流逝。后来,她终于淡化了对他怯懦的痛恨,和公司里收入丰厚的部门经理谈恋爱了。再后来,她嫁人生子,周末坐在自家的小车里和家人去郊游赏花。初恋,只剩一道淡淡的痕,惟有那只纸鹤,她仍夹在自己的日记本里。
已分开六年了。这天,她倒腾旧物,忽然看见那只千纸鹤,有点怅惘,竟不自觉地拆开。
里面却是有字的,密密麻麻地写着:“我曾经希望一辈子让你做我幸福的蛋挞公主,但带给你的却是痛苦。你每次从家里偷跑出来都会更瘦更苍白,我心疼死了。这三个月里,我私自找过你的父母很多次,苦苦哀求,毫无结果。我不忍心让你如此挣扎,只有先行退出,让你彻底忘了我,才有空白填补新的幸福。
钢笔字迹模糊,有他的眼泪。她恍惚想起父母当年曾经不屑地说,他从不争取,临事就一走了之,算什么男人?
现在谈这些在没用了,可是,她还是忍不住给母亲打了电话:“他当初找过你们很多次吗?到底谁在说谎?”
母亲沉默了很久,叹了口气,悠悠地说:”他还真是个痴情的孩子。“
他的确无数次地找过她的父母。最后一次的情形,她的母亲记得一清二楚。
他当时黑着眼圈,衬衫晃晃荡荡的,有点魂不守舍地说:“我准备离开她了,再不联系,让她彻底忘了我,但是伯母,今后我会给您打电话,请您告诉我她的近况好不好?要不然,我担心自己忍不住去找她……”
“头一年,他一周打一次电话。他慢慢知道你谈恋爱了,结婚生子了,就半年打一次电话。他特意叮嘱我,别让你知道,省得挂念。他的电话是从天南地北打来的,没有固定在一个城市。三个月前,他最后一次打来电话,说他也想成家了,说他遗忘的速度远远没有你快,但是,心里终于有一点空白了。”
她在这边听着,泪水流了满脸。原来,遗忘也是一种祝福,转身也是一种深爱。他孤独一人在不同的城市辗转流浪,拿出最珍贵的青春岁月,只为延续这段只剩下一个人的初恋。
第6篇:我人生里的第一次约会
突然想起自己的第一次约会,大约是17岁吧,人已经在高中了,却又想起初中时候的“绯闻对象”,其实根本就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两个名字却被人生拉硬扯到了一处,有板有眼就给撮合成了一对儿,胡乱开起玩笑来。那姑娘长得漂亮,也是学习尖子,我一个差生哪里敢高攀,于是总急急地辩解,谁和我玩笑就和谁红脸,平时凡事都故意要和她划清界限,一副避犹不及的样子。
后来她竟终于恼了,不知道是为了那些闲言碎语,还是因为我每天指天赌咒硬是想脱了干系的蠢样子。
某天下午,一向文静柔软的她竟冲到我面前,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声质问我:“你到底喜不喜欢我?今天就当着大家的面说个明白。你说一句话,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让他们都听清楚,这些乱七八糟的话烦死我了。”
我那时如果敢大声说个“有”字,就能提早几年做个好男儿了,可惜我那时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缩货(上海话里软蛋的意思),即使就在那一瞬间,她质问我的一瞬间,我便开始无法自拔地喜欢上她了,但嘴里却说了三个字“不喜欢”。
我原来以为这样才是硬汉的姿态,没想到一句话说完便懂了什么叫“追悔莫及”。
她眼里似乎有泪光一闪,但只片刻间就变成了咬牙切齿的模样。她狠狠地对我也对众人说:“大家都听清楚了?以后勿要再传我们的闲话了。”
我心里五味瓶全翻倒了,一句话也憋不出来,眼睁睁看她掉头冷漠地走了。
后来我便托了关系去找她。那时还没有手机,是托了家里有电话的另外一个女同学,希望给我搞一个联系方式,我想也许写封信能说个明白。当时那女同学只是答应去问问,几天之后再给我回复。
忐忑不安地等了几天,一天晚上家里电话突然响了,拿起听筒,里面是她的声音。我一时又有些语塞,她倒是很大方,说是在另外那个女同学的家里。和我随便聊了几句,她突然就问我要不要明天一起去游泳,我们俩,还有那个女同学。
我听了心里一惊,一起游泳简直是太激情澎湃的事情!电话那头她平静地说“你教我游泳吧”,电话这头我激动得都快流鼻血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起了,练了无数个俯卧撑,心里把要说的话都排练了几遍,直到可以貌似轻松连贯地背出来了,才出门去了约定的游泳池。但那天整整等了一下午,她和女伴都没有出现。
我悻悻地回家,强压着心里的失落,却不想打电话去询问。直到那天很晚电话又响了,我那女同学笑着告诉我,她们其实去了游泳池,但远远看到我在焦急地魂不守舍地等她们,便故意没有过去,是为了出一口气,这几年里她心里憋的一口气。
我听完这解释,心里倒是有些释然,也暗自庆幸自己没有早离开。
那女同学又接着说:“明天下午一点,去某路某号她家窗下叫她的名字,她想和你去看电影,如果你愿意去的话。”我当然愿意,挂电话的时候我开心得都要晕过去了。
第二天我依计而行,准时到了她家的楼下,清了清嗓子本来想嘹亮地呼唤她,不料喊出来的声音竟满是心虚,环顾四周,好像马路上所有的人都看出了我形迹可疑的样子,可唯独她的窗帘纹丝不动。
此时箭在弦上已无退路,我壮胆又喊了几声,她这才探出头来,不过只一秒钟的样子,说了一句“等我啊”,便又关上窗退了进去。
太激动了,我突然意识到,这一小会儿之后,我便成为一个会约会女人的男人了,无限的骄傲一齐涌上心头来,几乎冲动得要和路人一一握手感谢了。
时间过了好久,她却还不下来。我突然想起来那天急着出门,根本就没想着要换衣服,只穿了一套学生的行头,也突然就不满意起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来,后悔着也没有去剃个头,把自己收拾得体面一些,鞋子也不对,运动鞋,应该是皮鞋才好。唉,这样想着,突然就觉得路上的行人都像在笑我,这个心急却要吃热豆腐的小笨蛋,悻悻然觉得自己似乎没有资格开始这场约会了。
又等了很久,我记得很久很久,直等得我心慌意乱,心里甚至已经有些暗自希望她只是想要再让我空守一场呢,倒也算是我的解脱。可突然间,她出现了。
我美艳动人的“约会对象”突然就出现在了门口,在我几乎要谢天谢地地打退堂鼓的时候,她就那样以“五雷轰顶”的效果出现在了我的恋爱生涯的最初几秒里。街边站着的那个小呆子在那一刻是灵魂出窍的,毫不夸张,那就是我回忆里的感受。
我美艳的她,一头学生时代看惯了的长长直发,此时成了一头蓬松卷发;她涂了鲜艳的口红,还有蓝色的和褐色的眼影,显然是花了很多时间认真描摹过了,和我看的香港武打片里的女侠一样英姿飒爽又五彩斑斓。还有她的紧身短裙,闪着亮光的丝袜,红色的高跟鞋,还有亮光闪烁的小坤包,还有大红的指甲油,还有……这一切对我的打击实在太大了,我还是个孩子,那一刻我彻底愿意承认这个残酷的现实了,望着这个一瞬间成了大女人的她,所有我用于伪装成熟的小胡子,脸上的,心里的,一瞬间就被狂风吹散了,一根都不剩。那个光溜溜的小缩货根本无法接受自己约会的竟然是如此成熟明艳的尤物。我站在街边望着她唇间血色的微笑,魂飞魄散。
那一个下午是怎么熬过来的,我如今已经不记得了,大约是太紧张了,无论是买电影票时,还是在黑暗的电影院里,我都像个僵尸一般面无血色。
她身上的香水味儿对我来说简直是无孔不入的煎熬,我几乎不敢看四周别人的目光,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愚笨的罪犯,在一场精心布置下的圈套里,把自己活活勒死了。
当然,这段关系是没有下文的。她对我失望极了,我竟连一句像样的话都没有说,一句夸她的话都没有,她非常后悔那天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和一个没有发育好的男人约会。
这是我人生里的第一次约会,完全没有准备好便仓促上阵了,可惜了一个那么美妙而又早熟的对手。对此我总是心怀歉意,却再也无法补偿她了。
少年时觉得凡是爱情必然是要爱得死去活来的,不曾想死去又活过来的事儿是少之又少的,大部分的爱都是死了便永远地死了,活着的是造化,是要珍惜一生一世的。
第7篇:所有的在一起从来都只与“爱情”有关
二十五岁的九月,我闷闷不乐地过完中秋,坐在刺眼的白炽灯下,准备与父母对谈。这之前一件听起来可笑又情切的事,进行了整整一年——相亲。
眼见着一年过去了四分之三,还是没有结果。每隔一段时间,母亲都会翻动着那些她从四面八方打听来的相亲信息。
我内心是抵触的,但我每次看到父母焦急的样子,又会变得顺从,每一次见面,都没有结果。
那些年,我心里住着一个人——老陈。母亲是知道的,父亲也是。
老陈是我的高中同学。高三那年,他坐在我的后桌。老陈不声不响。每个周末,他会塞两颗五毛钱的草莓味的棒棒糖,放在我的抽屉里。他以为我很喜欢草莓味,而事实上,我只是喜欢吃草莓,许多食物里,我最讨厌的味道,就是草莓味。
他时常拿做好的物理作业和生物作业塞在我的书的最底下,然后在我蓬头垢面冲进教室的时候,示意我。那时,我们都住校,每个周末,他都会和我坐同一辆公交车回家,若干年后,我才发现,那辆公交车,并不是离他家最近的那一辆。
他也承认,他说:陪我坐公交的那些年,总是喜欢坐在我的身后看我的背影。
老陈是我们学校那一年,唯一一个考上飞行学员的学生,当时我的理科成绩很差,差到综合题只能写公式才勉强能够得分,所以,注定着我去不了远方,我留在了本地最普通的二院校。
老陈最后一次陪我坐公交车的时候,问了我的手机号码,然后写在一个小本子上。我们沉默了一路,什么都没有说。
我不知道自己毕业之后,为什么开始拼命地思念老陈。我的后知后觉,让我变得无比懊悔,失去了他的联系方式,意味着自己就算冲动想表白,也无处可去。唯一的希望是,老陈还能够记起我,给我打一个电话。
大约失眠了整整两个月,接到了老陈的电话。前后并没有任何关系。
我记得我拿起老陈电话的时候,自己是在我们学校的风则江旁,老陈说:我没有太多的时间与你拐弯抹角,我们每个人只有2分钟打电话的时间,你做我女朋友吧,这句话我想了三年了。
二十岁,我并不知道,那叫异地恋。只知道,那些江边,有许多男男女女,在做着电视剧里演过的桥段,而那些年的风,只吹过我一个人的脸,并不刺骨。
老陈经常会在晚上下课之后排很久的队,在仅有的两分钟时间内,给我打1分30秒,然后给他自己家打30秒。他话不多,会问我S城的天气,问我的身体,我也想和他聊点别的,可往往是,每次白天想说的话,到了拿起电话的那一刻,只剩下两个人在电话那头尴尬地“呵呵”。
我一直不敢把我与老陈恋爱的事告诉父母,最大的原因,不是来自于我们对未来的不确信,而是父母最反对的形式是“异地恋”。
我理解,一辈子把生活归于柴米油盐酱醋茶的50后,对感情更落于能否相守,他们心中,身边触手可及的人,比所谓的爱情牢靠许多。所以,我与老陈的事,父亲虽然有所听闻,但他在没有坐实之前,一直旁敲侧击:反正异地恋,我是不会同意的。至于其他家境、长相,自便。
我和老陈的恋爱终于在22岁那年,被我的父母发现了。那个夏天,我去上海,接东北回S城的老陈。在我出站的时候,父亲见到了我和老陈,眼珠子突然瞪得很圆。父亲没有说话,拉着我的手就走。
父亲很少发脾气,他发脾气的方式就是不说话。老陈说,那个时候,他就知道,我们已经走到了终点。
第二天,就在我们家发生了一个电视剧里才有的桥段:父亲大约知道第二天我会与老陈一同过我22岁的生日,于是,收了我的手机,拔了我的网线,把我反锁了整整一天。
我没有哭,我更像是一只受了惊吓的小兽,躺在床上,看了整整一天的电视。许是,难过真的会让一切失去知觉,一直到父亲晚上打开我的房门,我都没感觉到饿。
父亲与母亲坐在我的床前,他们已经想好了于我的台词。我看着电视,过了一天,我已经不知道还能用怎样的动作来面对这个世界。
父亲的大意是:
你还那么年轻,可以有更多的选择。这当然是冠冕堂皇之语,无非是为他的不同意加上一个成立的标签。
父母做一切都是为你好。这话,我活了22岁,听了22年。反正父母是没有错的,错的只有子女不懂父母的无论对不对的爱。
作为父母,总是希望子女能够不要为爱情活得太辛苦,希望有一个人能够在你身边,陪着你,像我们一样,疼爱有加。然而异地恋并不是,爱情或许可以有距离,但婚姻不是,我们不放心让你一个人。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哭了。二十二岁,我为了父母之爱,放弃了与老陈在一起。老陈说,那一年,是他度过最冷的夏天。
02
与老陈分手之后,我用了一种最原始的方式为自己治疗。
我没日没夜地去图书馆读书、没日没夜地写稿,那一年,我读了100本专业课的书和文学读物,投了100多篇稿子,我的综合排名,从上一年的班级第五跃升为第一。
我特别感谢那一段时间里的自己,偶尔也会在自己的情感里心猿意马,但大多数时候,没课的日子,早起去图书馆,中午买一碗小吃街的炒年糕,汗流浃背地坐在简易帐篷下,大口大口吃,下午继续读书。
图书馆楼下的保安偶尔见我没带卡,也会拉起闸子说,进来吧。
我没有再去江畔一个人吹风,那种冷到心里的感觉,只消在路上看一眼,就冷一次。那些年,我一个人的时候,就低着头走路,尽量不去看周围的人,一不小心看到情侣的时候,还是会莫名地难过。
老陈那两年,没有再给我打电话。他大约半年左右,会上一次校内网,会走进我的页面,我有空的时候,也会去他的页面看,但我们至始至终谁也没有为谁发出“加好友”的申请。
我不知道老陈那两年过得好不好,我也不知道自己那两年过得算不算好。
毕业的那年,我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我在校内网更新的那个晚上,老陈给我的QQ发来信息:祝贺你,等我。 毕业的第二年,老陈没有成为飞行员,但作为参谋,并争取到了唯一一个他们学校分配到H城的名额。
不偏不倚的中秋节。我还是和往常一样玩着手机,对抗着父母又一轮即将开始的相亲。
QQ里老陈的头像突然动了。我下意识的是,他可能是祝我“中秋快乐”,反正这个点来祝我的,我都可以用长长的话语来回应。
老陈说:我来H城了,如果你还没有男朋友,我们在一起吧。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老陈军校毕业分到地方后做的第一件事,他没有给我打电话。他说,他想保留一点颜面。万一被拒绝,也不必亲耳听到,隔着屏幕的字,没有温度,不至于太伤心。
我说:那在一起吧。
回头,我和父亲说:我有男朋友了,不必再为我寻找了。
父亲丢下水果刀,惊愕地跑了出来。母亲一脸兴奋又狐疑。每次关于相亲的对谈之前,我就会一只被狠狠踩了一脚的气球,没有生气,只剩懒洋洋地铺在桌子上。
父亲母亲拼命地想让我振作,于是,削水果、端茶,看起来像模像样。这一次像一只小兽一般一跃而起,让整个气氛都有点动弹不得。
母亲沉默了一会,猜测地问:是不是老陈?我点点头:在H城了。
我和老陈在一起后的第二天,父亲与母亲又双双坐在了我的床前,这一幕有点像22岁那年的夏天。 我坐在床上,轻松地看了一天的电视。
父亲问:你真的决定了吗,还是,只是试试。我说,决定了吧。不出意外的话。
父亲说:你长大了,你高兴就好。但有两件事:一是在所有事情铁板钉钉之前,不要怀孕;二是不要影响工作。
父亲的眼中褪去了往日的决断,柔和而慈祥,但他还是和往常一样,会语重心长,会担心许多事。
03
S城与H城不算太远,但也真的不近,毕竟是两个城市。
老陈到了部队后,工作格外忙碌,时常加班到晚上两点,周末也没有休息,于是,我成了那个奔波人。
每个周五晚上,父亲会帮我买好去H城的发票,这样,我不至于为了买不到票而焦头烂额以至于不吃饭。父亲这个前世的老情人,也算是够称职了。
我第一次去H城,老陈请一个小时的假,去车站接我。那一年,他还没有买车,需要转两趟公交车才能到达。他买草莓味的口香糖,他一直以为我很喜欢吃草莓味的任何,到现在,他也这么认为。我晕车晕得厉害,坐着城际大巴到站,一下车就哇哇地吐。他拍着我的背,等我吐完,把口香糖塞给我。
我说:我不喜欢吃草莓味啊。老陈憨憨地笑了笑,塞进了我的嘴里:你就当漱口吧。
公交车里,老陈还是喜欢坐在我的身后,转头的时候,时常看到他看着我的背影出神。他说:那是一种多少年来,感觉追了一路,终于快成功了的感觉。
我们租着双人床的房间,这是老陈与父亲的承诺。忘了说一段,我与老陈恋爱后,父亲与老陈有过一段对谈。
老陈说:我从来不知道一个父亲真的会这样在乎一个女儿。你父亲说的所有条件我都同意,包括在一纸婚约前,没有婚前性行为。父亲古老的观念里,还有一种上一代人的规矩——女儿这一生,要清白地出嫁。
我睡得早,老陈加完班回来,我已经睡着了。我醒得早,与老陈唯一的相聚就是早上的那一顿饭与晚上兴许能够聚的一顿饭。
这一个镜头,我们过了许多年。永远的白粥、油条和小葱炒蛋。我坐在老陈的自行车后,老陈把我送到营区门口,我觉得自己重新过了一回大学生活。大学的时候,我曾羡慕的女孩,他们都坐过男生的后座。
白天的七八个小时,我一个人走遍了H城所有的山山水水,也去过许多个咖啡馆写过字,没有关系,在与老陈最近的地方,哪怕没有老陈在身边,也依旧可以感受到咫尺之爱。
日子不惊不喜,所有的惊喜,好像也都是平常。惊讶于与老陈从来都没有什么印象深刻的大吵大闹,就好像多年夫妻,所有的争执也都寻常。
许多人经常问我:异地恋,怎么坚持下去?
我经历过异地恋所有的情形:比如当与朋友赴约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带着自己的男女朋友,而你一个人端坐在那里,觉得不忍破坏,又特别孤独;你带病坚持上班,病情加重又回不了家,你不能像其他女孩一样,给男朋友打电话,然后赖在办公室,等着抱回家,你得靠着自己的意念,找到回家的路。
运气不好的时候,许多节日是没有资格过的,比如七夕、比如情人节碰上工作日,你们只能在电话里互道:节日快乐。
可我时常觉得,所有的爱,一旦笃定,是可以按你们期望的轨迹顺利推进的。
任何没有结果的感情,有千万个走不下去的理由;而任何能走下去的感情,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爱。
其实,在去H城的车上,我碰到过许多个男人或女人,一开始,都是高高兴兴地赴约,然后高高兴兴地回来。
然后,渐渐地,就开始对异地恋有了疑问。比如有一个女孩子,在老陈回H城的第三年,我们时常一起坐车。
有一次问我:你和你男朋友是怎么能够坚持那么多年?一旦问这个问题,一般内心已经是退了一万步。我好像只说了两个字:习惯。
女孩子说:异地恋太苦了,真的太苦了。我都有点想放弃了。
我没有劝她,笑了笑。所有的感情都是自己的选择。三个星期之后,女孩哭着坐着城际班车回S城,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我第一次去老陈家。我婆婆,也就是老陈的母亲,老远看到我,就叫我的名字。
我惊诧于她怎么能如此清楚地反应出我的名字,我和所有第一次见家长的姑娘一样吧,羞涩地叫:阿姨,你好。
饭桌上,婆婆说:你这模样,我看过好多次了。前些年,我翻他的本子,就看到本子里有你的照片。然后,每年放假回来,我故意去看他的本子,还是你的那张照片。
我和老陈对笑着,那一顿饭结束后,一切就开始水到渠成般地推进了。
我还是会每个周末去他所在的城市,他照例会来车站接我。那一年,有了高铁,把两个城市的时间一缩再缩,我们高兴得觉得得到了上天的眷顾,连国家政策都格外爱我们。
04
结婚前的最后一次对谈,是老陈约我父亲。老陈说:父亲其实挺健谈的,聊了很多,天南地北。有一句最感动的也经常重复的话是,无数次,我都在想,我应该帮我女儿选一个未来的老公。后来,她找到你,我并不同意,你也知道,异地恋,很多父母都会不同意。
但过了很久,我觉得我应该尊重她自己的选择。老陈说,他当场就发誓了:一定会待她好,一辈子。
2014年初,我们结婚。所有的仪式有板有眼,一样不缺。和老陈结婚两年,有了自己的孩子,有了自己的房子,老陈每周会开着车回家,和我们共度周末。
这些年,老陈一直保持着一个习惯,就是但凡有任何关于学生时代爱情题材的电影,一定要陪我刷一遍。从《匆匆那年》,到《同桌的你》,到《我的少女时代》。
老陈说,有时也会觉得剧情狗血平淡,但每看一遍,就觉得又回到了那些年最美好的时光,我坐在你的身后,你永远都高高抬着头的样子。
前些日子,有一晚,老陈加完班,已经2点多了。他给我发了一条信息:我刚刚骑了自行车回宿舍,心想,三十岁,离二十岁那年的表白,都整整十年了。
可我依然可以记起你十八九岁时候初初遇见你的模样,永远抬着头佯装认真的样子,永远需要抄的数学与物理,还有你吃着棒棒糖发呆的样子。
可是,我真的不太喜欢吃草莓味啊。那你怎么每次都吃完。因为是你送的。矫情的时候,总有一万种。哪怕到了三十岁。
这些年,和老陈在一起的时光,我渐渐相信一句话,所有的在一起,从来都只与“爱情”有关。
作者:谢可慧,生于绍兴,85后,写字人,专栏作者,也写小说,但羞于出手,常自存。新浪微博:谢可慧的村庄,公众号:秋小愚。
第8篇:我曾经很喜欢你
你长得是真好看,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但,也实在够恶劣。你才上初二就谈了好几个女朋友,还死乞白赖地求我帮你写情书。我大笔一挥拐着弯儿损人,眯着眼看着你喜滋滋地送去,黑着脸灰溜溜地回来。
你咬牙切齿地对我说:“那女的居然看不上你写的情书,我怎么会看上这么肤浅的人?”而后,你看着笑疯了的我满脸疑惑。
你喜欢托着下巴忧郁地注视着我:“你是喜欢我的吧?”乍一听我手一抖摔了笔,一记重拳打得你“嗷”地惨叫出声。次数多了我只是淡淡丢给你两个饱含我对智障儿童的同情和怜惜的白眼。
你却乐此不疲,一日三次,生生烦得我倚在桌子上,虚弱地说:“对啊,我好喜欢你啊。”你龇着牙笑得像个偷吃到糖果的小孩儿,拍着我十分认真地说:“我就知道!我那么帅!”我低头,考虑要不要把鞋脱了直接拍你脸上。
你是混得还不错的痞子一枚,而我只是一个成绩不错的普通学生。我们本来该是两条平行线。偶然成为同桌,混熟了后我对你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
有一次一个男生来找你,正说着话,你随手拿起我的笔转着,被我劈手夺下,然后习惯性冲你胳膊招呼一下。那男生目瞪口呆,你却只是随意地笑笑。我忽然明白了你有多纵容我,于是笑容忍不住绽开。
那时候我们别的科目老师都很好欺负,只有身为年级主任的数学老师,人称灭绝。数学课她阴着脸走进来,周围同学纷纷掏出她要求的卡纸,我忽然就白了脸。
这时灭绝冷冷的声音传来:“没带的同学出去顶书站着!”
我苦着脸准备出去,一张卡纸“啪”地拍在我的桌子上。我愣愣地抬头,你已经走到了门口。
下课后你甩着手臂走进来,我望着你欲言又止,最终只蹦出三个字:“谢谢啊。”
班里面我们是唯一的男女同桌,而且相处得很融洽,你又从来都是风云人物,于是班里关于我们的流言满天飞。你是嘻嘻哈哈一笑而过没所谓,我却在别人指指点点中如坐针毡。后来愈传愈凶,灭绝把我叫去办公室,语重心长地说道:“你是个好学生,不要和某些人走得太近知道吗?”
我在你的面前忽然沉默。你找我说话,笑容一如既往地灿烂,我却只是敷衍几句。
慢慢地你觉察到我的疏离,似乎明白了什么。你干笑两声,说了句“你好好学习”,之后便很少和我说话了。
那天我在路上走,好友忽然凑过来,神秘兮兮地和我咬耳朵:“哎,你和你同桌是不是……”
我看着她眼中促狭的笑意,慌忙喊着:“怎么可能?我看上谁也不会看上他的!成绩那么差还整天惹是生非,自以为是的样子要多讨厌就有多讨厌!”
她忽然神色惊慌,我顺着她的视线,看见你站在一棵树下,手插在口袋里,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第二天我战战兢兢地走进教室,你坐在位子上睡觉,直到我坐上位子也没有抬头。你始终没有提起这件事,但也再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
期末考试前老师按期中考试的成绩排位子,作为上次考试第二名,当老师念到我的名字时,我随便指了前面的一个位子。
我收拾东西时,你看着我脸上张扬的笑意,淡淡地说道:“就这么迫不及待?”我手一顿,继而像被一柄重锤狠狠地击中了心脏,一瞬间心痛得不能呼吸。
初三时我被选到奥数班,你去了传闻中的垃圾班,不过是四层楼的距离,我却再也没有看见你。
后来无意和别人聊起你,才知道你已经休学回家了。她奇怪地问:“你们俩不是关系很好吗?他没有告诉你?”我只是笑笑,哑口无言。
我青春里唯一鲜活存在过的少年,从此杳无音信。
现在我很想找到你,我还欠你一句“对不起”;
现在我勇敢而嚣张,再不是当年的怯懦模样;
我曾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敢想起你,怕愧疚和想念会击破心脏的外壳。而现在,终于可以上扬嘴角。
只是那份朦胧的喜欢,终于被时光冲刷得干干净净。
对,你没有看错,我曾经,很喜欢你。
第9篇:我曾是认真醉过那些年月里最烈的酒
刷朋友圈的时候,刷到一个高中同学的状态。“分手快乐。”算了算,他们大概已经差不多四年,要是算上初中那会儿的小暧昧,那得五六年了。
看着他们分分合合,吵吵闹闹。一路走过来,以为可以看见未来。还是躲不过曲终人散。
学生时代的爱情,要么一条路走到头,眼看着就能熬出来了。要么就像大多数一样,走着走着,方向偏了,就挥挥手告别。
两情相悦的开始都是一样的美好。在教室里磨磨蹭蹭到最后走,只为了跟他说说再见。一到课间就去走廊的尽头上厕所,只为了从他的教室门口路过。给周围一堆人分零食,只是为了给他一个人。因为可以坐到一起,补习班这种万恶的地方也会变成一周里最大的期待。放学搭他的车回家,不小心碰到他的腰,心里都像开花一样雀跃很久。
而我知道我们将走向结束的时候,是从他不再秒回我的信息,是我不再能够随时找到他。是我们走在一起的时候他健步如飞,不管我在后面脚步拖沓。是我跋山涉水去见他,他不再来接我。是我走的时候,一个人去站台。
最初你皱了皱眉都会心疼好久的人,和现在你直接告诉他我生气了都无所谓的人,是同一个人。最初愿意跟你打两个小时电话还有很多话要说,和现在问你有没有事,没事我挂了的人,是同一个人。
于是总是要分手了。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不是这个月就是下个月。
学生时代的爱情,毕竟很难遇着电视剧里的阻碍。没有生死,也没有那么多的家族情仇。连走上社会之后的柴米油盐的计较也没有,也不需要你为她一掷千金。说到底,也不过是从小备受呵护的没见过人间疾苦的两个人是不是愿意为另一个人慢慢克服掉自己长久的惰性,磨平一身的棱角,在浮躁的青春期里慢慢长大。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你总得经历失去才会懂得珍惜,你总得彻底伤过一颗心,才学会呵护另外一颗心。
但是遗憾的事情总是,当我们真的慢慢学会约会不迟到,不再不分场合无理取闹,学会了温柔,勇敢,学会责任和担当。我们身边已经很少有当初那样认识了很久了解彼此就像了解自己一样的人,我们也很难愿意为了那个有一点心动的人掏心掏肺。我们所遇到的阻碍,也早就已经不像当初那么简单。
更何况,温柔,勇敢,责任和担当,哪里又是一朝一夕就学会了的。
见过一个聚会上喝多了酒给前前前不知道多少个前的前女友打电话的男生。他说,我好想你。眼泪和鼻涕一起流下来。
而酒醒过后依然在朋友圈搂着现任小女友高调秀恩爱。想念只是狂欢的后遗症,宿醉总要一个理由。回不去的高中时代和他的高中女孩,也不过给自己标榜青春。
晚上收到一条短信,是曾经不告而别的男孩。
“你当时给我写的信我都还留着呢。”他说。
“扔掉吧。”我说。
“我当时是有原因的。”他说。
“你得了绝症吗?”我本想恶毒地回复。
但是我已经什么都不想说了。
我们都曾付出真心,以不同的方式。我们只是当时理解不了彼此,谁也不欠谁,爱情无需缅怀。你是那些年月里最烈的酒,我是真的认真醉过。
浓香散尽,一碗酒渣。
第10篇:飞往天堂的千纸鹤
男孩和女孩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一起放学。青梅竹马的那种。情窦初开的时候,他们很自然的相爱了。自然得整个过程没有惊起一丝的涟漪。他们和普通的校园情侣一样,有过花前月下,有过海誓山盟。学校的林荫小道也曾记载他们无数的快乐,印下产一起携手走过的每一瞬间。
每天他们都会写小纸条,然后悄悄的夹到对方的课本里。每当翻到纸条,他们俨然都会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恋人。
男孩想,生活如果能这样一直下去,直到老死。那这一生再也没什么遗憾了。
记得那天在常去的树林里,女孩一反往日的俏上。常常独自陷入落寞的深思。男孩微微的心疼。他想或许是她累了吧!然后他让她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女孩呆呆的凝视着小树林里小小的湖面。
良久,女孩说“猪,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你会常常想起我吗?”
男孩用手扳过女孩的脸一脸严肃的说“丫头!胡说什么呢。我们会在一起一辈子的。这是我们都许过的誓言呢!”
女孩转过头,泪水从眼角悄悄掉了下来。但在男孩发现以前就被她悄悄拭去。
“人家说用心折满一千只纸鹤就能实现一个愿望,是真的吗?”女孩问。
“或许吧。”男孩微笑,然后轻轻的摇头。男孩想,女孩都是这样吧。总有一颗多愁善感的心。
从那次以后男孩发现女孩渐渐的疏远自己。那种很刻意的疏遠。男孩不知道为什么。他也问起过女孩。可是女孩只是沉默不语。空睱的时候男孩开始看见女孩折纸鹤,一下一下很用心的折。
直到有一天,在那个黄昏的午后一切就这么突如其来的击碎了男孩的梦。男孩清楚的记得女孩挽着一个陌生男孩的胳膊有说有笑的路过,一种刺生生的疼让他清楚的听见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男孩找到女孩疯狂的质问!而女孩只是一直低着头流泪不语。最后女孩淡淡地说“我不爱你了”语气坚定面决绝。
然后女孩转身离开,只是眼角洒落的泪花男孩没看到。男孩像被抽空了身体一样,木木的看着女孩离开。恍如昨日只是一场华丽琉璃的梦。
没有女孩的日子,男孩依旧会到他们曾经依偎的小树林。景物依旧,却已物是人非。一句句曾经温暖的话,此刻却如同冷冷的刺深深的扎痛他的心扉。
夜里他还常常会惊醒,梦里女孩转身离开的身影如电影回放的镜头,定格、回放。一次次纠结着男孩的心。转醒。才发现枕头已泪湿。
从那之后男孩再没见过女孩。整整一个夏天。然后男孩彻底的心灰意冷了。萧瑟的秋天夹杂着无尽的凉意席卷而来。
奢望的信念支柱轰然倒塌。男孩病了。40度的高烧里男孩迷迷糊糊叫着的名字却依旧是女孩。男孩醒来的时候身处一个洁白的世界里,安静得如同天堂。男孩曾以为自己死了。
男孩住院的时候买来了浅紫色的信纸。他记起了女孩说起的用心折满一千只纸鹤就能实现一个愿望。
这一刻男孩信了。孤注一掷的相信!他每折一下就默默的祈祷国,祈祷这个童话会是真的。这样,等自己折满一千只纸鹤女孩就会回到他的身边。
男孩折到三百个的时候看见了病房走廊外一个匆匆面过后身影。只一瞬间,却让男孩记忆犹新。就是曾经女孩挽着胳膊的男孩。
男孩下意识的跟着他来到一个重症病房。病房里响起了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声音。是女孩的。然后男孩还听见女孩叫进去的人叫表哥。
男孩躲在门外小心的窥视。然后当目光定格在病床上的那一刻。男孩愣住了。曾经美丽、俏皮的女孩如今已憔悴得判若两人。头上那一头秀头如今已脱落得寥寥无几。男孩被眼前的一切惊得目瞪口呆。不经意里碰到了病房的门。
当门缓缓打开的一瞬间女孩转过目光。四目相对的一瞬间女孩惊叫一声,然后用枕头盖住了脸!枕头里还依稀传来女孩哭泣的声音。
在医院幽静的过道里,女孩的表哥告诉男孩,女孩患了癌症,晚期的。当初那幕巧遇也是女孩刻意安排的。目的是让女孩离开人世的时候,男孩可以不再伤心、不再牵挂。
男孩走进女孩病房的时候,看见了悬挂在窗台上迎风飞舞的纸鹤。男孩搂过女孩的头埋在怀里轻轻的说“丫头。别跑了。让我一直陪着你好吗?”说完男孩已经泪如雨下
再后来的日子里,男孩一直陪着女孩。他会 一直握着女孩的手一起看窗台上飞翔的纸鹤,也会在她睡着的时候给她轻轻的盖上被子。只是医院的角落里从此多了一个独自哭泣的男孩。
记得那天夜里病房外的过道异常的嘈杂起来。早晨醒来的时候医生告诉男孩,女孩已经走了。走得很安详,脸上一直挂着微笑。
男孩微微的笑,然后对着天空轻轻的说“丫头,路上走好,没有我,记得学会照顾自己。”说完,黯然泪下。
没有女孩的日子男孩依旧在折纸鹤。现在的纸鹤已经折到900只了。
男孩想,再折100只就可以许下一个愿望了。他希望纸鹤能将他的祝福带到遥远的天堂,将他的思念带到女孩的身边。让她知道,他在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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